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粉尘控制措施方案(精选16篇)

74小时前

为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提升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目标是全面落实相关规定,提升治理力度,确保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到标准,减少对市民生活的影响。治理范围涵盖全市在建房屋及市政工程,重点检查渣土密闭运输、车辆冲洗、易扬尘物质处置等措施的落实。施工单位需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制定专项方案并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守。针对施工扬尘污染,采取视频监控、定期检查和强化惩戒机制,提升行业文明施工标准。各单位需明确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对扬尘治理的重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提升城市空气质量,增强市民生活满意度,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施工扬尘治理的通知》和《xx市施工扬尘治理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xx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的八项强制性规定,持续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与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及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力度,巩固“百日攻坚行动”的阶段性成果,确保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提升全市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国土资源、交通、市政、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的房屋拆迁、土地整治、交通建设、各类市政管养维护及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均应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工作内容

(一)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检查

依据《xx市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xxx 号)及《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与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内容,每月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展开检查,确保治理达标。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 渣土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离场前确保密闭措施到位,禁止随意抛洒,以防对市容造成影响。

2. 车辆冲洗。工地进出口必须设有洗车池、冲洗槽、沉砂井等设施,并配备高压水枪等冲洗工具,确保离场车辆得到有效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3. 易扬尘物质的处置。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场地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露天堆放的沙、石粉、水泥等易扬撒物料,应设立密闭围栏并进行覆盖。

4. 施工湿法作业。在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等作业时,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二) 推动扬尘治理措施落地

1. 实施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主城区新开工项目应安装xxx%电子监控系统,其他区县建筑面积x万㎡以上或工程造价x千万以上的施工现场亦需配备电子监控,增强扬尘控制监测。

2. 积极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在收到预警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如增加在建工程检查次数,督促现场控制扬尘;提高洒水和覆盖频次,冲洗污染道路等;并暂停土石方施工作业。

3. 加大对扬尘治理违法行为的处理。对扬尘治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从严处理,采取通报批评、纳入不良记录等手段加强惩戒。

 四、时间安排

结合我市夏季日照时间长、地表干燥的特点,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1) 部署阶段(20xx年x月xx日前)。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相关单位依照本方案,将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到辖区内的每个建筑施工单位。

(2) 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x月)。在建工程施工单位需制定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全年开展检查,明确工作目标,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

(3) 检查督导阶段(20xx年x月—20xx年xx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随机执法检查工地,对自查不认真、问题较多的项目,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依法追责。

 五、建立扬尘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一) 完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档案。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需建立扬尘控制专项档案,内容包括方案、工作记录、经费使用计划、检查记录等。

(二) 加强开工前条件审查,确保源头治理。施工扬尘控制要求纳入开工前审核,未落实控尘措施的项目不得通过审查。

(三)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记录。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应将扬尘控制纳入施工现场监管的重要内容,并记录检查情况。

(四) 积极创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开展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及环保意识。计划在20xx年,主城区创建或巩固示范工地xx个,其他区县xx个。

 六、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要认识到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推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针对重点时期,如夏季高温及风高物燥时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取得成效。

(三) 完善记录,增强信息报送。整治期间,各单位应填写《20xx年度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检查表》,并存档备查。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的治理,减缓大气污染的影响,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有效的扬尘防控措施,提升我市的空气质量,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以此为核心目标,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期间的扬尘得以有效控制,从而提升工地的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工地围挡设置。

1.施工现场周边需要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对于特殊情况无法设置围挡的,必须采取合理的隔离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市区重点路段的工地围挡高度应控制在x.x≤H≤x.x米,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可设置在x.x≤H≤x.x米。

3.工地围挡应兼顾安全性、公益性和美观性。在重要宣传活动期间,按照市相关规定制作公益宣传广告。

4.施工期超过一年的工地,临近主要交通干道的,施工单位须结合现场条件进行围挡美化,有条件的工地可以设置绿化围挡。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场内道路、基坑坡道、加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处理。

2.施工材料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进行分类堆放,并悬挂标识。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须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集中堆放的土石方也应做好覆盖。

3.脚手架外侧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封闭,且要定期维护,确保在建工程的立面整洁美观。

4.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现场切割等易产生粉尘的施工,应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切割、破碎等作业中,应采取洒水、喷雾等降尘措施;清扫施工区域时,亦应向地面洒水。

6.拆除作业需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若洒水或喷淋可能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的,须经过专家论证后可采取其他降尘措施。

7.在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及卸料平台上运输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时,必须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洒,严禁使用未封闭的溜槽。

8.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地需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以实时监控工地的扬尘情况。

9.应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并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10.暂不开发建设的工地场地应进行绿化。

(三)加强泥头车管理。

1.洗车设施应设置在工地大门内侧,长度不小于x米,宽度不小于x米,周边应设有排水沟,并与二级沉淀池相接,泥浆和废水需依法处置,沉淀池要定期清理,与市政排水管网连接。洗车台接通水源,并配备压力不小于xmpa的高压水枪,水枪连接水管长度不少于xx米。

2.出入工地的车辆管理:泥头车须携带市城管委统一制作的“泥头车信息公告牌”方可进出;工地应建立泥头车管理台账,由专人核查和登记泥头车的进出时间、车牌号、证件号码等信息;需配备专职人员对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查验和冲洗,确保不冒尖装载,不夹带泥沙,并具备覆盖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与管理。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定期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做好记录,单独装订成册。如未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工作或定期检查,将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并要求限期整改;如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力,将责令停工整改。

(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需与施工单位每周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查。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责任的,将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3

为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全市建筑工地的扬尘管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xxx—20xx年)》及《x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试行)》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市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全面加强全市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切实减少建筑施工对空气环境的负面影响,优化我市的空气质量。

