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集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通用8篇)

152周前

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学校食品配送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统一配送,不仅能够有效保障食品的来源和质量,还能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浪费。这一方案为学校提供了系统化的管理手段,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到安全、健康、营养的餐饮服务。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学校食堂的操作流程,确保大宗食品的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机制的顺利运行,保障学生的营养与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方案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学校食堂食品供应的安全与合规。

一、工作原则

本方案遵循“安全、高效、优质、便捷”的原则,实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的定点采购与统一配送,致力于为师生提供卫生、安全、价廉的食品,实现食堂管理的标准化,确保各学校食堂的食品供应安全,努力建设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要求

1、在食堂大宗食品的采购与配送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2、采购选择权与使用评价权相分离,确保过程透明。

3、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优化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

三、组织结构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学校食品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指导与监督食堂食品采购与配送的实施。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于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学校应成立相应工作组,明确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供应商资格标准

参与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及配送能力。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3、近两年内在经营中无违法记录。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及相关税收。

(二)特定条件:

1、具备一定规模,拥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并配备相应的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需位于本县境内。

3、供货价格应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提供的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的使用率及品牌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等供应商需具备冷藏库及检测能力,必须能够提供产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6、员工具备健康证、数量合理并且身体健康。

7、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并交纳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

五、采购与配送方式

为确保食材配送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县教育体育局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监管平台”,所有学校均可在平台上进行食品采购、下单、结算等操作。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新食品信息,学校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订单确认,确保食品的新鲜度与质量。

六、食品质量要求

确保所有配送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需索取相关证书与检验报告,配送过程中严禁提供变质或不合格产品,确保食品安全。

七、监督管理机制

学校应定期监督定点供应商的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及时反馈问题,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其持续符合各项标准;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及时清退。

八、总结

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规范的采购与配送体系,保障学生在校的食品安全,使各学校食堂成为安全、优质的就餐场所。各相关部门及学校需共同努力,确保方案的有效执行。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规范化,切实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全面保障师生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在县域范围内,依托各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机制,并高效运作,进一步完善全县中小学食堂的食品采购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与经济,促进全县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概述:

大米、食用油、面粉、肉类、蔬菜、调味料、乳制品等。

二、配送食品的标准及内容:

1、大米应按GB 1354-20xx《大米》标准执行,具备食品生产许可,附带产品检验报告,保质期内并标有QS标志。

2、食用油需符合GB 535—2003标准(大豆油),拥有食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并需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遵循GB 355.86标准,持有食品生产许可和产品检验报告,且在保质期内标有QS。

4、学校食堂的副食品、蛋类、糕点、豆制品及调味品(如食盐、味精、酱油、醋等)均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附有产品检验报告,保持在保质期内。

5、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应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标准,标识应遵循GB 5408.2-1999《灭菌乳》和GB 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原奶应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禁止使用复原乳生产。每份牛奶的包装净含量可以是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

6、配送的鲜肉应来自经过兽医检疫合格的定点屠宰场,须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及屠宰场印章,并提供《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则需向经营商索取票据和证件,并向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配送前需送检,并注明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经县(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 station检测农药残留,合格后方可配送。

三、确保配送食品质量的措施:

(1)在与学校食堂签署《食品配送合作协议》时,学校食堂与我司共同拟定《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司收到学校食堂的订单后,由采购人员分类采购或向已签合作协议的农民合作社订购,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依照《食品配送质量标准书》进行分拣包装入库。

(3)由于蔬菜具有季节性及多样性,易腐烂变质,组织应在采后迅速送入冷藏仓库储存,配送主管在检验合格后才能送往学校食堂;

(4)我司配送的蔬菜需经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配送价格包括蔬菜的收购价、分拣、运输、搬运成本、法律规定的税费及我司的利润等。在定价时,主要依据市场行情,采用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并经采购方审核(若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预警系统。在问题产生前进行预防,及时避免问题的发生。

2、鼓励顾客投诉。设计便捷的投诉程序,引导不满顾客反馈意见,以便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进行改进。

