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细则(精选16篇)

162周前

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的推出,标志着基层医疗服务向更深层次的专业化和个性化迈进。此方案不仅旨在提升家庭医生的服务质量,更强调与居民间的紧密联系,确保每位家庭成员都能享受到及时、有效的健康管理。通过建立系统化的签约机制,家庭医生将在预防、治疗和康复等多个环节负起重要责任,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落实,真正实现医疗服务的全覆盖和无缝对接。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xxx4号)和《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豫发改医改〔20xx〕 2xx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人群

我县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重慢病患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及计划生育特殊人群)等。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力争实现重慢病患者(以家庭常住人口为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9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常住居民的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三、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将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乡村医生可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应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建立与动态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协助乡镇卫生院完成病人筛查、随访、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南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对有需求的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健康咨询与指导服务,并将各项服务记录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二) 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规诊疗服务,协助开展院前急救工作,规范用药,并提供健康知识宣教,提高病人遵循规范服务的积极性。签约医生的服务档案将在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每月审核,作为评估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和执业考核的依据。

(三) 健康评估以居民健康签约信息为基础,在县乡健康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及不良健康行为,并根据评估结果定制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并掌握基本的预防保健措施。

(四) 转诊服务若遇有疑难、急重症或条件限制需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应为签约居民提供及时的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

同时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内容,以主动服务为基本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模式

依据我县卫生服务特点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签约服务由县乡两级组建健康服务团队负责,乡镇卫生院班子成员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对村进行服务,乡村医生则负责家庭及个人,形成全县范围内的网格化管理,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一) 签约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主要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签约居民的服务。对应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形成合作关系,结合县乡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共同负责签约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

(二) 签约形式为保证签约服务积极落实,签约对象可以是乡村医生个人或团队,但需明确负责人及联系人的信息,方便居民联系。乡村医生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针对新农合项目按相关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用,自费部分由个人或家庭账户承担。对签约居民在服务项目、收费和优先服务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与便利。居民可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自愿选择医生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据辖区内居民人数与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居民选择合适的签约医生。未签约的居民仍按规定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每位乡村医生签约人数控制在1000人左右。

(三) 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签订一次。期满后,居民可选择自动续约(解约)或重新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如未提出解约则视为自动续约。乡村医生须履行协议中的服务承诺,根据居民反馈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与居民满意度。

(四) 签约责任乡村医生负责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各项服务,并独立承担医疗责任。在服务过程中,若因居民隐瞒病史信息、不遵从乡村医生的防治方案或不听从指导意见导致服务质量受到影响,或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能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乡村医生不承担责任。

五、补偿与考核

各乡镇需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签约乡村医生的补助与其签约数量、服务质量及公共卫生服务量直接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乡村医生的报酬及时、足额发放。辖区内签约服务人口不再重复纳入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经费补偿中。

(一) 补偿方式按照上级签约服务补偿标准执行。

(二) 绩效考核县卫计委建立签约乡村医生考核机制,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补助挂钩。要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常规检查情况、乡村医生的签约服务数量与质量、以及签约对象的满意度等,该考核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需高度重视签约服务工作,成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签约服务与健康扶贫政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及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相结合。落实各级工作责任,组织动员乡村及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与支持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宣传和工作责任的落实。县乡健康管理团队需对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与考核,建立常规工作制度及奖励机制,推动签约服务工作稳步开展。

(二) 落实经费保障签约服务的补偿经费来源包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个人支付及财政专项补助等。补助额度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提供量、公共卫生服务提供量及居民满意度等紧密挂钩。用于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根据各村卫生室签订服务数量及质量,给予补助。用于乡村医生的诊疗服务的新增新农合补偿费用,按实际签约服务量进行拨付。补助经费实施预拨制,县卫计委每年年初拨付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到乡镇卫生院,再转拨至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

(三) 加强考核激励要完善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数量、质量及签约对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作为基本补助经费分配、奖励的依据。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的报酬及时足额发放,调动乡村医生主动优化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将签约服务开展情况作为乡村医生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于服务不到位、群众不满的乡村医生应可以实施缓聘或解聘。县卫计委应建立定期报表制度及定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表扬优秀,批评落后。

(四) 规范服务模式各乡镇卫生院应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规范标准、工作流程、培训要求及考核指标,形成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手册以指导乡村医生工作。要认真开展签约服务相关内容的培训,使参与签约服务的乡村医生全面掌握服务标准、流程及考核要求,能胜任健康管理工作。加大对签约服务信息化的开发力度,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五) 广泛宣传发动各地要注重宣传引导,为签约服务营造良好氛围。在村委会与村卫生室公开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的基本情况及服务特点,充分告知民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益处,使签约服务工作深入人心,确保更多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及时公开工作进展,主动接受居民、媒体及社会的监督,解答各界关心的问题。加强正面引导,树立签约服务的良好形象,积极培育在签约服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使签约服务工作真正贴近百姓、深入人心。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