 二、组织架构

为了有效推进建筑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整治范围

整治工作覆盖全市在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重点聚焦城南新区及其周边区域。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各建筑单位及工程项目部须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编写专项方案,做好建筑垃圾清理、车辆冲洗、物料堆放覆盖和裸土处理等环节,特别关注以下三个关键领域:

1、基础施工阶段的扬尘控制至关重要。渣土运输车辆在离开工地前,必须进行密闭处理,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现象,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工地出入口需设置专用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应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车辆冲洗完毕后方可驶离,并建立相关记录。

2、装修施工阶段的扬尘控制也不可忽视。楼层内的垃圾物料必须使用专用容器进行垂直运输,禁止随意抛掷或倾倒。外脚手架拆除时要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严禁因拆卸造成扬尘。

3、加强扬尘控制措施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建设单位在开工前须结合工程特点及环境评估报告,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善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需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扬尘控制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监理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则需按照方案进行监督。

(二)推动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工程。通过树立标杆、推介优秀案例,鼓励扬尘控制标杆工地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交流、观摩会等形式,分享扬尘控制的成功经验,提升全市工地的扬尘控制水平。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施工许可管理。各级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需将扬尘治理与工程报建相结合,所有新开工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围挡、硬化道路、冲洗设备等,只有符合《x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试行)》的项目才能获得施工许可。

(二)加大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力度。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采取现场停工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及个人予以扣分记录,同时与城管、环保等部门联合按法律规定严惩。

(三)提升正面宣传与负面曝光的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我市的扬尘治理行动,包括企业访谈、监管成效报道等,及时展示好的治理成果并推广先进经验。对治理不力的企业进行曝光,引导社会舆论形成监督机制,推动治理措施的落实。

 六、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xx年xx月xx日前)。全市建筑工地的总承包单位须组织相关单位制定施工污染治理方案,并开展自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与检查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局将对所有基础和装修施工阶段的工地进行全面检查,对主体施工的工地进行重点抽查,确保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扬尘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回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动执法。各级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环保、城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扬尘治理的联动机制,做到及时移交涉嫌违法的案件,严厉查处环保违规行为。

(二)强化舆论监督。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建筑施工环保的重要性,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增强社会对施工污染行为的监督力度。

(三)推行绿色施工。鼓励参与单位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工艺设备,以降低建筑施工对空气的污染。

(四)重点跟踪整治。针对已发现的如碧桂园世纪城、马德里、恒大名都等“黑点”项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彻底整改,不留死角。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改善城市环境及空气质量,结合建筑工地具体情况,本实施方案特此制定。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扬尘防治责任的落实,着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推动空气清洁行动,维护城市市容整洁,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修缮和拆除等活动的各方主体,需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切实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依法应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必须包括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需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预算,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投标单位在编制技术标时,扬尘防治措施应纳入评审内容。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相关内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部门要对上述内容认真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整改到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需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部分,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需根据承包范围落实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措施,如果实行总承包,则由总承包企业负责整体的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确保该费用的合理使用,并将扬尘防治等环保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内容,所有进场人员需进行环保教育,并在作业前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及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签字。爆破施工单位需依据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渣土运输单位应做好运输车辆的密闭启运和清洗工作,禁止沿途飞扬、撒漏及带泥上路。

监理单位需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相关措施。若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监理单位需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应及时报告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拆除工程的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房屋拆除的发包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拆除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责任和费用要求。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需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备案,由其负责督促房屋拆除发包单位及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治理方案进行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工程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的围挡要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不低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围挡设置需符合《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围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的出入口、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进行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及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工地的排水系统要定期清理,保持排水畅通,杜绝随意排放。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和工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分类整齐堆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应定时洒水压尘,无法洒水的要采取覆盖等措施。水泥及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需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

4.进行土方(爆破)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周围的栏杆上,每隔1.5米设置小型喷头,对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使用水炮压尘。遇有风力5级及以上时,严禁进行土方运输、开挖、回填等作业。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裸置6个月以上的土方,需进行草坪种植。

5.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搭设密目式安全网,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工地脚手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应每季度清洗一次,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先淋湿,防止扬尘。清理楼层内及脚手架作业平台的垃圾,须使用密闭式串筒或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6.施工现场的施工和生活垃圾,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在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六层时,必须安装施工升降机,以便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上下班及及时清运垃圾。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及各类废弃物。进行装卸建筑垃圾及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后再进行作业,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7.施工现场需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并鼓励使用预拌砂浆。工地现场的砂浆搅拌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设置操作防护棚并采取除尘措施,严禁露天搅拌。

8.进行切割、抹灰、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采取喷雾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时需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中,开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覆盖在土工布上。

3.路基土方填筑时,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现场使用简易搅拌设备。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及旧混凝土路面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采用空压机、鼓风机时需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的切割、加工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需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需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按指定路线和时间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由拌和站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醒目的警示标志,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米,临近主要道路和生活区的拆除工程施工区域应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围挡内侧需设置高出围挡高度不少于3.6米的双层密目网,并在网顶设置喷雾设施,双层密目网每日需清洗不少于2次,以防建筑物料及垃圾外抛,减少粉尘和废弃物飘散。

2.拆除施工中应采用持续加压喷淋或其他措施控制扬尘。若实施爆破作业,需对爆破部位采取覆盖、遮挡,确保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坚固可靠。遇有风力达5级及以上或空气质量严重污染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拆除作业。

3.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向下抛掷。拆除产生的废弃物需采用密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而暂时不能清运的废弃物应集中堆放,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并确保在拆除后七日内清运完毕。禁止在拆除工地内焚烧垃圾和各类废弃物。

