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通用2篇)

131天前

为贯彻落实《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制定了《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包括建立高效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发现并管理620例活跃肺结核患者,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能力,以及确保防治工作“五率”达到标准。重点工作包括加强领导、规范患者发现和治疗、提升耐多药结核病管理质量、做好学校防治工作和健康促进活动。计划明确各单位职责,确保结核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将定期督导各医疗机构,确保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进行年度考核评价,以确保结核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

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第1篇

为落实《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确保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省级专项资金用于结核病防治项目,遏制结核病传播,保护人民健康,特制订《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 构建高效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优化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体系的高质量运行。

(二) 全县发现并规范管理活跃肺结核患者620例以上,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三) 继续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结核病实验室人员的工作能力,县人民医院需建立痰培养室,具备痰培养能力。

(四) 结核病防治工作“五率”需达到国家、省、市的要求。

(五) 针对特殊人群,如学校、流动人口、艾滋病/结核病双重感染者,开展有效的宣传和防治工作。

(六) 积极探索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补偿机制,推动免费抗结核药品政策改革,优化普通肺结核患者的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政策。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 加强工作部署,提高结核病防治体系工作的质量

各单位需进一步加强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及时调整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技术小组成员和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并将调整名单报卫生局疾控科。综合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应设立结核病防治门诊。

依照《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完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加强医防合作。县人民医院须妥善开展结核病定点门诊工作,县疾控中心需充分发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督查作用,确保服务体系高效运行。各乡镇根据《县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及《县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年度结核病防治实施计划,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

(二) 规范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工作

1. 提高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诊疗水平。通过健康体检及对糖尿病、肿瘤、精神病等高危人群的监测等多途径早期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结核病报告工作,发现的肺结核及疑似病例报告率需达到100%,转诊率达95%以上。继续做好网报肺结核患者的转诊与追踪,落实乡镇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对肺结核可疑者的推荐与筛查工作,密切接触者的免费筛查率应高于95%。结核病诊治定点单位应建立集体诊断制度,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集体定诊,减少误诊和漏诊,初诊可疑患者查痰率达100%,切实提高患者的诊疗水平。

2. 提高肺结核患者的规范治疗率和系统管理率。以患者为中心,探索直接面视下的化疗(DOT)新方法和新模式,根据患者的不同需求,采取科学合理的督导治疗管理方式,提高治疗依从性,确保肺结核患者的规范治疗率达到90%以上,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达到85%。按时取药率、按时查痰率均需达到95%,各类工作资料和数据应完整、真实。诊治定点机构需规范进行辅助检查和治疗,落实诊疗费用减免政策,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做好跨区域患者的管理,转入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

3. 确保药品管理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切实开展。做好抗结核药品的标准化管理,积极监测和处理患者服药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治疗全过程至少进行2次免费肝功能检查,治疗的第1个月,乡级或县级结防督导人员需至少与患者见面1次。

4. 认真开展结核病与艾滋病的双重感染控制工作。配合艾防机构对所有艾滋病阳性患者开展结核病筛查,确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

(三) 提升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管理工作的质量

认真做好耐多药结核病筛查工作,结核病诊治定点机构需对所有涂阳患者的痰液进行收集,并及时送至县人民医院(县结核病定点诊疗机构)。县人民医院需严格按照《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规范开展痰培养、药敏检测及患者治疗管理工作,并提供治疗药品和定期门诊随访服务。县疾控中心负责患者居家服药的治疗及随访管理,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需规范执行面视下服药。所有耐多药患者需严格实施DOT管理,确保患者的个案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专报系统,录入及时率达95%,完整率不低于95%,与原始资料的符合率达到98%以上。按市卫生局要求,建立健全耐多药结核病村医治管工作经费补偿机制。

(四) 加强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

严格执行痰涂片镜检质量保证工作(EQA)制度,提高痰检工作的质量,县级结核病细菌实验室需每季度接受市疾控中心的盲法复检。

进一步完善结核病痰培养实验室的建设。县人民医院需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痰培养实验室的改建工作,并按要求制定结核病实验室操作的标准操作程序。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报请市局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培养工作。

(五) 切实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

县疾控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需严格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并规范处置学校内的结核病疫情,防止疫情的扩散。配合教育部门对学校卫生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辖区学校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监测并掌握学校结核病疫情,提升学校的防控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健康促进学校、“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及学校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六) 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和培训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并强化日常宣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各乡镇卫生院需发放入户宣传资料,确保至少有一次结核病防治宣传内容。县疾控中心在年内至少进行一次电视、一次报纸宣传,同时继续做好“百千万结核病健康促进志愿者”的招募与指导工作。

疾控中心需负责乡镇结防医生的培训,举办至少一次培训班,卫生院需负责乡村医生的培训,乡村医生应接受一次与结核病相关的技术培训,各类培训的考核资料需齐全。积极参与省、市疾控中心举办的结核病实验人员培训、结核病防治新技术培训、疫情监测及耐多药结核防治等培训班,参训人员需作为师资,对本地进行二次培训。

