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实施方案分析15篇

212周前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不仅是确保施工安全的基础,更是实现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关键所在。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合理的设计方案、精确的施工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是保障基坑支护工程成功的三大支柱。通过细致的前期勘测与科学的施工安排,我们不仅能有效防范潜在风险,更能提升工程的整体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一过程的探索与将为未来的施工实践提供宝贵的经验与借鉴。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正在建设的工程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宁,依据国家及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基坑支护,是指为了保护基坑及其周边环境而采取的支护措施,主要包括支护结构、支撑体系和相关的施工工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坑支护工程的前期准备、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相关管理措施。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为本市基坑支护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其辖区内基坑支护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提升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所有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需经过专家评审。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施工方案则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将由直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控,经过评审、修改完善后的方案需提交至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该监督机构报市建委备案。

符合下列条件的基坑支护工程,需由监督机构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示,监督其评审过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基坑支护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基坑支护工程。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基坑支护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组成。评审专家组应由至少5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对设计与施工方案提出明确结论和意见。

第二章基坑支护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才能开始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招标,符合下列条件的支护工程,必须发包给具备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支护工程;

(二)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复杂及工程影响重大的支护工程。

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基坑支护工程,需发包给具有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提交审查,审查合格后才能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对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是否包括安全施工措施进行程序性审查。未经专家评审通过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除了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外,还需同时提交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评审意见、审图机构的审查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未在本市应用过的新型基坑设计与施工技术、工艺,需结合合肥市的具体地质情况,经过市建委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后,方可在我市试点应用。

第三章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为基坑支护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监测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在勘察前对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相关单位,承担因资料不全或不准确造成事故的责任。

调查范围需从基坑边线起,延伸至基坑开挖深度的3倍。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也应做好检查,必要时应拍照或录像,并作好记录。

第十五条当多项建设工程相邻施工时,各建设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协调与配合,避免对相邻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单位需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与相邻工程的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基坑支护工程质量安全所需费用。因支护问题造成周围建(构)筑物损坏及人员财产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先行予以赔付,后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和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费用应单独列支,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承担按规定计价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严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施工或施加压力使承包方违反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压缩合理工期或削减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对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建设单位应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署相关协议,确保受损情况的评估。

第四章基坑支护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需按照规范及审定方案编写。

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对基坑工程建设场地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勘察,以提供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做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在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需提供专门用于基坑设计的勘察报告,并做好后续服务。

勘察单位需对所提交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因数据不准确造成的事故责任。

第五章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将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委托给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单位,设计单位必须持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资质,设计文件应加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基坑支护工程设计须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单位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环境及施工条件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

第二十五条鼓励主体结构工程设计单位承担基坑设计,若基坑设计单位与主体设计单位不同,设计文件涉及主体部分时,须由主体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若采用与主体结构结合的支护设计方案,应密切配合主体工程设计,依据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文件进行设计。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应初步制定设计方案,交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支护设计单位需对方案的安全性负责,在实施过程中派专人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如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符或异常情况,需与各方共同研究解决,必要时提出补充勘察要求或修改设计文件。

第六章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以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需经过专家论证,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条基坑施工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实施支护结构,严禁超挖及超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依照审定的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若发现施工方案不符合现场实际,需及时与勘察、设计等单位研究处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随时观察地表及地下水的变化,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如发生事故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保护所有监测点,并配合监测单位的工作,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管理,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后续结构施工,严禁长时间暴露,超过设计期限后需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加固处理。

第七章监理、检测、监测与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基坑特点,认真编写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确保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理,及时掌握监测数据。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检查相关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二)检查设计、施工、检测、监测方案的实施;

(三)督促现场安全与质量措施的落实;

(四)检查监测记录的履行。

若发现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报告相关单位。

第三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重要部位和施工环节的检查制度,确保开挖条件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发现施工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遇险情应及时下达暂停令并报告有关单位,督促启动应急措施。

第四十条对不按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建设单位需及时报告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应根据基坑工程要求,制定详细监测方案,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报告监测数据。

第四十二条监测单位需确保数据准确,监测期间若接近预警值,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四十三条监测工作需从基坑开挖前开始,持续至完成所有相关工作,若发生变形,监测工作应持续进行。

第四十四条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需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执行。

第四十五条基坑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并通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过程。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大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制定监督方案,落实监管责任。

第四十七条如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监督机构应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2篇

1. 编制依据

依据的文件包括:勘察报告编号、支护设计图纸、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住建部令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建办质(20xx)31号文件要求。

2. 规范引用

本方案参考的规范有:《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xx)、《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xx)及《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111)。

3. 概况介绍

本工程涉及基础与主体结构形式,清晰描述基坑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的支护形式、支护工程量、安全等级及使用年限等;并以表格形式列出基坑范围内主要土层的分层情况、厚度及重要的力学参数,同时明确本工程的持力层。

4. 周边环境

分析周边建构筑物的分布情况以及与基坑的距离,并附图说明;明确基坑边缘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堆载设计参数的要求。

5. 方案设计

制定控制点的具体位置和引测方法,明确基坑的分段情况及分段距离,详细描述主要断面的支护情况和土层分布;补充基槽内集水坑与排水沟的设置平面图,明确集水坑的数量。

6. 管理机构

明确分项工程中各项责任的划分,设定主要管理目标,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检查、监督、验收及边坡监测等事项。

7. 施工部署

阐明施工段的划分、土方的分层及支护与土方施工的穿插安排,指出锚杆注浆、张拉以及下层土方施工的相关穿插要求。

8. 施工工艺

若设计包含相关内容,明确钢管桩、腰梁、冠梁的施工要求,制定验收程序及相关标准,并补充质量验收的标准。

9. 材料准备

明确主要材料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要求。

10. 安全施工

确保施工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位置及做法,制定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1. 基坑监测

基坑监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按照规范要求补充巡视检查的内容,并明确巡视责任人、巡视时间及相关要求,执行《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12. 应急救援

制定应急救援的路线,并进行图示说明。

13. 附图

提供现场施工的平面布置图、支护平面图、剖面图,以及监测点的位置。

14. 其他

确保方案的编制不滞后,有些方案中提及的分项工程的开始时间必须在审批之前的合理范围内。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3篇

一、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是确保土方开挖过程中基坑安全和稳定的关键措施。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土体受力状态复杂,若不采取有效支护措施,极易发生塌方、流砂等事故,严重影响工程的安全和施工进度。在进行基坑施工前,必须根据现场的地质条件和水文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支护方案。

1、支护方案的确定: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本项目选用注浆锚杆支护、土钉墙和支撑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坑支护。具体措施如下:

(1) 注浆锚杆支护:在基坑周围按照一定的间距打入锚杆,通过注浆提升土体的抗剪强度,确保基坑的稳定性。锚杆长度和锚固深度应根据土层特性进行设计,以达到良好的抗拔力和持力。

