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旨在提升施工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控制,保护周边居民健康。方案强调在施工各环节实施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垃圾分类处理、物料封闭储存、洒水降尘、硬化出入口道路等。治理措施还包括严格管理施工现场的作业流程,确保不出现高空抛物和泥土带出等行为。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确保各方责任明确,提升扬尘治理的有效性。通过这些措施,期望实现施工扬尘控制达标,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形象和生态文明。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1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是提升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资源利用的优化、环境污染的减少以及现场环境的美化。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实施全面或部分封闭的管理措施,以确保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一、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1)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设置封闭的专用垃圾道,严禁高空随意丢弃。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并适量洒水,以控制扬尘。
(2)对于水泥等粉状材料,需采取室内或封闭储存的方式,卸货时应做好遮盖,尽量避免扬尘。
(3)现场搅拌设备应当安装除尘设施,以降低扬尘排放。
(4)临时食堂和开水房要进行燃气(或电)供能,避免产生烟尘污染。
(5)现场存放的水泥、河沙和碎石等物料必须做好覆盖工作。
(6)施工现场要实行“三包”制度,确保各类材料分类堆放有序,污水排放沟渠保持良好状态。
(7)施工工人的工作区域及周围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完工场地净”。
(8)钢筋应按型号、规格有序堆放,并做好标识,成品钢筋需标明使用部位。
(9)施工设备要摆放整齐,保持外观清洁,安全标识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10)运输材料及垃圾等物品须做好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物料随车外溢,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二、施工环境保护与扬尘减少措施:
1、落实《20xx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巩固城市环境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及建筑行业的形象,强化对施工扬尘的管理。
2、外部环境:
(1)施工区域要采取围挡作业和封闭施工方式,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实现内部标准化、外部美观,无裸露土。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坪需进行混凝土或沥青硬化处理,并设专人进行清理,并在每个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带泥土及扬尘离开现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需进行硬化处理,施工场地要保持平整,并对施工道路进行夯实。
(2)材料堆放要整齐,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可使用彩条布进行覆盖。
(3)施工区域内不得有乱搭乱建现象,保持环境整洁。
4、扬尘治理措施:
(1)禁止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弃垃圾,以防尘土飞扬,清扫工作需采取湿法作业。
(3)车辆及机械进出工地时,须进行泥土与灰尘的清除,严禁将污染物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及其他材料时,需确保覆盖严密,禁止发生泄漏。
(5)管道土方应集中堆放,长时间存放需覆盖,短时间存放要定期洒水降尘,指定专人负责。
(6)在五级及以上的风力天气下,施工应暂停。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2
一、背景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保护周边环境,确保居民和施工人员的健康不受影响,我们需要制定一套详细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扬尘治理不仅是文明施工的重要体现,也是施工管理的重要评估指标,因此必须依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二、主要目标
消除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事件;
确保施工期间的“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
实现各项节能减排目标。
确保工程完工后现场恢复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三、工程概述
本项目由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涉及云南省的高速公路工程,具体为从勐醒至江城至绿春的土建13标段。该标段的施工起止里程为K190+570至K205+080,线路全长14.51公里,设计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为25.5米,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约为14.42亿元,预计工期从20xx年11月1日到20xx年2月28日,共849天。
1、路基工程的单幅长度为6.68公里,挖方量约为334.6万立方米,填方量约为131.3万立方米,同时设置14座涵洞。
2、桥梁工程单幅总长为11.98公里,包含31座桥梁(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25座、中桥4座),匝道桥长0.82公里,共计1381根桩基,97个承台,691根墩柱,383个盖梁,预制T梁2285片(包括20米梁618片、30米梁972片、40米梁695片)。
3、隧道工程的单幅总长为9.77公里,设有6座隧道,其中富春山1号隧道2649米,富春山2号隧道5321米,富春山3号隧道1803米。
四、组织结构
为了确保本工程扬尘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项目部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长:
组员:
五、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洒水抑尘:
1)土方开挖、回填、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需适时洒水以减少扬尘;
2)当风速达到四级或以上时,停止土方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并在出现空气污染预警时,按级别要求停工;
3)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清扫和洒水,特别是在高温天气时增加洒水频率。
4)对可能产生扬尘的机械设备,配置相应的防尘措施。
2、垃圾管理:
1)施工现场的垃圾应进行分类存放,运输时需遵循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2)运输垃圾时,避免凌空抛洒,及时清运,防止积存;
3)清运建筑垃圾前应适量洒水,以降低扬尘。
3、材料及土方覆盖:
1)对长期裸露的土堆和弃土场设置防尘网或进行绿化;
2)对如水泥、粉煤灰等易扬尘的材料进行密闭存放,运输时采取覆盖措施;
3)对停止施工的区域,应采取覆盖和绿化等措施以防止扬尘。
4、车辆管理:
运输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运输资质,定期清洗,确保车辆干净,不得遗撒。
5、烟尘控制:
施工现场禁止排放有毒烟尘,且不得进行石灰消解和沥青加热作业。项目完工后需及时清理现场、整平地面,消除各类尘源。
六、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1. 设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成员包括技术、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
2. 实行扬尘治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
4. 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增强容忍意识;
