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估执行计划(实用13篇)

182周前

绩效评价不仅是对员工工作的量化考核,更是激励与发展的重要工具。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不仅能够帮助组织明确目标、优化资源配置,还能激发员工的潜能,提升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通过深入分析绩效评价的关键要素及实施策略,我们发现,适时的反馈机制和多元化的评价标准,将是推动组织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构建有效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与归属感,全面激发教师的教书育人热情,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依据《罗庄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构建科学、规范的教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评的引导、规范、激励作用,秉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各项工作,力求推动教育事业的快速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教育教学的规律,重视教师的主体地位,体现教师教书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

2.德为先,重视实绩。绩效考核中将师德放在首位,关注教师在岗位上实际履行责任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心全意投入教育事业,引导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与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程序规范,追求实效,避免繁琐。

 三、考评内容

(一)专任教师绩效考评

专任教师是指具备教师资格、专注于国家课程教学的人员,其考评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考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人字〔20xx〕4号)。主要内容涵盖教师的法律法规职责、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具体包括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表现与教育效果四个方面:

1.职业道德(15分):主要考评教师是否遵守纪律、热爱岗位、关心学生、团结合作等,采用教师评、教干评、学生评和家长评形式综合计算得分,具体分数赋予参考《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师德评价标准。

2.专业能力(20分):主要评估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专业技能,包括引导学生发展的能力、使用教材的能力、课程开发能力、教学实践研究和反思能力、拓展学科知识的能力及运用新理念的能力等。分数按教学效果、课堂教学、附加分三个方面赋分,教学效果由工作表现中的教育效果折算;课堂教学根据达标情况、优质课等成绩折算;附加分参考个人荣誉和辅导学生成绩,最高折算分为2分。

3.工作表现(30分):考察教师的出勤情况、工作量和教育教学实施情况。考评时,主要以定量评价为主,结合定性评价。

(1)出勤(5分):考评教师出勤情况,对病假、事假等根据《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中的出勤积分进行计算。

(2)工作量(10分):根据本校教师实际承担的工作,结合相关标准核算工作量,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每周需完成18节课,按课时和工作量进行计分,特殊情况下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额外赋分,最高不超过5分。

(3)教育教学实施(15分):评估教师在教学中实施德育、关注学生差异、教学准备及实施情况,包括教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及批改等进行综合赋分。

4.教育效果(35分):主要考察教师完成岗位职责的实际成效,依据《册山中心小学教师综合量化积分评估方案》的工作业绩评估内容进行赋分。

专任教师的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和不称职,若出现职业道德不合格、未能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形则视为不称职。

(二)教辅及后勤人员绩效考评

考评内容同样涵盖职业道德(15分)、专业能力(20分)、工作表现(30分)和教学服务(35分)四个方面,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前勤教辅与后勤教辅人员分别进行考评,评分主体以教干与教师评议为主。

教辅及后勤人员的考评结果同样分为称职与不称职,若出现职业道德不合格、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则认定为不称职。

(三)学校管理人员绩效考评

学校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专任教师考评办法进行,但其称职比例不得超过管理人员总数的20%(采用四舍五入法)。

 四、分配办法

(一)总量核定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人社、财政及教育部门依据相关政策核定,占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样由区人社、财政、教育部门依据政策核定,占总量的30%。依据教职工人数核算各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根据专任教师、教辅及后勤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分配。

1.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由区财政独立管理,依据绩效考评成绩进行分配。

2.教辅与后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则由学校根据考评成绩进行分配,中层教干与基层教干的绩效工资将分别按相应比例进行分配。

3.确定校长和教辅、后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后,剩余部分将分配给专任教师及学校其他管理人员。

(二)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及相关标准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则依据教师的称职等次进行分级划分,并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分配,不称职者不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将每学期核算发放一次。

 五、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将成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工作小组,依据上级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教体局审批。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逐步完善教师绩效考评制度,依据考评成绩进行分级核算与公示,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工作状态。

(三)注重引导,严格问责。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教职工正确看待绩效考评,避免由于工作责任心不足造成的失误,严重者将追究其责任。

