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仅是对教育质量的追求,更是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尊重与激励。通过细致的标准设定与公平的评价机制,这一方案旨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提升整体教育水平。关键在于明确绩效指标,使教师在追求个人成长的真正实现教育的高效与公平。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篇
为激励中小学教职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地区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依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的相关精神,以及《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府发〔20xx〕53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绩定薪、责薪一致、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绩效工资应向一线和骨干教师倾斜,以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的问题。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进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化成长。
(三)将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完善考核与分配机制,推动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与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本市各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分为两类:教学岗位人员及非教学岗位人员。教学岗位人员包括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则包含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及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依据《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某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府发〔20xx〕53号)中提到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总体水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提升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按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在学期末进行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地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府办发〔20xx〕57号)中的规定,资金由市、区财政按比例承担。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循《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遵纪守法、传播优秀文化、关心学生、加强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与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包括教师的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等。
(2)工作量(权重40%)
依据《某市教育局转发关于中小学教学规程的通知》及学校实际情况核定普通中小学教师的工作量。
(3)考勤(权重5%)
结合学校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规定的考勤要求者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60%的,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依据岗位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进行量化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考核,依据班级管理、特色建设和学生素养等制定考核细则。
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与考核教职工总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过程必须公开,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三)强化资金监管。财政部门要确保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的足额安排,并落实各项责任。
(四)强化督导检查。教育、人力资源及财政部门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绩效工资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评估。
六、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出现以下情况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损害党中央权威或违背党方针政策的行为。
(二)损害社会利益或违反社会公序的行为。
(三)传播错误观点或虚假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
(五)对学生的歧视、侮辱或虐待行为。
(六)在突发事件中逃离责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八)在各类考核中徇私舞弊的行为。
(九)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进行不当利益交换。
(十)参与有偿补课或影响教育公平的行为。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2篇
为深入推进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有效实施,依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及《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的意见,通过召开教师座谈会,现形成20xx年实施方案,经安庆十六中第四届三次教工大会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目标,提升教职工教学及管理能力为核心,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为实施素质教育贡献智慧与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教育规律,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专业特性和实践性。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德为首,重视教师履职尽责的实际表现与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心投入教学工作,引导其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求高效,避免繁琐。
5、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依照安庆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处理,并扣发当年师德奖。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基于教职工履行法定及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的实际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方案及量化标准如下:
Ⅰ、工作量的认定
1、月工作量=基本工作量×4+教辅管理等认定课时。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系数为1。
3、跨年级、跨学科工作量计算为4标准课时/月。
4、周工作量为14个标准课时。各教职工的周工作量计算方法为学科系数×实际周课时。
5、教研组长每周计1标准课时。
6、教辅管理人员工作量:按具体职责分配工作量。
7、后勤岗位工作量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单独核算。
8、行政干部岗位课时:中层干部每周8标准课时,校级副职10标准课时,校级正职12标准课时。
9、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可享受师德、安全奖。未完成核定任务或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教职工,将不享受相关奖励。
Ⅱ、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由基础和浮动两部分组成,基础部分每学期一次发放,浮动部分根据期末考评结果分档发放。
2、管理人员津贴70元/月,行政值班补助取消。
3、加班津贴需在突发事件或大型活动中产生,按工作量核定。
Ⅲ、教育教学成果奖
1、优质课及论文评比奖励。
2、发表论文奖励等同于相应获奖论文。
3、教坛新星评比及学生竞赛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
Ⅳ、考勤
(一)考勤原则:为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考勤制度。
(二)考勤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实行弹性坐班。
(三)考勤时间:夏季与冬季坐班时间有所不同,具体时间需遵循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请假需按规定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六)奖惩制度:满勤者可获得相应的考勤奖,缺勤超过规定次数的将依照标准扣发考勤奖。
Ⅴ、财产管理
为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行为习惯,特制定班级财产管理规定。
1、班级财产包括校园内各类设施,班主任为责任人。
3、损坏财产需进行赔偿,具体标准依据损坏情况而定。
6、班主任管理财产完好的将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中的安全奖。
Ⅵ、特色教育
1、开课方式由教师自愿申请,学校进行审查安排。
2、管理要求包括课程计划、活动展示及过程管理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保持纪律,确保考核过程公正透明,接受教职工监督。
3、完善考核制度,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3篇
为了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建立透明公正、有效激励的绩效工资制度,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上级拨付的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实施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合理布局,构建符合学校特点的绩效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责任和业绩进行全面考核,适度拉开差距,优先向一线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考虑学校各类岗位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科学规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激励机制。
3、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维护校园的稳定与和谐。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及工会代表,负责教师的日常考核及绩效工资、奖金的分配和解释等工作。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五、绩效工资发放
(一) 职业道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2、擅自缺勤,考核为不合格;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向学生或家长索取钱物;
5、擅自向学生推销与教学无关的商品;
6、无教案上课,屡教不改;
7、因管理不善造成学校设施损毁或人身伤害;
8、其他违法违纪及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后果。
