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愈发凸显,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矛盾。为有效治理这一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执法和提升服务意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从根本上消除工资拖欠现象。只有将关心与责任落实到位,才能实现社会和谐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止和迅速处理由于工资拖欠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确保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我镇对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预防和解决机制,确保有效应对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镇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特成立乡镇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镇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监察中队,由李青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四、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须在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理上访和投诉事件。
劳动监察中队,负责接收和处理关于工资拖欠的举报和投诉,必须依法快速严厉查处。要加强日常巡查,提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的规范性。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实时掌握清欠工作的动态,确保反应迅速、措施有效、处置得当。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2号)相关规定,各村(居)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排查,识别可能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隐患,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工资拖欠事务;按要求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清欠任务。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有关政策精神,确保我乡镇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面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结合我乡镇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体系,特别关注建筑、工程和服务等行业,重点解决工资支付不规范、欠薪问题频发等隐患,确保各类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形成以政府监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层次治理格局,在20xx年底前基本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各类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用工档案、未执行考勤管理等情况;
(二)认真治理因承包、分包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尤其是重点项目和政府工程;
(三)加强对工程项目中总承包单位工资支付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实施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企业按规定存缴;
(五)建立应急周转金账户,确保政府在遇到欠薪问题时能够及时回应;
(六)整治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责任不落实的现象,防止拖欠工资问题反复出现。
三、整治方式和步骤
(一)宣传引导。乡镇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传播《劳动法》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引导农民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二)加强治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自查自纠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政府部门须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排查,发现问题便及时督促整改,并畅通投诉渠道,注重群众反馈;
(三)总结经验。各单位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尤其是拖欠工资的原因,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
四、实施措施
(一)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如0915—8820328)和信访接待处,确保农民工的维权通道畅通;
(二)明确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单位则需对其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
(三)加强管理。各企业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备案,确保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工资支付监督;
(四)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在招投标阶段应缴纳相应比例的工资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
(五)建立欠薪应急处理机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应急周转,及时解决农民工的生活问题,并对违法讨薪行为进行整治;
(六)推行代发工资制度。分包企业需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交完整的工资支付表,由总承包单位代为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七)分账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用情况发生;
(八)建立诚信体系。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信用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限制其在政府项目中的参与;
(九)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综合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乡镇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整合资源,定期分析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
(二)提高效率。对农民工投诉的拖欠工资案件,劳动监察部门应快速立案、调查并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三)追究责任。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的单位进行约谈,必要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有关促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要求,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重要意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推动社会和谐的高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我们将实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速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将消除旧的拖欠与避免新的拖欠相结合,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巩固我镇近年来清理拖欠工资工作的成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整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领导小组,镇长张伟担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信访办、矛盾调解中心、企业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城镇建设规划科、项目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会、宣传文体中心及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等。
三、组织保障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成立由镇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协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工资支付的监管。
2、明确责任分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科牵头,制定相关工作计划与政策,确保拖欠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城镇建设规划科负责查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避免因此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发展办公室需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企业合法用工,确保工资支付的规范性。
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定期通报机制,监督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因工资拖欠引发的信访和群体事件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培训宣传: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重点,提升企业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建立联系卡制度:向企业职工发放政府联系卡,标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确保举报渠道畅通,及时调查处理举报问题。
3、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与辖区内企业签署责任书,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管,确保责任到位,问题及时整改。
4、强化日常巡查:专职就业指导员每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及时上报巡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总体要求
(一)强化领导、重视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严重性,积极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对拖欠工资的企业进行严格检查,按规定进行处罚,恶性事件要及时通过媒体曝光,提升社会关注度。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镇宣传文体中心要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确保活动的透明与高效。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篇
