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是国家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持。我国土地调查工作不断扩大,涵盖土地利用现状、资源价值评估等多个方面。调查的范围、类型和农民参与程度逐渐增加,但也暴露出土地权属不清和管理规范性不足等问题。有效的土地调查需解决法律法规不健全、调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及农民法律意识薄弱等困难。为此,建议完善土地档案管理、引入先进技术、增强农民参与意识和建立数据共享机制。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 1
随着国家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加深,土地调查的相关工作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土地调查是一项涉及广泛、专业性强的工作,能够为国家的土地管理、资源配置以及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和依据。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各地区陆续开展了多项土地调查工作,涵盖了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价值评估等多个方面,推动了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与利用。
一、土地调查的基本情况
1、调查范围不断扩大。根据笔者所在单位的数据统计,自20xx年以来,我国土地调查的范围和深度都在不断扩大。20xx年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总面积达xx万公顷的土地调查工作,20xx年这一数据增加至xx万公顷。土地调查在全国各地的覆盖率逐年上升,相关数据也越来越丰富。
2、调查类型日益多样化。随着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和需求的变化,土地调查的类型也在持续增加。我们发现,除了传统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外,更多区域开始开展土地整治、土地生态修复等专项调查,这些调查旨在为不同的土地管理目标提供支持。例如,20xx年,笔者所在单位开展了针对某城市的土地生态环境评估调查,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3、村民参与程度上升。伴随土地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参与到土地调查的工作中来。通过培训和宣传,农民不再是单纯的被调查对象,而是调查过程中的积极参与者和信息提供者。20xx年的调查中,参与村民人数达xx人,较前一年增长了xx%。这种参与不仅提高了调查数据的准确性,也增强了农民对土地管理政策的理解和认可。
4、土地权属问题突出。随着调查的推进,土地权属问题逐渐显现出复杂性。在一些地区,因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界限不清,导致了调查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争议。例如,某乡镇在进行土地调查时发现,由于多次土地流转,部分土地的承包权存在重叠,导致地方政府在处理相关问题上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社会压力。
二、土地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土地调查报告通常包括几个重要的部分,具体如下: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中需详细描述各类土地的当前利用情况,包括耕地、林地、园地、建设用地等的面积及分布情况,分析土地利用效率及其对当地经济的贡献。
2、土地资源价值评估。通过对土地资源的调查,评估土地的市场价值以及其潜在的经济价值,为后续的土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这一部分通常包括土地的市场交易情况、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度等多方面的分析。
3、土地管理建议。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合理的土地管理建议,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如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提出的调整计划,优化土地使用结构。
4、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在土地调查中,往往会面临一些技术性、法律性的问题。报告应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保障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土地调查的成因分析
1、政策推动。国家在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的政策不断完善,特别是在《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的实施后,各地方政府纷纷加大土地调查工作的力度,以保证政策的有效执行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2、经济发展需要。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急剧上升,土地资源的紧缺性和珍贵性愈发明显。进行全面的土地调查,以便合理规划土地使用,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紧迫任务。
3、技术进步。现代科技的发展为土地调查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工具,如无人机遥感技术、GIS技术等,使得土地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大幅提升。这也有助于获取更为详细和直观的调查数据,为土地管理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4、公众意识增强。随着法治建设和土地权利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开始关注土地问题,对土地调查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促使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开展土地调查时更加注重公众参与和社会反馈。
土地调查报告 2
强化“五结合”做好“土地调查报告”
自20xx年全国土地调查启动以来,××省始终把这项工作视为国土资源管理基础的关键任务。全省各级政府积极建立机构和工作团队,落实经费、制定相关措施,主要领导亲自把土地调查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通过强化“五个结合”,高质量推进土地调查报告的编制。
把争取领导重视与营造舆论氛围结合
在国务院和××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进行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后,××省迅速启动了相关工作。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发布统一的实施文件,省委书记及省长多次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分管副省长深入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专题研究,并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发出信函,激励大家团结一心、克服困难,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土地调查报告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抓好质量、进度和资金的筹措,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省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广播、报纸、专题栏目、宣传车、手机短信、横幅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在“6·25”全国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为全省的土地调查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把全社会之力与全系统之力结合
土地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与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推动调查顺利开展:为筹集调查经费,省财政部门积极提供支持;省民政部门提供全省283条县级行政界线,为调查奠定基础;在底图提供和数字模型制作方面,省测绘局在忙碌的生产任务中优先保障相关工作;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为调查提供技术支持;57家测绘单位及20家建库公司经过专业考核,也积极投入到土地调查工作中。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将土地调查纳入重要日程,组建领导小组与工作专班,全力以赴投入,基层国土所几乎动员全部力量,开展城乡土地调查。
把典型带动与整体推进结合
20xx年,××省在松滋等9个县(市)开展了外业试点,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摸索解决方案。20xx年7月,省土地调查办在松滋召开现场会,市、县调查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分管副省长的致信极大鼓舞了与会人员,会议总结推广了松滋市等11个县的典型经验,达成了坐标系统转换、地类转换等方面的共识,为工作推进提供了重要示范。
在注重典型引领的××省强调工作的整体推进,省土地调查办主任多次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工作专班进行了多次巡回检查,针对工作质量、进度及经费等问题提供指导,极大促进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把解决资金与技术难题结合
在确保省级财政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省对于资金到位率较低的县(市、区)进行督办,争取在资金上自筹,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为了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省财政专门拨款4000余万元,帮助29个贫困县及经济滞后地区推动土地调查。省土地调查办通过实地调研和专家讨论,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解决了若干技术难题,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在调查数据处理方面,经过多次试验,节省了大量时间。
