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实用21篇)

74小时前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旨在确保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有序恢复建设项目的生产与施工。方案强调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循防疫规定,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卫生。复工前,施工单位需提交详细的复工计划和防疫措施,并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复工期间,实施封闭管理,定期进行体温监测和环境消毒,确保所有进场人员健康无异常。方案要求各单位强化安全责任,提升员工防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双重保障。各相关部门需加大对复工单位的监督与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疫情传播。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

为有效落实省安监局关于加强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及国家、省、市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如下: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办理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施工单位,以及因“两节”、“两会”期间停工的有关项目。

 二、复工复产程序

(一)施工单位需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包括整改措施、结果及停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向市安监局备案。

(二)自查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向市安监局递交复工复产申请。

(三)市安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复工复产检查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单位,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检查组进行复查。

(四)经检查合格的施工单位,待市安监局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复工复产标准

根据《施工安全规程》,制定《施工单位复工复产验收表》,验收工作重点关注企业档案资料和作业现场,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为全面推进此次复工复产专项方案,成立由主管施工安全的副职担任组长,相关安全管理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工复产的具体实施。各施工单位也应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检查小组,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需指定专人编制整改方案,并经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二)严格执行,明确责任。复工复产检查组要尽职尽责,遵循“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复工复产关口的严把关。要逐项逐条地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减少检查项目或降低标准。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若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责令停工整顿,确保逐个合格后再恢复施工。未完成整改、未通过复产验收的单位不得私自复工。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而擅自复工的,将报告市政府采取关闭措施。

(三)对标自查,确保进度。停工项目在停工前,应进行深入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制定停工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同时将停工情况报送市安监局。各施工单位应严格对照复工复产验收表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快速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提前做好治理工作,以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2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20xx年春节后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施工单位在节后复工复产中安全有序,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的理念,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推进施工单位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施工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2月20日--3月5日):

1、施工单位应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施工设备及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新员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员工不得少于40学时;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施工单位的复工复产工作由单位自行组织,负责人将全程监督,各部门负责人需全面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进行验收。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遵循上级相关验收标准的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复工复产验收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的情况下不予验收:

1、施工单位所有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确保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相符,证件如有过期或不符合要求则一票否决;

2、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

3、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及参加工伤保险率需达到100%,且岗位培训时间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4、单位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若管理体制不顺或机构不全则一票否决;

5、严格落实带班制度,依照国家规定组织隐患排查,并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6、施工单位需设立专门的档案室,确保档案管理规范,若管理混乱或未设专人则一票否决;

7、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作业;

8、单位应无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否则视为一票否决;

9、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越界作业的行为也将一票否决;

10、施工单位需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条款与上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抵触,依照上级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需在明确情况的基础上,制定符合验收标准的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隐患自查和整改;

2、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严格遵守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各部门需由安全管理部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传达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讲解施工安全作业规程,学习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记录;新招录工人需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持证上岗的要求。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必须整改完成,随后由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组织复检,合格后申请复工。

 六、工作要求

1、各部门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认真排查整治,扎实推进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2、合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需组织做好复查工作,明确验收程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执行复产验收责任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处理;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部门负责人需坚守岗位,严格实施带班制度,杜绝超负荷和超定员作业,确保在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生产。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3

随着国家对复工复产政策的持续调整,施工单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既要保证工程进度,又要严把疫情防控关。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防疫工作同步推进,近日,辖区内各施工单位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并修订了当前的复工复产专项方案,明确重点任务,确保防疫与生产两不误。

 一、区域划分实施精细化管理

根据施工单位的区域特点,将辖区内所有施工项目分为若干个管理区域,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得到有效覆盖。相关部门打破传统职能界限,成立了以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等多个部门为主的包干小组,全面负责各自区域内的防疫监管与服务。取消了复工前的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转变为事后监管的职能,以确保每个项目在复工后都能在防疫方面得到规范管理,所有部门人员将深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强化培训提升现场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为了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防疫意识和专业水平,服务组于近日召开了专项培训会。要求每位现场管理人员熟悉中央、省、市及区关于复工复产的政策要求,并将相关文件整理汇编成册,制成携带方便的资料手册,确保每位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能够随时查阅学习。卫生防疫部门的专业人员为大家进行了业务培训,明确提出防疫工作中的“九看、三问、七查”标准,即看现场、问人员、查资料,以提升现场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责任压实落实到位

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被明确为各自责任区域的主要责任人,现场管理人员则为具体责任人。要确保每次入场检查时,管理人员必须携带复工情况检查表、疫情防控标准表和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时,立即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将被暂时叫停复工。通过层层责任压实,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经过各级领导的复查,防止疫情防控出现任何漏洞。在特殊时期,必须采取严格措施,对检查监管不力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4

为确保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复工复产专项方案,并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一、检查内容

1.检验复工复产所需的安全生产条件;

2.重点对关键环节进行复工检查,确保安全无虞;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活动;

4.全面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措施,包括电、水、气的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及劳动保护用品等落实情况。

 二、工作目标

检查内容需全面、深入且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健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与标准,全面排查并治理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的可能。

 三、工作要求

1.提升意识,周密组织

要充分认识到复工检查工作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现状,制定细致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落实到位。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全面认识复工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与麻痹松懈的心理,切实加强复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务必及时到位,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措施落实到位,检查工作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的组长应积极发挥作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级岗位。

3.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检查工作

本次复工检查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隐患整改要有记录、有档案,确保整改措施得当,坚决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安全知识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尤其是对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无操作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确保从源头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认。

电气安全方面:由电力部门及安全人员对宿舍、施工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一排查,对不符合电力使用规范的私拉乱接现象进行即时整改,确保电源开关及控制箱的锁具完整有效。