(2) 土钉墙:对于较高的边坡,采用土钉支护技术。将土钉通过机械设备打入土体内部,形成一个加固带,充分利用原位土体的承载能力,从而提高边坡的稳定性。

(3) 支撑系统:在较深的基坑中,设置临时支撑以防止侧壁变形。支撑系统的设置应确保与基坑深度、土层性质相匹配,并根据施工情况调整支撑的数量和位置。

2、施工设备的选择:

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注浆泵、锚杆钻机、混凝土喷射机等。在选择设备时,应综合考虑土壤条件、施工深度、施工场地的限制等因素,确保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3、施工步骤:

支护施工的流程如下:

(1) 基坑开挖: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分层开挖,并定期检测边坡情况,确保开挖过程中不发生塌方。

(2) 打入锚杆:在基坑边缘按照设计间距安装锚杆,完成后进行注浆,确保锚杆与土体充分结合。

(3) 土钉施工:在侧壁进行土钉施工时,确保土钉间距和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

(4) 安装支撑:在基坑适当位置设置支撑系统,安装时应注意对称,保持结构的稳定性,以防止侧壁的位移。

(5) 喷射混凝土:在土钉和锚杆完成后,对支护面进行喷射混凝土,形成保护层,增强支护结构的整体性。

(6) 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支护结构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避免隐患产生。

三、注意事项:

(1) 施工前应做好周围环境的勘察,确保施工过程对周围建筑和设施不造成影响。

(2) 定期监测基坑的变形和周围地表的沉降情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各工序协调进行。

(4)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4篇

 一、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

㈠、建立基坑支护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

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支护施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形成自上而下的施工安全保障网络。建立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度,贯彻生产与安全责任到个人的原则。定期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与培训。

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一切违章作业和指挥。

建立基坑支护验收制度。

建立安全检查机制,执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检查活动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制度与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安全措施包括:

1. 在安排施工任务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所有安全交底均需以书面记录和交接人签字为准。

2. 坚持安全领导值班制度,项目上配备专职安全员,各作业组设兼职安全员,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3. 充分利用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加强施工用电管理,现场应采用多相供电系统,并根据安全用电要求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设立必要的保护设施,确保所有用电线路、开关及设备安全可靠。

4. 夜间作业需确保充分的照明条件。

5. 遇到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进行露天施工作业。

6. 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

7.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现场应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

8. 任务交接时必须明确安全措施及要求,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提升现场机械设备的完好率,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并定期由专人维护保养。

㈡、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措施

1. 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并在各类机械设备上进行公示。

2. 严格遵守现场安全纪律,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未经安全教育的新员工不得上岗。

3.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具备安全接地及防雷措施。

4.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电器,禁止闲人进入吊装区域,吊装时严禁有人在吊具下方,操作人员必须集中注意力,确保安全吊装。

5. 施工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6.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安全教育,层层把关,事故处理须遵循“四不放过”原则。

8. 桩架搭拆和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9. 钢丝绳、滑轮、高压浆管及其他设备需定期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10. 桩机下路基应压实,枕木铺设平整稳固,叠放不得超过两层,超过时应采取井字型叠放方式。

11. 遇大风、暴雨天气时,桩机施工应立即暂停,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机架转向需有专人指挥,四周派人观察,并加设双层保护枕木垫块,夜间转向应禁止。

12. 夜间施工必须设置照明设备,确保施工安全进行。

13. 在灰浆台作业时,操作人员务必佩戴防尘保护用品,以防粉尘刺激皮肤。

14. 工地安全员需随时检查安全操作,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必要时有权暂停施工并提出解决方案。

㈢、电气安全措施

1. 任何接触或靠近带电体的作业区域,需采取绝缘保护和保持安全距离,所有电器设备如电焊机等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电箱应设有双扇开启门,配备门锁和插销,编号与标志应统一,配电箱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电箱防雨防水,门锁完备。

3. 电源进箱必须装设大容量断路器后方可进入开关。

4. 必须明确区分动力、照明和电焊设备使用的插座。

5. 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器和照明设备应选用轻质橡塑电缆,不得使用塑料胶线。

6. 定期对电箱接地电阻进行测试,移动设备的电阻也应定期检查。

 二、基坑支护施工管理体系

 三、文明施工措施

基坑支护施工的文明管理对于企业形象至关重要,因此文明施工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占有重要位置,体现企业文化。为此,施工现场需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实施标准化管理,从工人的着装、挂牌、言行举止到现场布置、资料管理等方面做到整齐统一、标准一致,真正展示企业形象及文化。

积极响应业主要求,与我公司标准融合,使企业更具活力和创造性。

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只要有利于企业形象、有利于现场文明施工、有利于双方合作、有利于施工顺利进行,均应执行,并将这些理念深入到每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思想中。

施工现场应分区管理,责任清晰,责任人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完善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包括材料管理和生活区管理制度,并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与检查,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

确保具备“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安全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图,所有标志牌和宣传标语都应齐全、美观、醒目。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5篇

 一、工程概况

a)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独立基础;砌体结构,条形基础

b) 开挖方式:本工程设计开挖深度为-4.0m,室内外高差为-2.0m,因此实际开挖深度为-2.0m,由于开挖深度较大,采取机械化开挖,人工修整边界和底部。

(一) 土方开挖前的施工准备

1. 测量放线及测量桩的保护

(1) 在基坑开挖之前,所有红线桩及建筑物的位置桩均须经过规划部门的测量确认。

(2) 在场地周边和临时设施上需做好定位标记,以备测量使用。

(3) 开挖前,根据施工图纸和建筑轴线,放出土方开挖的边线。

(4) 所有测量桩和红线点在核实后,项目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复核,以确保其准确性。

2. 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

土方开挖期间,施工用电主要用于夜间照明;

(1) 所有用电从现场配备的配电箱引出,手提移动配电箱分配至开挖区域,施工用电需由值班电工专门管理,禁止工人随意更改或移动。

(2)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由架设的两个5KW大灯提供。

(3) 现场大门和边坡区域,需根据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照明灯和警示灯。

3. 主要机具:

挖掘机(带破碎头)、装载机、运输车辆、风镐、尖头和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尺、坡度尺、小线或20号铅丝等。

4. 作业条件:

(1) 开挖前需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清除。

(2) 建筑物位置和场地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验收并办理预检手续。

(3) 场地表面应清理平整,做好排水坡度,在施工区域内挖设临时性排水沟。

(4) 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挖或超挖,并根据需要在施工场地安装照明设施,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5) 熟悉图纸并做好技术交底。

5. 操作工艺

5.1 工艺流程:

确认开挖顺序→沿灰线切出坑边轮廓→分层开挖→修整槽边→清底

5.2 确定边坡

本工程开挖深度为-2.0m,土质良好,放坡系数设定为0.4。

5.3 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并分段分层进行平均开挖。

在大面积线型基坑的开挖中,需沿坑三面同时进行,挖出的土方装入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送至弃土地点。

