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指南(精选21篇)

316小时前

为确保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县政府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整治分为宣传、专项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利用媒体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公众意识。整治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督局、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在全市范围内也将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核心的专项整治,旨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合同监督,确保消费者权益。整治重点包括未备案的格式条款、虚构主体及签订虚假合同等违法行为。各部门需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篇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法商品交易,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市场监管法》、《xx省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主要针对未取得许可而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商家和个人;将假冒伪劣商品混入市场销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食品生产和服务行业中使用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市场管理政策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意识和警觉性,营造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根据整治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走私商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7月12日前,整治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

三、职责分工

此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督局牵头,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宣传部门要与市场监督局合作,加强市场管理政策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并曝光典型案件。

(二)市场监督局及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经营的销售、加工、运输窝点,强化对商品质量的监测与管理。

(三)公安机关强化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严厉打击走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各职能部门需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各部门之间要实现信息共享与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全面治理市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认识。整顿市场秩序是推动社会和谐与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强化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成立由县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场监督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县的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建立联动机制,确保沟通顺畅,及时分享信息,形成合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针对重点区域、学校及主要交易市场的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行为应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篇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市场环境质量,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欺诈为核心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打击各种合同欺诈及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工作自即日起至九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法律法规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规范合同行为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向市局合同股报送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未按《xx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未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中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条款,经过审查仍未改正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虚构主体资格与他人签署合同的行为;

(六)签署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部分交付货物(货款),以此骗取全部货款(货物)的行为;

(八)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并拒绝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

(九)利用虚假广告诱使他人签署合同,骗取中介费、培训费等的行为;

(十)商品房买卖中不具备相关证照进行开发和交易的行为;

(十一)通过商品销售广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十二)同一商品房屋重复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假交易、签订合同骗取资金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串通竞买的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方式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通过拍卖公告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增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盛书志副局长担任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合同股,陈君贤为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要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欺诈工作复杂且专业性强,各单位需发挥工商职能,增强沟通与协调,特别是合同与公平交易主管人员的合作,形成合力加大查处力度。同时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关注辖区内合同纠纷、欺诈行为的高发领域,实施重点检查,力求帮助与打击相结合。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要求,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加强市场巡查,排查有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既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又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将此次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信用体系建设等活动相结合,协助企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七进”行动,深入企业、商场及农村合作社,提升社会对防范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认知和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合同管理和执法人员,需借助此次专项整治机会,增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能力,提升查办合同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大幅提高合同案件的处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篇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情况,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提升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领导干部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党的群众路线的深入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强化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落实工作的方式和手段,切实提升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二、时限和范围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行动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整治,重点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纪律、行政效率和执行力,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和街道的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可信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前,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勇于研究谋划、敢于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需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主要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模糊;原则性不强、缺乏正义感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决策罔顾我行我素,随意评议、阳奉阴违、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着重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情况,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视作形式,不服从组织安排,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独断专行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主要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推诿扯皮,不积极服务,工作拖沓,基础工作不扎实,缺乏创新思维等问题。

在工作能力上,着重查找和整治学习态度消极,业务不精,对工作缺乏研究与规划,工作往往只求形式,缺乏长远考虑。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问题导向不足,缺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方案,号召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时间,安排干部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肃工作作风。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

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长效提升。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街道学习制度,定期安排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引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强化信念。

(二)严格纪律。强化组织纪律,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内部各股室及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三)改进选拔条件。根据区委要求,调整后备干部选拔条件,重视选拔能干实事的干部,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

(四)组织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聚焦业务能力提升,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干部的工作技能和创新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定期走访社区,倾听群众声音,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等。

(二)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展示工作成效,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篇

根据集团公司发【20xx】73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水泥厂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特制定《水泥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基础上,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全面排查水泥厂内所有安全隐患,大幅提升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活动组织结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水泥厂的生产管理科,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及信息传递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重点

1、各车间、科室及人员密集的区域,如单身公寓、办公楼等。

2、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区域。

3、管辖区域内的防火重点及可燃物质的仓库、油库等。

4、外协施工单位的工地和“三合一”的建筑。

5、避雷接地装置及电力配电设备的场所。

6、其他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

(二)整治重点:

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重点检查各车间的自检记录及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二是单位用火、电源管理及防火检查的实施情况;

三是避雷接地装置的完好性;

四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情况;

五是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保养和备用情况;

六是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的完好和畅通情况;

七是单身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和应急照明标识的完好情况;

八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储存管理情况;

九是外协施工单位的电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十是外协员工的休息场所、办公室及库房等的合规情况。

四、工作任务安排

1、各车间利用早会及班前会广泛宣传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知识,特别是人群聚集场所的火灾防范和逃生自救知识。

