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成为了管理者们亟待解决的问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提出,不仅是对传统薪酬体系的革新,更是对员工贡献的有效认可与激励。本方案通过明确绩效考核标准、建立公平透明的评价体系,旨在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提升整体团队效能。有效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仅能够促进员工个人发展,还能推动企业的长远发展,成为实现双赢的关键所在。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
1、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常规要求包括政治表现、师德修养、工作态度、职责履行及出勤情况等,凡考核合格者每月可领取奖励津贴400元。
2、以下情况将按照规定扣发奖励津贴:
⑴每累计事假一天扣发80元,病假一天扣发40元,扣完为止。
⑵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20元。
⑶因责任事故扣发200元,旷职一天或重大责任事故扣发400元。
⑷集体学习或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5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20元,事假和病假各一次扣30元。
⑸进行劳动纪律抽查时,若无故不在岗将扣发200元;备课笔记或作业批改不合要求扣100元,期中期末听课不足标准一次扣20元。在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游戏、炒股、网购、聊天等,首次扣50元;在课堂上接听手机或发短信一次扣50元。监考不认真、看书、打瞌睡、迟到或发短信等情况发现一次扣50元,若缺席监考则扣100元(从当月津贴中扣除)。
⑹应按规定提交的工作计划、期中检查、自我总结及各类报表等,未按要求提交或不提交将扣50元,逾期一天再罚20元。(从当月津贴中扣除)。
⑺若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将扣发200元(在发现时从当月津贴中扣除)。
⑻缺少教案上课将扣100元;上课迟到和提前下课(含眼保健操)等情况将各扣50元(在发现时从当月津贴中扣除)。
⑼由于教师未坚守岗位等原因导致学生出现意外事故或不良事件,将扣发400元。
⑽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30元,擅自停课扣发200元。
⑾晚自习缺席一次扣30元;若双休日或节假日不服从学校安排,则每课时扣发15元。(晚自习、双休日工作量应在当月内完成,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⑿体育教师缺少早锻炼或课间操将扣50元。
⒀新教师在周日晚上值班如果迟到或早退,各次扣10元,事假或病假各扣20元。
⒁无故不开放图书室、阅览室一次扣100元,未按时开放一次扣50元;实验室管理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实验则扣50元。
⒂擅自向学生强制销售各类刊物、资料、教辅用品或其他商品,发现一次则扣400元。
⒃不服从学校要求参加培训学习活动,第一次扣100元;无故缺席业务学习则扣50元;外出培训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或未及时交流的,将扣20元。
⒄按学校要求提交的各项计划、总结、论文未按时上交的,将扣50元,逾期一天再扣20元。
⒅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缺席一次扣50元,无故迟到、早退各扣20元,事假或病假一次扣30元。
⒆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每周听课和评课任务,缺失一次扣20元。
⒇按学校要求完成公开课、汇报课、示范课,缺失一节扣50元。
(21)同年级平行班级在学科竞赛、学情分析、期中、期末考试中如平均分和优秀率居第一者,奖励50元。
3、后勤人员如服务态度不佳,服务不到位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将扣100至200元不等。后勤人员需完成相关部门分配的任务,未完成则扣100元,完成情况不佳的将扣50元。
4、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如工作或服务不到位,查出一次扣100元,若造成一定影响则扣20至400元不等。
5、师德师风差,因不当言行给学校带来严重影响的,将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津贴。
6、因公外出、在职进修、按政策规定的婚、丧、产假等情况不扣发月常规津贴。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2
为确保我校绩效工资的合理与透明,推动学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市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坚持规范有序,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注重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
坚持倾斜一线,不断优化的原则。
二、分配对象
根据上级政策,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为在编且由区财政统发工资的教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
三、分配项目
A1工作量津贴,A2出勤奖,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A4教育教学成果奖,A5临时性工作津贴,A6基础部分。
四、分配办法
A1工作量津贴:教师依据每月3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纯教辅和工勤人员按每月200元乘以工作量系数及满意度系数计算,兼教辅岗位的教学人员由以上两项分别核算后相加。详见《滨海中学教职工工作量参考标准》。
A2出勤奖:每月满勤的教职工奖励200元,未满勤的根据学校出勤管理规定执行。
A3班主任及管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管理岗位津贴依据区教育局的规定:中层副职津贴系数为1.0,中层正职为1.1,副校长为1.2,校长为1.4。年级组长每月10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备课组长每月40元。
A4教育教学质量成果奖:教科研奖励依据学校规章,由教科室按每人每学年500元上限计算;高考奖励根据教育局审核的奖励办法,由分管领导计算,总额度的20%计入绩效工资中(上限不超过3万元)。
A5临时性工作津贴:按照工作需要,审批程序下的加班按20元/天计算;临时代课按15元/节,晨读课按5元/节。
A6基础部分: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B,A1、A2、A3、A4、A5的总和分别为B1、B2、B3、B4、B5,M为根据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出的个人部分。
A6=(B-B1-B2-B3-B4-B5)/B×100%×M。
五、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个人年度绩效=A1+ A2+ A3+ A4+ A5+ A6
六、特殊情况说明
1.借调教师不参与本校绩效工资分配;
2.教育局文件批准的退养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区教育局文件执行;
3.支教教师由支教学校依照本校项目考核,绩效工资列支于支教学校;
4.借出或新调入教师在原学校担任教干或班主任等工作部分津贴由原学校列支,滨海与西苑相互借用人员的绩效工资则在工作学校考核发放。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度绩效工资待遇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未达成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拒绝参加年度考核的。
2.品行不端、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3.因渎职、失职等导致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4.以非法手段表达诉求,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形象及学校声誉的。
八、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修订权归教代会。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3
为更好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确保实现多劳多得、优秀优酬的分配原则,同时兼顾公平,学校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参考兄弟院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经行政会议审议,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校内经营所得、寄宿部与幼儿部的利润以及社会赞助款项综合构成。在此总量内,分别设定班主任津贴、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及奖惩金额等四个方面的分配方案。
二、绩效工资考核与监督机制:
1、领导小组:组长:zz,成员:zz
2、监督小组:组长:zz
3、考核形式: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负责统计并公布,监督小组进行复核后提交组长确认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方式:
1、超课时津贴计算方式:教师实际超课时数(不含午间课程)× 10元 = 本人月课时津贴。①教师周课时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语文、数学1.2,其余学科有单元测试的为1.0,无单元测试的为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0.8,20-30人1,30人以上每增加5人加0.1。②教授两门或以上语文、数学的教师每月额外加50元。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额外加50元。④毕业班主课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统计。本学期按照校长平均课时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的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方式:30元 + 1元 × 学生人数,毕业班每月加10元,护送学生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同时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担任班主任每月额外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负责统计,学前班班主任暂按学校计发。
3、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其他人员50元。校务兼职适当增加10-30元,但最高不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每天发放30元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负责统计。
