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作为一种有效的教学模式,强调个性化指导与深度交流,逐渐展现出其独特的价值。实施导师制工作方案,不仅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还能加强师生之间的信任与沟通。通过系统的实施方案,明确导师的职责与学生的期望,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更加融洽的学习环境,激发学生的主动学习热情,从而提升教育质量。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
导师制的实施是推进学分制改革的关键保障,它不仅能够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还能帮助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通过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升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导师资格、职责、聘任及考核的相关规定,我院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宣传
1. 学院将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负责教学的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和辅导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
2. 学院将积极宣传,召开师生大会、班会及教研室会议,介绍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具体操作流程,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名单
(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
1. 学历要求:本院任课教师,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均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2. 业务要求:
(1)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了解教育规律,熟悉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2)了解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掌握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 其他要求:
(1)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
(2)身心健康;
(3)在读博士或硕士的教师在学习期间一般不担任导师;
(4)受到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被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
每学年开学初,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将在此期间完成导师的聘任工作,导师的聘期原则上设为一年,并将导师及其指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聘任方式:
导师的聘任将采用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的方式进行。
(四)公示导师名单:
学院根据教师申请情况和导师聘任资格,确定导师名单(包括导师个人信息、研究方向等),并在网上公示。
三、师生互选
1. 师生互选工作将分阶段进行。
2. 每轮互选分为学生申报和导师选择两个阶段。学生在每轮中可申报一位导师,导师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选择。
3. 互选结果在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将不得更改。第一轮中因故未能落实导师的学生以及本轮中接收学生人数不足的导师将进入第二轮互选。
4. 互选结果将在每轮结束后向学院公布,正式结果将于全部导师互选工作完成后通知,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定期检查
(一)导师职责
1. 关心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专业认知。
2. 协助学生熟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规定,根据每位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修读计划,确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
3. 关注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心理状况,提供针对性的教育与引导,培养学生的学习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4. 建立导师与学生沟通的有效渠道,安排固定的接待日和地点;
5. 及时向学院和教务处反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
(二)学生职责
1. 深刻理解导师制的意义,了解《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2. 主动与导师沟通,定期汇报学习、工作及思想状况,每月至少一次。
3. 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三)检查机制
1. 学院将导师工作视为重要的教学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对导师工作的意见;
2. 学院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教学办公室负责。
3. 学院将建立本科生导师档案,并依据《宜春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活动记录表(教师用)》对导师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价,并将此作为对导师进行评价及工作量划拨的依据。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 指导思想
根据《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的相关原则,结合我校的教育理念及目前发展状况,旨在提升本科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以及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高水平教师积极参与本科生的培养工作,促进新型的师生关系,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也是推动教师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助于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体系。
二、 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及书记担任组长,学术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基本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专职辅导员作为秘书。工作小组负责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细则制定、修改与执行,还将负责具体实施过程中收集意见并进行调整。
各系也应成立相应的执行小组,配合学院的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系教师担任导师的数量和质量,协助学院完成导师的考核与奖励。
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关于导师制实施的研讨活动。
三、 实施范围
1、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自20XX级学生起试行,逐步扩展至所有本科生。
2、导师岗位主要由本院在职教师担任,同时也可邀请其他学院的教师、退休教师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
3、所有学院教师(包括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及研究为主型)都应该积极参与并承担导师的相关职责。
四、 聘任基本条件
1、坚定的政治立场,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了解教育规律;
3、关心学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适合担任本科生导师。
五、 岗位职责
1、思想层面。及时了解被指导学生的个性特点、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及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积极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培养良好的道德规范。
2、学习层面。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重点培养创新意识和自信意识,从专业兴趣、学习动机及科技实践等方面进行引导,发现并推荐潜力学生的个性化培养计划。
3、生活层面。关心学生的生活状况,提升他们的自主规划和自我管理能力,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生活方式与目标,端正生活态度,为充实的生活打下基础。