负责人:调度室及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0日

2、各车间要广泛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遵循“突出问题解决优先,重大隐患重点整治”的原则,自查自纠火灾隐患,消除死角与盲区。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2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一次煤磨着火事故的演练,强化灭火、应急疏散及义务消防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3日

4、落实各车间消防器材的备齐和完好情况,特别是煤磨、柴油罐等易发生火灾的点位,检查重点部位“六个熟悉”的掌握情况。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5日

5、生产管理科将不定期检查此项活动的宣传和执行情况,并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负责人:生产管理科 完成期限:5月20日

五、实施步骤

1、生产管理科需制定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监督各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实施情况的检查。

2、各车间要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利用早会和班前会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

3、各车间应对其管辖区域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保证全员参与,按时进行隐患自查、自改和自报。

六、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感,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组织架构,迅速动员研究工作措施,以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密切协作,各部门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合作,共同管理,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篇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废物、煤改气、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领域的环境安全治理,依据《x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和《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煤改气、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领域的环境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及工作机制,力求实现环境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及长效化。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到xxxx年底,力争全镇工业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率达到xx%;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的合规性。

 二、工作举措

(一)全面排查危险废物

1. 加强对企业的自查自纠,特别是针对全镇小微企业聚集点、涉及危险废弃化学品的单位及危废处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及私自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并关注不如实申报危废及将危废隐瞒为原料或中间产品的情况,确保危废的安全储存和处置。

2. 在xxxx年的危险废物排查中,对企业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由相关单位委托设区市以上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有资质的社会监测机构,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进行鉴别。若鉴别结果为危险废物,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xxxxx)进行预处理并安全储存,并做好申报登记工作。到xxxx年底,力争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xxx%。

(二)完善危废管理机制

1. 在依法严惩危废环境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违法记录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实施信用约束,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 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鼓励企业全面应用省级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的入网和应用率,xxxx年底前推行危废产生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固废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的电子化。

3. 建立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转移联单制度,督促产生、运输和接收单位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4. 探索建立危险废物重大案件的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和会商督办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技术要求。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能力的建设,落实危废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废物产生情况与处置能力相匹配,统筹推进危废处置设施的建设。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及项目的安全排查和风险评估

1.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组织对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及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台账,确保信息共享。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重点环保设施,尤其是轻工、纺织行业的污水罐(池)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形成隐患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付诸实施。定期检查重点环保设施的评估与治理结果,对未落实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力争到xxxx年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率达到xxx%。

2. 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与使用安全许可的重点环保设施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审批时需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识别,并将重点环保设施项目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则需将重点环保设施纳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范围,依法提出安全条件及设施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等具体要求。

(五)开展“煤改气”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合理确定“煤改气”项目的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及设备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到xxxx年底明确燃气供应企业、施工企业及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增加入户检查指导的频率。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渣土及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的安全隐患,到xxxx年底建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的稳定性、潜在风险及应急预案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同时取缔非法渣土场。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申报登记制度及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技术要求。

(二)建立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危废重大案件的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及会商督办制度。

(三)编制实施规划。紧密结合《临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无废城市”建设的具体工作举措,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强化“管行业务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的实施时间为xxxx年x月至xxxx年xx月,分为“整治攻坚年、整治深化年、整治提升年”三个阶段。具体的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详见《危险废物等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应结合整治方案要求,细化整治任务,确保每季度更新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加强重大问题的督导与协调,确保专项整治的有序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需结合各自的工作,加强业务指导,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步骤及时间节点,及时收集、分析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研究落实针对性解决措施。配合部门也要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支持牵头部门推动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篇

为深入推进全县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优化社会治安环境,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高效迎接xx评估和xx专项工作做好准备,根据《xx县xxxx年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县政法委的安排,从xxxx年x月至x月底,对全县范围内的公共安全、交通秩序及市容市貌等领域开展全面整治行动。遵循“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显著提升”的原则,通过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服务意识、美化城市环境等措施,营造“安全、有序、舒适、美观”的社会环境,以优质的形象迎接xx和xx专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县重要公共场所和交通要道。各执法单位需加强对辖区内公共安全隐患的巡查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清单。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分类推进整改措施。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需细化落实应对方案。

二是做好应急处置。各单位要结合区域安全情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在易发隐患区域进行分类管理,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及时恢复正常状态。

三是加强设施维护。各单位要对公共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排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修复缺失或受损的设施,确保正常运作,保障公众安全。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固定和流动的检查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不按规定经营的单位,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维护社会秩序。