本方案适用于按国家规定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教职工(临时人员及年满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纳入考评范围)。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绩效评价为契机,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确保员工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使工作积极性更高、责任意识更强,让每位员工都能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所长,推动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所有在岗员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薪酬分配的主要依据,缺乏考核结果者不得参与分配。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各个环节都应公开透明,确保分配过程的公正性。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绩效考核方案应设计得科学合理,确保各岗位之间的绩效工资差距适中。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将分为两个考核周期:上半年(1-7月)和下半年(8-12月)。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包含工作态度10分、出勤情况30分、工作量10分、工作质量20分、工作成果30分。

1、工作态度(10分):依据员工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团队协作、尊重他人、维护公司形象等方面进行评分,每项2分。

2、出勤情况(30分):主要考核员工的出勤率。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3分,具体分数将按照公司考勤记录执行。

3、工作量(10分):根据岗位工作量进行量化,计算出员工实际工作量与人均工作量的比值,得出工作量得分,公式为:

人均工作量 = 所有岗位工作量总和 ÷ 员工总数

工作量得分 = 员工实际工作量 ÷ 人均工作量 × 20分

4、工作质量(20分):考核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的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安全管理等。

5、工作成果(30分):考核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及成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分配,每位员工的得分相加,算出全体员工的绩效得分总和。将总绩效工资除以总得分,得出分值,再乘以个人得分确定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的要求

1、未承担任何工作任务的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期累计旷工达5天、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1个月的。

(2)脱产学习期间的员工。

(3)合同解除的员工。

(4)被停发工资的员工。

2、在职业道德方面,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者,绩效考核得分将酌情扣除。受罚的员工,其得分将依据处罚程度进行不同幅度的扣减。

3、因病或特殊情况,若员工无法履行职责,其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可用于雇佣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3

根据《新密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分配指导实施意见》和《新密市苟堂镇中心校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暂行)》,为贯彻落实上级的政策,深化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的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动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的工作绩效为导向,努力构建一个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贡献智慧与力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重视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将职业道德置于首位,关注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全心投入教书育人中,引导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表现突出者倾斜。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二、绩效考核的范围与时间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本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

每年6-7月以及1-2月对教师进行两次绩效考核。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依据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完成情况,全面评估德、能、勤、绩,着重考核工作实绩。

德,指教师的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和廉洁从教等。

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主要指标包括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勤,指工作态度与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绩,指完成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教龄指本人任教以来的累计年限。

加分项则是指在本期内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情况及在教学教研、师德和活动中获得的奖励。

各项内容在绩效考核中的比例如下:

教学质量占40%,考勤占10%,师德占10%,能力占10%,教龄占5%,特色建设占5%,工作量占20%。

 四、绩效工资的产生、制订与修改

1、领导与管理

为了确保上级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和绩效考核的有效实施,特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本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五、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1、师德考核10分

学期末,学校将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互评,互评占60%,校评占40%。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不称职,并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每学期请假满5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2)以不当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学秩序,造成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损害学生利益,歧视或侮辱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4)品行不端,侮辱他人尊严,影响恶劣;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材料及其他商品谋取利益,或向家长索要财物;

(7)参与考试作弊;

(8)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

(9)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

(10)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有偿辅导;

(11)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与声誉的行为。

2、能力考核30分

能力考核按百分制打分,折合30分计入总分,内容包括教学能力、教学研究与工作量。

⑴教学能力6分

按百分制计算,折合6分。

a、备课25分

教案能准确把握教材,具备创新性,不照搬教材,计15分。课时数量符合要求计10分。

b、授课25分

按百分制计算折合25分,以每学期公开课及听课教师评分为准。

c、作业批改25分

作业设计精良,分类明确,批改及时认真计15分,书写质量好计10分。

d、辅导25分

周一至周五每天检查辅导次数为依据,最高25分。

⑵教学研究4分

本学期参与教研活动最多的计2分,其余按比例计分。

本学期听课次数最多的计4分,其余折合计算。

⑶工作量20分

以18节为基准,班主任工作量每周增加5节,中层领导每周增加5节,师训为3节,相关管理工作也按此计算。

最终得分按最高得分为分母,个人得分为分子,再乘以10计算。

3、考勤10分

考勤按百分制计算,折合10分计入总分。

考核办法:每位教师在学期内的考勤分为100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病假每节课扣0.5分;学校例会、活动请假一次扣5分;事假每节扣1分,扣完为止)。