为了更好地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特别针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及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使更多居民受益,经过院领导班子的讨论研究,特制定此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

一、家庭医生签约的考核目标

1. 建立健全相关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机制。

2. 将各团队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

3. 每个团队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以及群众满意度,将作为考核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影响聘用岗位的评估。

4. 鼓励团队成员多做多得,以激励措施提升团队的工作参与积极性,以及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

二、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任务指标

团队需完成辖区内户籍人口的30%签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100%的覆盖,并实现重点人群60%的签约目标。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人员组成

我院设有4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队长、一名家庭全科医生、两名注册护士、2至3名公共卫生人员以及若干乡医组成。为有效推动医卫融合工作,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其余科室的人员及村网格员、妇幼专干也可参与其中,具体工作由团队队长协调安排。

四、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绩效考核内容及方法

1. 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签约服务数量、下乡服务履约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公众知晓率及服务满意度等,具体评分根据院办公室的考核细则执行。

2. 签约服务履约质量的核查要求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14项内容进行分类落实,乡村医生以往承担的服务也纳入考核,由院考核小组评估各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情况。

3. 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管理

依据上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规定,院考核小组对团队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具体考核方案见院办公室考核细则)。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考核经费,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卫生院将在每季度进行服务团队的绩效考核,履约质量将进行半年和年终评估,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奖励。

4. 服务团队的二次分配管理

服务团队的二次分配管理将依据量化评分作为参考。团队成员需相互协作,认真履行服务职责,提高签约服务的履约质量。成员考核按比例确定考核系数,倡导“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考核细则采用积分制,依据工作量与完成记录进行考核。团队绩效不得使用乡补贴、工作餐、加班费等支出。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要求

1. 强化组织领导。院内已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专门办公室及绩效考核小组,各团队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签约工作有效开展。

2. 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家医团队入户走访、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及建立健康群等方式进行多样化宣传。团队应向群众充分说明签约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吸引更多居民参与。

3. 加强经费管理。严格遵循县卫健委、医共体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确保经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3

为推进我县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增强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促进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的圆满达成,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依据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xx]38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粤卫函〔20xx〕205号)。

二、实施目的

根据20xx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标安排,了解各镇(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与亮点,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项目的规范管理与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实施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科学合理、严谨规范;要求各级逐层评估,持续改进项目;突出服务重点、亮点,鼓励创新模式;实施奖惩并重、跟踪落实整改。

四、实施对象

评估对象包括各镇(乡)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

五、实施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和履约服务等三个方面。评估采用百分制,县级组织的现场评估中,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和履约服务三部分的分值占比为16分、18分和66分。各镇(乡)可结合本地特点,制定并细化辖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评估方案和考核指标。

六、实施周期

评估年度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实施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机构需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家庭医生团队的评估。

(二)县级每年至少对辖区内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覆盖面应达到100%,并依据指标体系实施全面考核。年终考核结束后,将形成的年度考核报告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八、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关注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与资料的真实性验证。具体方法包括:

(一)查阅资料。收集、查阅并核实项目组织管理、自查评估报告及相关数据,核实会计凭证、健康档案及其他项目工作记录。

(二)座谈访谈。进行相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执行情况的简要介绍,与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交流意见,收集工作建议。

(三)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包括核实各类服务内容的真实性及服务质量的问卷、居民的知晓率和满意度问卷等两种。调查主要通过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现场测试等方式进行。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评估组同步实施。

(四)指标复核。现场随机抽取指标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计入最终成绩。

九、考评结果应用

(一)评估结果及时全县通报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局。

(二)对年度考核结果排名最后3名的乡镇卫生院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进行约谈,要求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后仍未重视,工作仍不到位,并在上级考核中表现不佳的乡镇卫生院,将以县、镇(乡)两级部门名义向本级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对该单位主要领导的问责处理。

(三)县级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县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发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评定年度考核等级的依据。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各方合作,共同推进落实。

(二)规范考评工作。卫生健康部门需加强对考评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完善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提高项目管理与评估能力。培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人才,加强基于签约协议书、健康档案的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和评估中的应用,充分听取评估人员和被评估机构的反馈,不断完善考评工作。

(三)落实监督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建立评估质量责任制度,安排专人对评估现场进行巡查,确保评估的质量与效率。严格评估纪律,轻车简从,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坚决杜绝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评估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4