把有序操作与探索创新结合
根据国家规程,结合××省实际,先后制定了《××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基本农田调查实施方案》等技术性文件,以确保符合技术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为划分工作界线、违法用地调查、成果应用等方面探寻新方法,提高了工作效率,获得了全国土地调查办的认可。
土地调查报告 3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阀门”的作用,切实解决日益显现的“土地使用供需”矛盾,国家加大了对耕地的保护力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指标。由于指标受到限制,XX省决定停止向各地发放新的建设用地指标,并明确要求各县通过自我挖潜,开展“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废弃工矿地的整治(以下简称“三项整治”)来解决建设用地问题。XX年X月,XX县人民政府从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出发,着手解决建设用地指标,保证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和协调发展,启动了全县X个乡(镇)X个行政村的土地“三项整治”工作。经过短短4个月的努力,对全县X个乡(镇)X个行政村的X个空心村、X个砖瓦窑场和X个工矿废弃地,进行了整理和复垦,将“废弃地”转化为“宝贵资源”。据统计,共动用大型机械X台班,出动农民X人次,搬迁农户X户,拆除窑洞等房屋X间,目前,已整治出可耕地X亩,面积相当于我县半个城区,其中X亩已种植小麦,还有部分已被当地居民规划为温室蔬菜区或果园区。该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提升了我县有效耕地的面积,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我县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局面,为我县抓住XX市内企业“退城进郊”的机遇,吸引更多的市区企业及外地企业入驻,奠定了“工业兴县”的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领导重视,措施有效。县委、县政府对此次土地“三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副县长XXx担任组长的“三项整治”领导小组。XX年8月13日,组织各乡(镇)领导召开了“三项整治”动员大会,并发布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文[X]X号),将摸底调查出的“三项整治”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纳入各乡(镇)目标考核中。为激励全县参与“三项整治”,还筹集了X万元专项资金。县委、县政府、纪检委、组织部等联合组成的4个督导小组,分片负责,定期深入分包乡(镇)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政策激励,深入人心。在土地“三项整治”活动中,县政府实施了“以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推动整治中新增耕地的使用制度。若投资者自筹整治连片土地超过100亩,将享有30年的耕种权。涉及空心村整治的零星拆迁居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重新安排住处,且县国土局将优先办理农宅审批。县政府设立了X万元的专项基金,用于奖励在“三项整治”中表现突出的乡(镇)和村,具体的补贴标准为:整治3-15亩,每亩补贴400元;16-30亩,每亩500元;31-50亩,每亩600元;51-100亩,每亩700元;100亩以上每亩800元。各乡(镇)也根据情况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例如:XX乡对整治新增耕地5年内免交各种税费,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从而将“三项整治”工作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了政府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广泛宣传,增强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土地“三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召开多次“两委班子会”、乡村两级干部会和整治项目所在地的群众大会来加强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整治热情。据统计,X个乡(镇)共张贴标语900余条,宣传车出动X次,积极宣传土地基本国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土地资源紧张现状和“三项整治”的重要性,教育群众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XX快讯》、《XX电视台》等媒体及时报道了整治中的先进事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自发参与,积极行动。由于政策优惠深入人心,当地居民对土地“三项整治”工作表现出热烈欢迎,XX乡和XX村的百姓生动地称这些“死地”要“复苏”了。乡亲们踊跃参与,XX乡X村的村民自发集资,进行土地整治,并平均分配整治后的土地;XX乡X村的居民则先集资整治土地,随后用政府的补贴进行抵顶,差额部分从土地承包费中逐年分摊。乡X村的居民兴奋地表示:“沟里有水,待我们整治完空心村后,准备把水引上来,进行温棚蔬菜种植或开发果园,村民的年收入将增加100多元。”
五是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我县地形复杂,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为使“三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抽调专人深入各村,进行“空心村”、砖瓦窑场和工矿废弃地的详细调查,并结合村情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在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精品工程的基础上,总结出适合各乡(镇)的成功经验,从而推动全县“三项整治”的稳步推进。
六是严格奖惩,确保质量。县政府将“三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各乡(镇)与相关行政村也签订责任书,实行包干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在整治期间,县政府定期召开现场会,对表现突出乡(镇)给予奖励。比如,9月17日,召开了全县土地“三项整治”流动现场会,鼓励各乡(镇)学习先进,激发集体荣誉感。完成任务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将获得相应奖励,而未按时完成的乡(镇)则将面临曝光和通报批评,直至完成任务。
七是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三项整治”工作任务繁重,得到了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各乡(镇)与相关部门协同协作,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国土局作为牵头部门,对各乡(镇)的工作进行调查和指导;建设部门负责规范审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林业、水利和财政等部门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共同为整治工作的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
土地调查报告 4
为全面了解我市当前土地使用情况,尤其是针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近期我们对土地调查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分析。
一、我市农村土地使用情况的基本现状
自去年以来,随着农村土地政策的不断发展,农民对土地合理使用的意识逐步增强,土地使用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化。据统计,目前我市共开展土地调查的农户达16824户,涉及土地面积达25734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总耕地面积的88%和19%。在参与调查的36个村庄中,有962户进行了土地转让,转让土地面积达到18753亩,分别占调查村总户数和总耕地面积的92%和5%。从现状来看,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土地使用形式:
1、转让。指农户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的整体或部分转移。有部分农户因个人因素无法继续耕种,与其他农户达成一致,经村委会审批,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原承包关系即告终止。这一方式的优势在于,出让方能够腾出时间从事其他产业;而受让方则可以利用这块土地扩大自我经营规模。调查显示,我市共有5678户实施了土地转让,转让土地总面积达5432亩,分别占总转让户数和转让面积的32%和21%。
2、互换。即农户间的土地使用权相互转移,以便于农户根据实际耕作需求进行耕种和结构调整。互换后,原承包土地的权利及义务随之转移。目前我市已有1984户涉及土地互换,互换土地达2796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1%和10%。某村农民王小强为便于管理,选择与邻村的张伟互换了各自的土地,共同扩大了种植面积。
3、退包。农户因各种原因,例如务工或地块条件差等,将承包的土地退回村委会,再由村委会进行重新发包。此种情况在我市较为普遍,数据显示,目前有达到3750户农民选择退包,退回土地面积为4029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总面积的24%和15%。
4、转包。这指农户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暂时转让给第三方,转包的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进行,最长不超过原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我市目前有2246户进行了土地转包,转包土地面积达到3180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5%和28%。
5、出租。主要是农户与承租者之间建立的一种临时使用关系,双方协商确定租金。这一方式多见于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合作,目前我市共有1857户进行了土地出租,出租土地面积达到4126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3%和11%。