4、教学质量40分

按百分制考核,得出个人得分后按40%比例计算绩效考核总分。凡担任主科教师,其教学质量考核基数分为50分。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深化教育改革,推动质量提升,积极实施有效的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新活力。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激励机制紧密结合,激励全体教职工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展现更加积极的姿态,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价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和业绩实现程度,区别对待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尤其关注在基层、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给予合理的倾斜与支持。

3、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绩效奖金的分配将依据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人数等进行合理划分,使之具备可操作性。

4、实行动态跟踪原则。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适时调整激励措施,确保激励机制的时效性与适应性,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三、考核对象及时间

考核对象: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实施时间:自xx年9月1日起执行绩效评价方案,兑现相关绩效奖励。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我校在编在岗教师人数划拨专项绩效奖金资金,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与使用。

(二)项目设置

设立教学工作津贴、边远地区教师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年终一次性奖金等项目。

(三)考核标准

教学一线教师的考核办法

1、教学工作津贴。

(1)总金额为每位教师的固定津贴。

(2)标准:根据教师的职责与工作量分配津贴,其中部分津贴为绩效浮动部分,由于年度工作表现决定。

(3)计算方法:根据班级人数和学校总学生数按比例进行合理分配。

(4)设立助教津贴,标准为主教师津贴的一定比例。

2、边远地区教师津贴。

(1)依照地区分类,设定不同的津贴标准。

(2)津贴依据教师在相应岗位上的实际工作月数进行计算。

3、教育教学成果激励。

依据道德、能力、勤奋和业绩四项进行量化考核,全项满分为100分。

德(20分)

a、基本分(20分)

(1)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无严重违纪行为,保持与学生的良好关系。

(2)违反规定行为需相应扣分。

b、加分项目

(1)在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如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等。

能(27分)

a、基本分(27分)

(1)备课、课堂教学、作业布置、成绩考查等,均按定期评定。

b、加分项目

(1)参与学校外部活动并获得佳绩。

勤(28分)

a、基本分(28分)

(1)工作量和出勤情况,按规定进行考核。

绩(25分)

以每学期的教学质量反馈与校内外评估为依据进行考核。

5、年终一次性奖金。

(1)年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得分作为发放依据。

(2)奖金总额按照各级教师职称分为不同档次进行分配。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绩效评价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整体方案的落实。

2、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方案的公开、公平实施,让评价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3、各单位应相应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确保实施过程的公正与透明。

六、其他说明

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本方案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公平合理。

2、本方案需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方可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未尽事项,可在后续会议中讨论修订。

4、本方案由绩效评价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管理。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5

为确保学校绩效评价能够有效实施,科学合理地开展教师绩效考核,体现教师的实际工作成绩和贡献,充分发挥其激励与约束作用,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行为。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评价制度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激发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感与奉献精神,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他们专注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际;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绩效分配原则,并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四、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苏芸

副组长:卢榕飞、俞勇、郑璋

组员:邓荣贵、刘燕、吴丹舟、王伟、林金来、陈杰生

 五、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 教师绩效考核主要评估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际表现。主要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1. 师德方面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尤其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及遵纪守法的表现。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采用不当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2. 教育教学方面主要考核教师在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上的表现。德育工作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责任,需结合所教学科特点,考核教师在课堂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聚焦教师的教学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和参与教学管理的表现。教学效果的考核将依据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和学生教育质量要求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则重点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情况。专业发展考核将关注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拓宽专业知识和提升自身素质的情况。

3. 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重要职责,其工作任务是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需与课任教师的基本工作量相同。重点考核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团队活动的组织,以及与家长的沟通和关注每位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通过考核鼓励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成为学生人生的引导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 对于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绩效考核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六、绩效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 考核方法

1. 学校成立由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工作组,专责制定并实施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2. 遵循平时与定期考核结合、形成性与阶段性评价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多评价主体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 绩效考核与常规考核结合,通过教评组、教研组、年级备课组、学生和家长等多方评议,采用检查、抽查、问卷及评教等多种形式进行评议。

