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重启建设计划方案(精选6篇)

252周前

烂尾楼复工复产不仅是解决困局的必要之举,更是推动地方经济复苏、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我们能有效整合资源,明确责任,把握施工进度,最终为每一座被遗忘的建筑注入新的活力,重塑城市的繁荣与希望。这一方案不仅关注施工的技术细节,更强调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力求在修复与创新中找到平衡,为未来的城市建设铺平道路。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1

 一、成立烂尾楼复工施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检查小组组成:项目负责人带队,由安全员、施工经理、现场监理等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经理李伟为复工施工安全及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复工及施工安全工作。

复工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建立工人到场健康登记制度。制定在岗工人健康监测日常台账,在施工现场设置体温检测点,确保严格执行工人健康检查。

落实施工防疫措施。施工期间全体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废弃口罩及防疫物品应分类回收、集中处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班次,尽量减少同一时间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和聚集活动,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

加强施工现场卫生和就餐管理。对所有施工区域每天进行至少一次消毒,重点区域提高消毒频次。确保公共区域通风良好,合理安排工人就餐,减少人员流动,确保餐具卫生及食材安全,采取分时段用餐的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二、复工施工防疫及安全检查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表格)

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查

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

3、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4、消防设施安全检查

5、防疫及个人防护措施检查

6、特种作业安全检查

 三、复工施工防疫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工地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

1. 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应急处理技能及复工安全措施。

2. 防疫知识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指导。

3. 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与管控措施培训。

(四)培训对象

全体施工人员

(五)培训考核要求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其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及防护措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其他准备工作

1、建立复工备案制度,成立由项目经理牵头的复工施工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防疫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复工实施方案,细化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

2、严格人员健康筛查。建立返工工人“花名册”,包括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及近期出行信息等,外省来人员暂不复工。

3、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防疫物资充足,合理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及洗手液、消毒水等消杀用品,同时设置独立隔离观察室。

4、开展安全检查。提前对施工现场及相关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5、复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工地安全。

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消毒液应妥善存放,避免对身体造成伤害;

3)消毒液按规定比例混合使用;

4)对办公室、卫生设施、食堂等区域进行定期消毒;

5)清洁人员应及时处理废弃口罩及餐余垃圾,处理时佩戴相关防护用品;

 五、复工期间管理工作(责任人:张三)

1、建立日常登记制度。每日对进出人员、车辆及防疫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登记,外来人员需做好防护措施。

2、妥善应对突发疫情。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建立统一指挥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迅速处理发热或异常症状人员并及时进行隔离。

3、开展设备日常检查,确保各类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4、组织工人分散就餐,自带餐具,餐位保持适当距离,确保餐具消毒合格。

5、严格监督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6、利用班前会或收工会进行安全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7、施工现场所有区域定期消毒,重点区域每天消毒两次。

8、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发放防护用品。承包商需严格执行入场检测,记录体温及相关健康信息,任何异常情况应禁止入场。

 六、隐患排查及整改

加强施工前及过程中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1、管理上存在隐患的,需完善制度,加强监督;

2、重大安全隐患一律停止施工;

3、一般隐患需及时整改,无法当日解决的需制定整改计划;

4、隐患整改需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及验收。

 七、复工计划

1、各部门提前统计人员到岗情况,并汇总上报。外地员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需提供健康体检报告。

2、所有人员进场前需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禁止入场,必要时佩戴口罩。

3、如有员工出现异常症状,需及时上报并采取隔离措施。

4、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需接受体温检测,相关信息需进行登记确认。

5、设立专门职员做好防疫物资的管理与发放,确保库存充足。

6、公司应在主要区域设置消毒洗手液,要求员工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7、保洁人员在执行清洁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及手套,确保个人防护。

8、复工后,应进行防护用品及库存状况的检查,确保适时采购,合理存储。

9、在工作过程中,尽量避免人员接触,确需接触时必须佩戴防护设备,禁止随地吐痰。

10、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风,定期开窗换气,每日通风至少两次。

11、疫情期间控制集体活动,减少聚集会议,鼓励网络会议。

12、全体员工不传谣、不信谣,严禁传播不实信息。

 八、复工时间计划

1、2.10-2.14进行复工前准备工作;

2、2.14-2.16接受检查与审核;

3、2.17正式复工,执行检测体温、消毒等措施;

4、2.17进行复工前员工培训;

5、2.17开展设备调试与安全隐患排查;

6、2.17完成收工后培训,巩固知识;

7、2.18全员正常上班。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烂尾楼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复工后施工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项目部特制定如下复工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烂尾楼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风险,确保项目能够有序推进。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符合安全、环保及疫情防控要求。

2、建立健全复工复产的监督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实施有效管理。

3、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组织全面的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环境安全、卫生。

5、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保障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处理能力。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先、综合治理。树立安全意识,强化施工安全管理,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2、规范管理、责任明确。明确各级责任人的任务与职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多方协同、信息透明。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及时共享信息,共同推进复工复产。

 四、组织领导

成立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复工复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安全与健康:

(2)环境与设施检查:

(3)信息反馈与应急响应:

 五、工作措施

1、组织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排查隐患,确保施工设施完好,现场整洁。

2、对所有复工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培训和复工安全培训,确保其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每位员工须接受入场检测,确保无健康隐患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健康监测点,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与健康登记。

5、制定施工现场特定区域的消毒制度,确保环境卫生,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6、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场,必要时进行健康监测,确保现场人员安全。

 六、应急措施

如遇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2、对受影响人员进行救助,确保其生命安全,并及时送医治疗。

3、排查可能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保障措施

为保障复工复产顺利进行,项目部将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备及防疫物资。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工地负责人直接负责。如因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导致事故发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3

 一、烂尾楼复工时间

对于符合复工条件的烂尾楼项目,实施严格的分类和分时段审批,以确保有序复工。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鼓励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网上办公与远程协作的企业优先复工。

(一)住宅类项目

自3月1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民生保障及社会稳定等重要项目)、员工多为本地的企业,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完整的项目;

自3月10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高风险地区且本地产业链基本完整的项目;

自3月15日起,其他类型的住宅类烂尾楼项目。

(二)商业类项目

自3月1日起,为居民提供必要服务的商业综合体、餐饮企业(仅限外卖服务)、商贸流通企业等;

自3月10日起,提供投融资、市场咨询及管理服务的企业;

自3月15日起,商业地产、网络销售及中介服务等相关企业;

对于容易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的服务型项目将暂缓复工,具体的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包括影院、演艺场所、旅游景点等。

 二、复工前必须确保“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项目单位需增强责任意识,依据法人负责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并制定相关承诺书,妥善解决劳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需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及复工方案,包括责任分工、风险排查、日常监管以及应急处理等内容,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配专责,定期向属地平台报告员工健康状况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现全面管理。

(四)职工健康排查到位

严格排查员工近期出行及健康状态,建立健康档案,确保每位员工在“城市企业健康码平台”进行信息申报,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1.首批复工员工需为在当地连续居住满14天且无相关症状者。

2.后续员工上岗需经过严格审查,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返回,其他地区员工需提前上报,经批准后返回,返回后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需按疫情防控需要,准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和测温仪器,并做好公共场所的消毒防护措施。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复工前需对供电、供水及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三、复工申请流程

1.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区域内相关部门组成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审批复工申请,并指导项目单位落实防控措施。

2.理顺审批权限。各类项目需分类审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项目复工数字平台”提交申请,获得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

3.控制复工数量。视疫情形势,严格控制各类项目复工数量,确保防疫措施得到落实。

 四、复工后必须强化“六个管理”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需进行每日健康监测,确保员工按规定进行健康打卡,严控人员进出,固定上下班路线,提倡单人自驾或提供专车接送。

(二)强化就餐管理

企业要落实错时就餐制度,保持就餐距离,确保卫生及食品安全,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

(三)强化卫生防护

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定期对重要部位进行消毒,确保公共区域的卫生安全。

(四)强化教育宣传

关注员工心理健康,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提升员工自我防护意识。

(五)强化应急响应

企业需建立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职工安全。

(六)强化监督检查

企业要定期自查复工及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将进行监督检查,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惩处。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4

 一、复工复产范围

针对全市范围内已获施工许可证的烂尾楼项目.

 二、管控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建设单位需认真实施防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等为核心的防疫组织架构,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协议,制定防控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网格化管理及各项管控要求的落实。任何不遵循管控措施的单位不得进行复工复产。

(二)严控施工人员来源。施工人员应优先从本地及正常解封的地区调配,禁止从外省市引进。若确需调派人员,则需通过“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审核”程序进行审批,责任明确,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核酸检测证明,进行“三码联验”、测温和登记后方可进出。

(三)实施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需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设置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和生活区之间进行“两点一线”的工作与生活。对在施工现场内的外地驻场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离开现场;如需外出,需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减少人员流动。所有施工人员需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周四、周日),并按时参加。

(四)强化消毒及餐饮管理。办公区、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流密集场所需每日实施至少两次以上的消毒和通风,特别是对人员聚集处和经常接触的物品进行重点消毒。必须执行分餐制,禁止食堂聚餐。冷链食品的采购渠道须严格控制,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的管理。

(五)建筑材料管理与应急响应。各建筑工地需建立建筑材料台账,详细记录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毒情况。需从外县市采购材料的单位,需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并审核,保证运输车辆持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的通行证,驾乘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所有物品必须经过全面消毒,确保符合防疫要求。要完善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社区及就近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若发现人员感染或密切接触者,立即做好封闭管理,及时展开流调排查、集中医学观察及环境消杀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三、工作保障

(一)增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的“烂尾楼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复工复产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复工复产的日常协作与调度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应设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报备制度。复工复产的烂尾楼项目需履行报备,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的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工地由市经济开发区及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提交复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需对辖区内的烂尾楼项目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地,对未按程序报备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采取停工措施;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和检查工作。

(四)精准帮扶服务。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市直部门需协调配合,保障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方面的需求,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服务于企业需求。

