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旨在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工作积极性与医疗服务质量。方案以公平、公正和激励为原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实际贡献进行薪酬分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二者各占50%。基础性绩效根据工作量和岗位系数发放,而奖励性绩效则包括超工作量补贴、年度考核奖励等,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实施范围涵盖在职医务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等,确保透明和公平的分配过程。方案自正式发布后生效,且需报请相关部门备案。方案强调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绩效扣除,以维护医院整体效益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
为建立符合医院实际情况、适应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的内部分配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医院的健康发展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依据相关人力资源和财政部门的政策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秉持公平、公正、激励先进、按劳分配的原则。确保各项考核过程透明且合理,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提高医院的整体工作效率与服务能力。
(一)坚持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医务人员的收入应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相挂钩。
(二)坚持突出重点、强调一线的原则。
分配方案应向在一线工作的医疗人员、高层次人才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注重整体平衡的原则。
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需依据医院的财务状况确定,确保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院的发展、服务质量及整体效益相一致。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的实施范围包括医院在职的医务人员及待岗人员。
具体的绩效工资兑现时间将按市人社部门的正式通知执行。
三、绩效工资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各占总额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50%。医务人员的岗位系数依据医院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基数根据医院的财力情况确定,并需报相关部门备案。
所有医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按医院规定的工作量完成各项任务,按月进行考核并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杰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医疗科研项目奖励、值班津贴、交通费、通讯费等,依据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对医务人员因超出基本工作量而产生的补贴进行考核。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杰出贡献奖励。对表现优异的部门或个人发放杰出贡献奖,由医院根据绩效工资总量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年度考核奖励。医务人员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市卫健委的要求进行,中层干部按照医院的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医务人员依据医院相关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结合绩效奖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医院获得的各级荣誉称号将依照政策给予相关奖励。
5、医疗科研项目奖励。对在医疗和科研项目上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发放相关奖励,具体按照医院的奖励办法进行计发。
6、值班津贴。负责值班的医务人员可按医院现行规定领取值班津贴。
7、交通费、通讯费等。根据工作需要,医务人员可依规领取相应的交通费和通讯费,具体按医院现有规定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励项目外,医院还将根据具体情况一次性发放额外奖励。发放标准和范围将由医院管理层研究确定。
五、方案实施
本方案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请上级部门备案并批准执行。
医院将依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方案顺利推进。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医院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3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收入分配秩序,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医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过院务会研究,并经全体干部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规范医院内部的分配机制,各事业单位应在县人事、财政及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而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持续推动医院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截止20xx年12月,实有在编工作人员为20人。
三、分配比例
医院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确定的标准每月发放,奖励绩效工资则遵循“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进行分配。整个分配过程将公开透明,确保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础津补贴总额×÷,并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的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外,其余将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方式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㈠月度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为:除预留部分外,其余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具体发放额详见附表。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停发当月的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可停发后续月份的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到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可停发后续月份的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医院20xx年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医院机关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
㈡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公务员局的相关通知进行统一考核,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多个等级。考核结束后,依照县委确定的考核等级兑现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考核奖金的分配如下: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停发当年度的考核奖金:
⑴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考核奖金。
⑶在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则扣除当年的考核奖金30%;若受到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则扣除当年考核奖金50%;如因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两次(含)以上,将停发当年考核奖金。