6、入股。农户可以将部分土地以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到农业合作社或其他形式的集体经营中。这种形式的收益根据经营情况进行分配,成为了一种新的合作模式。比如,某村的五户农民选择将60亩土地作价入股,共同发展高效农业,分红根据合作的利润进行分配。
二、土地使用形式变化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土地使用形式变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落实,越来越多的农民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更多地参与到土地使用的合法流转中。多年来,土地使用的随意性逐步减少,合同的签订率逐年提高。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更加倾向于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作物,导致土地使用方式的多样化。许多乡村的农业龙头企业正以规范化的方式推动土地流转,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也在不断促进土地的流转。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很多农民选择向二三产业转移,从而推动了土地使用方式的变化。
园区建设的推进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需求。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政府加大了园区建设的力度,使得土地的使用形式日益多样化。
尽管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仍需关注一些潜在的问题,如部分地点土地流转的管理缺乏规范,存在随意流转和合同缺失的现象。务必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未来土地使用的注意事项
针对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未来的土地使用工作需在确保“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重点处理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强调主动流转的重要性。需重视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政策引导不能演变为强制措施,应通过有效的宣传与服务,让农民自愿、主动地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
二是自发流转与合法合规的关系。土地流转必须以法律为保障,确保农民的权益和利益,鼓励农民依法签订流转合同,并协助完善土地流转手续。
三是土地流转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需确保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止侵犯农民权益的情况发生。确保承包关系和其他权利不受到影响。
四是土地流转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土地流转不仅限于经济效益的提升,更是促进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要关注土地流转对农业现代化的推动,促进农民的增收和区域的繁荣。
土地调查报告 5
市始终将土地调查作为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农村和谐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土地调查法》和《土地调查管理办法》,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促进农业发展出发,积极开展土地调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XX年末,全市完成的土地调查面积达到85234公顷,涵盖了67800个农户,分别占承包耕地面积的12.1%和总农户的12.6%。其中,流调至大型农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的面积为2100公顷,占总调查量的2.5%;流调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2250公顷,占总调查量的2.6%;流调至普通农户的80184公顷,占总调查量的94.9%。在调查的土地中,转包的面积为68234公顷,出租的3600公顷,互换的560公顷,转让的6800公顷,入股的2250公顷,其他形式的1980公顷,分别占调查总量的79.9%、4.2%、0.7%、8.0%、2.6%、2.3%。调查的土地中,自发调查的面积为79734公顷,占调查土地的93.9%;通过乡村组织提供信息的1710公顷,占调查土地的2.0%;委托乡村组织进行调查的4620公顷,占调查土地的5.2%。调查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占调查总量的82%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则占据约9%比例。调查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的调查面积占89.2%,5~XX年占5.0%,XX年以上占5.8%。通过市推行土地入股等方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户,推动土地集中经营,有效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展现了规模化的优势。一是推动了农村土地的集中经营。通过土地入股调查,土地资源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有能力的农户集中,实现了土地的规模经营。二是促进了农民劳动力的转移与增收。土地流转后,一些具有技能和经营头脑的农民得以解放,不论是打工还是从事商业活动,都带动了收入的增加,活跃了农村经济,推动了小城镇的建设。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通过成立土地调查合作社,规范调查操作流程,加快调查进度,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流入农业,促进了现代农业技术与管理的应用。
主要问题
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各级农业管理部门的重视下,市在依法推动土地调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众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土地调查重要性认识不足。许多农民尚未将土地调查视为整合土地资源、提升土地产出、转变经营方式及发展多种经营的有效途径,依然存在安于现状的传统思想,不愿意放弃那块熟悉的土地。二是土地调查过程需要进一步规范。目前各地尚未建立完善的土地调查登记备案制度,部分流转主体和行为无法完全依法运行,缺乏相关备案与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尚未统一,并且存在因土地调查引发的纠纷。三是土地调查体制机制与流转形式尚未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即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协调仍有待加强。
对策与建议
一是要加强宣传,提升农民参与土地调查的积极性。结合土地调查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性及相关政策措施,消解农民的顾虑,增强他们的土地调查意识。
二是加强调研,及时解决土地调查中的问题。应将土地调查视为重点课题,组建调研团队,深入乡镇和农户,详细了解土地调查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土地调查的新模式与新路径。
三是加强典型引导,营造良好的土地调查氛围。将培育土地调查典型作为推动土地调查的重要方法,总结经验,加强引导。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土地调查。建立和实施土地调查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主体及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管理调查合同及相关资料,及时记录流转情况。对转包、出租等方式进行的流转,及时办理规定的备案手续;对于转让和互换的情况,及时处理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权的变更手续。建立土地调查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建立稳定、规范的流转关系,并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对于较大规模的流转,必须由农经站指导双方签订合同并进行登记鉴证。
五是重视纠纷调解,保护土地流转权益。为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利,各县区于XX年全部成立了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纳入法律管理轨道。
六是创新机制,探索多样化流转形式。在遵循《土地承包法》及中央省有关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农民探索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流转方式,积极尝试土地流转合作社等新型组织形式。在保持原承包关系的前提下,由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自愿申请,以土地经营权入社的形式组建土地流转合作社,统一规划与经营。此模式实现“三权分离”,即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归流转合作社,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管理,以入社面积为基础分红。此种形式不仅促进土地的集中流转,还助力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克服其他流转形式的缺陷,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保障权益,增进收入,推动农村经济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 6
作为教育部人文社科“十五”第一批规划研究课题之一的“土地调查研究”项目,田野调查是其基础性工作。在项目负责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的组织下,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多位师生组成的调查小组自20xx年9月起,集中于我国东部地区,对包括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的多个市县进行实地调查。共调研农户500家,访谈农民人数达到千人以上。
课题组围绕土地的权属、使用、流转、税费、征用与纠纷这六大方面,与地方农民、基层干部及相关部门的领导深度交流,同时向农户发放了调查问卷。课题组还收集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包括地方性法规、政策、统计数据以及典型案例等。本报记者在对课题组的报告进行整理后,将其主要部分节选刊登,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 权属状况