(二) 出勤(30分)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工作时间,教师出勤考核依据签到表和请假条,由学校统一管理。
1、请假一天扣3分。3天以内需校长批准,3天以上需联校长批准,超过7天需教育局批准,未按规定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2、个人婚假及直系亲属丧事假五天,直系亲属陪侍假可调课;
3、请课时假六节累计为一天;
4、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课处理;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扣3分;
5、事假、病假需与班主任协商调课,若教导处安排调课,扣5元;
6、上班期间查岗,不在教室的教师一次扣绩效工资30元,公示后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三) 常规教学(60分)
上课(10分)
1、按课表上课;
2、上课需携带教案及必要的教具;
3、认真组织教学,确保课堂纪律,不得出现混乱;
4、上课不得浏览与教学无关的资料;
5、教学目标明确,内容准确,重点突出,体现新课程理念;
6、实验课应结合教材与学校设施情况开展;
7、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学术问题,不得推诿;
8、所有课程需按课程内容上课;
9、上课不准因接打电话或接待来访者而离开教室;
10、各学科要渗透德育教育。
此考核将依据学校的不定期检查和听课结果,违规每项扣2分。
备课(25分)
1、确保提前备课,不得突击或不备;
2、备课需依据班级实际,不得抄袭;
3、教案必须包含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方法、程序及板书设计,缺项将扣分;
4、备课需渗透德育教育,适应新课程改革,进行创新;
5、每学期需要撰写5000字的学习笔记,月字数不足将扣分。
作业布置及批阅(25分)
教师须根据学科特点布置适量的作业,学校将根据作业数量、质量及批阅情况进行考核。
1、作业本应整洁、规范;
2、作业须准时批阅,确保每位学生的批阅次数相同;
3、作业本数量应与学生人数相符;
4、每周需与家长交流作业情况;
5、三年级以上的学生需坚持写日记,语文教师需每周批阅一次;
6、每月作文至少安排三篇,精批两次,并安排作文讲评课。
作业与备课的考核由教导处与教研组长共同负责检查打分。
教研活动(10分)
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教师需按学校要求参与教研活动,考核由校委监督,具体由教研组长执行。
1、各组教师需按时参与各自的教研活动;
2、教研活动每月两次,内容包括集体学习、公开课及评课;
3、参与听课需做好记录,并在评课中积极发言;
4、教师需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参与各类评选活动;
5、教师需配合教研组长完成各项竞赛活动;
6、缺席教研活动每次扣2分,拒绝公开课展示扣10分,累计扣分将直接从期末总分中扣除。
六、管理岗位补贴发放:
1、班主任补贴:每月按班级人数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1.5元、1.8元、2元;
2、取消年级组,设立教研组,组长每月补贴20元。
七、奖金发放
学校每学期至少筹集1万元作为教师奖金。业绩奖励的分配依据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联校第一名可获300元。按近三年各年级三次联校统考成绩的平均分减少3分作为基准,用奖励总额(扣除名次奖)除以基准分以上教师分值总和,再乘以教师提高分值,计算教师奖金。
八、其他规定
1、不参与绩效分配的人员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及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教师;
2、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不参与绩效分配;
3、经组织选派参与进修学习的教师,按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4篇
为切实贯彻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们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我校绩效工资的考核、监督与分配工作。依据兰教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教育和财政部门下拨给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教职工(包括特岗教师)。
三、教职工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在编教职工49人,其中退休教职工6人。
在编教职工中,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25人(包括特岗教师3人),三级技工1人。
四、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3、坚持向班主任及一线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及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组员: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0名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实施绩效工资总人数×我校教职工总数+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70%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17880.00元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0% = 1788.00元,作为我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70%--1251.6元,作为班主任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30%--536.4元,作为班主任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80% = 12873.6元,作为我校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
3、(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20% = 3218.40元,作为我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5篇
一、指导思想与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重点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建立适合本校特色的绩效分配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保障公平的原则。以工作责任与业绩为标准,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度拉开绩效差距,优先考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充分考虑学校长期实施的分配制度及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过程全面落实阳光操作,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确保教职工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本校全体编制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与构成:
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薪级工资及地区补贴之外的所有津贴与补贴。
绩效工资由基础部分与奖励部分构成,其中基础部分占70%,奖励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两个项目。岗位津贴按照职务(岗位)分档次按月支付;节日补贴每年4000元,分为四个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每个节日每人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超课时津贴等。班主任津贴发放给担任班主任的教职工,每人每月2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给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标准为上年度12月基本工资额,于次年1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工作量、实际贡献等进行分配,无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为月奖励津贴和学期末奖励津贴,其中月奖励津贴占70%,学期末奖励津贴占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包括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工作量津贴涵盖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及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指行政人员在公务中产生的通讯费、会议交通费等(具体办法依据学校规定)。
2、学期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绩效考核奖励在每学期末发放,业绩奖励在每学年末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主要考查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的情况,全面考量德、能、勤、绩,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绩30分。
德:反映政治和道德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与社会公德等。
能:考核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勤:评估工作态度与表现,包括出勤、责任心和工作作风。
绩:考核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数量、质量与效率,包括德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及教育科研等。
依据学校绩效考核细则,对在职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确定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包括教师参与科研、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发表论文及获得各类荣誉等,具体奖惩依据《本校教职工奖惩制度》。高考奖励依据当年高考方案及成绩来确定。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6篇
根据《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经过“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讨论,制定《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并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全体教职工大会于xx年xx月xx日召开,方案顺利通过并进行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我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内部的工资分配机制,借助绩效工资的实施契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确保表现优异与工作成果直接挂钩,鼓励教职工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完成各项教育目标,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发放时间: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将在每年12月底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构成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按月进行,业绩考核可按学期或学年进行。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将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确保兼顾各方利益,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机关依据考核结果确认。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所有在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各项目标准依据学校的具体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级人数进行划分,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班主任津贴由各班级按人数摊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的职员,其津贴由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的考核包括正常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额外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需完成学校安排的基本工作量,超额部分可获得相应津贴。