二是清理违规标识。持续清理公共区域内的违规标识和广告,确保公共环境整洁有序,达到“环境优美、标识齐全”的目标。

三是整治违规占道经营。禁止在公共场所随意摆摊设点,及时查处影响交通和市容的行为,重点加强对人流密集区域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清理违章行为,确保公共场所整洁,维护良好市容。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执行措施,落实各自责任,做好宣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根据“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实现公共环境的全面提升,确保周边环境整洁美丽,公共秩序良好。

(三)总结评估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梳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确保专项整治成效的巩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进展。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并于x月xx日前将情况上报。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政府重视、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致力于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篇

针对我县近期发生的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事件,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舆论反响强烈,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的指示:“校园暴力令人恐惧!该现象并非孤立事件,涉及多所学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和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借鉴夏县事件,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暴力整治行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方案》和山西省的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重大的涉校、涉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气清明、教学秩序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学校的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及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的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教育科技局将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与检查。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校园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内部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保卫力量、设备和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初中、高中及职业学校要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对违纪、心理压力大、行为偏激及与校外不良青年交往密切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个别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师生间的矛盾;要加强放学后校门口及宿舍楼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聚集,并严查校园内的管制刀具等,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各学校要与公安部门协同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并对校园及周边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进行全面排查和管控,严防出现遗漏造成的现实危害;要保障校园高峰期的勤务和“护学岗”的落实,确保校园及周边警务室及包校民警认真履行职责。

(三)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必须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门卫值班、外来人员登记、宿舍管理和领导带班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台账完备,信息反馈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各级学校要依据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排查重点,逐校摸底,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影响校园安全的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整理登记,建立台账并上报教育科技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于校外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协同公安部门快速、严厉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需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和教育部门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及督导检查等工作。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联系电话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监管措施,导致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的,主要责任人将受到问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案件的学校,将按照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负面效应。发生涉校事件后,学校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未经市级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案件信息。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篇

为深入实施《某地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某府办字〔20xx〕52号)文件要求,有效推动全区域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促进各行业健康发展,保障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政策导向,采取“上下协同、分步推进”的工作模式,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力争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努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秩序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市场环境的长效管理水平,引导促进各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各类市场经营场所,重点关注商超、零售店、餐饮服务和批发市场等。

三、整治重点

(一)不合理收费现象,如高额的服务费、管理费等。(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暗中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价格监督局)

(三)无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使用不合格商品或服务、虚假宣传行为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最低消费。(责任单位:商贸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期2个月,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及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前):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各类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采集,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的放矢。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至7月中旬):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开展集中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肃整治的高压态势,推动建立市场管理的常态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下旬):在专项整治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建立责任落实和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的长期巩固,营造一个安全、公平、便利的市场消费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增强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以相关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需指定联络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量化考核目标,对举报的线索及时处理,对重要线索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对无证经营和不当收费等行为要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理。各单位加强沟通,建立相互协作的机制,确保整治措施与监管机制相结合,推进市场秩序的持续稳定。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营造遵法守规的市场环境,提高公众参与市场监督的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单位需加强学习,创新措施,按时上报工作动态,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推进。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篇

为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依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经过研究决定,我们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区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由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

二、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

1. 非法制造、改装、拼装及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者和相关企业;

2. 无牌、无证及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状况;

3. 已达到报废年限及拼装车辆上路行驶和运输的行为;

4. 非法载客行为的农用车和拖拉机;

5. 负责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单位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增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报纸及张贴公告、标语等将整治活动的要求和精神传播至相关村居、企业及车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应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开展调查,掌握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的情况,同时各职能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行业进行调查,确认并登记整治范围内相关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并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整改重点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拒绝整改的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者,依法撤销相关执照,没收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及违法载客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扣押,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查扣的报废车辆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规定集中报废。

三是加强对学校和幼儿园专用车辆的管理。交警大队要与学校及相关单位加强沟通,确保接送学生的专车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予以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在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之间找到平衡,积极争取群众支持,确保整治行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部门需认真执行整治方案的各项要求,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设立检查点,对发现的违法车辆立即查扣。对于非法拼装及报废农机的整治,由农机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具体实施。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力量,确保现场秩序,对抗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各部门需密切配合,确保整治效果。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0篇

为切实加强我乡生态环境保护和殡葬文化的建设,推动绿色殡葬、文明殡葬、惠民殡葬的深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乡范围内的丧葬陋习及乱埋乱葬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推动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导向,以普及文明殡葬文化”为核心,通过转变社会观念,消除丧葬陋习,建设合理的公墓设施,并开展整治乱葬乱埋的工作,促进殡葬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殡葬服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位。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作为整治活动的主体,乡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各村要承担起责任,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保障整治的有效性。