为有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评估,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考核,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易于获得的、综合性的、连续的和有效的医疗卫生及健康管理服务,提升整体服务绩效。

 二、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管理、签约服务的规范性、服务执行效果及效果评价(具体详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及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考核方式

将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电话调查以及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五、考核时间

预计在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占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总分的30%。

2.签约服务的经费预算标准依据县府办(杭政办〔20xx〕307号文),20xx年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40元/年/人,医保基金支付40元/年/人,签约居民个人需支付20元/年/人(暂时免除)。而20xx年的预算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

3.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年终考核总分≥85分者,将获得全额补助;总分≥75分未达85分者,补助90%;总分≥65分未达75分者,补助80%;总分≥60分未达65分者,补助70%;未达60分者,补助50%。

各卫生院需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规范、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的满意度,并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的补偿费用挂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5

为有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工作,科学评估各单位的工作成绩,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的工作职责和质量标准,突出工作导向,督促各地切实落实签约服务的任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深入开展。

 二、考核原则

(一)工作导向原则。围绕真实签约、稳定约定、落实责任和精细管理的工作要求,合理设定考核指标,突出工作的导向性。

(二)分级考核原则。坚持逐级考核、分层次推进、分步骤实施的工作思路,制定镇村相结合的绩效考核方案,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文件的出台、签约服务包的制定、家庭医生团队的建设、激励机制的实施、项目宣传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二)服务质量。包括完成签约数量的情况、基层首诊方式的签约、个性化服务的实施、签约居民的知晓率及签约服务团队的规范化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的满意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有效率、签约居民在基层就医的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的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及医保资金的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考核方式

1、市对各镇(街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工作考核的内容。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相关科室及村卫生室在签约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范围、时间和频次

市对镇(街道)的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应在当年度12月底前完成,并形成督导考核报告上报至徐州市卫生计生委。

镇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管理团队及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五、考核结果应用

(一)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年度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结果运用。市卫生计生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奖惩依据、年度业绩评价及签约服务专项资金结算的参考。对于考核结果不佳的单位,将分别扣除30%、20%和10%的资金,用于奖励考核名列前三的单位(奖励标准为扣除资金的50%、30%和20%)。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除资金的40%,留作下年度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并将其与签约服务团队及个人的绩效分配相挂钩。对于考核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建设,提升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7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法〔20xx〕89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卫计通〔20xx〕4号)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目标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质量标准,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管理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标准,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多劳多得和奖优罚劣,充分激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推动居民与家庭医生之间形成长期、稳定、互信的服务关系,建设和谐的社区医疗服务环境,实现“让家庭有医生,让医生融入家庭”的新兴服务模式。

 二、考核原则

(一)公正原则。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采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考核工作须按照方案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对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对考核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结果须在考核结束后进行公示,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四)奖惩相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奖励的依据,营造良好的激励氛围。

(五)沟通反馈原则。将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单位或服务团队,并提出整改建议,发挥监督和促进的作用。

 三、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包括全县所有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家庭医生团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绩效考核、签约服务情况、宣传与培训、服务成效等五个方面,具体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团队管理及团队信息公示等;

(二)绩效考核:涵盖绩效考核指标和签约服务数量;

(三)签约服务情况:依据签约服务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宣传与培训:涉及对签约团队和居民的宣传及培训工作;

(五)服务成效:包括血压、血糖控制率、签约居民的知晓率及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考核。

 五、考核流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将分层级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级考核: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单位,每月由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团队队长对本团队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自查。

二级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对内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考核。

三级考核:县卫健局将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签约服务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一)汇报听取: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全面总结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资料查阅:包括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记录、档案、计划、总结及统计报表等。

(三)现场检查: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团队人员、宣传栏设置以及工作制度等。

(四)调查走访:通过电话核查或随机走访的方式,抽取签约居民进行访查,了解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程度和满意度。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的自查,重点提升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二)二级考核结果将促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有效实施签约服务,并保障家庭医生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的兑现,提升团队积极性。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保障签约服务费的发放,推动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之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

 八、服务费发放方式

20xx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将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发放。卫健局将在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实际签约人数,从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提取实际签约人数的总费用,用于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具体计算方式为:签约数量占40%,服务质量占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单位则按比例扣除,扣除的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增强认识、强化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主要领导需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纪律严明。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确保资料真实、规范,严禁弄虚作假。

(二)依据法规、严格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组建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确保考核过程公正、结果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积极性。

(三)考核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卫健局卫生业务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7