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超出部分加分,每超出xx人加xx元。(大班基准xx人、中班基准xx人、小班基准xx人)
b、学校安排的加班(超过xx小时视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累计。
d、寒暑假、节假日及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按学校的安排考算)
注:加班津贴按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为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业绩津贴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如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承担一半责任,学校承担另一半责任。)
b、其他奖励(经学校认定)。
1、获得先进奖;
2、组织特定活动;
3、个人比赛或指导获奖%;(第1至第3项依照学校的奖惩方案执行)
4、参与课题研究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若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则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到处分人员及请假人员的绩效工资及其他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以下方式执行:
(1)受到市级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期间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到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以下方式执行:
(1)长期事病假不发放绩效工资。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达到15天的将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到2个工作日的当月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等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等行为,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的,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减当月的绩效津贴。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的,将一票否决,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C、以上奖惩将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但不作为绩效工资的奖励依据。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及第xx条的规定,教职工如出现下列行为,将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优)或面临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导致教学工作受损。
2、体罚学生,且经过教育仍不改正。
3、品行不端,侮辱幼儿,造成恶劣影响。
4、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
(三)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xx负责教师的师德及业绩绩效考核;由xx负责教职工的出勤考核;由xx负责安全绩效考核的汇总。
(四)考核过程需保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公示的期限不少于一天,若有反映意见须及时核实,确实存在考核分值错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若考核结果偏低,应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并告知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及申诉,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及申诉的答复工作。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7篇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及教育部关于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实施意见,以及省教育厅[]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指导精神,旨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效率和提升工作质量,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合理的校内考核分配机制,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及“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切实做到有付出与无付出是不同的,付出多与少也是不同的,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校事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主要依据岗位绩效考核结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参与岗位绩效考核的人员不得享有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全过程需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满工作量的规定
教师的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2个课时。
(二)标准课时系数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劳动技能课程的课时系数为0.83;专业理论课程及实习指导的课时系数为1.25(所有科目均包括备课、授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命题、实验指导等所有教育环节,体育还包括早操、课间操及课外活动,其他艺术课程则涵盖课外辅导及学校活动服务工作)。
(三)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分为专任教师、中层干部及行政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按照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依据《**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需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稳健完成本职工作,实行平时与学期相结合的考核管理制度。
2、教工一个月内若旷工超过2天,或事假累计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7天,将不发当月绩效工资;如在一个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1个月,或病假超过3个月,将不发该学期的绩效工资,并且目标考核分为0分,取消年度评先及年度考核“先进”资格及年终奖金。
3、旷工或缺课所造成的扣分每月累计,按追究责任的办法进行通报,学期结束时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门为单位进行,每月统计汇总一次,并根据考核分数排列科室顺序,扣款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扣分责任由主管领导追究。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每位教师绩效工资总额的50%将作为其工作量工资,按照上级规定,科学核定每位教师的工作量,符合满量、满勤标准的教职工每月将足额发放;
2、若工作量不足,将根据缺少的比例扣除相应的工作量工资;
3、缺勤者将依据考核制度规定从工作量工资中扣除;
4、每学期末将依据规定扣减后,发放剩余部分。
5、层级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之间。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其绩效津贴将根据期末考试成绩或教考分离的成绩计算;超额完成专业部的对口升学任务的教师将加分,获得超出100%的绩效工资;完成基本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应获得100%的绩效工资;未完成对口升学任务的专业部教师将根据任务完成比例减分。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的教师,参加省、市统一调考的科目,绩效工资将根据统一考试成绩加计考核得分;编制中不参加统一考试的科目将根据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得分。若有对口升学成绩与统调考成绩者,将按就高不就底原则进行加计。无法进行教考分离的学科教师将按考核分获得绩效工资。统调考的标准为:参与统调考整体及格率达到80%以上,优秀率达20%(数学、英语为10%)以上的专业部教师将获得100%的绩效工资;未达标者将减分计算,按比例获得相应绩效工资。在登封地区没有相同专业的学校,若未达标的科目,其及格率需达到80%以上,优秀率达到20%以上才能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否则减分后获得比例绩效工资。未参加统调考的学科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及格率达80%以上,优秀率达20%以上才能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若未达标则将减分,仅能获得第三等次绩效工资。
3、如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到96%以上、完成260人短期培训,学员被国内知名企业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年就业率达到99%以上(不包括升入高校),负责招生、就业、培训、鉴定职能的教师将加计考核成绩获得100%的绩效工资,而未完成任务者将减分,按完成比例获得相应绩效工资。
4、未担任课程的管理人员、工勤岗位将按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绩效工资。
5、各项任务未完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需扣总额的5%,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没有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时,可按学校期末考试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计算绩效津贴。
七、下列情形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未请假或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个学期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
2、损害学生利益,歧视或侮辱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4、向学生推销、代售教辅资料或向家长索要财物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法违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将按月与学期考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汇总后经校长审核,3天内无异议,最终由财务室按月发放月度岗位绩效工资,并在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施
本实施方案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自20xx年起开始执行。学校之前颁布的相关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悖,均以本《办法》为准。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8篇