4、加班费的计算:⑴兼职岗位(速印、饮水、备课组长等)、教师午间值日/授课按工作量与惯例进行发放。⑵集体走访、教学活动、大型文体活动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与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费与车费补助。⑶专项加班依据工作情况与效果进行补助与奖金发放。④临时性的紧急加班根据工作强度与工作量适当发放,每天不超过30元;节假日加班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一般不超过50元。⑤教师陪车由幼儿园或寄宿部负责出账,此项由相关校务负责人统计。
5、教育教学与教研奖金依据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统计。
6、由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教师可全额享受,未达标者按实际课时比率发放,超出部分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统计。
7、专职安保人员(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全员福利待遇,并设立每月50元的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负责统计。
8、专职后勤人员(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全员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30元补助。
9、派驻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与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①可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②另外发放实际超课时数(本学期以校长课时为基准)× N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③就餐及午休维护补助,每天4元,此项由园长负责统计。
10、省资教老师及镇轮调教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凭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学校对在常规教学与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如超出应得部分,还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依据校务值日与月度检查结果负责统计。
四、其他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时发放,若经济条件允许则可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及全员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照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缴纳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在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递增50元,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元,zz第一年50元)。
4、以前的相关制度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均按本方案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4
为了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绩效工资制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增强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优化学校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特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要尊重教育发展的规律,强调教师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体现出教师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和长期性。
2.德为先、重实绩。将师德作为考核的首要标准,关注教师在履行职务以及推进素质教育方面的实际表现。
3.激励先进、促进成长。鼓励教师全心投入教学工作,激励他们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确保公开透明,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追求实效,避免繁琐的流程。
5.优绩优酬、合理差距。妥善处理薪酬分配的均衡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既要确保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重点奖励一线教师和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也要保持一定的薪酬均衡。
6.兼容并蓄、改革创新。妥善处理新旧考核制度的继承与创新关系。对于经过实践验证有效的旧考核制度,需在新方案中保留;而不再适用的部分应及时修订。
7.多元评估、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结合、阶段性与形成性评估结合,充分听取来自年级组、学科组、班级学生、家长及社区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设置单项绩效考核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在编教职工需服从工作安排,履行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方可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以下情况,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部分将酌情扣除:
1. 发生严重师德问题(如参与有偿家教、侮辱学生、施加体罚等),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可能面临100元以上至岗位津贴扣完的处罚,并在奖励性绩效考核中体现。
2. 根据《共青团路中学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若教职工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行政办公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减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同时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
3. 工作量不足,或不服从安排、未完成学校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仍不足部分,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 因病或其它原因无法正常上班超过半月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也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 如果专任教师因未履行岗位职责而转岗至教辅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将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包括:
(1)教师常规考核与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及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及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包括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及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作出特别贡献的奖励或专业发展方面的特殊成就的奖励。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和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根据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核定,学校将其整体包干,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考核发放时,优先支付教师的常规考核奖及补贴等,剩余部分用于其他项目的安排。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金额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3. 教师常规考核与补贴的发放:
依据学校制定的《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月岗位考核奖按月考核发放,每人每月820元。
每位教职工的月误餐补贴为70元。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及骨干教师津贴的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为400元,按十个月发放。根据班主任考核方案,另加每月200元的班级管理考核奖。
校长、副校长及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等,根据岗位和考核结果,其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480元、400元、320元、150元、120元和100元,按十个月发放。
骨干教师津贴根据不同职称和考核结果,每年考核发放两次。
5. 超课时补贴与加班补贴:
教职工在完成学校核定的工作量后,若超额完成其余工作,将获得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为30元/节(根据周课时比例计算),因工作安排不足的每课时扣除20元,其它内容的超课时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补贴视具体情况而定。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按照每学期的考核办法进行发放,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将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的教科研成果奖励将依据制定的奖励方法进行考核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 学校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考核工作的落实。小组成员包括校级领导、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
2. 学校还将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及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教职工组成的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考核方案及过程的反馈,促进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妥善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考核争议。
四、附则