2、突出重点原则。专注于“二区一线”区域内的违规墓葬,重点整治新建活人墓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规墓地。

3、堵疏结合原则。各村要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确保没有设置的村庄尽快划定可葬区。

4、依法治事原则。整治活动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确保依法行政。

 三、组织架构

为有效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特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和协调。

 四、实施目标

1、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所有活人墓。

2、依法拆除“二区一线”外影响严重的违规墓地。

3、对“二区一线”区域内的坟墓进行深埋或者植被遮挡处理,无法遮挡的需迁入公益性墓地。

4、坚决打击丧葬陋习及封建迷信活动,取缔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5、严厉查处私自占用耕地和林地建造坟墓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与摸底调研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召开全乡动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发布关于开展整治活动的公告,利用宣传车和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殡葬管理法律法规。

3、组织各村对辖区内违规墓葬及相关活动进行摸底登记,汇总情况报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20xx年9月30日)

1、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摸底调研后,向相关人员发放自行拆除通知,限期拆除违法违规坟墓。

2、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优先处理“二区一线”的活人墓及顶风抢建的墓地,之后对零散墓地进行整治。

3、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各村要对豪华大墓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拆除,同时加强对丧葬陋习的打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对整治后的坟墓进行后续管理,确保整改效果,清理现场垃圾,实施绿化。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强化日常巡查,防止乱葬现象复发。

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不力的责任人追责。

3、建立公益性墓地制度,划定可葬区,确保环保和文明。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部署。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多种传播渠道进行殡葬法规宣传,确保每家每户知晓相关政策。

(三)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各村应积极行动,依法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1篇

为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坚决打击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和使用“地沟油”、亚硝酸盐、罗丹明B等非法添加物质的违法行为,构建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进行为期六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县餐饮服务行业中存在的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及使用“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政策引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与集中查处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通过整治,确保实现“三个“一批””的目标:即依法规范一批,进一步完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倡导守法经营;疏导解决一批,帮助不符合规范的无证无照餐饮单位,经过整改后满足申办条件,获取相应证照;整治取缔一批,针对周边居民强烈反映的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查处。建立有效的餐饮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源上遏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我县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包括大型、中型和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各类“农家乐”等餐饮经营单位。

整治重点为居民小区、车站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附近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

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

(一)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含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

(二)新开办但未申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批准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地沟油”及来源不明、资质不全的食用油;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涉及过期、变质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 餐饮服务环境严重“脏乱差”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严格把关行政许可,规范许可行为。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范围,增强许可证管理,确保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经营条件。定期公告餐饮服务许可的获得或注销情况。

(二)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增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要将执法检查、惩处违法和责任落实作为核心,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督导和处罚,确保依法处理所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过严厉的教育惩处违法分子,让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不以罚代刑,严禁压案不报。

(三)加大抽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支持作用,针对性地加强对食用油、肉类、自制火锅底料、调味品等的抽检,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问题食品流入餐饮环节。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资格证与检验报告,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对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加强监督,惩治使用劣质食用油的违规行为;加大对一次性餐饮器具、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餐饮环节;加强对乳制品采购使用的监管,严格查处劣质乳制品的行为;强化对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的管理,严查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分类核查与宣传阶段

稽查大队要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及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餐饮单位进行分类核查,准确掌握情况,建立登记造册。办公室及餐饮股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与抵制无证无照经营的良好态势。

(二)规范取缔阶段

依据餐饮服务单位的分类情况,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规范与取缔,逐步实现被规范和取缔单位数量达到全县总数的60%以上,消除使用“地沟油”及散装食用油的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重点评估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置情况。对于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法规采取停业整顿、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张玺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中层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设立办公室于稽查大队,由陈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肃查处餐饮服务环节的违法行为。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拓宽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及时核实处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落实行政问责,明确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积极探索绩效考核、信用奖惩、社会参与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形成激励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的良性互动,增强监管合力,落实监管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告与宣传。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专项整治的进展与成果,支持媒体监督,以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面增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风险管控能力,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依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经过三年的持续整治,进一步掌握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切实消除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消防管理体系,完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增强防范和化解重大火灾风险的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严重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及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 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采用易燃或可燃的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出现破损、开裂或脱落。

(二) 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损坏或失效,无法保持良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出现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异常。

(三) 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或封闭;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与烟雾防护;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 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妨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影响消防登高作业,妨害救援行动。

(五) 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未单独设置,井壁耐火极限不足1.00h,管井检查门未设置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未进行严密封堵,未在防火分隔处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不到位。

(六) 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或乱拉乱接;