抱歉,我无法满足该请求。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9篇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强化教师队伍素质,健全内部考核机制,积极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充分尊重教师的主导地位,体现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专业性、实践性和持久性。
2. 以德为先,重视实绩。师德是考核的首要标准,强调教师在岗位职责履行及素质教育实施中的实际表现与贡献。
3.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心投入教育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升个人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注重实效,避免繁琐。
5. 优绩优酬,合理差距。平衡工资分配的公平性与差异性。坚持在绩效考核中优先关注表现出色的教师,同时适度考虑分配的均衡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新旧考核制度间的关系。对经过实践证明有效且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旧制度要继续保留,不符合要求的需进行修订和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结合定性与定量、个人评估与他评、形成性与阶段性评估,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并设立具体的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在校在编教职工,如能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将全额按月发放。
如出现以下情况,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部分将予以扣除:
1. 师德问题严重(如有偿家教、歧视学生等),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处罚从100元起,直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教育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行政办公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减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 如工作量不足且不服从学校安排,或未能完成布置任务,将在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后,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继续扣除不足部分。
4. 因病或其他原因未能正常上班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
5. 对编制为专任教师,但因未能履行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将减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括:
(1)日常工作考核与补贴:月岗位考核奖(含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上有突出成绩的奖励。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依据学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班主任津贴等,剩余部分再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3.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月岗位考核奖按月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820元,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70元。
4. 班主任、管理干部、骨干教师津贴的考核与发放: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为400元,按学年发放十个月。班级管理考核奖按班主任考核方案后发放,增加每月人均200元。学校领导及中层正职的津贴根据岗位与考核结果发放。
5. 超课时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核定工作量基础上,若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学校给予相应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30元/课时(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其他学科按比例),被扣除的课时费标准另行决定。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及教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
2. 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及多位教师代表组成的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提出考核问题的申诉。
四、附则
1.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2. 本实施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0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政策,为切实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维护教职工权益,明确学校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师绩效工资,不仅吸收了人事制度改革的精髓,对学校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同时合理界定各方权益,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守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推动教师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本校任教的在编教师和职员。
三、实施时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工作人员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
四、实施原则
学校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各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兼顾的原则,依据责任和业绩进行分配,确保干得多、干得好者获得应有的回报,激励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积极钻研与创新,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五、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依据学校实际人员情况、职务设置、办学规模等因素,每年由人力资源部门、财政局及教育局共同核定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标准。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及岗位职责等因素,约占总薪酬的70%。基础性部分又分为岗位津贴和工作量津贴。
(一)岗位津贴:
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工龄和岗位职责,依照全市统一标准,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发放。
(二)工作量津贴:
主要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强度、责任及工作数量发放,工作量津贴的计算基数为绩效工资总额的30%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量系数的总和,按月发放。
注:年级组长的系数依据班级数量设定,具体为五个班0.25,四个班0.22,三个班0.2。
专任教师的工作量计算遵循相关教育部门的规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根据教师的实际贡献和工作量,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决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根据教育局的指导文件,学校设立以下奖金项目:
1、基础奖:
即节日费,每年共发放5000元,教师在职期间,按节日发放,元旦、春节、五一、教师节、国庆节每节各1000元。
2、学期考核奖金:
每年1月和7月发放,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奖励。
3、年度考核奖金:
每年12月发放,按教师、职员、工人的不同类别分档发放,具体参照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4、超工作量补贴:
1)超课时补贴:
按照相关标准,每月依据教师超出课时的数量进行结算。各部门需要严格控制超工作量。
2)代课补贴:
根据代课时长和类型的不同,补贴标准分为临时代课和长期代课。
3)兼职补贴:
对于承担多项工作任务的教师,将授权一次性或定期补贴,需经审批后发放。
4)带队训练补贴:
对于参与带队训练的教师,给予每月一定补贴。
5)其他专项补贴:
包括特殊岗位的教师补贴等,具体参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6、骨干教师奖励:
区级骨干教师的奖励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考核,学校设立相应奖励机制,镇、校级优秀教师依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年根据《教师工作奖励方案》进行评定,年度末进行结算。
8、学生竞赛辅导奖:
每年根据《竞赛指导教师奖励办法》进行结算并发放。
9、优秀教研组奖:
根据教研组考核方案进行评比,优秀组室每年给予奖励。
10、岗位考核奖:
班主任与年级组长的考核奖励,依据相应的考核办法进行评定,设置多个奖项,按考核结果发放。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人〔20xx〕30号)和《华州市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按劳分配,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2、重视教书育人的成果,体现优质服务的原则。
3、关注基层,增强对一线教师和教学骨干的激励力度。
4、确保公平,不因职称和学科设置差异。
三、考核项目及标准:
1、校长津贴:校长的行政津贴为基础津贴的200%。在学期末,由办公室统一考核后发放。
2、班主任津贴:以基本津贴50元为起点,每位学生追加2元。例如:50+2n=班主任津贴。(n为班级人数)
3、报账员:每月发放30元,由学校进行考核发放。
4、学校的绩效工资在提取行政津贴后,剩余部分由学校进行考核并发放。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方式
考核周期为五个月,学期总分为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师的出勤情况。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每3天扣1分,事假每缺1天扣1分,旷工1天扣10分。本项得分在扣完后不计负分,其他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2、工作量(30分)。
代课教师由学校安排,每节课得1分,事假每节课相关教师扣1分,病假期间每节课扣1分。缺少值日或送学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政策
(1)教师撰写教育论文、参与科研项目、学科技能竞赛指导等,依据项目级别加3—15分。
(2)班级管理优秀的可加5—20分。
(3)学校领导每周参与至少1节课加3分。
4、教育教学过程(30分)。
(1)备课。未备课每次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
(2)上课。迟到(上课铃响后5分钟未到)扣1分,擅自离开超5分钟扣1分。
(3)作业批改。需按时批改作业,每少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30分。
(4)个别辅导。对补差生每月需记录辅导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
(5)考查学生。落实每周的测试,未完成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
(6)听课要求。教师每学期需听课10节,未达到每少1节扣1分。
(7)不服从分工每次扣5分。
(8)工作效率。若未按时完成工作,每次扣1分,催促追加扣1分。
5、教育教学业绩(30×5)。
教学效果根据具体规定评定,划分为三个等级进行考核。一等奖平均分100分;二等奖98分;三等奖95分,不达标者为85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条件
