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细则7篇

212周前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认可,更是提升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我们能够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与教学能力,实现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最终旨在培养出更优秀的学生。深入探讨这一方案的实施细节与效果,将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持与保障。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1

为顺利实施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激励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定岗定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将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透明,充分保障每位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力求绩效考核方案科学、公正,适当向教学任务繁重、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自20xx年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 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 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同样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评议及工作效果、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拨付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为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 高考科目教师的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个人得分;

2. 非高考科目教师依据科目组计算: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个人得分;

3. 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计算: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学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每学期末整理后,直接划拨至个人工资账户。

2. 分数计算方法:教学人员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 教师考勤由校务办公室负责,考核过程由教务处、教研处及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的考核由校务办、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需每月公示考核结果,并将定稿纸质档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校务办汇总,并发送电子版至xxxx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教师须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出满勤得10分,若有以下情况将扣分,此项不得保底。

1. 正课缺席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自习缺席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 教职工大会缺席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 教务工作中,如缺席监考、阅卷将按实际情况扣分。

4. 不参加教研活动,缺席每次扣1分。

5. 病假(不含重病住院):累计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每超出1天扣0.5分。

6. 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 公开课缺席将按照规定扣分,无故缺席情况将加倍处罚。

8. 学校组织其他活动,缺席每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师的月标准工作量=全校周正常课程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人数。

2. 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 计分方式:达标的记20分,超过或不足的每节课按0.2分进行调整,此项得分不设上限或底线。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的表现,考核包含教学常规、能力及学生评教。

1. 教学常规(10分)

依据《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和《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实施。

2. 能力(5分)

不按时提交材料将被扣分,未完成职责的也将受到相应扣分。

3. 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考核方案中的评教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得分依据考核方案进行评定,组别第一名为满分,其余教师得分按比例计算。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

1. 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完成任务的,每次扣分;

2. 工作马虎、完成不达标的,每次扣分;

3. 破坏学校形象视情节轻重扣分;

(二)勤(50分)

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满勤得50分,缺勤和迟到将相应扣分。

(三)评(20分)

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进行组织评定。

(四)绩(20分)

工作量、能力与成绩的考核,由综合评定小组进行评定。

八、有关问题处理

1. 下列情况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未承担教学工作或其他工作任务的;

(2)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分的。

2. 下列情况的绩效工资按规定扣发:

(1)无故连续旷工5天以上;

(2)无病假情况累计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的;

3. 特殊情况的工资发放:

(1)参加培训的人员;

(2)寒暑假期间的教职工;

4. 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相关标准发放。

5. 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 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方案的实施与监督。

2. 所有考核方案需经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

3. 考核结果需向全校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4. 本方案经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并实施。

5. 如有冲突,原方案需做相应修改。

6.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1、健全校园管理,深化人事制度及薪酬分配改革,构建充满活力的学校管理机制。

2、旨在激发全体教职工的爱校情怀、敬业精神和奉献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指导教师专注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

3、进一步落实奖勤罚懒的原则,强调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特别向关键岗位、一线教师与高效成果给予倾斜。

4、本考核方案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

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高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础分20分)。

(1)按时参与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提交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负责考核)

(2)教师的备课笔记由教务处检查,评价分按好、中、差三个等级,每次分别记加2分、0分、扣2分(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由业务校长检查,评价结果同样按好、中、差三个等级分别记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满足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的加2分,少听一节扣1分,缺少评课意见的扣0.5分,若发现弄虚作假,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5分。

(6)无故缺席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不认真监考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按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扣10分。

(8)各类成绩及质量分析未及时提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学校临时工作安排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如坐着听课、接听手机、发信息等行为每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起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批准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相关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础分止,但加分无限制,未有扣分或加分的得基础分。

2、教学工作成果及其他(基础分60分)。

(1)公开课及示范课超出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级的加3分。学期内未开设公开课或汇报课的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需遵照考核要求,其他教师每年务必上公开课一次)。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合格率达到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参与考级考证的透过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的,校级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分别在一、二、三等奖中加3、2、1分;市级竞赛获奖的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加6、5、3分(获奖超过3人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组织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活动,并有详细记录及教案的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较大的,查实后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行为,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若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若上网玩游戏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调研听课,评定为好课加2分,评定为差课扣2分。

(10)校园领导的巡课中,如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情况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的加2分,达到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础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未有加分或扣分的得基础分。

3、出勤(基础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需填写请假单,需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的,扣1分;病假需提供医院诊断,否则按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若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请婚假、产假的教师,如能提前到岗,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础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未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础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年度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认定为优秀,考核分不足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周期为一个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交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评定等级。

2、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职称在高级以下的普通教师(行政干部、高级职称教师、职员和职工不在此列)。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3

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旨在推动学校管理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同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为全面、客观地评估每位教师在岗位职责上的履行情况,营造“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得评为优秀:

①存在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②有偿家教或有偿补习的情况;

③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工作,推拖任务;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以虚假病情请假,影响学生的学习;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不佳,业绩低下,无法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评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法乱纪,损害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⑷严重失职,导致重大责任事故;

⑸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不改者;

⑹擅离职守,长期缺岗者;

⑺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第二职业;