5.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记录噪声监测和扬尘治理数据;
6. 采取多种形式的扬尘控制教育,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未通过考核者不得上岗;
7. 定期进行扬尘控制知识考核,鼓励创新活动;
8. 建立相关制度,严禁违反扬尘治理措施,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9. 对于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任人,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3
在前期扬尘污染治理的基础上,我项目部将继续强化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工地管理,着力控制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现将20xx年5月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如下:
一、扬尘治理效果
1、面对项目区域内施工场地多、土方开挖量大、扬尘治理难度高的现实,我们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充分发挥项目管理职能,通过各方协作,实施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全天候巡查,严格按照规定整治扬尘污染及乱倾乱倒等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内扬尘突出的局面,确保在建建筑土方开挖基本符合规范,建筑渣土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情况得到有效控制,乱倾乱倒现象基本杜绝,区域道路扬尘明显改善。
2、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专门设置人员提高道路的冲洗、清扫、保洁工作,对施工道路实施冲洗降尘措施,使道路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控制,避免扬尘问题,显著提升了空气和环境质量。
二、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目前,我项目部在扬尘专项整治方面的人员配备及整治力度仍显不足,施工项目多,协调难度大。在渣土(沙石、污染道路)运输及路面行驶车辆的管理上,我们缺乏长效的整治措施,使得控制扬尘工作面临困难,治理措施难以落实。部分场地硬化工作不到位,运输车辆出场时的除泥处理不足,导致路面污染。
三、扬尘治理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项目部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各相关班组及责任人需严格遵循扬尘治理标准,落实降尘措施,定期进行设备冲洗,坚决坚持湿法作业,指定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实施洒水降尘,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扬尘防治工作小组将定时与不定时相结合,加强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工作创新及下一步工作要点
我项目部将进一步加大扬尘整治力度,继续强化环境协调治理,落实扬尘治理专项责任。
1. 将扬尘治理作为工地施工的基本前提,实行每天考核并记录考核意见,作为班组奖惩的重要依据。
2. 严格把控新开工施工现场,不允许新工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并与相关分包单位签署治理协议。
3. 对违反项目部扬尘防治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4
一、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某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3、 《某省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措施20条》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投诉事件发生;
3、未因扬尘控制不当受到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通过上级部门检查验收;
5、争取被评为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包括:工地围挡和大门封闭;土方堆放必须覆盖;建筑垃圾必须当天清运;进出材料必须使用自动翻盖车辆,进出车辆需进行冲洗;优先使用商品混凝土;生活垃圾要使用垃圾袋处理;对施工区、生活区及办公区进行洒水和清扫。
三、组织架构
本工程项目将由建设单位负责领导,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施工单位具体实施,组成一套完整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和落实。在财力、物力及人力方面也要做好充分准备,将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具体方案如下:
四、责任制度与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工作,领导负责,管理落实在岗位,班组执行为关键。因此项目部需要在完善相关的扬尘控制规章制度基础上,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将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紧密结合,使其成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主要责任人,需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工作负全责;
2、各管理岗位人员需将扬尘控制纳入施工全过程管理,依据各自职责提升管理;
3、班组长为各作业区的扬尘控制负责人,需服从项目部的指挥,并主动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4、项目部应与所有施工班组的操作人员明确扬尘责任,并制定相应的奖罚制度,以促进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五、扬尘污染控制关键点
1、工地围挡及大门封闭;
2、现场硬化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和砂浆的使用控制;
6、建筑垃圾的妥善处理;
7、生活垃圾的处理;
8、灰土施工管理。
六、管理控制措施
1、日常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设立专门的清扫小组,每日定时清扫,及时洒水以保持地面清洁;所有进出车辆必须冲洗,确保没有灰土带出,生活区及办公区由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清扫工作。
a、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理出的尘土和垃圾需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清扫前需对路面洒水,防止清扫时扬起灰尘污染周边环境;
c、进料车辆应登记,出门时必须冲洗,如拒绝洗车,则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领导;
d、加强保卫工作,禁止与项目无关的扬尘源进入施工现场;
e、生活区垃圾箱需及时更换垃圾袋,保持盖闭并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要求实现二级沉淀;
b、每周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需随时处理,确保管道畅通;
c、禁止将漂浮物或固体物排入沉淀池;
d、各沉淀池应专池专用,不可混用;
e、不得损坏沉淀池设施;
f、定期检查沉淀池的排污情况,确保排污合规。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管理
a、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禁止混合堆放;
b、严禁超量堆放;
c、及时遮盖并洒水,防止粉尘扩散;
d、保持周边环境整洁,禁止散落物品;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与砂石等运输材料时,易导致撒漏和扬尘现象,必须有效控制。
a、垃圾清运与砂石进场要使用自动翻盖车辆,必要时禁止其他车辆进入;
b、禁止超载,确保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出场车辆必须冲洗;
d、在自动翻盖时应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以免造成扬尘。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5
