★★★★2022年监理合同管理-考前加密直播资料【重点推荐】课程目录



2022年监理《合同》考前加密直播课(直播回放-1).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兴为教育.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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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考前加密直播资料》 .pdf


监理合同管理部分讲义内容



资料使用说明:集中时间优先回顾特别强调的重点知识点,在此基础上有精力看看特别补充的知识考前特别强调。


P2: (四) 合理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特点的合同计价方式:

1.单价合同:由于单价合同是根据工程量实际发生的多少而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发生的多则多支付,发生

的少则少支付,这使得在施工工程“价”和“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均显公平。


2.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范围和任务明确,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承包商了解现场条件、

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施工期较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可调总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相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风险,但对业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3.成本加酬金合同:通當仅适用于工程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难以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的项目。


P3:合同评审主要内容: (1) 合法性、合规性评审。(2)合理性、可行性评审。(3) 合同严密性、完整性评审。

(4)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5)合同风险评估。


P4:合同实施计划主要内容: (1) 合同实施总体安排; (2) 合同分解与管理策划: (3) 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


合同交底内容: (1) 合同的主要内容: (2)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及合同待定问题; (3)合同实施计划及责任分配;

(4) 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5)其他应进行交底的合同事项。


P5:索赔应符合条件: (1)索赔应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出。(2) 索赔应全面、

完整地收集和整理索赔资料。(3)索赔意向通知及索赔报告应按照约定或法定的程序和期限提出。(4) 索赔报告应说明索赔理由,提出索赔金额及工期。


P6:合同总结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1) 合同订立情况评价; (2) 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3)合同管理工作评价; 

(4) 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条款评价;(5)其他经验和教训等。


P7:合同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主体注意法人特点,依法成立的条件,分类) ;


P9: (二) 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

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

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Pl0:代理的种类(注意委托代理) ;


P11: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 (1) 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 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 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 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法定代理关系的终止: (1) 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承担方式

民事责任包括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包括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二) 民事责任的承担原则:

1.按份责任的承担; 2.连带 责任的承担: 3.不可抗力免除承担民事责任(注意每种承担原则的内容)


P12: 2.施工合同中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 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 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 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P13: 1.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 证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的资格: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2)国家机义。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P14: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 建设用地使用权; (3) 海域使用权; (4)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 交通运输工具; (7)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但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 土地所有权; (2)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P15: 5.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 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 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 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P17:了解投标保证、履约保证、预付款保证的作用和定义,注意投标保证金什么情况不予退还,履约保证三种形式,预付款担保的主要意义;


P21:意外伤害险:凡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下同)至65周岁、能够正常工作或劳动、从事建筑管理或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施工企业或其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按被保险入大数投保时,

其投保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入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P26:注意区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点;


P27:可以邀请招标的情形: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P28: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2)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或者其建筑艺木造型有特殊要求;

 (3)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4)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勘察、设计;

 (5)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少于3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

 (6) 已建成项目需要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

 (7) 国家规定其他特殊情形。


P29: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列明的内容: (注意每一个内容里包括的文件) ;


P31: “发包人要求” ”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或设计要求; (2) 适用规范标准; (3)成果文件要求; (4) 发包人财产清单; 

(5) 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6) 勘察人或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P3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P35: 1.评标委 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标时,

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2.初步评审三个阶段:

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在初步评审阶段,应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注意每个阶段的内容) ;


P37: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入签字;

 (2)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虛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


P40: 1.熟悉 “施工招标准备”工作;

1)成立招标机构及备案2)编制招标文件3)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标底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

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②投标人须知;③评标办法;④合同条款及格式;⑤工程量清单;⑥图纸;

⑦技术标准和要求;⑧投标文件格式;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P41: 7资 格预审审查报告的内容;



监理合同管理视频课程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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