2、燃气管线和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未落实电气和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测等管理措施;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 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班人员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未达标;

2、消防设施未保持在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

3、单位内部的应急疏散与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 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小区未依托社区人员、保安、管理方及志愿者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消防队员开展消防培训,未掌握消防设施、器材操作;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不具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4、未按“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联防机制。

(九) 电动车火灾防范

1、在居民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等禁止停放和充电电动车;

2、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未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2、单位未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责任落实不到位;

3、未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

4、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五、职责分工

根据“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 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必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强化统筹,分区域、分行业开展治理;

2、对辖区内老旧高层建筑和物业管理缺失的高层建筑存在的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重点治理项目,安排专项经费整改;

3、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联动基层力量清理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的障碍物;

4、镇、街道负责组织对未委托物业的高层建筑开展火灾巡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业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落实责任。

(二) 部门责任

1、公安局: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密切关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查,强化源头管控;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召开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实施监督与评估;

4、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消防设施质量问题,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危险品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检查;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电网企业加强高层建筑电气设施的安全检查;

8、各职能部门负责大楼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 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的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委托专业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和消防培训,切实保障消防安全。

六、工作步骤

(一) 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动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与措施,开展自查并填写相关承诺书。

(二) 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各单位分行业、分领域对建筑进行排查,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三) 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全面整改。

(四) 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整改责任;

(二) 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提升防范水平;

(三) 定期跟踪检验整治进展,确保落实整改措施。

八、材料收集与报送

1、各单位于xx年1月10日前报送整治方案;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总结;

3、各部门工作经验随时报送。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及《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经过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集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学行为。坚决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及不当补课等现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系和学校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主要任务。这是深入解决群众身边教育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各类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规范办学行为的主体,必须重视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严谨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对待整治行动,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明显改善,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减少违规补课等不当行为,提升社会的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八种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收费补课;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施出租给外部人士进行有偿补课;

3、学校或教师以各种名义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

4、教师在校内外以辅导为名进行变相收费的行为;

5、教师以个人或集体的形式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放学后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与有偿补课;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需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开展教育宣传活动。

1、强化师德教育。各校要通过集中宣讲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引导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召开家长会、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禁止有偿家教的政策,解释其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争取家长的支持与理解,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㈡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需通过聘请监督员、发信给家长、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对有偿家教治理的意见。开展自查和互查,认真查找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并于11月21日前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对主动登记和整改的单位,之前的行为不再追究。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要严格依据查找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签订《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对违规者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㈣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通报,并将治理活动作为常态工作,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六、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校需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广泛宣传,引导教师遵循职业道德。

2、落实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各学校要加强组织,确保整治活动扎实开展。

3、追责问责。对屡次违规者要严格处理,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4、建立机制。各校要与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的责任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防止有偿家教问题反弹,保障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4篇

我县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日常监管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发现了部分食品,尤其是米面制品的安全隐患。这些隐患不仅影响到食品的品质,更关乎广大人民的饮食安全与健康。具体表现为:

一是监管责任不明确,行业标准欠缺,实际监管力度不足,生产经营者的持证率偏低;

二是生产经营主体数量众多且普遍规模小、分散,安全管理条件较为薄弱,存在较大隐患;

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的诚信及卫生意识淡薄,存在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成分和劣质产品等问题。

为切实提升米面制品的质量,保障大众的饮食安全,促进该领域的健康发展,本县决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矛盾化解、高效执法”三大目标,明确监管职责,强化执行力度;提升整治措施,增加对产业的支持;通过市场机制推动,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深入解决米面制品中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平安xx”打下良好的食品安全基础。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力争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是米面制品的生产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小餐饮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8%以上;经营摊点的规范率也需达到98%以上。

二是从事米面制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原材料与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率达到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的比率达到100%;过期食品和原料的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到100%;添加剂的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到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应确保对从事米面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建档率及添加剂使用培训率均达到100%。

四是全县米面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案件数为零。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此次整治主要针对从事米面制品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小作坊、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机构及街头摊贩,同时也包括为上述主体提供违法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所有生产经营者须按照规定取得必要的许可证并严格按照《xx县米面制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运营。对不符合基本经营条件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坚决取缔;对质量信誉较好的小型单位,须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并与当地监管部门签署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须公示于明显位置。

2.建立并严格执行对食品原材料及添加剂的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批发记录、添加剂的管理、过期食品处理登记等制度,确保食品安全责任制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的落实。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5篇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重点

围绕管理制度、培训教育、安全交底、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现场隐患检查、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事故报告与处理、职业卫生和环境治理等内容,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

1、管理体系与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明确是否有人对安全生产负责,是否认真履行责任,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及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安全检查的制度化,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的安全检查,是否建立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