1.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3.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所有。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教育厅[文件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相关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履行职业教育责任,结合具体工作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内部考核分配机制,遵循“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及“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岗位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确保有付出与无付出之间的差异,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健康和和谐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一) “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的分配,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外,凡未完成岗位绩效考核的,不得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
(二)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全程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 满工作量的标准
教师每周授课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
(二) 标准课时系数
按照省教体厅规定,政治、计算机课时系数为1;语文、英语、数学的课时系数为1.25;体育课时系数为0.9;音乐、美术、健康教育和劳动技能课时系数为0.83;而专业理论课和实习指导课时系数则为1.25(各科包括备课、授课、自习辅导、批改作业、命题、实验实习指导等所有教育环节,体育课包括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音乐、美术等科目包含课外辅导和学校活动服务)。
(三) 考核绩效工资
学期考核绩效工资将分为专任教师、中层干部、行政及工勤人员三个系列,分别依据教代会通过的量化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考勤标准。按照《**省中职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进行考核。教职工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岗位考核和管理体制将结合平时月考核和学期考核进行。
2、教职工在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超过2天,事假累计超过3天,或病假累计超过7天的,将不享受当月的绩效工资;在一个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0天,事假累计满一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将失去该学期的绩效工资资格,并且目标考核分数为0分,同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和年度考核“先进”资格。
3、凡属旷工缺勤的,将按照追责办法进行扣分,学期结束时从个人目标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为单位,每月汇总,依照考核分数排序,扣款则由各科室负责实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员负责,追责扣分由主管领导落实。
五、工作量工资分配办法
1、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额的50%将作为工作量工资,依据上级规定,科学合理地核定每位教师的工作量,满量、满勤的教职工每月将足额发放;
2、对于工作量不足的,按照缺失的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资;
3、缺勤教职工将根据考核制度,从工作量工资中扣除相应额度;
4、学期末将依据扣除后的数据发放剩余部分工资。
5、层级、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3倍。
六、绩效考核标准及操作办法
1、担任三年级课程的教师,将根据期末考试或教考分离成绩计算绩效津贴;超额完成对口升学任务的专业教师可获得加分,绩效工资大于100%;完成基本任务的专业教师则获得100%的绩效工资;未完成任务的专业教师根据完成比例减分。
2、担任一、二年级课程的教师,参与省、市统调考的科目,将根据统调考成绩,加计考核成绩获得绩效工资;未参加统调考的科目则按学校教考分离成绩加计考核。若师生均有对口升学及统调考成绩,将按照更高的分数进行计算。
3、毕业生技能鉴定获证率达96%以上,完成短期培训人数达到260,并成功安置至知名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教师,将获得100%的绩效工资;完成招生任务750人以上的教师,亦可获得相应加分。
4、没有授课的管理人员、工勤的绩效工资将根据目标考核分(100分制)计算。
5、任务未完成的个人或单位,主任将扣除5%的总额,主管科长扣3%,主管副校长扣2%。
6、每学年第一学期若无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可以依据学校期末考试的教考分离成绩(管理人员按目标考核分)计算绩效津贴。
七、下列情况将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一学期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3个月;
2、损害学生利益,或施加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
4、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索要财物的行为;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6、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八、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形式
岗位绩效工资将依照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科室联合计算。办公室负责汇总,经校长审核,3天无异议后,由财务室按月进行发放,学期结束后发放学期绩效工资。
九、审核程序及实施
本实施方案已由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自20xx年月起实施。学校之前的相关规定若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十、本《办法》由校务会负责解释。
中职学校绩效工资实施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核心,建立符合校园特色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职工积极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责任和实际业绩为依据,倡导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适当拉开薪酬差距,特别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表现突出者倾斜。兼顾学校多年来实施的绩效分配制度与不同岗位之间的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分配过程中要做到阳光操作,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制定具体分配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以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州惠市实验中学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构成:
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及地区补贴之外的所有津贴和补贴构成。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部分和奖励部分,其中基础部分占总量的70%,奖励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两个项目。岗位津贴根据职务(岗位)分档次按月发放。节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分配于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四个节日,每个节日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超课时津贴等项目。班主任津贴发放给担任班主任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标准为上一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在次年1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量和实际贡献进行分配,基于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的原则。无绩效考核结果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为每月和学期末两部分,其中月奖励津贴占奖励津贴的70%,学期末奖励津贴占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包括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工作量津贴涵盖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涉及行政领导在行政工作中与外单位联系的通讯费、会议交通费等。(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期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绩效考核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四方面表现,每人基本分为100分。
德:指政治及道德品质,对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教等方面进行考量。
能:描述履行职责所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包括文化素养、科研及创新能力。
勤:反映工作态度及表现,评估出勤率、责任感等。
绩:考量教育教学的数量、质量及效率,涉及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学研究等方面。
绩效考核结果将决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
①教师参与科研课题、指导学生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荣誉等将根据《州惠市实验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②高考奖励:根据当年度高考的奖励方案及业绩决定奖励标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7