(二) 考核程序

1. 教师自评。教师需根据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要求进行个人总结并自评,填写相关表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

2. 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及所教学科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家长代表的意见。

3. 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和教研组的评议,提出综合评定考核等次建议。

4. 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的考核结果将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组或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5. 确定等级。对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考核结果公布,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方法进行,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 教师绩效考核按学年度进行统计与考核,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等三级,其中优秀等级的比例为教职工总数的20%;考核分数未满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 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周期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计分评定。

3. 本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所有。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激励广大教师的教学热情及创新能力,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依据《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本方案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按劳分配的原则,依据教职员工岗位责任、工作量及任务完成情况,合理设定绩效评价标准,以激励优秀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原则:

1. 深化思想认识,倡导无私奉献与团结合作,既要公平分配,也要防止唯利是图,树立共同发展的理念。

2. 破除平均主义,依据教师的工作责任与实际贡献,通过考核结果来确定绩效待遇。

3. 奖励机制应坚持多劳多得,优秀者优酬,重视实际工作成果与教育效益。

4. 妥善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照顾到老教师的权益,也要为中青年优秀教师提供发展空间。

5. 兼顾改革与稳定,逐步完善绩效评价方案,推动教师待遇的提升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6. 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系数为1.6,教师为1;为了提升教师的福利待遇,我校决定实施校级领导与教师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实施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在浦南小学聘任的在编在职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绩效工资。请假教师的绩效工资按教育局及浦南小学相关规定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xx年1月起正式实施。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津贴分配:

每位教师每年将获得7000元的节日生活补贴,其中包括元旦500元、劳动节500元、端午节500元、教师节1000元、国庆节1000元、中秋节500元及春节3000元,均由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分配。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评估。根据学校在编教职工人数计算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适当的绩效奖励。

1. 学年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1)教育局将提取2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用于校长和教师的年度履职考核奖。根据《鹿城区中小学现代化建设督导评估办法》的考核结果决定发放水平。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方案》进行具体考核。

(2)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奖: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依据《鹿城区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和《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办法》(附件1),每学期进行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左右。

(3)教育教学成果奖: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依据《浦南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附件2)进行,每学期统计并发放奖励,包括教育科研、教学成果等。

2. 月度考核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5%):

每月对教师进行德行、纪律、安全、考勤等方面的考核,达到标准的教师将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未达标的则可能受到扣款。各责任部门需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实施检查与指导,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月度考核奖的主要内容及考核方式:

(1)超工作量奖金:根据教师的实际周课时与标准周课时的差异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实际周课时-标准周课时)×4×15元。

(2)安全奖:每月100元,依据《浦南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考核,安全事故将酌情扣发该奖项。

(3)师德奖:每月100元,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违规者扣发相应金额。

(4)考勤奖:每月400元,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进行考核。

(5)岗位责任奖:未享受岗位津贴的副班主任每月奖励100元,教研组长每月奖励100元,段长每月奖励80元,备课组长每月奖励50元,其他岗位由学校依据《浦南小学教职工岗位职责》进行考核,适时扣发。校级领导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相关奖项已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因此不再单独发放。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理念

本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地方政府设定的目标,以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核心,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导向,积极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促使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注重实际效果,不断提升执行力和社会信任度,为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架构

为有效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特成立本地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负责人组成,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绩效评价活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绩效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副职领导兼任。

 三、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的主要对象包括基层政府(镇、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共计50个单位。评价对象分为日常工作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日常工作绩效评价对象(40个)

1、基层政府:包括南山镇、春光乡、海岸村等8个基层单位。

2、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涵盖人民政府办公室、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教育科技局、财政局、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等30个单位。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象(10个)

涉及的单位包括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发改局、文化与旅游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

 四、绩效评价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日常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设定。

1、基层政府的考核目标设定。指标体系为三级结构,一级指标设定为2项:经济增长与社会民生。

2、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目标设定。指标体系为三级结构,一级指标设定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

(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

指标体系为三级结构,一级指标设定为1项:重点项目实施成效。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评分

