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旨在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提升企业在方案设计、管理和执行方面的能力。计划在五年内设立50个实施方案工作站,分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进行,重点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引领型企业。申报条件包括健全的管理机构、实施方案效果、较强的自主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等。还将给予资金扶持、优先推荐示范项目等支持。该方案强调团队建设、资源优化与政策保障,致力于推动实施方案的高效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最终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在各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迫切需要提高实施方案的设计、管理和执行能力。依据这一需求,推动各级企事业单位将实施方案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部分,充分利用实施方案的各项制度,强化实施方案的研究和实践,切实将实施方案融入企业的各个运营环节,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具备独特战略优势的业务模式和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企业试点为基础,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两大方向,构建一套高效服务的实施方案工作平台。计划在未来五年内设立50个实施方案工作站,重点培养我市具有较高创新能力且在实施方案领域具有示范效应的“引领型”企业。
三、申报条件
建立实施方案工作站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实施方案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企业主要负责领导对实施方案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管理机构和制度,同时有专业人员负责实施方案相关工作。
(二)实施方案战略和规划的初步成效。已开展实施方案战略的研究和应用,制定中长期实施方案规划,有明确实施目标,能够将实施方案融入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自主实施能力。企业拥有良好的研发能力,自主实施方案数量丰富且质量优越,自主实施方案数量年增长率超过20%,其中创新型项目申请有较大比重。
(四)重视实施方案的信息化建设。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服务于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并支持实施方案战略的制定与执行。
(五)实施方案的资金投入比例高。科技投入(包含实施方案工作投入)占销售总额的5%以上。
(六)实施方案宣传和培训力度大。重视实施方案知识的普及与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七)建立激励机制。企业需建立健全实施方案工作激励及奖惩制度。
(八)实施方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销售收入在行业内领先,并保持连续三年盈利,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超过15%,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在同类产品中名列前茅,取得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申报与管理
(一)每年评定10个实施方案工作站,由地方政府和企业集团组织推荐,向市级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示范企业的,可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成立实施方案工作站所需材料:《实施方案工作站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单位实施方案工作情况的完整说明。
(三)获得认定的工作站,应及时建立相关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和职责,每年向市级管理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配合进行评估。
(四)市级管理部门将每两年对认定的工作站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保留资格,不合格的将取消相关资格并收回牌匾。
五、扶持措施
(一)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用于开展实施方案的相关工作。条件允许的地方政府和企业集团可提供配套资金。
(二)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实施方案申请“示范项目”,并支持参与各类评选活动,如国家和省级奖励。
(三)优先处理与实施方案相关的法律问题,并提供咨询指导。
(四)组织相关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实施方案的数据库及信息使用。
(五)支持参与国内外实施方案的交流、合作与考察。
(六)指导开展实施方案战略的制定与应用,处理境外实施方案冲突等问题。
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本实施方案以国务院及教育部相关政策和文件为基础,紧密结合我市的特点,借助“科研兴教”的契机,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实践中,我们将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通过科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各类活动中,确保其成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实施方案
(一)明确课题,做好研究申报工作。
基于《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我们决定以“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为课题,旨在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积极筹备课题申报。
(二)成立研究领导小组,提升教师素质。
1、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视为重要工作,特组建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领导小组,专注于师资培训。
组 长:李明(校长)
副组长:张华(副校长)
李芳(教导主任)
成 员:王莉(心理健康老师)
周强(语文老师)
赵伟(数学老师)
陈静(辅导员)
课程和培训内容包括:
(1)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
(2)小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解决方法;
(3)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策略。
(4)心理咨询活动的开展原则及方法。
2、制定教师个人发展计划,从教育理念、目标设定、心育特色实施步骤等方面提升教师的道德和心理素质,确保教师能够成为学生的榜样。
3、更新教育观念,树立和谐、平等的师生关系,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
4、组织教师参加专家讲座与教学观摩,提升教师的心理健康知识和业务能力。
5、定期进行课题研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开展案例分析和总结交流,提升教师的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开设“心理成长”课程,落实教学计划。
通过课题组讨论,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分年级开展心理活动课,以实践活动为主,强调行为指导和实操训练,让学生在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四)设立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辅导服务。
心理辅导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部分,有助于解决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问题。通过主题班会、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及时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五)家校联动,做好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校与家庭要密切配合,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性。学校将继续向家长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与方法,鼓励家长建立科学的期望,增进家校合作。