第一条:文件依据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教师20xx10号)及《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制定。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根据教师的责任与业绩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优先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科学统筹考虑学校内部各类员工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建立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激励机制。
3、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校园的安全与和谐。
第三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领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增强学校的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适用于本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来源根据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第六条:发放时间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结束后按照方案计算并发放绩效工资。
第七条:发放办法根据区财政审核规定,将总金额除以总分值,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得出个人绩效奖励工资。学校按方案计算出结果后进行张榜公示,编制发放册后加盖公章并报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1月起实施。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进行结算与公示
1、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实行签到制,值班人员应如实记录教职工考勤情况,并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表现出满勤者可得20分。
3、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进行扣分: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b、迟到早退三次视为一天事假,以此类推;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以下情况不视为旷工:a、国家法定假日;b、学校或上级部门安排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种活动(如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需本人签到,代签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分)
1、根据要求完成学校课时,满分为10分。
2、跨双科单科得7分,主科与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可得10分,主科与英语(或主科+学前班)得15分,主科与常识课得8分。
3、班级人数20至30人得6分,31至40人得7分,41人以上得8分。跨双科的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可加满分)
2、校长加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加10分。
3、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长及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可累加补贴。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根据教师在一年内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与荣誉称号进行评分,获得多个荣誉者按最高分计。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⑵市级得7分;⑶区级得5分;⑷镇级得3分;⑸校级得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1)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教师参加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的得分,按最高级别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与公开发表论文或论文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2)辅导学生水平(10分):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的,根据获奖级别计分;①省级或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教师向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并被采用的;①省级或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评分需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依据,所有获奖证明需由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检测成绩,奖励前13名;分别为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可加2分,第一名加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基准)
(2)教育教学常规:根据学校对教师的常规评估进行量化,考评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周岁以上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评估要求按照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根据每周评选的文明班级,班主任可加0.5分,副班主任可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本项得分个人不超过10分,每月公示
(1)因公抽人干活、加班补贴、举行活动:因公抽人干活的人员半天可得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天补贴为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若出现以下情况,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师德问题导致家长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家长收受礼物或贿赂的;⑷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收取费用的。
(4)违反上课要求的情况。
(5)发生一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方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及部分家长测评进行审核,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得分。
(六)其他相关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如有以下情形,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绩效工资奖励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停发工资的情况。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应占小组成员的1/3,并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一年;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职责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与解释,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考核组成员需严格遵守考核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若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核,将要求重新进行。如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依规严肃处理。
(三)除本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其他补贴、奖金或实物。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8
为有效推行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尊重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需充分尊重教育发展规律,注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体现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
2. 德才并重、注重实绩。将师德放在首位,强调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与贡献。
3.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引导教师自我提升,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4.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确保考核过程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求简化。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的均衡性与差异性,保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取得突出成绩的其他人员倾斜,同时适度兼顾工资分配的公平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妥善处理考核制度的改革与继承关系,保留经实践证明有效且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旧制度,修订不符合要求的考核标准。
7. 多元评价、全面考量。绩效考核应结合定性与定量、自评与他评、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广泛征求年级组、学科组、班级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可以根据考核内容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二、绩效工资的考核内容、方法及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大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在编教职工,能遵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如教职工出现以下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将被适当扣减:
1. 师德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经过行政办公会讨论后,将处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依据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 针对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情节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同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 对工作量不足且未能服从学校其他安排,或未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将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 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也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 对于专任教师因未履行岗位职责转岗至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将减发10%-20%。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主要包括: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和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月误餐补贴等
津贴类:包括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其他类:对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取得特殊成绩的奖励。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用于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学校在考核中,优先发放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部分用于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各组成项目的总金额,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并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3.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方案,按月考核发放,每人每月820元。
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70元。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及骨干教师津贴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发放十个月。另每月人均额外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发放。
校长、副校长及其他中层干部,根据岗位及考核结果,相应津贴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发放十个月。
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等,根据考核结果,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发放津贴。
5. 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出其他工作量,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费30元/课时,因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的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如安排加班任务,视具体情况决定加班补贴。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经过考核后发放。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一学期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实施相关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 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及具有代表性的教职工组成的绩效工资考核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考核方案、考核过程与结果的意见,沟通信息,调解考核中出现的矛盾,指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考核问题。
四、附则
1. 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 本实施方案经过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报XX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所有。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9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为激励我校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在上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管理和聘用制为核心,充分利用津贴和补贴的激励效果,确保不同工作表现能得到相应的回报,激励教职工全心投入工作,积极进取,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贡献分配,优先考虑工作效率,突出优绩优酬,同时保证分配的公平。
2、适度拉开收入差距,统筹考虑学校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进行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全过程公示,确保公平、公正,实现校园和谐稳定。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构成,负责对教师的工作量、业绩进行考核,并管理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确保公平、公正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每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分为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相关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结合校情,学校对不同学科的批改作业工作量进行相应调整。确认的平均工作量为16节/周,体育科为15节/周,各类兴趣小组辅导可计入课时。中层及以上干部若达到规定授课时数则视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处室主任6节;处室副主任8节。
1、完成规定工作量者可获得200元的工作量补贴,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工作加班等补贴。
2、迟到或早退各扣5元,事假需自找代课,病假若两天内需自找代课,学校支付代课费,每天扣25元;旷工每日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缺席,则按半天扣12.5元(累计扣完200元)。
3、节假日或加班补贴:经校领导批准的加班人员,每日补贴30元,夜间加班原则上计算为半天。
4、代课及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的每节课补贴7元。
5、产假教师在法定假期内月发放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教师:30元/月。
2、教研组长及相关岗位: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及各种主任级别:80元/月。
5、具有主科教学的特别岗位也给予相应补贴,上限为每月100元。
(三)业绩奖励
1、集体辅导奖,获奖级别不同,奖金依次递增。各类竞赛和活动的获奖情况也会被重奖。
2、学生个体辅导奖,依据学生在竞赛中的表现,教师也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3、教育教学论文的奖励以及教学比武的奖励也将给予相应金额的补贴。
4、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优秀者可获得奖金。
5、其他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文化活动、科研成果、优秀班级评比等。
七、其他具体事项:
1、未参与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包括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等情况。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的对象:包括旷工、请假太多等情况。
3、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的人员,可按满工作量计算。
八、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XX县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导向,推动基层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建立按照岗位薪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部门和一线岗位倾斜,激励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自主性,促进基层公共卫生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强调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注重对“技术要求高、风险大、工作负担重、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给予支持;
(三)确保“绩效考核与薪酬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县公共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
四、绩效考核的量化机制
(一)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县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评分细则,报县相关部门审核监管后,自行实施。
(二)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小组汇总全体干部职工的得分,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报,实行结果与个人面对面签字确认制度。若有异议,需于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议,重大事项可召开职工代表会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记录在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结构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分为岗位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和绩效工资三部分。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保留补贴不变;绩效工资将包括统一补贴、绩效补贴和年终奖金。自20xx年10月起实施。
