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计划(通用18篇)

172周前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提升管理效能、维护公共秩序的重要举措。通过细致周密的方案设计,不仅能够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还能为各类潜在风险设立防线。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治工作的效果,只有明确目标、统筹资源、合理评估,才能确保行动落地生根,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的优化与提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篇

 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重点

围绕管理制度、安全培训、交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隐患、安全设施、特种设备与危险源的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事故报告与处理、职场卫生及环境治理开展全面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与法律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存在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按规定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与整改措施。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等规定,现场作业及危险源监控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的程序是否规范。

(5)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安全教育与培训情况

(1)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培训工作是否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并存档。

(2)新员工、安全交底、不同工种的操作规程培训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考核制度及持证上岗情况。

3、现场隐患检查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易发事故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

(2)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电气设备的安全接地、避雷措施及照明情况。

(3)配电室、易燃物质的存储、运输及使用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及机械伤害的措施是否到位,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技术资料是否完备。

4、岗位安全检查

(1)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文明生产及制度执行情况,有无饮酒、串岗等现象。工作期间不得赤膊、穿短裤、拖鞋等。

(3)安全标志的设置是否规范,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4)工作环境、设备开关、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的管理情况

起重设备等是否安全运行;特种设备是否有技术档案,并具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6、检查台账与落实情况

针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进行分级管理。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是否具备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明确,重大隐患整改是否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针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由隐患责任人签收并按时整改,通知单需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是否有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且按计划定期演练,是否记录并分析演练效果。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发生事故后,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依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xx年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及安全目标展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重点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基础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挥小组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及措施,将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形成分级管理与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体系。

2、深化建筑施工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土方开挖、施工用电和关键部位的监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报集团安全办备案。

3、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部署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及纪要。

4、在重大节日及活动前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整改隐患,消除事故风险。

5、落实消防器材及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

(二)以人为本,强化安全教育培训

1、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学习。针对新入场员工实施三级安全教育,确保考核合格后上岗。

2、积极开展迎接祖国成立xx周年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文化氛围,利用宣传画、条幅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提升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三)做好安全检查,狠抓隐患整改

1、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整改任务,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2、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得以落实。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与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着重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识别工作。

2、各部门定期对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制订防范措施并落实执行。

3、通过生产调度会及定期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做好交底工作。

(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1、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学习,让员工具有深刻的安全意识。

(六)强化消防管理工作

1、明确重点防火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确保设施的维护和有效性。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自救和防火能力。

(七)加强绿色施工与扬尘治理管控

1、施工现场合理布局,铺设混凝土道路,确保无露土现象,达到防尘要求。

2、对工地进出口及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维护清洁,定期洒水降尘。

3、设置洗车设施,确保运输车辆在驶出工地前进行清洗,避免带泥出场。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篇

为切实落实国家的“专项整治年”各项要求,积极响应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的有效推进,全面整改和消除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结合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指示以及我乡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落实“专项整治年”各项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村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得到真正落实;重点对行业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隐患,落实防控措施,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促使全乡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按照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此次全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主要涵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农机、水利、教育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各个重点行业和领域。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经过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周兆雄担任主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自负责、企业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由各村、各部门组织实施。

1、各村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强化领导,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乡安监站应统筹协调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与实施,依据“专项整治年”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指导隐患整治工作。

3、乡派出所主要负责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指导并督促民爆器材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开展对烟花爆竹等运输、燃放的安全隐患整治;加大对辖区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交通违法行为。

4、国土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矿产资源勘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与防范。

5、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载、酒后驾驶等,确保交通安全。

6、工商所和卫生院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7、乡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和督促本系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8、水管站按照监管职责,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实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9、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需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部署要求,自查隐患,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安全生产。

各行业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配合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步骤

根据区政府的部署,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今年3月27日启动,至5月2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隐患排查阶段(3月27日至3月31日)

各村、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去年隐患排查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及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隐患排查将通过乡政府抽查和企业自查的方式进行。排查后要如实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逐一记录每条隐患。

监管部门须及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若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责令停止生产,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二)督促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25日)