4、成长层面。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增强其抗压能力,激励学生自尊、自爱与自信,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能力与兴趣,做好职业规划。
六、 实施方案
结合学院特点,针对不同年级,采取导师与导生相结合的模式。
1、实施原则
1)发展性原则:师生协同成长;
2)个性化原则:尊重个体,鼓励创新;
3)分阶段指导原则:依据年级特点进行指导;
4)特殊与一般相结合原则:为特长生提供个性化指导,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5)关照边缘群体原则:对学业困难、性格内向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给予特别关注。
2、实施办法
1)采用“学生申请,双向选择,学院聘任”的流程,学生自主选择导师,学院根据情况提供配备。
2)导师申请后,由工作小组评议并备案;
3)学生自愿选择导师,导师同一届学生的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4)导师独立负责各项指导工作。
5)新生入学后,自第二个学期补考结束后启动选聘工作,并在期中考试前完成聘任。
6)学生与导师的关系可调整,允许学生在适当情况下更换导师或同时选择多位导师。
2、导生制配套
博士生与研究生可协助导师进行指导,除了提升指导的精细化外,也能利用其与低年级学生的亲近优势,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与反馈。
导生制旨在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和归属感,并辅助导师的工作,而不是替代导师的职责。
七、 工作要求
1、导师需根据学生成长需求,对其进行多方面的指导,包括思想、学习、心理以及生活等,尤其是在专业引导与生涯发展方面;
2、导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保持定期与随机结合的沟通频率;
3、为每位导师和学生建立工作档案,记录指导过程并签字,作为考核参考。
4、定期开展经验分享与研讨,推广优秀做法,对重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
5、鼓励导师在校区之间开展指导工作,并为其提供便利;
6、实施过程中,导师应适度干预,确保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节奏。
八、 考核与奖励
工作小组建立导师工作档案,依据岗位职责对导师进行考核,重点关注其在思想品德、学习态度、沟通合作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指导效果。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教师评价的重要参考,表现优异者将获得表彰与奖励,比例约为导师总数的10%。获得优秀导师称号的教师,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将享有政策优惠。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推动XX市《关于在全市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的意见》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的需求,构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育人模式,小竹林班决定开展全员育人导师制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遵循“每位教师都是导师,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关怀”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本关爱,因材施教”,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学生提供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成为学生成长的引导者,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全面、健康成长,愉快地度过他们的教育生活。
二、工作小组
组长:朱XX
成员:沈XX、沈XX、刘XX
三、工作流程: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
以五年级为单位,通过级部会议宣传导师制的重要性,让教师深刻理解此制度的意义,并号召教师积极参与全员育人导师制。
2、第二阶段:选择导师,确定受导学生名单
结合五年级的实际情况,选拔四名导师:朱XX、沈XX、沈XX及刘XX。同时对五年级学生进行调研,确定受导学生名单,实施师生双向选择,建立师生指导关系。
3、第三阶段:签订师生协议
组织导师与受导学生签署师生协议,清晰规定双方的责任,正式建立指导关系。
4、第四阶段:开展育人工作
关注学生的身心发展,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及健康指导;指导学生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及成绩;帮助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外生活,参与健康、安全的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关注受导学生的言行细节,及时进行引导和纠正;关注学生的变化,及时发现并肯定受导学生的进步,纠正不当行为,促进学生综合提升;关注个体差异,帮助受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自尊自爱、自信自强、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建立健全推进制度
1、建立成长档案制度(实事求是)
导师工作档案应包含:个人信息、师生协议、与学生的交流记录、学生的变化与进步情况及师导学生的综合素养评估。
学生成长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及社会关系;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修养、学业状况、兴趣爱好的基本情况;优秀作业、获奖作品及成长过程中的荣誉等。
2、谈心汇报制度
导师每周至少与结对学生进行一次谈心辅导,辅导方式可以包括面谈、书信、周记、电子信箱、博客等,辅导内容需在导师工作档案上记录,学生每周向导师汇报个人的生活和学习情况。
3、建立家校联系制度
通过班级的家校交流日记,导师要及时与受导学生的家长进行沟通,也可以利用电话、博客、家访和家长会等方式加强合作。
4、分析会诊制度
五年级将每月组织导师对个案进行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寻找有效解决方案。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我校的导师制自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两年的历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了进一步深化导师制的落地,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此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原则
依据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导师制应当坚持“把握两头,促进中间”的基本原则,围绕“思想引导、学习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的工作思路,以“促进每位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逐步推进、整体实施。
(一)导师选定原则。学生在选择导师时,优先选择自己的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所教班级中可自主选择学生。为了确保工作的延续性,一旦师生关系建立,中途不予更改。但如因任课教师年度工作调整,原任课教师的导师职责将由续任教师接替。
(二)互相尊重原则。学生有权了解导师的品德、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与个性等,导师有责任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个性需求、潜能兴趣及同伴关系等。导师与学生双方应建立在互相尊重和了解的基础上,发展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全面关怀原则。导师需关注学生在学业、生活、品德、心理及人生等方面的情况,纠正其缺点并给予适当的引导。导师应不断鼓励学生的进步,关注学生的成功与成就。
(四)因材施教原则。导师需重视学生的个体差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给予合适的指导,以促使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健全的人格。
二、具体实施
(一)导师制的对象与目标
1、各班级需按比例划分学生,设置优秀生、学困生及个性生(比例为20%、10%-15%、5%)。
2、对于优秀生,要进一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设立远大的理想,并协助制定人生规划,持续提升学业成绩;
3、对于学习成绩明显低于同年级其他同学的学困生,需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成为合格的中学生;
4、针对个性生,一方面需进行适当的个性纠正,另一方面应强化个性的培养。
(二)学生成长记录的内容
1、学生方面
(1)个人小档案
(2)自我认识(我的小传)
①我的个性(用四个双音节形容词描述)
②我的兴趣爱好
③我的姓名故事
④家长寄语
2、老师方面
(1)培养过程的材料(包括谈话记录、家访记录及学业辅导记录)