5.4 当基坑或管沟接近地下水位时,应优先完成最低处的挖方以集中排水。在挖至距坑底50cm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坑底50cm平线;每隔2-3米设置水平标高标志。在接近坑底标高时,使用尺子或标准尺杆校核坑底标高,最后通过两端轴线引桩拉通线,确定基坑边标准。

5.5 开挖过程中应注意防止边坡和直立帮塌方,必要时加以保护。弃土时,应确保边坡和直立帮的稳定,良好土质的土方应距坑边至少2m,堆土高度不超过1.5m;柱基周围堆土高度不超过1.0米。

5.6 土方开挖时,若现场有条件堆放,应留足回填所需的好土,多余土方应及时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5.7 雨天不宜进行土方开挖,必要时应分段逐片完成,雨天施工时注意边坡稳定。

为确保开挖顺利进行,需在两端设置集水井,方便排水。若遇雨水,应及时清理基槽以恢复设计基底标高。

6. 质量标准

6.1 保证项目:

基坑和管沟底土质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扰动,若有超挖需经设计单位同意进行修复。

6.2 基坑土方允许偏差:

(1) 底面标高允许偏差0—50mm

(2) 底面长宽不得小于设计尺寸

7. 成品保护

7.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等,挖土时不得碰撞,定期检测和校核其位置和标高是否符合要求。

7.2 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并实时监测沉降。

7.3 发现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如有永久性测量标桩也应保护。

8.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8.1 基底超挖: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个别地方超挖时需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处理。

8.2 挖土时防止破坏山体护壁,并随时观察护壁情况。

8.3 基底未保护: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待基础施工时,再挖掉多余土层。

8.4 施工顺序不合理:应从低处开始分层开挖,以利于排水。

8.5 开挖尺寸不足:开挖宽度应考虑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所需宽度。

8.6 基坑或管沟边坡不直不平,基底不平:加强检查,随挖随修,并进行验收。

9. 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1) 开工前进行技术准备和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图纸和水准点等。

(2) 配备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复测基坑开挖标高。

(3) 施行样板制,确保开挖质量。

(4) 认真执行项目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10. 安全保证措施:

(1) 开工前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2) 进出工地的车辆需清理车轮,不得带泥出门影响市容。

(3) 封闭施工,车辆出场必须经过冲洗。

(4) 夜间施工需充足的灯光照明。

(5) 防止边坡塌方,堆土时距离边坡上边缘0.8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6) 阴雨天气应加盖塑料薄膜防止土体流失。

(7) 基坑开挖至设计深度的1/2时,周边设置围护栏杆,确保安全。

1. 回填料的确定

本工程回填料主要采取开挖土料,工程师认为不合格的填筑料不得使用。

2. 标准击实试验

对回填料进行抽样检测,确定最佳含水率和最大干密度。

3. 现场碾压试验

核查土料压实后是否能达到设计密度及选择合理的施工参数。

4. 施工前技术交底

对回填区域进行划分和施工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6篇

 一、编制说明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XX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顺利推进工程进度,满足公司年度施工计划及质量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1.2.1施工图纸

1.2.2相关规范与规程(见附表1)

 二、工程概况

XX项目位于XX地区,基坑开挖深度为XXm,周围环境复杂,需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和质量。

 三、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定义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是指在基坑挖掘过程中,为防止基坑周围土体的坍塌、变形等现象,采取的一系列支护措施的施工过程。

 四、基坑支护施工的目标

1.确保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完成施工计划,确保各项工程目标的实现。

2.保障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止支护结构出现塌陷、变形等问题,确保施工安全。

3.确保施工期间的生产安全,消除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五、基坑支护施工的总体部署

5.1组织准备

为保证基坑支护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全体施工人员要增强基坑支护施工意识,克服侥幸心理,确保施工安全。

2.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施工现场支护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内部分工如下: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支护工程施工准备,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

技术人员:负责支护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监督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在施工前,对所有参与支护工程的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明确各自的职责。

4.施工期间,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及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2技术准备

基坑支护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重点关注施工中的关键环节。

5.3现场准备

1.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准备支护所需的设备、材料和工具,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支护施工期间,所有机械设备均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因环境因素造成设备损坏。

 六、基坑支护施工的技术要求

1.支护结构材料在运输和堆放过程中要注意防止损坏。

2.当施工期间出现恶劣天气时,如强风或降雨,需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选用支护材料时,需根据现场条件和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七、基坑支护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加强对基坑支护施工的管理,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项目部要设专人收集天气预报,调整施工计划,确保支护施工的顺利完成。具体的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包括:

1.支护结构不得有明显的缺陷,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2.施工过程中要组织有效的排水,防止积水对基坑和支护结构造成影响。

3.支护工程的施工必须使用合格的材料,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

4.施工区域应保持整洁,避免材料及设备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在进行支护结构的安装前,要清除现场的障碍物,以确保施工安全。

 八、安全消防措施

1.施工前后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做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施工现场用电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3.所有电气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损坏或不合格的电线。

4.电线与施工设备之间的接触要确保牢固,防止因风吹动而产生的安全隐患。

5.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7篇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是为了确保工程在进行过程中周围环境和地下结构的安全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它通过支撑、加固和保护来维护基坑的侧壁与周边环境的安全,此项工程在城市高层建筑中愈发常见。随着城市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加,相邻工程的基坑支护形式也会相互影响,需要特别关注基坑边坡的支护设计,以避免边坡事故的发生。本文将探讨基坑支护的设计理念、施工方法以及后期的维护管理措施,以增强对基坑支护的理解,提高其安全性与合理性。

1. 基坑支护的设计理念与布置

基坑支护工程通常适用于城市的中高层建筑,目前我国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土地的使用效率逐步提高,因此相邻工程间的基坑距离通常较小,施工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设计时需遵循工程设计的要求,既保证工程质量,又对成本和施工效率进行优化。施工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主要步骤。

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特别是了解地下管线的分布,确认支护段的边界,并对基坑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土壤类型信息,同时结合勘察报告获得地下水的情况。

明确工程的具体施工步骤。通常包括钢管桩施工、土方开挖、锚杆施工及混凝土浇筑。喷锚施工阶段可与土方开挖同步进行,将土方开挖划分为几个层次,依据实际开挖情况安排锚杆的排距,喷锚施工应尽早进行,以减少外界因素如天气对基坑边坡的不利影响。一般在施工中要依据土方开挖层级进行作业,喷混凝土的时机应与水泥浆的强度发展相协同。

在施工的后期,需要利用适当的监测系统,跟踪现场的位移与沉降情况,并在土方开挖的级别加深时进行土层状态调查。监测过程中需关注支护桩顶部的水平位移、深层位移及竖向沉降情况,对于明显的异常数据,应迅速识别影响因素,如土层的情况及水土的相互作用,以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效果和安全性。