各企业需重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隐患。各村和部门应组织企业进行整改情况的抽查、指导和督促,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三)督查验收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乡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验收,了解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迎接市区级督查验收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根据乡级督查的反馈,各村及部门需做好迎接市、区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村、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精心部署,强化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细致,不留死角,确保每条隐患都有详细记录与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四是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单位依法进行严厉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篇

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区火灾防控能力,现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将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担责、民众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的整治活动,明确我市消防安全的基本底数,着力解决一批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机制,责权明确,全面提升社区消防安全能力,切实提高抵御较大火灾及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所有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及公共场所,包括高层住宅、商业综合体和其他人流密集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消防设施

1、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确保功能正常;

2、消防水源是否畅通,确保灭火救援时能正常使用。

(二)安全疏散

1、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

2、检查安全出口标识是否明确,确保人员能快速疏散。

(三)电气安全

1、所有电气线路需按照国家标准敷设,避免乱拉乱接;

2、定期对电气设施进行检测,防止因线路老化引发火灾。

(四)日常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位,确保有专人负责;

2、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五、职责分工

依据“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单位落实责任”的原则,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社区居委会

1、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2、对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整改,确保弱势群体安全。

(二)公安消防部门

1、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安全的监管,督导社区自查自改情况;

2、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

(三)市场监管部门

对涉及消防产品的销售企业进行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组织自查,识别隐患,填写自查报告,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统一行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三)持续跟进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逐项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清零,建立长效机制。

(四)总结评估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报告,确保经验固化,持续改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作为重要工作,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责任到人,迅速整改火灾隐患。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跟踪问效,开展督导。定期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杜绝出现火灾事故。

八、材料收集与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整治方案及进展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总结报告以及重要情况须随时上报;

3、各相关单位的经验做法也可随时报告。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篇

针对我市近期发生的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事件,严重影响了校园安全,社会反响强烈。根据王清宪市长的指示:“校园暴力令人不安,这一现象并不只是个别事件、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和管理部门需对此高度重视,以夏县事件为鉴,全面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活动,以建设文明、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落实这一要求,结合我县现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及山西省相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围绕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推动安全教育及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到位,有效防止重特大校园安全事件,维护校园的持续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各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园内部的安全工作。学校应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的排查,特别是对学校内部的安保力量、守卫防护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初中、高中、职中及民办学校应增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倾向;针对违纪、情绪压抑、行为偏激及与校外不良青年频繁接触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的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加强放学后的校门口及宿舍楼内管理,减少学生聚集现象;严查校园内的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等危险物品,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与公安部门协作,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及参与校园活动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防止失控漏管的潜在威胁;落实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确保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认真履行职责。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需关注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尤其是寄宿制学校的门卫值班、巡逻、外来人员的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及安全职责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台账的完善及信息反馈的及时性。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活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校进行排查摸底,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全面了解校园安全隐患及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及社会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负责督导学校整治工作的落实。校外涉校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迅速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需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与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及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需组建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未按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或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将被问责。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恶性事件的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避免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事件发生后,学校和幼儿园需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信息。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的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某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经过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与教师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教育的公平与优质,提升全市教育的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环节。各级学校是本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严格的要求和扎实的作风,切实整治不规范的办学和教学行为,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明显改善,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显著提升,违规补课行为大幅减少,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整治以下八类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收费的集体补课;

2、学校将校舍或教学设备出租给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有偿补课;

3、学校或在职教师借助各类教育活动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4、教师在校内外以辅导为名进行收费补课的行为;

5、教师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进行收费补课的行为;

6、以课后辅导为名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7、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或暗示学生参加收费补课并获益的行为;

8、其他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㈡整治范围

整治对象为全市所有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的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需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深入做好宣传工作。

1、加强师德教育。学校要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师法》和相关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2、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宣传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㈡问题查找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需通过聘请外部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征集治理意见,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准确掌握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并于11月21日前将自查结果上报市教育局。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需对照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在集中整改期间接受市教育局的督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㈣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整治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整治成效进行并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教育环境的持续改善。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校应全面认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确保落实到位。

