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提出,为激发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与责任感打开了新的思路。这一方案不仅关注教师个人的业绩与贡献,更强调团队合作与教育公平的重要性。从教学质量的提升到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教师绩效工资的新模式将如何在未来的教育体系中落地生根,值得我们深思。
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 1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综合运用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在考核与分配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积极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激励教职员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主动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明确遵循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德才兼备、注重实际;激励先进、促进提升;客观公正、简化操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组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的方案制定与执行。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自部门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大部分。该部分的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一安排,依据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每人每月300元
(一)基本津贴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薪酬中已包含,幼儿园将不再额外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可获得30元的工作量补贴,费用由幼儿园承担。
(二)出勤奖励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如果出满勤,不请病假和事假、没有旷工和迟到记录,则视为全勤,奖励为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理由不足的情况被视为旷工;若已到园,但在班中无故离岗视为旷工,其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除50元。
2.病假:请病假需持医院医生的证明,否则按照事假处理;病假一天扣20元。
3.事假:请事假需提前通知,若确实无法事先请假,事后需补假;事假一天扣30元。
4.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达到8小时算作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励,超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
6.女教师哺乳期为一年,每天可有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励。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需因工作特殊情况加班可用来抵扣正常请假。
10.班中如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励3点。
1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和流产按病假处理。
12.若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照顾的,连续一周给予一天公假。
13.教职工若当月出勤奖励出现负数,从其他津贴中扣除。
14.若教师一学期内未请假,视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励10分(由幼儿园经费支付)。
15.请假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准;一周以上的病事假需由教委幼教辅导员审核,且每月进行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的发放主要基于德、勤、绩、能的考评,采取记分制,评定教师在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如下:
1.师德表现(50元):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评;若学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计分:
1. 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和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声誉,扣10分。
2. 体罚或变相体罚(如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等),扣5分,情节严重的要求书面检查。
3. 衣着要整洁,不可留披肩发、穿超短裙、吊带服及拖鞋等,外出活动不穿高跟鞋。违规一次扣1分。
4. 不得吃拿幼儿食物,禁止私自占有幼儿园财物和食品,违反一次扣10分。
5. 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禁止说或做对工作和团结不利的事情,违规扣5分。
6. 在幼儿面前不得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 工作时间内,职工家属和客人不得进入活动室和寝室,违规一次扣2分。
8. 工作时间不得打接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规一次扣1分。
9. 所有教师应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禁止诬告和损坏幼儿园声誉,违规一次扣20分。
10. 需服从领导、遵守制度,得10分。
2. 教师工作质量奖惩(100元)
奖励方式结合物质与精神奖励,对同一事迹仅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每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 在区级以上检查、评比中获得优异成绩和荣誉称号,单位给予全体人员奖励。
2. 通过园级以上评比活动获得个人荣誉称号者,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省级获得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 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需在1500字以上)或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者,单位也应给予个人奖励。
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 2篇
实施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量化考核是推动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这有助于实现校园管理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同时能激励教师的工作热情,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更全面、客观地评估每位教师的职责履行情况,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重10分+奖励分)(无限名额)
1、优秀(10分):严格遵循《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师德表现将无法定为优秀:
①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参与有偿家教或补习;
③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了事;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过调查属实;
⑥谎称病情、借故休假,影响不良。
2、合格(8分):遵循《师德规范》,表现一般,能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差,未完成分配任务。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师德表现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被查处,损害师德形象;
⑵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查处;
⑶严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⑷重大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⑸严重违规,教育不改;
⑹擅离职守,长期缺岗;
⑺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
4、奖励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者可奖励1分;当季对贫困生进行帮助及捐资助学满50元者,根据捐赠金额给予1至3分的奖励(50-99元得1分,100-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重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由值日教师或值班行政负责登记及汇总。教师请假1-2天须获校长批准,3天以上需教育办批准,若请假1周以上需报市教育局,并按规定扣发奖金。
1、有以下情况者分别扣分:
①病假:当季累计病假达5天以上扣1分,长期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法定假期及公假):当季请假累计3天以上扣1分,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课扣1分;
④无故迟到、早退,每节课扣0.5分;
⑤未参加学校会议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0.5分;
⑥未登记考勤,按60%计算,其余参照此办法。
三、教学常规(权重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教学常规管理要求。
1、以下各项缺失每次扣1分:
①期初提交教学计划;
②期末总结提交;
③认真编写教案(无教案上课每次扣1分);
④按时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
⑥作业批改数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跨班教师奖励分不受限制;
2、严格遵守“减负”规定,不得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及节假日集体补课。违反者每次扣1分。
3、不得擅自使用未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辅导材料,违反者每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需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缺少计划、活动记录或总结者每项各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重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及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填写义教卡、健康卡;