⑷违反《医院20xx年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医院机关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
所有被扣除、停发或未领取的奖金将统一纳入统筹资金,经过院务会研究后,作为单项优秀奖励予以发放。
五、其它事项
对于需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的部分,以及未尽事宜,将由院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后予以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附件:医院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
为推进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确保我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医院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以及相关市级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
一、基本情况
我院为财政拨款单位,现有编制人数为XX名,实际在岗正式职工为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其他工作人员XX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医院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必须适应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增强医院活力为目标,通过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我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公平公正,统筹兼顾。
3、实行总量控制,激发内部活力。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院在编在职的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5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分配过程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倾斜于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表现突出的员工。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为7:3(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6:4或5:5)。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和级别,依据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的统一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依据在岗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量及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结合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进行分配。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采用个人总结自评与单位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年终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实行百分制,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服从领导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忠于岗位,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及相关法规,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与专业素养,善于协调各类关系,具备创新精神。
3、勤(XX分)
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活动,主动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
依据岗位说明书,从工作作风、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
5、廉(XX分)
遵守廉洁自律原则,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与总结;
2、考核小组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听取员工意见,评定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3、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依据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照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及成绩突出的员工倾斜。进行档次划分,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一)XXXX
(二)XXXX
……
七、组织实施
我院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制度,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遵循政策与程序,做好绩效工资实施的各项工作,维护医院的稳定与和谐,推动医院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促进医院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确保在同样工作情况下的收入差异明确、工作表现优秀者得到合理回报,激励全体医疗人员精益求精、奋发向上,努力完成各项医疗服务任务和目标,根据《国家关于优化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指导意见》(国卫发【xxxx】12号)、《XXXX省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和XXXX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实施对象及时间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在编在岗的所有医务人员,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基本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以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照顾关键岗位、基础岗位和优秀医务人员,实施阳光操作,确保分配过程中的公平与公正。
(三)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过程考核的持续性,结合期末综合评价,在周期结束时进行绩效工资的兑现。
四、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时工作)津贴约占30%
2、年度考核奖约占25%
3、科研成果奖、优秀医务工作者奖约占15%
4、期末绩效考核奖约占30%
五、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目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时工作)津贴
主要考核医务人员在岗位上超时工作情况及工作量的补贴,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1、超时工作津贴 = 超时工作小时数 × 每小时补贴标准。
2、在法定节假日值班的员工按每天100元计算;非工作日加班,每天60元。参与院内各类活动的每次补贴30元。
3、外出培训期间,需由本人承担相应的代班费;未经批准的外出活动亦需承担相应的代班费用。
4、病假、事假、产假按医院请假制度执行。
考核处室:人力资源部、医疗质量管理部。
(二)年度考核奖
1、按考勤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满勤者可获得考核奖800元,每缺勤一次扣除相应金额。
2、参加医院规定的培训、集体活动等,缺席者每次扣款15元。
3、项目组及团队考核奖根据《医院项目管理考核制度》进行分配。
考核处室:人力资源部、绩效管理部。
(三)科研成果奖及优秀医务工作者奖
根据年度科研成果及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奖励,具体细则见附件。
(四)期末绩效考核奖
根据医务人员在年度内对医院发展和患者健康的贡献度进行奖励。
1、期末考核奖根据医院绩效工资总额设定,基础奖与奖励分为两个等级,具体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1、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的;
2、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外派支援医疗岗位的医务人员,依然享有绩效工资。
