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复建实施方案9篇

252周前

烂尾项目的复工复产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将深入探讨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实施细节,强调合理规划、资金保障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通过对已停工项目的全面评估,我们不仅要找出问题根源,更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的居住空间,推动城市更新与可持续发展。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一、烂尾楼复工时间

针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烂尾楼项目,采用分类、分片、分时段的方式进行严格审批,确保有序复工。所有项目必须获得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优先考虑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办公和网上协调的项目。

(一) 施工企业

自3月1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重大民生需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疫情防控必要项目)的企业优先复工;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且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

自3月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且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自3月10日起,其他施工企业。

(二) 相关服务企业

自3月1日起,为保障施工及居民生活提供必要服务的企业,包括物流、材料供应等;

自3月5日起,为项目提供投融资、技术咨询及管理服务的企业;

自3月10日起,涉及房地产的咨询和服务企业。

对于容易聚集人员的项目及服务企业,复工时间将另行通知,包括大型施工现场、房地产售楼部等。

 二、复工前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 责任落实到位

施工企业需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制定项目复工承诺书,并建立劳资关系处理机制,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二) 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需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措施及复工生产方案,确保包括责任分工、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具体实施细则。

(三) 监测机制到位

企业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专责员工,并每日实时报告员工健康状况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信息传达畅通。

(四) 项目人员排查到位

企业需严格排查员工近期出行及接触史,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确保所有员工获得健康证明。首批复工员工必须为在本地连续待满14天且身体健康的人员。

对后续返岗人员要进行严密排查,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须明确返岗时间和隔离要求。

(五) 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需配置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仪器等防护用品,并落实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 安全检查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电力、水源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生产环境符合要求。

 三、复工申请流程

1. 组建工作小组。各区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复工专班,负责审核和指导项目复工。

2. 理顺审批流程。各类企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审批,确保流程清晰、高效。

3. 明确申报材料。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需提前通过指定平台提交复工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工。

4. 严控复工数量。依据疫情发展情况,严格控制复工项目的数量,确保有序推进。

 四、复工后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 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需对员工进行每日健康监测,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并落实合理的上下班管理。

(二) 强化就餐管理

企业食堂需实施分批错时用餐,保持安全距离,确保饮食卫生。

(三) 强化卫生防护

施工现场要定期开展全面消毒和通风,确保公共区域健康安全。

(四) 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需加强防疫知识宣传,提升员工的疫情防控意识,防止恐慌情绪的蔓延。

(五) 强化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报告,落实隔离和医疗措施。

(六) 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需定期自查防疫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复工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为确保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对烂尾楼复工施工的相关要求,切实推动项目尽快复产,保障广大民众的居住需求,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特制定以下烂尾项目复工施工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确保责任落实

在重启烂尾楼项目复工施工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工复产领导小组,确保在各环节中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各部门需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监督项目单位提出的具体实施细节。各个项目负责人要负责本项目的复工方案,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复工施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方案的审批备案。每个项目单位需成立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计划,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工。

(二)必须全面核查工人情况。施工单位需建立工人健康档案,并对所有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所有来自风险区域的工人必须如实报告情况,未接到复工通知前原则上不得提前返工。

(三)必须准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复工之前,项目单位需储备口罩、消毒液等必要的防护器材,确保工人在施工中的健康安全。

(四)必须进行现场环境消杀和设施安全检查。复工前,要对施工现场、公共区域等进行全面消毒,并确保施工设备达到安全标准,需报告检查情况。

 三、复工后的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每日对上岗工人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其他症状,需立即就医;二是施工单位应在每日下班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消毒,确保防疫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设置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的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特别是外来人员要严加监控;四是如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需立即停工,并逐个排查,待疫情解除后方可恢复施工;五是需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工人健康状况及防疫工作落实情况,以便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

 四、正常施工项目的防疫要求

对于已正常施工的项目,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方案,确保上岗人员的体温检测全覆盖,并针对新返岗工人做好检测、隔离等措施,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实到位

各相关主管部门需对烂尾楼复工情况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一是禁止项目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组织聚集性活动,所有聚会需延后或取消;二是对于未完成复工方案审批或未进行人员健康排查的单位,严禁复工,并对擅自复工的行为进行查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为有效解决烂尾楼复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推动项目的顺利恢复施工,企业需根据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详细的复工施工方案。以下是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项目施工复工指挥机构