(2)培养结果的材料(如学生性格习惯变化、成绩提升幅度、优秀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3、师生结对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实施。
2、时间安排
3、启动时间:
4、对非起始年级(如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应在开学第三周将导师和学生名单提交政教处;而起始年级(如初一、高一)需在期中考试后一周提交名单。
5、检查时间
6、非起始年级应在期中考试前一周检查;
7、起始年级则在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检查。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导师制”工作,集团公司决定成立“导师制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团委和人事部联合负责活动的统筹和管理。
各单位团委与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二、活动对象及标准
(一)导师资格标准:
1、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三年;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积极,乐于奉献,且能为学员提供正面影响;
3、拥有较强的领导力、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表达能力;
4、持有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学员的专业成长提供全面支持;
5、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专家、高级专家及部门负责人担任导师。
(二)学员资格标准:
1、各单位原则上应以一年内新入职员工为主,结合实际情况可适当扩展至近三年新入职员工;
2、应具备积极进取的开拓精神,勤于钻研,乐于学习;
3、具有强烈的学习愿望,良好的学习态度及总结能力;
4、各单位可根据情况确定学员人数,确保精干有效,重点关注核心技术等关键岗位。
三、活动原则
1、专业对口原则。导师与学员应岗位对应、专业匹配,以确保技能和职业素养等多方面的培训效果;
2、双向选择原则。尊重导师与学员的自主选择,经单位领导小组同意后,正式确定师徒关系;
3、目标明确原则。明确“导师制”活动目标,举行拜师仪式,签署“导师制培养协议”,清晰学习内容、时间及目标;
4、专项指导原则。导师应积极参与学员的各类培训活动,并给予及时指导;
5、效果落地原则。注重活动的实际成效,期满后导师需填写自评表,单位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和效果评估,并依据政策给予奖励。
四、活动流程
1、确定人选。各单位小组需梳理青年岗位分布,并初步确定师徒名单,组织双向选择以最终敲定人选。原则上每位导师带一名学员,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增加至三人。
2、签订协议。召开拜师会议,正式启动“导师制”活动,师徒双方需签署《集团公司“导师制”培养协议》。
3、过程实施。导师需制定指导方案并准备指导内容,学员依据方案制定学习计划,双方按照计划进行指导和培养,并记录活动计划及点检表。
4、结果评价。“导师制”活动以自然年为周期进行评价,导师与学员共同填写总结表。
5、效果认定。各单位小组对活动进行评定,填写学员评价表,评选年度优秀师徒组合并上报集团公司工作领导小组。
五、激励标准
1、在师徒合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导师费用,标准依照《职工教育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2、如因导师个人问题未能完成合同,或学员出现重大违纪行为,单位小组可视情况按比例扣除导师费用。
3、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集团公司将评选“优秀导师”,并给予相应奖励。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积极落实华侨大学“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创建优良的学习环境及浓厚的学术氛围,增强学生的学术兴趣,提升学术创新能力,依据《华侨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特制定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度实施方案。
一、导师的管理
成立导师管理委员会,主要成员与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一致,由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导师管理由该委员会负责;按年级设立导师小组,组长一般由班主任担任;导师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情况,探讨问题,分享经验,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导师制的形式
导师制采取项目实施的形式。项目内容分为三个类别:A. 学术训练项目:指导学生完成一篇6000字以上的标准学术论文或高质量的读书报告;B. 学业提升项目:帮助学生在项目时间内显著提高学业成绩;C. 课外创新项目:促进学生在课外创新方面的全面发展,鼓励担任学院和学校的主要学生干部,参与学校人才计划,获取重要实践奖项等。
三、导师聘任
1. 本科生导师由院长负责聘任;
2. 本院所有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3. 导师聘任遵循师生双向选择与学院统筹相结合的原则;
4. 每位导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名,每年级不超过2名。
四、导师的职责
1. 根据导师制申请项目的要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及学术态度,指导学生参与相关学术训练,全面提升学习能力,并培养课外创新能力;
2. 每学期对学生进行5-8次面对面的指导,每次约1小时,学生需在每次指导后填写《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
3. 按照《哲学本科专业必读核心书目》,或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指导学生进行相关阅读、写作与研究,完成读书报告或研究综述(五、六、七学期各一篇约4000字的读书报告);
4. 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撰写学年论文。专业实习包括助教(高年级本科生)和助研(助研可从导师科研经费中获取部分补偿);
5. 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6. 为学生提供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建议与指导。
五、导师考核与工作量
1. 导师与学生共同填写“导师制项目申请表”,经学院批准立项后按计划开展工作;
2. 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实习、社会实践、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17个学分的工作,并据此分配相关工作量;
3. 完成年度指导任务的导师将在年度考核中获得部分工作量或津贴,指导一位学生的工作量按12个课时计算,超过4名(不含4名)不计工作量;
4. 每个聘期结束前,填写《导师制工作考核表》,评选出15%的优秀导师,获评优秀的导师将获得额外奖励。考核的方式与步骤如下:
(1)导师自我评估,进行职责履行情况的自评总结(40%);
(2)学生评价,由所指导的学生填写《导师工作考核表》(30%);
(3)委员会评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评估后对导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30%)。
六、学生的遴选与要求
1.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分为A、B、C类,与导师协商申请导师制项目;
2. 学生与导师的组合遵循双向选择与学院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3. 进入本科生导师制培养机制的同学需与导师保持定期沟通,并在《本科生导师指导记录》中做好记录;
4. 培养周期结束后,应按时提交导师制结项表和成果报告;
5. 经学院考核,优秀完成项目的学生将获得相应奖励。
七、导师代管与导师制退出机制
1. 导师如因特殊情况,如请假、访学,超过半年需委托一位导师代管;
2. 如需要更换导师,需学生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后,提交导师制委员会讨论决定。
八、附则
本方案由导师制委员会负责解释。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增强导师制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将导师制实施落到实处,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树立积极向上的校风,建立“管理育人、教育育人、全员育人”的机制,目的是实现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共同育人的目标,最大限度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随着学生思想品德建设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动员多方力量、整合资源,以确保学生在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得到充分指导,真正构建“管理育人、教育育人、全员育人”的导师制,以“关注每一位学生,不落下任何一个学生”为宗旨,鼓励教职工树立“每个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德育新模式,从而促进全体学生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