(3)安全规章制度的全面性,是否涵盖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现场监控和制度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的审批程序是否显著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法规的要求。

2、安全教育与培训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的实施情况。是否建立安全培训制度,确保工作有计划、落实及考核,并有档案记录。

(2)新员工及转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确保安全技术交底充分。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与考核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3、现场隐患检查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事故多发部位的管理情况。

(2)防护设施是否完备,电气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照明条件。

(3)易燃物质的存储和使用情况,以及防火和防坠落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岗位安全管理

(1)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穿戴和使用情况。

(2)现场文明生产的规范性,有无饮酒、串岗等现象,工作期间着装是否符合规定。

(3)安全标志的规范悬挂与安全通道的通畅。

(4)工作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设备开关及防护措施是否安全可控。

5、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

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及相关技术档案是否齐备,是否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计划。

6、检查台账及整改落实情况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建立台账管理。整改不合格的,需停产整治。

7、危险源监控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相关档案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情况

(1)隐患整改措施是否明确,责任人是否到位,重大隐患整改是否有计划并有记录。

(2)对查出的隐患,需下发整改通知单,签收后由责任人按期整改,通知单需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是否有详细的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定期开展演练并进行效果分析。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0xx年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围绕上述重点展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确保安全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

 三、整治重点

(一)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基础工作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全年目标,落实职责,形成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大检查,确保关键部位的安全措施到位。

3、每月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及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4、在重要时间节点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5、确保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并定期培训员工使用。

(二) 以人为本,增强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法知识的宣传,组织员工学习法律法规,确保新入场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再上岗。

2、开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文化宣传,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安全知识的普及。

3、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减少损失。

(三) 强化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建立多层次的安全检查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定期复查和记录整改情况。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及消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

(四) 开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析,强化防范措施

1、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监控。

2、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实施。

3、利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制定安全措施进行交底。

(五) 坚持事故调查处理原则,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1、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原则开展分析,落实防范措施,并做好事故通报和教育。

(六) 加强消防管理,提升防火能力

1、明确防火重点,加强动火作业管理。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做好维护。

3、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全员的自救能力。

(七) 加强绿色施工、扬尘治理的管理

1、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置,确保无裸露土壤,以达到防尘要求。

2、施工出入口及堆场进行硬化,确保清洁工作到位。

3、设置清洗设施,确保运输车辆在驶离工地前清洗干净。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6篇

 一、工作目标

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消除责任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特别针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审查矿区供电、取暖安全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隐患,整治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推动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及矿区财产的安全,推动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特制定以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内各单位,着重于发电单位的油区及油库。

(二)材料库房,特别是易燃物品存放区。

(三)办公室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消防管理制度的完备性,确保消防责任的层层落实,是否有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验供暖管路的完好度,排查各单位供暖设施是否存在漏气、漏水现象。

(三)确认办公及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识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规范到位。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和报警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消防培训与演练的开展情况;评估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正常,粉剂是否过期;确保消防器材的操作流程在显眼位置醒目张贴,各类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五)审查生产区域的防火防爆措施。检查生产设备区是否存在明火取暖的情况;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严格,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电缆沟及竖井内是否有杂物或油污,并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确认低压电缆与其他重要电缆是否进行有效隔离,油库及其他存油区域是否满足防火要求,是否有安全制度及出入管理,避免产生电火花和静电引发火灾的可能性。控制室、调度室及会议室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过负荷的风险;材料仓库及办公室是否进行定期的消防检查,并保存相应的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的消防工作情况,重点关注项目部、宿舍、食堂及厨房等区域的灭火器配备和用气、用电的安全;审查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制度及实施情况,检查施工车辆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并评估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确认各单位在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区域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防火措施及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各部门展开冬季供电、取暖安全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及整改方案。

(三)矿区抽查阶段

矿区将组织安监部、机运科参与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的情况,并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供电、取暖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整体意识和责任感,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全力开展冬季供电、取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负责人,强化监督。各部门需深刻理解国家关于供电、供暖安全的相关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检查、整改到位。

(三)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针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负责人及具体措施,并定期、限期整改,对于重大隐患需填写整改通知书,送往相关部门,并迅速拟定治理方案及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提交至安监部许建进处。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7篇

为进一步规范本地区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使用和输送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增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油品危害性认知,引导消费者抵制不合格油品的销售,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保障守法经营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行动坚持依法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管理,坚决取缔非法行为,打击违规操作,推动本地区成品油市场秩序及消费环境不断优化。