实施方案 3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深化实施方案,强化计划落地,促进行动实施。通过增强实施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政策保障,推动实施方案的高效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实施人员素质,增加专业人才,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实现区域资源的均衡配置。
加强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实施方案的工作流程和激励机制,调动实施人员的积极性。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增强公众参与,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基本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方案体系,确保各项具体措施得到落实,提升执行力,形成完整的运作机制。实现每个实施单位的特殊任务予以落实,确保执行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达到既定目标。
到20xx年,建立完善一套清晰的实施方案运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合力,推动整体效能提升。对已经实施的措施进行评估和确保任务能按时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实施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训规划,支持高校设置相关专业课程,增加该领域的专业人才。根据市场需求,逐年增加招生人数,力争到20xx年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并逐步扩大该专业的研究生招生规模。
优先招聘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继续实施面向基层的订单定向培养,确保基层能够引进和留住适合的人才。各级政府要积极参与,确保教育和卫生领域的紧密结合。
2.扩大专业培训的规模和范围。根据岗位需求,调整和优化人才培训计划,确保新培养的专业人员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加强培训管理,提升培训质量,确保合格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各地在使用培训经费时,应适当向紧缺专业倾斜,鼓励创新和实践,探索多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有效性。
3.推进专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建立转岗培训机制,通过政策支持促进不同专业人员的转岗。每年为相关领域培训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鼓励医疗机构的专业人员参与转岗培训。
通过转岗培训,使专业人员能够掌握新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促进人员流动,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对于符合条件的转岗人员,应给予相应的支持和管理。
4.促进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建立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给予相关人才政策支持,推动人才的长期发展。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可在职称评定中享受相应的政策倾斜,并在评优中予以重点考虑。
(二)完善实施方案的工作体系。
5.加强实施机构的建设。各地要将相关领域的机构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增加投入,支持各级机构的建设,确保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资源调配,提高实施效果。
各地应依据人口和区域特点,合理设置机构及相应的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和有效性,推动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6.构建合理的服务网络。各地需规划实施方案的服务网络,明确各类机构的功能定位,形成合理的区域服务体系。加强多方合作,提升整体效能,确保资源有效利用。
依托现有的医疗机构,加强儿童医疗和健康管理,推动专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7.推动专业技术的创新。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依托专业医院或机构进行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接优质资源,推动各类技术的应用与开展。
8.构建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区域服务的整体水平。推动信息共享,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率。
(三)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
9.合理调整服务价格。依据市场需求和专业特点,合理设置服务价格,确保各项费用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逐步将调整后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10.提高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研究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专业人员的收入与其工作量及质量相匹配,提升职业的吸引力,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相关领域。
11.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服务渠道,提高医疗服务的可达性和便捷性,建设相关服务平台,推动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12.优先开展家庭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优先与有特殊需求的家庭建立服务协议,确保服务的精准和高效。
1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相关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合作的格局,提升服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便利。
14.开展专项救助措施。对于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减轻家庭医疗负担,提高救助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
15.保障儿童用药的供应。建立儿童用药的监管体系,确保儿童用药的安全和有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保障儿童用药的持续供应。
(四)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
16.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开展儿童健康促进活动,强化预防接种,做好儿童的健康监测,提高家长的健康意识,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17.强化急救和危重症救治能力。建立急救网络,提高对儿童急救的反应能力,确保儿童在危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快速和有效的救治。
18.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合理调配资源,提高在高峰期的服务能力,确保儿童患者能够及时就诊。
19.加强中医药在儿科的应用。依托中医机构,推广中医儿科的诊疗服务,提高儿童健康管理的多样性与选择性。
20.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沟通,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儿科医务人员的执业环境,为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创造条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重视实施方案的落实,制定详细计划,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政府要及时评估实施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实,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推进。
(三)加强宣传和考核。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增强公众对实施方案的了解和支持。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实施方案 4