(二)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额根据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及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每年向人社局申报一次。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反映地区经济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依据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分配。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至个人账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成果。县服务中心和乡镇服务站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用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奖励,剩余部分作为单位整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或截留。具体计算公式为:
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五)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
各单位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县局和人社局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则
1. 有以下情形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
(3)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或事假超过30天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原因被停发工资的。
2. 单位因工作需要派出的人员享受同岗位的平均绩效工资。
3. 产假、婚假、丧假及因公致残的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4. 被抽调至其他行政部门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的平均绩效工资。
5. 受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 借调出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合格者按同职级人员的平均绩效工资发放;
7. 经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的平均绩效工资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县公共服务中心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职工的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小组由单位领导及职工代表组成,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考核小组在日常工作中需收集整理考核资料,确保考核的公正性。
(二)县公共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并通过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细则需报县局审查并备案。
(三)县局将把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监督管理。
(四)考核组成员必须依规行事,对不按规程考核的,责令重新进行。若发现有徇私舞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八、相关要求
(一)提升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政策关系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增强宣传教育,确保每位职工清楚了解实施绩效考核的意义。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各单位应根据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量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细则实现公平公正。
(三)规范纪律,保持公正。各单位要严肃考核纪律,避免失真和失实情况发生,及时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监督。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1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工作效率,以及增强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积极性,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推动我校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师德(15分)
1、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培养学生的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同时积极开展学困生的转化工作。遵守校规,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尽职尽责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2分)
2、热爱学生,团结同事,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营造和谐校园环境,切实降低学生的辍学率。(4分)
3、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参与各类继续教育与研修活动,更新教育教学理念。(2分)
4、积极参与爱校、护校活动,认真做好夜间值班,确保学校资产安全。(4分)
5、做好家访工作,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的特长与不足,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1分)
如因工作失误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受到处理,此项不得分。
二、师能
1、教学设计(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语文15分、数学15分、英语15分、科学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师仅检查语文、数学;非包班教师按授课科目进行查核。兼课教师按各科平均分计算。
2、作业(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语文20分、数学20分、英语20分、科学20分
副科:品德、音乐、美术、体育、微机
(1)担任多门主科的,按平均分计算。
(2)仅任副科的,得10分。
(3)主科与副科兼任的,副科不计分。
3、优质课
每学期各完小将在人人一堂公开课的基础上评选出20%的优质课教师,每位优质课教师可得2分。获得乡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3分,获得县级优质课的教师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据校区教研计划,参加集体教研活动,每人每学期最低得5分,缺席一次扣1分,组长额外加2分。
(2)个人教研:期末检查听课记录,每位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20节,并进行评析,满分2分。
5、论文
凡有教育局组织或校区推荐获奖的论文、课件、文章、教学设计等,县级加1.5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课分
每周每班按44节课计算,每任一节课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2、学生人数分
该教师管理的学生人数分=班级学生总数×所任科目节数占班级总课时数的比例(若任教两个班以上则累加计算)。
3、加分
(1)主管教师管理分=班级数量×0.3
(2)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级前5名的学科,按名次分别加40、30、25、20、15分。(分配办法:获奖得分÷所有参考人数×本人所教参考人数)
四、教学成绩
根据校区期末统考结果或县组织的考试结果进行评估(由校区决定)
1、参考人数依建档人数为准。
2、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
3、教学成绩分值为150分。
计算方法:该科教师的成绩分值=150÷该科第一名的考试成绩分×该科教师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绩。
4、兼课教师的教学成绩依3计算,取平均值作为该教师的教学成绩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师每月考勤基础分为5分。
2、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矿工一次扣1分。
4、根据校区请销假制度,严格履行假期申请和销假手续,3天内每次扣0.1分,超过3天每次扣0.2分,不严格履行手续的视为矿工处理。
考勤记录以各学校考勤记录为准,每月汇总上报校区。各校要妥善保管考勤记录和请销假手续,以备查验。校区将不定期抽查,发现考勤记录不实,该教师及该校负责人当月考勤分为零分,并在校区通报批评。
六、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区所有。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2
为贯彻《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教师工作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xx年10月13日由全体教师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试行稿),现正式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遵循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以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一个科学且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力求做到工作付出与报酬相匹配,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热爱工作,努力进取,积极达成各项工作目标与任务。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三、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依据教师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业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适当调节分配差距(但差距不宜过大),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内部分配关系,合理安排,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要阳光操作,方案需经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的30%,每年分三个学期(2-6月、7-8月、9-1月)进行考核和造册,由学校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独立核算每项,提交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财政部门据此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五、实施细则