 二、工作目标

根据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政办发〔20xx〕3号)文件的要求,在全区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合法清理和查处证照不齐全、违规建设、偷逃税款、计量造假、质量不达标、来源不明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黑加油站,着重整治企业自备储油设施,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规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构建合法经营、管理有序、责任明确的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区政府成立三个协调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合规性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优化服务网络,保障乡村和偏远地区的成品油市场供应。第二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对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的监管工作。第三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打击无证炼油厂和黑加油窝点的非法经营活动。

 四、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包括城乡结合部、国省干道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聚集地及工厂物流企业,重点环节为成品油的输送、批发和零售,主要查处非法建设、非法储存、非法输送、非法买卖等行为。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非法加油站建设及经营;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进行非法销售;

(三)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油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四)超出经营范围、假冒商标及标识;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的违法行为;

(六)私自建设企业自备储油设施;

(七)违反自备储油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八)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的安全监管要求;

(九)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十)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密切配合职能部门,重点整治辖区内黑加油站和黑点,清理不合规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并加快办理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的土地手续及日常国土安全监管。

(二)部门职责

商务局: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三统一”落实情况、证照齐全性及年度检验情况,对已获得规划确认但超过规定年限未动工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清理。

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对储油库、加油站及自备储油设施的安全违规行为,实施综合监管。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加油站的质量、计量及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掺假及假冒商标的行为,严格监管车用燃油,严厉打击假劣油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抗法行为,及时侦查涉嫌犯罪的线索,打击非法散装汽油销售。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检查成品油输送车辆。

自然资源局:检查加油站用地情况,查处违法用地及建设行为,确保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的土地指标供给。

交通局: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输送许可的非法运输车辆,牵头处置查扣的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

市生态环境局:查处加油站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双层罐改造等工作。

住建局:查处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的加油站违法行为。

税务局:负责查处偷逃税款及相关税收违法行为。

气象局:监督油库、加油站的防雷设施,对不符合标准的依法查处。

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负责查扣非法油品的运输和处理,指导所属加油站自查自纠,提供非法经营线索。

 六、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面清理整顿。

(二)扎实推进,全面治理。

各责任单位需增强联合执法,突出重点,确保无盲区地开展排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处理,尤其是对已取缔站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坚决防止复发。对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从严打击,确保举报线索一旦发现,立即核实,确保违法行为不再发生。

(三)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县政府将会同协调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导组,针对各部门职责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责任单位要认识到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按方案要求,确保工作的落地落实。各单位需于规定时间内将负责专项行动的相关人员名单及方案报送商务局。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需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对属于本部门处理的案件及时解决,迅速将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以确保高效处理各类问题。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单位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需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此次专项行动将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责任单位需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并在行动结束前提交工作总结。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8篇

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改,针对性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隐患问题,及时高效整治排查出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推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由安全总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调度和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专项整治内容

1、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是否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维护安全红线,强化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是否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对下属单位的管理责任。

2、制度建设及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是否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预算、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会议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以确保对所属单位的有效安全管理与监督。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依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及地方相关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单位是否能够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

4、生产计划及经营指标的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时是否充分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意见;是否存在超负荷、超强度、超定额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展开自查自改。由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针对上述四项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并编写自查自改报告。初次自查自改需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自20xx年起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指导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局的通知要求,全面分析矿井的重大风险及深层次问题,针对采掘、机运、通风等主要系统,及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注重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确保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有效整改,并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对查处隐患的员工给予奖励。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9篇

为深入吸取近期我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其突出的深层问题,以坚决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县委、县政府在6月23日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会精神,并结合县安委会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责任分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方针,严格遵守新《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原油生产等重点领域,全面展开专项整治行动,以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落实,特成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建宏

副组长:姬存伟 李海元 田新文 申矿生 吴文亮

高瑞锋 刘永欣 迟 静 罗然昊 白 李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科,曹林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的督导落实。

 三、检查时间

自20xx年6月23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厂安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落实检查,安全环保质监科负责监督检查的实施情况。

 五、检查内容

(一)原油生产、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及相关部门需重点加强对原油开采、运输、储存、集输和电梯、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严格把关特种设备的使用,按时进行检验,确保管线巡查制度得到落实,全面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跟踪验证,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车辆管理中心需坚持结合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定期不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路面管控措施,加大对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等事故高发时段的管理力度,强化GPS监管,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特别关注危运车、油田值班车及其他特种作业车辆的道路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基建工程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的排查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高边坡、塔吊、围墙和简易厂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于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工地,应责令立即停工整顿,不达标坚决不允许开工。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协议的完善,明确监理人的职责与责任,以确保施工安全。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需完善汛期防汛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按照值班安排,做好记录,全面排查重点河流、堤坝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现隐患要登记并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部门需迅速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进一步增强隐患排查的力度,及早发现隐患并纳入监控,落实防灾措施,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加快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确保路面安全。