4.清运车辆需采用密闭式运输,出行便道应硬化处理,清运车辆在现场出入口须进行除泥冲洗。

5.拆除工程施工完毕后30日内不再开工的建设用地,应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绿化等措施以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区域和单位的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同时要将扬尘治理要求通知每个施工项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及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并登记造册(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于3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对本单位扬尘治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达到要求的需立即整改。县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后方可施工,并依规定进行处理。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动态考评小组将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联合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相关情况。鲤城、丰泽、洛江区住建局,市质监站、市装修站应每月5日前将《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2)报送市住建局质安科。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各地区和单位需认真总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并上报市住建局。针对存在的问题,需制定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持续开展。市住建局将结合半年、年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并将其纳入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逐级落实,并根据本地区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强化责任制,督促工程参建主体遵循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资金投入,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需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在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现场的围栏、出入口和施工道路的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需将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发现施工扬尘行为时,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爆破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三)严格监督执法。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需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各方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和措施,重点加强对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及拆除工程的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依据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和动态管理等规定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理;因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造成空气污染的,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责令限期整改,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未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需责令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通报。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应与媒体加强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导向作用,积极宣传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曝光反面,引导各方主体树立“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扬尘污染现象,营造“整治光荣、污染可耻”的舆论氛围。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关于x市xx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专项治理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经济开发区)所有在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及美化

工程围挡应按照标准进行设置,要求整洁、美观,并在围挡外侧进行绿化美化,同时按不低于xx%比例设置相关公益广告,其中至少一半用于展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宣传内容。

(二)控尘措施要求

1. 在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者硬质围挡;

2. 工地进出口及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采取洒水、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

3. 配备车辆清洗设施和沉沙井,确保出场车辆进行清洗;

4. 大量泥浆施工需设置泥浆池及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溢,废浆用密闭罐车运输;

5. 露天堆放的沙、石、灰等易扬撒物料,需设置围栏和覆盖;

6. 建筑面积达xxxx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xxx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7. 严禁从x米以上高度抛撒建筑垃圾;

8. 开挖、爆破等作业面必须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降尘。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相关通知,20xx年xx月x日后新开工项目的车行道路及高层建筑防护棚应配备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等固定作业应设置安全隔尘设施;土方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施工单位需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扬尘管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项目负责人需带队参与检查。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专项行动将结合区内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进行,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控尘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于未落实扬尘治理方案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责任单位需完善制度措施,落实管理机制,确保扬尘治理效果持续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需充分重视本次治理工作,主要负责人需亲自参与,确保落实到位,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时间节点进行落实。

(二)强化执法,确保实效。各督查组需提高执法力度,对于治理不力的项目抓紧立案处罚,确保治理效果明显。

(三)完善记录,加强信息反馈。在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需进行工作记录,确保自查自纠和质量检查的资料完整,并在结束后提交相关资料。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严肃打击违法违规的扬尘污染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问题,提升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从根本上减少施工扬尘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处及市安全总站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县城乡建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总站,负责具体的扬尘治理工作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及相关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项目清单(附件x)、台账(附件x),确保治理范围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月底前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各单位需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归纳扬尘治理的经验与成效,并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建议,及时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报送总结报告。

 四、主要措施

市安全总站、各区县城乡建委及相关单位要依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职责,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为施工扬尘治理的主要责任方,需将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明确在承包合同中,并确保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责任制度,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切实执行。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并定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需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合规车辆,并加强对运输车辆和人员的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依据《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全面执行“全封闭施工、场地硬化、车辆冲洗、使用预拌混凝土、控制烟尘排放、处置易扬尘物质、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防治措施,并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1、在市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各相关单位及在建项目要迅速响应,迅速采取控尘降尘的措施。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建议施工方主动暂停施工,若因工艺连续性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停工的重点工程,务必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的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的土方集中堆放及裸露场地,露天堆放的易扬尘物料必须使用防尘网进行全覆盖。

4、施工区域内的道路、砂浆搅拌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需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车辆离开建筑工地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特别是车身和底盘,以确保不带泥离开工地。

6、新开工项目需在车行道路及高层建筑设置喷淋装置;固定作业场所需设置隔尘房;土方开挖及基坑工程应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确保工作落实。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自律意识。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经济处罚,并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与诚信评价做出相应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巩固治理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城乡建委及相关单位需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汇总后报住建部。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围绕县委、县政府设定的年度工作任务,遵循“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共同治理”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全面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确保人民的身心健康,重点解决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空气质量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全面清除施工现场周边的扬尘源,严格依照《建设法》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工地的扬尘排放进行严格管理,对未按法律规定获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查处,确保在管理范围内不留死角。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依据省、市、县对扬尘治理的要求与标准,明确职责,健全巡查制度,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纳入日常环境执法内容。在每月的20日前,将巡查结果报送至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制度建设,使扬尘治理工作持续、有序开展。

(三)加强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要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出入口及周边无扬尘污染。对于不符合扬尘标准化管理的施工项目,不予审批其建设许可证。

 三、治理要求

(一)施工现场及扬尘堆放点需进行规范管理,防止施工泥土上路,杜绝超载现象,从源头控制。整治标准:

1.施工场地需用硬质材料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必须坚固美观;

2.场地内部及出入口的道路必须硬化,宽度不得小于4米,长度不得小于15米;

3.场地需配备冲洗设备,并设有污水沉淀池,安排专人负责清洁,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材料的车辆应当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施工企业需依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出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进行管理,不得带泥上路、超载或随意排放扬尘。整治标准:运输车辆需具备运输资质,各系统应正常运作,车辆外观需要保持整洁,后挡板高度需高出装载物10公分,装载高度不得超过10公分,且需加装盖板或覆盖物,运输时遵循指定路线。

