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时间、准备工作和疫情防控措施。复工时间定于20xx年x月x日,复工准备工作设立领导小组,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所有施工人员了解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及相关责任。针对节后复工特点,必须开展针对性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特别是新进场工人。复工前,各单位需进行安全隐患自查,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符合要求。复工方案还需遵循疫情防控指引,按区域分类有序推进复工,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包括健康监测、人员信息登记及隔离管理等。各施工单位需建立疫情防控组织,储备防疫物资,并制定应急预案。政府将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审批流程进行监管,确保施工安全与健康。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方案 1
一、 复工时间:
20xx年x月x日
二、 复工准备工作:
1、 设立复工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项目经理),副组长张强(技术负责人),组员陈晓梅、赵云、王敏、李静、林涛、钱海。
2、复工教育:
(一)、针对本工程节后复工的特点,复工前将分别召开管理人员会议、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会以及民工安全教育会,使所有施工人员充分认识到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决消除松懈和盲目乐观的心态,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及早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和相关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应重视节后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新进场工人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培训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入施工现场的情况,需详细了解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对身体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的人员及时调离岗位或劝退。对于节后工人可能表现出的松散、注意力不集中及麻痹心理,需开展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尤其应加强对新招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培训,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区域内的潜在危险,提高自我保护及防范意识。安全教育必须真实有效,注重实操,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春节后,各班组应针对新工人较多、设备停用时间长的特点,开展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强调对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平安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联合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设备进行全面复查,消除安全隐患。安全检查必须真实有效,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每个细节都不容忽视。检查重点包括:一是塔吊、脚手架等建筑机械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二是降排水措施、土体及周围环境的变形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管理情况;四是临时用电线路是否浸水、老化及漏电;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员工宿舍的取暖设备是否有效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宿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技术要求高、安全隐患难以发现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议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按照提出的整改要求实施。复查符合要求后,需经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必须暂停施工。对节前存在严重隐患被责令整改的工程,需先进行相应的整改工作,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和现场监理验收合格,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加强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大量进出的情况,必须强化工地的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严防可疑人员及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事故的发生。
三、复工人员组织计划:
计划安排:泥工10人、架子工6人、平工30人、机操工4人、安装工15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方案 2
一、有序推进施工单位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施工单位的具体情况,严格遵循“先防范区企业后管控区企业再封控区企业”的原则,以及“优先规模以上施工单位后规模以下施工单位”的方针,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多项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妥善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要确保防范区内的施工单位复工和员工返回工地,待管控区和封控区解除封锁后,再根据市指挥部的相关规定,逐步组织管控区和封控区的施工单位复工复产。
二、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工作流程
(一)规模以上施工单位
1、位于防范区的施工单位需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交复工申请。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完善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首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见附件3)。单位主要负责人需签署“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4),以上资料报送至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需对提交的申请和资料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查意见。接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将根据实际情况核查相关情况,指导施工单位修改和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于每日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单位名单,形成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至xx市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组。
3、xx市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组将对施工单位的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备案,并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申请当日可完成审批。
(二)规模以下施工单位
可参照规模以上施工单位的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并于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单位名单。
(三)员工通行管理
复工的施工单位应实施点对点接送居住在防范区的员工至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员工随意流动,镇(街道)、开发区需严格监督,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
1、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和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
2、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市指挥部的各项规定,根据防范区及区外人员进行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道)、开发区需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要实施“一单位一策”“一工地一案”的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的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复工后应遵循的疫情防控措施。依据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方案 3
为切实响应国家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施工单位必须认真落实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的措施,同时结合地区疫情防控需求并获得当地防疫指挥部的批准,确保施工单位的顺利复工复产。为此,特制定以下复工复产方案:
一、明确责任体系,建立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施工单位应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及员工的健康安全,完善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指挥长:单位总经理
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组长: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成员:全体工作人员
二、复工复产前的防疫准备工作
1、制定应急响应方案。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准备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并成立专班,明确分工,确保安全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等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2、加强日常监管。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单位需每日填报《复工人员健康登记表》,并做好复工员工健康状况的记录与监控。
3、如有员工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必须主动向公司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并按照规定接受14天的隔离观察,相关情况需报备当地主管部门,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4、掌握员工动态。对于从疫区返岗的员工,制定分批返回的计划,并落实相应的防控举措。
5、配备必需的防疫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并广泛宣传防疫知识,确保员工了解防疫措施的重要性。
6、统计并保障必备的医用防疫物资库存,例如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确保防疫期间的正常运用。
7、制定应对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在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隔离和就医。
8、严格现场管理。对有宿舍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封闭管理的要求,负责日常管理并及时向辖区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9、设置体温监测点,做好到岗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确保员工的体温检测及健康信息的准确记录。
