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薪酬发放实施方案(精选14篇)

152周前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设计与落实显得尤为重要。有效的奖励机制不仅能够激励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育质量,还能促进教育公平与均衡发展。通过全面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与贡献,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发放机制,将有助于构建更加积极向上的教育生态,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1篇

依据安教[20xx]2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有效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实现干与不干有差异、干多干少有区分、干好干坏有不同的目标,鼓励教职工热爱工作,踏实勤奋,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达成各项工作任务,助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与快速发展。

一、分配原则

学校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强调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关注绩效,充分体现岗位特点,优先考虑一线教师及教学骨干的贡献;依据工作岗位的变动调整薪酬,不设定职称及学科上的差异,以此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工作量认定

(一)教职员工工作量的认定

教职工的工作量由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整体量构成。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21号)等规定,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及教职工数量,明确教职工的标准工作量。教学人员的工作量:高考及中考文考科目的任课教师每周标准工作量为10节,其余学科的任课教师为12节。超过标准的部分视为超工作量;跨年段或跨学科的教学可加计2节工作量。非教学人员的标准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若教学人员的课时未达到标准但承担了学校安排的其他相应教育教学或后勤工作的,则视为达到工作量标准。

(二)行政人员工作量的认定

根据安委教[20xx]53号《溪安县学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我校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如下:

校长、书记不需兼任教学,副校级领导及处室正主任需每周兼任4节课,处室副主任(包括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需兼任5节课。超过上述标准的,计为超工作量。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行政人员,需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方可视为达到工作量标准。否则,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学校督导员(从学校行政岗位退居二线的视同督导员)工作量依据《溪安县学校督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委教[20xx]20号)进行安排:

1. 正校级督导员每周需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督导员及督导员需根据学校工作要求,每周至少承担4节的教学或听课6节,并协助其他相关工作。

2. 对于未达到退任督导员年龄的原副校级及处室领导干部,必须兼任教学,副校级督导员每周需任课4节,处室督导员至少需任课6节。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三、项目设置

依据闽政办[20xx]xx3号、闽教人[20xx]5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设定为基础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学量化奖励、岗位津贴(包括行政管理岗位津贴、值班补贴、教研组长津贴、备课组长津贴、年段长津贴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毕业班奖教金等多个项目。

1. 基础绩效工资

师德表现良好、出满勤且工作量达到标准的教职工均可领取基础绩效工资,标准设定为全校人均绩效工资的70%。未出满勤的教职工将依据《溪安八中教职工考勤条例》的相关规定扣除工资,并计算出个人实际基础绩效工资。长期病假或产假期间,依据学校的原规定发放基础绩效工资。

2.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的工作量以量化考核为标准,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评条例》进行考评,并据此计算班主任每月的津贴。

3. 超课时津贴

教学人员每周任课超过标准工作量的部分,每节课给予10元的补贴。

4. 教学量化奖励

教学量化奖励基数为200元,具体奖励依据《溪安八中基础年段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计算。

5. 岗位津贴

每位行政人员的值日补贴为每天50元,年段长每学期补贴200元,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的金额为xxx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200元,工会委员每学期补贴100元。学校行政人员的岗位津贴不超过班主任津贴的平均数,同时未参与教学工作或超工作量的,不再发放额外补贴。

6. 课外教育成果及骨干教师奖励

课外教育成果的奖励包括课外活动成果奖、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论文公开发表、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奖励等项目,具体根据《溪安八中课外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进行计算。

7. 毕业班奖教金

如校董会财力允许,将依据《溪安八中高考、中考奖励条例》计算个人所得的奖金。若校董会未能支付,则按初三、年均1000元,高三、年均xx元的标准,从绩效工资中划拨作为毕业班的奖教金分配。对于毕业班的奖励,除年段行政人员及兼任毕业班教学的行政人员外,其他行政领导均不参与分配。

8. 其他工作量补贴

代课补贴每节10元;早读及晚自修下班的补贴标准依具体情况而定,监考工作按照时长给予不同的补贴,细则可见具体文件。

四、实施流程

1. 健全考核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工会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确保一线教职工的代表性。

2. 执行公示制度。

各处室根据本方案计算出教职工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公示,公示期间教职工可以提出意见,考核组需及时核实并处理疑问。