机械设备方面:检查加工及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漏电等安全隐患。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检查施工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消防安全方面:对灭火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过期的消防器材,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及消防箱进行逐一核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已整改完成;

2、现场的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和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5

 一、有序推进施工单位复工复产

根据新的疫情防控区域划分,包括防范区、管控区和封控区,并结合施工单位的类型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大型项目后小型项目”的方针,确保在落实防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分批有序地恢复施工。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首先从防范区的施工单位开始复工,待管控区和封控区解除限制后,按市指挥部的相关规定,组织这些区域的施工单位恢复生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大型施工单位

1、位于防范区的施工单位需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交复工申请,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省略具体模板),并成立专门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提交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上述材料需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需核实汇总相关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收到申请后,按照实际情况指导施工单位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并于每日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单位名单,形成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xx市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及时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小型施工单位

可以参照大型施工单位的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天复工单位名单。

(三)员工通行管理

复工单位中居住在防范区的员工,需点对点接送至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限制流动,镇(街道)、开发区要严格监督,确保管理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五到位”措施的落实: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准备和防疫知识培训,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机制,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遵循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指挥部的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周边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切实核实复工人员的信息,镇(街道)、开发区在对照分区的过程中要把好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实施“一项目一策”“一工地一案”的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的施工单位应对照《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并落实复工后的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的相关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6

为切实落实全国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结合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贯彻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与艰巨性,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松懈的思想。务必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确保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特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环部,任命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与监督。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计划于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结束后,方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时间跨度为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场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认识情况的调查;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的设备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3、对承包单位的各项目、厂区及值班区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环保培训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安全生产思想认识

各部门、单位需认真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领导干部要克服盲目乐观与松懈的心理,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全国及省市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加强隐患排查及整改

复工复产期间,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提升安全风险意识,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隐患。从各个环节入手,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每一个岗位、班组及工作环节,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环保培训

复工复产前,各单位必须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与环保培训,确保新员工在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各部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与培训。

(四)加强现场检查与督导

各复工复产单位需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特别对于未按规定到岗、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未整改而擅自复工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7

 一、复工时间:

20xx年2月日

 二、复工准备工作:

1、成立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姚永辉(项目经理) 副组长:韩忠(技术负责人) 组员:马灵强、于春炎、王家元、申乾林、刘萍、黄月。

2、复工培训: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在复工前,我们将组织施管人员会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民工三级安全教育,让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始终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盲目乐观的心态。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将进一步落实,尽早规划安全工作目标及相关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节后复工前,我们将重视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所有新入场工人必须接受三级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务工人员涌入施工现场的现实情况,我们将详细调查新工人的年龄与健康状况,对有健康问题或年龄过大的工人,要及时调整岗位或劝退。要针对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尤其要加强新入职和转岗工人的岗前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区域的危险源,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教育务必真实有效,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要根据新工人增多和设备长时间停运的特点,开展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特别强化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平安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在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需与建设及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机械设备进行全面复工检查,消除潜在隐患。检查务必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注重每一个细节。检查重点包括:塔吊、脚手架等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运行状态;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围环境的变形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线路是否存在浸水、老化或漏电现象;脚手架、外电防护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的稳定性和连接情况;现场防火、防冻及防滑措施是否落实,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宿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于塔吊、脚手架等专业性强且隐患难以发现的分项工程,需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按要求整改。复查合格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发放复工通知,方可复工。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一律暂停施工。若个别项目因存在严重隐患被限期整改的,必须先进行整改,并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报质量监督站核实后方可复工。

(四)、务必重视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频繁进出的情况,我们将加强工地的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账,严防可疑人员及车辆进入工地,预防治安等问题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安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8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规范全县施工单位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县在节后能够安全、有序地开展生产和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施工单位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进行领导,县安监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发改、建设、环境、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协同参与,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验收依据

施工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及相关地方性法规。

三、验收范围

涉及新建、改建及扩建工程项目,具备齐全证照及审批手续的施工单位申请复工的情况。

四、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需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自检,若自检合格,向县安监部门提出复工申请。安监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的,由安监局下发复工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完整;

(二)存在违法违规施工行为;

(三)设计、评估、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不合规或未在相关部门备案;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分段或分步骤施工的;

(五)证照缺失或过期;

(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七)未进行人员安全培训的;

(八)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复工复产验收的重要性,验收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的重要环节,务必高度重视,推进落实。县人民政府应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责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深入现场督导,验收组成员则应严格遵守程序、标准,确保验收工作质量。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自检,以确保验收顺利进行。

(二)安监部门与施工单位需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将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提升质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指导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需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要给予指导和帮助,促进其及时整改,确保符合法规要求。对在验收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严肃追责。

(四)获批复工复产的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在安全的基础上有序开展施工。

(五)安监部门及相关机构要加强对未申请复工的施工单位的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非法施工行为的发生。

(六)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将不予通过验收,并实施挂牌督办,指定专人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如整改不到位,将追究相关责任。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9

为确保施工单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提升项目防疫能力,切实防范疫情在施工现场的传播,维护工人健康与安全,保障施工项目的正常推进,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建立管理机制

(一)落实主体责任。施工单位需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组建工作小组,专责防控工作。

(二)制定具体方案。方案应涵盖组织架构、责任分配、健康排查、日常管理、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项目组和工地,指定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通报机制。与当地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联系和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二、严格健康排查

(一)分类复工。施工单位要对所有返岗员工进行健康状况登记,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复工。疫情高风险地区员工暂缓返岗;有疫情较重地区旅游史或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员工,需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14天。健康无异常的员工可在厂区内上班,但需遵守“厂区内活动”规定。

(二)设立健康档案。对返岗职工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其14天内的行程、健康状况及接触过的人员,确保信息准确;并需每人签署诚信承诺书,进行每日健康监测。

