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烂尾楼项目的复工复产,确保施工安全与疫情防控,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企业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防疫工作组织,落实健康监测与防护物资准备,确保复工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标准。复工前需提交详细的防疫和安全生产方案,经过审核后方可复工。实施严格的人员进出管理和施工现场消毒,推行封闭式管理,减少人员流动,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各项目需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复工情况,确保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和疫情隐患的及时处理。该方案旨在推动烂尾楼项目的顺利复工,为经济恢复创造条件。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1篇
一、明确烂尾楼复工的防疫准备措施
制定复工施工方案。针对烂尾楼复工的情况,企业应制定详尽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复工时间、返岗工人数量及其来源、施工计划、物资采购与供应及物流运输安排,以及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等,并提交至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建立健全防疫工作体系。参与复工的单位要确立主要负责人为防疫工作的总负责,明确防疫目标、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岗位职责,形成从管理层到现场工人的全方位防疫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位。
严格返岗员工的健康监测。企业需建立返岗员工的健康档案,实施“一人一档”管理,详细记录每位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假期活动,全面排查与外省及疫情重点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对于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员工,必须执行严格的隔离观察措施,确保健康确认后方可复工。建议采取错峰返岗的方式,非紧急岗位人员可适当延期。
备齐防疫物资和人员配置。企业需根据防疫要求为员工提供口罩、洗手液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并设立观察室,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准备。
全面开展卫生消杀工作。复工前,企业内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区域应进行全面的卫生清理,特别是人流密集的地方和主要设备设施,保持良好的通风,防范病毒传播,确保无死角和盲区。
二、加强复工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
实行封闭式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实施24小时人员值守,对所有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量减少商务洽谈和外来人员的访问,鼓励利用现代信息工具进行商务交流。
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建立每天的体温检测制度,在各个重要区域设立检测点,严格监测员工体温,对体温异常的员工迅速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员工上下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自有通勤车辆需提前进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及用餐管理。企业需对相关场所每天进行至少一次的消毒,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保持公共区域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就餐方面要确保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用分时段供餐和分散就餐措施,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责任。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循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乱扔垃圾等,废弃口罩等防疫物资需统一回收处理。规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并暂停不必要的会议与集会,确保人员流动最小化。
深化物流车辆的管理。外来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企业前,需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减少与企业内部人员的接触。收货后应尽快离开现场,对运输物资视情况进行消毒处理。
妥善应对突发疫情。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等措施。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送至医疗机构就医。
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需与员工签订岗位防疫承诺,确保其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老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积极配合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措施。通过多种途径提升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为适应复工复产政策的变化,烂尾楼复工方案要确保生产与防疫同行。为此,相关企业复工检查组将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当前形势,调整复工复产的主要方向,确保防疫与复工两方面的工作同步推进。
一、划分区域实施网格化管理
根据企业的集中度和类别,将烂尾楼项目划分为若干责任区域,确保没有遗漏的单位。打破部门职能界限,采取部门包干的方式,由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各自划分区域的疫情防控监管。取消复工审批手续,转为事后监管,各部门干部成为驻厂监督员,深入企业检查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强培训提升驻厂员的专业水平
为确保驻厂员具备必要的防疫知识及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复工检查组召开业务培训会议,要求驻厂员熟悉中央及地方的相关政策,把所有复工复产要求整理成册,并确保每位驻厂员入厂检查时随身携带,便于随时查询并准确执行。相关专业人员也为驻厂员进行了防疫措施培训,总结出具体工作方法,确保全面执行防疫措施。
三、责任到位层层压实工作
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所负责区域的防疫主要责任者,驻厂员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每次入厂检查都带齐相关资料,落实企业的防疫措施。如发现问题需现场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确保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不得复工。逐级落实责任,经过驻厂员检查的企业还需经过区级领导和市级督导组的逐级复查,确保无遗漏和漏洞,切实保障复工安全。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2篇
为确保烂尾楼复工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生产效率,特制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并依据该方案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对复工施工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
2. 加强对关键环节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
3. 积极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宣传活动;
4. 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电力、水源、气体安全、防护设备、机械状态及劳保用品落实情况。
二、工作目标
检查必须全面、深入且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到复工检查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与保障,结合自身施工特点和安全状况,认真组织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需增强对复工安全生产的重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抵制盲目乐观和松懈的心理,全力做好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及时到岗,认真准备复工前各项事宜,确保安全工作有专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做到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发挥积极主动作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次检查