为切实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充分激发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温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温卫办〔20xx〕175号)和《泰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办法(试行)》(泰卫发〔20xx〕216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10月9日起,对全县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

 一、考核目的

通过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以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切实落实签约服务的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连续和协同的医疗卫生及健康管理服务,从而提升签约服务的整体质量。建立签约服务经费与签约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居民满意度相挂钩的机制,细化和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二、考核组成员

xx

 三、考核对象与要求

(一)考核对象: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

(二)考核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对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签约数据进行抽取,签约总人数低于500人的单位随机抽查5人;在501—1000人之间的单位随机抽查10人;在1001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查15人。采用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等形式,依据《泰顺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细则(试行)》,开展考核工作。

对于签约医生及其团队上报的签约人数,将根据不同人群按比例抽查服务质量,核定签约人数的公式为:核定签约人数=上报签约人数×签约服务质量抽查合格率。

 四、考核时间

10月9日至14日。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建立考核结果的通报制度。实施考核结果通报机制,将考核结果及其应用情况报送至县财政局和县医保局,并向承担签约服务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签约绩效考核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为优秀,得分低于85分的,依据考核得分率(考核得分/85分×100%)相应扣减补助经费。

(三)考核结果与问题整改相结合。各医共体成员单位需建立问题整改机制,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落实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8

为有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各医疗机构对签约服务进行评估,全面准确地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效果,依据高质量发展标准,持续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效果的评估,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有效落实签约服务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和高效的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满足签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

 二、评估内容

(一)组织和管理。在此部分,评估内容包括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建设领导组织架构、优化医疗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宣传、增强家庭医生的服务能力、实施绩效评估及其结果应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评估内容涵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收支情况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的合理与合规使用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完善签约服务记录、各类人员的签约率、居民的续约率、预约门诊的比例、预约转诊的比例和服务履行的真实性等情况。

(四)服务成效。包括签约居民对服务的知晓率、满意度、依从度和获得感等情况。

(五)服务创新。包括签约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服务模式的创新、点单式签约方式的应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实用化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机关、社区、企业的情况。

 三、评估方式

(一)区级评估。区卫健委将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估的主要实施主体,区级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年两次,确保覆盖所有开展此项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评估标准将根据省市级和区级的考核指标体系,评分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机构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依据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数量、质量与居民满意度制定具体考核方案。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评估,并建立考核档案,做好动态管理与维护。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将向全区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挂钩,同时与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相关联。

区卫生健康委会把评估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并将其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的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评估不合格或居民意见较大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必要时对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9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改革,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方式和观念,构建新型的和谐医患关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村卫生室作为“健康守门人”的职能,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村级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的转型,逐步在农村地区构建双重守门人制度,既能守护居民的健康,又能控制医疗费用;引导乡村医生提升业绩素养,努力实现村级首诊与分级诊疗的新服务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

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为居民提供的重要公共服务,必须始终秉持便民、利民和惠民的理念,确保服务的公益性质。

(二)防治结合

以健康管理和综合服务为导向,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与预防的有效结合,让居民享受便捷、快速、有效和安全的基础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

(三)自愿签约

广泛宣传,充分告知签约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惠民政策。在居民充分理解签约服务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并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约定的服务。

(四)循序渐进

优先覆盖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和服务。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方案,稳步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三、签约主体

家庭医生团队由一名具备资质的临床医师和两名公共卫生人员组成,重点签约对象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及精神病患者等,乡镇卫生院及健康管理团队将提供技术支持。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签约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主要针对全乡常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服务人群可分为以下三类:

1、重点人群,主要包括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等。

2、特殊人群,主要指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对象、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

3、普通人群,即除上述人群外的一般居民。

(二)统一签约服务模式

在居民自愿的基础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采用充分告知、主动签约、上门签约及集中签约的方式与居民进行签约。

1、统一签约时间。居民签约以签订协议书为标志,应该在每年第四季度签订下一年度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完成相关手续。

2、统一签约方式。

(1)服务团队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一名可代表户主的家庭成员书面签署协议,代表全家签约。

(2)签约服务人数与家庭医生的配比原则上不超过1500户:

1.签约有效期为一年。

2.统一服务约定。在签约有效期内,居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基层医疗机构申请解约或更换家庭医生或医疗机构。若有效期满后居民不提出变更或解约,视为自动续约。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相关事项。

五、服务内容

围绕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制定以下服务组合:

(一)基本服务(免费)本组合的重点是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疾病时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分级诊疗服务,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家庭享受优惠结算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为签约家庭建立电子家庭健康档案及个人健康档案。