企业需承担烂尾项目复工的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复工指挥机构,确保各项防疫及施工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复工指挥长:项目经理

项目复工副指挥长:副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

项目复工小组成员:各施工队伍负责人、全体工人

 二、复工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详细的复工应急预案。施工单位需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预案,明确责任人,并针对工地出入、材料运输、工人健康监测等方面进行周密安排。

2、强化日常管理。施工单位应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的登记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备复工人员情况。

3、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工人应主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

4、掌握工人动态。针对外地工人和疫区返工人员,需制定分批到岗方案,切实控制人员流动,保障防疫措施到位。

5、备齐防疫物资。企业需自行采购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并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提高员工的防疫意识。

6、统计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医用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确保员工的日常防护需求。

7、制定处理突发疫情的应急措施,包括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隔离及就医流程。

8、加强施工场所管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的日常防疫和安全管理,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工地的防疫情况。

9、在施工现场设立体温检测点,确保进场人员的健康监测到位。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各部门需提前汇总复工人员情况,并报至人力资源部。外来工人需经过健康检查,确保无异常才能进入工地,复工期间必须遵守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提醒工人在家期间及复工后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定期消毒。

3、如在上班期间发现员工有异常症状,需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消毒措施,确保其他员工的安全。

4、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前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禁止入场,需记录体温并报告处理。

5、外来人员需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及疫情接触史,以便日后跟踪管理。

6、复工前,需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消毒,每日重点区域如更衣室、办公室等要安排专人负责。中央空调系统的管理也需规范,定期进行消毒。

7、确保施工食堂的卫生安全,禁止采购未经检疫的食品,分批就餐,同时保持安全的用餐间距。

8、食堂工作人员需每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9、对于一次性防护用品,务必集中处理,严禁重复使用未消毒的物品。

10、在卫生间、休息区等重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以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确保在用餐和如厕前后洗手。

11、门卫和服务人员需佩戴口罩、手套,并每日更换防护用品。

12、复工后,需定期检查防护物资的库存,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合理采购,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会出现物资短缺。

13、在各个工位上,员工需特别注意防护,尤其是在频繁接触人员的岗位上,确保佩戴适当的防护装备。

14、加强个人卫生,鼓励员工减少外出,尽量降低公共交通的使用频率,倡导步行或骑行。

15、工作期间,鼓励采用电子邮件或微信等线上方式进行沟通,必要时面谈需保持安全距离。

16、积极维护网络环境,不信谣、不传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面对烂尾楼复工的挑战,企业需不断调整优化施工方案,创新思路,确保在疫情防控与复工生产之间找到平衡点,推动项目顺利进行。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一、烂尾楼复工时间

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项目进展情况,烂尾楼复工施工应科学有序,分批次推进。原则上分为以下几类:

(一)重大烂尾项目。包括某某商业中心、某某住宅小区、某某办公楼等重要项目,预计在3月1日起可申请复工施工。

(二)其他重要项目。包括某某小区、某某产业园区等项目,计划在3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施工。

(三)小型烂尾项目。根据政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由市政建设部门适时组织复工施工。

(四)其他项目。依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暂缓复工施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施工条件

各类烂尾楼项目复工施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施工项目疫情防控指南》要求,制定详细的防控方案,明确各项责任分工,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日报告制度,实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需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对复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近期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详尽登记,优先考虑使用本地劳务人员。外地工人需提供相关疫情安全证明。

(三)隔离措施。外地返工人员须按照规定进行居家隔离,重点地区来工人需执行14天的居家观察,其他地区则需7天的观察。项目现场需设置相应的隔离观察设施。

(四)实行封闭管理。对于项目的多个出入口,须采取封闭措施,确保只保留一条出入通道,所有人员进出均需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登记,确保现场人员健康安全。

(五)储备防护用品。项目应按照实际需要,储备充足的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并设立专门的废弃物收集点。

(六)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获得相关营业许可,烹饪人员需持健康证,实施错时就餐,以减少聚集风险。

(七)宿舍管理。宿舍要保持通风,禁止多人共用床铺,须设立专门的隔离房间。

(八)消毒防疫。施工现场需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高频接触区域,建立健全消毒记录制度,以确保工地环境安全。

(九)安全生产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要执行到位,确保工人安全。

(十)文明施工。加强扬尘治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周边环境。

 三、复工审批流程

(一)市政府将成立由主管副市长牵头的复工复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并设立办公室,由市建筑管理局负责具体事务。