要确保此次复工检查做到全面无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加大检查力度,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记录、建档,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加强复工前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务必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在复工前组织现场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针对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未经过培训或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种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未持有有效操作证的人员不允许上岗作业,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隐患,以确保复工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已对施工现场开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
在用电方面,由动力部及安全人员对宿舍、工地及配电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不符合用电标准的私拉乱接现象,确保电源开关及控制箱的锁具有效。
机械检查方面,重点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确保无漏电及其他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检查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消防设施方面,全面检查消防设备,更新过期及失效的装置,并对消防栓、水带及消防箱逐一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复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 安全及文明施工整改已全部落实;
2. 现场机械设备已完成全面维护与检修。
3. 人员方面,已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3篇
一、有序推进烂尾楼复工复产
根据我市最新的防控区划分以及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先安全后合规”的原则,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疫情防控和环境保护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烂尾楼的复工复产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首先组织处于安全防范区的项目复工,待其他管控区域解封后,依据市相关指挥部的通知,再安排管控区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复工复产流程
(一)大型建筑项目
1、处于安全防范区的建筑项目需向所在镇(街道)或开发区提交复工申请。项目需制定复工复产施工安全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可参考附件模板),并建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同时提交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见附件),项目负责人需签署“复工复产安全承诺书”(附件),以上文件需备案到所在镇(街道)、开发区。
2、镇(街道)、开发区在收到申请后对项目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接到复工申请后,依据实际情况协助项目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并在每天中午12:00之前汇总复工复产项目名单,提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建筑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组。
3、市建筑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组将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给予反馈建议,并及时将结果告知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申请当天方可得到审批。
(二)小型建筑项目
小型项目可参照大型建筑项目的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天复工项目名单。
(三)员工通行管理
复工项目的员工如居住于防范区,需点对点接送至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允许流动,镇(街道)、开发区需加强监督,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各项目需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和企业自身规章制度,确保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管理、防护举措、应急物资以及防疫知识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建立信息共享及联防联控机制,以保障工人健康和项目安全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区管控要求,各项目必须遵循市指挥部的各项规章,依据防范区及其他区域人员的分级分类进行登记,确保复工人员信息的准确无误。镇(街道)、开发区需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无误。“一项目一策”“一工地一案”的差异化防控措施必须落实。
3、复工复产项目需按照《建筑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执行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的安排,执行核酸检测并完成登记,同时向市建筑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组报告检测情况。
4、各项目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复工复产工作的安全顺利推进。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4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烂尾楼的复工复产工作,切实有效地解决烂尾楼项目的施工困难,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快烂尾楼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建设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坚决打赢烂尾楼复工复产的攻坚战。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烂尾楼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县成立了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明同志为组长,张华、王婷、陈伟、刘刚同志为副组长,张强、李雪、吴亮、赵东、周杰为成员的烂尾楼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县烂尾楼复工复产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前烂尾楼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县复工复产指挥部的领导下,合理安排项目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推进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复工复产保障计划
1、在各大烂尾楼项目现场设立“复工申报点”,并提供咨询电话,及时登记项目复工申请,为后续复工做好准备。项目复工应依照“先小后大、逐步推进”的原则,根据疫情、工程进度和县复工复产指挥部的通知,决定项目的复工时间和顺序。
2、在复工前,施工单位需对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所有复工员工健康无恙,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3、密切关注施工进展,及时组织对烂尾楼项目进行技术论证和安全评估,确保复工施工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单位要设置临时隔离区,以应对突发情况。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需立即进行隔离并按程序报告卫生健康部门。
5、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逐步恢复工人入场,合理安排工人作业时间和施工区域,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有序。
6、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组织应急处理,确保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施工过程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防疫宣传,将政府相关政策和要求张贴在工地显眼位置,做好施工人员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渠道采购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施工人员的防护需求得到满足。