3、迅速解决问题。企业应尽快反应,服务失误时需立即处理,避免问题扩大化。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完善学校食材统一配送机制,保障学生的营养健康,切实维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合理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确保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作及食品安全。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xx〕1号)及济宁市相关部门《关于转发山东省教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食材配送工作的不断深入,力求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全面覆盖。

 二、工作原则

1.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优选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并拥有良好社会信誉的供应商。如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三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出现不合格产品。

2. 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与供应商签订具体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实施程序。

 三、配送要求

1. 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供应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 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 供应商需为学校提供便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备符合食材储存要求的仓库、专用配送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需持有健康查体证明。在配送期间,所有车辆和人员须遵循学校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4. 学校食堂所需米、面、油、调味品等应原则上每周配送一次,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及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得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材则应根据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安全。

5. 供应商需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一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配送至学校时,须提供本批次的合格证明及发货清单。

6. 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工作。

7. 供应商还应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过程中的突发情况。

 四、账目结算

1. 县教体局须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应依据就餐费用收取办法,在每次收取费用时及时全额存入该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就餐费用。

2. 每两个月结算一次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每月底,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须经过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确认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 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供应商监督考核机制,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 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招标工作,指导学校规范食堂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3. 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需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食堂、供餐单位及大宗食品供应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每学期与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食品供应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各学校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明确责任,学校为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需做好营养与卫生管理,压实责任,顺利实施配送工作。供应商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须具备完善的配送体系。

3.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责任制度,明确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等各环节的规范要求,确保风险防控全覆盖。

4. 加强监督,各学校需公开采购流程、供应商及原材料信息,接受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信息报备给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供货商评价制度,对不合格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终止供货合同,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追责。

 七、其他要求

1. 对于采购的食材有特殊要求的,需经协商达成一致,可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价格等,并附在月底结算的发票后。

2. 除统一配送外的原材料采购,鼓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无法承担,学校仍应定点采购,并遵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

3.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及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方案(20xx—20xx年)》(国市监食经〔20xx〕6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畴内开展校园食品配送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浙江省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行动,提升标准,从而切实落实校园食品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标准化”为核心,挑选出管理体系先进、责任落实到位的校园食品配送单位,持续优化校园食品供应体系,增强学校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实施范围

全市将通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的方式,为学校食堂提供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食品配送单位。鼓励大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食堂、餐饮企业的食品配送单位,按本方案进行整改提升,申请验收评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食品配送单位招标标准的落实

重点推进《校园食品配送招标评分标准》的制定,并在今后食品配送单位的集中采购招投标中运用,以统一标准促进校园食品招标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二)推动食用农产品配送单位的规范标准执行

在全市校园食品配送单位中倡导落实《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等相关规范与标准。通过启动实施、整改提升、验收评估与结果应用四个方面,实现长效闭环管理。

(三)推广数字化全程追溯管理体系的运用

通过明确责任、加强培训与示范引导,全力推广“浙食链”、“阳光配送”等追溯管理体系在校园食品配送单位中的应用,确保进货查验记录的全程电子化以及食品追溯链条的清晰化。

 四、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队伍建设的提升。各单位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实施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制度。规模较大的农产品、食品经营单位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专门负责人。应配备具有检验知识和能力的质量安全检验人员,对员工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保存培训记录。每年需对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全面提升配送单位从业队伍的规范化、标准化与专业化。

(二)管理制度的健全。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执行岗位职责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快检操作流程制度、供应商审核制度、快检不合格样品处置流程制度、问题食品召回处置制度、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追溯制度、定期清洁维护设施设备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场所设备设施的合理配备。经营场所内部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匹配的验货、配货、粗加工、切配分割、快检区(间)等专用区域及设备,场所面积应与销售规模相符。经营场所外部应远离污染源。贮存场所应满足食品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运输工具需与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类型、特性、数量和流向相适应。