根据《乡镇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市政府的相关指示,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经过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20xx年实现全乡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乡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作为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的重要任务来落实。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秉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的原则,强化措施、密切合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取得实效。还需注重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明确职责,保持常态化监管,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专项整治重点:重点针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及非建设领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聚焦这些行业容易发生的拖欠工资问题。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根据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准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经营者是否存在拖欠工资后逃匿的现象,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合规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月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专项检查目标:及时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依规缴纳工资保障金,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专项检查,重点突出,强化欠薪隐患排查,掌握欠薪隐患情况,消除隐患,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加强疏导,引导其采取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确保到20xx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因讨要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极端事件的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公安部门根据维稳要求加强制止和打击工作,确保群体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得到及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和社会公正稳定。
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及自查阶段(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一是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通过媒体宣传、街头宣传、专栏展示、短信、微信推送、送法上门、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宣传材料、举办咨询活动等方式,增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组织专项检查相关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落实“包保责任制”,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实施综合整治,确保工作领导、组织、人员、责任四到位。按照“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责任早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配合,迅速开展欠薪隐患的排查,准确掌握欠薪问题,落实责任,确保将各项欠薪问题和隐患妥善解决。三是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努力把欠薪的问题控制在萌芽阶段。四是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在20xx年5月31日前,全面排查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将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纳入监控范围,发现欠薪隐患或已欠薪的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督办,对每一件问题都要确保有结论。五是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拨付工程款,及时进行工程验收与决算,防止因竣工验收不及时而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乡劳动保障所、派出所、住建、交通、水利、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加强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通过施工许可监管、信用评价管理、资质资格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手段,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坚决遏制未批先建的问题。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逐户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选派素质好、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人员进行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
(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对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究,对每一宗举报投诉都要认真登记、受理、查处,力争做到快速高效。
(三)强化协调配合,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尤其是对数额较大、时间较长且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采用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拖欠工资的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对民工投诉的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出现过激行为的案件,要快速反应、特案特办,及时到一线解决,确保不出现群体事件。
(四)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各涉及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缴纳工资保障金,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处置不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篇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解决乡镇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乡镇办公室、财务室、住建科、劳动保障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规定,统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强化工程承包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各成员部门要定期对承包工程的分包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禁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参与工程施工。督促施工企业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落实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施工单位须设立专门的劳动管理人员,负责登记农民工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卡信息、联系方式及工作时间等,确保用工记录的真实、准确。
(二)落实企业的责任,规范工资支付机制。各成员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应提高保证金的缴存比例。若因保证金缴存不力导致工资无法支付的,由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筹措资金解决。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理由拖欠工资,并确保农民工工资与其他项目款项分开管理。
(三)加强排查与治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乡镇领导班子要强化对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组织的领导,相关单位需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工资支付情况。对已发现的拖欠问题,要详细查清拖欠金额、涉及人数、拖欠时间及原因,建立工作台账,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预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逐案跟踪和督办。对拖欠工资行为严重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予以社会公示,以形成震慑力,有效防范拖欠问题。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对各施工企业进行预警和约束,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资支付责任制,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不稳定事件。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不重视工资支付工作、激化矛盾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如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篇
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关乎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我区始终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重点工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增强工作力度,探索维权新方式,创新联动惩戒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然而,拖欠工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在建筑领域和一些劳动密集型行业中表现突出,后续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为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连政办发〔156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确保每一位农民工的合法工资及时支付。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资支付责任,重点关注建筑、交通、水利等项目以及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建立健全源头管理、动态监督、高效处置和失信惩戒的制度体系。各方需形成自我管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司法联动的工作体系,力争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应在农民工入场施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实名制登记,建立涵盖农民工身份信息和工资支付等内容的劳动手册,逐步建立全区建筑工人信息管理平台。施工总承包企业需强化对分包企业的监管,确保工资支付记录完整,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分包企业需依法招聘农民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支付的细则。若不按规定执行实名制管理,将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严厉惩戒。