2、明确责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整治工作由学校承担,校长为第一责任人。

3、强化责任追究。整治结束后,对屡教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各校需与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篇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安全生产、消除安全隐患作为核心任务,加强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检测系统内部存在的供电、取暖安全隐患,整治并消除各类潜在问题,深入推进供电及取暖的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实施,保持矿区的安全稳定,特制定以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系统内各单位,尤其是发电单位的油区和油库。

(二)材料仓库,重点关注易燃物品存放区。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层级落实消防责任制,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检查供暖管道的完好性,各单位供暖设施是否存在漏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的设置是否完备。

(四)检查灭火器材(涵盖灭火和报警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以及消防培训、演练工作;检查消防设施的布置情况,确保灭火器压力正常,灭火剂未过期;确认消防器材的操作流程是否在显眼位置张贴,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明火加热取暖的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依照规定管理,存放地是否符合规范;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他易燃物,是否进行封堵和阻燃处理;多条低压电缆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和封堵措施;油库及其他存油场所是否满足防火要求,现场是否有安全规章及出入管理,周围是否存在电火花和静电引发火灾的风险。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关键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在有效期内,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过载情况;材料仓库、办公室的消防检查是否定期进行,并留存相关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的消防工作,重点关注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地的灭火器配置及用气、用电的安全状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施工车辆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区域是否制定了相关的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分发至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各部门开展自查,形成报告和整改计划。

(三)抽查阶段

矿组织安监部、机运科参与供电、取暖专项抽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部门领导需充分认识供电、取暖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国家有关供电、取暖安全的要求,落实责任,确保检查和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查边改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定期跟进,对重大隐患提前制发整改通知书,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的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反馈至安监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篇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行为,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及《合同监管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合同监督与管理方面的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合同违法及欺诈行为。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及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及步骤

自即日起至九月底结束,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6月10日至6月30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从7月1日至7月20日进行合同行为规范阶段;

第三阶段:从7月21日至9月15日进行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从9月16日至9月30日进行总结阶段。各单位须向市局合同处提交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以下合同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xx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进行备案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合同中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过审查要求改正却未改正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以虚假主体资格与他人签订合同的行为;

(六)签订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而非法获取全部货款(货物)或拒不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止履行合同,并不退还相关费用的行为;

(九)诱骗签订合同并骗取中介费、培训费等费用的虚假广告和信息;

(十)在商品房买卖中进行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商品房开发、交易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十二)同一商品房屋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已抵押事实以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通过虚拟交易骗取银行款项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的串标竟买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及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和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通过拍卖公告或其他方式对拍卖标的物进行误导性虚假宣传的行为;

(二十一)其他相关的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市局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盛书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杜传海担任,合同处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处,主任由陈君贤担任。各办案单位也需增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实。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违法行为工作面广、专业性强,各单位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加强业务间的沟通与协调,特别是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的密切合作,形成打击合力。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针对易发合同纠纷及合同违法行为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做到帮扶指导与打击行动并重。

(三)打防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的要求,针对辖区实际,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执法要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及合同监管“七进”活动相结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及农村地区,广泛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公众防范合同欺诈的能力。

(五)学习办案,提高水平

各办案单位,尤其是负责合同管理及案件办理的人员,应以此次打击合同欺诈活动为契机,通过查办合同案件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积极主动地查处合同案件,以此提高合同案件的办理水平和监管能力。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篇

为深入推进我县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工作,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特制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过前期的调研和讨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私挖滥采行为的监管。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生态优先的原则,以保障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依据《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协调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确保我县矿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采矿行为,及时关停非法采矿点,严厉追究违法行为,确保所有参与非法采矿的人员依法处理。

(二)对已关闭的煤矿进行严格复查,符合标准的要确保封闭到位,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

(三)对辖区内各类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超层越界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依法处置。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效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XX担任。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XX年3月1日启动,至XX年5月15日结束。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3月1日—XX年3月20日)

各乡镇需召开动员会议,成立工作小组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3月2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方位排查(XX年3月21日-XX年4月10日)

结合实际,开展全面清查,确保不留死角。由各乡镇牵头,联合执法小组深入各矿山,逐一排查,形成书面报告。

第三阶段:处理阶段(XX年4月11日—XX年4月20日)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置,及时关停无证采矿点,确保所有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XX年4月21日—XX年5月15日)