2、为签约家庭提供免费的医疗卫生咨询和预约检查,每年发放不少于4期的健康教育资料。

3、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及老年人提供规范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对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孕产妇进行孕前指导、住院分娩指导及产后访视,指导其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早孕建卡、定期产前检查及产后42天检查。

5、对新生儿进行访视,指导0-6岁儿童到所在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定期体检和口腔保健等。

6、提供分级诊疗服务:签约家庭成员如患病,首先由家庭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若无法有效处理,乡村医生将联系签约团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生协助,将患者转诊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病情较重,临床医生将协助患者通过绿色通道(市内的二级医院设立转诊接待处或分级诊疗办公室)转到二级医院,由专家进行确诊治疗。

本组合的重点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全程动态健康管理,主要包括:

1、享受基本服务组合中的所有服务内容。

2、每年为签约家庭成员(限2人)提供一次健康体检,项目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透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

六、签约方式

(一)签约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凭户口簿或居住证,与选择的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原则上每户家庭只能与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家庭不超过1500户。

(二)根据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制定的签约服务协议书签署协议,明确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补偿政策。

(三)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每年的服务周期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签约家庭可以选择续约、解约或更换家庭医生。

(四)在签约期间,若乙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解约,需经双方签字确认终止服务协议。

(五)协议一式两份,家庭医生团队和签约家庭各保留一份。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0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京卫基层字〔20xx〕36号)文件的指导思想,围绕“推广健康知识、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保障、延长健康寿命”的目标,结合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发展现状,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推广,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提高宣传质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与意义

通过积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工作,提升该服务在社区居民中的认知度,使居民更加深入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优势及特点,提高居民参与该服务的主动性。持续开展的活动将有助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与居民之间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增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引导更多居民选择社区就医,从而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的新格局。

二、宣传重点与目标

运用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宣传形式,清晰表达此项工作的思路和政策方向,详细解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政策、实施和签约流程,并重点强调其惠民利民的各项内容。通过宣传活动,确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真正深入人心.

三、宣传方式与手段

1. 报刊杂志:选择具有影响力的报刊,如《健康时报》、《北京日报》等进行持续报道。

2. 网络媒体:邀请新浪网、搜狐网等知名网站进行报道,同时在卫生局官网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栏,定期更新内容。

3. 电视与广播:制作高质量的专题电视节目,扩大影响力。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 宣传材料: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和小册子,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

5. 健康教育课:结合城市健康教育活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健康讲座中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每场时长不少于10分钟,并结合家庭健康管理进行宣传。

四、职责分配

(一)市卫生局

1. 综合协调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工作,制定市级实施方案和宣传策略。

2. 统一制作市级宣传资料,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发放。

3. 制作宣传短片,在主流媒体上播放。

4. 利用《北京社区卫生信息》进行专题报道。

5. 通过北京社区卫生服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6. 对各区县的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并反馈结果。

(二)区县卫生局

通过广泛的宣传,确保辖区内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位置、服务团队的联系方式及服务内容,深入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核心内涵。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1

为落实中央及省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部署,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现根据《绵竹市家庭医生签约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人人拥有家庭医生”为目标,充分利用以镇乡卫生院为主、村卫生站为辅的医疗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活动,形成“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康复到基层、健康回家庭”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愿平等、规范服务”的原则;

(二)坚持“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的原则,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管理,签署服务协议,建立契约服务关系,促进家庭健康管理;

(三)坚持“优质服务为中心”的原则,认真履行服务协议,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树立家庭医生的责任意识和居民的信任感;

(四)坚持“团队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签约医生需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沟通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热心参与,营造良好的家庭医生服务氛围。

三、签约模式

(一)签约主体。签约团队由卫生院医生、公共卫生科人员、护士及乡村医生组成,每个团队不少于xx名医务人员;

(二)签约对象。服务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居民家庭,特别关注xx岁以上老年人、xx岁以下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需人群,优先覆盖、优先服务;

(三)签约形式。以签约医生为代表,与居民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家庭成员的书面签约将作为全家签约的依据,明确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

(四)签约服务内容:

1、健康管理服务:

(1)为签约家庭建立健康档案,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并根据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指导计划;

(2)针对签约家庭中老年人,开展年度健康体检,包含基础项目和血压、血糖等监测;

(3)对签约家庭中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至少每季度回访,并提供用药咨询和诊疗建议;

(4)对孕产妇进行动态管理,执行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5)对婴幼儿进行定期健康评估和指导,预防疾病发生;

(6)开展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用药咨询。

3、便捷就诊服务:宣传医疗机构的业务范围,提供电话预约服务,畅通就诊通道。

4、出院回访服务: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提出健康管理建议。

5、双向转诊服务:提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确保患者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6、便民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群体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五)签约要求