(四)食材流转全流程的管控到位。实行食材采购、贮存、配送的全流程精确、闭环管理。进行采购时须查验供货者的经营资格和供应商资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采购食用农产品时,需保留购货凭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还需做好“三证一码”的查验与赋码扫码。对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须采取限期禁入等措施,从源头上消除食材安全隐患。食材贮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做好贮存记录,做到分类贮存、科学贮存。食材配送要确保配货、配送、到货全链条的规范化管控,配送过程要保持整齐有序、清洁卫生。

(五)数字化追溯管理体系的全面应用。全面推广农产品风险智控场景(“浙食链”)等管理软件,确保100%建立销售者电子档案,运用系统进行进货信息登记与入场查验,并保持一定的活跃度。经营进口食用农产品的,相关产品需与冷链食品风险智控系统(“浙冷链”)对接,提高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的有效覆盖。强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鼓励食品配送单位采用基地直采、场厂对接的方式购买食材。借助全省数字化改革,实施“阳光配送”,实时监控食材流转全过程,确保食材从供货商到学生餐桌每一环节“阳光可溯”。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标准:根据《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T/ZFS0012—20xx)和相关法规要求,制定科学、严谨的评价标准。

(二)申请报名:依照自愿原则,由校园食品配送单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当地市场监管局与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备案。

(三)指导培训:依据《平湖市校园食品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2)的要求,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建设的培训,结合培训成果,各校园食品配送单位应认真制定提升计划,接受初步评估。在评估后,针对自身问题制定个性化的提升方案,落实整改工作。

(四)创建提升:整改提升完成后,进行第二轮评估,经现场验收后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应用于后续的合格供应商评价和招投标工作。

(五)评定命名:在市创建专班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评选出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授牌,并向社会公布。

(六)长效管理:对中标的校园食品配送单位每三年进行一次复评。每年进行1-2次动态检查,每月进行1次追溯管理体系和“阳光配送”的在线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严重缺陷单位,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责令改正、约谈、降级、取消称号及建议暂停配送等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校园食品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将规范化建设列入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市市场监管局与教育局设立工作专班,由郎晓东、柯忠明任组长,李良平、李在忠任成员,各配送单位亦应重视,成立专门工作组,推进改造提升工作,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改善校园食品安全状况。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重点打击生产经营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出具书面限期改正通知书或依法立案查处,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整改责任人制度和闭环管理。

(三)加强日常指导。强化校园食品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工作,加强对食品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依法公布监督与抽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授牌示范和达标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持续遵循示范标准。如不再符合授牌标准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需依照相关程序摘牌,并向社会公开摘牌原因,促进校园食品配送单位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宣传与总结。加大校园食品配送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行政策解读,展示示范创建活动的意义与特色。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报纸、微信等各类媒介,提高公众知晓度与参与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巩固并扩展活动成果。总结工作中的成效与经验,及时向创建专班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工作总结、图片资料等。

本方案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依据《某某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实施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通知》(某食安委〔20xx〕1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配送范围

根据某食安委[20xx]12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遵循“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从20xx学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公立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具体目标为:20xx学年内,选择部分学校进行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试点;20xx学年,城区及乡镇中心学校以上的公立学校实现定点配送;20xx学年,覆盖全县所有公立学校的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如主副食、蔬菜、调味品等),同时鼓励民办学校及幼儿园参与该计划。

 二、实施方式

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类食品(蔬菜、肉类、禽蛋、水产品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时间范围为20xx下半年至20xx学年。符合招标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具体准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竞标企业将根据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及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三、招标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照招标程序,公开发布食品统一配送的相关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及竞标时间等,鼓励企业踊跃报名。

(二)开展招标。参加招标的企业需达到3家以上,若不足3家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及职能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参与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及价格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确定配送中标企业。具体招标工作由县教育装备中心通过县招投标机构进行规范化操作。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需按照某食安委[20xx]12号文件要求,与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签订安全承诺书,并在教育局的指导下,与配送学校逐年签订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

 四、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需在网上每日公布次日供应的品种及价格等信息,各学校可通过网上填写订单或电子订单的方式确认食品采购需求量。配送企业在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规定向学校提供新鲜、优质的食品原料。所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需有“QS”标志,且要求提供质量检验报告,尚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要求在每天早上9时之前到达。配送企业需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入校园。蔬菜、肉类等需当天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配送,以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避免配送易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食品,如马铃薯、四季豆、空心菜等。