1、以下情况将不予发放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累计旷工5个工作日或病假超过3个月,事假累计达1个月的(产假除外)。
(2)若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考查测试任一项得分为零者;
(3)涉及重大安全事故者;
(4)脱产学习期间;
(5)工资被停发者;
(6)学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辞职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绩效工资按情况酌情扣除。如受到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分别扣除20%至100%不等的绩效工资。考核结果由学校领导小组于当月28日负责统计,个人得分公示3个工作日。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2篇
为了提升学校的教育管理水平,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努力实现多劳多得和优绩高酬的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彰显管理的科学性与人文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和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先前文件的精神与学校的实际状况,以绩效工资的实施作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且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奖励档次,特别关注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方法科学、规范且简洁,考核过程应公平公正,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教职员工,其他借调、停薪人员、长期请假的教师及代课教师不参加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
每学期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学生、家长、同行及考核组的综合评价,对每位教师进行评定分档,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酌情处理:
①违规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③以盈利为目的,强迫或暗示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④歧视差生、体罚学生;
⑤造成家长冲击学校的事件,且经查确系教师责任;
⑥校园内出现不团结现象,影响学校形象;
⑦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游戏或随意离开课堂。
2、能
(1)每月依据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量化评比,分为A、B、C三档,分别给予80元、60元、40元的奖励。
(2)教研活动:依据材料的提交、公开课及活动参与情况分类奖励。
①材料提交:每份10元。
②公开课: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执教不同层次的公开课,分别给予500、300、200、100、80、50、30元的奖励。
③活动参与:每次参与给予10元奖励。
(3)教学成果奖依据附件1《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3、勤
(1)出勤奖:每月200元,主要包括每日出勤、各类会议参与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丧假按规定标准扣发;
④旷课或旷工每次及迟到早退将进行相应扣款。
(2)值日及加班补贴:指定值日、加班每天40元,辅导学生等特殊情况每次给予补贴。
4、绩
根据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绩效考核,具体情况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进行评定,设定标准奖励。
以上内容为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希望各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与职业道德,共同推动学校进一步发展。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3篇
为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并建立公正、合理、透明且有效的内部奖励机制,依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试行)》的指导思想,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所下达的指示及我校的实际状况,在已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学校再划拨适量的经费(遵循上级相关规定),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作为核心,科学设置,以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迅速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需分配,优先考虑效率。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责任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适度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倾斜于在一线工作的教师、优秀骨干教师及业绩突出的教师,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理念。
2、统筹考虑,力求平衡。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考核及分配的全过程做到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发放对象
本校所有在编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包括月度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方式
1、上级根据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数量,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2、学校依据可支配财力,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支出。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将在可支配财力中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组长津贴以及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度绩效工资按月进行考核,分月造册,按期发放。
2、专项津贴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根据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进行量化,并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
教导处、教科室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建立规范科学的教育行业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教师们热爱自己的工作,努力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工作成果与贡献相符、努力程度与薪酬相符、表现优异与奖励相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评价客观”的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依据实际情况统一拨付到各校,各校根据自身班主任考核方案进行发放。
2、班级人数超过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以上的班主任每月获得110元;低于基本标准的班主任每月得到90元;其他班主任每月获得100元。(基本标准为:全区学生总数÷全区班级总数)。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维度包括:师德表现、工作表现、专业能力评估以及学历、职称、教龄。
(1)师德表现25分。(详细考核方案见附件1)
(2)工作表现10分。分为在校表现6分和考勤4分,考核中需对教师在校表现进行分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至少三类),优秀比例村小不超过20%,中心小学不超过25%;考勤则分为三类。(具体考核方法见附件2)
(3)专业能力评估50分。根据考评结果积分后,依照总人数2:6:2的比例划分三个档次,第一、二、三档分获50分、47分、44分,前20%优秀教师中,村小教师占比不得低于20%,英语教师占比不得低于10%。(考核细则见附件3)
(4)学历、职称、教龄共计15分。学历:中师及以下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2分;职称:初级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学校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2、计算方法: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扣除班主任津贴及特殊人员应得部分后进行计算,即:【(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及特殊人员应得部分)÷全区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六、其他事项:
1.20xx年度退休教师:如本年度继续兼职主要学科的教师,在绩效评分中加3分;20xx年度退休教师:根据县级批复时间确定个人绩效工资。
2.年度内,若在县教育教学评估中,因教学研究为全区争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师,分别加2、3、4、5和8分。在县学业水平测试中排名前列的教师,按类别分别加6、3分。在镇内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中,村小与中心小学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所有相关教师加2分,若某单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执教教师加1分。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业务考核初步以所在单位人员均值的90%为基准分,后根据个人工作实绩、教科研成果及所在单位教职工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最终分数的计算。(满意度达到90%的得基准分,每提高3个百分点加2分,降低2个百分点减1分,该项得分不得超过所在单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原因未能上岗的教师,如有其他教师代课,按照请假原因与年龄分别计算绩效分值。
5.对因重大疾病依然坚持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考虑,原则上其业务考核分应低于前述第四条所列教师(在相应年龄段内进行比较)。
6.对逾期未到岗的请假教师,逾期每一天在绩效工资中扣除1%的总额,情节严重者上报主管部门,并依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7.因应急借调的教师,绩效考核分数初步依据所在单位人员均分的90%计算,随后根据其工作成效等进行调整。
8.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实际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评估并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9.实施本办法后,任何学校不得自行设立其他津贴或福利。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5篇
