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资源的匮乏与分布不均始终是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调查显示,尽管国家政策不断倾斜,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依然面临着设施不足、专业人员短缺和患者就医意识薄弱等挑战。通过对多地农村卫生院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提升医疗质量和可及性,既需增强基础设施建设,也需加强对健康知识的普及,以确保每一位村民都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疗服务。这份调查报告不仅揭示了当前农村医疗的真实现状,更为未来的改善提供了有力的建议。
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主要由医疗服务供给和农村医疗保健系统两大部分组成。历史上,合作医疗是我国农村医疗保健的主要形式。然而,自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以来,经历了起起落落,至今在许多农村地区已经衰退。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重大转型,合作医疗能否复兴?医疗保险的可行性如何?什么样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才是可持续的?这些与农村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政府、农民和学术界的关注。本文基于对某省乡镇的农村居民进行个别访谈,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看法,提出以下几点:第一,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必须考虑乡村特有的社会结构;第二,尽管合作医疗的恢复与否不完全依赖于集体经济,但社区公共资金的存在确实是进行合作医疗的前提;第三,农户分散经营后,村民自治组织在新的社区合作基础上显得尤为重要;第四,医疗保险的有效实施需要有良好的信任机制。
1、建立农村医疗保障所需的乡村社区基础
中国农村社区具有鲜明的乡土特色,其生活方式、价值观、收入来源和人际关系都与城市有显著差异。农村医疗保障的建立必须考虑到这些地方特色。
土地始终是农民家庭应对国家税收和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而其他开销则越来越依赖于现金收入,这主要通过种植经济作物和外出务工来实现。但种植经济作物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价格不断下滑。种植业的生产周期较长,调整结构也难以迅速提升收入。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变化,疾病类型也在发生改变,农村中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且发病年龄逐渐提前。有些村庄的心脑血管病患者多集中在四五十岁,农民普遍认为这与环境污染、饮食结构变化和体力劳动减少有关,同时也可能与日益加大的生存压力有关。
目前,农民家庭的医疗费用主要依赖家庭储蓄;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来减轻医疗负担;或向亲朋好友借款以应对医疗费用,这形成了一种以家庭为核心,向亲戚朋友扩展的互助网络。
乡村医生是扎根于农民中的乡土医生,他们的常见病医疗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许多在1960年代和1970年代培养的乡村医生在村中有着良好的声望,对于防病和治疗常见病起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农村经济改革,乡村医生越来越将医疗服务视为谋生的方式,农民往往难以将乡村医生的服务视为可购买的劳动产品,而将药品视为必须支付的商品。
乡村医生常常感到“乡里的人,如何能像城市医院一样收取挂号费、诊疗费、出诊费?”乡村医生和个体诊所通常采取“免四费”的方式(免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出诊费等),而传统医学中的一些简单治疗方法也因缺乏经济效益而被逐渐淘汰,反而更倾向于卖药、处方药品和静脉输液等方式。然而,乡村医生对于贫困家庭往往基于职场道德和乡情,给予医疗费用的减免。
在就医机构的选择上,农民通常是在大病或疑难病时选择大医院,以求更好的治疗;而在大医院治疗效果不佳或费用过高的情况下,寻求私人诊所。这样的选择往往带有盲目性,形成了“有病乱投医”的现象。
通常在对常见病的治疗上,农民根据自身和他人的经验来判断县、乡、村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而获得的信息主要依靠村民之间的口耳相传。由于政府卫生部门未能向农民提供医疗保健的信息,乡村医生也缺乏健康教育和宣传服务,农民就只能依赖非正规途径获得零散的信息。
2、合作医疗所需的社区公共资金
通过访谈发现,除了部分贫困家庭外,多数农民家庭具备一定的筹资能力。然而,仅仅具备经济能力并不足以推动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还需解决社会约束因素。许多农民提到“没有集体经济,合作医疗难以开展”;“大家都顾着自己,缺少组织”;“医疗保险必须要有信誉,才能持久实施”。