(一)对基层政府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估,实行百分制评分,结合指标评估与领导评估两种方式。

1、指标评估(80分)。依照设定指标的标准值进行评分,达到或超过标准值的给予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分数。

2、领导评估(20分)。由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根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得分。

(二)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指标评估。

同样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分,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反馈和领导评估。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作为标准值,依据标准值进行评分。

2、公众反馈(20分)。每季度进行满意度调查,依据不同满意度划分档次并对应评分。

3、领导评估(10分)。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三)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分,结合指标评估与领导评估两种方式。

1、指标评估(60分)。依据设定标准进行评分。

2、领导评估(40分)。由主管领导依据重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分。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突出获得表彰的单位可获得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减分。因工作失误受到通报批评的,依据批评级别进行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基层政府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各级政府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反馈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重点项目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基层政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名额按单位数的20%确定,综合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各类单位每年评选优秀单位。

2、综合得分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单位;低于60分认定为不合格单位。

(三)定期汇总

各绩效管理单位需每月上报指标完成情况,绩效办公室将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并反馈评估结果。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优秀的单位,由政府给予表彰,并奖励相应人员工资。对于不合格单位,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

2、对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且排名靠后的单位,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对因工作失职导致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评估结果将在相关范围内通报,绩效办应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帮助其改进工作。

5、各单位需公示评估结果,并将结果上报绩效办。

 八、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艰巨,各单位领导需高度重视,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有效。

(二)强化管理措施。要结合单位实际,完善评价制度,落实各项责任,提升工作绩效。

(三)稳定推进工作。各单位需认真学习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个环节有序推进。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8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xx县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以岗位为基础,强化绩效导向,形成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特别是向关键和一线岗位倾斜,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县域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注重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重点向“技术要求高、责任重大、工作量大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县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由县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考核评分细则,并提交县局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考核结果的确认

考核小组将汇总职工的考核得分,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确保考核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职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小组提出复议,重大问题可通过职工代表投票解决。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定、表彰奖励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将由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工资的70%,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物价和岗位责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依据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分配,尤其向关键和一线岗位倾斜。

(二)绩效工资总额的确定

绩效工资总额依据各单位职工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和津贴水平每年进行核定。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分配,各单位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确保透明性和公正性。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经过县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关手续。

 六、考核规定

1.在以下情况下,职工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考核不达标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3)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0天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原因被停发工资的。

2.因工作需要选派学习的人员享受同岗位的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假期及因工受伤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成员包括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

(二)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提交审批,确保考核的公正和有效性。

(三)对各单位的绩效工资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对考核过程中的不公正行为严格追究责任,维护考核的公正性。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重视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每位职工理解其重要性以及激励机制的合理性。

(二)明确任务,认真落实。细化工作目标和量化指标,合理制定考核细则,并进行公示。

(三)严肃纪律,维护公正。加强绩效考核纪律,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并鼓励职工通过正规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9

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发文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发展、提高效率”的工作方针,统筹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我局在落实各项重大项目、公共政策及年度工作中的有效运行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主要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负责的重大项目及年度重点工作的绩效评价,及时发现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特别是违法违规、资源浪费及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以此为基础,提出改进措施和完善制度的建议,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项目管理,推动政府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评价的重点内容

20xx年度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方案、明确重点(20xx年4-5月)。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20xx年度的重点项目,包括某某土地整治项目和某某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细化工作目标与责任分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步:实施评价、跟踪落实(20xx年5-11月)。依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责任股室将按照既定目标,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对项目进行进展跟踪,确保各项任务有效推进。

第三步:总结分析(20xx年12月)。各责任股室需对全年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全面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评估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分析项目实施中的亮点与不足,进一步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将其列为重要工作事项。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责任部门与主要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绩效评价涉及多个工作领域,任务艰巨,各责任股室要对各自负责的任务负起主要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定期报告情况

绩效评价制度的实施情况要每季度进行报告。请各责任股室在季度末将绩效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落实情况,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半年和年度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提升