2. 基坑支护的施工方法

基坑支护施工可分为钢管桩施工、土方开挖、预应力锚杆施工作业及常规锚杆施工四个部分。

钢管桩施工主要集中在基坑边坡,尤其是与电缆交叉的支护和加固。施工步骤一般包括孔位的确定和钻孔的实施,钻孔机操作前需对垂直度和机位进行调整,以确保与孔位的精确吻合。钻孔完成后需进行下管、清孔、灌浆及补浆等工序,以确保根桩的有效性,其他根桩应依此类推。钢管桩通常采用特定规格的钢管,施工前需对钢管底部进行处理,确保出浆孔的畅通。管内应采用压浆,水灰比应控制在0.50左右,灌浆时应保持浆压在0.7MPa,以避免气体混入,通过补浆加固。

土方开挖需提前制定出开挖层次,通常每2米设定为一个挖深层级,进行分段式开挖。挖掘时需与边坡锚喷要求相配合,确保机械开挖距符合实际施工需求,并在每个层级的开挖结束后及时进行清土作业,将挖出的土方迅速外运,尽量使用自卸车进行内部运输。

预应力锚杆施工与结构直接相关,对支护结构起到支挡和稳定土层的作用。施工时首先要架设平台,确定打孔位置后调整钻机位置与角度,后续施工与钢管桩相似,关键在于张拉锁定处理,这一环节对支挡效果至关重要,因此设计时需合理评估预应力损失,并必要时进行补偿张拉,同时在封孔时可考虑采用防渗材料。

常规锚杆则用以对土层进行拉伸加固,连接建筑物与深入土层,起到侧面加固的作用,其施工步骤与预应力锚杆相似,但最终需通过压浆及补浆确保应力达到标准。

3. 基坑支护的施工管理与维护

基坑支护的施工管理及维护主要集中在后期的测试与安全维护两个关键方面。监测过程中,应确保全面覆盖施工进度,借助信息化管理和监测体系,实时分析土层结构、受力及变形情况,对周围土层的位移、沉降进行精确测量,同时结合人工监测,及时发现明显影响土层和基坑的因素。在发现问题后,需迅速对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分析,调整施工措施,确保工程的整体效能。

研究表明,基坑安全威胁主要源于土体内水位的变化,采用土钉混凝土面层的隔水作用可减轻基坑边坡的影响,或通过设置排水孔来进行排水处理。施工还应考虑天气等因素,避免在降雨频繁的季节进行施工。施工规划中需严格清理障碍物,设置施工标识,确保机械作业时遵循操作规范,现场需要配备专业的指挥人员,并在深基坑周围设置防护栏以确保安全,避免滑移,并注意防止地表水进入施工区域,以降低施工隐患。

参考文献

[1]张华.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管理研究[J].现代建筑,20xx(4).

[2]李明,王伟.基坑支护技术的合理选择[J].建筑科学,20xx(3).

[3]陈强.基坑支护工程的技术探讨[J].建设与管理,20xx(5).

[4]刘晓,张利.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方法的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xx(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8篇

 一、工程概述

该基坑位于xxxxx区,南北长度约为300米,东西宽度约70米,目前已开挖至-4.5米深度。基坑的东侧和南侧采用三层φ140的锚杆进行支护。

锚杆间距设置为1.5米,东侧排距为1.4米,南侧排距为1.2米。

使用的锚杆分为锚杆类型1和锚杆类型2,分别要求抗拔力为10吨和20吨。

锚杆总数为733根,长度为8964延米。

 二、场地地质情况

根据工程勘探报告,场地从上到下共划分为6个层次,9个亚层,具体地质条件如下:时代成因层号名称厚度(m)顶板埋深(m)

Qml ①-1素填土0.4~2.1 0

Qpd ①-2耕植土0.4~2.2 0~2.0

Qal ②-1中密、密实粉土0.9~4.5 0.9~4.3

②-2可塑粉质粘土0.4~3.6 2.1~4.3

②-3松散稍密粉细砂1.1~4.4 2.2~5.5

②-4稍密中、粗砂1.1~2.6 2.1~4.1

Qdl-el ③-1可塑0.7~5.1 4.1~8.0

③-2中密、密实粉土1.2~7.0 4.2~8.0

③-3硬塑坚硬粉质粘土1.5~2.95 5.45~7.5

K ④强岩0.25~11.9 4.7~12.15

⑤中风化粉砂岩与砾岩0.7~10.4 8.5~20.0

⑥微风化粉砂岩与砾岩>9.3 9.0~>21.3

 三、锚杆施工方案

1.锚杆设计

锚杆采用4φ25制作成井字架,并与锚杆头进行焊接,焊缝宽度和厚度需符合规范要求。

2.锚杆一览表

锚杆位置条数类型长度(m)角度(°) 20MnSi钢筋

南侧上层198锚1 12 30 1φ25

中层197锚1 12 30 1φ25

下层196锚1 10 30 1φ25

东侧上层49锚1 12 30 1φ25

中层47锚2 20 20 1φ40

下层46锚2 16 20 1φ40

总计733 8964

 四、施工工艺与参数

施工前,应准备好所需的钢筋、水泥及砂子。

1.成孔工序

钻孔直径为φ140。

南侧的上层和中层采用人工成孔,东侧的三层及南侧的下层使用300型号地质钻机进行成孔。

2.锚杆插入

锚杆采用20MnSi钢筋,应确保插入锚杆顺直并为除锈状态。

插入时需将灌浆管与锚杆钢筋同时放入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的长度不得少于设计规定的95%。

3.灌浆材料

采用425号普通水泥砂浆,需经过筛选,配比为:水:水泥:砂=0.4:1:0.2(重量比),砂浆强度不少于20MPa。

灌浆前需先进行清孔,砂浆从孔底向外灌注,随着砂浆的填入,逐步拔出灌浆管,确保管口始终被砂浆覆盖。

 五、施工设备

地质钻机6台,钢筋切割机1台,搅拌机5台(2台备用),压浆泵6台(3台备用)。

 六、施工人员安排

现场负责人1人: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3人: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施工人员5人:

工程师

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质安员1人:

助理工程师

试验员1人:

助理工程师

材料员2人:

电工2人。

电焊工3人。

机械修理工3人。

钻机每台4人,6台共计24人。

浆液搅拌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灌浆机每台3人,3台共计9人。

人工成孔40人。

 七、安全施工措施

为确保施工安全,设置专职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国家相关安全规程,管理人员需带头遵守安全规定,杜绝安全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成立以现场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防火小组,确保施工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八、质量检验

每批工程材料到达现场后,需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按照《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86-85》进行验收测试。

验收时须按1.2倍设计要求进行抗拔试验,抽取3组,每组3条,锚杆的合格条件为:PAn≥PA

PAmin≥0.9PA

即:

每组试验锚杆的平均抗拔力≥该组锚杆的设计抗拔力

每组试验锚杆的最小抗拔力≥该组锚杆设计抗拔力的0.9倍

如锚杆抗拔力不达标,应进行加密和补强处理。

 九、施工进度安排

整个工程计划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9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以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地下管线的稳定,依据国家与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的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在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者虽未超过5米但土质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施工活动。