3. 组织拨款发放。

每学期末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考核小组上报县教育局,待下拨款项后实施发放。

五、其他说明

1. 教职工必须遵循教育教学职责,任何情况下不得妨碍正常教育秩序;累计旷工或请假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考核的津贴分配。

2. 经县教育局审批借用的教职工,按借用单位出具的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若未经批准则不予发放。

3. 若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超出县教育局下拨金额时,须提请校董会补足;若少于,则将剩余金额均分给每位教职工。

4. 本方案须经过教代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

5. 本方案的解释与修改由学校行政会统筹决定。

6.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开始实施,之前的方案作废。若上级有新规发布,依照新规执行。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期教育质量提升为目标,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激励教师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积极奉献,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教师绩效工资主要依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做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优秀,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整个分配过程透明,接受教师的监督与反馈。

3、坚持“统筹兼顾,偏向调节”的原则。绩效工资将向有突出贡献的教师以及班主任倾斜,合理照顾老年教师,统筹考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结构,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分配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照每位班主任每月80元的标准,分别依据平行班和实验班的学生数量进行比较,依据班主任的量化积分进行排名,设定90元、80元、70元的三个档次,并按比例分配。此项由政教处负责实施。

2、领导岗位津贴:

根据副校级每月80元,主任每月70元,副主任每月50元的标准计算,同样为期5个月。依据各领导的工作表现,将其划分为三个档次,并每月可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部分教师进行评议。校长的绩效工资将由教育局负责考核。

(二)计算人均总工资。

人均绩效工资=(参与对象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记为w)。

(三)分别计算不同类别人员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以上教师的工资:此项属于特殊人群,作为照顾对象,他们的绩效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直接获得人均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因其未直接参与教学工作或参与程度较低,采用单独考核办法,后勤人员的绩效工资将由校委会根据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打分,分定等次,依据与教学人员相同的标准进行比较。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虽然严格意义上不参与绩效考核,学校将考虑予以一定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往年的标准。

4、中心学校人员的绩效工资不包括在此管理体系内。

5、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的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此项占人均绩效工资的10%,实行扣款制。依据常规教学检查的标准与要求,未达到标准的每次检查将相应扣款,备课缺失每节次扣5元,作业未按要求提交每次扣10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将累计计算,直至扣完。该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2、考勤:

此项占人均绩效工资的20%,同样实行扣款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坐班考勤,每次未签到扣5元,累计计算。第二类为会议考勤,缺席扣20元,迟到扣5元,事假扣5元,累计计算。第三类是上课考勤,缺课扣30元,迟到扣10元,具体由教导处对学校考勤情况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此项占人均绩效工资的30%。先计算临时性工作补贴,例如临时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负责制定表格,其他大型工作的临时性抽调补助将由校委会决定。在此基础上,按照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进行计算,工作量计算依据学校的资金分配方案进行,不包括早晚自习和辅导。学期按20周计算,每超过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短缺部分将通过考勤、常规教学的扣款进行补偿,仍不足的部分由学校补充,若有结余,将平均分配给所有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此项占人均绩效工资的40%。首先计算特殊贡献奖,由教导处统一汇总数据。

(1) 教师四优评比获奖:仅计算本学期,论文获奖、教案评选及新闻报道发表,省级150元、市级80元、县级50元,比赛获奖的省级及以上为300元,市级150元,县级100元。教师荣获模范称号的市级及以上150元,县级100元。

(2) 辅导学生获奖:仅计算本学期,以文件或证书为依据,国家级每人次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一10元,县二5元,无县三。涉及三科联赛的综合名次可重复计算。

接着计算教学成绩,取期中与期末两次考试成绩,依据学校的积分制度进行计算。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等级设置,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元,第一级奖100元。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校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积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教师热爱工作,勤奋努力,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与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1、遵循“劳动与报酬对等、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发放以教师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核心依据,任何情况下,没有绩效考核结果的教师均不能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的过程中,确保全程透明,努力实现公平公正的考核机制。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1、教师的绩效工资分为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由学校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直接转入教师的工资账户。

2、绩效工资的发放分为两部分:20%-30%用于领导及班主任津贴,其余70%-80%作为教师的绩效工资发放。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教师绩效考核方法(总分100±10分)

【师德师风】(15分)