(二)项目业主应根据复工条件,自行开展自查,符合条件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复工申请,获批后迅速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项目业主需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属地管理。各地政府应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复工复产工作,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监管检查。领导小组将对复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5

针对烂尾楼复工施工方案的各项新政策要求,针对性地开展复工复产工作,既要恢复建设进度,又要确保施工安全。近日,烂尾楼复工检查服务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当前烂尾项目的复工复产工作方向和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施工复工和安全防控两手抓、两不误。

 一、划定专属区域实施细化管理

根据企业的特点,将区域内的烂尾项目分成若干小区块,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项目。打破传统职能划分,各相关部门承担责任,由建设局、规划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共同负责,确保每一栋烂尾楼的复工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取消繁琐的复工审批流程,各部门将身份转变为事后监管,确保每个项目均由专人跟踪管理,定期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二、强化培训提升检查员专业能力

随着复工工作的推进,对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显得尤为重要。检查服务组于近日召开了业务培训会,要求每个检查员掌握复工政策、施工安全标准及应急处理流程等。各部门需汇总、整合相关复工文件资料,编制成册,配发给每位检查员,确保他们在现场检查时能够随时查阅,做到心中有数。安全监督部门将为检查员提供专业知识的培训,确保检查员熟练掌握“七看、三查、五问”的工作法,即看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查施工人员健康状况;问责任落实情况等,全面提高检查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

 三、落实责任传导机制层层施压

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必须担任所在区域的主要责任人,检查员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入场检查带齐必要材料,即:带复工进度表,明确企业的安全责任;带检查记录表,明确检查员的责任;带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后立即下发整改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上下贯通压实责任,确保每个项目在复工后都进行二次检查,市级督导组将对复工项目进行最终确认,坚决堵住安全隐患。非常时期必须采取非常措施,检查不到位的部门需严格追责。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6

 一、有序开展烂尾楼复工施工

根据当前的疫情防控要求及各类建筑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优先保证已完成基建的项目、后续施工的项目”的原则,确保统一安排、分区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施工安全措施,推动烂尾楼项目有序复工。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要优先复工已完成主要结构的烂尾楼项目,待后续疫情形势稳定后,再逐步推进其它烂尾项目的复工施工。

 二、烂尾楼复工施工流程

(一)已完成基建的项目

1、在防范区的烂尾楼施工单位须向所在的镇(街道)、开发区提交复工申请。申请单位需制定专项复工施工方案(模板见附件1),建立健全复工施工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并上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于防范区内人员,附件2),项目主要负责人需签署“烂尾楼复工施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以上文件需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要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握复工条件。接到企业申请后,及时核实申请情况,指导施工单位补充和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并于每日下午16:00前汇总复工项目名单,提出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市建筑业疫情防控及复工施工组。

3、市建筑业疫情防控及复工施工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核,及时提供反馈意见,原则上当天申请当天审批,通过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二)其它烂尾项目

可以参照已完成基建项目的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复工许可应在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天复工项目名单。

(三)员工通行管理

复工施工单位的员工需在防范区内,点对点接送至施工现场后,实行封闭管理,尽量不流动,镇(街道)、开发区应严格落实监督,确保疫情管控有效。

 三、复工施工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和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监测、防护措施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等五个方面到位,健全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和员工健康。

2、严守疫情防控规定,各施工单位必须明确执行市指挥部的各项要求,按规定分类做好复工人员的信息登记,镇(街道)、开发区需严格审核复工人员信息,确保无误,实施“项目一策”方案,以应对不同情况。

3、复工施工单位应参照《烂尾楼复工施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准备,落实复工后的疫情防控措施。应按照市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组织的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并向市建筑业疫情防控及复工施工组报告检测结果。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烂尾楼复工施工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7

为确保烂尾楼项目的复工安全与管理,推动施工进程的顺利开展,消除潜在安全隐患,特制定烂尾项目复工施工方案,并在复工前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烂尾楼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重点对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进行复工检查;

3.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

4.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包括电、水、气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状态和劳动保护用品等落实情况。

二、工作目标

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深入且细致。安全生产措施要符合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防范和有效降低事故风险。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参与复工检查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其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结合具体项目特点和安全现状,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门需增强对复工安全生产的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避免盲目乐观或松懈的态度,切实加强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人员要到位并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落实,检查细致全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措施,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3.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次检查