二、目的意义
1、整合多方面力量,初步形成全员育人的整体局面。
2、实施更加亲近、个性化的德育模式,不断增强德育的有效性。
3、通过细化分组和导师的指导,关注过程,动态把握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方向。
三、概念界定
“导师制”:在保持现有班级结构的基础上,针对寄宿和走读生进行分组,每组配备一名任课教师担任导师。导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全面负责该组学生的学习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和思想引导等,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育人服务。班主任为导师组组长,定期组织导师会议,分析学生日常表现,因材施教,全程指导。
“全员育人”的含义:关注每位学生,让每层面的学生在情感交流与互助中不断提升,助力学生的健康成长;依据教师的授课情况,由学校政教处确定导师,以文化教师为主,其他教师自荐。所有导师都须负责组内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于成长的良好氛围,教师在指导学生时,能够实现个人专业发展。
“育人”的目标: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课程理念,培养学生多方面能力,成为道德高尚、文化素养深厚、纪律严明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导师”的要求:导师须同时履行教学与育人职责,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教育魅力,成为终身学习的教育者。
四、组织实施
1、成立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具体分工
高一年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3、职责:
(1) 根据学校安排,制定实施计划和相关细则,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全校实施导师制。
(2) 检查和督导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3) 年级主任主要评价学生的学业表现,政教处的包级主任主要评估导师的常规管理。
五、导师工作职责
1、实施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质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学校和生活的情感,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争做守法、诚信的好学生。
2、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3、关心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发展兴趣和特长。
4、协助学校和班主任,开展安全、卫生和文明礼仪教育。
5、与受导学生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庭支持,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6、与班主任及其他教师沟通,提供有关学生操行的反馈和建议。
7、每位导师需记录学生成长档案,包括活动、谈心和家访记录,撰写育人案例,每学期至少一篇。
8、以上工作应结合导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完成。
六、制度要求
1、建立学生档案。
导师需对所带学生进行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包括家庭状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情况,记录成长中的亮点与不足,并提出改进方案。
2、建立家访制度。
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家访,确保每月至少与家长联系一次,了解家庭情况,探索促进孩子成长的有效方式,及时沟通,指导家庭教育。
3、谈心和汇报制度。
导师每月至少与学生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协助制定学习和生活计划,学生需定期向导师汇报情况。
4、定期举行导师与学生的座谈会,听取关于导师育人工作的反馈。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建立“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效能,特制定“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秉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致力于“教导每一位学生”目标,团结多方力量,整合多样资源,对广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领域的指导,构建全覆盖、全面关注、相互辅导与整体推进结合的“全员参与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
1. 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应以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全面了解受导学生,协助其确立合理的发展目标。
2. 个性化原则。导师需认真剖析受导学生的情感、智力、兴趣与特长,推动学生个性与特长发展。
3. 人本化原则。导师应以人为本,尊重受导学生人格,关注学生隐私,真诚关心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渐进性原则。导师需根据学生身心发展、道德水平及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 整体性原则。学校应以班级为单位组成导师团队,发挥团队的力量加强指导工作。
三、方法与步骤
1. 组织建设。学校在区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导师制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明确负责领导与职能部门,落实导师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导师团队,全校组建导师工作团。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导师的资格审核,确定导师的聘任名单;负责《“导师制实施方案”》的执行,确定受导学生名单,并对导师队伍进行培训、管理与考核。
2. 实地调查。
(1)调查能够胜任导师职责的学校教职员工。
(2)调查有辅导需求的学生及其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确定需要导师的学生后,由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形成包括学生兴趣、学习优势、劣势、学习风格、同伴关系、个性特征、家庭背景等初步材料,为导师选择学生与开展工作提供依据,特别关注经济困难、行为偏差、心理障碍、学习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
3. 选配与使用
(1)对象: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2)确定:本校将遵循自主、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愿与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结合个人特长、个性与兴趣爱好等情况选配导师,明确工作职责,并颁发聘书。
(3)使用:确定导师人选后,在校园内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确定。原则上每位导师可指导3-5名学生,形成小组。
四、职责与制度
1. 导师主要职责。
(1)关心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帮助指导他们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助力受导学生身心健康,进行心理疏导与健康指导;
(3)关注受导学生学业进展及特长发展,指导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协助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外活动,引导参与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的家长及其他科任教师进行沟通,协调各方力量支持学生成长。
2. 导师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被聘为导师的教职员工由学校颁发聘书,导师与学校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2)学生档案制度。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包括家庭背景、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与学业跟踪,对每周或每月的表现逐一记录分析,绘制表现变化曲线。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记录成长过程中的优点与不足,制定改进与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实现。
(3)家访联络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了解沟通,以帮助改进家庭教育。导师需清楚了解学生及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重点关注单亲家庭与重组家庭。