根据《某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师[20xx]10号)及《某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某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和《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要求,为了确保落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积极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正式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坚持以绩效为导向,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及贡献显著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透明,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方案要切合实际,保证教职工间的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4、坚持“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原则。教师应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损害学生利益,此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基本条件。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本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首先保留班主任津贴和校长奖励经费,其余部分作为全体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考勤奖(20%左右)、工作量(45%左右)、教学常规奖(岗位质量奖)(20%左右),以及教学成果奖(15%左右)四部分。班主任津贴另行核算。
2、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上学期和下学期,学期结束后分别进行考核,由区教育、人事、财政局审核后发放。
五、具体考核标准
1、考勤津贴
(1)每月考勤奖160元,满勤得16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元,因病住院一天扣8元,病假一天扣12元,事假一天扣20元。全体教师因迟到或早退扣发2元,请假扣4元,无故缺席扣10元。
(2)教职工在休法定假期期间,享受考勤奖和基本工作量,不再享受其他奖励。
(3)当月实际未出勤,考勤和工作量归为零。
(4)旷工每半天扣发60元。
2、工作量津贴
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学前、一、二年级的语文和数学科每周基本课时为11节,三、四年级为10节,五、六年级为9节,英语每周13节,艺体、常识学科为每周14节。
早读课按0.5节计算。
使用功能室的管理员每周加2课时,网络、办公电脑与班班通维护人员每周共增加2课时。
在线课堂每节按顶课1节计算,青蓝结对教师师傅每周工作量加2课时。
副校长、副书记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教师平均的三分之一,学校中层班子成员不少于普通教师的二分之一。教研组长、工、团负责人不低于普通教师的四分之三。
教师的每月基本工作量津贴为330元。
超工作量津贴按每周超课时部分7元/节计算,临时顶课按12元/节补助。
3、教学常规奖(岗位质量奖)
教学常规奖的具体考核细则包括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案检查、作业批改、教学活动的参与等。
4、教学成果奖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竞赛,参与评选和论文发表等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根据以上考核标准制定分配方案,确保教师的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
六、有下列情况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⑴本学期累计旷工达到5个工作日、事假超过22天、病假66天以上的;
⑵非公派脱产学习的;
⑶解除聘用合同的;
⑷擅自离岗的;
⑸未经批准借调的;
⑹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6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相关文件的指引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建立科学、规范和合理的薪酬分配体系提供契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在激励机制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全体教职员工勤奋工作、热爱岗位,从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迈向新的高峰。
二、考核原则:
1、遵循“不劳无获、多劳多得、优等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遵循“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目前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教师的标准周课时数为16至20节。对于担任多门课程的教师,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将增加两课时的工作量。班主任的工作量则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入。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以及音乐、美术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计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设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着重考核工作实际,包括师德、教育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及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奖励。
注:不在岗人员不享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组织具体实施。
2、绩效考核将按规定程序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具体做到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的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反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需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并填写相关考核表格。
(2)民主测评。将在全校教职工及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结合教师个人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及学生、家长的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教师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考核满分60分,年级组和学科组测评满分各为10分,学生测评(1至3年级由家长评测,其他年级由学生评测)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次。学校可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所制定的考核等次比例,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经过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后,确认考核等次。
(5)进行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次将在校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兑现工资。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按考核等次兑现绩效工资,并按照管理权限向教育局报备。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将参照教师的考核程序进行处理,所有考核结果将分别存档以备查阅。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7篇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兄弟学校的做法,经过多次研究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由上级拨款的奖励性工资、学校经营效益、寄宿部及幼儿部的利润以及社会赞助款组成,在总额内进行班主任津贴、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及加班和质量奖惩金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和监督小组的组成及考核方式:
1、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监督小组:
组长:
3、考核方式
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并公布,监督组复核后提交组长确认并发放。
三、绩效工资的计算和发放办法:
1、超课时津贴的计算方式:教师实际每周超出的平均课时(不包括午间课堂)乘以10元为月度津贴。①教师每周的课时根据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进行调整。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他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班额系数:班级人数在20人以下为0.8,20-30人之间为1,30人以上每多5人增加0.1。②同时任教两个或以上语文、数学课程的教师每月额外加50元。③57岁以上的教师(女性52岁以上)任教主科的,月额外加50元。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核算。本学期平均课时以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的平均课时。
2、班主任津贴计算办法:基础津贴为30元加1元乘以学生人数,毕业班每月额外加10元,护送每次补助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的教师(女性52岁以上)任班主任的每月额外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负责核算。学前班班主任暂时纳入学校的发放范围。
3、校务津贴的计算:校长和书记为120元,副校长为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财务主任为80元,办公室等其他人员为50元。校务兼职适当增加10-30元,但不得超过校长的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负责核算。
4、加班津贴的计算:
⑴兼职岗位(如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校园博客、远教、图书等)、教师午间值日及课程的加班补助按照工作量和惯例发放。
⑵集体走访、教学研讨活动、大型文体活动、教职工集中劳动的参与按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和车费补助。
⑶专项加班依据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核算。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为:达到平均课时的教师全额享受,未达到者按达到的比例发放,超出的部分不再增加。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核算。
7、专职安保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每月设置50元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负责核算。
8、专职后勤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补助30元。
9、派到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及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①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②另外发放实际超课时数量乘以N元的月津贴(N小于10),③就餐午休维护补助,每天4元。第②项由园长负责核算。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填写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关罚款从其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所需部分则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度检查、抽查进行核算。
四、其他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后发放,经济条件许可情况下可以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根据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未能承担教学岗位的教师不参加绩效评估,亦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照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支付一定的顶岗费:每缺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之日起算,每年递增50元,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为150元,zz第二年100元,zz第一年50元)。