(五)落实责任机制。各施工单位需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需负责企业的复工复产和防控责任,相关部门则实施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单位的指导与监管,保障复工进程的稳定与高效。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可适时调整防控措施。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5

 一、稳妥推进烂尾楼复工施工

根据最新的复工政策和安全生产要求,针对烂尾楼的复工复产,应遵循“先评估、后实施”的原则,确保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到位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恢复施工进度。

 二、复工施工流程

从即日起,各烂尾楼复工项目需严格遵循以下流程:

(一)项目单位自查自纠。参建单位应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的自查,依据《烂尾楼复工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全面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项目需报属地主管部门审核,并向监理单位提交《检查表》。

针对未进行节后复工的烂尾楼项目,应遵循《关于做好烂尾楼复工安全生产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各主管部门在收到《检查表》后,应及时对复工项目进行动态检查,关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未开展自查、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隐患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项目,应立即停工并进行处罚。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及建筑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员工进场管理办法

复工项目的员工需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实行点对点通行,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集中居住管理,新增进场员工必须来自低风险区域,并需符合各村(社区)的出行要求。复工前,所有员工需完成核酸检测,确保结果为阴性。未进行核酸检测或为密切接触者、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所有入住人员需在施工现场进行集中管理,食宿及生产活动均在工地内完成。

 四、复工疫情防控要求

各项目参与方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保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及防疫知识培训等“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几点:

(一)及时向属地报告。返岗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管理部门报告,配合进行登记和隔离工作,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

(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及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需到岗履职,建立健全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

(三)实行实名制管理。进入工地的所有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均需纳入实名制管理,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严禁随意雇佣无健康信息的人员。符合入场条件的临时工需专人监管,做好进场登记和区域划分,其他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所有人员需定期测量体温,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四)严格货物和人员管控。供应车辆需持有疫情防控“通行证”,外来货运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应立即离开工地,运输物资需进行全面消毒。生活物资需在门口完成消毒后交接,避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应包括开(复)工返场人员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名单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记录、教育培训记录、日常消杀记录及体温检测记录等,保持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并包括纸质和电子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工地人员需集中居住,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施工现场设置单一出入口,专人负责查验健康码及核酸检测记录,并测量体温。食堂管理应实施分餐或送餐制,避免聚餐,宿舍应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减少流动。

(七)加强现场消毒。施工区域、办公室、生活区、卫生间等重点区域,每天需保持卫生和通风,并至少进行两次消毒。施工现场应遵循良好的卫生习惯,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应统一回收。

(八)实施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和生活轨迹需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施工单位填报《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需封闭管理,后期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点对点”上下班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登记,并向主管部门报送检测情况。

(九)确保防疫物资到位。现场应根据参与人员数量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医用口罩或KN95等防护口罩的储备量需满足施工现场人数3-5天的使用量。

2.现场配备消毒设备,设立洗手设施和洗手液,消毒物资需根据使用量储备,确保满足3-5天的需求。

3.体温测试仪应每50人配备1台,并备有足够的替换设备。

4.可购置应急医护装备,条件允许的单位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以应对突发情况。

5.在生活和办公区域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为“废弃口罩专用”。

(十)严格应急处置机制。若在施工项目现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或疑似病例,需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并停止工作,及时向疫情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未经允许不得复工。

烂尾楼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6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地方对于烂尾楼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顺利推进全市烂尾楼项目的施工与复产,确保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居住安全,特制定20xx年度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烂尾楼复工前期准备(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协同)

1、全面排查烂尾楼项目的安全隐患。

(1)各施工单位应当对所有烂尾楼项目进行现场安全评估,确保项目复工前的安全条件符合规定。

(2)项目负责人需整理并报送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监理单位要参与现场评估,确保整改方案的有效落实,并对复工的每一个阶段进行动态跟踪。

(4)各施工单位需严格控制施工人员的进场,确保入场人员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

(5)对于临时用工的人员,施工单位需加强管理,确保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为合法合规。

2、强化复工施工前的培训和宣传。

(1)在复工前,各施工单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了解相关安全规范。

(2)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海报、会议、短信等)向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宣传复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二)复工阶段的安全管理措施(建设局牵头,各镇(街、区)配合)

1、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1)对所有施工区域进行清晰标识,并设立围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所有高危作业环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工具,如防护栏、灭火器等。

(3)施工过程中,需设立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管理和监督。

(1)各施工单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进展情况。

(2)项目监理要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严密监控,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份)

明确复工目标,落实责任,制定并下发详细的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单位需成立专门的复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计划,细分任务并落实责任,确保复工工作有序进行。

(三)总结反馈阶段(11月份)

对复工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评估复工效果,并提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以提升后续工作的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复工工作平稳进行,建设局应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应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关键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不搞形式,切实保障安全施工。

(三)加强监督,严格检查。

为确保复工工作的质量与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要对复工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消除隐患。

(四)强化沟通,做好宣传。

各相关单位需加强配合与沟通,共同解决复工过程中的问题,同时通过媒体积极宣传复工安全知识与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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