(三)设置隔离区域。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隔离室,保障员工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隔离和医疗支持,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当地规章寻找合适隔离场所。

三、强化防护措施

(一)防护物资准备。施工单位需统计并采购必要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确保每位工人在作业时均佩戴口罩,设专人负责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废弃处置。

(二)场所消毒与通风。复工前,对所有施工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日常需定期进行专业消毒,并重点对人流密集区域进行每日消毒。工作场所要确保定期通风,每天至少开放窗户两次,每次30分钟。

(三)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物业和保洁人员也需符合相应的防护要求。

(四)就餐管理。施工现场就餐需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推行分餐制,同时保障食品安全和卫生,食堂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和防护。

四、健康监测与报告

(一)体温检测制度。施工单位应每日对员工进行至少两次的体温测量,并记录结果,确保进出人员健康状况良好。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隔离并就医。

(二)健康状况报告。员工需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登记,记录缺勤原因,施工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上岗前的健康检查。

五、切实做好疫情处置

(一)应急处置程序。若发现疑似病症,需立刻报告当地卫生健康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和处理。

(二)接触者管理。针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施工单位应配合当地管理部门进行相应隔离,做好思想疏导。

(三)终末消毒措施。疫情发生后,施工单位需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按照防控方案做好疫点的终末消毒工作。

(四)暂停施工。若疫情情况严重,由当地政府决定是否暂停施工和生产,并做好相应的保障措施。

六、宣传教育工作

(一)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利用公告栏、企业微信群、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防疫知识和要求,提升员工防疫意识。

(二)技能培训。针对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等工作,开展专业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防疫能力。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相关预防知识,指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鼓励员工如有不适及时报告并就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0

为确保安全、有序、科学推进施工单位的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遵循自治区和各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按照“内防扩散、外防外溢”的防控策略,严格标准、审慎审批、强化监管,确保在细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施工人员的到岗复工和物资的畅通,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建设并重。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等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施工单位的复工复产工作,及时解决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需支持复工复产中的保障工作,收集分析部门内主要问题与建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市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情况,研判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黄斌同志兼任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xxxx。

 三、分类推进复工复产

(一)第一类:本次疫情未出现阳性病例的地区(如田东县、那坡县、凌云县等)。全面推动施工单位复工复产。

(二)第二类:本次疫情出现阳性病例,但已连续9天无新增的地区(如右江区、田阳区等,不含封控区、管控区)。有序推动施工单位复工。

(三)第三类:疫情出现阳性病例且未清零的地区(如德保县、靖西市等),以及其他地区的封控区、管控区。提前规划,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明确复工复产条件

(一)第一类区域。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责任,执行预约、限流、错峰工作,确保测温、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第二类区域。

各施工单位需遵循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制定详细的复工实施方案,执行检疫检验和健康保护措施,确保以下“五个到位”:

1、防控机制到位:明确疫情防控责任,建立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2、人员排查到位:对所有复工人员及其家属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排查,禁止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入场。

3、防控物资到位: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包括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确保防疫需求。

4、防疫措施到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施工场所,落实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制度,并对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消杀。

5、人员管理到位:严格控制员工在办公区及住宿区的聚集,避免人员聚集和聚餐。

(三)第三类区域。

在落实“五个到位”的基础上,增加以下“三个到位”:

1、全场消杀到位:保证消毒物资充足,培训专业消杀人员或委托第三方消杀机构,对公共区域和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2、定期监测到位: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全面排查施工人员健康状况,环境检测结果需呈阴性。

3、闭环管理到位:在解除管控措施前,人员原则上封闭在施工现场,保持单人单间,减少接触。运输车辆需按照规定消毒,确保运输线路点对点运行。

 五、分类报备与报批

(一)第一类区域。不需报备,相关县(市、区)建设部门指导企业直接复工。

(二)第二类区域。须报备。各施工单位需依照复工条件开展自查,并向本区域建设部门报备(附件详见)。各县(市、区)建设部门需在1天内完成复工检查,对不达标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其达到复工标准。合格单位由建设部门发放复工确认书。

(三)第三类区域。需报批。各单位依照复工条件进行自查,报备给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需在1天内完成检查,协助不达标单位整改,合格单位由指挥部发放复工确认书。

报备与报批要求根据封控区、管控区范围的调整而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负责行业主管责任,建立日报制度,确保各成员单位协作,推进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各县(市、区)政府则需落实属地责任,统筹管理辖区内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分析主要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施工单位顺利复工。

(二)做好要素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主动为施工单位提供支持,保障原材料和产品运输通道的畅通,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对于未解除的管控区域,可以发放紧急通行证等措施,解决运输困难问题,确保电力供应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

(三)确保安全底线。

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生产设施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严格疫情防控。

协助施工单位配备必要防控物资,并执行体温检测、消毒等防控措施,确保员工安全健康。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隔离潜在的疫情传播源,切断风险链条。在获得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后,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求,确保施工单位平稳复工,制定出以下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一、明确责任,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

施工单位作为疫情防控的主体,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及员工的安全。设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明确各方职责。

指挥长: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副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组长:行政或人事管理负责人

成员:所有施工人员

 二、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施工单位须提前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现场管理、人员进出、餐饮服务、出差审批、会议安排等防控措施。

2、强化日常监管。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单位需要每日填写《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并详细记录返工人员的健康状况。

3、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必须主动向社区报告,并接受为期14天的隔离,具体要求严格遵循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管理。

4、关注员工动态。对来自疫情高风险区域的员工,制定分批复工的详细计划及防控措施。

5、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施工单位需自行储备防疫物资,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官方的防疫知识和宣传材料,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6、确保储备的防疫用品充足,包括口罩、护目镜、消毒液、体温测量仪等。定期检查和统计库存情况。