3、每天对施工现场、工具及设备进行定期消毒,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卫生。
4、坚持对每位工人进行体温测量,做好进出登记,确保及时掌握人员健康状况。
5、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交谈,避免交叉感染。
6、施工期间,各项目严格遵循“点对点”运输,不得在未设卫生检疫站的地点进行人员上下车。
7、所有施工人员在复工前必须居家隔离,做好每日健康报告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意识。参与复工复产的各施工单位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疫情防控意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施工保障。在坚持防疫工作的各施工单位需做好工程准备,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
3、强化责任意识。参与复工复产的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增强责任感,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5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的通知》(城建发〔20xx〕6号)以及有关部门对复工复产的各项要求,确保我市各类烂尾楼项目在复工期间的安全和质量,现就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的相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自查准备
各相关建设单位应在20xx年2月20日前,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对烂尾楼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制订复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清单,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二、申请与审核
自20xx年2月21日起,建设单位可向我局提交复工申请,并提供相关复工方案。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复工申请进行实地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责任
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在复工复产过程中,要将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相结合,确保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各单位需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安全
1. 各建设单位要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复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必须重点对项目周边环境、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进行评估,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复工前,应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每位员工都熟知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培训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通过讲座、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确保培训达到效果。
3.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所有安全设备都处于良好状态。复工后,必须建立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复工程序,确保安全有序
1. 在提交复工申请后,建设单位需定期向我局报告复工进展情况。要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均已完成安全培训,并能够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 对于复工项目,必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配置足够的防护措施,设置消毒点,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确保员工的安全。
四、强化监管,确保施工安全
(一)加大对复工项目的现场督查力度,防止安全隐患的发生。针对复工后的施工情况,各级监管单位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二)如遇特殊情况,建设单位应及时联系我局,妥善处理。确保在复工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应对,保障施工安全。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6篇
为有效推动烂尾楼项目的复工复产,确保安全和质量,企业需统筹考虑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需求,并结合当地政府的相关指示,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施工方案,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现提出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项目管理机构
企业作为复工主体,须承担项目安全与疫情防控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人员健康,需设立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指挥长:项目总经理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部经理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项目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代表
二、复工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单位需提前准备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和健康监测措施,成立专门责任小组,确保出入、施工、会议等管理到位。
2、强化日常安全监管。项目部应根据当地政府的要求,定期填报《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并做好复工人员的健康监测。
3、如有员工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须及时向项目管理层报告,并接受14天的隔离观察,遵循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
4、掌握员工动态。对于外地返岗员工和与确诊病例接触的员工,需制定分批复工及相应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企业需自行采购必要的防疫物资,确保口罩、消毒液等物资配备齐全,并向员工普及相关防疫知识。
6、统计各类防疫物资库存,包括医用口罩、消毒液、体温测量仪器等,确保充足准备。
7、制定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对出现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安排隔离并送医治疗。
8、加强现场管理。对于在施工现场的值班宿舍,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住户的安全和防疫措施落实。
9、设立临时体温监测点,确保每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
三、复工复产工作安排
1、各部门需提前汇总员工复工情况,并上报项目管理。所有返岗员工须经过健康检查,确保无异常后方可进入现场,整个复工过程中应保持佩戴口罩和其他防护措施。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和复工后做好个人防护,遵循防疫规范。
3、如员工上班期间有身体不适,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做好现场消毒及医疗安排。
4、所有进场人员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场,相关信息需登记备案。
5、针对外来施工人员,需做好入场登记,记录姓名、联系方式及健康状况,确保所有人遵循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要求。
6、复工前,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并定期进行后续消毒,尤其是公共区域。
7、确认施工现场日常用餐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需严格管理,避免生食及集体就餐,确保用餐间距。
8、餐饮服务人员需执行健康检查,配戴口罩及其他防护装备,确保安全操作。
9、一次性防护用品应集中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其他防护用品需定期消毒。
10、卫生间和休息区域需配置消毒液、肥皂等洗手用品,鼓励员工勤洗手。
11、从业人员需遵循个人卫生规范,尽量杜绝不必要的接触与聚集,提升自我防护意识。
12、保持工作环境的通风,每天定时开窗换气,确保空气流通。
13、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限制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
14、推行线上沟通,遇需面对面交流时保持社交距离,确保工作沟通的安全性。