通过家长座谈、学生评价、教师互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1、忠于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关爱学生的,记15分。

2、如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收到家长投诉,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并被通报的,一票否决,记0分。

3、因赌博被查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被拘留的,一票否决,记0分。

4、擅自销售教辅材料或进行有偿辅导的,记0分。

5、存在严重影响校园和谐的不当行为,一票否决,记0分。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票否决,记0分。

7、不认真履行学校职责,多次被校长警告不改的,一票否决,记0分。

8、因失职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一票否决,记0分。

【教师工作量】(30分)

以教师周人均工作量为基础进行评定,计算方式如下: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人数

1、完成学校规定工作量的,记30分。

2、教师工作量得分=每周课时÷教师周人均工作量×30。

3、副校长的工作量计算为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中层干部和班主任的工作量为一个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后勤及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则与一名教师的标准相同。

【考勤考核】(10分)

根据值日领导的巡查记录进行评估:

1、按时上岗并出勤的,记10分。

2、迟到、早退(不超过5分钟)扣0.5分;缺席一节课扣1分;旷课扣2分。

3、事假累计5天以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2分;病假累计5天以内不扣分,超出一天扣1分。

4、未按要求参加应参加的会议或培训,按旷课处理,每次按2节课计算。

【教学过程】(15分)

依据《教师上课标准》、《备课及修改制度》、《听课评课制度》等进行评估:

1、根据《教师上课标准》圆满完成教学任务的记3分;若未完成则按每节课扣1分。若课堂表现不当,出现不合规行为,扣0.5分。

2、按照《备课及修改制度》要求达标的,记5分,受表彰加分;缺少备课材料的,扣相应分数。

3、每学期需按时参加教研活动,完成听课及评课记录,缺席的每次扣分。

4、每月至少撰写一份学习笔记并按要求提交,缺失则扣分。

5、全学期需提交一篇教学设计和论文,缺一项扣分。

6、学期初制定教学计划,期末进行缺一项扣分。

【教学效果】(30分)

1、语文、数学教师依据期中、期末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

2、其他科目教师依据学生测评与期末检测的结果。

3、合格率达标的可得一定分数,根据成绩差距增减分数。

【加分事项】(10分封顶)

1、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奖,根据奖项人数给予相应加分。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根据名次给予奖励。

3、教师在教育相关网站发表作品,给予加分。

4、积极参与教学比武等活动并获奖,依据级别给予不同的加分。

5、参与学校或地区的集体活动获奖,给予相关教师和领导相应加分。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4篇

为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充分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师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分配,我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现代化思想,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热情与创新精神,将绩效考核与岗位管理相结合,确保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体系紧密相连,鼓励教师坚定信念、扎实工作,勇于开拓,努力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目标,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管理机制,推动学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规范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努力创建让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对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与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业绩紧密联系,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尤其是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主要依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每月进行考核,每年共进行十个月考核,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为2-6月;下半年为9月至次年1月),并兑现绩效工资。如岗位工作量发生变动,按月进行相应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在编在岗教师的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绩效考核,依据“高标准、低均衡、有差异”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德、能、勤、绩等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期末发放一次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师德学习材料须按要求完成,未完成者此次师德考核将视为不合格。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将通过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自我评价及互评进行,由学校考核小组(由校行政领导与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进行最后评定,评价等级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评定为优秀者的考核奖金不超过220元,合格者不超过200元。

对于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反规定行为或者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此项考核将为0。

2、考勤:(10%)

依据学校考勤制度,按全勤教师每月发放50元,缺勤部分将根据考勤制度进行扣除。

3、工作量:(40%)

核算方式:

(1)小学语文、数学、外语及班会课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文、数学每节系数为1.2,其他科目系数为1.0。

在编在岗后勤人员的周工作量计为6.0。

校领导班子工作量若不足6个,按6个工作量核算。

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对于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津贴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常规教学每月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若无故拒绝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则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

其他教师=560625%=852

说明: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由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范围内,根据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的表现进行奖励,具体分为年级第一名、第二、三名等,详细奖励标准见附录。

(2)教师需按时上交教学工作材料,并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完成相关任务的考核标准详见附录。

(3)在正规学术杂志发表论文的,依据杂志原件予以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0元,若多人合作需平分。

