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执行计划

282个月前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提出,不仅是对教师工作价值的肯定,也是推动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举措。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能够激发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长。此方案的成功实施,离不开科学的评价标准与透明的操作流程,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位辛勤耕耘的教师都能收获应得的尊重与回报。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上级划拨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重点实施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科学规划,建立适合本校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分配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同时兼顾公平的原则。以责任与业绩为依据,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适当调整收入差距,优先考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业绩突出的教职工。

2. 科学合理地统筹学校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确保形成符合我校实际的激励机制。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绩效工资分配的整个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教师工作量和绩效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发放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教师均为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

五、绩效工资分配额度及构成

1. 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

此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具体分配由学校自主决定。

2. 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及业绩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2.5%作为学校统筹使用)。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 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 核定工作量需依据以下内容:

(1) 教职工的正常工作量按相关规定计算。

(2) 根据教学计划和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任务及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 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 课时量补贴

A. 学年初校教导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教师的课时量,并针对不同岗位设定工作量标准。

(1) 小学专任教师的周授课时数标准不少于18节。

(2) 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每周授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不少于6节,其他中层干部及财务人员不少于8节,生管、图书管理员每周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 其他科任教师的课时量由校务会议根据全校平均课时量决定,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B. 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的周课时量后,每人每月补贴110元;未达标每少1节月扣10元;超出每多1节月奖10元。

3. 超工作量补贴

A. 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需由教导处安排,校长签字确认。

B. 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上限50元/月)。

C. 节假日值班补贴:假日值班人员每天补贴30元;因公加班每天50元,晚上加班按半天计算。

D. 跨校教学的英语教师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E. 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安排。

工作量的量化特点复杂,教师需发扬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 考勤奖励办法。

依据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 月满勤者学校发放奖励50元。

B. 病假期间若学校安排代课则每天扣5元,两天以内请假且调课的可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 事假每天扣1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D. 迟到、早退三次以内不计,超过三次的前3次扣10元,其后每次扣5元;违规签到者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承担该岗责任。

E. 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缺席者每次扣10元(公假不扣)。

F. 签到由当天值班人员监督,若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 管理岗位补贴

1. 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 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和计生专干每月补贴50元。

3. 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 班主任和中心校生管教师每月补贴80元;中心校中层以上人员每月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补贴100元。

相关管理岗位人员需完成本职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

(三) 业绩奖励分配

依据《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超工作量补贴,剩余款项并入年度结算。

1. 教学常规奖

按照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进行考评,针对教师教案、作业批改、课堂教学等方面进行检查。

2. 优质教学奖

依据期末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估,若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则该项不予奖励。

3. 竞赛指导奖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的教师,依据获奖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4. 教科研成果奖

公开课执教者依据不同级别奖励,承担市级课题的每位成员每学年奖励120元。

5. 师德考核奖

遵守师德的教师每学期奖励50元,违者不发放。

6. 年度考核奖

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学年奖励1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

7. 突出贡献奖

每学年评选出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奖励金额由校务会议决定。

(四) 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期或学年发放。若年度绩效工资总额不变,月份奖金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期末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 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 暑假绩效工资可按在岗教师均分,寒假按原方案执行。

(七) 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每月公示,若出现不足按比例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 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包括故意不履行职责、严重违反师德等情况。

2. 当月取消绩效工资的对象

如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及其他相关情况。

3. 参与挂职、支教等人员按规定计算工作量。

4. 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5. 分娩假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 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和分配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 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需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确保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 严禁利用任何形式发放额外的补贴和资金,违者将追责。

(四) 各校需制定明确的岗位责任目标及规章制度,确保目标管理与制度相结合。

(五) 各校要积极稳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改革与发展之间的关系。

九、本方案的解释权归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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