(4)谈心交流制度。每月至少与学生进行深入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协助制定学习方法与计划。学生需定期向导师汇报学习生活情况,导师需记录活动过程。
(5)小组活动制度。导师定期与小组学生集体交流,营造宽松氛围,学生可以分享学习与心理等方面的进步或遭遇的困难,形成师生之间及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导师间可交流经验,将同类小组成员组织在一起进行交互,取得更好的德育效果。
(6)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培训,举办导师工作交流及案例分享等活动,不断提升育人能力。
(7)考核奖励制度。学校领导小组通过日常工作记录、反馈与表现、成长档案材料及班主任、教师与家长的反馈等对导师进行考核评价,作为绩效考核与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优秀导师予以表彰奖励。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相关精神,更好地践行“德育回归生活,关注学生生命成长”的理念,推动学校全体师生共同参与德育工作,充分调动每位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积极性,改变过去仅仅依赖班主任进行学生思想教育的片面做法,使学校德育工作更加紧密结合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实施目的
导师制是一种特色鲜明、情感真挚且全员参与的德育模式,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对班主任工作的有效补充。通过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互动的教学模式以及共享的发展目标,导师制实现了德育目标与任务的分解,通过担任“导师”的任课教师,依据“以德树德,以情动情,以志励志,以行导行”的教育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指导。通过实施导师制,充分发挥教师与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潜力,营造出“每位教师都是导师,学生都受到关爱”的育人环境,使学生的道德成长与知识获取相辅相成,促进学生整体健康成长与教师教学水平的提升。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各班主任担任导师小组组长,导师由年级任课教师担任。
四、实施办法
(一)受导对象的确定
在班主任的统一安排下,
1、提供每个班级的任课教师名单及其专长。
2、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的需求。
3、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初步形成导师名单。
4、导师依据对班级的了解选择受导学生。
5、根据师生双方的选择情况,由班主任进行适当调整。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数量控制在1至2名,并兼顾不同特点的学生。
(二)导师的确定
在教师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确认并推荐导师名单,再由学生和教师双向选择,最终确定结对师生。
(三)导师工作内容
1、确立指导对象后,导师需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目标、学习情况、兴趣爱好、特长及家庭背景,关心学生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成为学生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
2、关心学生,建立紧密的师生关系。导师需保持与学生的经常性接触,及时协助他们解决学习、思想及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3、建立家长联系制度。每月至少通过电话联系一次,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家访。在联系过程中,严格遵守师德规范,维护教师与学校的形象。
4、建立定期沟通制度。每两周至少与结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交流,关注学生的变化,对于其过错给予耐心引导,对取得的进步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表扬。
5、建立个案分析制度。重点分析特殊学生与特殊家庭的情况,包括家庭结构,如单亲、重组家庭等。
6、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指导学生填写成长档案,记录他们的发展历程。
7、提供咨询服务,帮助学生制定符合自身特点、能力和目标的新学期学习计划,并合理安排课外阅读及交友。
8、建立工作汇报制度。每学期以教育故事、辅导笔记和成长案例的形式,向学校提交指导学生的基本情况汇报材料。
9、导师例会制度。每月一次,由班主任(导师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导师小组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找解决方案,并将《例会表》每月上报给导师大组,由导师大组总结当月工作,持续改进。
五、考核评价
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为主;同时结合过程与结果,以过程为主。每位导师在学期结束时归档相关表格并学校导师大组将对导师工作的表现进行全面评价,依据包括档案评估、班主任评定、导师大组评估及学生成效评估等多项依据。评价结果将纳入学年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记录,并依据学生转化效果进行相应奖励。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升德育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及实效性,构建“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体系,我校决定自本学期起实施“导师制”。
一、导师制的定义
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指导下,将班级德育目标及任务分解至“导师”老师,根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真诚交流、以情动情;用心磨练、以志励志;身教言教、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理又引导,形成班级管理的合作优化模式。
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性
1、 实施导师制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必要举措。
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使命,德育是全体教师共同的责任。我们需改变依赖班主任或德育教师单一开展思想教育的局面,通过导师制将德育工作扩展至全体教师,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教育目标。
2、实施导师制是中学德育创新的重要手段。
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导师制是一种德育制度的创新,强调将德育与学生生活相结合,通过构建学校教学与德育的管理机制,使德育工作更贴近学生的学习与生活,促进知识与道德的同步提升,从而提高德育工作有效性。
3、实施导师制是新课程改革的必然需求。
新课程提到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大目标,仅依赖课堂教学与班主任工作难以实现。随着新课程允许学生跨班选课,传统的班级管理模式可能减弱。寻找新形式的学生指导方法与策略,将有效促进新课程的实施,而导师制正是一种值得借鉴的管理模式。
三、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指导思想:以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针对青少年特点,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符合时代与学生需求的德育方法,倡导教师团队共同负责,推动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和支持为主的个性化教育。
2、工作原则:
(1) 发展性原则。导师工作应聚焦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了解受导学生基础上,通过沟通共同制定切合实际的发展目标。
(2) 个性化原则。导师需善于挖掘和理解受导学生的个性特点,提供个性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独特的发展。
(3) 人本化原则。导师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个体价值,真诚关心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 渐进性原则。导师应根据受导学生的成长水平,循序渐进地开展教育,逐步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 保密性原则。导师在工作中需尊重学生的隐私,不随意泄露关于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四、导师的主要职责
根据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导师的职责包括: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与行为表现,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心理与健康,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与指导。
