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些特点,我们在选取、设置题目的时候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时效性。所选题目均来自近三年全国各地市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真题,有利于考生在复习时提高备考的针对性。第二,典型性。所选题目的分布更加科学,有利于考生提升做题速度。第三,综合性。所选题目注重对各类知识的综合性考查。本讲义的内容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人文、地理等知识点,几十种背诵的方法和应试技巧。在每个知识点后,都有对应的真题用来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


要点十六: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要点十七:保证的方式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要点十八:性骚扰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要点十九:死者人格利益保护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要点二十:人体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

要点二十一:肖像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当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当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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