(4)校外教学比赛获奖的,依级别给予相应奖励,详细标准见附录。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的,依据等级给予相应奖励,详细标准见附录。

(6)教师在教研活动中获奖的,依据奖项等级给予奖励,详细标准见附录。

6、年度综合考核:学校考核小组每年对教师的各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评价,作为教师晋升、评优的重要依据,并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四、考核办法

1、依照教育局要求,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与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方案最终由考核小组集体讨论确定,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另:

1、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确保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我们明确“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考核机制,激励全体教职工勤奋工作、积极进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教人【xx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浙教人【xxxx】132号)及温州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在职教师,自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依据教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工资分配。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优先照顾骨干及一线教师,适度考虑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享受50%的工作量考核,离退休5年内享受100%)的合理权益,确保分配过程公示透明、公平公正。

(三)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学期或学年的过程考核,依据结果评价发放绩效工资。

 四、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科研成果奖及名优教师和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一线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此项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工作超出部分的津贴,体现多劳多得。

1、超课时津贴计算公式: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算系数×职称折算系数,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计算。

2、在非工作日的考试监考,监考费30元/场,考务费20元/场;期中、期末考试期间的监考与考务安排,由相关教师负责,具体以学校考核标准执行。

3、法定节假日值班的补贴为每天80元,工作日的加班补贴为晚间30元,其他时间加班补贴为60元。

4、各类活动及社团指导每次分别给予相应的补贴,具体标准依据学校规定进行。

5、体育教师的早操组织按每3次折合一课时工资计算。

6、运动队集训及学科竞赛辅导均给予相应奖酬,具体数额按学校标准执行。

7、周管理、午餐管理等相关补贴按照原有制度考核。

8、外出培训、学习如未经批准仍需支付代课金。

9、病假、事假等按校规执行。

10、各学科的标准工作量、学科折算系数等依据聘任制方案文件执行。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团委、总务处

(二)考核奖

1、考勤奖为每周全勤80元,满勤100元,按学期发放,具体考核时间按照考勤记录执行。

2、按规定参加集体会议及活动的考核,缺席或迟到的相应扣除奖励。

3、研训考勤奖每月50元、活动缺席按照相应标准扣除。

4、班主任及管理岗位的考核依据相关制度进行统计,具体奖补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考核处室:办公室、教科室、政教处、教研组

(三)教科研成果奖及名优教师和优秀团队奖

具体的标准及奖励方式见附册《教师教科研专项奖励办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依据教师对学校及学生发展的贡献度,设定奖金并分级发放。

班主任考核奖按照班级管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标准参见《班主任考核制度》。

(五)其他事项

1、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解除合同的教师,不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2、外派支教教师优先享受绩效工资。

3、教师绩效工资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总结和发放,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4、根据相关规定,教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上限为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平均值的2倍。

5、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将按情况扣除绩效奖金,具体由校长室负责审批。

6、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未尽事宜由校长室研究决定,并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7、本方案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6篇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本校决定将教师绩效工资中的奖励性部分占总绩效工资的30%。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激励教职工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和教师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结合实际制定《吴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旨在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力量。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的原则,实施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的分配方案,确保责任与业绩相结合,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尤其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业绩突出者倾斜,努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校内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的岗位设置已获得上级部门审批:全校在职教师共计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81人。

人员结构现状:在职人员83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1人,包括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每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21773元,平均每人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 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为全校在编教职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剩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作为基本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⑴ 参与优质课的指导及兴趣小组的指导;

⑵ 每周定期的导护工作;

⑶ 轮流值班。若未达基本工作量,则根据每节课扣除30元。

(二) 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

(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放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 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 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每月500元;

b、人事岗位:每月400元;

c、少总岗位:每月350元;

d、保卫岗位:每月250元;

e、教研组长:10人以上每月300元,10人以下每月250元;

f、配班教师:每月200元;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等:每月150元。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第一职务按100%计发,第二职务按60%计发,第三职务按40%计发,但总额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放6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与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补贴30元。

(2) 代课:需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课30元;一般代课,每节课15元。

(3) 在特殊情况下需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工作的,每次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次)。

(三) 教学成果奖励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奖励50元,每学期上限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奖项奖励80元,每学期上限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课奖励80元,每学期上限200元。