应确保复工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记录排查情况,建立隐患档案,确保整改措施切实可行,以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要组织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提升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新进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未通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证或证件过期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后施工顺利进行。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电力管理部门对宿舍、施工现场及配电室逐一排查,及时纠正不符合用电规范的私拉乱接现象,确保电源开关和控制箱的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检查加工及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并确认无漏电等安全隐患。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检查现场地面、墙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更新失效的设备,确保消防栓、水带、消防架和消防箱均按标准配置。

经过各方努力,复工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整改已全部完成;

2.现场机械设备维护与检修工作已全部完成;

3.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烂尾楼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烂尾楼项目能够安全、有序地恢复施工,现针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自查自纠

各建设单位需要在20xx年2月15日前,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复工前的安全隐患排查、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本局将接收烂尾楼项目的复工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申请复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认识,落实责任

由于节后施工人员尚未恢复良好的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普遍下降,极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建设单位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政治责任感,制定详细的复工复产计划,明确各项责任,通过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烂尾楼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疫情防控。

(二)切实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 各项目要增强责任和风险意识,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排查,重点了解春节期间员工的出行及身体状况,特别是近期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工的人员。对在假期内出现症状或有接触史的员工,须按照相关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或观察。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员工在进行聚集活动时务必佩戴口罩,并确保工作区域通风良好,及时消毒。三是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号召员工积极参与到防控工作中来。

2. 进行全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复工前,施工单位须组织全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内容符合实际,采用生动的案例讲解,提高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确保所有员工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开展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与整治,保证施工项目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复工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和设备进行深入检查,确保所有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后,向本局提交书面复工申请。

4. 特别注意:对于涉及高危作业的项目,如大型建设、边坡作业等,必须进行专项的安全审查,确保所有安全设施工作正常,方可复工。

 四、落实责任,严格复工程序

(一)各建筑单位

施工单位在履行安全责任后,应向本局提交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方案,由本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在现场核查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不得复工。

(二)其他相关单位

施工单位履行完安全责任后,应提交复工申请,并报备复工方案,接受相关单位的核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加强对复工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格执行防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在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施工。

(二)遇到特殊情况时,需按上级要求及时处理,未尽事宜请与本局相关部门联系。

烂尾项目复工复产方案 篇9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获得施工许可证的烂尾楼项目。

 二、管控措施

(一)明确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切实承担防疫责任,建立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及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结构,联合制定疫情防控责任书,形成详细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类管控措施。对不按规定落实管控要求的单位,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二)严格员工管理。施工人员应主要来源于本地或已解封的地区,严禁外省人员进入。如需调动外地人员,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审查程序,确保疫情不输入。进出人员需佩戴口罩并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

(三)实施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必须实施闭环管理,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出入口,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与生活区之间的活动需保持“一线”模式。生活区若位于施工现场内,外地驻场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需离开者,需提前向防疫小组申请并获得批准,尽量减少流动。施工人员应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确保按时参与。

(四)加强设备和食堂管理。办公区、会议室、食堂等场所每日需进行至少两次消毒和通风,特别应对人员密集区域及常接触物品进行重点消杀。食堂应实行分餐制,严禁集体就餐,同时需控制冷链食品的入场,建立健康的食材采购记录,严格管理冷链食品的使用。

(五)加强材料管理及应急措施。各项目应建立材料采购台账,详细注明来源、数量及消毒情况。从区域外采购建筑材料的单位,需提前向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报备,并确保运输车辆具备通行证,相关人员持有核酸检测报告,且材料经过全面消毒。应与相关单位建立疫情联防机制,若发现感染或密切接触者,应迅速开展封闭管理及环境消毒,及时进行流调和医学隔离,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烂尾楼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在确保科学防控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级也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二)执行报备制度。烂尾楼复工复产需进行报备,园区内项目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项目需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各项目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工申请,须经批准后方可复工。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应对辖区内的复工复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未按程序报备或防控措施不合规的单位,必须采取关停措施;市住建局也将进行指导与监督。

(四)实施精准服务。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保障员工返厂、物资运输等需求,准确解决复工复产中的问题,确保服务先于企业需求。

(五)增强责任意识。各项目参与单位需有效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应承担属地责任,相关部门需加强对复工企业的指导与监管,确保复工过程平稳有序。根据疫情变化,市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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