三、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安排
1、各部门需提前统计到岗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员工,确保在符合健康标准前可进入施工现场,入场时全员需佩戴口罩并进行健康排查。
2、要求员工在复工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定期进行消毒工作,保持个人卫生。
3、如发现员工身体异常,必须立即上报,进行现场消毒及安排就医,确保健康信息及时通报。
4、所有员工及访客进入施工现场前需进行体温测量,体温异常者不可入场,并需记录相关信息。
5、认真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确保所有外来人员的健康信息记录完整,符合防控要求。
6、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每个工作区域的卫生安全,重点加强人员密集的区域的清洁消毒。
7、确保施工单位食堂的卫生安全,禁止采购未经检疫的生鲜食品,提供的餐具需严格消毒,员工就餐时需保持适当的距离。
8、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健康检查,确保其工作时佩戴必要的防护设备。
9、一次性防护用品须集中处理,重复使用的防护物资需严格消毒,不得随意处置。
10、餐具的发放由专人负责,禁止员工自行取用,确保安全用餐。
11、在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场所配备消毒洗手液,要求员工在用餐前后及如厕后务必洗手。
12、门卫和保洁人员需严格佩戴口罩和手套,确保防护用品的定期更换。
13、复工后,定期检查防护物资的库存情况,确保供应充足,必要时提前采购。
14、非接触环境中也应佩戴口罩,频繁接触他人的岗位应增加防护措施。
15、禁止在公共场合随意吐痰,使用后的口罩等要规范处理。
16、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风,定期开窗换气,确保良好的工作环境。
17、在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人员集体活动,防止聚集。
18、注意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提高防护意识,保持健康的作息。
19、工作沟通尽量通过网络工具,减少面对面接触,必要时保持安全距离。
20、严禁传播不实信息,及时报告疫情相关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施工单位在疫情期间,要时刻保持警惕,坚持防控措施,以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坚信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我们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方案 4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备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增强主体责任。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疫工作组织体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未按要求执行管控措施的,坚决不得复工复产。
(二)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应从本地或唐山市已解封的区域调配,不得引入外省市人员。如确需调配外地人员,须遵循“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批准”的程序,责任由审批人员承担,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执行“三码联验”、测温及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实施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应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设立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场所和生活区域之间仅限于“两点一线”的工作与生活。生活区域与施工现场一体的外地驻场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工地,确有必要外出的,须向防疫小组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离开,努力降低人员流动。施工人员需每周两次(每周四和周日)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所有人员按时参加检测。
(四)加强现场消毒和食堂管理。办公区、会议室、食堂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至少进行两次消毒和通风,重点对人群聚集区和频繁接触的物品进行消杀。实施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限制冷链食品的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确保冷链食品管理到位。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与应急预案。各建筑工地需建立建筑材料的管理台账,记录采购途径、数量及消毒情况。从遵化以外地区采购材料的单位,应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提交申报(运输车辆需持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发放的通行证,驾乘人员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确保相关物品经过全面消毒),经审核符合防疫要求后,报备市住建局方可进入工地。要建立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及就近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感染或密切接触情况,立即采取封闭管控,迅速开展流调、集中医学观察和环境消杀,切实防止疫情扩散。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有序推动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亦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实施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需报备,园区内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经报备后,建筑工地需由市经济开发区或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需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报备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停工措施;市住建局则负责指导和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需协同努力,全力保障员工返岗和物资运输,精准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服务优先于企业的需求。
(五)明确各方责任。各参建单位需落实主体责任,将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负责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则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防控措施监管,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依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将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施工单位复工复产方案 5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市施工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合理地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为四类:
(一)重点工程及急需开工项目。包括新建高速公路、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这些项目从2月10日起可以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在建项目。包括各类市政工程和基础设施的改建项目,这些项目自2月17日起可以按程序申请复工。
(三)物流运输行业。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示,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此类行业复工复产。
(四)客运服务行业。依据《新乡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知》的要求,暂时不允许复工,恢复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市施工单位复工复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建立疫情防控组织。项目业主需依据《河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及复工计划,包括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设备使用及进出场车辆管理等,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期间,每日向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信息登记。项目业主要与监理单位、施工团队共同对前来工地的人员进行详细排查,包括基本信息、来新前活动轨迹及交通方式等,并做好登记。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劳务人员。外地人员需提供疫情安全证明。
(三)设置隔离区域。外地来新人员需按照居家隔离规则,重点疫区来新人员需隔离14天,其余省内人员需隔离7天。具备条件的工地可设置临时隔离房间,若不具备,则需租赁固定场所以作隔离观察。
(四)实施出入管理。多个出入口的工程项目需进行封闭,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出入人员及车辆必须进行体温测量、身份查验和行踪询问,并做好实名登记,确保掌握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储备防疫物资。根据人员配置情况,持续储备满足至少一周使用的体温计、口罩及消毒用品,并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
(六)食堂管理。工地食堂需办理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并遵循“宜散不宜聚”的原则,合理安排用餐时间或提供盒饭,设置专用泔水桶。
(七)宿舍规范。工地宿舍需严格执行防疫规定,保持通风且禁止通铺,必要时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消毒防疫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对高频接触区域进行定期消毒与清理,并记录消毒情况。所有作业人员入场时需佩戴口罩,日常双方需监测体温,严格控制作业人数,并建立疫情报告机制。
(九)安全生产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措施必须得以落实,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和清洁。
(十)扬尘治理。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的相关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环保要求。
三、复工复产审批
(一)市政府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的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作为成员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复工复产工作。
(二)项目业主在符合复工条件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业主需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积极执行防控措施,并服从地方政府的管理与调度。
(二)各县(市)、区政府需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妥善组织本区域内施工单位的复工复产工作。
(三)市领导小组将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监督,若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停工整改,并对严重违规者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