5、之前相关制度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8篇
为推动我校教育绩效工资的有效实施,根据《某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托绩效工资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效应,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认真工作,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重视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适用于我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员工
四、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额的70%,其构成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及班主任津贴。生活津贴按原定的标准进行平均发放,岗位津贴则根据教职员工所对应的职称和岗位进行相应发放,班主任津贴依据《班主任津贴管理办法》进行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依据教职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及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估,每学年度分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和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的导向功能。学校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教师与管理、工勤等不同岗位的特点,分类考核。在分配过程中,依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对一线教师和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予以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绩效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以及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2、考核办法
(1)制定《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严格按照细则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2)综合运用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
(3)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结合月度、学期和年度考核进行评估。月度考核由职能部门负责,学期考核在每学期末进行,由办公室进行统计并公示,年度考核结果为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总和。
(4)绩效考核结果需由校长审批,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与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考核得分情况,依照年度考核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不同等次。出现下列情形者,考核结果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无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存在体罚学生、侵犯学生权益、组织收费补课等有损教师形象行为的;
(3)未能履行职责,致使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安全事故发生的;
(4)影响教育教学秩序,妨碍学生正常学习的行为;
(5)其他严重违反法规或校规的行为。
(6)涉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事项的。
2、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评估的主要依据,学校将根据考核等次报送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绩效考核的结果还将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及薪酬调整等方面产生直接影响。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19篇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激发我校教师的工作热情,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内部薪酬分配机制,依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相关文件与学校实际情况,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使用津贴和补贴的调节作用,确保真正做到“干得好与不好有差异,努力与不努力有差别”,激励全体教职工热爱自己的工作,努力进取,切实完成各项任务,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稳步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先考虑效率,优绩优酬,同时兼顾公平。
2、合理拉大分配差距,统筹考虑学校内部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科学规划。
3、确保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全过程透明,务求公平、公正,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将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该小组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和解释等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政策,教师新增的工资性津贴中,月人均400元将作为绩效工资,分为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及业绩奖励三部分。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规定,专业教师的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文、数学、英语的作业批改工作量周各增加节数: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与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及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及四至六双班为4节。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为16节/周,体育科为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入课时。中层以上干部如达到规定的授课时数则视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含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含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者视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及超工作量补贴。
2、对于迟到或早退一次分别扣5元,事假需由本人代课或代职,病假在2天内自找代课,学校支付代课金,每天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对于规定的活动(如政治学习、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加班补贴:经校级领导批准的加班人员每日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与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的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在法定假期内分娩的教师可获得每月200元的补贴。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老师:30元/月。
2、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安全专干、计划生育专干: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80元/月。
7、校长、书记: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会计:60元/月;出纳:30元/月;副台长: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管理岗位的多重兼任补贴可累加,但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辅导奖(如大合唱、田径、篮球及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等)。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地市级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每个项目只能获得最高奖一次,表现显著者可召开总结会,也可重奖。
2、学生个人辅导奖。对于“迎春杯”数学竞赛和“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包括征文)及学校认定的其他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和县级同样有所不同。每位学生仅可获最高奖一次,涉及的集训指导教师奖金各得一半。
3、田径单项赛(如未获集体奖)在福清市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分别获得60元和40元,封顶500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则依次增加50元的奖励。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励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奖励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更高层级的奖励也在此列。
5、担任教学讲座或公开观摩教学(包括校年会,不包括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励100元;在各级教学比赛中获得的奖项也将给予相应奖励。
6、在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署校名文章的,按稿费的两倍奖励(封顶200元)。
7、校文艺会演和运动会的奖励标准由参赛节目和团体总分确定。
8、教师德育工作奖,每学期评定一次,考核内容包括德育常规和科研。
9、年度考核奖和突出贡献奖的设置,将根据教师在工作中的表现、建议及贡献进行评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依据福建省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等行为。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的对象
如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或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
3、对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任务后按满工作量计算。
教育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20篇