(一) 考勤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由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1、教师在校时间需不少于8小时,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实行签到制。每月公布考勤一次,满勤者可获得全额考勤津贴。
2、因事因病请假需履行相关手续,中心校教导处及村校长可审批半天假,假期超过一天需由中心校校长审批,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因病请假扣费5元,因事请假扣10元。
3、无故缺勤者将视作旷工,每节课旷课罚款20元,旷工半天罚款50元,若旷工超过三天,则该月工作量津贴取消。
4、迟到、早退(无故课内缺席视为早退)每月三次折算为半天事假,扣除10元。
5、代签到者,每次代签和被签者均需扣除50元。
6、值日不到岗或不履行职责者,每次扣除10元,并需负责当天所有责任(公假除外)。
7、缺席学校规定的活动(如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每次扣除10元(公假不扣)。
8、签到由教导处监督,主要领导及值班领导随时抽查,教导处未监督到位的扣20元。
9、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各罚款5元。
10、需经教导处批准的调课,如私自调课则视同旷课,每节课罚款20元。
11、工作期间禁止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罚5元。
12、公假代课每节3元,病事假代课每节2元。
13、婚、丧、产等法律规定假期按文件规定执行,特殊病事假须经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二) 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由分处室负责)
班主任津贴主要体现在班主任工作的倾斜,班级建设与管理(详见《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具体考核内容包括:
1、计划与总结(由胡宏忠负责)
(1) 能及时制定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按时上交者得3分,逾期者每迟一天扣1分,不交者得0分。
(2) 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者计3分,逾期每日扣1分,不交者得0分。
2、《班主任手册》(由伏德州负责)
班主任手册内容规范且完整可得6分,若学生代填写则不得分。
3、纪律情况
(1) 学生安全教育记录周至少一次(满分10分),缺一次扣1分,学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得10分,若发生事故则不计分;严重事故可能追究责任。
(2) 办理早读、午间及课间的秩序管理得10分,按规定组织的可得满分,情况一般则得6分,差则得3分。
4、卫生情况(由董如春、郑培貌负责)
及时打扫教室卫生,保持全天清洁的得20分,若发现卫生问题每次扣0.5分。
5、环境与布置(由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1) 教室布置整洁可得10分,随时检查,学期末取平均分。
(2) 专栏与板报按期制作可得10分,按月评比,学期末取平均分。
6、班队主题活动(由伏德州负责)
每周组织班队活动,学期不少于10次,活动记录需详实,得分计算方式同上。
7、家校联系(由夏茂河负责)
与家长联系情况,根据联系的质量给予得分。
8、好人好事或公益活动(由刘建康、李剑亮负责)
积极参与学校集体活动可得3分,缺席一次扣1分,班务日志完整得2分,一般得1分,无记载不得分。
9、集会或升旗仪式(由郑培貌负责)
升旗时学生纪律良好可得10分,表现差则扣分。
10、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由胡宏忠负责)
参与德育工作或班主任会议并记录得分,每次一次得1分。
11、班级校产管理(由董如春负责)
(1) 爱护学校环境得10分,若有破坏每次扣1分。
(2) 教室门窗等公物需及时管理,未按要求扣分。
12、图书和二次用书管理(由郑培貌、夏茂河负责)
图书借阅管理,每月借阅得2分,丢失按规定扣分。
13、临时性工作(由胡宏忠负责)
按时完成学校分配工作可得分,未完成扣分。
14、比赛活动成绩(由伏德州、刘建康负责)
依据各项活动成绩进行计算得分。
计算公式:
①班主任最后考核分=班主任各项考核分×
②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最后考核分
(三) 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由杨军负责)
常规管理包含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管理等。对违规行为予以相应处分,具体按《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简要列出违反管理的行为并扣分。
(四) 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由胡宏忠、伏德州、李剑亮、刘建康负责)
教育教学管理考评内容包括教学常规与教学质量,具体包括备课、上课质量、作业批改、辅导检测等方面。
具体评分由教导处检查与记录。
计算公式:
教育教学管理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五) 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由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用于奖励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和参加学科竞赛等。
包含校本教研、论文发表和教学评优等内容,按评选结果给予相应加分。
计算公式:教师教科研津贴= ×教师个人考核分
(六) 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由杨军、胡宏忠、伏德州负责)
工作量津贴分基本工作量与超工作量两部分,具体周工作量标准参考教育局相关规定。
计算公式:
基本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基本工作量总课时数
超工作量津贴= ×个人月超工作量总课时数
(七) 其他
1、暑假期间的绩效工资按值班、加班费用后,按比例分配。
2、校长津贴依据校长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成立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军
副组长:胡宏忠 董如春
成员:夏茂河 郑培貌 伏德州 庞夕珍 伏再林 蒋克栋 王明东 李克兵 刘建康 李剑亮
2、小组负责绩效工资管理与考核方案的实施,处理教师对绩效工资的疑问。
3、考核执行要公开透明,考核结果需公示,时间为3天。对有异议的教师,及时解决。
4、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杜绝不公正现象,严查违反纪律事项。
5、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经校领导班子会议提出,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报明光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若有新规定,以上新规定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绩效工资的有效实施,规范各类奖金的发放流程,增强教职工的责任心和工作质量意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依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和多劳多得的原则。
2.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有效激励与正确导向并重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
5.坚持关注实效和简便易行的原则。
6.坚持优绩优酬与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及学期综合考核五个部分。
四、发放对象
适用对象为校长聘任的在编公办教职工,不包括待聘、拒聘、不聘教职工及编外人员。
五、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的考核主要反映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共分为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两个部分。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由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组成。每个项目的月标准为200元,按照10个月进行计算。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月勤奖考核办法:
(1)如无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不超过4天或病假不超过7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当月事假超过4天或病假超过7天,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基本工作量需符合规定。
(2)教职工如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而未能达到工作量的标准,视同满足工作量要求。
(3)临近退休(离法定退休年龄2年及以内)的教师,如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视同满足工作量要求。
(4)教职工请假时,每天扣基本工作量奖9元。
(5)因自身原因工作量不足者,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需按照学校安排,保持工作量,若因个人原因未能履行安排,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时,每天扣安全工作奖9元。
(2)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或班级管理中,如因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当导致安全事故,扣发当月安全奖。
(3)教职工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值班期间,如因疏忽大意导致安全事故,扣发当月安全奖。
(二)学期考核奖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减少或扣发学期考核奖:
(1)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如涉及黄赌毒、酒驾等),受到政纪、党纪处分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涉及师德违纪行为(如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等)被县教育局通报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师德规范的情况,需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进行相应处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4