15、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务必树立正确的防疫观念,坚决打击谣言。
在疫情恢复后,企业需要积极探索新的建设模式和创新技术,保证项目能够迅速复工并顺利推进。我们坚信,在科学防控和精准施策的引导下,烂尾楼项目必将焕发新的生机,为经济回暖贡献力量。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7篇
一、复工复产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烂尾楼项目,需持有合法的施工许可证方可复工。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明确自身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建立健全防疫工作组织体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及监理等,协同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相应的管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执行网格化管理和各项防控要求。对于未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的单位,禁止其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应优先从本地或已解封区域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外调人员的,需依据“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进行审批,责任明确,确保不引入疫情。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持有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经过三码联验、体温检测和登记后才能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实施严格的闭环管理,原则上设置单一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之间只允许“两点一线”的出行。生活区与施工现场为一体的情况下,外地驻场人员未经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需外出,必须向防疫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施工人员需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确保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办公区域、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区域每日需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消毒和通风,特别针对密集区域及常接触物品进行重点消毒。食堂实施分餐制,禁止聚餐。严格控制冷链食品的进货渠道,建立食材采购台账,确保冷链食品的卫生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工地需建立建筑材料台账,记录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毒情况。若需从外区域采购,施工单位应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报备,确保运输车辆持有通行证,驾乘人员需具备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且所有物品经彻底消毒后方可入场。建立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医疗机构等单位的联动机制,出现感染或密切接触者时,及时实施封闭、流调、集中隔离及环境消杀,防止疫情扩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辖区内的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和调度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应设立相应机构,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复工复产需履行报备,园区内的工程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的工程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工程由相关单位向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需对辖区内的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措施的落实。对于未按要求报备和防控措施不足的单位,坚决采取关停措施;市住建局亦要提供检查指导。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各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确保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环节的顺畅,精准解决复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服务及时跟进企业需求。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则需承担属地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复工企业的指导和监管,确保复工顺利进行。依据疫情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8篇
一、烂尾楼复工时间
针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烂尾楼项目,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确保复工有序进行。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优先支持采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进行远程办公和线上审批的项目复工。
(一) 针对住宅类烂尾楼
自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标准的住宅项目(即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环境整治等必需的项目)、员工多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相对完整的项目;
自2月15日起,主要员工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产业链相对完整的项目;
自2月20日起,其他住宅类烂尾楼项目。
(二) 针对商业类烂尾楼
自2月10日起,为居民提供基础商业服务的商业项目,如商超、便利店等;
自2月15日起,提供商业运营管理、投融资等服务的企业;
自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项目的网上销售及中介服务等。
需要注意的是,易导致人群聚集的商业类项目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大型商场、影院、展览馆等。
二、复工前必须落实的“六个到位”
(一) 责任主体落实到位
项目开发单位需提高责任意识,明确法人负责制,并制定相应承诺书;建立劳资关系处理机制,有效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承担社会责任。
(二) 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开发单位需制定疫情防控及复工生产的工作方案,内容包含领导小组、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 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需建立防疫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落实专职人员,定期向属地平台报告职工健康状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 职工健康排查到位
开发单位需全面掌握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建立职工健康信息档案,确保每位职工获得健康码,进行分类管理。
1. 首批复工职工需在本地连续居住14天以上且无呼吸道症状。
2. 后续职工需进行健康排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暂不允许返岗,其他地区需提前上报并完成隔离观察后才可上岗。
(五) 防护物资准备到位
需根据复工需要,准备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确保公共区域定期消毒。
(六) 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复工前需对项目施工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运行正常,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复工申请程序
1. 组建专班负责复工审核工作,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审批高效。
2. 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属地原则进行审查与备案。
3. 明确提交复工申请流程,需在复工前3天通过指定平台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发放复工通知。
4. 严格控制复工项目数量,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实施分类管理。
四、复工后需强化的“六个管理”
(一) 强化职工管理
项目单位需进行每日健康监测,确保职工及时上报健康状态。
(二) 强化就餐管理
确保职工就餐时保持安全距离,实施分批错时就餐,确保卫生消毒到位。