7、制定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急应对措施,确保隔离和送医流程畅通无阻。

8、加强场所管理。对于提供住宿的项目部,需按照封闭式管理模式实施防控,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9、设置隔离观察点,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每日进行体温监测,严防未发病人员入场。

 三、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安排

1、各部门要提前统计返岗人员情况,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外地及疫情严重地区返工的员工必须在医务人员检查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工地,复工期间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并遵守其他防护措施。

2、提醒员工在家庭及工作场所做好自我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3、如有员工出现发烧、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向管理层报告,并采取现场消毒及送医措施。

4、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需接受红外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3°C者不得入场,并及时向公司和相关负责人报告。

5、严格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确保了解其健康状况及接触史,按照政府规定进行自我隔离和报告。

6、复工前,需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特别是公共区域如休息室、办公室等,并确保每日定期消毒。

7、确认食堂卫生安全,采购的食品需经过严格检疫,禁止提供生鲜及生菜,确保餐具和加工过程的卫生。

8、餐饮服务人员需每日接受健康检查,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使用必要的防护设备。

9、一次性防护用品需集中处理,重复使用物品需经过严格消毒。

10、用餐时,食堂服务人员统一分配餐具,禁止员工自行取用,以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11、在卫生间、食堂等关键区域设立消毒液和肥皂,要求员工勤洗手,确保卫生安全。

12、在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必要的防护类用品,避免交叉感染。

13、各类会议建议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若需面对面交流,务必保持安全距离。

14、加强个人卫生意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乘坐电梯时尤应注意安全。

15、严禁散布疫情不实信息,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确保信息传递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通过周密的防控措施,施工单位不仅能够有效应对疫情挑战,也能在未来实现快速、可持续的发展。面对困难,我们要坚持信心,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战胜疫情,推动施工单位更好地复工复产,重塑美好未来。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通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如下:

一、复工的时间安排

除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和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外,我市各类施工单位的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单位申请提前复工的报备管理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请。用人单位需合法保障员工的权益。

二、复工所需条件

我市的施工单位复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并需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批准:

(一)建立完善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各责任主体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全面贯彻落实各项防控部署和规定,成立施工现场的防控小组,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健康监测制度及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职责,并向属地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需到位,并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需依据防疫要求,严格执行环境消毒措施,做好个人卫生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消除病媒生物滋生环境,特别是要加强对食堂、宿舍和卫生间的清洁消毒,并增加消毒频次,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工作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特别是人员密集的区域,必要时须增设机械通风设备以确保通风透气。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责任主体要提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控意识,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相关的防控知识,并在场地内各区域开展宣传教育。对于疫情重点区域的员工,应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回工作地,企业需与这些人员逐一联系,并明确要求。对于来自其他省市的人员,企业需严格把关,提前了解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得入场。

(四)施工现场需实施封闭管理。施工项目需按照防控要求,确保工作作业区与外界隔离。项目需执行实名制管理,接入“施工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记录进出人员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和体温等信息,确保记录真实、动态,并做好备案,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无特殊情况,禁止工人外出,确需外出者需提前报备。

(五)设立体温检测点并配备防护物资。在施工作业区及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配备相关检测设备,安排专人负责体温测量并记录。确保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和消毒用品,并定期发放口罩,严格执行佩戴口罩的规定。

(六)工地食堂需加强管理。确保食堂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且佩戴口罩,改善洗手条件,提供必要的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禁止携带野生动物及家禽进入食堂,并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计划。应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员工有疑似症状,需迅速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属地主管部门与医院报告,确保及时处理。

(八)确保安全生产。各责任主体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定详尽的复工复产方案,实施应急处置计划,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不召开大型会议和聚集活动,利用微信、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确保未满足安全管理条件的不复工。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统计涉及本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复工人员名单,并提供疫情防控方案等相关材料。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工程不得复工,未登记的工人不得进场。市管项目需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需组织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合格后方可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相关机构审核复工申请。

四、复工后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应服从属地管理部门的统一调度和监管,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确保工作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一)强化入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确保无异常。如发现疑似症状者,不得进入集体区域,需安排隔离监测。

(二)落实防疫措施。复工期间不举行年会,并不组织聚会,外出时加强防护,严禁携带野生动物,确保员工佩戴口罩,食堂就餐采取错峰制,减少聚集。

(三)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每天监测员工健康,发现异常必须及时隔离并处理,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流行病调查。

(四)建立值班和值守制度。各项目需设定值班领导,确保24小时值班,及时向属地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需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复工检查,重点监督防控措施的落实。如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追责。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3

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顺利进行,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生产管理,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特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并在复工前对本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项目名称为东区经济适用房建设,具体位置位于城市规划东环路东侧,团结东路延伸段北侧,工程结构为砖混六层,建筑面积达到43574.22平方米。

一、检查内容

1、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的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劳动保护等落实情况。

二、工作目标

要求全面深入,确保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健全,严格遵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解决管理问题,有效防范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清复工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致落实。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提高对复工安全的重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心理,切实加强复工后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管理人员需及时到位,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全面细致地进行安全检查。项目经理负有主要责任,应发挥主动性,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

3、项目部对本次检查负责

项目部需确保复工检查不留死角、整改措施到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隐患记录、整改措施有据可循,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4、重视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现场教育

要落实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强调复工后的注意事项,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对于新进场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应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交底,确保双方签字确认。

要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持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得上岗,切实从源头减少安全隐患。

5、制定复工复产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详尽的复工复产方案。施工单位及项目部负责人需亲自布置、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限和预案。

6、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

一是加强塔吊等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到位。

二是要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三是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木工制作、电焊割场等处的安全措施到位,存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