(三)医院绩效工资分配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与发放。
(四)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绩效工资有上下浮动,最低为零,最高不得超过全院个人平均绩效工资的两倍。
(五)如违反职工守则,受到相应处分的,需根据情况扣除部分绩效工资。
(六)本细则由医院管理层解释,若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本实施细则自医院管理层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一年。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6
20xx年,我院将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依据《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结合各级医院的实际情况,经过对近三年我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总结与反思,制定了《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于20xx年12月16日在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上经过投票表决以53票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遵循党的卫生健康方针,严格根据《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旨在激励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管理的高效化,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全面健康。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xx年元月至12月在医院在岗工作的全体医务人员(因调离、退休等情况的医务人员,根据医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由医院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的结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分配。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院级统筹,各科室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医院中层管理人员不参与临床工作,各科室主任需参与一定比例的临床服务,要求每月参与至少2个门诊,医务科主任需参与每月6个门诊,护理部主任需参与每月6个护士工作评估(如行政人员参与临床考核,则按实际参与情况进行核算)。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7
根据有关部门的最新文件指导精神,在明确规范医院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以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在本次绩效工资方案中,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个部分。对于执行职责、完成医疗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基础工资将全额发放,而绩效奖励(每人每月400元)作为医院绩效工资,由医院统一管理,以反映岗位责任和实际表现。为有效激励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建立公开、公平和透明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医院的实际运营状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级政策文件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以科学的方式优化薪酬分配,建立符合我院特点的激励机制,增强全体医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分配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优先考虑效率,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针对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医务人员及表现突出的岗位倾斜,以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 在分配过程中综合考虑医院内部各类岗位的绩效工资关系,合理安排,构建符合我院实际的激励机制。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过程透明,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
三、领导机构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成员由医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医务代表组成,负责对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岗位职责及表现的评定,确保绩效工资公正合理的分配。
四、发放对象
本院在岗、在编的医务人员。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相关政策,绩效工资的新增部分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奖励,具体由基本工资、工作量补贴和绩效奖励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分配:该部分总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 出勤补贴: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满勤者每月获得80元补贴。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会相应扣减补贴金额,根据规定具体细则执行。
2. 课时量补贴:根据科室具体安排,每位医务人员的工作量按其职责而定,完成既定工作者将获得相应补贴。
3. 超工作量补贴:为节假日值班的医务人员提供额外的补贴,具体数额依据参与情况而定。
(二)管理岗位补贴分配:该项目总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 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根据其职责获得相应的管理岗位补贴。
2. 兼任多职务的人员,补贴可叠加,但累计不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总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 医疗服务质量奖:根据服务质量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2. 教学与科研成果奖: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与教学活动,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其他具体事项
1. 不参加绩效分配的对象包括故意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等情况的人员。
2. 当月取消绩效工资的对象依据请假、旷工等情况进行处理。
八、有关要求
1. 各科室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确保绩效工资分配的公正、合理和透明。
2. 除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医院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额外的补贴或奖励。
3. 各科室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本办法,积极促进医院薪酬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8
一、在执行医疗机构薪酬制度的基础上,依据按劳分配及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医务人员的薪资应与医院的社会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医院应确保正常业务开支,并根据规定缴纳社会保障费、提取修购基金等费用后,合理确定医务人员的薪酬。
二、进一步实施医务人员浮动薪酬制度。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将在职医务人员的基本岗位工资、工资性津贴及相关补贴作为“基本保障薪资”,可按国家的相关规定逐月发放,其余部分则作为浮动薪资。
三、划入浮动薪资的部分将用于重新分配。各单位应坚持效率优先和公平并重,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薪酬分配方式,实施“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医务人员的收入分配应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推行绩效薪酬制度,将技术因素和责任因素纳入分配考量,形成多个档次,注重业绩与贡献。也要考虑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岗位纪律、医疗质量及劳动出勤等因素,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在浮动薪资分配改革中,需重视集体积累,增强发展潜力。当年度全院医务人员的“基本保障薪资”与浮动薪资总额等于档案薪资总额时,单位如有结余,可按《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相关内容进行处理。