基坑支护工程包括支护结构、支撑系统、地下水处理及土方开挖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基坑支护工程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为本市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管部门。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基坑支护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为强化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监督,所有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含监测)方案及施工方案需经过专家评审。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过程需接受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通过评审后并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的方案应报送至工程所在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由其备案。

符合以下条件的基坑支护工程,其评审过程需报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监督。

第六条市建委负责建立全市基坑支护工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组应至少由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并对设计(含监测)和施工方案作出明确的意见。

第二章

基坑支护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七条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招标,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基坑支护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一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相关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

(一)开挖深度超过8米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的基坑支护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8米,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工程影响重大者。

对其他条件外的基坑支护工程,需发包给具备二级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相应作业能力的施工企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评审通过的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提报审图机构审查,只有审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条各级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对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含监测)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未通过专家评审的方案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除提交相关文件外,还需提交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图纸、专家评审意见、审图机构审查意见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在本市未应用过的新技术、新工艺,需结合合肥市的实际地质情况,经过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并论证通过后,方可在本市进行试点应用。

第三章

前期准备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为基坑支护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均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勘察前,应调查基坑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现状,及时将调查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单位,并承担因资料不全或不准确导致的事故责任。调查范围应从基坑边线向外延伸至基坑开挖深度的3倍。

第十五条在相邻有多项建设工程同时施工时,各相关建设单位应协调配合,避免对相邻工程造成不良影响;后施工单位需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确保基坑支护工程质量安全所需的费用。因基坑支护问题造成周围建筑物、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先行赔付,后来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赔偿。

第十七条基坑支护工程的检测和监测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费用需单独列支。建设单位应确保检测和监测费用的支付。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承担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得迫使承包方降低施工成本,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审查通过的施工方案实施,也不得压缩合理工期或减少检测监测项目。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与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或业主代表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签订相关协议,检测单位需提出受影响程度的评估方案。因基坑施工造成的争议,应由建设单位与产权单位或业主依据检测报告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处理。

第四章

基坑支护工程勘察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应依照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执行勘察工作。

勘察报告应依照规范与已审定的勘察方案编写。

第二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对基坑支护工程建设场地进行全面勘察,了解地质情况,为设计与施工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

第二十二条勘察单位在提交勘察报告后,应提供后续服务,必要时进行补勘,以满足基坑设计要求并提供持续支持。

勘察单位需对其提交的勘察报告的准确性承担责任,因数据不准确引发的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基坑支护工程设计

第二十三条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应交由具有相关经验的设计单位进行,其必须具备甲级设计资质,设计文件需加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第二十四条基坑支护工程设计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及规定,设计单位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及施工要求制定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基坑侧壁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期限、变形允许值、预警值及对周边环境的技术要求等。

第二十五条优先鼓励主体结构设计单位负责基坑设计,若为非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其需由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

第二十六条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若与主体地下结构相结合,需密切与主体设计配合,兼顾结构沉降和变形。

第二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在接受委托后,提交设计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出具施工图纸。

第二十八条基坑支护设计单位需对安全性承担设计责任并做好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单位研究解决,必要时提出补充勘察请求和设计修改。

第六章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

第二十九条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勘察报告及环境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土方开挖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严禁超挖,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荷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依照审定设计图纸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现行方案无法满足施工安全,应及时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必要时重新论证。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需实时监测地表及地下水变化、土方开挖等各项施工对基坑及相邻设施的影响,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发生事故时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保护监测点并配合监测单位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定时巡查并记录变化情况。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严禁违章作业,现场应配备抢险人员和器材以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十五条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严禁长时间暴露基坑;若超过设计有效期限,应组织评估并进行必要的加固处理。

第七章

监理、检测、监测和验收

第三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确保全过程质量安全,及时掌握监测数据,把好现场施工的安全质量关。

第三十七条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检查相关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方案的实施、现场安全和质量体系等,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第三十八条发现施工问题时,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若出现险情则需下达暂停令并报告相关单位。

第三十九条监理单位对不按施工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若施工单位拒绝整改,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督促其停工整改。

第四十条监测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并进行动态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十一条监测单位发现数据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采取应急措施,施工必须停工并查明原因后方可复工。

第四十二条监测工作需涵盖基坑开挖前至地下结构完工的整个过程,必要时应适当延长监测时间。

第四十三条基坑支护工程质量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过程需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标准。

第四十四条施工完毕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通知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十六条发现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违章作业的,监督机构应督促整改,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范由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0篇

本方案为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预案,涵盖支护结构设计、施工程序、监测措施等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监测工作将由专业监测单位负责实施。

一、基坑支护施工程序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支护结构是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支护结构的设计与施工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地下水位、施工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规划,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

1、支护结构的类型:

本工程主要采用锚杆支护和护壁支护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锚杆支护能够有效抵抗土体的侧向压力,而护壁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水土流失及保护周边环境。

2、支护结构的施工方法:

(1)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纸的审核,明确支护结构的具体位置与尺寸。

(2)在施工前,应清理基坑内的杂物和障碍物,确保施工区域的畅通。

(3)在设定的标高位置钻孔,孔深应符合设计要求,平行排布孔位,确保锚杆能有效嵌入土体。

(4)将锚杆按规定长度置入孔中,并注入牢固的水泥浆液,直到其达到预定强度。

(5)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锚杆的拉拔力进行检验,确保其满足设计强度标准。

二、监测与维护

在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支护结构进行监测,确保其整体稳定。监测内容包括:

(1)基坑周围地表沉降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地面移动。

(2)支护结构的位移监测,包括锚杆的变形及护壁的稳定性。

(3)地下水位的监测,确保施工时采取适当的排水措施,避免水位过高影响施工安全。

三、施工后期处理

基坑支护施工完成后,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支护结构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设计标准。

(2)在确保支护结构稳定后,逐步进行土方开挖及底部处理,避免因急于开挖造成支护结构的失效。

(3)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环境整洁,减少对周边的影响。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1篇

 1工程概况

某商住建筑项目总计7栋28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包含两层整体地下室,基坑开挖面积为43500㎡,开挖深度为9.6至10.6米。建设场地东南侧为拆迁后的待建空地,东北侧距离基坑约4米处有一栋6层居民楼,南侧约50米为湖里实验小学,西侧为枋湖西路,北侧为枋湖市场。地下室外墙结构南侧距离建筑红线约8.2米,东侧约7.2米,西侧约7.7米,北侧约10米。

本工程边坡侧壁的安全等级为一级,重要性系数为r=1.1。

 2场地地质及水文条件

该场地为原有拆迁场地,地形呈平坦状。地下室底板标高位于黄海高程5.85至4.75米,场地东侧1-1断面红线之内的土方已降低1米。

土层力学指标详见表1:

地下水类型为浅层水,主要由大气降水、局部地表水下渗和侧向含水层补给构成,地下水埋深在1.7至2.85米之间,年变化幅度约为2米。

 3支护结构方案

根据场地现有条件及地质情况,本工程的支护结构采用喷锚支护体系与桩锚支护体系相结合,基坑支护的安全使用期限为一年。

(1)东北侧6层民居基坑支护设计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与3道锚索的组合。

(2)西南侧地下室车道设计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与2道锚索。

(3)南侧、北侧及东侧一部分、西侧部分采用6层钢筋锚杆的喷锚支护,其中第四道钢筋锚杆使用预应力钢绞线锚索。

(4)基坑监测预警指标:支护结构最大水平位移接近40mm或水平位移连续3天不小于2mm/d且不收敛;邻近建筑物位移接近30mm;桩钢筋应力达到设计强度的70%;锚索拉力达到设计值的70%;地面沉降差距超过30mm;地面水平裂缝宽度超过10mm;土体深层水平位移接近40mm;基坑边坡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

 4施工步骤及主要技术措施

4.1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

由于支护桩间距较小,采用跳挖方式,控制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遇到局部或厚度不大的流塑性淤泥时,减少模板支护高度(300~500mm)。分段制作钢筋笼,其接头采用焊接。浇筑桩身混凝土时,使用串筒,串筒末端离混凝土浇灌面不超过2米,并分段振捣。灌注混凝土时确保孔底无积水及沉渣,渗水量过大影响混凝土浇筑质量时,则采用水下灌注方式。

4.2土方开挖施工

开挖前需制定并论证施工专项安全方案,确保施工安全。基坑土方开挖采用分层方式,每层挖至土钉或锚索标高下50cm,严禁超深、超长开挖。开挖后需及时进行支护施工;上排土钉或锚索注浆体与喷射混凝土面层需达到设计强度70%后,才能进行下层土方开挖及下排土钉或锚索施工。支护桩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及桩顶冠梁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才能进行土方开挖。

土方开挖顺序及速度应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围护应遵循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原则,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4.3冠梁、腰梁及基坑边坡肋梁施工

冠梁施工前需按设计要求清理桩头、桩侧,围护桩嵌入梁内深度应为70mm;冠梁与腰梁模板安装时,需确保钢筋已绑扎完并验收合格,锚索套管经检查符合埋设要求后方可安装模板。冠梁与腰梁施工要求需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xx(20xx版);基坑边坡肋梁应在边坡内开槽,按设计要求绑扎肋梁钢筋,验收合格后采用喷射混凝土施工。

4.4钢筋锚杆施工

(1)成孔:钢筋锚杆采用螺旋钻机成孔。在钻孔过程中合理掌握钻进速度,防止埋钻、卡钻、塌孔、掉块、涌砂等质量问题,若发生孔内事故应及时处理。钻孔完成后,应立即安设锚杆并进行灌浆,为保证注浆质量,注浆管随锚杆绑扎。

(2)钢筋锚杆的制作与安装。加工土钉锚杆时,每2米设Φ6.5对中架,三个对中架沿锚杆四周布设。安装锚杆前,需认真检查锚杆质量,插入钻孔的锚杆要求顺直,并应除锈,确保土钉锚杆制作符合要求。安装时要避免杆体的扭压、弯曲,杆体放入角度应与钻孔角度一致。随杆应绑扎注浆管。锚杆安装后应及时注浆,不得随意敲击或悬挂重物等。插入锚杆时,注浆管需与锚杆同时放至钻孔底部,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规定的95%。

(3)锚杆注浆。土钉锚杆注浆采用均匀搅拌的水泥净浆,水灰比在0.4至0.5之间;注浆前需先清孔,清除孔内残积及松动的废土,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水泥浆自孔底向外灌注,随着水泥浆的灌入,逐步拔出注浆管,拔管过程中需确保管口始终埋于浆体内。孔口冒浆后方可停止注浆,注浆完毕24小时后需进行补浆。

4.5预应力锚索施工

锚索施工的顺序为:定位、成孔、锚索制作、锚索就位、注浆、张拉和锁定。

(1)定位:钻孔前需用挖掘机修整钻机操作平台,确保平台开挖标高控制,从而确保钻机就位准确,钻机就位后需垫平底座,钻孔的角度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2)成孔:锚索成孔采用YB-100型地质钻机,钻孔直径150mm,成孔深度比设计深度长30cm,成孔结束后进行清渣,待孔口返出的泥浆不含砂粒时方可结束清孔。成孔过程中如出现涌水涌砂情况时采用原位注浆(掺水玻璃)进行封堵。钻孔时遇到岩石时,孔深应控制在入岩深度不小于2m。

(3)锚索制作。锚索采用三束7Φ5钢绞线制作,钢绞线强度指标为1860MPa,钢绞线用定位支架隔离,定位支架采用塑料成品支架。锚杆中间预留一次及二次注浆管,一次注浆软管随锚索绑扎,其端部与锚杆端部间距200mm,二次注浆管随锚索固定,其端部距锚杆端部500mm,采用Φ20硬质PVC管,注浆接口采用Φ20钢管,管口进行套丝。

二次注浆管在锚索自由段长度内不开孔,仅在锚固段长度内开孔。二次注浆管最上端为3米长直径20mm钢管,钢管不开孔,3米钢管以下为直径20mm硬质PVC塑料管,塑料管沿四周钻3-5mm圆孔,孔距300-500mm,钻孔采用胶带纸密封,密封完毕后用22铁丝绑扎于锚杆。

(4)锚索就位:在成孔后,需立即将加工成型的锚索置入孔内,以免已成孔发生塌孔。

(5)锚索注浆。锚索注浆分为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常压注浆,在锚杆置入孔内达设计深度后进行,先进行清水灌注以清洗孔内,然后再进行注浆,注浆压力为0.5MPa。一次注浆胶管在锚杆制作阶段即和锚杆采用胶带绑扎在一起,一次注浆胶管在注浆时逐步拔出,在一次注浆中水泥用量大约为10-15kg/m。第二次注浆在第一次注浆结束后24至48小时进行,注浆压力控制在2.5MPa至5.0MPa之间,注浆浆液水灰比为0.45-0.55,锚索总注浆水泥用量应大于65kg/m。施工时根据流量计读数进行检查,发现注浆量出现异常时应及时报告并暂停施工。

(6)锚索张拉与锁定。在注浆体达到90%以上强度后进行锚索张拉,锚具采用OVM系列锚具,利用YC-100型穿芯式千斤顶和电动油泵加荷进行锁定,并用油压表读数换算成张拉压力进行控制。锚索张拉力通常为设计值的0.5至0.65倍。

4.6喷射混凝土施工

喷射面的钢筋网采用Φ[email protected]双向筋。钢筋网布设完成后,再布设喷射厚度标志筋及PVC泄水孔。锚杆坡面钢筋网应压于插筋锁紧装置下方,且与坡面间隙大于20mm,压筋应与土钉锚杆焊接成一体。