四是对施工用电安全进行检查,逐一核实配电箱及线路,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天气影響,逐个检查临边防护、临时建筑及围墙等,确保隐患消除。

四、工作开展情况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检查小组,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需复查合格。

在用电方面,项目部对施工用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三相五线制要求,及时纠正私拉乱接现象,确保安全用电管理到位。

在机械方面,确保塔吊、钢筋厂等机械的安全装置符合要求,进行试运行,确保无损坏现象。

在现场安全防护方面,检查脚手架的安全系数及临边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及时清理现场杂物,强化高处作业的防坠措施。

在消防检查方面,更新过期的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施工现场的水电通畅、道路畅通,经过各方努力,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人员方面,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确保上岗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齐全有效。

我项目部检查的要点包括:

一、机械安全和现场环保方面:

1、施工现场绿网覆盖不全面,已采取措施整改。

二、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线路正常,符合“四个一”要求。

2、现场配电箱个别未上锁,现已整改合格。

三、安全:

1、临边防护有绿网未及时恢复,现已整改。

2、临边洞口防护到位。

四、消防:

1、部分灭火器失效已更换,符合要求。

2、消防水管保温措施已整改。

3、施工用水管道已处理冻裂现象。

五、入场教育:

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了教育,教育记录完整,教育率达100%。

所有安全检查工作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各劳务单位人员积极配合。现场安全状况良好,项目管理人员对各施工部位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机械调试正常;脚手架和临时用电也进行了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控。

施工现场的复工条件已基本具备,清理干净,施工通道畅通,水电到位,材料充足,人员安排妥当。

我们将继续推动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每一道工序都达到优质标准,努力将本工地打造为标准化、文明化的施工现场。

计划合理的施工进度,确保人力、材料及设备充足,安排交叉作业,紧抓节点,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现场管理人员及职工到位情况

1、项目部管理人员已全部到岗。

施工人员基本满足现阶段工地需求。

2、安全教育和制度检查情况

经检查,安全制度已建立,各项应急预案完备,操作规程良好,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项目部已于3月20日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并与各班组长签署了安全责任书,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核正在进行中。

3、安全生产情况

项目部于3月19日对现场及宿舍的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项目部已重新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确保符合规定。

消防设备检查过程中,发现气压不足的灭火器已更换,基本满足安全要求。

4、文明施工情况

项目部成立了文明施工班组,负责现场清洁及围护修复工作。

5、施工机具设备运行情况

目前施工现场塔吊、圆木锯等主要机械均已调试完毕,运行正常。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4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成都市及公司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单位安全复工复产,严格遵循疫情防控标准,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特制定本方案,以便有效指导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自即日起,项目部正式成立复工复产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整体组织与协调。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各小组职能

1、组长

(1)全面负责项目复工复产的各项工作及应急措施的实施;

(2)按时向公司及相关政府部门反馈复工复产情况。

2、现场执行组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措施落实;

(2)定期检测现场人员的体温,并建立《人员健康监测记录》;对于出现异常的人员,及时进行隔离处理,并建立《异常人员管理档案》;

(3)监督项目部及分包单位的员工在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保持职场卫生方面的表现,并做好《防疫检查记录》;如发现异常,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4)在现场开展防疫宣传教育,提升员工防疫意识。

3、门卫保安组

(1)负责为每位人员准备《健康状况登记卡》,确保所有班组签署《复工复产安全承诺书》,建立《人员信息登记表》;

(2)实施项目出入口的实名制管理,禁止任何未经批准的人员和车辆进出项目区域,并对进场车辆进行消毒,记录《车辆登记表》。

4、后勤保障组

(1)确保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及时供应,并建立《防疫物资使用登记表》;

(2)负责生活区和办公区的日常消毒,张贴《消毒情况统计表》,以确保环境卫生。

二、复工复产防疫管控措施

(一)人员健康登记

由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所有进场人员的健康登记,确保所有施工、监理、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项目部办公室前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信息登记,建立《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对于来自疫情高发地区的员工,需居家隔离满14天后方可入场。对于体温异常的人员,需立即作隔离观察,必要时及时送往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情况登记在《异常人员管理档案》中。

(二)出入口管理及体温监测

1、由专人负责确保所有施工现场围挡完好,设立单一出入口,进行实名制管理及体温监测,坚决禁止随意进出。每个监测点配备基础防护物资及检测记录工具。

2、所有人员每天进出时均需进行体温检测,异常情况需立即上报并做好记录。

3、所有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需佩戴口罩,不符合规定者一律禁止入内。

(三)防护措施监督

现场执行组负责监督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工作环境卫生,及时进行检查和记录,如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四)员工防疫教育

定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确保每位员工了解防疫要求并在相关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五)分流管理

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和集体活动,制定错峰上下班和分散班前会议的计划,降低人员聚集的风险。

(六)公共区域管理

对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毒,确保通风良好,保持环境卫生,并设置专用垃圾收集容器以处理废弃口罩。

(七)隔离措施

设置专用隔离区域,配备必要的物品,对需要隔离的人员进行专人看护,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记录。

三、防疫物资管理

项目负责人确保防疫物资的及时采购和补充,合理安排库存,确保满足使用需求并建立相关登记制度。

四、应急响应机制

如发生疫情,需第一时间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隔离、消毒和人员排查,保障人员安全和项目正常运转。

五、信息报送制度

定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汇报复工复产的进展情况,全面监测项目现场的疫情防控措施及执行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5

为科学有效组织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提升复工复产的安全保障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工地上的传播和蔓延,确保广大工人和工程项目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完善疫情信息监测和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施工现场的发生与扩散。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单位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应急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及相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施工现场若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迅速衔接,确保快速反应、妥善应对、果断处置,力求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2.分级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及所管理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检查和落实,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及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和检查。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日常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综合收集和深层次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从制度、组织、物质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管理、资金保障和人员部署等方面增强硬件与软件建设,提升工作效率。