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降低空气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护人民健康为目标,确保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提升工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的整体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工地围挡标准。
1.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特殊情况无法设置围挡的,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在市区的主要路段,围挡高度应控制在x.x≤H≤x.x米,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应控制在x.x≤H≤x.x米。
3.工地围挡应兼具安全性、公益性和美观性,重要宣传活动期间应按照市相关规定制作公益宣传广告。
4.临近主要交通干道且施工期超过一年的工地,应结合现场条件做好围挡美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绿化围墙。
(二)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场内道路、基坑坡道、加工区、办公区及生活区应进行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处理。
2.施工材料应依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分类堆放,并附有标识。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集中堆放的土石方也应做好覆盖。
3.脚手架外侧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定期维护,确保施工立面整洁美观。
4.在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及现场切割等容易产生粉尘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喷洒水等措施进行降尘。
5.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过程中,机械作业如挖土、装土、堆土、切割等时,应实施洒水或喷雾措施;风钻清理施工地面时,也应向地面洒水。
6.拆除作业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防尘措施,若因洒水或喷淋可能导致结构损害的,需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采取其他降尘措施。
7.在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及卸料平台上运输散装物料和废弃物时,应采取密闭方式进行清运,禁止高空抛洒或使用未密闭的溜槽。
8.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地,需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工地扬尘情况。
9.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10.暂不开发建设的场地要进行绿化。
(三)加强泥头车管理。
1.洗车设施要求:冲洗台应设置于工地大门内侧,长度不小于xx米,宽度不小于xx米,并设有排水沟,确保与二级沉淀池连接,按规定处理泥浆和废水,沉淀池定期清理并与市政排水管网相接,冲洗台处应有高压水枪等洗车设备,水枪连接水管长度不少于xx米。
2.出入工地车辆管理规定:泥头车必须安装市城管委制作的“泥头车信息公告牌”方可进出工地;工地需建立泥头车管理台账,由专人登记车辆进出情况,包括时间、牌号及证件信息;还需配备专门人员对驶出车辆进行检查和清洗,确保不冒尖装载、不夹带泥沙,且有覆盖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施工单位需要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扬尘控制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扬尘控制工作的落实与管理。应根据扬尘控制任务制定详细的检查表格,每周进行扬尘控制检查,并及时记录,单独装订成册。若未按要求开展扬尘控制工作或未定期检查,将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予以扣分,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要求停工整改。
(二)监理单位需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控制标准进行施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开展每周的扬尘控制检查,发现问题后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组织复查。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责任的,将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予以扣分。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6
为有效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我区依据《关于xx市綦江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xx月xx日区委区政府第二督查组的督查意见及市建委安管总站xx月xx日“蓝天行动”会议精神,现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区范围内(不含万盛经开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
二、整改内容
(一)围挡设置与美化
施工现场的临时围挡及建筑工地围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置,确保围挡整洁、美观。围挡外部应进行美化、绿化,至少xx%的区域用于发布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公益广告。
(二)控尘具体措施
1. 工地周边需设置不低于x.x米的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
2. 工地进出口及内部道路要进行硬化,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3. 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沟,确保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4. 施工过程中,如产生大量泥浆,须配备相应的泥浆池和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5. 露天堆放的砂石、水泥、灰浆等物料,须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加以覆盖;
6. 建筑面积超过xxxx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超过xxx立方米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
7. 禁止从x米以上高度抛洒建筑垃圾或其他易扬撒物料;
8. 对于开挖、爆破、拆除等施工作业面,需封闭施工,或采取洒水、喷雾等控尘降尘措施。
(三)其他措施要求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xxxx〕xxx号)文件要求,自20xx年xx月x日起,新开工项目所需设置的场内车行道路和高层建筑的水平防护棚应配备喷淋装置,砂浆搅拌站等固定作业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三、执法检查
(一)自查阶段(即日至xx月xx日)。各建筑、施工、监理单位须认真自查,建立健全扬尘管控机制,落实扬尘防控责任,制定自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带队开展施工扬尘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综合执法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次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将与全区建筑和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大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人员及项目分配将依据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安排)。此次检查将重点关注施工现场是否严格遵守控尘八项规定,对于未制定扬尘防治方案或现场控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给予严厉处罚,并列入“黑名单”。