对整治行动的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查找不合格项,确保所有措施落实到位。

六、几点要求

(一)专项整治行动要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二)各职能部门要依据职责,各负其责,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行动不留死角。

(三)加强关闭标准,确保关闭工作符合相关规定,达到“八条标准”要求,确保矿井安全。

(四)落实责任制,严格追责,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处理,形成有效震慑。

(五)定期报告整治进展,各乡镇需每周上报进度,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对发现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定贯彻“安全优先”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企业和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紧密围绕“清理、整顿、提升”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和治理为核心,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营造有法可依、执法严格、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消除;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重点

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的前提下,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出发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及顶板管理等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则重点消除高陡边坡、伞檐开采等安全隐患,杜绝违规爆破行为。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通风系统,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机械通风系统正常运作;

2、配备必要的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需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关键工作面应配备风质和风速检测设备;

3、建立完善测风测尘制度,确保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的风质、风量、风速符合安全要求;

4、针对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必须符合设计标准;

2、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

3、提升装置及钢丝绳等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按规定的周期进行严格检测;

4、确保防止跑车事故,防跑车必须设置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须保持有效;

5、在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禁止作业或停留人员,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并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工作面及采空区的顶板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周边顶板边帮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在工程地质复杂或有地压活动的矿山,必须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对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和处理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必须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禁止高陡边坡和伞檐等违规开采;

3、除小型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使用液压锤进行二次破碎和机械化铲装作业,禁止在高陡边坡和浮石下进行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合格培训后方可上岗;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后才能进行生产;

7、排土场管理应符合设计规定,建立完善监测系统,确保不会对周边设施安全造成威胁。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将分为宣传动员、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和验收四个阶段,至年底前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组建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4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安监局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及时组织矿山负责人学习和掌握专项整治要求,具体实施方案需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整改,7月底前完成。各非煤矿山企业需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全面自查,企业自查需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县区安监局;对发现的问题,企业需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确保整改在7月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9月底前完成。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复查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给予指导和支持,并在9月底前组织专项整治的验收,完成后将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10月底前完成。市安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开展督查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准备好省局的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安监局及企业要围绕国家的“安全生产年”政策,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需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具备实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细化到每个矿山企业,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包括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和顶板管理,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下达整改指令,逾期未整改的将暂时停产整顿或建议关闭。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对在整治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未消除隐患的企业将不予更新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各地应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舆论监督,信息反馈。各县区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群众举报机制,市安监局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并对工作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0篇

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持证学校食堂的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并确保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也达100%。我们将严格督促各学校食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培训,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此次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和环境卫生条件,基本建立县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有效制止无证经营现象,显著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行动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截至9月10日)

1、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摸底,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并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增强学校法人代表作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确保他们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理解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从而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辖区内学校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工具的消毒和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键食品的加工环节,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给予指导,督促学校整改。

3、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能够迅速控制和有效处理。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至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并抄报教育主管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2、全面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审查,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等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坚决打击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1篇

为切实加强校园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内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依据《XX区教育局校园电动车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函[20xx]75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和自行车的停放及充电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推动技术防范措施实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电动车火灾防控意识。

 二、组织架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实施时间

集中整治活动定于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1月进行。

 四、工作内容

1、我校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集中开展电动车相关问题的排查整治,遏制电气火灾的频繁发生。

2、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文明出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的最低年龄为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最低年龄为16周岁。

3、加强校园管理,电动车和自行车的停放与充电需专人负责,要求集中停放,并配备灭火器,增加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视频监控的覆盖,确保无盲区。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学校将通过黑板报、电子显示屏、校园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火灾防范认识。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我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各自的责任与任务,建立健全职责体系。

2、及时建立长效机制。定期总结电动车火灾防控专项整治的经验与做法,按月向上级提交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国家提出的“安全生产年”及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相关部署,我校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持“安全第一,综合施策”的工作原则,针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深化整改,全方位排查隐患,分类治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力争实现“五个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标。即:整治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危险源申报和监控管理率达100%,应急预案完善率达100%,举报案件的核查率达100%,安全事故的查处结案率达100%。规范教育教学的安全管理,改善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一般事故的发生率,确保顺利完成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三、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自XX年1月1日启动,至XX年12月31日结束,为期一年。