问题:土地的归属问题一直是法律制度设计的核心。课题组设计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所耕种的土地归谁所有?”有效问卷回收450份,其中选择“国家的”占54%,“集体的”占30%,“个人的”占10%,“不确定的”占6%。
结论:大多数农民认为土地属于国家。
解读:从法学视角来看,大多数受访者认为土地归国家所有的现象值得关注。虽然国有和集体所有制都是公有制的形式,但两者的性质差异显著。相当多的受访者对此并未清晰认识,且一些村干部同样持有类似观点。课题组认为,集体所有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法义务的影响,使得其私权属性被淡化。集体所有权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完善及主体缺位的问题。
二. 使用状况
问题:关于农民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满意度,问卷调查共回收400份,有260份表示“满意”,占总数的65%;而选择“不满意”的仅有80份,占20%。在询问农民是否愿意继续耕作时,有400人作出了有效回答,其中200人表示“愿意”,占50%;150人表示“愿意,但希望减轻税费负担”,占37.5%;而50人明确表示“不愿意”,仅占12.5%。
结论:虽然现行的农地承包政策总体上受到农民认可,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不足。
解读:调查显示,一些地区农民对现行承包政策存在“无所谓”或“不满”的态度,主要因税费负担过重以及农产品价格低迷。某些地区实施的承包政策与中央政策不符,导致实际效果不佳,进一步影响了农民的满意度。
三.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状况
问题:在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自愿的问题上,问卷显示,有30人通过村委会联系取得流转权,约占8%;258人直接联系取得,占70%;84人表示两者均可,占20%。在询问是否会收取费用时,有160人选择“会”,占40%;157人选择“不会”,占39%;而另外83人则表示“视情况而定”。
结论:农民在承包经营权流转时通常可以自主选择流转对象,但有偿流转并不普遍。
解读:目前的流转现状与中国特有的乡土社会以及集体土地制度密切相关。在集体内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较为灵活,不同于集体外部的交易形式,后者则涉及更复杂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四. 农村税费与农民负担状况
问题:调查显示,不同区域的税费改革进度不同,整体成果显著,但仍存在问题。一方面部分地区农民负担有所减轻,但也出现了“增负”现象;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对此感到压力,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难以保证。
结论:虽然对税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是主流,但农民对未来改革的信心不足。
解读: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的计算方式发生了变化,导致一些无劳动力的农户负担加重。地方政府在维持公共服务方面面临困难,造成了更多隐性费用的产生。
五. 土地征用状况
问题:在调查中,402份问卷显示56.5%的人经历过土地征用,有34%的人不清楚是否发生过。补偿费的发放率低,约50%的人表示补偿费未能及时发放。
结论:土地征用情况随地区发展程度而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征用现象将日益显著。
解读:土地征用在农村,特别是城市周边地区,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调查显示,征用后国家的收益远超过农民所获得的补偿,导致土地所有者的角色变得模糊。
六. 农地纠纷调处状况
问题:问卷显示,面对土地纠纷,64%的人选择由村干部调解,而选择法院解决的仅占4%。选择其他解决途径的人也占有相当比例。
结论: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趋于多元,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比例偏低。
解读:有些地方法院对土地纠纷的受理存在一定限制,造成农民选择非正规途径解决纠纷的现象,这一趋势值得关注。
七. 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建议
第一、调整《土地管理法》第10条,明确农地所有权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尊重土地历史边界。第二、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法律应明确其权利义务。第三、完善土地权属登记制度,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农地所有权登记。第四、探索农业产业化经营路径,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经营。第五、落实农村集体经济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第六、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第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第八、直接把征用补偿对象指向被征地农户,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地的行为。第九、尊重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同时增强法院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土地调查报告 7
调查时间:20xx年9月1日至9月6日
调查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
调查对象:惠山区居民
调查方法: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
调查内容: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土地流转的具体情况
调查目的:土地是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基础,而妥善解决土地问题对于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至关重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外出务工及经商的农民不断增加,导致土地闲置、使用不当等现象日渐突出,甚至出现了部分土地荒废的情况,这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切实落实《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分散的土地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推动规模化农业经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促进农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针对惠山区土地流转现状的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本区域的基本情况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截至今年八月底,惠山区共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6400户,农村总人口达25000人,农用劳动力17000人,承包耕地面积为20500亩。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约有70户,流转次数达到150起,区域内的土地流转面积总计为1500亩,占总承包耕地的7.3%。其中,耕地流转面积为900亩,林地流转面积为600亩。此次流转涉及11个村和45个村民小组,共计279户农户。流转后的土地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及相关农业活动,流转期限以短期为主,特别是五年以内的情况较为普遍。仍有部分土地面临闲置的局面。惠山区利用土地入股的方式,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粮大户的力量,积极推动土地的规模经营,有效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和合理利用,提升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市、县政府及相关农业部门的支持下,本区的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依旧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土地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我国坚持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但现行的农田管理模式相对滞后,传统方式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造成了一些问题。村内人口变动导致土地分配不均,有些农户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利用耕地建房或种植非农作物,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2、 法律意识薄弱,土地流转手续不完善,纠纷频发。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民对土地承包法律法规认知有限,对《土地承包法》有所耳闻,但并未深入了解其具体内容和重要性。很多流转交易并不存在书面合同,口头协议的问题频繁出现,这埋下了纠纷的隐患。
3、 对土地流转的意义缺乏足够认识,流转机制尚需完善。部分农民未能将土地流转视作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力的有效手段,仍然保留着小富即安的思想,缺乏主动流转的动力与意愿。
4、 流转范围狭窄,流转收益有限。大多数农户的土地流转仅限于亲朋好友之间,缺乏广阔的市场化流转渠道,导致土地财产价值未能充分发挥。许多农户因为自身劳动力不足,甚至出现土地质量下降的现象,这一切都限制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对策与建议
1、 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知。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包括电视、广播、横幅、宣传单等,向农民普及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和相关政策,消除农民的顾虑,提升他们参与流转的积极性。