(三)巩固提高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相关责任单位需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各项控尘指标的执行,巩固和提升扬尘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务必重视,使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忌走过场、搞形式。要全面排查并消除扬尘等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按“五定”原则(定整改项目、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
(二)强化执法,确保实效。本次专项行动各督查组要加强执法力度,对整治不力的项目一律立案处罚;区安监站及各片区所要对辖区内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主、次干道和人口密集区域的工地文明施工,针对不合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肃查处,确保整治效果。
(三)完善记录,增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各企业自查自纠、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应填写《20xx年度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检查表》(附件),并存档备查。各片区所需按要求开展施工扬尘控制的日常工作,并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专项整治结束后将检查资料汇总并上交区安监站。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依据,秉持“全面组织、职能分明、属地管理、协调配合”和“谁排放、谁治理,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统筹推进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全面清理施工现场扬尘源,确保所有施工区域内的物料堆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未经审批的施工和堆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
(二)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的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和考核制度,将扬尘治理纳入施工安全管理之中。各施工单位需于每月15日前向主管部门报送扬尘治理情况报告,通过制度落实,使扬尘治理工作维持常态化。
(三)强化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要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落实有效的防尘措施,确保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周边环境不受污染。对于未按扬尘治理标准进行施工和管理的项目,不得办理进一步的施工手续。
三、治理要求
(一)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管理要规范,避免扬尘污染,一切施工车辆不得超载、带土出工地。整治标准:
1.施工区域内需用坚实材料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且外观美观;
2.施工场地及出入口的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宽度不小于5米,长度不小于20米;
3.施工现场须设置冲洗设备,并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出入车辆不带泥上路,避免污染路面。运输物料的车辆应当配备防尘覆盖设施。
(二)各施工单位需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对运输车辆进行监管,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超载、污染街道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运输资质,维护良好,外部清洁无污染,后挡板应高出货物10公分,装载高度低于10公分,运输时必须使用盖板或防尘篷布,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将于20xx年4月初启动,为期两个月,计划于20xx年6月底完成检查及考核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对全县施工现场及扬尘源的巡查和监管;各施工单位应落实本单位的日常监管和自查工作。
(二)各施工单位需全力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者,不得继续施工,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各施工单位应迅速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严格对照治理目标和标准,落实责任。将扬尘治理工作列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任务,确保实施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相关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进行通报,发现问题整改仍未达标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积极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扬尘治理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社会对扬尘治理的关注。
(四)完善档案,及时报送。
1.建立和完善扬尘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
2.各施工单位需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治理重点区域,并于每月25日前将会议记录及治理情况报送相关部门,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8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提升城市环境和大气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体系,积极解决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推动空气洁净行动,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机构
为有效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尤其是中心市区的治理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决定成立“某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一个督查组和一个宣传组,具体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一)第1工作组:王惠萍担任组长,张元镐担任副组长,负责指导与督促鲤城区的施工项目。
(二)第2工作组:张志铭担任组长,卢海东担任副组长,负责指导与督促丰泽区的施工项目。
(三)第3工作组:陈拥军担任组长,叶飞、黄海华担任副组长,负责市直工程项目(含装饰装修工程)的指导与督促。
(四)第4工作组:王文演担任组长,施明奕担任副组长,负责指导与督促洛江区的施工项目。
(五)督查组:郑葆飞担任组长,邀请市环保局副调研员陈允彪、市城市管理中心主任王森江担任副组长,负责中心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督导。
(六)宣传组:许金城担任组长,郭文森担任副组长,负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调媒体做好扬尘污染整治的宣传报道。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