 四、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五、整治方式及措施

专项整治将采取“学校自查与中心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我校督查组将对各班进行“会诊式”的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将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措施及时限,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整治期间,对于态度不端正、行动迟缓、整改不到位的班主任,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六、整治步骤及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将按省、市、县、镇、联校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1月至2月初)。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配备工作人员,建立责任制,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全面排查与整治阶段(2月初至4月底)。开展自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措施与资金,确保整改到位。排查结果需按要求上报联校并进行整改。

3、督查整治阶段(5月初至10月底)。在自查整治基础上,专项整治督查组将分类整治,与联校专项整治检查组密切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

4、“回头看”检验阶段(11月初至12月上旬)。为了巩固整治成果,督查组将进行“回头看”检查,重点关注重大隐患整改及突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5、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评估整治效果。

 七、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全面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上,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细化责任制,形成无缝安全责任链。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3、制定方案,按时报送。结合经验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内容、重点与措施,确保方案的衔接性和操作性。明确报送信息的机构和责任人,确保按时、如实上报整治进展。

4、突出重点,搞好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应放在治理进展与实际效果上,确保与国家、地方的各项安全政策活动相协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3篇

针对市人大检查我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的问题及意见,结合我市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市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特定整治需求,秉持“综合治理、注重治本”的工作原则,以及“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建立能够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在日常消费中的安全和权益。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重点领域的经营行为,加强责任意识,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力度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排查,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排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需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将所有相关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详细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基层监管机构,对重点领域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并填写《专项整治情况登记表》,对各经营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完善信息基础数据库。

(二)强化监管,确保消费者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经营单位许可制度,开展卫生条件检查和安全抽检。要对无证经营单位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并督促合法单位做好原材料的采购及使用,确保产品安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添加物的查处力度,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规范,提升管理水平。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经营单位,明确各环节的要求,督促经营单位按标准和规范组织运营,实现经营过程的规范化。督促建立相关记录台账,完善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食品安全承诺等制度。

(四)扶持引导,推动规模化经营。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市场整治工作给予支持,在政策、资金、设施等方面提供帮助,推动重点领域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指导经营单位改善设施,加强食品安全管控,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五)严惩违法,规范市场行为。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挥消费者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对生产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刑事追责。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25日开始,持续到7月底,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5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向相关经营单位宣传整治的重要性,提高从业者安全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经营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21日)。各监管部门将对经营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及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保护举报者的权益。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要开展日常巡查,督促经营单位履行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风险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需及时收集、汇总整治工作的相关资料,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工作进展。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4篇

为切实推进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学生的安全,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保障校园出行安全。根据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自20XX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开展为期1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交通安全管理理念,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隐患即是事故,安全促进发展”的观念。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水平,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确保“四个到位”和“四个零事故”,即: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出现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接送车辆信息摸排到位,不发生使用不合规车辆接送学生情况;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因学校或学生责任导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校园内部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我校交通安全条件,完善校园及周边的安全设施,实现家长接送学生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三、整治内容

(一)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设置,定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活动。

(三)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要求家长选择合格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定期对接送情况进行督查。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鼓励家长接送;对步行回家的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倡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路途打闹、追逐。

(五)在上下学时组织学生排队,并由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引导接送工作。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自20XX年11月17日启动,至11月27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与摸底阶段(11月17日-11月18日)

根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校交通安全隐患,建立学生交通情况档案,并对隐患进行记录,重点排查以下方面:

1. 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实际情况;

2. 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合规性;

3. 学生步行回家的安全情况;

4. 是否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二)措施制定与集中整治阶段(11月19日-11月23日)

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负责,逐项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落实、资金到位、时间明确、预案可行。

1. 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设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分工,确保落实各项责任。

2. 加大宣传,增强意识。将交通安全知识融入学校教学,通过主题班会、板报、演讲比赛、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多渠道开展宣传,鼓励师生参与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

3. 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对隐患进行深入分析,逐一制订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无事故。校长负责审核,做到隐患清查、整改落实、责任追究、教育到位“四不放过”。