 四、疫情监测

(一)日常排查报告制度 各科室须对进入工地或办公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禁止入场并立即报告。要求各科室每天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按时汇总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突发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项目现场疫情排查制度 各项目工地需指定专人作为防疫专员,负责工人的健康管理和疫情排查工作。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防疫专员需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工地应立即暂停施工、实施隔离,安排病人就医并及时报告当地防疫部门。每个项目的排查监测情况需在每日16:00前按科室汇总上报至处安全管理科。

 五、应急措施

(一)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或与其密切接触的人员,须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任何个人不得瞒报、谎报或延误疫情信息。

(二)处置措施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以下措施。

1.对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需立即送往附近的定点医院进行诊治,由接诊医院进行分类隔离与医学观察。

2.所有确诊和疑似的新冠病例需集中至市指定医院进行救治。

3.对可疑病原物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等待卫生部门进行检测和处理。

4.对被确诊病人及密切接触者污染的场所和物品,应在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工作,密切接触者应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5.若发现疫情,应立即停止集体活动,并加强进出人员的管理,控制施工现场的人员进出。

6.在接到上级部门的疫情预警后,单位应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所有相关领导和员工应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听从指挥。

 六、善后处置

(一)积极、稳妥地做好疫情善后工作,关注病人及其家人的心理安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治、调查及环境修复工作。

(二)对于在疫情防治中失职、渎职或拒绝执行任务的人员,应按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三)疫情通报需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所有信息发布需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宣传与传播。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6

 一、工作原则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指示,按照全面统筹、突出关键、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针对全区施工单位实施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复工复产方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运行,稳定建筑市场,有序推进各类建设项目的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加强监管,压实属地责任。地方住建部门要强化对辖区内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建设项目的合法合规运营,推动项目顺利复工复产和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则需负责本项目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复工报备。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地及员工的疫情防控管理,制定健全的防疫制度,督促参与工程的各方落实各项责任,确保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循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的主体责任,遵循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导和要求。如果出现发热症状,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隔离,并及时上报所在社区和防疫部门,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确保施工管理,保障工程正常进行

1、确保施工单位正常运转。各地住建部门要积极为施工单位解决在复工复产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生产和防护物资支持,指导相关企业根据疫情发展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做到灵活应对。各单位应当主动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复工计划,并加强对项目进展的跟踪管理。

2、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政策,帮助施工单位降低原材料和运营费用,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尽量减轻企业负担,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二)推动建筑市场平稳发展

1、简化审批手续,指导施工单位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广网上审批和远程服务,确保施工许可证和其他必要手续可以快速办理。鼓励施工单位在疫情防控情况下,有序复工,确保各类项目的正常推进。

2、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推动资金周转。各级住建部门要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障建筑企业及时获得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可以按照预定进度开展。适时调整预售许可审批要求,推动房屋交易市场的良性发展。

3、建立项目台账,落实跟踪管理。要全面摸清辖区内所有施工作业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立详实的项目台账,及时分析项目复工情况,确保各类建筑项目能够在疫情期间有序进行。

4、强化合同履约管理,推动交易稳定。要帮助施工单位妥善处理合同履约问题,协调各方对因疫情影响的工期延误进行合理安排,保护企业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推进施工单位复工复产

1、分类指导复工复产。各地要根据地方疫情风险等级,合理制定针对性的复工策略,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地区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确保在保障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各类项目能够顺利复工。

2、优化工程审批流程。对新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加强协调配合,减少审批时间,保证项目能够快速启动。实施电子审批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3、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各级住建部门要建立服务台账,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者兼顾。

4、严格落实防疫和安全生产责任。要督促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做好现场安全检查和防疫措施,确保在保障员工健康的前提下,企业能够高效复工。

各地要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稳步推进,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全面复工,让社会生产生活尽快恢复正常。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7

当前,xx市建筑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结合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确保在防控疫情的前提下,顺利恢复生产与施工秩序。

一、明确各方责任

(一)施工单位对自身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必须确保复工复产不引发疫情传播,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各级政府对辖区内施工单位的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负有监管责任,相关乡镇街道政府需全程跟踪管理辖区内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所有施工单位纳入监管范围。

(三)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四)各级指挥部有权对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五)指挥部有权要求不具备疫情防控能力或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严的施工单位暂缓复工、或者停工。

二、复工的前提条件

(一)施工单位需制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并报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各地区主管部门提供模板)。

(二)施工单位应知晓并承诺遵循各级指挥部的相关指令。

(三)需明确防控管理制度及相关责任人。

(四)提前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以满足一段时间内的施工需求。

(五)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确保及时获取指导。

(六)设立隔离场所,做好相关人员转运的各项准备。

三、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应要求所有员工如实填写复工登记表,掌握员工及其家属、亲友的疫情相关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指挥部。

(二)在复工前,要对工作场所、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落实测温等防控措施。

(三)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护知识的培训,讲解企业的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四)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了解职责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等工作要求,确保在突发情况时能迅速有效处理。

(五)各地区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将对施工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复工复产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和批复。

(六)在复工前,施工单位需核实员工的核酸检测记录,确保员工参加了近期的核酸检测,同时在复工前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确认员工的新冠疫苗接种情况,鼓励符合接种条件的员工尽快完成接种。

四、复工后的管理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实施封闭管理,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的直接接触,对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并落实测温和“卡码”检查等措施。

(二)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工作前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按规定处置并报告。

(三)优化工作方式,减少人员活动范围,避免因会议、接待等活动聚集人群,尽量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活动。