4、质量监控,每个考核点奖励相关任课教师300元,片区性考核奖励150元。

5、参与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奖励100元,评审结题后再给予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课,奖金待定。

(四) 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奖励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选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奖励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 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优秀备课组、优秀导师及班级评比等,奖金待定。

2、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仅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 扣发或停发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日扣30%。

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 学期末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后,如有剩余,余额将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平均发放。

本方案经过中心校审核后备案,全体教师均可参与。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7篇

一、教师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与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全体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暂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自20xx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xx年将采取年度清算的方式。

二、制定本方案的原则

1、应与现有薪酬水平相符合;

2、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创建美好的校园环境而努力。

三、方案的依据与具体内容

本校的绩效工资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不同岗位及职级进行划分,依据义务教育阶段或其它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确定。

第二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该部分主要根据教职工的工作量及实际贡献进行分配,主要包括:

1、按工作量进行的酬劳(总量30%的标准进行测算,年终一次性发放)

(1)班主任津贴500元,年级组长240元,教研组长(若组员超过6人)100元,若组员不足6人则为70元,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80元,老带新60元。(按10个月计算)

(2)各类岗位的课时认定

A、行政岗位课时认定

校级120课时;副校级110课时;中层管理者80课时。

B、学科教师依据以下公式进行课时计算

(A+aB+CD)×4

其中:A为不超过规定工作量的周课时数;a为课时系数;B为超课时数;C为周教案数量;D为教案系数。教师每周的额定工作课时(根据课表安排)为:高中14课时。如果班级学生人数大于64人,每多7人,课时系数增加0.1;若少于7人且多于4人,仍增加0.1;少于4人则不计(班主任按此标准计算)。

C、非教学岗位为60课时。

2、高三年级质量奖励,依据学校的高考质量奖励方案进行发放;

3、加班费,包括补课(周末及节假日)、考试组织、值班及临时代课等;

4、教职工奖励,针对各类先进个人实施奖励;

5、旷课每节扣100元,请假(法定假、工伤及重大疾病除外)每节扣30元。临时代课每节30元。

6、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及任务,将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处理。

四、总量

当前年人均绩效工资标准设定为4万元,由核定总量与超额部分构成,核定总量与其它事业单位保持一致。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将随其他事业单位进行同步调整。

总量不包括以下项目:

(1)高三年级寒暑假的补课费;

(2)政府及市委所发放的高考质量奖励。

五、实施步骤

1、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财政按月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2、工作量奖励按年末进行发放;

3、加班费等按月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4、教职工奖励将即时发放,确保及时兑现。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8篇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本校将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旨在进一步提升教师待遇,激励教师积极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在此次绩效工资调整中,教师的工资结构将包括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其中,奖励性工资以绩效为基础,旨在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岗位责任,激励教师的积极性。

一、指导思想

基于上级政策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岗位管理与聘用制,科学安排绩效工资分配,以有效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二、分配原则

1、遵循按劳分配与效率优先的原则,兼顾公平性。通过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拉开分配差距,以保障一线教师和表现突出的教师获得更多的奖励。

2、考虑到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关系,从而构建符合本校实际的绩效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分配过程透明化,构建安定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领导机构

学校将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组员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教师代表,负责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职责及业绩进行考核,并负责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均为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政策,新增的教师绩效工资中,人均每月400元将作为绩效工资,工资构成包括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和业绩奖励,具体比例为:工作量补贴60%、管理岗位补贴20%、业绩奖励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每天进行签到,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相应金额,缺勤情况也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扣减。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要求:

(1)专任教师标准授课时数根据校方安排执行。

(2)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需完成规定的授课时数。

(3)幼儿园教师则按教学天数计算工作量。

B、满工作量补贴:不低于100元/月,超课时与不足课时将根据学校规定进行相应的补或扣。

3、超工作量补贴:每月60元,包含节假日值班和加班等情况。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分别享有相应的补贴。

2、学校各类管理岗位也将给予相应的补贴。

(三)业绩奖励分配: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奖励范围包括教育教学常规、教学质量等多个方面的表现。

七、其他具体事项

1、绩效工资不适用于未完成教学任务的人员。

2、每月考勤不达标的教师,将取消当月绩效工资的资格。

3、参加派驻、支教等工作的教师按要求计算绩效。

八、相关要求

(一)各校应组建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发放。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超出政策规定的补贴和奖金,违反者将追究责任。