3、关注受导学生的学习进步与个性发展,指导其学习方式并提升能力。
4、帮助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外时间,引导其参与积极的文化活动。
5、定期与受导学生的家长及相关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在成长过程中的表现。
五、导师制的组织与管理
1、组织机构:
(1) 为确保导师制的顺利实施,由校长室、政教处、团委及年级部相关人员组成实施领导小组,按教学组落实导师人选,明确职责,及时开展工作。
(2)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等心理辅导室成员及班主任
2、管理制度:在实施导师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各类制度,如导师聘任、受导学生档案、定期交流、家校联络等,使导师工作有章可循。
(1) 导师聘任制度:根据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最终由学校领导小组确定导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2) 受导学生档案制度: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受导学生,原则上每班10-12人,优先考虑特殊需要的学生。导师需为每位受导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其成长情况。
(3) 定期例会制度:学校定期召开导师例会,交流意见,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导师培训制度:学校组织定期培训,提升导师的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
(5) 导师考核制度:根据各项指标对导师进行评价,包括工作记录、学生与家长反馈、学生表现等,制定出考核标准。
(6) 导师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导师进行奖励,包括年度考核加分,以及提供学习机会等。
六、注意事项
在实施导师制的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导师的角色是为了补充和完善教书育人的工作,促进思想教育与学习的结合。
2、正确处理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主任与导师的职责互为补充,班主任的整体管理与导师的个别指导相结合形成合力。
3、正确处理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导师需与家长积极沟通,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维护良好的家庭氛围。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关于更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当前学生思想道德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增强教师的育人作用,实现“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信念,进一步促进教师、学生及家长之间的互动与协作,助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导师制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办公室主任
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心理老师、各班主任、全体教师。
三、工作内容
1、心理辅导平台
学校心理教师需开通个人QQ、网络邮箱及博客,对全校师生公开,以便学生在遇到心理困惑时可以向心理教师发送咨询信件,心理教师在三日内给予回复。每月最后一个周末,安排心理教师通过博客与学生进行在线心理交流。
2、网络班会与在线作业
成立班级QQ群与班级博客,班主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络班会,鼓励学生自由发言,增强班级管理的自主性。各科任教师每月利用QQ群与学生在线互动,解答他们提出的学习与生活问题,并根据情况布置相关作业。
3、领导在线沟通
设立并公开校长网络邮箱,定期解答学生的提问。校长或负责德育的副校长每学期至少上线一次,与全校师生交流学校的管理情况,阐释学校重要决策的背景,针对当前热点问题进行解读,以营造良好的学校发展氛围。
4、建立“家校联系网络”
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应与全班学生家长建立QQ群,加强网上沟通,提升工作效率。
5、实施导师制
推广全员德育、全程德育的理念,每位教师需有针对性地联系3-5名学习或行为上存在困难的学生,通过网络信箱、校园论坛、QQ和博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沟通,引导学生健康发展。特别关注家庭贫困、学习困难、行为偏差及心理问题的学生,给予个性化、针对性的关怀教育。
四、工作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工作的核心在于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全面了解每位学生的情况,在此基础上与学生共同确定符合其发展的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需善于发现和研究学生的情感、智力、兴趣等特点,进行个性化教育,促进他们的个性发展。
3、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应尊重学生的隐私,不随意泄露或评价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
4、疏导性原则。导师应以耐心和爱心对待每位学生,无论他们的学业、性格或行为如何,都应无条件接纳,给予他们足够的表达空间,深入了解他们的心灵世界,寻找有效沟通的渠道。
5、人本化原则。导师应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个性,真诚关爱学生,力求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
五、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档案制度。每位导师需为自己负责的学生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思想行为变化、与家长沟通情况及成长中的优缺点等,针对问题开展个性化的指导。
2、建立网上家访联系制度。导师应获得家长信任,并指导家长改善家庭教育,同时需了解家庭构成及情况,密切与家长互动,共同探索教育方案。
3、建立师生互动谈心制度。导师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获取学生信任,深入他们内心,帮助其制定学习时间和方法计划,并记录活动过程。
4、建立工作分析制度。学校每月按年级和班级层面召开导师工作分析会议,总结导师工作开展情况及学生指导效果,持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有效性。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导师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明确职责与分工,建立责任制和追责机制。
2、强化培训,确保效果。要注重对导师的选拔与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受导对象,确保每位学生都有导师支持。
建立“师生交流”专栏,创建“师生交流”QQ群,公开优秀教师和心理教师的联系方式,让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与教师进行交流,提问学习和心理问题,教师需及时回复。
3、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各学校在实施导师制时需获得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支持与配合,通过召开动员会、主题班会等加强沟通。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以及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德育师资力量,强化教师在教育中的角色,切实落实“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凝聚全校力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关心”的目标,充分响应学生个性化成长的需求,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实施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领域的“一对一”指导,以此构建“以人为本”的德育管理新模式,形成“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良好局面,探索适应新形势的德育工作方法。从本学期开始,我校正式推行德育导师制,因此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意义
1、整合校内外多方资源,形成全员参与的育人环境,确保无一学生落下。
2、实施更加人性化、个性化的德育措施,增进师生间的情感联系,提升德育工作的效果。
3、通过“一对一”的形式,重视学生的成长过程,动态监测学生的发展进度。
三、组织机构与导师团队:
学校将成立由校长室及行政班子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1、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德育导师队伍