一、实施方案步骤
(一)宣传与整顿阶段。
由县政府牵头,对全县的项目管理行业进行全面摸查,了解当前我县项目管理的基本状况。对全县项目管理行业开展集中整顿,依法取缔一批无证或违规经营的项目管理机构,以规范行业的运作秩序。在此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县政府将建立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平台,提供项目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系统的使用以及简单数据查询,以方便公众的学习与了解。
(二)系统构建阶段。
依据相关部门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标准》,依托市政府搭建覆盖全县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项目审批、实施与查询的数字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使项目管理流程具备信息采集、存储、存档、查询与鉴别等基本功能。此系统的建设任务由县政府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承担,并负责系统的安装、维护与升级服务,以切实保障项目信息的安全与保密。县政府要设立“项目管理中心”,专责项目的审批、实施与管理工作,建立面向公众的网络信息平台,提供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政策及法规宣传、系统使用指导和数据查询服务。
(三)推广与应用阶段。
全县各机关、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现有的项目及相关“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需要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的其他印章,都应当纳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印章,需按相关规定进行更换;而对不影响进入信息系统的印章,所有人如有更换需求的,经审批后可逐步更换。县政府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项目备案申领窗口,受理项目的申领与更换申请;工商、质监、经信、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应在业务窗口配置与系统兼容的查询设备,支持对项目的系统查询。所有新设立或变更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都必须纳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各职能部门在办理设立、年审、开户等相关事务时,都应查验印章是否按规定纳入系统管理,未纳入的应督促其按照规定进入信息系统,以保障印章使用的安全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机制
县政府成立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县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等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负责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推进工作。要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提出的“以学生为中心,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方案目标,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所倡导的素质教育理念,以改革教学方式为核心,注重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的配备,从而打造出高效的课堂环境,推动全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实现“公平、公正、优质”的教育发展目标。
二、现状分析
自20xx年开展新课改以来,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学改革,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变革,通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了适合本校的教学研究团队,克服了多方面的挑战,课堂教学改革已初见成效。然而,由于部分教师仍然固守传统教学理念,教学目标的全面落实尚待加强,学生的主动学习意识未得到充分调动,教师依旧重视“教”而忽视学生的“学”,课堂改革亟需深入推进。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高效课堂”是根据新课程改革的要求,突出德育为先、注重全面发展、倡导能力培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强调“为了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核心理念,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构建师生共同学习的环境,营造多元、开放的课堂文化,优化教学环境、内容、方法,最终形成理想的课堂形态,全面提升教学效率和育人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分阶段制定实施计划,推进“高效课堂”建设,争取在5年内,使我校所有学科课堂达到新课程改革的标准,全面实现三维目标,普遍达到“有效课堂”的要求,并显著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二)、具体目标
1. 在教学目标上,全面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三维目标,着力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 在教学准备上,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准确理解教材编写意图,根据学生需求合理选择教学素材,科学设计教学过程,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3. 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多样性和层次性,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深入挖掘学科和课堂教学的育人价值,增强课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 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上,形成师生共同学习的环境,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师生之间积极的互动,共同成长。
5. 在教学评价上,关注学习过程和方法,重视学习能力的提升,以及学习情感和态度的培养。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激励学生自信心的建立,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提升理论水平,增强改革意识
1. 加强组织,成立“高效课堂”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小组,统筹推进课堂改革工作。
组长:李晓辉
副组长:王丽
成员:全体教师
2. 加强学习,通过校本培训提升教师素养,转变教学观念,增强改革的自觉性。
利用业务学习的机会,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素质教育十项规定》、《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义务教育“高效课堂”五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准确把握精神内涵,更新教育理念,创新教学方式,落实“高效课堂”的实施。
(二)转变观念,更新教学方式
1. 树立“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①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要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和解决问题。
②树立新型知识观,鼓励学生质疑和探究,让学习经历知识拓展的过程。
③树立全员评价观,制定全面的评价方案,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态和能力表现。
2. 突出学生主体,转变学习方式。
①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教师应改变以往灌输式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②增强学生自我表达能力,在学习中促进自我反思和成长。
③提升实践创新能力,创造富有挑战性的问题情境,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和实践。
3. 建立“以生为本”的职业文化
关注教师的职业文化建设,引导教师反思课堂,把握教学核心问题,强化正确的学生观;通过讨论师生关系,促进教师对教育的深刻理解,利用教学质量监控等策略推动教学质量的提升。