 四、时间安排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自20xx年4月初启动,预计治理时长为两个月,于20xx年6月底迎接市、县的督查与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施工现场及扬尘管理的巡查和监管,各区县管理部门需负责本地的监督与整改工作。

(二)相关业主需积极支持和配合治理工作,按照治理要求进行自我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其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妨碍执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明确分工。

各地区管理部门需迅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依据目标和标准落实责任,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重视,将改善环境和提高空气质量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推进。

(二)定期督查,落实问责。

我局将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对各地区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未得到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整改不达标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管理部门需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宣传,营造良好治理氛围,制作宣传材料,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完善记录,及时上报。

1.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登记、统计和报送制度;

2.各管理部门需召开相关会议,明确扬尘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会议记录、讨论内容于4月25日前报送政策法规股。各部门需定期(每月的12日及25日前)将治理工作资料通过无纸化平台报送至政策法规股。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施工扬尘治理的相关规定,推动我县建筑工程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确保空气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优化,现将我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现状分析、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现状分析

根据《xx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我县在12项治理措施中,有6项措施已基本落实,如: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出入口道路硬化、外脚手架安装密目安全网、泵送混凝土的封闭、施工道路和加工区进行混凝土硬化以及拆除工程的围栏设置。然而,仍有3项重要措施待提升:一是施工现场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二是未增设洒水车,三是开挖后土方、砂石等未实现封闭式运输。场地硬化、绿化和覆盖率尚未达到100%。其他3项措施则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与监督,包括禁止焚烧沥青和垃圾、风速超过5级时暂停土方作业、闲置场地需绿化等。目前,治污措施的执行率不足70%。治理难度在于确保施工现场的硬化、绿化和覆盖率达到100%。政策上的资金投入尚未出台,严重制约了工作的顺利推进,虽然治理措施已明确,但仍需相关配套文件的支持。

二、我县开展工作情况

(一)成立组织,健全规章制度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扬尘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安监股、工程管理股、行业股及质监站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单位的职责。

2、我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细化了20xx年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的具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按照“分片包干”原则,安监股负责辖区内的扬尘治理工作,明确要求所有新开工项目在开工前须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未按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违规开工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录不良行为。

(二)明确专项整治内容

1、规范施工管理,降低扬尘产生,施工和拆迁单位需制定防尘技术规范及管理制度,落实防尘措施,加强扬尘监测。

2、施工现场需实施封闭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2.0米,外侧保持整洁,出入口硬化,设置冲洗设施及沉淀排水设施,并正常使用。施工区域的硬化、绿化及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运输车辆须密闭,确保无扬尘和污水滴漏。

3、袋装水泥、石膏粉、腻子粉等材料须库内存放,临时存放时需密封覆盖,防止扬尘。

4、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杂物及有毒有害物质。

5、扬尘作业每4小时需进行一次湿化作业,以减少扬尘。

6、施工现场材料应整齐堆放,随时清理垃圾,保持场地整洁,由专人负责卫生保洁。

7、配合县城管局进行渣土运输和防尘工作。

8、重点工程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并逐步推广预拌砂浆,以减少水泥的粉尘污染,同时加强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控制排放。

(三)近期扬尘治理工作反馈

1、我局向在建工地传达了相关治理方案及规定,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提交自查报告。

2、截止20xx年3月5日,我局对55家在建工地进行了检查,发布了55份限期整改通知,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1)施工企业对扬尘治理的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

(2)场区的硬化率低,绿化和覆盖工作未有效开展。

(3)因当地村民包揽工程,前期土方作业责任不明,管理难度增加。

(4)部分工程材料堆放和施工布局不符合标准。

(5)渣土运输管理不严,车辆未覆盖及冲洗即出场。

在我局的督促下,部分工地已开始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施工扬尘治理需资金支持,建议政府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在相关标准文件下达前,确保开展治理工作并按要求将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二)临时建筑及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的扬尘治理,责任部门建议由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已办理土地及规划手续的工业和民用建筑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建议由住建局负责监督管理。

(四)未办理合法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建议国土部门依土地法进行查处。

(五)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工的项目,应由综合执法局查处。

(六)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的审核及管理,建议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联合交警部门查处超载、撒漏等现象。

(七)拆迁工程的扬尘治理,建议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9

在我项目的前期扬尘污染治理基础上,继续落实全面的扬尘整治措施,强化各类施工现场的管理,力求控制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现将20xx年5月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如下:

 一、扬尘治理成效

1、针对我项目辖区施工场地广泛、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治理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组织的协调作用,通过各方配合,实施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及不间断巡查等积极措施,严格依照项目扬尘防治规定,整改了一部分扬尘污染和乱倾乱倒的行为。我们始终保持对扬尘治理的高压态势,迅速扭转了项目区域内扬尘污染突出的困境。辖区内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基本实现规范化,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撒漏得到了有效控制,乱倾乱倒现象基本消失,道路扬尘污染明显好转。

2、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专人负责提升道路的冲洗、清扫与保洁力度,对施工道路实施冲洗降尘措施,有效控制了道路扬尘污染,减少了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显著提高了大气和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目前,我项目部在扬尘专项整治方面的人员及整治力度仍显不足,面对众多的扬尘整治班组,协调难度加大。对装运渣土(沙石)及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我项目班子缺乏有效的长效治理措施,导致扬尘控制工作面临挑战,治理措施难以持续落实。个别施工场地的硬化未做到位,运输车辆出场时除泥处理不彻底,导致路面污染情况加重。

 三、扬尘污染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项目部制定了详细的整改专项方案。各相关班组和责任人须严格按照扬尘防治标准,制定降尘措施,按时冲洗设备,确保湿法作业,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实施洒水降尘,务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将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管,发现问题时立即要求整改。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治理的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对工程环境的整治,强化扬尘治理专项责任的落实。