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本学期起正式实施德育导师制,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到德育导师的工作中,使每位教师都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导师队伍由校领导、年级组长和部分课任教师组成,各年级对应的领导及班主任安排如下:
一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二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三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四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五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六年级:分管领导 各班班主任
四、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将重点与部分学生结成对子,进行定期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与引导,同时关注全体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需求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德育导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校德育导师制的实施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组织德育工作会议和经验交流会,总结德育导师工作,并在学期末对各导师进行考核和评定。
2、德育导师工作职责
(1)深入了解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尊重个体差异。
(2)教育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指导他们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
(3)关注学生的课外活动,引导参与积极身心健康的课外实践,促进其兴趣与特长的发展。
(4)协助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5)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争取其在教育工作中的支持。
(6)与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其他老师保持交流,分享情况与经验。
(7)学习心理学及相关知识,提升自身素养,通过谈心、集体活动和家访等形式履行职责。
(8)记录学生的成长档案,及时总结和撰写德育工作案例,每学年不少于一篇。
五、具体做法及要求:
1、摸底调查:对各班需要导师辅导的学生进行调研,优先选定家庭教育缺失、行为偏差、心理障碍或学习困难的学生。
2、成立辅导小组:每位德育导师与指导学生组成小组,原则上1位导师负责1至2名学生。
3、要求:
(1)德育导师需根据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实施个性化的教育方法。
(2)导师要认真倾听学生的声音,尊重其个性差异,关注身心发展特点,及时帮助其解决成长中的难题。
(3)导师必须做到: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谈心或辅导;每月联系家长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对学生的情况定期进行了解和分析。对学生取得的进步及时给予表扬,遇到困难时给予支持和帮助。
帮助学生改正不良行为习惯,培养积极的兴趣爱好,努力改善学生的现状。
全面掌握学生情况,确保教育的针对性,强调正面引导,严禁体罚或任何变相体罚。
六、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评价:
1、学校每学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评,成绩显著者将受到表彰与奖励,对于表现薄弱者将提出改进意见。
2、德育导师工作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导师个人业务档案,与年度考核、奖惩和晋升挂钩。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升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新时代下我校未成年人教育的新方式、新路径,构建全员参与、全方位育人的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努力实现学校制定的教育教学目标,特根据《惠济区关于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导师制的定义。
导师制是指在“整体、合作、优化”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多项目标与任务分配给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导师通过“用心沟通、以德育德;真诚交流、以情动情;用心磨练、以志树志;身教垂范、以行导行”的原则,兼顾教学与育人、管理与指导,从而建立整体合作、优化班级管理的新模式。
二、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性。
1、这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必要措施。
学校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职责,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是新时代赋予教师的理念。学校必须摒弃仅依赖班主任和思想政治教师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的片面认识,促使所有教职员工共同承担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任务,以导师制为载体,建立全员参与的德育团队,实现德育与智育的有机结合,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
2、这是学校德育创新的重要手段。
在新形势和新任务下,导师制是一种德育制度创新,强调德育与生活的紧密结合,关注学生生命成长。通过构建教学与德育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使德育工作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促进学生在知识构建与道德成长上的同步和谐发展,从而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3、这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迫切需求。
我国新课程提出的核心目标之一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仅靠课堂教学和班主任的工作无法达到。探索适合新时代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以有效推动新课程的实施,是当前亟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导师制管理模式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方向。
三、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实施导师制要坚持以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为依据,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始终以人为本,借助教育观念的转变,探索适应时代与学生需求的德育方式。倡导学生导师团队负责制,从教师单方面的灌输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有效进行。
2、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应以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基于对受导学生的全面了解,与学生共同讨论确定适合他们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应善于发现并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与爱好等个性特点,实施个性化教育,促进其个性成长。
(3)人本化原则。导师应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与个性差异,真心关爱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需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道德水平,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需尊重受导学生的隐私,不随意泄露或评价他们的思想、学习及生活问题。
四、实施导师制的组织架构。
为确保导师制的顺利执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召开教职工会议,明确导师制的意义与方法。成立导师制实施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1、组长:xx。
2、成员:xx、xx、xx。
3、成员分工:
(1)组长全权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导师制工作,进行全面统筹。
(2)王磊老师负责信息技术相关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3)刘丽娜老师负责音乐与舞蹈方面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4)李华老师负责书法与绘画相关的未成年人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xxxxxxx。