各股室在推进绩效评价过程中,要加强沟通与协调,不断优化工作方法。针对绩效评价的核心内容及薄弱环节,持续改进,提炼成功经验,形成指导性意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实施,提高绩效管理能力与水平。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管理,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依托多劳多得与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体现管理的人文关怀与科学性。依据相关政府文件及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策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构建科学、规范、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学校的办学效果和教育质量,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度拉开水平差异,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办法应科学、规范、简明,考核过程须公正、透明,以保障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3、坚持“将考核结果与教职工的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四、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根据国家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教职工,借调、停薪、长期请假及代课教师不参与考核。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

每学期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结合工作表现,进行全方位评分,分A、B、C三档,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①违规收费;

②计划生育违规;

③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

④歧视或体罚学生;

⑤致使家长到校投诉且查实教师有责;

⑥校园内出现不和谐现象,影响学校形象;

⑦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

⑨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

⑩正常工作期间上班玩游戏,或随意离开教室(除特殊情况外)。

2、能

(1)每月对教师教学常规进行量化评价,分为A、B、C三个等级,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2)教研活动:根据提交材料、公开课、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奖励。

①材料:按规定提交,每份奖励10元。

②公开课: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执教公开课的奖励如下:500、300、200、100、80、50、30元不等。

③活动参与:参与学校活动的,每次奖励10元。

(3)教学成果奖:参见附件1《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不交教具、参考资料等的,将扣除相应金额。

3、勤

(1)出勤奖:每月200元,包含日常出勤、会议、升旗仪式等,缺勤将按以下标准扣发:

①事假每日扣40元;

②病假每日扣20元;

③丧假(直系亲属)4天内每日扣20元,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婚假每日扣20元,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长期病假及其他假期按教育局文件执行,绩效工资仅享受德、能部分的30%。

④旷课每节扣40元,旷工每日扣80元;

⑤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⑥缺席学校活动每次扣40元;

⑦各种会议缺席每次扣10元;

⑧私自调课每次双方各扣10元;

⑨在岗期间无故缺席每次扣40元。

(2)值日与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日奖励40元;

②因工作需要加班每日奖励50元;

③辅导学生每次奖励20元,需提供活动方案与记录;

④抗台值班白天每日80元,夜间100元。

未履行职责造成学校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4、绩

教学成绩依据期末的县统一测试或学校统一考试作为考核依据,奖励标准如下:

(1)全县统考学科根据总平均分高于基准分的情况进行奖励。

(2)提高成绩按增值分计算,奖励标准依次为100、150、200元。

(3)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及科学的教师每学期均可获100元奖励。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11

为了切实推动绩效评价制度的高效实施,优化团队工作效率,提升员工积极性,有效激励干部职工,以实现绩效导向的管理目标,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坚持以绩效为核心,着力推动绩效管理与岗位职责相结合,优化组织架构,激发全员的工作热情,力求建立一支具备高素质、高能力的专业团队,提升单位整体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二、方法步骤

在实施绩效评价过程中,采用分层次、多维度的考核方式,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第一步:各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绩效目标设定表,每位员工应设定个人工作目标,并与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确保目标具有可行性与挑战性。

第二步:部门负责人需根据团队成员的特长和岗位需求,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做到人岗匹配,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优势,形成合力,共同达成绩效目标。

第三步:各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绩效反馈机制,定期与员工进行面对面沟通,反馈工作进展与绩效达成情况,帮助员工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以便于持续改进。

第四步:实施绩效考核时,重点关注每位员工的工作成果与贡献,对未达标的员工应给予适当的指导与支持,确保其在后续工作中能够改进提升。

第五步:绩效考核结束后,各部门需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措施,确保优秀员工得到相应的认可与奖励,同时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及培训。

第六步:定期召开绩效总结会议,分析各部门的绩效管理效果,分享优秀经验,发现并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持续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三、绩效评价与激励措施

在确保绩效评价公平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方案,具体措施包括:

1、根据岗位分类与工作职责,设定不同的绩效评价标准,确保每个岗位的要求与考核方式都具有合理性与针对性。

2、各部门应依据考核结果,制定奖惩措施,对于达成目标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其他形式的奖励,同时对未达标人员实施辅导和必要的考核。

3、绩效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公示,确保透明度,增强全体员工对绩效制度的理解与认同。