(四)加强重点场所如洗手间、宿舍、食堂等的清洁消毒,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消毒,对频繁接触的部位增加消毒频率。

(五)对食堂进行管理,确保在采购和制作环节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尽量推行分餐和错时就餐。

(六)对于不符合卫生条件或没有日常防控措施的宿舍,禁止使用。

(七)确保工作场所通风良好,在条件允许下使用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应用机械通风设备保持空气流通并定期清洗。

(八)复工后,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五、其他要求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疾控部门要加强对复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培训与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意识。

(二)各地区需为施工单位提供防护物资采购的渠道信息,帮助其做好防护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施工单位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信息真伪的辨识能力,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相关部门和地区应关注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五)在复工复产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8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有序实施,依据《关于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市建办发〔20xx〕21号)和各级政府的相关要求,经过研究决定,成立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监督服务制度,具体事项如下:

一、成立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华

副组长:张卫东

组 员:王小刚 刘磊 陈芳 周美玲

李丽敏 赵强 张海云 孙小玉

二、建立现场监督服务制度

向各施工单位派驻现场监督员(名单见附件1),监督员负责指导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督促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帮助施工单位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保障施工单位在复工复产期间的顺利进行。

三、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强化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的相关规定。依照“科学防控、有序复工、确保安全”的原则,提前准备复工计划,分类组织施工单位按序复工复产,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具体措施

各施工单位须确保“四个到位”,确保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现场需实行群防群治,合理划分工作区域,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聚集,保证工人错峰上岗,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复工前后的防疫措施。

1.复工前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健全复工复产的防控机制,施工单位负责人应亲自组织,制定详尽的复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

(2)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梳理在册员工,按照“一个档案一条记录”的原则开展信息登记,科学组织首批返岗员工,并与员工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本地员工:登记本地员工在春节期间的出行情况,掌握员工的健康状态及接触史。对于未离开本地或已完成隔离的员工可以正常返岗,其他需按规定居家隔离14天。

外地员工: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必须逐一沟通,在疫情响应解除前禁止返岗。符合规定的外地员工需进行健康检查与隔离,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

在隔离期间,员工需定期报告体温及身体状况,结束隔离后才能正常上岗。如发现异常症状,需立即就医并报告。

(3)物资准备到位。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储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确保有充足的库存并保持供货稳定。

(4)内部管理到位。复工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开展,并定期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2.复工后

(1)建立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制度。确保每日对每位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发现症状后及时引导就医。

(2)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减少客户现场拜访,确保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及体温测量,外来人员应在指定区域办公和休息。

(3)强化上下班管理。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固定上下班路线,鼓励员工单车上下班,避免多人共乘。

(4)做好办公区域的消毒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和消毒,每日不少于两次。

(5)规范就餐管理。施工单位如设有食堂,应实施分餐制;无食堂的单位须集中订餐并保证独立用餐。

(6)防止人员聚集。提倡线上会议,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保会议的人数及场地通风消毒。

(三)审批流程(详见附件9)

1.单位自查。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确保复工前方案落实到位。

2.审核程序。施工单位准备完毕后,应在复工前两天将复工申请材料报至监督员进行审核。

3.部门会审。经过初审的单位材料将报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工。

(四)相关要求

1.确保落实责任,严肃复工管理。所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及复工程序,优先考虑招用本地员工。

2.加强指导、形成合力。施工单位防控组要统筹推进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3.加强检查,严查违规。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未按规定复工的单位,将依法处理。

4.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各施工单位需每日上报复工进度和员工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19

当前,各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关于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相关工作部署,全面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提出以下复工复产方案。

一、强化施工单位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各施工单位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复工准备,确保复工计划得到落实。

一是严格审核复工申请。所有施工单位在复工前,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施工单位要在复工前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项防护责任,确保所有施工人员掌握相关防疫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三是强化入场管理。施工单位在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实施严格的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所有入场人员均接受健康检查,确保无异常情况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与防控。复工后,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卫生。

一是实施封闭式管理。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加强封闭式管理,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入,确保施工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二是定期消毒和通风。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消毒工作,定期对公共区域和工人宿舍进行清洁与消毒,保持环境卫生,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健康监测机制。施工单位应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台账,定期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记录健康状况,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

三、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健康管理。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施工人员的健康管理,确保其在工作期间的身体健康。

一是建立健康档案。对所有施工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人员聚集,保证施工人员在有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作业,降低感染风险。

四、积极开展复工宣传与教育。施工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复工复产的政策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施工人员对疫情防控的认识和重视。

一是利用电子屏和宣传海报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让每一位施工人员都能了解防控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通过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及时传递相关的复工信息及注意事项,确保每位施工人员都能清楚了解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

五、加强督导与检查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督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定期检查复工情况。对复工单位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可控。

二是严肃追责机制。对于在复工复产中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将严肃追责,确保各项工作切实可行,有效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20

 1.编制目的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疫情期间施工单位安全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确保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与生产安全并行推进,特制定本方案,旨在指导施工单位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2.工作目标

坚持“分区、分级、分时、分散”原则,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工程进度,指导施工单位完善防疫及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复工,争取与疫情防控动态相适应的施工秩序。

 3.适用范围

3.1 本方案首要保障市内重点工程及民生项目的施工复工。

3.2 其他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可参照执行本方案。

 4.文件依据

根据《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市建办发〔20xx〕105号)、《市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各相关单位务必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5.责任分工

5.1 市建管部门职责

5.1.1 市建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整体工作。

5.1.2 市建管部门建立现场指导团队,对复工项目提供一对一的现场指导,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与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2 属地管理职责

5.2.1 各施工单位的防疫工作须纳入到当地街镇(园区)的统一管理。

5.2.2 各街镇(园区)应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复工方案,明确协调、检查等相关机制。