企业配送的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公布的市场价格。对质量出现问题的食品,需承诺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标准的食品。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严禁强制学校接受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相关质量问题应依据合同条款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以张伟局长为组长,李明副局长、王芳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某某县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各配送学校需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职责,保障配送工作顺利展开。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教育装备中心负责对全县公办学校食堂经营情况、用餐人数进行调查,确定配送学校名单;通过公开招标选定配送企业,指导学校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跟进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实施情况。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需参与配送企业的招标及食品价格监督。

教育科需指导学校加强食堂管理,完善各项安全和卫生制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状况,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示范校评比活动。

财务科需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的收入及支出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管理。

学校需成立食堂管理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完善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循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规定,禁止私自采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报销的食品进货发票需由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负责人与校长三人共同签字,方可予以报销;食堂收入与支出需分开记录。加强校园内的门卫管理,禁止无专用通行证及未标明“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的车辆进入校园,教育师生增强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意识;依据物价部门每月发布的市场价格审核配送企业的食品价格,确保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同时加强对配送食品质量的审核,拒绝签收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原料;如配送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配送企业并进行沟通,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各配送学校需每日向配送企业索要相关证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供的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建立好台账。

其它相关科室需根据各自职责,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3、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将组织各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价格、服务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将报送给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和配送企业,检查食品配送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学校违规进货、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未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收回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若配送食品质量引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50%等情形,需经某某县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办养老机构的食品配送体系,保障广大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推进食材统一配送工作,认真落实我市20xx年度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政策,确保学生与老年人的饮食安全,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食品配送应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诚实守信、优质优先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学校食材配送管理机制,提升食品配送管理水平。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办养老机构的食材统一配送,确保饮食安全。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对于由于临时公务招待等特殊情况需自行采购的,相关单位须严格遵循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的规定。

(二)工作任务

1. 建立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各单位需与供应商签订配送合同,参照《我市学校及养老机构食品配送指导性合同》,必要时可增加相关条款。合同签署后,应提交至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备案。

2. 建立配送质量评估制度。各单位应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将食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行情况纳入评估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评估,并将结果汇总备案,以作为续签合同或淘汰供应商的依据。

3.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需定期检查各单位及配送企业,发现违规行为应严肃追责。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食品的,将依据合同规定取消配送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4. 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及验收制度。各单位应坚持索证索票,妥善保管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合格证明。应指派专人负责食品原料的验收,拒绝不符合标准的食品。

5. 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若因配送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连续两次评估结果不佳,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由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民政及其他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试点实施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9月20日)。市场监管局与教育局共同确定入围的配送企业,各单位与这些企业签订合同。

(三)统一配送阶段(20xx年9月21日以后)。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办养老机构的统一配送工作。

 五、配送具体要求

(一)部门职责分工

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食品配送管理工作的牵头执行和监督,成立食品配送管理监督小组,进行日常检查与指导。

教育局:督促各学校(幼儿园)执行方案,防止私自采购,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

民政局:负责监督公办养老机构遵循方案,禁止私自采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指导。

农业农村局:负责入围企业食品安全监督,并协助发展种植养殖基地。

商务局:指导做好食品配送的协调工作。

机管中心:监督机关食堂的方案落实和食品安全管理。

(二)配送企业资质及要求

1. 入围企业基本要求

(1) 需具备合法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

(2) 具备良好的经营、加工及配送能力,并拥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 入围企业应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进行抽样检测。

(4) 在竞争期间,无食品安全违法记录。

(5) 必须购买食品安全专项保险,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6) 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配送品种及标准

(1) 配送品种包括米、面、油、调味品、肉类、蛋类、蔬菜和水果等。

(2) 所有配送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和合法证明。

3. 配送方式及要求

(1) 由市场监管局牵头,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协作,确定入围企业,签订合同后向社会公示。