4、对于表现突出的团队或个人,单位将设立年度先锋奖,回馈其对团队及单位的贡献。

5、退休及离职员工的绩效评价考核也应归档保存,为其未来的人事安排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公平与公正。

6、本方案自实施之日起生效,所有未尽事宜由单位绩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12

根据《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教师考评办法》,针对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xx年10月13日经过我校全体教师讨论并表决通过(试行稿)现予以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绩效评价的核心目标,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和规范的教师绩效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促进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通过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体系,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本职,努力进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

 三、分配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教师的工作态度、责任感和实际表现,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同时适度拉大收入差距,着重向一线教师和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2.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统筹考虑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确保制定的分配方案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分配过程中遵循透明操作的原则,确保教师在方案实施前知晓、参与与监督。

 四、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的30%,按照学期分为三次(2—6月、7—8月、9—元月)进行考核与录入。学校将根据绩效考评的相关方案进行独立核算,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五、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 教师在校工作时长应不少于8小时,须按时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出满勤者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2. 教师如需请假,须提前申请,半天的请假由校长审批,超过一天的请假需教育局批准,病假需提供医生证明。未请假不上班的,将视为旷工,记录相应扣罚。

3. 教师若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将根据规定进行扣罚。

4. 所有教师在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若发现,将进行相应处罚。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津贴主要基于班主任的工作表现与班级管理情况,具体考核包括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及时性、学生纪律情况及卫生管理等。

1. 班主任需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及未按时提交将扣分。

2. 严格执行学生的纪律教育与安全管理,确保班级的日常运行无安全事故。

3. 每周坚持组织班队活动,确保参与率及活动质量。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该津贴涵盖教师在学校日常管理与基本职责中的表现,尤其是在文明教育、公物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对于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予以处理。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该津贴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教学常规管理,包括备课质量、课堂表现、作业批改及教学总结等。

(五)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教师参与教研活动、论文撰写及各类教学竞赛的表现将作为考评依据,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工作量津贴将根据教师的实际授课量进行计算,教师在工作期间的加班及其他额外工作量也将予以补贴。

(七)其他

1. 暑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扣除当月的值班与加班后,依比例分配。

2. 校长津贴由教育局根据校长的绩效评估决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 学校将成立绩效评价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与相关协调。

2. 绩效考核结果将进行公开,确保教师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任何对考核成绩的异议将及时处理。

3. 考核工作应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各项评估公平、合理。

4. 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方案执行后需报教育局审批。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篇1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共同转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及省人事、财政、教育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同时结合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估机制,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解决教师工作表现不一、投入不同、效果无差异的问题,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激励大家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奋发向上,鼓励教师持续学习与研究,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教职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 科学性原则:考核指标及其分值的设定需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特性,确保考核既科学又简洁,便于操作。

2. 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需要遵循《教育法》、《教师法》以及上级部门对绩效工资发放的要求,方案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 发展性原则:考核应结合阶段性成果与过程性评价,全面分析与合理评价,以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的发展。

4. 公正性原则:考核应从实际出发,确保客观公正,人人平等,在考核环节上加强监督,确保“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 注重教学实绩原则:强调教师工作的核心在于教学,突显教师在本职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就与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校内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由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2. 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小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外,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月或每学期进行分块考核,年终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根据考核细则换算成相应分值,确定等级后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 基础性绩效工资

依据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整体薪酬的70%,按月发放,具体标准依据县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以下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相应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从事有偿家教、私自校外兼课或进行有偿招生,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损害学生利益,如歧视、侮辱或体罚学生,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不服从学校管理,通过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其他有损教育形象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扣除5%-20%的绩效工资;

⑸如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处分期间按月扣除相应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扣10%,严重警告扣20%,记过扣30%,记大过扣40%,降级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条的按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⑴-⑷条。

⑺因病、伤、残的教职工需根据病情轻重进行劳动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在县级以上医院获得病假证明,假期在三个月以内的,按月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假期在六个月以内的,扣除40%;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按月扣除70%。

⑻其他情况,未经批准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不返校的,应予以辞退并通知办理辞退手续。

2. 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依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核定。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将于年度考核后统一发放。

《绩效评估执行计划(实用1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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