1、加强团队能力,确保医生团队掌握基本的诊疗技术和健康管理知识;

2、规范服务行为,做到主动宣传、教育及解答居民疑问;

3、提高沟通联系,公开医生团队信息,及时调整服务内容;

4、强调互动,确保签约服务的双向性,维护健康和控制疾病的共识与合作。

四、签约流程

(一)卫生院成立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实,组建医疗团队;

(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与运作程序,进行动态考核;

(三)加强宣传,与村委会合作,形成良好服务氛围;

(四)印制家庭医生联系卡,方便居民了解服务内容;

(五)卫生院工作人员进行入户签约,提供服务。

五、考核管理

(一)家庭医生团队需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签约家庭覆盖率;

(二)根据服务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对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考核,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签约医生需接受相关培训,定期考核以确保服务质量。

六、职责义务

(一)甲方职责:

1. 提供免费服务,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管理和健康咨询;

2. 为乙方提供双方商议的服务项目;

3. 协助转诊服务,确保及时就医;

4. 保障签约服务的及时性。

(二)乙方职责:

1. 主动配合,提供健康信息;

2. 预约上门服务,执行防治措施;

3. 反馈服务情况,确保沟通有效;

4. 负责遵守协议,承担因隐瞒信息产生的后果。

5. 签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协议。

(三)免责条款:

1.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双方不承担责任;

2. 乙方若不听从医生建议,产生后果自行承担;

3. 因乙方的个人问题造成的就医结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4. 保险报账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

(四)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因隐瞒病史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 甲方未依约履行造成的后果,需赔偿乙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2

为切实推进我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金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提升我镇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卫生服务更好地融入家庭生活,贴近居民需求,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经过镇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变革卫生服务模式,增强我镇中心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服务站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增强群众对村医的信任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医改目标任务的落实,建立乡村医生与居民之间的契约服务关系。到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结合”,即自愿签约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基础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村医服务与镇中心卫生院团队服务相结合,区域划分与有序竞争相结合。

(一)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围绕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对居民及其家庭进行健康管理,满足他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坚持充分告知、自愿签约。通过广泛宣传,让辖区居民了解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地址、服务团队的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明确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概念。在尊重居民自愿的前提下,与居民签订《金寨县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开展相关服务。

(三)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签约服务对象面向全镇居民。20xx年,我镇的重点服务对象为65岁以上的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Ⅱ型糖尿病、冠心病、脑中风、支气管哮喘等)、精神病康复者、晚期肿瘤患者、残疾人和长期卧床的居民。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按户进行全面签约,具体按照《关于印发<金寨县贫困人口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秘〔20xx〕20号)执行。

(四)签约服务方式。

1. 在充分了解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服务对象依据“自愿选择”原则,与选定的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签署服务协议。

2. 为确保服务质量,镇中心卫生院的签约服务团队每个团队的签约对象不超过500人,每名村医的签约对象不超过300人。

3. 服务对象与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按年度签约,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在一年内对服务不满意,可以在选定的村卫生室内更换其他村医续约;年末如不满意,可以更换村卫生室进行签约,或选择不再签约。

三、签约服务基本内容

(一)基础性服务

主要包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与健康综合服务三方面: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遵循《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细化到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服务。

2. 基本医疗服务。

挖掘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潜力,梳理适合乡村医生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围绕重点人群的医疗需求,结合农村适宜的卫生技术,提供灵活的菜单式服务。在村卫生室条件不足或服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村卫生室或签约村医将负责为签约服务对象联系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预约。

3. 健康综合服务。

在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基础上,乡镇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指导乡村医生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一次健康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危害因素。结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个性化需求,设计多种类型、个性化的签约服务内容,供居民自主选择。

(二)有偿服务

居民可选择两种类型的有偿服务包:

1. 初级服务包(含基础性服务内容)。

适用于两种类型的居民,服务内容包括每年发放的健康宣传礼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提供健康指导;每两个月提供一次上门访视服务,访视时进行血压、体温及心肺听诊检查;每年提供一次尿常规、血糖、心率等检查。第二类居民增加一次胸透检查。

2. 中级服务包(包含初级服务包内容)。

适用于六种类型的居民,服务包的设置及收费标准由县卫计委、发改委(物价局)、人社局根据群众需求和上级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对于未签约居民,依然应按规范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逐步引导农村居民加入签约服务。