2、 深入调研,及时解决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调研小组,定期对惠山区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摸底,掌握问题及其原因,探索更加合理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3、 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流转氛围。总结成功的土地流转案例,进行推广和学习,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同时刺激更多的地方形成良好的流转风气。
4、 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土地流转。建立标准化的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流转双方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流转合同签署及备案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推动土地流转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
5、 积极处理纠纷,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成立土地流转纠纷调解机构,及时处理因土地流转引起的各类矛盾,确保土地流转的和谐进行。
6、 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多样化的流转形式。鼓励通过不同的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比如土地流转合作社模式,推动土地的集中经营,有效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促进新型农业的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 8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我委在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于月日至日深入各个镇街及相关部门,对××年以来我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将此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过去三年,依据国家关于宏观调控的方针政策,深入开展了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旨在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为我市实施“一路三化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重要性、必要性与紧迫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的决策部署,成立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责任与任务,确保工作人员到位,保证工作经费充足。通过国土、财政、建设、农业、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坚持高压态势,通过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得各级干部的科学发展观与正确的政绩观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提升,土地管理逐步走上有序轨道。例如,自××街道办事处成立以来,着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先后发布了《关于××场控规控建情况的紧急报告》、〈〈关于严格控制建设及建设用地的通知〉〉、〈〈关于禁止土地非法转让的通知〉〉等文件,××年来没有出现新的违规建筑和违法占地行为。
(二)加大对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针对我市部分镇街频繁违规越权办理城镇建设手续、违法收取土地出让金及建设配套费的现象,市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镇街进行调查摸底,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镇街违规越权办理建设相关手续的通报〉〉(××府函【】号),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及后续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从而有效遏制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规范和执行土地管理各项制度。经过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实施了经营性用地的公开出让、用地储备收购制度,统一了建设用地审批、房地产权证的发放、征地补偿安置实施主体及相关政策,持续优化各项制度,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在土地供应管理方面,对所有建设用地实施集体会审和用地公示制度,符合招标拍卖条件的土地均采取公开招标拍卖及挂牌出让并设定底价,××年共收取土地出让金万元,××年达亿元,今年月入库数万元,有效减少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同时提升了政府土地收益。
(四)加强拆迁工作的管理。严格遵循依法拆迁的原则,保持政策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虑情理法拆迁,做好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完善相应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了东部新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推进,既保障了建设发展,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取得了较好成效。
(五)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过程中,着力解决“两证”的遗留问题,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加大了对历年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清理和兑现力度,积极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工业园区的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率较低。新增建设用地难度高与存量建设用地闲置并存,根据最新统计,个工业园区中闲置一年的土地占供地总量的比例较高,而闲置一年以上未动工的用地更是严重,个别单位的用地闲置时间甚至长达十年以上。
(二)在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依法办事的关系上,各地的实际操作仍然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土地管理、预防新的历史遗留问题方面,政治敏锐性和警觉性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对繁琐的办手续感到不满,认为影响了发展的速度。
(三)土地监管执法力度尚显不足。对于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措施相对薄弱,预防和构建防范体系的研究也不够深入。今年市政府通报部分镇街违规越权办理建设相关手续的相关项目案例达个。
(四)群众对东部新城征地拆迁补偿后续工作的反馈应引起重视,以防新的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历史遗留的城镇和场镇国有公房“两证”的办理也应受到重视,以防止××办事处及××场办公楼等未完善手续的情况再次出现。
三、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应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增强对严格土地管理、保护耕地重要性的认识,把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作为对政府执政能力的检验。必须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土地管理改革,并利用现代科技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档案建设及基层队伍建设,从而完善土地法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建设,规范土地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土地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工作均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实施用地集中统一计划供应,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严禁违规出让土地使用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价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基准地价,完善地价体系;加强土地出让金征收的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确保应收尽收。
(三)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土地管理执法力度。首先要严格按照出让合同进行建设用地的跟踪管理,严禁闲置、囤积及炒卖土地。对闲置土地的用地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公开的土地违法立案标准,以利于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联合办案及案件移送机制,确保对土地违法行为及其责任人进行有效查处,典型案件需公开处理,以避免有案不查、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情况出现。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进行妥善处理,并总结经验教训。