(三)各校要加强管理,科学推进分配制度改革,确保教师待遇与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师绩效工资的相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在上级划拨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重点实施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的分配方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和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倡导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出教职工的工作差异,激励教职工热爱岗位、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学工作进一步发展。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正”的原则,津贴和补贴的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的量化积分)作为主要依据,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鼓励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无论什么因素,若没有经过岗位绩效考核,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的绩效分配。

2、依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对应职称的相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果等进行每月考核,考核分为德、能、勤、绩四个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以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施全校统筹,兼顾各校的实际情况,对薄弱学校适当倾斜。各村小学校依照本方案进行考核。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后,由校行政组织培训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照考评细则,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施量化积分,并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确保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的绩效工资。

2、中心学校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进行考核,中心学校老师由教学副校长依据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老师由各村小校长结合学区情况,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制定考核细则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上报中心学校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将按不同档次每月划入工资账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进行整体分配,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的职责进行量化分配。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相关文件规定的教职工,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等处分,或被公安机关刑事惩处的,不得参与考评,亦不享受全部绩效工资,70%部分与学校的30%部分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每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至6月在6月底结算,7至12月在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和七月考核结果将计入上年12月和当年的6月计算,尤其是在假期内,1月和7月的绩效全额发放,2月和8月也按相应标准发放。

4、经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因病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除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职工在法定休假期间、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继续发放,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相应的基本绩效,超过两个月的执行相应的扣减方案;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放最低标准。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学校统筹分配。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xx人的按每月xx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xx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xx条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用于期末教学质量奖惩项目,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及相关津贴,其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据确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依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的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相关文件执行,无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中由考核小组参考相关条款和文件进行调整。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10篇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工作热情,优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定一套公正、合理、科学的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提出教师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绩效工资的分配要遵循“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突出贡献”的原则,旨在拉大收入差距,实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必须遵循上级文件中“不应变更的刚性规定”的原则(例如针对请假、缺勤等情况的绩效工资发放规定),以确保绩效工资分配的政策性和严肃性。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工资(年人均8300元左右)分为两个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2、基础性绩效工资(8300元左右×70%)将直接依据文件规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后,由财政部门每月全额发放至个人工资账户。

3、奖励性绩效工资(8300元左右×30%,本年度人均2600元)每学期将依据教师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进行分发。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8300元×30%,本年度人均2600元)分为两个部分:综合考核奖励占80%(即8300×30%×80%),班级管理奖励占20%(即8300×30%×20%)。

2、综合考核奖励根据期末考核积分划分为三个等级进行发放。

①期末考核依据学校教师考核方案执行(总分350分)。

②语文、数学、综合、中后勤、行政五个组,根据积分高低按1:1:1的比例分成三个等级(如语文组30人,则a等10人,b等10人,c等10人)。

③a等级考核奖励提升10%(按本年度计算即为:2600×80%+2600×80%×10%),b等级考核奖励为基本数(即2600×80%),c等级考核奖励降低10%(即2600×80%—2600×80%×10%)。

3、班级管理奖励将依据班主任承担的管理任务数量进行按比例分配,重在奖励班主任。

①比例分配

班主任、辅导员(副班主任)与行政人员,以及综合学校教师与中后勤人员按8:6:4的比例分配。

②计算方式:班级管理奖总额÷总份额×应得份额=班级管理奖励金额。

说明两点:第一,学校将依据工作绩效和财务状况,适当增加班级管理奖,以激励教师更好地抓好班级管理工作。每学期人均将增加200元,投入到总量中按比例分配。第二,今后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别人员的班级管理奖将依据班级管理考核得分的高低划分等级发放,确保优秀班主任和一般班主任能够得到区别对待。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相关事项

1、考勤管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教职工考勤将按照以下措施执行:

①请假不超过5天(不含5天),每天扣除30元。

②请假期间在5天以上(含5天),且不超过15天,每天扣除50元。

③请假超过15天,当月的绩效工资将全部扣除。

说明:

①一般病假视为事假;长期病、事假(超过3个月)人员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②住院期间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其他规定