混凝土喷射应选用风量不小于9m3/min的空压机,混凝土按设计配合比严格配制(水泥、石子与砂重量比为1∶2∶2)。细骨料需使用干净的中粗沙,粗骨料应选用粒径小于15mm的碎石,喷射混凝土的水灰比应为0.4,采用干式喷射工艺。

作业开始前,需先送风后开机,再进行给料。作业结束时,待混凝土喷完后再关闭风机。喷射时喷头应尽量保持与受喷面垂直且相距0.6至1.0米的距离。喷射应自下而上进行,喷头应按螺旋式轨迹缓慢均匀移动。应先进行初喷混凝土,厚度不小于40mm,以稳定坡面,防止松散土体塌落,待锚杆施工完毕后再补喷不足部分,喷射时保持混凝土表面平整,无干斑或滑移现象。喷射混凝土终凝2小时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期不少于7天。

4.7地面及地下水泄、排措施

基坑四周顶部设置截水沟,以防止地表水流入坑内;坑内设排水沟与积水井,将地下水调入坑内排水沟,再由集水坑用水泵排出坑外。

4.8基坑支护结构监测

为确保基坑安全,需对地下室基坑进行坡顶水平位移、坡顶外地面沉降监测及周边环境监测。基坑监测应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仪器监测,施工单位需进行日常人工巡视。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2篇

 1、基坑支护工程概述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在进行深基坑开挖时,对其周边环境和结构安全进行保障的工程项目。这类工程通常发生在坑底面积小于或等于27平方米,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有三层以上地下室的情况。为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基坑支护采用多种支撑加固措施,主要包括悬臂式支护结构、内支撑支护结构、拉锚式支护结构、土钉墙支护结构和复合式支护结构等。

 2、基坑支护工程中的主要施工内容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主要包括:钻孔灌注桩施工、降水施工、内支撑系统施工、深基坑开挖、钢板桩施工、基坑边坡施工、基坑底部处理以及混凝土浇筑施工。以下是每个环节的简要介绍:

钻孔灌注桩施工流程包括:场地平整、泥浆配制、护筒安装、工作平台搭建、钻机安装并定位、钻孔、清孔及质量检查、钢筋笼下放和水下混凝土灌注等步骤。

降水施工旨在为深基坑开挖创造更好的条件,需依据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设计方案,包括降水井的定位、成孔、钢筋笼下放、滤料填充、洗井、泵的安装、主干集水管铺设等。

内支撑系统施工主要由钢支撑和钢筋混凝土支撑组成,采用对撑和斜撑的方式进行加固。

在深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分层、分段、均衡、对称的原则,初步开挖应先边后中,先浅后深。对于机械无法到达的区域,要进行人工开挖,并在开挖过程中控制深度,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钢板桩施工开始前,需对钢板桩进行外观和规格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要求,然后利用机械将其打入土中,并监测施工流程。

边坡和底部处理施工环节至关重要,通常包括放线定位、预拌水泥桩下沉和喷浆搅拌等工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遵循设计规范,并确保各环节的协调配合。

混凝土浇筑施工的主要步骤有:技术准备、设备与材料的准备、混凝土灌注及养护等。基坑施工完成后,需及时回填,采用分层密实的方式确保基坑的稳固性。

 3、基坑支护工程的管理技术

为了保障基坑支护工程的顺利实施,需在施工前、中、后采取一系列管理技术。主要包括:施工方案选择管理、前期准备管理、安全防护管理、应急预案设计及信息化管理技术。

施工方案选择管理要求对工程地质和水文条件进行深入勘查,分析工程特点,最终确定合适的支护结构,并测算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常见的支护结构类型包括悬臂式、内支撑、拉锚式、土钉墙及复合式等,每种结构的选用需结合具体情况。

前期准备管理涵盖水电接通、施工道路铺设和放线测量等必要准备工作。

施工安全防护管理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包括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定期检查设备、严格电气系统管理等。在施工前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

信息化管理技术则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施工前准备、施工过程及结果进行全面的管理与反馈,以提高施工的整体效率。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3篇

 第一章:编制依据

1.1 本工程业主提供的相关设计参考图纸

1.2 本工程的地质勘察报告

1.3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 《建筑基础与护坡工程技术规范》

1.5 总承包合同

 第二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城市的中心区域,距离市中心约10公里的...地段。

建设单位:...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基坑支护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室、设备房、和停车场;地上部分为管理办公室、接待区及公共活动空间。

总建筑面积为4500m2,其中地上部分为1500m2,地下部分为3000m2;该项目设有地上两层及地下两层,地下室层高为5米,地上层高为3.5米,建筑总高度达10米;本工程±0.000=50.00m,抗浮水位设计标高为48.00m,根据建筑设计图纸,场地高低分布为东高西低,对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量会有所影响。

当前所提供的设计图纸仅为参考,此方案为基坑支护工程的总体安排,待详细设计图纸出具后,将进行合理的支护布置及施工流程的细化。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初步估算本项目的支护土方量约为20000m3,因基坑底板的标高变化复杂,因此支护施工方法是本工程的重要环节。详细支护方式将在后续部分详细说明。

 第三章:地质情况及周边环境

根据勘察报告,项目场地的持力层为第三层砂土,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fka=250kpa,施工场地局部可能存在软土层,开挖至此层时,需要对软土进行清除,并用级配砂石进行回填,压实系数需达到≥0.95,标准冻结深度为600mm,抗浮设计水位标高为48.00m。

 第四章:施工部署

1、基坑支护总体施工安排

本项目基础形式为桩基础,人工清底的预留厚度为300mm。

基坑的支护工作虽然在标高上变化不大,但整体平面上分析起来依旧存在复杂性。在施工期间,基坑的开挖需从东侧向西侧进行,按照底标高向高标高推进,同时考虑到现场交通的便利性,出土位置设置在基坑两侧,合理的安排支护施工顺序是本次支护工程的重点。

2、施工流程和施工顺序

基坑支护的顺序应先进行东侧的支护工作,再逐步向西侧展开。具体支护平面及施工放坡方法详见附图。

3、主要机械设备计划

(略)

4、土方工程施工部署安排

由于现场标高情况复杂,工期紧凑,尽快为后续施工创造良好的工作面是支护工程的关键。为确保土方开挖在规定工期内完成,需有序施工,同时为避免塌方等不利情况发生,采取土方开挖与支护施工交替进行的方式。每挖1.5m深后进行边坡的修整,必要时进行护坡施工,直到基坑底部。具体流程如下:

放样测量→第一步土方开挖→第一步修坡→进行下一步土方开挖→下一步修坡→直至基坑底部。

(1)配置2台反铲挖掘机、5台翻斗车、1台装载机同时作业,大型挖掘机负责土方开挖,小型挖掘机进行修坡。

(2)开挖过程中应遵循自东向西的原则,并预留坡道。

(3)基坑的边坡及坑底需留300mm的人工清底,以减少雨水和阳光对土层的影响。

(4)在开挖过程中应实时监测挖深,依据放坡系数计算该挖深的下边缘位置,并由测量人员划出标记线以进行控制。

(5)如在达到基底后发现基底土层与地勘资料不符,应立即告知业主、监理及设计单位,从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在坡道处的土方清运应采用长臂挖掘机进行,运走至指定地点。