(四)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秩序。需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保障长远生计。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任何涉及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的变更,必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城市总体规划及集镇村庄规划也不得随意更改,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应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及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土地存量,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五)牢固树立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需深入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国家国情与保护耕地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改革,走新型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道路。要进一步提升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用地,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土地调查报告 9
一、土地调查项目及现状概述
项目规模:本项目区域总面积为300亩,土地利用现状包括耕地、林地及未利用地,重点进行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力求提升土地的生产效率。据测算,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20亩,新增耕地率为40%。具体情况为:项目区域位于阳光镇,总面积300亩,开发将有效提高土地使用率,促进农业生产。
项目预算:项目预计总投资为80万元,亩均投资为2666.67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系统建设、田间道路修建以及其他相关工程。
本项目依据《某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及《阳光镇土地利用规划》,其实施是落实《阳光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纲要》,确保耕地面积的长期稳定与合理利用的重要举措。
阳光镇位于某省中部,地处北纬31°10′至31°20′,东经112°30′至112°45′,周边与邻镇相接,平均海拔约500米。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主要包括部分耕地及闲置土地,计划通过本次开发提升土地的有效使用,使得农业产出得以增加。根据初步测算,项目完成后将有效增添耕地面积120亩,新增耕地率达到40%。
表1 土地调查项目情况
表2 涉及权属调整的土地调查项目情况
二、权属调整方案
1、权属调整原则
(1)坚持法律法规导向,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率,充分尊重各方利益;
(2)在调整过程中,应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权属调整过程中无利益损失;
(3)因地制宜,维护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稳定性,保持参与方原有位置基本不变;
(4)确保农业生产便利性,照顾群众生活,尽量维持村庄整体性;
(5)促进土地规模化及集约化经营。
2、土地权属现状
项目区域的土地均为集体所有,使用权已明确,权属状况与登记资料基本一致,界限清晰,无边界争议,便于统一规划及合理布局。
3、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1)成立权属调整工作组,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国土资源局及项目涉及村镇领导、村民代表参与,共同推进土地确权工作;
(2)在土地整理前,开展统一的确权登记,确认项目区边界及土地类型、质量,同时整理原有土地的登记资料;
(3)项目工程完成后,国土资源部门将对整理的土地进行评估,为分配方案提供依据;
(4)农用地分配原则为参照原土地比例,结合整理后的评价结果,明确边界,并埋设界桩;
(5)确保整理后的农民原有承包耕地面积不减少(除去需分摊的新增用地),鼓励承包面积大的农户集中管理;新增耕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耕种;
(6)完成权属调整方案后,向所有权利人公告,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者和承包者,方案经公众意见反馈后报政府审批,随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及证书发放。
土地调查报告 10
县镇土地调查工作组成立于年月,旨在全面了解本地区的土地使用情况与问题,现有工作成员12人,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圆满完成了调查任务,涵盖村庄56个,调查面积达20000亩。
一、调查方法
在调查工作初期,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采用了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及遥感技术相结合的方式。XX-XX年,完成问卷调查5000份,实地走访与访问农户1000余户。在取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无人机对重点区域进行空中遥感拍摄,成功获取了区域的地形、土壤和水源状况等多维度信息,为后续分析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要发现
1、土地使用效率偏低。调查显示,部分农户耕地面积未得到有效利用,撂荒土地面积达到3000亩,造成资源浪费。许多农民由于外出务工,无法兼顾土地的经营管理,催生了土地闲置的现象。
2、土地流转意愿不强。尽管有土地流转的政策支持,但调查发现,仅有20%的农户愿意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或他人,大多数农民由于对土地的情感依赖与传统观念,宁愿选择闲置也不愿意转让。
3、土地质量参差不齐。通过土壤检测,发现调查区域的土壤肥力不均,部分农田因过度施肥、轮作不足等原因,土壤质量下降,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及产量。
4、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许多农户对农业生产缺乏科学规划,农业技术更新缓慢,致使土地的潜在价值未能得到充分挖掘。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生产效率亟需提高。
5、环境问题突出。调查显示,部分地区因农药施用不当、水土流失等问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生态恢复的压力加大。
三、发展建议
1、提升土地流转的便利性。建议地方政府出台更有利的政策,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并增加土地流转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通过平台连接需求与供给。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提升土地的整体利用率,推进土地的集中经营和规模化发展。
3、推广科技应用。通过定期培训,引导农民学习先进的农技,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土地的生产能力。
4、加大环境保护力度。鼓励农民使用生态友好的农业技术、产品,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改善土地的可持续性。
5、推动合作社发展。为提升土地的使用效率,建议鼓励农民组建或参与农业合作社,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经营模式,带动整体农民收入增长。
土地调查报告 11
土地调查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计和国家的粮食安全。我的工作单位位于一个典型的农区,长期以来,土地调查的实际开展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的诸多问题。
一,土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
(1) 土地使用现状不清晰
现阶段,农村土地利用情况复杂,各类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等交错在一起,缺乏清晰的档案管理。很多地方的土地调查往往停留在表面,未能真实反映现状。例如,不少农户对自己承包的土地情况不了解,造成耕种和承包不匹配的情况普遍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被转让或出租的情况未被及时记录,导致土地管理的无序和信息的不对称。
(2) 土地调查的技术手段不足
对于土地的调查和监测,目前主要依赖传统的人工调查方式,这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准确性受到影响。一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GIS),尚未广泛应用于农村土地调查,造成信息采集的滞后。基层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不足,使得技术手段的使用效率低下。
二、加强土地调查工作的建议
(1) 完善土地档案管理
要建立健全土地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情况都有据可查。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信息的动态更新与共享,确保土地使用权的透明和规范。
(2) 引入先进技术手段
将遥感技术、无人机等现代技术引入土地调查,提升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通过数字化手段,能够及时反映土地使用的变化,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整个调查团队的专业水平。
(3) 加强宣传和培训
农村土地调查需要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必须加强对土地管理政策和调查意义的宣传。通过组织培训班,让农民了解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和相关政策,提高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要加强对土地调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一项调查活动都能落到实处。可以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定期对土地调查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土地调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土地调查报告 12
1、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的土地流转面积已达到18000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 %,涉及28个乡镇105个村326个组9000余户35000余人。从事土地承包经营的业主共有115个,其中,承包经营规模达到1200亩以上的业主有个,承包规模达到6000亩的有个。这些业主共投资1400万元,年产值达5200万元,年收益3200万元,农户年获取的收益为910万元,年人均增收30元。土地流转的年限一般为30年,最短的为三年,最长可达50-70年(主要是涉及荒山和荒坡),其中,流转年限达到30年以上的约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 %。