五、现行医务人员的薪资作为档案薪资进行管理。今后如遇国家或地方规定增加薪资,由医院人事部门为医务人员办理档案薪资增资手续。若医务人员调动、退休或解聘,均按其档案薪资数额进行管理。
六、在推进薪资分配制度改革中,需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制定浮动薪资具体方案时,应认真听取医务人员的意见,争取广大医务人员的支持。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改进医疗服务模式,合理检查、治疗及收费,做好增收节支,不断提升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薪资和福利水平。
七、加强对浮动薪资分配改革的监督管理。若发现违规发放报酬造成单位亏损的,需用浮动薪资弥补亏损。将根据单位年度亏损情况扣发差额补助,并对亏损严重的情况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在浮动薪资分配机制改革后,离退休人员、病退人员的薪资及相关补贴仍根据国家规定发放。
九、各单位为退休人员等支出的费用,由医院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规定给予补助。
十、本规定自二零二三年一月起实施,望各医院认真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并报医院管理部门备案。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9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了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明确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与流程,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努力工作。
二、绩效工资构成
医院的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和绩效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职称和工龄等因素确定,绩效部分则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团队协作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定。
三、绩效考核指标
1. 工作表现:包括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创新能力等。
2. 团队合作:考量员工在团队中的协作态度及贡献。
3. 患者满意度:通过患者反馈及满意度调查,评估员工对患者的服务质量。
四、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并于每季度末公布。员工可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医院将组织相应的复核程序。
五、绩效工资发放
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绩效工资将于考核结束后的一周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中。
六、实施与监督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确保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有效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0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增强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发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落实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保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院内部分配方式,医院应在人事、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按照职责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提升全体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医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在编的正式职工,以及财政拨款下的聘用制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在编人员共计20人。
三、分配比例
医院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每月发放,奖励绩效工资则依循“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整个分配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医务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基础津补贴总额×0.4÷0.6,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每人每月预留4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预留部分以外的奖励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发放分为月度和年度两种方式。
㈠月度绩效工资发放办法。除预留部分外,其余按月发放,具体发放金额详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将暂停当月的奖励绩效工资:
⑴ 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暂停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止后续月份的奖励。
⑵ 接到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将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将暂停后续月份的奖励。
⑶ 违反《医院20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及《医院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照县委组织部和公务员局的相关要求,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等级。考核结束后,依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级发放年度考核奖金(包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标准发放:优秀4800元,合格4000元,基本合格3000元。出现以下情况将停止当年年度考核奖金的发放:
⑴ 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 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停止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 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的,扣除年考核奖金30%;受到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以上的,扣除年考核奖金50%;被告诫两次或以上的,停止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 违反《医院20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及《医院考勤制度》相关规定者。
以上月度与年度绩效工资的扣除、暂停及未领取部分将纳入统筹金,由院务会研究决定,作为单项考核优秀奖给予奖励。
五、其它事项
对本细则的完善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院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后决定实施。
六、执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为更好地激励医疗人员,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医院的科学发展,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医院领导班子研究讨论,制定如下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特此通告全体员工。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院长。
主要考核院长在管理、决策、服务与廉洁四个方面的表现,具体考核细则由医院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