三、监测、督导和考核

确保《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稳定,设备通讯运行正常,及时、准确地录入患者个案信息,信息录入及时率达到99%,完整率达98%,与原始资料符合率达到98%,并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我局将根据《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对结核病防治单位进行督导,对薄弱地区和环节进行重点督导,督导情况将及时通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日常督导情况,对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第2篇

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根据20xx年度xx市结核病防控工作要点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及目标任务,特制定20xx年结核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1、制定并实施结核病防控规划(20xx-20xx年);

2、发现及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00例,其中痰涂阳患者占登记病人总数≥30%;

3、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转诊率及总体到位率均达100%,病人家属筛查率达到100%,抽查病人系统管理率≥90%;

4、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病人诊治信息录入及时、完整,符合率达到100%;

5、各镇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的推广使用率达到100%;

6、疑似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筛查率达到100%,涂阳培阳率≥85%,规范开展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诊疗和管理。

7、加大对学校、HIV/TB双重感染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控力度。

8、确保完成xx市卫生局下达的结防工作质量考评指标,争取在全市范围内排名靠前。

二、工作安排

(一)防控规划的制定与执行

1、根据xx市政府发布的《xx市结核病防控规划(20xx-20xx年)》(常政办发167号),结合我市结核病防控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我市五年结核病防控规划并由政府正式发布。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央、省结核病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计划与规划目标一致,任务明确,项目和标准对应,专款专用,及时兑现并妥善保存发放凭证。

3、结核病定点医院须严格执行国家肺结核病人免费政策(包括抗结核药品、初诊查痰3次、复诊查痰6次、胸片检查1次、肝功能检查2次,以及涂阳病人家属的胸透筛查)。

(二)三位一体防控体系的正常运转

1、继续加强疾控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信息流通顺畅,做好病人治疗与管理的信息质量控制,确保结核病防控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转。

2、加强定点医院的病人规范诊疗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病人管理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充分发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结核病防控工作的考核激励机制,促使基层防治人员认真督导病人服药与复查,提高病人依从性和系统管理率。

(三)肺结核患者的发现与治疗

1、完成肺结核病人发现任务:通过多种措施提高肺结核病的发现水平,确保20xx年全市发现并规范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00例,其中痰涂阳病人占登记病人总数≥30%。各单位的发现、转诊任务详见附件1。

2、加强对肺结核疑似患者的推荐工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荐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占人口数的4‰。

3、结核病定点医院实验室需认真执行痰涂片镜检、结核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的质量控制,每季度进行1次痰涂片盲法复检,每年接受省级检查2次,确保无定性偏差的痰涂片。

4、全面推广医生与家庭督导员的协同管理模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有效提高病人的服药依从性、复诊率及检查的及时性和随访管理质量。

5、在全市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剂(FDC),如有不良反应病例,可更换为免费的散装抗结核药品治疗。

6、及时将病人(包括耐多药病人)诊治信息录入《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录入及时、完整、符合率达100%,并且治疗结束后患者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归档保存。市疾控中心应确保信息质量的监控,并按时上报各类监测报表。

7、免费抗结核药品库房达到标准,库存药品无破损和过期,药品出入库登记完备,库存量与账目相符。

(四)耐多药结核病防控

1、继续做好疑似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的筛查工作,所有涂阳患者痰培养检查率达到100%,培养污染率<5%、涂阳培阴率<10%。<>

2、根据《江苏省提高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和《江苏省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做好新农合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治疗与管理,尽最大努力将符合条件的耐多药肺结核病人纳入临床治疗路径。

3、制定耐多药肺结核费用报销的标准化流程,协助耐多药病人完成费用报销。

4、按要求及时上报耐多药月报表和年报表。

(五)特殊人群结核病防控

1、将结核菌素试验纳入中小学新生入学体检必查项目,对强阳性学生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发生结核病疫情时,按规范及时处置,并组织大中专院校以及寄宿制中学的卫生人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的培训。

2、协助艾滋病防制部门做好艾滋病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工作。

3、持续开展对羁押人员的结核病防控工作。

(六)健康促进与业务培训

1、围绕3月24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组织多种形式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今年宣传主题为“你我共同参与,消除结核危害”,市疾控中心将联合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市二院、金城镇卫生院、城东卫生院在我市金沙广场开展此次宣传活动。全年至少进行1次电视或报纸宣传,或向全国、省、市有关信息简报刊稿1篇。

2、在对城镇、农村居民进行入户宣传时,确保宣传材料中包含结核病防治的核心信息或科普知识至少1次。

3、市疾控中心全年举办不少于1次的市级继续教育项目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班。第一季度召开结核病防治工作例会,负责结防的乡村医生须参加至少1次相关技术培训,相关培训班、会议资料及考核资料应齐全。

(七)确保圆满完成结核病防治工作绩效考核的各项指标数据填报和资料整理工作,并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三、督导工作与年度考评

1、每季度至少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一次工作督导并通报结果,全年计划督导六轮,确保市属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覆盖率达100%,每次督导需有督导报告或记录,并按xx市质控指标评分方法对各医疗单位进行考评排名,及时通报结果。

2、市疾控中心要做好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结核病防治项目执行情况的按时上报相关工作数据。

3、依据20xx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及考评标准,结合各单位全年工作的开展及季度督导情况,市卫生局对各单位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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