五、导师的主要职责。
根据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及行为表现,帮助其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心理疏导与健康指导。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提升委局机关新任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打造年轻干部成长的良好平台,不断增强其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实践技能,帮助年轻干部尽快适应角色、承担重任,经研究决定在委局机关实施年轻干部培养导师制。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养对象与导师的选定
1. 培养对象为委局机关新进的年轻工作人员,符合以下条件: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委局机关中层以下人员;
(2) 新招入委局工作不满2年,或虽已满2年但仍需进一步培养的人员;
(3) 从其他单位调入委局工作或在委局内调岗后尚未熟悉业务的人员。
2. 导师原则上由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室主任或业务较强的同事担任。
3. 根据委局机关新进人员的实际情况,遵循业务对口和便于沟通的原则,在双向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正式确定导师与培养对象的名单。
二、导师的职责与使命
1. 负责对年轻干部在学习、工作和业务上的帮助与指导,促进其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提升;
2. 负责对年轻干部在思想、作风、生活和心理等层面的教育与引导,确保其健康成长。
三、主要工作措施
1. 开展传授活动。导师通过集中理论学习、个别评议等方式,为年轻干部传授理论知识;依据业务工作的需求,及时指导年轻干部学习相关的政治理论与专业知识。
2. 组织讲评活动。结合委局的季度工作例会,每季度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组织一次交流会,年轻干部交流心得体会后,导师进行点评,促进共同提高;每半年由委局主要领导参加一次座谈与讲评会。
3. 开展实践活动。导师每月结合工作安排一次实践活动,并指导年轻干部撰写至少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文章或宣传稿件、工作信息。
四、相应配套机制
1. 建立竞争机制。不断加强对年轻干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引导,鼓励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和比赛等活动,围绕思想、业务和作风等方面对年轻干部提出高标准与严要求,形成比拼业务、比拼作风、比拼创新与比拼业绩的良好氛围。
2. 建立考评机制。制定年轻干部考核激励措施,实现“考、评、奖、用”四位一体。将平时管理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依据目标责任对每名年轻干部进行量化考核;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导师和年轻干部,并严格兑现奖惩,每两个月评选1-2篇优秀稿件定期交流,年度内对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的年轻干部给予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作为骨干加以培养,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可大胆提拔重用。
3. 完善管理机制。注重在实践中考察干部,用激励机制促进年轻干部在各种环境和岗位上锻炼与成长。对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实施跟踪培养,对于工作和作风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指出不足,分析原因,帮助其尽快提升。
4. 试行“出师”机制。通常情况下,新进人员的辅导期设定为1-2年。辅导期满后,若新进人员表现优秀并能独立胜任工作,可以申请“出师”。“出师”需由导师或新进人员提出申请,干部室进行考核后,报区纪委常委会审定。
导师制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推动学校德育工作,满足学生个性化成长的需求,形成全员参与的育人模式,经充分研究,学校决定试行“导师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影响力,实施更加亲切和个性化的教育,拉近师生之间的关系。
2、挖掘和激发学生的潜能,使他们在学业、品德、心理等方面获得更深入、全面的指导和支持,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发展。
3、提高教师的教育理念与教学艺术,促进教师的整体发展与职业成长。
二、实施办法
(一)工作流程
(二)、具体实施步骤
1、年级组在班主任的申请基础上,确定需要指导的学生名单。
2、向学生提供本年级所有任课教师的名单,让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指导教师。
3、根据学生的选择情况,初步列出导师名单。
4、导师基于自己对班级情况的了解,选择需指导的学生。
5、在师生双方选择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最终确认导师与学生的配对,确保导师与学生的比例控制在1:1至2之间。
6、组织导师和学生见面会,明确导师的职责。
7、导师根据工作要求,实施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三、导师职责
可归纳为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具体职责如下: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
2、推动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定期检查和督促他们的行为习惯。
3、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帮助他们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解决学习中的困惑。
4、帮助学生应对生活及心理上的问题,成为他们生理上的长辈、心理上的顾问和生活中的朋友。
5、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以便多方协作。
四、相关工作制度:
学校将建立“导师制”相关工作制度,对这项工作提出基本要求: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及时跟踪学生的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概况;心理、生理、健康状态;每月表现及考试成绩的登记与分析。
2、辅导和反馈制度。每月至少与结对学生进行一次深入交流(面谈、书信、周记、电子邮件等),记录辅导内容,并要求学生每月主动向导师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
3、建立家长沟通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沟通,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访问,导师需对学生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并对家庭环境进行简要分析。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年级组定期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探讨,找出解决方案。
五、考核评估
学校将制定完善导师及学生进步的考核评价机制。
1、建立对“被指导学生”的跟踪评价机制。构建学生成长档案,畅通来自班主任、任课教师、同班同学和家庭、社区的信息渠道,对“被指导学生”的进步情况进行合理评价,并设立奖励机制,鼓励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
2、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机制。学校每学期为每位受导学生发放250元作为导师的学期表现奖励,并对导师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量化考核包括:
(1)受导学生的满意度调查评分
(2)受导学生的成绩进步情况
(3)受导学生的奖惩记录,并根据学校的评价方案按正态分布计算评分。
六、工作要求
1、各年级组、班主任、任课教师需高度重视“导师制”的重要性,学校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逐步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
2、及时总结经验。“导师制”是一项全新的教育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新的问题与挑战,需善于发现和总结经验。一方面,充分挖掘学校已有教育资源,整合成功经验,使导师制更加有效;另一方面,勇于创新,鼓励各年级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
3、不断扩大推广范围。个性化的导师制度是增强德育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探索德育工作新方法的一次有力尝试,因此各年级要认真开展试行工作,不断探索与推广,确保“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最终使“导师制”成为优化学校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