根据省、市及县相关文件要求,我们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也要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问题,提升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承担岗位责任、按学校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发放全额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分配,体现岗位责任与工作业绩。为了激励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干与不干、干好干坏的分配机制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我们根据《靖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及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拨付的绩效工资总额内,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科学安排,建立切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原则。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统筹考虑学校内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过程必须公开,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保障校园的安定和和谐。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的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和解释,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学区工作人员及教学点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规范后的津补贴总额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规范后的津补贴的30%加上上年12月所有教职工基本工资总额之和。
六、分配额度及方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考勤,按月进行考核。
1、按规定职务离岗的人员及大龄教职工(男57周岁、女52周岁以上)在不在岗期间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获得批准脱岗进修的教师及内部借用教师、婚丧产假教师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3、无故长期不在岗的教师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4、每月旷工达5天以上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60%;
5、每月病事假10到20天的,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5%,超过20天的扣除30%,危重病者由学校根据情况酌情考虑;
6、待岗人员每月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
以上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将纳入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满分100分)
1、出勤考核:(10分)实行日常考勤制,出满勤者每月计10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分别扣0.5分和1分,旷课每节扣2分;参加学校规定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病假、事假一次分别扣0.5分和1分,缺席一次扣1分;进行安全监护时迟到或早退(含在校但不在岗)每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缺岗一天扣2.5分,并承担当天的全部责任。以上内容均可逐步扣完本月出勤得分。
2、工作量考核:(35分)
A、教师正常工作量:
(1)专任教师的标准周授课时数:一年级、二年级各26节;三、四、五、六年级各30节。专任教师的授课时数以开学初的课程表为基准。按标准课时数授课者算满工作量。
(2)现任职中心小学校长每周授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校长每周不得少于6节,教导主任8节,教导副主任10节,教学点校长10节,教导主任12节,达标者算为满工作量。
B、满工作量量化:
满工作量的人每月计35分。超课时数和不足课时数根据具体情况量化考核,但每人每月的计分不得超过(低于)10分。
C、超工作量量化:
(1)节假日值班:学校节假日值班的每人每天计1分。
(2)因公加班的节假日,每人每天计2分。
(3)替代课程计0.5分,由教导处安排。
(4)跨年级或包班教学的教师每月计5分;同年段语文或数学的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计3分。英语教师的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计3分。
3、教学过程考核:(25分)
(一)备课(5分)
1、认真学习大纲,深入了解教材,掌握知识结构和教材编排,明确本学期的教学目标、任务、重点和难点。否则,查实后每缺一项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数。
2、制定好教学计划,计划中需包含学生现状分析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授课进度安排。缺一环节扣0.5分。
3、备课内容包括:备教案,备方法,备学生,备训练,备教具等。缺一项扣0.5分。
4、教案要按章节、按课时准备,所有科目都有教案,语文、数学、英语需有详案,其他科目可写略案,教案需体现三维目标,并包含教学过程、练习、总结、作业等,符合要求的可计5分,否则缺一科教案扣5分,缺一课时扣0.5分,缺一环节扣0.5分。
(二)上课(5分)
1、按时上下课,不随意缺课,不坐着讲课。
2、教态自然,着装整洁,认真组织课堂教学,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
3、课堂教学应具备目的性、科学性、严密性、艺术性和实效性,做到因材施教。
4、知识讲解要明晰,有条理,语言表达需清晰生动,避免冗长,防止出现语病。
5、书写规范,板书工整,合理运用教具。
6、因事、因病需要调课,必须得到教导处同意,不能擅自更改课表。
7、上课时不得使用手机,且不可开启。
8、实验课要真实填写实验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9、在多媒体课堂上充分利用优质资源,确保资源共享,结合研究理论与实际。
10、加强英语课的教学管理。
以上10条,按要求执行计5分,反之扣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三)作业布置及批改(5分)
1、科任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优化并设计课堂和书面作业及测试题。
2、书面作业要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量要适中,题型多样,需全批全改。
3、各科作业布置不得少于以下规定次数:语文90次,作文10次,教师全批全改;数学90次,英语40次,美术16次,思想、社会、科学,各10次。作业未按规定次数及未及时全批全改将扣分。
(四)辅导(3分)
利用课外辅导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设第二课堂,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成绩提升。若此项工作做得好计3分,否则扣分,扣完3分为止。
(五)成绩考核(3分)
1、学生成绩考核分为教师自组织的单元测试与学校统一的中期和期终考试。
2、考试命题需关注重点,确保“双基”考查。
3、成绩统计:平时20%、中期30%、期终50%,记录在学籍档案。若达标计3分,未达标扣分。
(六)听评课记录及学习笔记(4分)
(1)听评课及记录: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评多媒体课不低于30节;教师之间互听互评不低于15节。若未记录则每少一次扣1分,可产生负分。
(2)学习笔记:学校领导需撰写15000字以上的业务学习笔记和10000字的政治学习笔记;教师需撰写10000字的业务学习笔记和5000字的政治学习笔记。未及时记录或字数不足将扣分,最多扣4分。
4、管理岗位考核:(岗位不同,计分有所不同。)
(1)班主任工作量化:根据班级人数的多少每日计0.5—1分。班主任津贴定额补贴标准;51人以上,80—120元;41人—50人,70—110元;40人以下,60—100元。学校可根据情况上浮或下调,但幅度有限。
(2)中心小学校长每月计85分、副校长80分、教导主任75分、总务主任75分、教导副主任65分、教学点校长75分、教学点教导主任60分。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功能部室管理员、报账员、安监员和采购、电工每月计10分。
(4)兼任多种职务人员可累加分数,但累计分数不得超过25分。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30分)
(1)教育教学常规奖:每学期学校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综合评估,评出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计20分、15分和10分。(常规工作缺一项不计奖励分。)
(2)教学质量优质奖:依据期末学校语文和数学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计5分、4分、3分,名次提升按每名次1分。英语质量检测按各任教班级综合评定,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计分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A、参加“教坛新秀”评选活动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6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分、10分、8分;
B、各类论文、课件、教学设计(经学校选送)获县、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计5分、10分、15分;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3分、4分(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未得奖不予奖励)。发布在CN刊物上按市一等奖标准计算,同一篇文章仅计入最高奖一次。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各计5分。
(5)竞赛指导奖:学生参加知识或技能竞赛,县级一等奖每人次计指导老师5分,二等奖各递减1分;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计指导老师5分、4分、3分;校级一等奖,每人次计指导老师3分,二等奖和三等奖各递减1分。
(6)市级及以上的先进个人,可在期末个人总积分中直接计入40—50分;县级以上的优秀(十佳)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可直接计入10—30分;乡级、校级先进个人可计入5分。
6、中心小学领导及教学点校长、教导主任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规定数额,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7、分娩假的绩效工资每学期原则上发放10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两个月按照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8、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本学期未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擅自离岗逾期不归;失职或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经调整或培训后仍不胜任;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等。
2、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脱岗学习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停发工资者;借调在教育系统外的;未聘用的待岗人员等。
3、被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的人员,按规定完成任务的可按满工作量计。这些人员的出勤及表现情况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并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违反《教师法》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服从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若不够组织处理,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10%。若有家长投诉、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等情况,分别扣除20%、25%、35%、45%、55%、65%和100%的绩效考核得分。
八、有关要求
1、除本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其他补贴、奖金和实物。
2、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创新开展工作,坚决坚持科学发展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