2、主要形式
1、转包。经过村委会的同意,承包农户可以将土地经营权转包给第三方,但不得超过剩余年限,原承包方仍保留承包权,而转包方享有使用权,双方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该方式目前比较普遍,涉及农户1600户,6000余人,流转土地面积22000余亩(主要是水田),约占流转总面积的13%。
2、租赁。集体经济组织或承包农户可以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外部业主进行农业开发,并与其签订相关土地租赁合同,由业主向农户或集体支付租金。全县最具代表性的地区是镇南阳片区,其中南阳村、川山村、石桅村、南峰村和凤阳村的土地被成都桃源实业有限公司租用,现租赁面积为 亩,公司预计在%%片区租用土地1万亩,独资经营50年,发展季节性水果、种草养畜以及旅游业。当地农民不仅可以直接从土地上每亩获取100-300元的租金,还可以在该公司务工,年均劳务收入可达3000—5000元。这种流转形式涉及农户7000余户,21000余人,流转面积达15000亩,约占流转总面积的85%。
3、借用。承包农户可以无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农业税仍由原承包人负担。涉及农户600余户,1800余人,流转土地面积12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7%。
4、入股。承包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组建股份制或合作社企业。例如在双河镇的铜锣、佛头、大佛、笔架、犁头、杨柳等8个村社,通过土地入股的方式,建立了股份制茶场,经营收益扣除税费和成本后,按股份分红,农户还可应聘进企业工作,获得工资。
5、拍卖。主要是对那些闲置的“四荒”地,由乡镇、村社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其使用权进行拍卖。例如竹海镇益心村的集体拥有40亩荒山,原本以每亩10元/年的价格分给农户承包经营,但由于农户经营能力不足,收益极低,承包费从未收齐。后村两委经过讨论决定对荒山的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每亩25元/年,一次性付款30年,这样不仅增强了集体经济,还盘活了闲置资产,农户也可以就近打工,增加收入。
6、互换。农户为了便于耕作或流转,可以与集体或其他农户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相互进行土地经营权的互换。目前全县有100余户农户进行了土地互换,涉及200余人,互换土地面积100余亩,约占流转面积的13%。
3、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县土地流转的制度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整体上是健康、有序的,对提升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和农业综合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政策性较强,涉及面广,当前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大众意识有待提升。一些乡镇政府未能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作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任务来理解,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大众对土地流转的认知仍存在误区,主要表现在一些农户和部分土地承包业主对土地流转的持有“三怕”的态度:一是部分农民担心土地转包后,将失去土地经营权,失去最低的生活保障,因此部分农民在外出打工时宁愿让土地荒废也不愿转包出去;二是部分业主担心政策不稳定,政府回收土地承包租赁权,不敢大规模投入;三是部分业主担心市场前景不佳,承包无效益,不敢进行大规模开发。
(二)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土地流转的进程。目前,土地流转大多数是群众自发行动,缺乏有效的规范和典范,政府在土地流转中缺乏应有的管理和服务,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速度。一些乡镇和村社未能意识到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在工作中仍存在错位、越位现象,对土地流转问题采取“一刀切”的简单操作方式,个别村社强行要求农民放弃承包地统一转包给业主,群众对此不满,甚至引发了新的干群矛盾。
(三)土地集中流转难,业主开发受限。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与土地流转的规范性、规模性之间存在矛盾。由于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业主在进行土地规模流转时,常因一户或几户承包户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土地规模流转困难,从而使土地流转较为分散,制约了规模经济的发展。
(四)融资困难,业主开发资金不足,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大规模承包土地进行高效农业开发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土地承包大户往往缺乏贷款担保单位,无法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抵押,因此难以从银行机构获得贷款,再加上一些地方交通等基础设施和自然条件较差,更难筹集资金或引进资金,导致部分业主在土地开发上面临严重的资金困难,规模难以扩大,效益难以提高。
(五)部分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突出表现为一是合同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主体是农户,而集体“四荒地”的流转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部分业主在承包土地时不论何种土地,均与村社直接签订合同,违背了合同主体的合法性,造成合同无效;二是合同的承包期限问题。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超出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剩余期限,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三是部分业主通过土地流转改变了土地的全权性质和农业用途,导致合同不合法。这三种表现形式都会造成维系农户与承包经营者、业主之间的土地承包关系的合同无法生效,加上农民法律意识不强,受到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排他性的影响,使得作为农民最终生活底线的土地,必然成为农民的最终选择,从而形成农民与承包户之间的矛盾,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新的社会矛盾,阻碍土地流转进程,影响农村稳定。
4、对策建议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解决认识问题。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制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是尤为重要的。要破除僵化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搞资本主义”等陈旧观念,牢固树立发展观、创新观、市场观和效益观。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将土地流转视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大任务,准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革工作方法,切实保护农民的主动性、发挥好农民的积极性。
(二)加强指导和规范,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问题。精确的指导和规范是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的关键。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促进土地流转的健康快速发展。要进行政策引导。加大对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土地流转的示范工作。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公司与农户、业主与农户等方式,鼓励、支持、引导农民大胆试点,以点带面,推动发展,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和简单化的操作处理。要优化环境。加强软硬环境的建设,对利用土地流转进行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立项开发,给予资金、技术、税费等方面的倾斜。要加强市场建设,疏通流通环节,缩小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距离,让农民和业主有干劲、有发展头绪。要提供服务。加强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为农民、土地承包户提供准确的市场信息和科技信息,主动做好政策、法律的咨询和指导工作,引导土地流转步入正轨。
(三)科学规划、兼顾安排,切实解决土地流转的规模问题。当代经济越来越朝着规模经济的方向发展。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市场竞争力。加快土地流转速度,突出规模效益的关键是要解决好土地难以集中成片,难以形成规模的问题。解决土地流转规模问题,地方乡村两级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时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要做好“四荒”地的普查与统计,在此基础上提前规划,合理安排,在耕地深度开发和非耕地广度开发上下功夫。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对撂荒土地进行统筹规划和开发。建立土地信用服务中心,对拟流转的土地进行集中管理,使之形成规模开发。政府要主动指导,健全土地流转制度,充分发挥农民与业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资本优势,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土地流转的规模化经营,体现规模效应,促进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