1. 将扬尘治理职责纳入工地施工的基本要求,每日进行考核并记录考核意见,作为相关班组奖惩的依据。

2. 严把新动工施工现场的审批,不允许新开工现场出现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分包单位签署扬尘治理协议。

3. 对违反项目部制定的扬尘防治规定的单位给予严厉处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0

根据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县住建系统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建筑扬尘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7月4日上午,我项目部召开了专项会议,旨在布置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此次会议由项目经理丁项主持,安全总监郭玉龙及项目部相关负责领导、安全科和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应经理的安排,针对现场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他强调必须严查现场的扬尘隐患,并建立相关治理及应急的长效机制,应结合实际情况,从7月4日至6日开展扬尘治理自查自纠,具体方案如下:

 一、自查扬尘治理,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各班组应迅速开展扬尘治理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主干道是否进行了硬化,是否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清扫和洒水,进出口处是否配备了车辆冲洗设备。需确保在雨天对土方运输的管理,以及土方车辆进出时的覆盖措施,避免泥土带上道路。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及闲置场地必须进行覆盖,并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和覆盖垃圾,确保及时清运。对于水泥及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要做到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同时新开挖的基坑边坡也需进行覆盖。

自查自纠于7月4日至6日进行,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现场主干道的清扫和洒水工作不够及时。

2、搅拌机闲置未搭设防护棚,沙子未进行覆盖。

3、脚手架上的建筑垃圾未清理。

4、楼上垃圾清理未集中处理吊运。

5、进出口处未配备车辆冲洗设备。

6、电梯井内的安全防护不到位。

7、部分楼梯未设防护措施。

8、临时用电存在多路共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自查中发现的8个问题,项目部已指定专人进行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间均已有明确安排,并于8日进行复查,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符合相关要求。

 二、重视扬尘治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项目部各科室及班组需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要求,落实扬尘治理工作。项目经理亲自带队核查,细化每一项扬尘治理责任,层层分解职责,明确标准规范,确保将扬尘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位责任人员,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持之以恒,为施工现场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应有的力量。

 三、建立监管机制,确保安全落到实处

项目部各科室及班组需加强管理,增强监管力度。安全科应严格执行扬尘治理责任管理制度,明确扬尘治理监管的负责人和专门工作机构,落实治理监管队伍,确保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责任和任务的落实。采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若发现工作未落实的部门,将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1

 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 《xx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导致的上级处罚和通报;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

5、争创文明施工单位。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包括:工地围挡和大门封闭;土方堆放覆盖;建筑垃圾及时处理、当天清运;材料进出使用封闭车辆,并进行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施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进行洒水清扫。

 三、责任考核制度

在施工扬尘控制中,责任落在领导身上,管理落实在岗位,关键在于班组。项目部需要在完善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密切结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流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

2、各管理岗位要把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纳入日常管理事务中,依据职责强化管理;

3、班组长应作为作业环节的扬尘控制负责人,服从项目部的领导,积极配合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4、项目部应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责任,制定奖惩制度,以促进施工扬尘污染的控制。

 四、扬尘污染控制重点

1、工地围挡及大门封闭管理;

2、现场硬化施工;

3、土方作业扬尘控制;

4、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使用管理;

6、建筑垃圾处置;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管理。

 五、管理控制措施

1、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清洁

在施工区设立清扫班,每日定时清扫,及时洒水保持路面清洁;进出车辆需冲洗,确保无灰土带出工地,生活区和办公区则由保洁员进行日常清洁。

a、每天至少清扫1至2次,清扫出的尘土和垃圾要及时处置,不能滞留;

b、清扫前需洒水,防止清扫造成的粉尘污染周边环境;

c、进场车辆必须登记,出场时需要洗车,若车辆拒绝洗车,项目部应立即报告;

d、保卫工作应到位,禁止与本项目无关的扬尘源带入;

e、生活区垃圾桶及时更换垃圾袋,随时盖好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须实现二级沉淀;

b、每周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须及时处理,确保管道畅通;

c、不得往沉淀池里排放漂浮物和固体物;

d、每个沉淀池应专用,不得与其他排水池互用;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检查沉淀池的沉淀和排污情况,确保排污合格。

(3)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禁止混堆;

b、不得超量堆放;

c、保持覆盖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d、保持周边环境整洁,禁止垃圾外溢;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和砂石等材料运输可能导致撒漏和扬尘,必须严格控制。

a、垃圾和砂石材料的运输需使用封闭车厢,非封闭车辆禁止入场;

b、严禁超载,确保车厢封闭无缝;

c、出门车辆须冲洗;

d、自动翻倒时应缓慢进行,严禁猛加油门导致扬尘。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2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是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和维护周边环境的重要措施,应在施工管理的各个阶段得到全面实施。通过有效的扬尘治理,可以提升施工效率,降低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确保施工活动对社会和经济的积极贡献。

一、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区域内必须设置封闭的垃圾收集路线,禁止高空抛弃施工垃圾,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并适量喷洒水分,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2)粉状材料如水泥等应在封闭场所存放,搬运时应采取遮盖措施,以防止尘埃飞扬。

(3)现场搅拌机需配置有效的除尘设备,确保作业过程中不产生大量扬尘。

(4)临时食堂及饮水设施应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或电能,防止烟尘污染空气。

(5)现场存放的水泥、砂石等物料需全方位覆盖,避免扬尘。

(6)出入口区域实施“三包”责任制,以确保各类材料整齐堆放,污水排放系统畅通无阻。

(7)施工人员工作区应保持整洁,禁止杂物堆放,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8)钢筋应按型号和规格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明确标示,成品钢筋应注明使用用途。