1、管理能力:主要考核院长在医院综合管理、业务指导、资源调配等方面的能力表现(25%)。
2、决策能力:考核院长在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执行等方面的实际表现(30%)。
3、服务质量:考核医院服务水平、患者满意度和就医体验等指标(30%)。
4、廉洁从业:考核院长在财务透明、权力行使、道德规范等方面的自律情况(15%)。
(二)副院长及各科室主任。
主要考核副院长和各科室主任的业务管理与科室工作两个方面,绩效考核总分按比例分配。副院长业务管理与科室工作的比为6:4,科室主任为5:5。科室主任的考核办法参照院长的考核办法进行。
(三)医务人员。
主要考核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和履行职责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量、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
二、绩效考核方法
(一)医疗质量:包括病历书写、手术成功率、医疗差错率等方面的表现(15分)。
(1)加分:荣获国家、省、市级医疗成果奖的,按级别加分,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2)扣分:因医疗失误造成患者严重后果的,每次扣3分,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每次扣1分。
(二)服务态度:包括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关怀患者的能力(15分)。
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在90%以上的记5分,80%-89%记4分,70%-79%记3分,降低的则依此类推。
(三)工作量:主要考核医务人员的门诊量、住院服务和急诊医疗工作等(30分)。
1、计分办法:按实际完成的门诊量、住院人数、急诊处理数量计算,达到基本工作量的得30分。
2、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计算超工作量津贴,超出部分按每例增加3元计算,大学附属医院津贴另行规定。
(四)绩效评定: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和工作量的综合考核(40分)。
根据各项考核得分,综合考虑并最终得出绩效评分,确保公平公正。
三、考核程序
1、院长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院长提交年度工作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
(2)民主评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述职情况进行评测。
(3)综合评价。医院管理委员会结合平时表现,撰写考核报告,提出考核得分。
2、副院长和科室主任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述职。副院长及科室主任向医院管理委员会提交述职报告。
(2)民主测评。医院管理委员会在全院职工会议上进行评测,收集意见。
(3)综合评定。医院管理委员会在评测基础上,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3、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医务人员进行自我总结并提交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医院管理委员会在全体医务人员与患者中进行测评。
(3)综合评定。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评测结果及日常工作,形成考核得分。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考核期内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因工作失误造成医疗事故,受到严重警告或处分的;
2、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的;
3、未按规定完成考核目标的。
(二)该方案待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2
根据《医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医院绩效〔20xx〕123号)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激励医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结合我医院的实际情况,经院务会议研究后,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医院所有在编在岗正式员工,不包括在编不在岗的人员。
二、薪酬结构
医院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激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由医院管理部门核定。为提升透明度和公平性,本方案将激励性绩效工资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分配原则为“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并与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
三、激励性绩效工资标准及档次划分
(一)档次设定。
激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表现分为五个档次,从低到高排列。
(二)发放额度。
根据医院管理部门的规定,20xx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月人均额度定为700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至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月人均额度调整为800元(如有医院相关通知调整,按此方案执行)。
四、激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确定的激励绩效工资总额内,依据0.9至1.1的五个档次,运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出每位员工的月激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激励性绩效工资的80%为每月发放,20%为年度发放,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需在年终考核合格后才能发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员工,在激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3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日常考核侧重于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目标和出勤记录。
年度考核以日常考核为基础,每年年末或次年初进行,主要评估全年工作表现及突出成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执行请遵循医院人事管理规定。
六、兑现办法
激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激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方式。
每月激励性绩效工资=对应个人职务的档次系数×700元×80%(自20xx年12月1日起,调整为800元)。
当月请假或缺勤累计达到11天以上的,停发当月激励性绩效工资。如因工作失误或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将停发相应的激励性绩效工资。
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开始享受月激励性绩效工资;退休或解聘人员自次月起停止发放。
所有未发放及停发的月激励性绩效工资将累计计入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的奖励。
(二)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兑现方式。
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依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者领取与个人职务相应的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对应职务的月激励性绩效工资-每月激励性绩效工资)×12〕。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年度激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员工,额外奖励300元。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全年激励性绩效工资将被停发。
七、相关要求
1.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医院绩效工资实施的相关文件进行执行。
2. 被监督部门检查出问题并受到通报的员工,将停发一年激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3
为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深化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为核心、以优化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为主要目标的综合考核体系,充分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理念