在我市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修缮、拆除等活动的相关各方,应建立健全扬尘防治责任制度,切实履行相应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必须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包括针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对于需招标的建筑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扬尘防治要求,并将相关措施纳入技术标评审。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署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施工扬尘防治的内容。相关备案管理部门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技术措施的一部分,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施工单位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主要责任人,需按照承包范围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总承包企业应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所需的扬尘防治费用已列入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确保合理使用,并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工人上岗前的培训中。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及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文明施工要求。扬尘防治专项方案由总承包企业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需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若发现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需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要求其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拆除工程扬尘治理实行属地管理。拆除发包单位应将工程发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责任与要求,同时应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扬尘治理方案报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征收部门备案。相关部门将负责督促拆除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施工。
各县级住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管工程项目由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其余由市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
(二)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施工现场围挡应坚固、稳定且整洁,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2.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出入口处应设置洗车台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应在清洗后方可出场。排水系统应定期清理,确保通畅。
3.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应整齐分类,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需定期洒水降尘,或采取覆盖措施。水泥等易飞扬材料应存放在密闭容器内或采取覆盖措施。
4.土方作业应设置小型喷头进行喷淋降尘,遇5级以上大风时严禁施工。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需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
5.脚手架外侧应搭设符合标准的安全网,并定期清洗保持整洁。拆除前应先行淋湿,避免扬尘产生。
6.施工现场垃圾应设密闭垃圾站,及时清运。主体结构六层以上须安装升降机,严禁焚烧垃圾等废弃物。
7.应使用预拌混凝土,鼓励使用预拌砂浆,严禁露天搅拌。
8.切割、抹灰等作业时应采取喷雾方式降尘。
(三)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施工应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控制土方开挖时间。
2.破路施工后应将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覆盖。
3.路基填筑时应控制含水量并及时碾压。
4.路面施工车辆通行时应有人洒水降尘,严禁采用简易搅拌设备。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应有序堆放并采取防治措施。
6.清扫路面应优先采用洒水、吸尘,厕用吹扫时应采取降尘措施。
7.构件切割加工应采用喷雾降尘。
8.破除路面时应采取防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核准,采用密闭运输,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10.水泥混合料自20xx年3月起集中拌和。
(四)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拆除工程应设硬质围挡,并设置醒目标志,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主要道路旁应不低于2.5米,围挡内侧设置密目网并设喷雾设施。
2.拆除过程中应采取喷淋等措施抑制扬尘,恶劣天气停止作业。
3.拆卸材料应及时清理,禁止向下抛掷,废弃物应采用封闭容器吊运并及时清运。
4.清运车辆应密闭运输,出入口应进行除泥。
5.拆除后30日内未开工的土地应采取覆盖、硬化或绿化等措施控制扬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地需结合实际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并通知每个施工项目,确定责任主体并登记造册,3月1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15日至11月底)。各有关单位自查自纠,达不到要求的及时整改。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强检查,对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市标准化考评小组将对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行并报送市住建局,针对问题制定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持续推进。市住建局将结合检查督查各地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重视扬尘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实施细则,强化责任制,支持承建单位履行环保责任,落实各项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对施工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需将扬尘治理纳入监理细则。
(三)严格监督执法。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落实防治责任,对未达标者进行处理,行为严重的单位依法处罚。
(四)营造舆论氛围。各地要与媒体沟通,宣传扬尘治理工作,表彰先进,曝光反面,引导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力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渣土车夜查工作的通知》,以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20xx〕72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关爱民生”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目标,借助推动绿色施工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手段,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周密安排、明确分工、强化监督,确保施工现场扬尘的有效控制,为我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指南,力争在施工现场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单位、部门应增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强化协调配合,细化扬尘治理措施,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和排放,切实减轻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确保在市辖区内完成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目标任务。