(9)施工设备应整齐摆放,保持清洁,标识明显,安全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机棚内外应保持干净。

(10)运输各类材料与垃圾应采取有效的遮盖和保护措施,防止泥浆与灰尘扩散至场外,影响市容。

二、施工环保和扬尘减少措施:

1、落实《20xx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巩固城市环境整治成果,强化工程现场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与建筑行业声誉,同时加强施工环境的管理,严控扬尘污染。

2、外部环境管理:

(1)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挡,实施封闭式作业,落实“净化、绿化、亮化”的标准,确保内部整洁、外部美观,无裸露土壤。

(2)施工进出口地面应进行混凝土或沥青硬化,并设专人负责清理,车辆出入时应设置喷淋洗车设施,严禁将扬尘与泥土带出现场。

3、内部环境管理:

(1)主要通道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须保持平整,夯实施工道路。

(2)物料堆放应整齐,并对易扬尘的材料使用彩条布覆盖。

(3)施工区内不得有乱搭乱建现象,确保环境干净整齐。

4、扬尘治理措施:

(1)禁止燃烧任何废弃物。

(2)严禁高空抛弃垃圾,清扫过程中应采取湿法作业,避免扬尘。

(3)机械和车辆在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和尘埃,禁止将这些直接带出现场。

(4)运输土方及其他物料应做到全封闭,严禁物料散落。

(5)集中存放的管道土方如存放时间较长应覆盖,短期存放则采取洒水降尘,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6)当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必须停止施工以保障安全。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为42100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及配套公共用房建筑面积为16113.14平方米,1号楼建筑面积为11760.01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为12250.43平方米。

建筑层数:地下4层,地上1号楼32层,建筑总高度为98.75米,2号楼32层,建筑总高度也为98.75米。

本工程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防火等级为一级,防水等级为Ⅰ级,建筑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本工程室内地坪标高设置为±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系统绝对标高1097.5米,室内外高差为0.1米。

 二、扬尘来源

1. 施工期间扬尘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现场材料堆放、土方回填及运输车辆行驶所产生的扬尘。

2. 从建筑上层往下运输具有粉尘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时,可能会产生扬尘。

3. 堆放的原材料如底泥在风干时产生扬尘(例如锚索灌浆、边坡喷锚所用水泥浆及喷射混凝土会因搅拌站无法提供而在现场配制,需做好防尘措施),其余材料一般使用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

4. 胶混凝土浇筑车辆频繁进出施工现场,可能会导致道路扬尘。

 三、扬尘治理目标

1. 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达到标准;

2. 不发生市民重大投诉;

3. 无因扬尘治理不力而受到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 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合格。

 四、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

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及落实,并从财力、物力和人力方面进行支持,将扬尘治理工作融入项目管理中。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组员(项目部成员):

组长:负责全面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现场检查。

副组长:具体负责扬尘治理的落实、安排与指挥等管理工作,开展日常与定期检查,并负责全员扬尘治理工作的教育与现场宣传工作。

组员:

安全员: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相关通报起草、扬尘预防治理培训的宣讲;

材料员:负责扬尘防治物资准备,确保现场材料存放规范,及时退租周转材料;

资料员:负责扬尘治理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工作宣传、培训场地安排;

会计:负责扬尘防治专项费用的及时到位与专款专用,确保账目清晰便于检查。

 五、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责任落实在领导,管理落实到岗位,关键在班组。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完善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密结合,贯穿整个施工管理过程。

1. 项目经理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

2. 各级管理岗位人员须将施工扬尘控制纳入施工全过程管理,对照自身职责加强管理;

3. 班组长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首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

4. 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要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惩制度,推动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六、具体方法

1.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2.5米高的彩钢围挡;

2. 拆除作业时,应对待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用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在拆除过程中及时洒水降尘,及时清运拆除产生的废弃物;

3. 对于边坡开挖、基坑开挖、土方堆填等土方工程,采取湿法作业,有效控制施工作业扬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场地裸露扬尘等;

4. 运输土石方、建筑垃圾的车辆严禁超载和冒载,必须逐辆覆盖严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设备,确保车辆清洁,冲洗污水需集中至沉淀池,经过沉淀达标后再排入市政管道;

5. 不设混凝土及砂浆搅拌场,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锚索灌浆、边坡喷锚所用水泥浆、喷射混凝土应做好防尘措施);

6. 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保管;

7. 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时,采用密封袋装好后再垂直吊运至指定位置,通过垃圾清运车辆清运出场;禁止凌空抛掷;

8. 施工现场裸露的土石方、场地、暂时无法外运的建筑垃圾等,应采用洒水湿润后用遮阳网覆盖,防止扬尘;

9.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与车辆的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10. 施工周转材料、建筑材料、施工机具设备分类整齐堆放,不得在工地围挡外堆放周转材料、建筑材料、垃圾及渣土;

11. 主体施工时,建筑物(构筑物)周边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保持完好、整齐和清洁,污染破损的安全网需及时更换,脚手架上的垃圾、废弃物应及时清理;

12. 建筑垃圾不能及时运输出的,应集中堆放并覆盖严密,严禁高空抛掷散装材料和建筑垃圾,遇到大风天气应立即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13. 在楼层、脚手架和高处平台等场所清理建筑残渣及废料时,必须洒水降尘,禁止采用翻抖、拍打、空压机吹尘等手段;在拆除模板体系和外架时,模板、钢管的清理和吊运应捆扎紧实后用机械清运,禁止凌空抛掷;密目网拆除时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降尘,禁止抖动密目网。

14.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类废物;

15. 在施工现场及出入口设专人进行不间断洒水和清扫,避免扬尘。

 七、保证措施

1. 施工现场保洁

(1) 指派专人每天进行不间断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与场地清洁;车辆进料必须进行冲洗,确保灰土不带出工地。