(三)推动银行代发工资。各企业应积极推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模式,施工企业需为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并在每月月底前提交工资支付表,确保工资及时入账。分包企业也鼓励将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对于短期或临时用工,施工企业需在完成工作后及时支付工资。
(四)建立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在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将其作为工程开工的重要前提。制定完善的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明确缴纳部门和比例,并与企业的信用等级挂钩。对未发生拖欠的企业给予适当减免,发生拖欠的企业则提高缴存比例。应积极探索担保制度,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确保工资支付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六)强化各方责任落实。企业需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主体责任,严禁克扣或拖欠工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项目工人的工资支付负责,确保合同执行到位。如未能及时划拨工程款,需自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并对引发的群体事件承担责任。
(八)依法处理拖欠工资的案件。加强监察执法力度,设立便捷的举报平台,确保投诉受理的高效。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做到优先处理、快速结案。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犯罪的行为依法追责,确保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
三、“黑名单”制度:不良记录,处处受限
(一)落实属地责任,确保管理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区政府协调机制,确保人社、公安、财政、建设等部门通力合作,促进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篇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和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工资拖欠问题处理的通知,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方案一经启动,即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进行紧急处理。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某乡镇公共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某县某镇,总建设面积达到25000平方米,主要包含综合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及公共卫生间等多个构建单元。综合服务中心为地上三层建筑,文体活动中心为地上两层建筑,公共卫生间则为单层结构。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内所有参与劳务工作的农民工人员。
三、农民工工资纠纷处理管理机构
项目部为本工程劳动者管理的主体,项目经理为该项目现场工资发放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项目部将指定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管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的进出场登记、出勤统计、工资支付及劳动纪律等日常事务,是项目现场负责劳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四、项目经理和劳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审核分包单位人员的进场资质,整理并收集分包单位进场所需的各种有效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入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务分包合同;
(3)劳务人员的进出场登记、花名册、身份证、暂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分包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原件;
(5)分包单位的工资发放制度和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原件。
2、建立项目经理负责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小组”,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及早发现纠纷并协调处理,控制不良事件,确保项目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和纠纷妥善解决。
(3)建立工人进出场档案及出勤统计,落实劳动力的管理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更新劳动力动态信息。
(4)制定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和工资支付监管制度。若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现象,项目部需迅速应对,妥善处理,切忌推诿或回避,以免加剧矛盾。
(5)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监控和管理”制度,确保劳务工人工资的支付。分包单位应编制工资发放表,并在工人生活区公示,且需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工资表需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询。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队伍和个人,项目部将采取立即清退措施,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记录不良行为。
(6)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劳务分包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组织相关的考核评比工作。
(8)提供向业主收取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劳务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五、农民工工资纠纷的预防措施
1、严把劳务分包队伍的使用关
(1)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时,必须在合格的劳务分包名册中选择,并经过项目部与上级公司联查确认后使用。
(2)严禁选用不在合格名册的分包队伍,以及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3)杜绝选用没有资质、营业执照及安管证的“包工头”。
2、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
(1)强化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在评审和招标确定分包单位后,必须在7日内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费用、支付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
(2)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
项目部应核查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署的劳动合同,并存档备查,合同中需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工资支付等内容,保证合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8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治理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统一要求,为切实推进我市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特制定以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劳动保障局、建设局、财政局、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详见市政办[20xx]10号文)。
二、工作目标与实施计划
工作目标:以全面解决乡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确保在20xx年底前,基本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新问题的发生。
实施计划:20xx年年底前,力争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比例达到80%以上,开展针对性调查研究,制定严格的清欠政策;20xx年年底前,努力实现乡镇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基本清零,并制定并落实长效治理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三、职责分工
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联合各成员单位共同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评估拖欠情况,研究制定清欠政策措施,督促和检查整治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应当明确职责,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工作简报》,反馈整治信息,督促进度,及时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对乡镇政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详细排查,依据具体拖欠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清欠计划,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基本解决问题。
(二)对涉及房地产的项目进行分类整治,要求各房地产公司依照项目制定相应的清欠计划,并与施工单位签署支付协议,迫使逾期拒不支付的企业纳入信用记录,并公开其失信行为,限制其项目开发,银行应依此减少授信额度。
(三)其他项目的拖欠情况也要逐一排查,业主单位需要针对拖欠行为提出相应的清欠方案,对于拒不清欠的单位,有必要建议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四)对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进行全面监控,督促建筑企业制定落实近期清欠计划,对于逾期不解决的企业要记入失信档案,停止承接新工程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应停止其资质提升和增项审核,并在资质年检时进行相应处理;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五)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123456),接受投诉;优先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六)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拖欠的发生。
1、规范建设项目立项流程,对于资金不足或存在拖欠记录的项目,严禁审批和立项,确保资金到位后再行审批。
2、健全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降低项目风险。
3、推行企业劳动保障信用制度,做到诚信施工。
4、要求建筑企业每月向市劳动保障局报送用工情况,确保工资支付合规透明。
5、鼓励发展劳务派遣公司,强化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于未签订合同的单位,要严格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6、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必须确保建设资金落实,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
7、市法院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