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提升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增强医院的社会效益;通过精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实现增收节支,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通过深入推进医院的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按岗取酬与按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切实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广大患者及其家属提供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考核与分配原则
1. 坚持按劳动贡献分配、注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特别关注临床一线和高风险技术科室,重点考量技术、业绩、责任与贡献。
2. 绩效分配主要依据成本控制、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结合岗位责任制考核,不与药品收入和辅助检查提成直接挂钩。
三、绩效考核责任单位
医院将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院的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各科室进行绩效考核。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分为四个类别:
1. 临床科室、职能科室、药学科及工勤人员。
2. 辅助检查科室。
3. 门诊单人科室(口腔科、中医理疗科)。
4. 救护车司机。
五、考核内容
1. 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
2. 成本效益考核。
3. 岗位责任制考核。
六、分配方法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医院运营情况确定全院绩效工资总额。当月如无盈利,则全院不发放绩效工资,亏损额度将计入下月利润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临床科室、职能科室、药学科及工勤人员
1. 当月利润的20%计入绩效,按系数进行分配。系数标准为:正职系数2.0;正职待遇1.8;副职系数1.6;科主任护士长系数1.4;普通医护人员和一般行政人员系数1.2;工勤人员系数1.0。
2. 门诊诊查费1.00元(挂医保号0.2元)计入绩效。
3. 新入院患者当天的床费计入绩效。
4. 出院患者按住院天数每天2.80元计入绩效。
5. 会诊费100%计入绩效。
6. 休息时间因特殊情况到院工作的,每人次计入绩效5.00元。
7. 手术费、麻醉费(不含局麻)50%计入绩效。
(二)辅助检查科室
1. 检验科、电诊室、超声室:科室总收入减去消耗品费用、办公耗材费用的5%计入绩效。
2. 放射线科:拍片每曝光一次计入绩效10.00元。
(三)门诊单人科室
1. 口腔科:科室医疗收入减去消耗品费用、办公耗材费用及工资后,上缴500.00元,剩余收入全部计入绩效。
2. 中医科:科室医疗收入减去消耗品费用、办公耗材费用及工资后,上缴400.00元,剩余收入全部计入绩效。
(四)救护车司机
救护车司机每公里出车按0.30元计入绩效。
七、相关要求
1. 各科室需在每月20日前提交报工表及各项统计表,报送定额员进行统计。
2. 每月1日至5日召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的专项会议。
八、宏观调控
在绩效考核及分配方案实施过程中,医院将根据物价调整、设备投资及维修等不确定因素,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适时对相关考核指标及绩效分配方案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平、公正及实效。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依据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卫医发【20xx】31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办发【20xx】99号)、市卫生健康局(市卫办发【20xx】6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示范医院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全面启动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实施,以此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导向,强调激励机制为主,辅以必要的惩罚,鼓励医务人员将精力集中于医疗服务、科研创新和患者管理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将绩效分配向完成临床任务、承担责任和工作量较大的医务人员倾斜,确保按照他们的努力、业绩和实际贡献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医院自主原则。为确保绩效工资分配的有效性,各医院需在全市范围内保持相对统一,同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合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挥医院自主性和创造性。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竞争上岗的基础上,遵循能者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岗位的设置要合理,聘任过程需公开透明,以有效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效能。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医院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派遣的支援人员及调剂人员。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人员,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缺岗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构成,其中津补贴根据年度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和医院的运营资金进行分配。
津补贴:在职期间的津补贴主要用于发放临床岗位津贴、护士津贴及医院管理岗位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补贴则由医院统筹管理,作为额外的绩效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档发放,具体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每个档次之间相差一定金额,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奖励。对考核优秀的先进个人,医院将给予额外奖励。
五、考核与发放
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务人员专业发展、职务晋升、技能培训及表彰的依据,并是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未满出勤或未达工作量的医务人员将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发工资-年度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医疗人员的出勤情况,依据医院考勤记录进行考核。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等,依据医院考勤制度分别扣减工资。病假按日扣30%,事假按日扣50%,旷工则全额扣除。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医务人员是否准时上班及临时缺岗情况,对缺岗情况会有相应的扣款。
2、工作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科学划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追求均衡合理。
(1)临床医师课程标准根据职位适当设置,护士工作量标准也予以明确。
(2)兼职岗位如住院医师、主治医师需遵循相应的工作时长标准。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度津贴发放依据医务人员岗位完成情况,每月根据信息统计按岗发放相应津贴。例如:正职医师每月津贴为500-800元,护士每月津贴为300-500元。
学期发放津贴由医院统筹管理,用于各类表彰及奖励资金。
(三)年度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奖金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各医院需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医院绩效工资的分配及发放标准由医院负责核算,经医院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现形式发放至员工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度仅发放基本工资。