4. 强化重点,增强监督。集中防范重点隐患,落实专人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

5. 健全制度,实现长效管理。依据校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台账,确保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三)督查与验收阶段(11月24日-11月25日)

对存在的隐患要迅速整改,做好迎接上级教育部门的检查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宣传到位。迅速召开动员会,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强全体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学生不乘坐超载及无资质的车辆,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班主任等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每位教职工都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与教育中,共同构建安全管理网络。

(三)加强管理,隐患排查到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隐患排查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到校和返家的交通状况,做好相关数据的记录和分析。

(四)强化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稳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不留后遗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5篇

为切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饮食健康,特制定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整改目标

依据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专项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长城学区“防风险、保安全”专项实施方案》的精神,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动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明显提升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在饮食和人身方面的安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具体整改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 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是否落实园长食品安全负责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 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

2. 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3. 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 食品的采购、储存、加工及餐具消毒的各环节管理是否到位;

5. 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是否符合卫生规范,消毒记录是否完整;

6. 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账及食品留样制度。

(三)甲醛燃油灶使用安全管理

1. 是否完善甲醛燃油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2. 操作人员是否熟知甲醛燃油灶的安全操作规程;

3. 是否与燃油供应商签订了供销协议;

4. 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三、整改方法步骤

(一)3月15日,召开园务会议,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加强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教育。

(二)3月16日至3月17日,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全面深入排查和整改食堂的安全问题。

(三)3月18日至7月15日,认真总结本次整治工作,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园长成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则为直接责任人,明确权责,落实任务和措施。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与食药所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发现问题即时报备,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防护意识,推动大家共同关注幼儿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6篇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教安【20xx】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与目的

(一)整治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集中开展校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

(二)整治目标

以“零隐患、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为目标,对学校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尤其关注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校园食堂的燃气安全及周边环境。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完善事故防范措施,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学校必须深刻认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领导要积极参与,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开展定期督查。组建少直小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范围

对全校的实验室、食堂设备及校园周边安全进行全面排查。

(二)整治重点

1、实验室

(1)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工作。

(2)加强实验室内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及管理情况,确保隐患排查到位,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存放与使用是否规范,管理措施是否严格,相关台账是否完整,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过相关培训。

(3)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废弃品进行分类登记,上报校安全办,由安全办协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处置。

(4)强化安全管控。规范危险化学品采购,定期检查库存,防止流出实验室。加强实验室的物防、技防和人防措施,安装监控与报警设施,确保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2、食堂

(1)完善食堂的燃气、燃油管理制度,对液化气罐及燃油存放进行定期检査,确保安全。

(2)加强液化气罐的存放管理。确保空罐及备用罐远离食品加工区域,严格遵循关火、关气程序。

(3)及时检查维护电器和线路,替换老化线路,整改乱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现象。

3、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检查。定期对周边餐饮店等进行安全隐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7篇

 一、整治目标

1、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安全责任实现自上而下的落实,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位员工都能主动参与并积极落实安全工作;

2、加强事故预防和控制体系,注重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矿井对事故的应对能力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持续完善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树立“防范大隐患,遏制大事故”的理念,深入落实隐患和事故问责机制;

4、全面执行国家及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合法生产、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矿井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井下各业务部室正职、相关部门正职、各区队正职。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矿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安排,全面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整治活动;

常务副组长负责各专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监督和检查整治进展情况;

其他副组长及组员负责制定本专业或业务范围内的整治方案并对整治进度进行监督;领导小组应加强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协调各单位的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安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负责整体整治工作的安排,监督各专项整治情况的落实并上报。

 三、专项整治分工

各业务部室依据专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其他基层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性质进行整治。

1、“一通三防”和防突安全专项整治

通风管理部负责“一通三防”和防突管理的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新回风井投运后的情况,检查各盘区的通风系统和设备的稳定性,明确责任,确保每月至少进行3次检查并留存记录,保证井下各头面供风流的稳定和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符合国家与省的相关规定。

强化对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及高瓦斯区域的瓦斯治理,制定并严格实施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瓦斯积聚、超限;监督队组定期冲洗管辖巷道,防止粉尘超标。安全监察部发现巷道粉尘超标,除对责任单位采取隐患处罚外,还要追究通风管理部的责任。