① 每日清扫出的灰尘和垃圾需及时运至存放点,不得滞留;

② 清扫前应对路面洒水,以防清扫时产生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③ 车辆进料须进行登记,出门时必须清洗,拒不执行者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

④ 加强保卫工作,禁止非项目相关的扬尘污染源进入工地;

⑤ 垃圾箱需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封盖;

⑥ 每日在项目区域内定时定人进行洒水。

2. 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

(1) 建筑垃圾需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 禁止超量堆放;

(3) 确保周边清洁,避免散落;

(4) 及时做好记录。

3. 木工棚管理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负责管理,需确保木工棚产生的粉尘和废料不污染环境。

(1) 木工棚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

(2) 保持木工棚整齐、清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和刨花等需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喷水湿润后清理;

(3) 木工棚专供木工使用,禁止他用。

4. 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与砂石等材料运输中可能导致撒、漏及扬尘等不良现象,必须实施控制。

(1) 垃圾与砂石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运输,使用车用篷布全覆盖;

(2) 禁止超载,确保车厢封闭完整,不留缝隙;

(3) 车辆出门必须冲洗干净;

(4) 垃圾和材料倾倒时需缓慢进行,不得猛加油门造成扬尘。

5. 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标砖等材料若管理不当,可能引起粉尘污染,因此需加以控制。

(1) 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进场后应整理归堆,做好标识;

(2) 标砖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禁止大量囤积;

(3) 标砖堆放要方正,底脚整齐、干净,覆盖用篷布,如过于干燥需适时洒水;

(4) 使用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篷布完全打开,仅应打开一角,用后重新盖好。

6. 基础施工阶段

(1) 土石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运输,做到随挖随外运;

(2) 除需使用的场地硬化外,其余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禁止随意开挖翻土;

(3) 土方暂时堆放时,除按要求防止扬尘外,还需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尤其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须在指定地点填筑。

7. 主体施工阶段

(1) 所搭设的脚手架应全部用密目网封闭,保持完好无损;

(2) 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也应采用密目网,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散落;

(3) 在楼层清理垃圾时,需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使用密封袋装好后集中用垂直运输机械清运至地面,避免垃圾清理时产生扬尘。

(4) 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跳板,需洒水后再清理,垃圾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密封袋装好扎好口后集中用垂直运输机械清运至地面。

(5) 清理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需使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8. 装饰施工阶段

(1) 由于装饰期间建筑垃圾种类较多,故需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 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切割间,操作人员需佩戴口罩;

(3) 拆除脚手架时,禁止直接掀翻跳板,需先洒水再清理垃圾;

(4)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和废料;

(5) 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按袋装管理,并集中存放;

(6) 在装饰阶段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实施装配式施工,以减少切割石材和木制品所带来的扬尘污染。

(7) 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若围墙施工妨碍,拆除临时围墙时需采取临时围挡措施;

 八、检查及奖惩

1. 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小组成员与各班组负责人对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在检查后将情况通报各责任人及班组,发放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要求。

2. 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须局部或全面停工整改。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公司规定进行罚款。

4. 在检查中,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将获得奖励。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的通知》(威政发〔xx〕123号),深入推进我市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内容

本方案涵盖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施工围挡、入口设置、场地管理、物料堆放、运输车辆管理及后勤卫生等方面。

 二、治理标准

治理标准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办法》(建质〔xx〕234号)、威海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以及威海市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治理标准(威建发〔xx〕7号)。

(一)施工围挡

1、施工区域应设不低于2米高的围挡,材质需坚固且表面平整,围挡外观应美观,并涵盖扬尘治理相关宣传信息。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高2.5米的封闭式金属大门,门头应有清晰的企业标识,并使用符合统一色彩要求的标识。

(二)场地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通畅的硬化道路,确保雨水排放顺畅,避免积水和扬尘。

2、出入口应保持干净整洁,通过硬化处理确保车辆出入不带泥上路,并设有车辆冲洗设施。

(三)物料堆放

1、物料应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类堆放,并在显著位置标示其名称和责任人。

2、各类建筑材料需整齐堆放,水泥等易扬尘物料应存放在专用仓库,采取防尘措施。

(四)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单位须制定详细的扬尘治理方案,包括扬尘来源识别、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2、施工现场应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防止扬尘产生。

3、裸露土方应采取覆盖措施,以减少风吹扬尘。

(五)运输管理

1、散装物料运输必须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洒落扬尘。

2、运输车辆出入现场前应进行彻底清洗,保持车身及轮胎的清洁。

(六)卫生管理

1、施工现场配备符合要求的临时卫生设施,确保易于清洁和维护,且满足使用需求。

2、食堂和休息区应远离施工区域,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并定期消毒。

3、应设专人负责现场卫生管理,确保施工作业与生活区的分离和安全。

 三、整改措施

(一)自查整改

各施工单位要定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应保持详细记录,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监督检查

市级监督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整改意见。

(三)考核规定

将针对扬尘治理表现进行定期评分,评估结果与施工单位的后续项目资格挂钩。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专项治理小组,明确责任人,确保方案的落实与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各施工单位需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确保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改善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人员的健康安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扬尘治理方案。

一、扬尘治理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达到相关环保标准,使扬尘控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扬尘治理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工作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员和责任工长担任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和材料员为组员,共同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安全员负责每天对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施工现场:

在施工开始前,首先搭建围挡,形成一个封闭空间,以阻挡外界风沙和尘土,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洒水降尘。木工和钢筋加工过程中的废料应及时清理,避免被风吹散,造成环境污染。

2、密目网:

采用外脚手架密目网封闭施工区域,防止施工过程中粉尘外泄,保护周边环境。

3、水泥库和搅拌站:

水泥库和搅拌站应设计为全封闭结构,避免水泥挥发到空气中。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水泥袋,确保袋内残余水泥不被风吹散。

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

楼上的建筑垃圾应通过塔吊和提升机运送至地面,严禁随意堆放或抛撒。现场垃圾需定期及时清运,避免留宿现场。土方施工时,安排专人每日对浮土进行洒水和清理,以防扬尘。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材料,保护环境。所有散装材料如石灰、沙石等必须妥善存放,采取覆盖措施防止扬尘。

四、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1、在施工进出口设立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车辆进出时保持干净。

2、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硬化或铺设水泥。

3、采用绿色安全网封闭各种脚手架,减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各类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且需采取洒水和覆盖措施。

5、工程垃圾和渣土在运输过程中,需用喷洒水进行压尘作业,严禁随意倾倒。

6、安排专人定期清扫施工现场,保持道路整洁。

7、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时,暂停土方作业。

8、临时堆放的土方需用彩条布覆盖,防止扬尘。

9、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物质,确保环境安全。

10、项目部需定期对施工车辆进行尾气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归档备案。

11、楼层建筑垃圾应密封装袋后使用垂直运输设备转运,禁止从高处随意倾倒。

12、在库房内存放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物质,如需露天存放,须采取严密的覆盖措施。

13、针对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应进行专项培训,并制定奖惩措施,确保责任落实。

14、粉尘和废气的排放需进行监督管理:

(1)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扬尘治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与各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实施目标管理。

(3)项目部每半月进行扬尘治理情况的检查评估。

(4)定期对员工进行粉尘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意识。

车辆冲洗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设备,提供充足的水源。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冲洗进出车辆,确保所有出场车辆均需接受冲洗。

3、确保车辆干净后方可驶出,严禁泥土带出场外,避免对市政道路造成污染。

4、冲洗设施需保持畅通,经常清理,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5、加强冲洗管理,严禁未冲洗的车辆驶出,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的管控,有效防止扬尘污染的反弹,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根据《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年全面攻坚,二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坚决遏制项目施工中的扬尘现象,切实减少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全年优良天气达到300天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严格落实《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立从源头防控、过程监管到末端治理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要求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物料存放覆盖、车辆清洗和施工地面硬化等抑尘措施,确保“五个百分之百”和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等要求落实到位。

该项工作须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征收办及相关街道协同实施。

(二)完善管理制度

1. 对施工现场实行防尘承诺备案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新建与拆迁、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开工前建设单位需制定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并依据施工流程编制扬尘治理任务书,实施全过程扬尘管理,确定每个施工环节的责任人。专门人员负责堆放材料、垃圾、渣土和裸地的封闭、覆盖、洒水作业,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2. 渣土运输车辆须执行密闭运输、编号准入和GPS定位管理。所有施工工地应配备洗车平台和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与数字城管平台对接,实时监控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行及施工全过程,杜绝车辆带泥上路及路面遗撒。

上述两项工作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负责,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区环卫局及相关街道协同实施。

(三)明确施工开工要求

20xx年2月15日后,城区及周边施工现场可申请复工。复工前必须确保各项抑尘措施、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需对施工现场的抑尘措施进行复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复工前,施工现场需经过验收,验收意见要报送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备案。

1. 削山造地工程:依据防尘措施与施工规模匹配的原则,制定削山造地工程的扬尘防治预案,禁止在抑尘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大面积土方开挖。

2. 建筑工地市政道路工程:对北环路、轨道交通等大型施工项目指定专人全程监管,严格落实抑尘措施。要求设置临时供水设施,土方作业时应采用喷雾抑尘,施工道路需进行硬化或不间断洒水;物料和土方堆放需采取覆盖措施,防止风蚀起尘;车辆出入口必须设洗车平台,确保出入车辆清洗干净,杜绝泥土带上路。

3. 拆迁工地:全区拆迁工地需在施工开始前签订抑尘防治合同,拆迁作业期间同步实施高空喷雾抑尘,以控制二次扬尘污染。

所有工程的开工(复工)前,施工单位须提交书面申请给区执法局,由区执法局牵头,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征收办、区环保局及各街道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

(四)加强道路扬尘治理

环卫作业应以机械化清扫为主,人工清扫的区域需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减少环卫作业造成的二次扬尘。根据气温和日照情况,科学安排洒水压尘和路面保湿作业,有效减少因道路干燥和车辆通行引发的二次扬尘。

该项工作将全年实施,由区城管委牵头,区环卫局、区雁滩环卫市政所、九州管委会共同负责,各街道协同实施。

(五)开展“全民洗城”活动

在沙尘天气结束后,迅速在全区开展“全民洗城”活动,全面清洗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清洁辖区内建筑立面及楼顶,对道路绿化带、树木及两山绿化区域进行降尘作业,适时开启喷灌系统冲洗两山植被的灰尘,逐步将“全民洗城”常态化。

此项工作将全年实施,由区城管委牵头,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及各街道共同配合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此次行动,组长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胜太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由曹民同志兼任主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区所有施工现场的扬尘监管工作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各街道应发挥网格监管作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抑尘措施,对未落实抑尘工作的单位及时发现并上报,由区执法局限期整改或处罚。全区所有道路扬尘监管工作由区城管委负责,区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负责日常清扫和洒水压尘,各街道利用“周末大扫除”全面推进“全民洗城”等任务的落实。

(三)严格监查考评。按照审批与监管挂钩的原则,对未落实扬尘管控的施工单位,采取挂牌、处罚、曝光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将对各单位、各街道的扬尘治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执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对未有效监管的相关部门和街道将按照规定追责。

《施工现场粉尘控制措施方案(精选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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