(2) 配送企业须在我市设立配送中心,统一采购、检测和配送。食材价格应低于市场零售价格,优先考虑扶贫产业产品。

(3) 配送时应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所有配送车辆需定期清洗消毒。

(4) 资金结算每月进行一次,配送企业必须提供食品采购清单及发票。

(三) 监管人员要求

监管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

 六、组织领导

(一) 强化领导,确保工作进度。为推进食品统一配送工作,成立食品配送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华,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协作推进食品配送工作,确保在新学期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 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在食品配送工作中,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各项要求。

(三) 增强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监督。

(四) 透明操作,接受监督。各部门在工作中应加强透明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来。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确保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特制定学校食品配送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政府主导,引入专业平台公司,推动学校食堂食品的安全管理,提高食品原材料的监管效能,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坚持“公开透明、安全第一”的原则,规范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的统一配送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协同共进;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质量控制,确保食材安全的原则;强调安全、营养与便捷的原则;倡导物美价廉,降低成本的原则。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

为加强学校食品配送工作的组织管理,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学校食品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宣传部部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监督检查进展情况。

 四、实施时间及范围

实施时间:自20xx年秋季学期起。

实施范围:全市各具备条件的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

 五、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由市政府与专业配送公司合作,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合适的配送企业,负责学校食品的原材料统一配送并保障食材安全。项目公司需建立食品配送中心,冷藏运输工具及信息化管理系统。

 六、统一配送要求

(一)供应品种范围:涵盖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果、调味品等,所有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均需符合安全标准。

(二)质量要求:食品原材料需新鲜卫生,配送企业需提供合格证书,确保食材检验合格,存在问题时及时协调。

(三)价格要求:项目公司需于每周二提供下周所需食品原材料的报价,确保价格合理、透明。

(四)安全要求:项目公司需具备食品安全检测设施,确保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签订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

 七、食品配送与验收规定

1.各学校按规定对所采购食品进行双人验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项目公司每次配送必须提供配送清单,确保食品信息透明。

3.各学校需提前一周提交采购计划,确保食品及时到位。

 八、付款与结算方式

1.食品采购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由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票据。

2.超市运营收入需按照规定及时向学校支付租金。

 九、投标企业入围资格要求

(一)企业需具备相关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2年以上的配送经验。

(二)企业需有能力提供实施方案中的全部食品品类,并具备良好的信誉。

(三)企业需设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仓储设施。

 十、项目公司退出机制

如项目公司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学校可视情况申请解除合同,涉及的企业在禁入期内不得参与相关项目。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各单位须将食品配送工作作为重点,落实到位。

(二)各司其职,重在执行。明确各部门责任,确保工作高效实施。

(三)强化监督,确保质量。通过定期检查,确保食品配送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学校食材统一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篇8

根据《全省学校食品配送实施方案》(省教财〔20xx〕5号)有关规定:“到20xx年,需构建完善的学校食品配送管理团队及其办公室,配备充足的工作人员,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全面监管’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系统、监管制度及考评奖励机制,健全档案管理,并搭建能够支持移动终端使用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针对全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材统一招标及配送工作,相关部门经过前期调研,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并已于20xx年1月10日完成公开招标,预计在20xx年春季学期正式启动统一配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一配送学校范围

本次配送将覆盖全省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学校及幼儿园。

 二、统一配送时间

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合同为一年一签,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统一配送的食品食材

涵盖大米、食用油、肉类、各类蔬菜、乳制品、调味品等学生食堂所需的食品食材。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校在本学期结束后终止原有的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合同。从20xx年春季学期起,严禁向本次中标的配送公司以外的供应商采购任何食品食材,学校需确保发票为统一结算凭证,并合理安排食堂工作人员。

2.请各校(园)高度重视食堂食品食材的统一配送采购工作,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合理配置人员负责下单、验收、结算及监督等环节。请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见附件一)书面上报至县资助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choolfood@163.com。

3.根据学校食品配送实施方案,县教育局将组织各校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中标公司的工作人员近期将前往各校、幼儿园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请各校(园)做好接洽安排。

《学校食品集中配送工作实施方案(通用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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