④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
⑤每季度开展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
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家访或召开家长会,参与率达到90%以上;
⑦每月更新班级黑板报及学习园地;
⑧班级设置图书角、卫生角、绿化角;
⑨参与学校的“三评”评比中,评为“优、良”的班级得分1分,若评为“合格”则不得分。
2、班集体获省、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奖2分;中队辅导员奖1分。
3、中队辅导员完成本职工作外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等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报账员分别为8分、7分,需确保总分不低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等在完成本职工作后可分别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的负责人、组织者可根据工作量加分(每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各级素质教育评估中获奖,教师可获得相应分数,领导另加分。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活动可奖励1至2分,相关教师每次可领奖0.5分。
7、教师向市级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被采纳,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技能竞赛,获奖按级别给予相应分数,指导教师按比例计算。
2、开展研究、示范课、讲座,依据相应级别给予分数。
3、指导公开课教师的得分按参赛者80%计算。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的标准得分。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的教师根据不同级别给予相应分数。
2、送作品参赛的,按照临场竞赛分数的一半计算;指导学生发表文章按四分之一计算。
3、竞赛未评等级的,前两名按一等奖计算,其余依次类推。
4、组织课外兴趣小组,需提交活动总结和记录,专职教师得5分,科任教师得2分。
5、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得2分。
6、在运动会中获奖,按名次给予相应分数,教练得分合理分配。
7、校级比赛需经过教研组审批,通过讨论确定后方可进行。
比赛方案应在教研组内充分讨论后确定,原则上各类比赛名额设置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五名。
八、教研活动(权重15分)
1、组成课题组,制定计划、记录过程、依据成员角色给予相应分数。
2、参与教研会议的发言,按级别获分。
3、达到听课、写记录及评课不少于5次的教师获得分数,缺席扣分。
4、撰写经验总结或教学论文被采纳的,依级别给予相应分数,合作者共享得分。
5、参与论坛发言的教师每次得2分。
6、教育办教研组成员正常参与活动的可获得奖励分。
九、教学效果(权重20分)
1、统一检测学科到考率达100%可得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标准也可评分。
2、优秀学生的评选,根据级别给予相应分数。班主任得分可按比例给中队辅导员。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可按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行政人员在工作未出现重大失误的情况下,绩效工资应确保每年有一次优秀评级。
3、师德表现不合格,年度考核将定为不合格。
4、本《实施方案》按季度考评,并落实奖惩。
5、本方案由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 3篇
为深入落实区教体局关于提高教师绩效工资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力求通过此方案进一步激励全体教职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指导思想
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使绩效工资的分配更具激励性和公平性。通过明确考核标准与程序,激励教职工在各自岗位上积极作为,为实现学校整体目标贡献力量,进而推动学校的持续进步和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在岗教职工,包括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一线教师主要以教学为主,需完成规定的课时量;管理人员侧重于管理工作,兼任的教学课时应达到其管理岗位的1/3;教辅人员则以辅助教学工作为主,课时要求同样为1/3;工勤人员负责固定的工勤岗位工作及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考核分配原则
1. 坚持“多劳多得,优者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与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密切相关。
2.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绩效考核的各个环节透明,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3.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考核方案应体现以人为本,切实可行,能够有效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
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华
副组长:李明、张丽、刘建强、陈华
成员:赵凯、孙丽、周伟、王涛、陈士明、黄晓燕
五、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全校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将分为上半年(1-6月)与下半年(7-12月)两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审核后再发放。
六、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 教职工的工作量
1. 各类人员工作量的定义:
教学岗位工作量=规定课时+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管理岗位=(课程课时量的1/3)+(负责管理工作)+(其他安排)
教辅岗位=课程课时量的1/3+其他教辅工作
工勤岗位=固定工勤工作+交办任务
2. 课时量依据:
依照地方教育部门及学校具体规定,语文、数学课时量为12-14节,综合学科为14-16节。
(二) 出勤考勤
落实《考勤制度》,病假、事假等将依照原标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者不参与绩效考核。
(三) 各类奖励
1. 在区级教学质量抽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按名次给予相应奖励。
2.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作默契并积极推进教学活动的,给予奖励。
3. 参与区级及以上活动获奖的老师将得到相应的现金奖励,并根据获奖级别进行相应的金钱激励。
(四)教职工的业绩考核
1. 一线教师考核由校区教导处组织,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学常规及教学质量。总分为200分,实施多维评分。
2. 管理人员及教辅人员按照其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评分结构依据德能勤绩,设定相应的奖惩标准。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分配
1. 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教职工年度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
2. 考核结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须得到保障,确保每位教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
3. 绩效工资的具体发放将依据考核结果计算,确保每一位教师的贡献都得到合理的回报。
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 4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增强教师队伍稳定性的原则。
2. 坚持多劳多得、按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过程透明,公平对待每一位教师。
4.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力求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合理可行,适度拉开差距,向一线教师、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二、实施范围与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教师。
实施时间:自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与分值
1. 教师绩效考核的基础分为100分。考核项目包括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 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同样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工作效果及工作量。
四、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将占教师绩效工资的30%。
五、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 高考科目教师的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 非高考科目教师的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 非教学人员的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 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制表,并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 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的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的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 教师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核过程、考评结果由教务处、教研处及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的考核由校务办和总务处负责。各部门需每月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校务办汇总。
七、绩效考核内容