合作医疗是一种社区和农民共同筹资的保障模式,是社区的公共产品。在集体经济时期,生产大队提留的公益金为合作医疗基金提供了大部分资金,农民个人仅在年终分红时由生产队代扣少部分资金,因而社区成员通过集体提留得以享受医疗保障。然而,该保障的存在与水平会受到社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一些农民的回忆显示,70年代时,各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的维持时间差别很大,集体经济实力强的大队持续时间更长,甚至有的坚持到实施生产责任制为止,而集体经济薄弱的大队,合作医疗的持续时间短,有的甚至不到一年便解体。这说明并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导致了合作医疗的瓦解。
然而,农民将合作医疗的解体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系在一起,主要是因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消亡使得合作医疗失去了可预扣缴费的筹资手段。自实施生产责任制以来,闻喜县和我国很多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公共积累逐渐减少,缺乏支持,村提留只能用来支付村干部的工资,村庄的公共事业只能依靠农民单独集资来解决。对于电路改造等公共事业,通常是每家农户均受益,因此集资的难度相对较小;但医疗服务的消费不确定性使得在没有集体经济组织预先扣除的情况下,家庭逐户筹资变得极其困难。许多农民感慨道:“没有集体资金,怎么能合作!”这也让人理解如今天下常有的“集体没有钱,合作医疗难以施行”的说法。
3、合作医疗所需的社区组织资源
改革前的传统体制不仅具备集体经济的组织生产功能,还有组织社会事业的行政职能。70年代,通过公社体制合作医疗得以迅速推广和实施。改革以来,随着公社体制的终结,合作医疗制度在大多数地区解体。但在合作医疗逐渐衰退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苏南模式,借助于集体经济坚持发展乡镇工业,促进村庄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推动合作医疗向合作医疗保险的转型。苏南模式展示了在传统集体制尚未完全解体的情况下,村庄社区医疗保障得以不断发展。
另一种情况是一些村庄在经历改革初期的分散经营后,基于对个人财产权的承认与法人成员共同占有的原则,再次组织形成了“超级村庄”的社区合作体系,从而推动了包括医疗保障在内的村庄公共事业的发展。
然而,与以上情况不同的是,许多村庄并未保留传统体制下的组织生产和社会事业的职能,也没有产生新的社区组织,导致如今的社区组织资源处于“空白”状态。尽管每个村庄名义上都有村委会和党的基层组织,但村民常抱怨“不知道谁是村干部”。这种情况下,依托社区组织的合作医疗在缺乏组织资源的条件下难以维持。虽然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但村组织的完善和功能的实现仍需时间。在访谈中,农民多次提到“现在是个人顾个人,没有人来组织,合作医疗无法实施”,此时我们能感受到他们的无奈。
4、信誉是实施农村医疗保险的必要条件
通过访谈发现,农民对医疗保险普遍缺乏了解,虽然对人寿保险、平安保险或农业生产上的保险等商业保险有所了解,但对社会医疗保险却所知甚少。
无论如何,农民对医疗保险的信誉表现出了极大的重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个体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产权明晰使得风险和利益的关系变得更加对称,这不仅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也使农民需独自承担市场风险。面对医疗保险这样的新事物,他们往往以独立经营者的视角进行评估。
对于保险组织和制度,信誉至关重要。农民希望确保其投保能够获得风险分担的回报,才会选择投保。正如一些农民所言,“部分贫困家庭确实交不起费用;富裕家庭虽能自付医疗费用,但不一定选择投保;而大多数农民能支付30元以内的保费,但是否投保还看其信誉。”访谈中,农民对乡、村干部不信任,对保险公司信誉的疑虑以及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忧屡屡提及。医疗保险能否实施?由谁来管理?这些问题的答案,农民都在现实中经历的各种事件中寻找。以往合作医疗的失败以及农村社会事务中的种种失误,导致农民变得谨慎,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血汗钱。
与之相关,他们希望医疗保险能够长期实施,管理透明,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他们担忧,如果将医疗保险交由县管理,可能难以实际获得保险支付,甚至担心管理者携款潜逃;而交给乡、村管理又可能面临管理漏洞及腐败问题。农村医疗保险的管理成本必然较高。
合作医疗是基于社区和农民共同筹资的医疗保障,如果缺乏社区公共资金的经济基础和村级组织在民众自主基础上的再整合,仅仅依靠政府政策和卫生部门的推动,合作医疗便难以持续。而农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则离不开政府和保险机构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