(三) 强化卫生防护
定期对办公和施工场所进行消毒,保持良好通风。
(四) 强化教育宣传
加强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升职工的健康意识与应对能力。
(五) 强化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响应健康异常情况,确保快速转诊与隔离。
(六) 强化监督管理
对复工和防疫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接受外部监督,确保责任落实。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9篇
为推进我市烂尾楼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施工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并最大程度上控制潜在风险,特制定以下施工方案: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依据《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市建设局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安全规范,遵循“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我市烂尾楼复工复产项目名单》(名单附后),未在名单内的项目不得复工复产。已复工的烂尾项目需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执行施工计划。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项目需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责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安全和防控方案
复工方案应涵盖项目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安全防护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等,并设立以下台账:
1、入场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检查、车辆消毒清洁)。
2、工人健康监测台账,建议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不少于3次(测温人员需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的消毒记录(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及生活区的卫生消毒记录(每天不少于2次)。
5、外来务工人员健康监测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6、施工现场应急处置准备台账。
(二)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依据工作人员数量和防控需求,确保具备足够的住宿与就餐条件,并备齐以下防护用品,同时建立库存台账:
1、备足不少于7天所需口罩;
2、备足不少于7天所需消毒用品(如84消毒液、酒精等)。
3、备齐电子体温计(必须有)。
4、设置废物收集与处理设施。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措施
项目需安排施工人员集中住宿与就餐,并根据集中人员规模确定复工规模,避免人员流动。对外来人员、材料、设备等进出进行详细记录,市外返工人员需隔离14天以上,并根据疫情风险区域采取不同措施。需熟知每位工人的健康情况,并掌握以下六项要求,确保安全管理到位:
1、指定专责防疫人员。
2、严格执行公共区域的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应实施封闭管理,做好重点区域的清洁与消毒。
3、禁止聚集和大型会议,若需召开小型会议,保持人员间隔至少1米。
4、在显著位置贴出疫情防控宣传和举报电话。
5、制定就餐安全措施(如分批就餐、单人单桌就餐等)。
6、开展全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四)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设立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利用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传播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意识,全力做好项目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项目需向属地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含详细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方案,经属地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设局复审,批准后进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其对项目复工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查处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漏报、瞒报的项目。对未经审核私自复工复产、未达基本条件的项目,必须停工整改,并追究责任;对已复工的项目也要执行本方案的监管要求。市电力公司需保障获批复工项目的用电需求,对未经批准私自复工的项目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应对、虚假应付的行为,将严肃追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保证项目复工复产平稳有序进行。
各复工项目必须严格遵循《我市建筑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南》。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10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筑行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指示,结合城市发展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现针对烂尾楼复工施工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复工要求
1.严格遵循国务院及地方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复工的相关规定,烂尾楼项目在满足安全和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申请复工。对于涉及民生保障、城市基础设施等重要项目,可优先复工,但需提前报备相关部门。
2.所有复工企业须提交复工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未获批准而擅自开工的项目,将追究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停工处理。
3.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安排部分员工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做好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
4.参与复工的企业需加强职工的健康管理,确保所有员工符合上岗健康标准。
二、落实防控措施
复工企业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实现全面防控。具体要求包括:
1.防疫方案到位。企业需制定详细的复工防疫预案,明确责任主体,签署防疫责任承诺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并确保落实到位。
2.人员管控到位。来自高风险区域的员工需遵循当地防疫要求,暂时禁止返岗;所有返岗员工需填写健康登记表,并由企业每天上报返岗人员名单。
3.物资储备到位。企业必须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测温设备等,确保至少满足五天的需求。
4.日常管理到位。企业应设立出入登记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有效防止人员聚集,确保安全生产。
5.宣传教育到位。加强员工的防疫知识培训,通过微信群、公告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全员防疫意识。
三、复工流程
1.企业申请。需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复工申请表、项目防疫方案等。
2.资料及现场核查。由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符合复工条件。
3.审核批准。经审核同意复工的项目,需报备至地方建筑主管部门备案。
4.复工检查。各部门将定期对复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发现疫情隐患立即停工整改。
四、工作机制
1.层层落实责任。项目经理对员工负责,企业对整体安全负责,相关部门对复工项目负责,确保责任到人,形成防控合力。
2.信息及时沟通。企业如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需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处理。
3.优化企业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对企业在复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复工工作顺利进行。
4.应急事项反馈。对于复工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或违规行为,需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