三、领导组织
为推动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监督各相关单位开展扬尘治理工作的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夜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王俊杰兼任。
四、主要整治内容
一是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执行扬尘治理的“六个百分百”要求,坚决遏制扬尘的发生。对于所有未达标的施工工地,必须停工整改。
二是加强对夜间土方施工的检查,对于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将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检查渣土运输及材料运输中的车辆清洗情况,所有驶出施工工地的车辆务必经过有效冲洗,禁止带泥带土上路。
四是在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的“冬防”期间,全市范围内禁止进行土石方作业及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只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重大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可以进行土石方作业,但需提交防尘措施承诺书,并指定专人负责扬尘控制,严格落实防尘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夜查制度和检查标准,具体巡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工作情况制定。
(二)夜查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全监督站负责制定巡查路线。在重污染天气时应增加夜查频率。
(三)每次巡查时,夜查人员应实时记录巡查路线和发现的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于次日上报安全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应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度进行记录。每周一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巡查情况,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本周夜查时间和人员安排。
(四)夜查人员应按照扬尘防治的标准检查,如发现现场存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单位马上处理,无法立即整改的则要求停工整改,并于次日将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督查。
(五)对巡查中未落实或未有效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罚款、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诚信记录不良行为、禁止参与建设市场的措施。
(六)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增强人员力量,对于工作不积极、推诿扯皮、影响整体整治工作进度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 10
为进一步提升对施工现场扬尘的管控力度,切实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根据《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治理方案。
一、治理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攻坚、逐步见效、持续改善”的工作要求,通过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的管理,严防扬尘污染反弹,确保全年优良天气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执行相关规章
全面贯彻《市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建立覆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扬尘管理体系,确保施工现场围挡、物料覆盖、出入车辆冲洗、工地硬化等抑尘措施落实到位。
上述工作应在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由区执法局主导,区建设局、环保局、国土局及相关街道协同实施。
(二)完善管理制度
1. 施工单位需提交防尘承诺备案。各类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制定专门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各阶段的防治责任,实施全流程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抑尘措施,并记录相关工作进展。
2. 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运输和GPS定位监管。所有施工场地需配置洗车设备和监控设施,全程追踪渣土运输过程,确保不带泥上路,严格控制路面污染。
上述两项工作也需在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并由区执法局牵头,环保局、国土局、建设局及相关单位共同监督落实。
(三)明确施工开工条件
自20xx年2月15日起,城区内各施工单位可申请复工。复工前须确保各项防尘措施到位,并进行现场验收,形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复工,相关材料须报区委区政府监督室备案。
1. 对于削山造地工程,须根据规模与防尘能力相匹配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扬尘防治预案,严禁在防尘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大规模土方开挖。
2. 对于建筑和市政工程,重大项目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并确保全天候落实抑尘措施。施工期间,土方作业需采取喷雾降尘,所有物料和土方都应采取覆盖措施,确保车辆在出入时必须经过洗车平台。
3. 拆迁工地需签订严格的防尘合同,并在拆迁过程中同时实施高空喷雾作业,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所有工程需在开工前提交书面申请,由区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启动施工。
(四)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环卫作业应以机械化为主,在人工清扫的区域内,需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少因人工清扫导致的扬尘。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开展洒水作业,防止路面干燥造成的扬尘。
该项工作将全年持续推进,由区城管委主导,环卫局、雁滩市政环卫所及各街道共同执行。
(五)开展“洗城行动”
在沙尘天气结束后,迅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洗城行动”,系统清洗交通设施和公共区域,清理卫生死角,对楼宇进行外立面降尘和屋顶清洁,并定期开启喷灌设备对山体植被进行冲洗,确保环境整洁。
该活动将持续开展,由区城管委主导,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爱卫办、环卫局及各街道协同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负责统一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办公室设在区执法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
区执法局负责全区施工扬尘监管工作,各街道负责日常监督,确保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对未达标的单位及时上报,由执法局进行整改或处罚。道路扬尘的监管工作由区城管委牵头,环卫局和各街道要协同开展清扫及洗城活动。
(三)加强督查落实
对未按规定落实扬尘控制的施工单位,将采取处罚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对监督不到位的部门和街道进行问责,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