(六)外协作业队伍的安全管理和作业现场检查情况。外协队伍管理部门需与外协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考核,重点检查钻井、修井、压裂等施工队伍的现场安全监管,确保作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各采油大队、联合站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餐饮卫生监督,确保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加大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监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防止过期或劣质食品流入职工餐饮系统。

(八)家属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面。后勤服务科需对家属区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进行宣传和检查,消除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整治阶段(6月26日至8月26日)。各部门需全面展开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跟踪问效”制度,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时限,确保隐患整治常态化。各部门务必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整治总结报告提交安全环保质监科。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27日至9月10日)。厂安委会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接受县安委会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县安委会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确保检查的严谨与有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升重视度。各部门需增强领导力度,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分解任务,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二)真抓实干,确保实效。严格按照“零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隐患要迅速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夯实责任,严格追责。依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因不力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篇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路容路貌,进一步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构建“畅、安、舒、美”的公路环境,为高质量迎接xx验收和xx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依据《xx市xxxx年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安排部署,从xxxx年x月至x月底,对全市范围内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协作、综合治理、提升形象”的原则,通过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公路执法管理,美化公路环境等措施,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公路路域环境,以高标准的路域形象迎接xx和xx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各中队需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道路的监督检查并对村道路的管理进行督促,完善路域环境整治清单。

(一)开展防汛保畅能力提升行动。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各中队需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分类推进隐患的处置。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要细化落实防范措施。

二是加强应急保通。各中队需结合路网运行情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在灾害频发与人口密集的重点路段进行分类布控,确保一旦发生道路损毁等险情,能第一时间组织抢通工作,迅速恢复道路通行。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各中队应对路侧的护栏、防撞墩、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修复缺失或受损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保障行车安全。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管理行动。

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通过固定站点检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肃查处货运车辆的抛洒滴漏行为,督促其严格执行车辆加篷、覆盖和密闭运输,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二是清理非法标识。持续开展公路两侧私设非公路标志牌和非法广告清理工作,实现公路沿线环境的“七个无”(即交通标志前后xxx米内无广告、无违法建筑、无穿越公路设施、无私设标识、无非法种植、无打谷晒场、无堆积物)。

三是整治非法占道行为。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及时查处和整治公路两侧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及过村镇路段的监管,积极协调沿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畅通整洁,净化路域环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各部门、各中队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全面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公路路域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沿线建筑整洁美观,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标识标牌清晰规范,沿线景观优美宜人。

(三)总结考评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各部门、各中队需及时总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及时补缺补差,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组长负责,副组长及各部门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各部门中队务必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于x月xx日前将开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提高沿线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营造“政府重视、公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强大动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中队需将辖区内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该项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生态、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1篇

按照国家关于“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市、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的有效开展,最大程度地整改和消除各行各业的重大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关于“专项整治”的部署及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庄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重点行业及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乐居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乡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具体实施由各村和相关部门负责。

1、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强化领导,认真组织,把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乡安监站要积极协调和指导全乡的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及国务院安委办关于重点行业隐患排查的实施意见,结合本乡实际,督促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指导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乐居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的存储、运输及使用等安全工作;增加对辖区内“三无”车辆、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对事故多发点和黑点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4、乐居国土所负责组织和督导矿产资源勘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排查、评估和监控,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5、乐居交警中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控和治理。

6、乐居工商所及卫生院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乐居乡中心学校主要负责本系统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8、乡水管站依照监管职责,按照“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和上级部门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9、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企业要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关于“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指令,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隐患转化为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本行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全力以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安排,全乡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3月27日开始,到5月2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去年专项行动的隐患排查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工作将通过乡政府组织抽查与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须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对每一条隐患都要逐一登记。

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监管部门,及道路交通等领域的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督促开展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立即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生产经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生产经营企业需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暂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保责任、措施、资金和预案等“五落实”。各村及相关部门要适时深入企业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抽查与指导,并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汇总表》。各村和相关部门须在4月25日前将行动总结材料及相关表格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于4月26日至4月30日对各村和相关部门的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进行督查验收。督查内容包括:各村及部门对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履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督查验收结束后,乡党委、政府将依据考核内容及奖惩办法,对各单位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及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需根据乡级督查结果,进一步查缺补漏,做好迎接市级和区级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吸取教训,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是要结合“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密切关注实际情况,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强化监管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深入,不留死角,确保每条隐患注重清晰、准确,做到账目明晰,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各村及相关部门需密切合作,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止事故的发生。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指南(精选21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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