实施方案 6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招生改革,优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致力于提升博士生选拔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依据教育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xx〕1号)和《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试行)(闽师研〔20xx〕21号)之精神。
一、选拔对象
第一条: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
第二条:已获得学位的往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并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工作(以下简称“往届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截至招生当年9月1日)。
二、申请条件
第一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品行优良。
第二条:身体健康,符合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第三条:须提供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第四条:英语水平需达到以下任一标准: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 (WSK)55分以上,或具备其他相等的英语水平; 德、法、西、意语言水平考试必须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FR)的B2级; 日语水平需达到二级(N2); 韩语需达到TOPIK四级。
第五条:应届生在学习期间须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A类期刊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或在B类期刊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AB类学术期刊包括《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所列的期刊,其中A类期刊包括SCI(不计影响因子的除外)、SSCI、A&HCI源期刊;B类期刊为未列入SCI的EI源期刊(不含会议论文),各学科二级权威期刊。
第六条:往届生必须在近三年内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方可参加选拔:在《福建师范大学AB类学术期刊目录》中A类期刊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 或在B类期刊至少发表体育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注:论文署名仅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第七条:报考类别须为非定向培养,且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入学前需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三、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由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监督。选拔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公正客观的教师组成的选拔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若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与本学科的选拔,相关教师需全程回避。
四、申请程序
请申请人于9月19日前向我院递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顺序排列,邮件须使用EMS寄送。(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409办公室,收件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8267)
1. 《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2. 《专家推荐书》2份(每位专家各1份);
3. 《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各1份复印件(原件备查);
4.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者需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
5.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名)1份;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备查);
6. 《现实表现情况表》;
7. 《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及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8. 考生个人自述(按模版要求);
9. 境外获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10. 其他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1. 近半年来(截止到申请当年9月22日)的体检报告,需要在我校医院或三级以上医院出具。
五、考核流程
1. 9月26日前,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研究生院复审。
2. 复审通过后,相关博士生导师将依据体育学学科的培养要求和申请材料,向学院的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3. 10月11日前,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照一级学科进行,主要采用面试的形式。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科研潜质良好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和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考核申请人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及知识结构,判断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的清晰度及是否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并考察其对该领域学术前沿的了解及发展潜力;
④综合素质:全面了解申请人的情况(包括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态、个人特长和专家推荐意见等);
选拔小组还将考核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与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成绩将依据外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10%)、科研能力(占50%)及综合素质(占20%)进行评估,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六、录取规则
选拔小组将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意见,按照相关导师的博士招生指标,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下,自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及相关材料需经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随后在学院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确认后,将公示10个工作日。校院两级公示均无异议或异议无效的,学校将正式确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与统一考试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为准。往届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当年以“申请—考核”制录取博士研究生总数的50%。
七、其他
选拔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若出现违背教育部招生相关规定、弄虚作假或造成招生工作损失的情况,将由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若申请人因弄虚作假等行为获得选拔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咨询监督电话:0591-22868267(学院)、0591-22867434(研究生院)、0591-22867115(校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