5.2.3 各街镇(园区)需全力支持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做好核酸检测点的设置和检测试剂的供应工作。

5.3 企业主体职责

5.3.1 建设单位应作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方,施工总包单位为具体实施者,监理单位需承担现场监管责任。

5.3.2 建设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5.3.3 各参建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各自的防疫工作,确保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生活保障到位以及应急处理到位。

5.3.4 面对突发疫情,参建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人员隔离、现场消毒等应急措施。如因迟报、漏报等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惩不贷。

 6.复工前准备

6.1 施工单位分类管理

6.1.1 各施工单位需根据防控要求,实行分类管理,将施工现场分为不同风险等级,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6.1.2 红色和黄色区域应为防控重点,落实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管理。

6.2 成立疫情防控小组

6.2.1 各施工单位应组建疫情防控小组,明确组长和各成员的职责,确保信息传达和措施落实。

6.2.2 各分包单位需指定专人与防控小组对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6.3 关键人员到岗

6.3.1 防控小组所有成员必须到岗,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6.3.2 对于居住在高风险区域的管理人员,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过必要检测后方可进入工地。

6.4 制定个性化方案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疫方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环节。

6.5 实施全封闭管理

所有施工单位要实施全封闭管理,合理设置出入口,并进行严格人员检查。

6.6 完成全面消杀

复工前,所有施工单位应进行全面消毒,保持消毒记录可追溯。

6.7 应急物资储备

施工现场应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及常用医疗器械,确保应急需求。

6.8 设置临时隔离点

临时隔离点应设立在通风良好的位置,确保与其他区域完全隔离。

 7.复工申请

7.1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需按照要求提交复工申请表,填写自查表,待审核批准后方可复工。

7.2 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可参照执行,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复工。

 8.复工期间管理要求

8.1 加强出入口管理

各施工单位需严格把控出入口,限制不必要的人员进出。

8.2 加强人员管理

施工单位应加强工作人员的管理,特别是高风险岗位。

8.3 后勤管理

实行外订餐食或自备食材的方式,确保餐食安全。

8.4 公共设施管理

加强对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的卫生管理,确保其定期消毒。

8.5 宿舍管理

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宿舍,确保住宿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8.6 消毒管理

各单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定期消毒,提高消杀频次。

8.7 垃圾清运管理

各单位应定期清运垃圾,确保不影响施工环境。

 9.应急处置

9.1 启动应急措施

一旦接到疫情报告,施工单位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9.2 隔离措施

疫情防控小组需立即组织涉疫人员进行临时隔离。

9.3 紧急报告与转运

针对疫情情况,相关人员需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10.安全生产

10.1 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各单位应确保在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开展特定的安全培训及检查。

10.2 火灾安全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在复工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等意外。

10.3 信息报送与动态研判

施工单位应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专项方案 21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各项指示和要求,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01 目标定位

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重点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切实防止疫情在施工现场的发生与扩散。我们将通过严格的防疫措施、全面宣传相关政策、强化复工管理等手段,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的整体稳定,确保安全生产,保持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

 02 工作原则

(一)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各级单位及相关部门必须认清疫情的复杂性及严峻性,确保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打折扣。

(二)落实企业的“两个责任”。各施工企业必须强化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内部组织的领导,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构建健全企业的疫情防控体系,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及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各项目部需设置防控专班,并依照防疫要求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三)强化属地监督责任。各项目应根据防控情况提出复工申请,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需认真组织相关检查,并对辖区内工地的复工时间进行科学指导,帮助工人有序返岗。

 03 时间安排

所有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在复工时间上不得早于20xx年2月10日0时(具体时间将依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复工前务工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须经指挥部批准。

 04 工作内容

(一)强化停工管理。自即日起,相关部门与单位必须加强应急值守,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需全员上岗,确保信息畅通,实时掌握现场防疫情况,落实现场防疫措施,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细化项目防控措施。以企业为主体,认真落实新冠疫情防控责任制,按照层级分成立防控工作小组;项目部需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包括场地管理、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管理和应急预案等,确保各分包单位协同作战,层层落实防控责任。

(三)严格防疫标准。

1. 项目现场全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围挡设置必须牢固,出入口要进行严格管控,实行体温测量及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查。

2. 防疫物资和防疫人员配备到位。复工前需储备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资,确保卫生员数量不少于2名。

3. 加强人员管理。

(1)宿舍管理。宿舍应具备通风设施,确保人均用面积和居住人数符合要求。

(2)佩戴口罩。项目部统一发放合格口罩,确保所有人员按规定佩戴。

(3)饮食管理。实行分餐制,避免集中就餐,确保食材来源安全。

(4)环卫管理。生活垃圾要分类存放并定期清运,保洁人员需定期对生活区进行消毒。

(5)日常体温监测。对在场人员每日至少进行两次体温监测,并保留记录。

4. 人员管控措施到位。

(1)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特别是重点疫区人员的管理。

(2)所有进场人员需通过实名制管理进行考勤,确保信息透明。

(3)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 开展岗前防疫教育。复工前应对务工人员进行卫生防疫教育,确保其了解防疫措施。

 05 防疫检查

各项目部在复工前需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检查申请,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未经检查或不符合复工条件的项目将被责令停工整改。

(一)项目部要在所有人员进场前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二)当项目务工人员达到用工总数的一半或超过30人时,必须进行现场防疫检查,确保合规后继续返岗。

(三)务工人员全部返岗后,项目部需再次申请检查,获得批准后方可正式复工。

(四)按照日报备制度,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需每日上报复工情况,以便及时掌握复工动态。

 06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从各级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都应保持警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健全报告机制,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并如实报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新冠疫情的防控知识,形成良好防疫意识,共同维护安全的施工环境。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实用2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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