——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教师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得10分,出现以下情况将扣分:
1. 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 教职工大会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 所有教师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如监考、阅卷等,缺席或违纪将扣分。
4. 不参加教研或备课组活动,缺席每次扣1分。
5. 病假(不包括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分,超过部分每天扣0.5分。
6. 事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节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7. 学校组织的公开课必须参加,缺席将扣分。
8. 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缺席扣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的月标准工作量由全校正课总节数计算,教师个人工作量根据正常课时计算。
2. 超过或低于工作量按1课时加(减)0.2分计算,此项不保底。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材料准时上交、学生评教等。
1. 教学常规由学校考核方案中的标准执行。
2. 材料、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等行为将扣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教学业绩由年级组负责考核,依据考核方案中的标准进行打分。
——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
评估人员的职业道德表现,违纪行为将扣分。
(二)勤(基础分50分)
考核考勤及工作态度,缺勤情况将影响得分。
(三)评(20分)
采用考核方案实施评估。
(四)绩(20分)
根据工作量、能力和成绩进行考核。
八、相关问题处理
1. 有特定情况的,不享受相关绩效工资。包括未承担工作、受到处分等。
2. 若有规定的缺勤或请假情况,绩效工资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3. 某些情况将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包括学习、寒暑假等情况。
4. 正校级领导和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将按规定标准发放。
九、组织与监督
1.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人员。
2. 制定考核方案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
3. 考核过程需公开透明,接受教师监督。
4. 本方案由大会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实施。
5. 若原有方案与本方案冲突,原有方案需进行调整。
6.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小组所有。
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 5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实施的教师绩效工资方案为契机,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确保不同工作表现的教职工之间收入差异明显,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能反映在工资上,鼓励教职工热爱教育、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及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以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任何缺乏考核结果的教职工均无法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过程要对所有教职工透明,确保公正与公平。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绩效考核方案应当科学合理,确保绩效工资之间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师绩效工资按年度分为上下两次考核发放,分别为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
(一)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包括依法执教、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等十项内容,每项占2分。
2、考勤(30分)。主要评估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具体按照学校考勤记录执行。
3、工作量(10分)。根据学校各个岗位的工作量统计,计算人均周工作量,并依据此评定个人工作量得分,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 学校各岗位周工作量总和 ÷ 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 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 ÷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 × 20分
学校应合理分配工作量,确保每位教师承担相应的工作负担。
4、教学过程(20分)。考核教职工在日常教学中的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关注教学准备和教学成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教学业绩(30分)。主要衡量教职工完成工作目标和教学效果的情况。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
教师绩效工资的分配依赖于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所有教职工的考核得分相加,以此计算出全校绩效工资的分配基数,结合个人成绩得出每位教师的应得绩效工资。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的条件
1、本学期未从事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将不享受绩效工资。
2、若教职工因旷工、事假、病假等情况导致缺勤超过规定天数,将根据考勤记录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将按情况给予绩效考核得分的适当扣除,包括受到纪律处分的教职工。
4、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参与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其部分或全部绩效工资将用于雇佣代理人员。
教师绩效工资新方案 6篇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评估工作,全面考量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充分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依据《连云港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大庆路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估条例》,我们制定了《大庆路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以人为本,科学合理,旨在结合学校与教师的实际情况,强调过程评估与定性、定量相结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连云港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以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合理的绩效分配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调节的作用,确保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踏实工作、创新进取,全力以赴地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感与实际成果为依据,确保优者得优,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优先向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及科研等领域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考虑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科学规划,以建立适合学校实际的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整个分配过程做到透明操作,分配方案需经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考核机构的建立
1、学校将成立由15名成员组成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行政领导、各部门主要成员及教师代表。其中,教师代表由全体教师民主推荐产生4名。
组长:邱健筠 副组长:刘苏敏
成员:黄祖军、李萍、孙述红、江舜裕、赵雯、孙月梁、刘园、周海燕、冯维萍、张凤兰、张丽云、张洪玲、冯家彦。
2、考核工作小组须依据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工作。
3、完善年度和学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档案体系。考核结束后,学校需将考核总结与《绩效考核统计表》等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项目
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教师综合性绩效考核;二是教师单项奖励考核。
教师综合性绩效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主要考核他们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职责,以及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表现。考核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和工作绩效等四个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具体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如下:
(一) 职业态度(10分)
规范要求与得分标准:
①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与政治与业务学习;遵守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安排,热爱自己的岗位,肩负教书育人的使命,严格遵守“六严”规定。(4分)
② 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创新,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