(四)加大资金支持,切实解决业主开发资金不足的问题。生产启动资金不足是制约土地流转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必须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规模开发、效益显著的项目,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给予贷款支持。主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政府要加大农业资金的投入力度,对利用流转土地搞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项目优先投放资金。通过公司、业主的投入来解决资金问题。采取承租反包、购买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等形式,让公司、业主与农户共同投入资金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从而降低业主和农户的风险,有效解决土地流转资金短缺的问题。
(五)加强合同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的问题。目前,农民与承包经营者、业主之间的承包关系都是通过合同来维系的,但大部分合同存在不规范、不稳定和疏松性。在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合同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承租双方的责任和权利,指导承包方和农民遵循合同约定,主动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大《合同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促进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发展。
土地调查报告 13
土地调查报告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对土地资源的现状、分布、使用情况、权属关系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与分析,所形成的书面材料。通过土地调查,不仅能够为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还能有效维护土地权益,防止土地纠纷的发生。
及时、准确地开展土地调查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土地调查常常面临诸多挑战。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相关法规的缺失和调查方法的不完善,导致调查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受到影响。
土地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制约了相关政策的实施及土地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此,我们需要对当前土地调查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一、土地调查的主要类型
1、土地权属调查,旨在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土地的权属关系,避免因权属不清而引发的纠纷。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是对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记录各类土地使用的功能和效益。
3、土壤质量调查,评估土地的土壤肥力、污染情况等,以便于后续的农业生产决策。
4、土地市场价值调查,分析土地的市场行情,为合理定价和交易提供依据。
二、当前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1、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明确的土地调查标准和操作流程,导致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随意性与不规范性。
2、调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了调查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3、农民对土地调查的认识不足,缺乏维权意识,面对调查过程常常缺乏参与意识,导致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受到影响。
4、各地区之间的土地管理政策差异较大,造成了土地调查方法和标准的不一致,使得调查结果难以统一。
5、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导致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影响了调查的效率和结果的有效利用。
三、改进对策和建议
1、完善土地调查的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标准,以确保调查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从而提升调查结果的权威性。
2、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各类土地调查任务。
3、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参与意识,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土地调查中,提供真实的情况和数据。
4、建立统一的土地调查信息平台,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合作,提升土地调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定期对土地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审核,确保调查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有效监督,为后续的政策制定提供可靠依据。
土地调查报告 14
20xx年我国土地调查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对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但因土地调查而引发的各种纠纷也逐渐增多。自土地调查工作开展以来,不少地方因土地边界、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等问题出现多起纠纷案例。如何妥善解决这些纠纷,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农村的稳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笔者结合实际调查,对土地调查相关纠纷的类型及原因进行的分析。
一、土地调查相关纠纷的基本类型及特点
1、土地界限不明引发的纠纷,这类案件占受理案件的22%。在土地调查过程中,因过去缺乏详细的土地登记和界限划分,导致部分土地的边界模糊,农民对自己耕种的土地与邻地的划分产生争议。尤其在交界处,土地权属不清,使得农民间产生矛盾,甚至引发对簿公堂的现象。
2、土地使用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这类案件占受理案件的19%。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农民因为外出务工或转型经营,选择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然而,在转让过程中,往往缺乏规范的合同和明确的约定,导致权益不清,双方在权利义务上产生分歧,最终使得纠纷频发。
3、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不当引起的纠纷,这类案件占受理案件的25%。部分农村集体在管理土地时,未能合理制定使用规则,甚至出现少数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私自发包或占用村集体土地,致使部分农民对集体的管理行为产生不满,形成集体上访的现象。
4、合同条款不明确导致的纠纷,这类案件占受理案件的20%。许多农民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往往对合同内容认识不清,仅凭口头约定或简单书面记录,导致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出现履约争议,双方权益受损,进而引发法律诉讼。
5、土地调查结果不公正引发的纠纷,这类案件占受理案件的14%。在土地调查中,部分地区因调查结果不公,导致部分农民对调查结果产生质疑,认为自身土地权益受到侵害,进而产生多起上诉和抗议行为。
二、土地调查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纠纷频发。许多农民对于土地权益的保护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在土地交易和承包过程中未能积极维护自身的权益。一些地方干部在处理土地问题时,常常以个人主观意愿为主,忽视了法律法规的指导,导致土地纠纷的产生。
2、缺乏规范的合同管理,增加了争议风险。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往往存在条款模糊、权利义务不清的问题,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随意变更和不履行的现象,进而引发纠纷。
3、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影响了权益保护。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相关政策尚不够成熟,缺乏有效的执行和监督机制,使得一些不法行为得以滋生,加剧了土地纠纷的发生。
4、缺乏专业的调解机构,导致纠纷难以迅速解决。目前,土地纠纷的诉讼、调解机制亟待完善,部分纠纷因缺乏专业的调解机构而未能及时处理,使得矛盾逐渐加剧,最终演变为激烈的法律冲突。
三、对完善土地调查制度的几点建议
1、增强法律意识,提升农民权益保护的能力。通过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土地权益的认知和维权意识,促使更多农民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健全土地承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权利义务清晰。在签订合确保合同文本的详尽性,明确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为稳定的土地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3、加强土地管理制度的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完善土地使用权的管理措施,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减少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纠纷。
4、完善调解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通过建立专业的土地纠纷调解机构,提供便捷的调解服务,及时处理土地纠纷,防止矛盾升级。
5、强化土地调查的公正性,确保调查结果的权威性。在土地调查过程中,确保透明度,加强公众参与,提升调查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增强农民对调查结果的信任度,减少由此引发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