(7)基坑深度以上300mm需保持人工清土层。

(8)为准备在施工期间运送土方,需从基坑底部向上方进行土方运输,因此土方施工需留设坡道,并根据土方进度灵活调整。

(9)为避免土方运输车辆对市政道路的污染,应在现场出入口附近设置沉淀池,并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5、土方运输路线及卸土场

由于本工程工期相对紧张,再加上后续工程即将开始,为了确保现场运输顺畅,避免影响后续的施工进度,规定将挖出的土方堆放在现场的西侧,并尽快开展土方的回填,制定车辆在场内的行驶路线,以确保土方的顺利开挖。卸土工地由业主指定。

 第五章:施工准备

5.1 技术准备

5.1.1 测量部门需提前进行技术准备,绘制外围控制线,并实时跟踪挖土标高,禁止超挖。

5.1.2 技术部门应对现场施工队伍做出明确的交底,绘制集水坑及其他位置的详细图,确保位置准确。

5.1.3 土方组长在施工前需要对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技术交底,确保每个操作者对施工的技术要求了如指掌。

5.1.4 了解施工机械的技术参数与性能。

5.1.5 完成施工场地的平整工作。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4篇

 一、概述

根据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明确支护施工范围如下:包括现场准备、支护结构的选择与安装、施工期间的排水措施、基坑土方开挖等。

在基坑深度较大的情况下,使用液压支撑系统进行支护,并辅以支撑桩以增强稳定性。配置专业设备进行土方的清理与运输,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二、工艺流程

1、程序安排原则

(1)根据工程现场的地质特性及设计要求,合理规划支护施工的程序,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并按时完成。

(2)在支护施工前,需对地基进行详细复测,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时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做好周边的排水设施建设。

(3)在支护结构施工进入到地下水位以下时,需对土层和水位进行复测,以确保施工安全,需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2、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支护结构安装→场地清理→施工期排水→基坑开挖→支护结构维护→完工验收前的检查→质量检查与验收

 三、准备工作

1、设置控制点。在基坑周边设置必要数量的控制点,与固定基准点相连,以形成可靠的控制网络。控制点应设置在不受施工干扰的稳固地基上,便于施工期间对基坑的测量和监控,注意保护控制点并做好记录。

2、支护方案的确定。根据设计文件要求,施工测量人员合理确定支护的类型及位置,打桩、注浆、支撑等工作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划,为基坑支护施工做好准备。

3、现场勘查

在正式进入施工阶段前,施工人员需对基坑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设施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勘察,并根据地形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理,形成详细的地下设施分布图,报送监理及业主确认。

 四、支护结构安装

支护结构的安装包括支撑桩、支撑架的施工,其范围包括基坑周边的所有施工区域。支护结构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精准安装,以确保基坑的稳定性。

1、支撑桩施工

1.1采用液压桩机进行支撑桩的打设,控制桩位与深度,确保符合设计标准。

1.2在桩的打设过程中,应定期检测桩的垂直度与承载能力,确保满足工程要求。

1.3若出现超挖或欠挖,需及时向监理报告并进行相应的调整。

2、支撑架的设置

2.1支撑架需依据基坑深度及土质情况进行合理布置,确保满足设计要求。

2.2使用专用设备将支撑架稳固安装,确保能够有效抵抗土压力与水压力。

3、完工后检查

工程完工时进行支护结构的检查与验收,包括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并恢复现场原貌。

 五、施工期排水

为确保施工安全,需在基坑内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位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避免影响支护结构的稳定。

1、积水的排除:在基坑四周设置排水沟,以便及时将积水和雨水排出,保持施工区域干燥。

2、基坑内积水的抽排:可通过设置集水井,及时将基坑内的积水抽排到排水系统中。

3、地下水监测:在基坑开挖期间,需定期监测地下水位,确保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六、施工方法与程序

1、工艺流程

准备工作→支护结构安装→基坑开挖→支护结构的维护与加固→完工验收前的维护→质量检查与验收

2、基坑开挖

土方开挖需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分层开挖,采用机械设备避免对支护结构及周边环境影响,确保开挖深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

3、搬运与堆存

开挖出的土方需立即运输至指定弃土场,堆放要规范有序,避免对施工现场造成影响。

4、质量检查与验收

在支护施工前与施工过程中,需定期检查支护结构的质量与安装精度,确保所有工作符合设计要求,及时向监理报告,并进行验收。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第15篇

 一、工程概况:

本基坑支护工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该项目由成都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基坑的设计与施工。项目的地质勘察由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实施,监理单位为成都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在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是首要任务,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工程依据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方案标准,制定了以下主要措施:

2.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2.1.1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2.1.2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所有入场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2.1.3 实施领导安全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1.4 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2.1.5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

2.1.6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2.2安全围护措施:

2.2.1 在基坑周边设置防护围墙,确保施工现场封闭,防止闲人随意进入。

2.2.2 加强对“四口五临边”的防护,保障施工安全。

2.2.3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确保人身安全。

2.2.4 施工现场的宿舍和办公区需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

2.2.5 对于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必须设置防晒棚,避免高温暴晒。

2.3安全防护措施:

2.3.1 施工合同中需明确安全指标,重大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

2.3.2 施工人员的工资中包含安全指标,每月进行考核评定。

2.3.3 夜间施工时要保证充足的照明,并在坑洞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灯。

2.3.4 建设现场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提升安全意识。

2.3.5 参照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实施安全作业。

2.3.6 在恶劣天气如大雨大风时,务必对施工安全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关注天气变化。

2.4安全目标:

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人员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范围内。

2.5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2.5.1 工地电力供应系统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确保用电安全。

2.5.2 每类用电设备均需设置漏电保护,确保安全可靠。

2.5.3 所有电气设备须按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5.4 配电箱和开关箱周边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5.5 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使用安全。

2.5.6 所有电气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须可靠接地,防止漏电事故发生。

2.6安全标准:

依据本工程的特点,参照成都市相关安全生产标准,明确16项安全生产要求。

 三、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3.1现场管理措施:

1) 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确保现场整洁有序。

2) 施工临时道路保持畅通,现场排水系统正常,施工后及时恢复地面平整。

3) 现场临时水电由专人管理,禁止长流水现象。

4) 临时设施的布置按照施工图纸进行,并定期检查。

5) 垃圾和建筑废料应定期清理,设置专门的堆放区域,确保环境整洁。

6) 在施工现场设置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

3.2机械管理要求:

1) 机械设备有序存放,确保安全和清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2) 机械操作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确保操作安全。

3.3生活卫生管理要求:

1) 施工办公室及宿舍应定期清洁,保持环境卫生。

2) 设置临时厕所并定期清理,确保良好的卫生条件。

3) 施工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及家属进入,确保安全。

《基坑支护工程实施方案分析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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