2、竞岗落选人员,需重新分配,拒绝配合者将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医院成立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医院院长
副组长:行政副院长
成员: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医务部负责人等,全面负责绩效工资实施的领导、管理与监督。
(二)各科室也要成立负责绩效工资分配的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副主任、护士长及职工代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九、工作要求
1、加强重视,形成合力。各医院需高度重视绩效工资的实施,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强化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认识和理解。
2、精心策划,稳步推进。医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讨论并完善,通过医院职代会审议后实施。
3、落实责任,严明纪律。要明确校长和各级责任,在绩效分配过程中,要严禁违规行为,确保每一项措施的落实。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5
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在规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的认真落实医务工作者的待遇,提高医院员工的工资和绩效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贴部分将作为绩效工资,由医院进行统一管理,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成绩。为激励医疗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正透明、有效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分配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遵循政策导向与医院的实际情况,在上级规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着重实施岗位管理与考核,科学安排,建立适合本院特点的激励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同时关注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医疗业绩为基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差距,对一线医务人员、专业骨干及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倾斜。
2、统筹考虑医院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医院实际的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过程全程透明,方案须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结构
医院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成员包括医院管理层、中层干部、工会及医疗人员代表,负责对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与解释等,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院在岗的在编医务人员。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与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此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贴月人均400元,将作为医院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由医院自主决定分配方案。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和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医院统筹资金)。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量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
(2)医疗计划及日常工作量。
(3)医院的实际工作内容。
2、工作量补贴
a、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医院管理处每学年合理分配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制定不同岗位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医务人员的周工作量标准应不少于标准工作时数。
(2)各类科室主任需承担相应的工作量,具体请参照医院相关规定。
(3)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将依据全院平均工作量,由医院管理会议研究决定。
b、工作量补贴:完成规定工作量时,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工作量的每少一项月扣10元;高于规定工作量的每超出一项月奖10元。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6
为响应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号召,旨在充分激发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提升护理质量及管理水平,同时探索医院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特制定如下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实施细则。该方案将有效促进护理人员的绩效分配向临床一线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价值观,确保同工同酬,推动护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一、奖金分配原则
1、护理部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大科室统一进行操作。
2、绩效分配应优先考虑临床一线的护理人员,确保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
3、绩效分配需综合考虑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四个维度。
4、各科护士长依据护理部的指导原则,结合所在科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绩效考核方案。
5、各护理单元需制定本单元的绩效分配方案;科护士长负责对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待护理部认可后,报财务部门执行。
6、在岗护士与聘用护士在绩效分配上享受同等待遇。
7、各护理单元的绩效分配方案整体构成如下:本方案系数占70%;工作量占20%;工作质量占10%。
二、绩效考核方案
1、院龄、学历、职称系数:
院龄、学历和职称是护士工作经验与能力的体现,岗位则反映护士能承担的工作数量及质量,该奖金系数由各大科室协调制定。
(1)护士在获得执业资格后,进入临床的系数为1; (2)进入科室后,本科生加系数0.03,大专生加系数0.02,中专生加系数0.01;
(3)院龄为6-10年的护士基本系数+0.03;院龄为11-15年的护士基本系数+0.08;院龄为16年以上的护士基本系数+0.15;
临床科室设定四个岗级:
护士长:1.4-1.6;
总责任护士:1.2-1.4;
轮班护士:1.0;
非轮班护士(接触治疗、医嘱处理)1.0;不接触者0.9;(4)职称:护师+0.01;主管护师+0.02;副主任护师+0.03; (5)专科护士:在本专业领域发挥作用者+0.01;
(6)各病区质控护士、带教组长、安全员另加权系数0.01;
(7)中途中断护理工作(停职)的护士,中断前的工龄不予累计。
2、夜班:
夜班是护士工作辛劳与风险的体现,小夜班、大夜班各加权系数0.01-0.02(不同年资的护士夜班加权系数不同,40岁以下每班为0.01,≥40岁每班为0.02)。早晚班可加权系数0.005,总责任护士夜班另加0.005。
3、考勤:
(1)考勤是工作态度及工作量的直接体现,各病区需严格遵循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2)出勤按实际工作日进行计算。
4、法定节假日值班:
法定节假日值班是护士工作风险与强度的体现,每天加权系数0.01。
5、患者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直接反映护士的综合能力与服务水平,各病区需根据每月病人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6、护理质量:
护理质量与安全体现工作质量,各病区应根据护理部的督查及病区内部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与惩罚。
7、科研教学:
科研教学间接体现护士的工作能力,各病区应依据带教与科研的成果进行相应的奖励与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