在高瓦斯区域的掘进头面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防突管理,严格监督措施的落实情况,各项相关记录按月汇总归档,确保无瓦斯超限事故发生。

2、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的安全专项整治

生产技术部须依据国家及省法律法规对盘区布置、采掘设计重新审核,对各盘区劳动组织及定员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立即整改,并于4月10日前完成整改,同时加强井下各条巷道的顶板管理,制定维护失修巷道的计划,确保顶板安全。

3、机电系统安全专项整治

机电管理部开展机电系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井上下供电系统及相关设备、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隐患,每月至少覆盖一次,并留存记录。确保供电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杜绝无计划停电;检查所有使用或备用的机电设备,禁止国家明令禁止的机电设备继续使用;做好在用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年检、度检,确保合规使用。机电管理部还需对其他运输、掘进、采煤等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责任单位及时处理机电设备的问题和隐患,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因机电系统隐患排查不力造成重大隐患或事故的,安全监察部将根据《部室方法问责制》追责相关人员。

4、监测监控系统专项整治

信息管理部需对各头面及巷道的瓦斯探头、数据线路、通讯设施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数据传输的及时准确;确认每个瓦斯探头的数量和位置,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5、防治水安全专项整治

地质测量部需加强井下地质水文预测预报,优化排水方案,制定并严格实施防治水计划;机电管理部完善井下排水系统,根据各头面涌水量采取有效措施。

6、基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基建管理中心、二号井需开展基建项目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各工程逐一排查,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要求,并开展基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基建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7、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矸山安全专项整治

选煤厂需加强洗选系统、煤山、煤仓的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机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全面隐患排查,找出安全隐患并整改;二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强化煤山、煤仓治理,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

调度指挥部需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矸山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8、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整治

安全监察部需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全矿各类重大危险源重新排查注册,检测评估。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监控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确保有效性。安全监察部定期监督检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应急预案完整有效。

9、辅助运输、应急救援体系专项整治

调度指挥部需加强辅助运输和应急救援体系管理,依据《赵庄矿辅助运输管理制度》和《赵庄矿辅助运输各种车辆操作规程》,对井上下辅运系统进行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确保辅运安全。

调度指挥部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制定应急救援技术培训计划并严格实施,演练后要总结并记录;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及矿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组织应急演习,注重实效,通过演习提升矿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完成演习后将记录归档。

调度指挥部需根据集团公司规定修订完善矿井带班制度,每天必须保证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不得空班。

10、劳动用工专项整治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用工专项整治,对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检查全矿各单位的劳动用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班组设置,整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并于4月1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安全监察部;排查自建队伍和成建制单位的人力资源情况,检查管理人员(包括班组长)的配备和资质,杜绝无证上岗。

11、地面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保卫科负责,相关单位配合,开展地面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防止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车辆带病运行等现象,对违反规则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加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除防火、防电等隐患,并落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对宿舍楼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章。

12、火工品安全专项整治

物资供应部需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火工品的存储、管理和发放,详细记录火工品的领取、使用情况,保障帐目清晰;使用火工品的人员需严格遵循岗位作业规程与工序管理标准,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

13、行政许可、合法生产专项整治

行政办要对矿井相关证照的审批、领取程序及有效性进行排查确认,确保所有证件齐全有效,及时更新,并将矿井有关证件及批复文件上传至“oa系统”。3月31日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确保矿井的合法安全生产。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1、各业务部室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循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各自专业和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分工,建立整治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所管辖领域的问题隐患,并认真整改。

2、行政办需检查矿井相关证照的审批手续,确保符合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

3、人力资源部应审核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及资质,审核全员培训情况,确保未取得有效资质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培训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基建管理中心及二号井需检查基建项目的设计及建设的审批程序和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履行情况,确保施单位证件齐全有效,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如有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二号井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报送安全监察部,各业务部室需定期对基建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5、安全监察部需于4月10日前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责任得以有效执行;在3月31日前建立健全企业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重要生产环节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排查治理责任,明确分管部室和责任人。