①获教育局批准借调至教育系统外工作的人员,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也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获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的教师,仅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经批准者,将按擅离岗位处理,假借学习之名者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既不享受绩效工资,也予以除名。

③男性年满58岁、女性年满53岁,且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现职工作的人员,须经审批,仅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本方案自本年度元月1日起实施。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11篇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政策,制定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激励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从而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体系(占40%)

1、个人绩效考核10分遵循国家和地方教育政策,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师在上课期间应保持专业形象,如有不当行为如随意缺席、未通知学校而缺勤,视情节扣除考核分2—5分;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教育无关的活动,如发现,一次扣除考核分2分。

2、教学质量考核10分注重教学质量和效果,认真设计教学计划,充分备课,做好作业批改。需按时参加教学评估和听课,未参与每次扣除考核分3—5分;课堂教学评价不达标,需进行改进和调整,若未及时整改,扣除考核分5分。

3、师德师风考核10分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的重要职责,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善待每一位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无体罚、侮辱学生行为,如有,触犯者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

4、教研评估10分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参与学术交流,保持学习的态度。拒绝参加职业培训或继续教育的,将每次扣除考核分3分。

5、与家长沟通10分主动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表现,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助力家庭教育。因与家长沟通不良而产生负面影响的,将每次扣除考核分5分;如出现训斥或指责家长行为,扣除考核分5—10分。

6、廉洁从教20分教师应严于律己,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进行商业活动。如发现严重问题,将直接扣除所有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7、为人师表10分教师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形象,以身作则,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个人行为。不参与不良活动,如赌博、饮酒等,一经发现,扣除考核分5—10分。

(二)同行互评(占30%)

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同行评议,依据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评分,最终得分以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作为依据。

(三)学生及家长满意度调查(占30%)

学校每学期组织学生和家长对任课教师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每份不满意的票扣除教师0.5分,最终得分需以所有相关教师的平均值来计算。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和使用

1、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个人绩效考核占总分40%,同行评议和学生及家长评价各占30%。绩效考核实施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

2、教师如有以下情形,经查实,绩效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中存在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

(2)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3)侵犯学生权益,或与学生有不当关系;

(4)未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5)违规办班或进行有偿教学;

(6)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或推销商品;

(7)在职务评定及教研活动中弄虚作假;

(8)其他损害教师形象的行为。

3、绩效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并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资格聘任的重要依据。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12篇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教师薪酬与绩效的有效对接,根据《昌邑市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理念,遵循教师职业发展的特点,强调德才兼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考核范围

适用于全校在职教职工及交流人员。

三、组织实施

校长的绩效考核将由市教育局依照《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进行;其他教职工的考核工作由学校在教育办的指导下,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教师的岗位性质,教职工将分为专任教师、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及后勤服务等四类进行考核。对于兼任课时超过专任教师平均课时的管理人员,允许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结合量化评价与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量化部分依托于考勤、授课记录、获奖情况等数据,主要针对工作量、考勤及业绩等进行量化评分;评价部分通过多方位的综合评分,考量教师的职业道德、能力、表现及成效。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及学科教师在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等环节的实际工作量,制定相应的标准课时量,由学校自行确认。班主任所承担的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总工作量。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需合理分配教职工的工作量,确保周工作量相对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情况,参与多项工作,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统计,考核时进行累计。教职工人均工作量=总工作量÷教职工人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实际工作量÷人均工作量×30分。

2、考勤(20分)

考核教职工的出勤情况。病假每日扣0.5分,事假每日扣1分,旷工每日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及规定假期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包括教育效果、教学质量、专业发展等方面。评估时需注重日常教学检查,设立量化指标,包括学困生转化率、合格率、辅导获奖情况等,突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贡献。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及后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共同评分,各自评分权重为40%和60%。

专任教师的评价由考评委员会、年级组与学科组及学生的综合评分构成,各自占比为50%、30%和20%。

五、等级确定

(一)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标准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的优秀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的比例。

(二)年度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不得评为优秀: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

2、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

3、被投诉查实违反师德的行为。

(三)年度内如出现以下情况,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1、受到严重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2、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5天以上;

(四)年度内如出现以下情况,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1、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被通报批评;

2、考核总分低于60分;