为切实贯彻市广播电视局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人事管理及薪酬制度改革,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营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职工双向选择的良好氛围,最终将绩效工资制度落到实处,确保人才得到合理配置与流动,助力电视事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实现快速发展,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人事与薪酬制度改革,优化内部结构和部门人员配置,打破传统的铁饭碗思维,实施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核心的薪酬结构,全面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强、工作作风严谨、廉洁高效的电视宣传队伍。
二、方法步骤
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面聘用、与绩效挂钩的机制,强化考核,持续创新,确保落实。整体过程分为以下六个步骤:
第一步:员工填写双向选择表,最多可以选择两个意向岗位。各部门主任按照编制要求选择人员。在控制在编人数的基础上,坚持“宁缺勿乱”的原则,确保部门人员精干且整体素质较高。
第二步:如某一员工被两个部门同时选中,台领导应结合该员工专长与部门主任充分协商,妥善解决,保障个人选择与组织协调相结合。
第三步:部门负责人确定后,需迅速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每位员工的职责、权利与利益,试行绩效挂钩机制,强化考核与奖惩。
第四步:对于选择落岗的第一、第二志愿员工,依据市广电局关于xx电视台人事改革方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待岗手续,待岗期为两年,待岗期间享受原基本工资的70%。
第五步:各部门在选择人员后,需制定本部门后勤及临时人员管理办法,并上报台办公室,最终形成综合意见发布文件。
第六步:考核环节。部门主任需根据竞争上岗演讲的目标任务进行严格落实,未完成年度任务将受到相应惩罚,连续未达标的员工可自动辞职,或由台党总支研究决定免职。任期内享受干部津贴。
三、试行岗位与效益工资制度
在不超过预算工资总额的情况下,制定岗位工资与效益工资的预算方案,方案由各部门制定后上报台党总支讨论,最终经主任以上干部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局党委审批。
1、全台前勤和后勤岗位工资基数各有差异,原则上根据局领导的指导意见:后勤岗位(如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中心及前勤中的后勤岗位)工资相对较高;前勤岗位(如新闻中心、广告中心等具有具体宣传创收任务的部门)绩效工资相对较高;管理层和一线人员享有相对较高的薪酬。
2、效益工资由各部门根据同类岗位的技术含量(如编导、摄像、撰稿、制作等)制定考核目标,实施百分比量化管理。达成基本考核目标的,台方依据预算结算效益工资,部门依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配,并存档备查。
3、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由台专职稽核人员汇总,送分管台长审查,确认后上报台长签审。
4、效益工资未达考核目标的,由部门主任、稽核人员和分管台长共同审议,提交台长裁定,必要时进行惩罚至最低生活费。
5、超出考核目标的情况,将由部门主任汇总情况,稽核人员核验后报台长审定奖励。
6、退休和退职人员依照档案工资进行报酬,现任人员的原档案工资将一律存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结果也一并存入档案。
7、本方案自年月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台党总支负责解释和仲裁。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篇15
为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努力建设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竞争氛围,充分体现管理的科学性与人文性。依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泰政办〔20xx〕164号文件及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绩效工资的有效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且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教书育人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与教育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合理设定奖励档次,重点关注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办法科学、规范且简洁,考核过程透明以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对象
本校正式教职工依据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制度,其他借调、停薪以及长期请假教师和代课教师不参与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及学生、家长、教师、考核组的综合评价,对每位教师进行评定,分为A、B、C三档,分别奖励200、150、100元。
如有违反以下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适当处理:
①违规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③以盈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本校学生进行有偿的“家教”或“带教”;
④歧视不良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因教师错误导致家长冲击学校;
⑥在校园内发生不团结行为,造成负面影响;
⑦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玩游戏、上课期间随意离开课堂或接电话(学校领导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紧急电信除外)。
2、能
(1)每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五个三”进行量化评比,按A、B、C三个不同档次发放80元、60元和40元的奖励。
(2)教研活动:依据材料提交、公开课及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分类。
①材料:按规定提交,每份奖励10元。
②公开课: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执教不同层次的公开课,奖金分别为500、300、200、100、80、50、30元,须提供相关教案、图片及县级以上的文件或证书。
③活动参与:按规定参与活动,每次奖励10元。
(3)教学成果奖:详见附件1《阳雅镇中心校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扣发项目:未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教参考资料、教学仪器及图书,照价扣除相应金额。
3、勤
(1)出勤奖:每月200元,主要涵盖日常出勤、会议、升旗仪式及学校大型活动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40元;
②病假每天20元;
③丧假:按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的丧假4天,每天20元,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婚假:7天,每天20元,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长期病假、妊娠假、产假、哺乳假,按教育局文件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仅享受德、能部分(占30%),不包括勤、绩部分。
④旷课1节扣40元,旷工1天扣80元;
⑤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
⑥缺席学校各类大型活动每次扣40元;
⑦缺席各种会议、升旗仪式每次扣10元;
⑧私自调课每次双方各扣10元,原则上不调课,特殊情况需教导处批准,仅限当天调班;
⑨专业职管人员在岗期间无故缺席,发现后扣40元。
(2)值日(周)、加班
①值日、值周每天40元。
②非班主任早自修跟班,每天5元。
③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师加班,每天50元(工作职责内的工作不算加班)。
④因学校工作需要辅导学生每次20元,依据活动方案及辅导记录,经学校考核组审定发放;学生外出比赛带队老师每次补贴100元。
⑤台风期间,白天补贴80元,夜班100元。
扣发标准:
①值日(周)依据签到和记录为准,未履行职责将不享受津贴;
②值日(周)迟到、早退每次各扣5元;
③因值日(周)人员未尽职责造成事故,需追究责任。
(3)代课金:因工作需要安排教师代课,每节10元,期末、竞赛命卷每份100元,监考每场30元,改卷每次40元。到县城改卷的津贴由教育局支付,不计入此项。
(4)岗位津贴: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60元;考核不合格者不享受该津贴。
4、绩
按期末县教师发展中心统一测试(或学校统一考试)进行教学成绩考核,依据任教学科在全县B类学校(或本校)同年段平均分差距、提高分及任教科目的统测情况。
(1)平均分
①全县统考学科,以全县B类学校的总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0.1~2分奖励100元;2.1~4分奖励150元;4分以上奖励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的,按任教班级总平均分计算。)
②校内统考学科,以年段班级间的平均分为依据,以最低平均分为基准,高于基准分0.1~2分奖励100元;2.1~4分奖励150元;4分以上奖励200元。(执教相同年段多个班级的,按任教班级总平均分计算。)
③如仅一人执教整年段的英语、科学学科,由于无法比较,学校考核组将酌情考核,但奖金不得超出200元。
(2)提高
①全县统考学科,依据县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增值分三档计算,分别奖励100、150、200元。
②全县统考未提供增值分的及校内统考,依据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前20%人数比例比较,每提高0.1~3%奖励50元;3.1~6.0%奖励100元;6.0%以上奖励150元。
③上学期所任班级的相应学科成绩后20%人数比例比较,每减少0.1~3%奖励50元;3.1~6.0%奖励100元;6.0%以上奖励150元。
执教同年段多个班级的均按其任教班级总平均分计算。
(3)任教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教师,每人每学期奖励100元。
六、本《方案》中的内容如与原有学校制度相冲突,以本方案为准。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阳雅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
八、本《方案》自第十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学校盖章的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