6、矿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计划财务部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的使用和落实符合相关规定。

 五、专项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XX年3—4月份)

1、各相关业务部室应结合本方案内容、要求及矿实际情况,制定本专业整治方案,包括整治内容、重点、标准、目标和考核项目,支持与监督基层单位的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整治方案需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于3月17日前报送安全监察部。

2、各单位应依据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对分管专业、系统或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要依照《区队隐患问责制》和《部室方法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无法自行整改的问题,需及时上报分管业务部室,由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

4、4月10日至20日,安全监察部负责,相关业务部室与单位配合,对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76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自查矿井的专项整治情况,检查包括相关资料和现场,发现整改情况与国家、省、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不符的,每条罚款1000元;现场若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除停产整顿外,每条罚款1万元,责任单位需于4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

(二)检查提高阶段(XX年5—10月份)

安全监察部牵头,相关业务部室配合,做好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的迎检准备,整理整治资料和档案记录,积极协助上级检查工作组完成整治检查,并及时落实整改工作组提出的问题。

(三)总结巩固阶段(XX年11月—XX年2月)

各单位需对前两个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隐患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将有效做法和经验应用于生产实践中,形成矿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

各业务部室需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监督考核,确保各级整治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得到全面落实,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六、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矿安全1号文件精神,详细安排并明确整治目标,将整治目标分解到各班组、车间、岗位,确保全员参与,统筹兼顾。

2、各业务部在专项整治中需为基层单位提供充足的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因业务部室协调管理不力延误整改的,相关责任将追究。

3、党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通过电视、标语、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增强对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生产实际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落实不到位和考核不严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4、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一位分管领导负责,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本专业及单位的专项整治资料、记录。每半个月将整治情况报送至安全监察部隐患排查室,时间为每月14日、28日,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安全监察部需将月度矿井专项整治情况与月度安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考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办公室将各单位开展整治情况纳入月度安全绩效评价考核中,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工作不扎实、应付现象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区队隐患问责制》、《部室方法问责制》、《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在专项整治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来源于安全基金。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8篇

为切实落实关于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巩固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成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20xx年度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建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配合)

1、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特种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作业的规定。

(1)在建筑工地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其他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书不再被视为有效。

(2)施工单位应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指定安全员专人负责定期(一般每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的违规行为。

(3)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与证书的核对,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要严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若施工单位不配合整改,则需及时将情况报告安监站和局建管科。

(4)若特种作业人员更换,施工单位需要在两日内将变更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

(5)对于租赁单位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以防租赁单位随意安排无证的学徒工上岗。

2、加强检查和督导,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措施落实到位。3月份将组织一次特种作业人员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安监站将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巡查,以督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3、广泛收集社会监督意见,畅通举报渠道,欢迎建筑施工从业者和广大市民举报违规行为。

4、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严重、整改不力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惩相关责任人。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整治(建设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配合)

1、施工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关键部位,包括“四口”(通道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楼梯口)和“五临边”(阳台临边、卸料口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基坑临边)及外脚手架、支模架等施工作业面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在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没有外脚手架的楼层边缘、屋顶及水箱等地方,按规范要求设置合格的防护栏杆。

(2)楼梯口和梯级边,需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3)在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并在卸料口处安设可靠的防护门。

(4)电梯井口应安装标准化的防护门,井内要符合要求配置安全平网或硬质防坠落防护设施。

(5)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带。

2、各施工企业、项目部需制定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整治实施计划,结合公司安全月检和项目部的定期检查,深入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监理单位要将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作为安全监理的重点。

3、建设部门需加大督查力度,开展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检查和安全综合检查,将该事故的防范作为日常巡查的重点内容。

4、增加处罚力度。在专项整改期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月份)

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结合全市建筑行业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短信等途径广泛宣传动员。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份)

施工企业、在建项目和监理部要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分解整治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并依据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市建设局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检查项目数不少于在建工程数量的90%,督促施工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份)

对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分析与形成阶段性成果,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的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领导,建设局将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建设局相关科室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单位应针对自身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单位,将进行严肃批评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沟通,做好宣传。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需要建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分享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增强舆论监督。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计划(通用1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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