(五)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同时影响教师的专业发展、岗位聘任和职务晋升等工作。今后,年度考核将依据绩效考核成绩,不再另行考核。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教职工需客观自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照量化考核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授课记录和考勤记录等进行核算,并计算出量化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不同主体对教职工进行评价,汇总各方评分。

(四)综合评定:根据量化与评价的结果,决定最终考核等级。

(五)公示备案: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相关要求

(一)各学校需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实施,如需修正同样要求通过大会讨论。

(二)学校需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实施,成员由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三)绩效考核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考核得分有凭据,并接受监督。

(四)对考核中出现的不当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确保考核公正公平。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13篇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的管理与发展,增强学校领导及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学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通过多维度的评估机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中小学校进行绩效评估,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动我县基础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考评范围

涵盖全县各类公立学校(包括幼儿园)。

三、考评内容

学校绩效考评的内容包括:办学方向、内部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德育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

四、考评时间

每年6月至7月进行考评。

五、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中小学校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考评工作小组,吴公宝担任办公室主任。考评工作小组由吴公宝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卓荣、刘宏晖及王雄富为副组长,成员来自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局、财政局和监察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绩效考评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考评程序

(一)考评准备。各学校需进行全面动员,依据考评项目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年度工作报告。

(二)述职和民主测评。学校校长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对年度工作进行述职(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随后全体教职工对校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校长在述职后进行自评,并参照《校长自评分数表》逐项说明自评分数。

(三)社会测评。为扩大群众参与,增强监督力度,组织社区领导、代表及家长代表共12名人士,聆听学校工作述职,并结合对学校日常工作的了解进行考评。

(四)查验。考评小组在认真听取述职的基础上,进行“看”、“查”、“问”等方式的实地评估,深入接触相关人员,给被考评学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确保评议准确、公正,达人共识,推进工作改进。

(五)评分及定等次。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组评分为80分,民主测评与社会测评各10分,三个部分的综合得分即为学校的考评得分。全县学校按中学和小学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占25%,二等占50%,三等占25%,依照考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定等次。

(六)撰写考评报告。考评组负责撰写考评材料,内容包括该校及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年度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以及考评等次。考评报告经考评组初审后提交县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由其确定学校的最终考评等次。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考评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及对学校领导使用、调整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考评小组应由若干正直、原则性强、办事公正、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规律的人员组成。

(二)确保考评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

(三)引导学校教职工正确看待考评,以考评促进学校的发展。

教师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第14篇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团西二小在职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从每年春季学期开始至当年秋季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专业素养(10%)

本科学历评分6分,专科评分4分,中师评分2分;担任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与论文)的“学科带头人”在省、市、县级别分别计5分、4分、3分,担任“教学能手”的同样标准;未完成任务的积分减半。新获得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校长”称号的额外加1分,总分最高为10分。

(二)学期计划与总结(5%)

每学期的计划与总结均可各记2.5分,若各类学科计划或总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每份扣0.1分,按学期分别统计,扣分直至当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情况(20%)

集体备课可得8分,每学期最多4分。若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规范,每次扣0.1分,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每次也扣0.1分,扣分按学期进行。

个体备课计12分,每学期最高6分。若检查或抽查中材料质量低劣被通报,每次扣0.4分,备课节次不足每次扣0.2分,扣分按学期进行。

(四)课堂教学(25%)

代课但实际未到岗的每次扣0.5分,代课未及时到岗、课堂缺乏备课或备课与授课内容不符导致课堂秩序混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例扣0.4分,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照课表上课的每例扣0.2分,课堂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导致学生上课不完整且无严重后果的(若有严重后果另行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的每例扣0.1分。若教学检查或听课被评为差课的每次扣0.5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批改与辅导(20%)

作业批改与辅导各每学期可得10分,若布置的作业有连续未批或错批的每例扣0.1分,若在教学工作检查中发现作业质量差或批改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0.2分,扣分按学期进行。

(六)考核与反馈(4%)

每学期考核可得2分,若未按学校要求完成学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核任务的每科扣0.5分,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每例扣0.1分,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教研与学习(16%)

教师每周参与集中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可各得0.1分,若学习记录不详实则减半记分;参与教研活动可得0.2分/周,若无记录则减半记分,未参与活动则不计分。

 四、考核办法

根据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每级奖金差额为250元。

《教师绩效薪酬发放实施方案(精选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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