(三)优质化服务

1. 签约村医须对签约初级包的服务对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巡诊,对个性化服务包的服务对象定期上门随访与健康评估,提供康复指导;帮助签约对象代购常用药品;为老年家庭免费培训“家庭保健员”;及时将空巢老人的健康监测信息告知其子女。签约医生应根据病情需求协助联系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住院或手术医生,乡镇卫生院也应根据病情需要协助转诊至县级医院。

2. 根据金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医保(新农合)政策将给予支持。鼓励村医开展签约服务,将签约村卫生室适宜的诊疗项目纳入签约服务包,医保(新农合)基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打包支付;对遵守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签约对象,医保(新农合)报销待遇将适当提高;具备转院指征的签约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级医院住院时,免收住院门槛费;慢性病患者门诊报销比例也会在原有基础上增加5%。

四、管理内容

所有团队和乡村医生在镇政府和卫生院的指导下,在村委会的协调参与下,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及预约服务。

(一)开展宣传工作。

在村委会的配合下,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向居民提供服务的乡村医生姓名、服务项目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每位居民都知晓自己的家庭医生,开展健康教育及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工作,广泛宣传家庭医生式服务的意义。

(二)建立乡村医生分片包户制。

依据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及服务区域的居民数量,合理分片,确认负责的户数,对每位居民实施健康管理。

(三)实施上门服务巡诊制。

服务团队需根据自己服务的家庭数量及健康管理需求,合理安排在卫生室的工作时间,并定期上门巡诊,及时收集、整理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健康信息,并将信息录入农村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为居民提供服务后,应及时了解居民反馈,以便改进服务内容和质量,各村卫生室应及时总结并定期上报工作动态。

(四)建立信息交流平台。

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电子邮箱和社交网络等工具,构建居民与服务团队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团队与居民间建立友好关系,提供亲切的关怀。

(五)开展其他服务工作。

鼓励村卫生室结合实际情况,开拓创新,丰富服务内容,更好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

20xx年10月20日前,完成白塔畈镇家庭医生式服务实施方案的制定。

(二)宣传发动。

20xx年10月24日前,各村卫生室要与村委会配合,广泛宣传家庭医生式服务对农村居民健康的积极影响,确保该服务深入人心,鼓励居民主动签约。

(三)具体实施。

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1月30日,村卫生室根据实际情况正式启动签约工作,提供相应服务,并及时向居民公示签约情况。

(四)督导考核。

20xx年12月底,乡镇卫生院将对辖区内各乡村卫生室的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乡村医生的年度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责任落实。

各村卫生室要将家庭医生式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分工协作。镇卫生院应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将签约户数、服务落实情况及居民满意度纳入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中,并定期进行督导。

(二)深入发动,广泛宣传。

各村应在居民易见处安装公示牌或宣传栏,公示团队人员及服务信息;同时发放家庭医生式服务宣传单至每一户,确保该服务理念深入人心。

(三)加大投入,激发服务活力。

各村卫生室应优化现有人员的服务能力,优先在条件成熟的村开展工作。对于团队人员不足的情况,可适时调整,以保障服务顺利进行。制定激励措施,提升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对乡村医生进行多角度的业务技术及服务理念培训,尤其在医患沟通技巧和全科医学服务理念方面,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居民的满意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3

为全面贯彻医疗体制改革目标,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服务价格合理,依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发挥基层医疗工作者的专业优势,改革传统医疗服务方式,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实施力度,推动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的常态化,提高居民的健康服务可及性和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与政策引导相结合,门诊服务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基础医疗与特需医疗相结合,家庭医生服务与团队协作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社区和乡村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逐步形成既守护健康又控制医疗开支的新模式。激励基层医疗工作者的积极性,提升其业务能力,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合理利用基层医疗资源,让居民从中获益,增强他们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认可度与依赖性。引导签约居民遵循基层首诊与分级就医的原则。到20xx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目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目标达到30%以上。具体任务详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须认真对照落实。

 四、签约服务的重点内容

(一)服务对象

签约服务的对象涵盖全体居民。在初期阶段,重点服务对象包括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恢复期患者、腰椎及颈椎退行性疾病患者、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患者等)、学龄前儿童、孕产妇、精神病患者、晚期癌症患者、因病致贫者、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及长期卧床的人群等,确保所有贫困人口纳入签约范围并提供免费服务,同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二)服务主体

明确乡镇和社区的医生为签约服务的主要责任人。签约服务由注册的全科医生(包括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全科医生)和具备相应能力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执业医师组成。

服务一般采取团队协作的形式,团队由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和健康管理人员组成“1+1+1”的服务小组,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援。

专科医师由医联体的主治医师(包括中医)担任,经过家庭医学培训后负责诊断和个体化治疗方案的制定,并监督指导全科医师及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全科医师负责执行专科医师的治疗方案,及时跟进病情,并与专科医师保持沟通,适时预约专家门诊,同时指导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健康管理人员包括护士、药师、公共卫生医师、心理咨询师等经过相应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患者的日常随访、健康教育以及生活方式干预。

在缺乏合格社区医生的地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全科医生团队负责该区域的签约服务,团队的收入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报酬。

(三)签约方式与责任

1、服务对象以个人为单位,不得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在充分理解签约服务的基础上,由居民自愿选择家庭医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周期一般为一年,初期每位家庭医生的服务对象数量不超过1000人。

2、制定签约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相关的优惠政策,并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一式三份,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基层医疗机构各持一份。签约后需录入签约服务系统,或可通过网络签约并打印协议。

3、签约对象与家庭医生年度签约,有效期为一年。签约时预收相应费用,并开具收费凭证。初期阶段,签约的服务包将在下年度开始生效。协议到期后,服务对象可选择续约、终止或更换家庭医生。

4、如因家庭医生的原因导致未能履约,需及时与签约对象协商更换家庭医生或解除合同。如服务对象在年度内不满意服务,可以在指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内更换家庭医生。年度结束时,仍可选择更换家庭医生或不再续约。

5、对未按协议提供服务或考核不合格的家庭医生,将扣除相关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签约资格,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服务。

6、在服务过程中,如因对象隐瞒病史、拒绝执行防治方案等情况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患者需对此负责。

(四)签约服务的基本内容

签约服务包括无偿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有偿服务项目,主要涵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及健康综合服务等内容。社区医生负责能够完成的项目,确保为居民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的规范,为居民提供包括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居民的基础卫生需求得到满足。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4

为进一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评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际效果,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医生团队进行绩效评估,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与评估,促进家庭医生在签约居民中落实各项服务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便捷、全面、连续及有效的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从而提升签约服务的整体质量。

 二、实施内容

组织管理、签约服务规范、签约服务执行效果及服务效果的评估(具体见附件1)。

 三、实施对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实施方式

通过现场考察、资料查阅、电话采访及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五、实施时间

计划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结果应用

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占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的30%。

2.签约服务经费预算依据县府办(杭政办〔20xx〕307号文),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40元/年/人,医保基金支付40元/年/人,签约居民个人需支付20元/年/人(暂时免收)。20xx年的预算标准为80元/年/人。

3.考核结果将与补助经费挂钩。年终考核总得分≥85分,将给予补助经费的全额;总得分≥75分但未达85分,则给予90%补助;总得分≥65分但未达75分,则给予80%补助;总得分≥60分但未达65分,则给予70%补助;若得分未达60分,则给予50%补助。

各卫生院需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数量、服务规范及服务效果和签约居民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的补偿费用挂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5

 一、总体目标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方案是推动分级医疗体系建设的核心措施,是实现全面健康服务的重要基石。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旨在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方式,积极为居民提供集成、持续、协作的基本医疗及健康管理服务,提升国家整体健康水平,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

 二、签约服务对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对象为城乡常住居民,特别针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给予优先签约和服务。将边缘贫困户、突发困难户等群体中的慢性病患者及老年人纳入签约范围,重点开展慢病管理与健康服务。

 三、签约服务主体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接,通常以团队形式提供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应由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具备必要的职业资质和技能。团队成员需明确各自的职责,通过紧密协作,共同为签约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服务。

 四、签约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涵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合理用药、就医指引和转诊安排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其他相关服务。基于居民需求,还可提供个性化服务,如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控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的健康管理服务等。

 五、签约服务流程

宣传推广:通过多元化的渠道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内涵及相关优惠政策,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自愿签约:居民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容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家庭医生团队,并签署服务协议。一般签约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如无变更或解约需求,自动续约。

提供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依据服务协议,为签约居民实施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及健康管理服务。

绩效评估: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健康管理及分级医疗效果、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

 六、保障措施

政策支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如在就医、转诊、用药和医保方面制定差异化的政策,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经费保障: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家庭医生团队的培训、考核、奖励及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循财务管理规定,以确保专款专用。

人才培养:加强家庭医生团队的人才培养,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与服务能力。通过定期培训、进修学习和技术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团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监督管理: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遇到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实施步骤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16

团队培训: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专业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品质。

宣传推广:借助多种渠道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意义、内容及优惠政策,提高居民的知晓程度和参与意愿。

签约服务:根据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为签约居民提供基础医疗、公共卫生及健康管理等服务。

绩效评估:定期评估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表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奖励与处罚措施。

经验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方案,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细则(精选16篇)》.doc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