4、奖励分: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教师可获得当季度奖励1分,帮助贫困生或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可获得1-3分奖励(捐款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及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将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请假1-2天需经校长批准,3天及以上需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请假需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相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将进行扣分处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请假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除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外,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故迟到、早退及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缺席学校会议、升旗仪式及集体活动的教师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将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及考试质量进行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提交;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上交;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跨班语数老师奖励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得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者每次将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3、不得擅自征订和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辅导材料或试卷。违反者每次发现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需开展一定量的培优及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缺少计划、出勤记录或活动总结每缺一项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及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及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及学生花名册的填写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进行家访或召开家长会一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更新一次(需交底稿);

⑧班级应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中,按原始记录评定优、良、合格的班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可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不得分,优、良比例不超过85%。

2、班集体在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全年总分不得低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分别可额外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与、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和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给予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中达到标准,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的正职领导额外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应为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被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素质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的评优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在临场竞赛中获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在《周报》《队报》《作文选》上的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需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得8分,其他未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最高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方案需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以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的教师在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完成记录及参与评课发言,每季度至少5次,得2分;未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或教育教学论文(必须由教育办选送)入编或发表在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分摊),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报纸上发表按相应级别的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的教师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的教师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内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到100%的教师,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均可得3分;没有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的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选出一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的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为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可依全校公办教师的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工作量和压力较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则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级。

4、本《暂行规定》将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1、完善学校管理,深化人事制度与薪酬体系改革,构建高效灵活的校内管理机制。

2、激发全体教职工对学校的热爱、对岗位的忠诚、对工作的敬业与奉献精神,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性,引导教师全心投入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营造良好教育环境中。

3、进一步落实奖励勤奋、惩处懒惰的原则,推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标准,确保对关键岗位、优秀教师及高效业绩者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激励。

4、本考核方案的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方案》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限,扣分上限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分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1分(因公、当日病、事假除外,需提交书面请假条,考核由教研组长负责)。

(2)备课笔记将由教务部门进行检查,根据结果评定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分别给予加2分、0分或扣2分的评定,每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和批改由业务校长进行检查,评定结果依次加2分、0分或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需达到规定标准,并提供评课意见,每符合标准加2分,每少听一次扣1分,缺乏评课意见每次扣0.5分。发现弄虚作假者,查实后每次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5分。

(6)无故缺席监考,每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每次扣5分,若造成不良后果则扣10分。

(7)阅卷不按学校安排进行,缺席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导致成绩失实,每次扣10分。

(8)成绩及质量分析未及时提交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拒绝接受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考核由校长室负责)。

(10)上课时坐着、接听手机或发短信的,发现一次各扣5分,手机铃声响起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考核由校长室负责)。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限,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果及其他(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数量并及时提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级以上开设的老师加3分。学期内应开课而未开的教师扣5分(未达标教师根据三年考核要求执行,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次)。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达到80%以上的加2分,若低于60%则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的考级考证通过率若超过规定标准的加2-5分。

(4)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及以上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如超过3人获奖,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与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若学生、家长的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等不良行为,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考核由校长室负责)。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一次扣2分(考核由工会、校办等部门负责)。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的加2分,若评为差课则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如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每次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限,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考核由校办负责)。

(2)请假半天以上需填写请假单,并由校长批准。若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则每缺席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需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考核由校办负责)。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议、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考核由校办负责)。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未在岗一次扣3分。

(5)请婚假、产假需适应学校工作安排,提前上班的教师,提前一天加1分。

(注: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考核由校办负责)。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限,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关联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进行考核计分。考核分数前10%的教师评为优秀,考核分数未满70分的教师评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方案》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基本合格的教师在总系数中扣去0.1。

 四、说明

1、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周期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分数评定。

2、《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职称以下的普通教师(行政干部、高级职称教师及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5

 一、考核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在职的教学岗位专业教师。

 二、考核时间段:

考核周期为每年春季学期开始至秋季学期结束。

 三、考核标准:

(一)专业素质(10%)

本科学历计6分,专科学历计4分,中师学历计2分;承担指定的教科研任务(课题与论文)的“学科带头人”可分别获得省、市、县级5分、4分、3分,完成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可分别获得省、市、县级4分、3分、2分,未完成任务则分别减半扣分。今年新增的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等称号可额外加1分,总分上限为10分。

(二)计划制定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与总结各记2.5分,各类学科计划或总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份,具体学期的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若材料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扣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扣0.1分/次,具体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若检查或抽查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的扣0.4分/次,备课课时不足的扣0.2分/课时,具体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课堂教学(25%)

若代课但实际未到岗的扣0.5分/次,代岗未按时到场、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教学不符导致课堂秩序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0.4分/次,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扣0.2分/次,上课迟到、拒绝学生上课、因教师原因导致学生上课不完整且无严重后果(有严重后果另行处理)、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的扣0.1分/次。教学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扣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计10分,学生书面作业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扣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作业质量不佳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扣0.2分/次,具体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核与反馈(4%)

每学期考核各计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核任务的扣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的质量分析报告、统一阅卷中出现积分错误或错批的扣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与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每周各计0.1分,学习未做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活动的每周计0.2分,活动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与活动则不得分。

 四、评分与奖励

通过积分高低排序,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各等级奖金相差250元。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为激发全体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根据市(连教政[20xx]45号)、县(灌教[20xx]11号)相关文件,结合我镇小学的实际情况,在上一年度绩效分配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考核对象

本镇小学在岗在编教师

 三、考核原则

(一)尊重科学规律,严格执行政策

(二)注重业绩表现,实现优劳优酬

(三)激励先进,优化管理机制

(四)公正客观,便于实施

 四、实施方法:

教师考勤、教学常规的罚款将按比例分配给本校教师;教学业务奖、教学质量奖、活动竞赛奖励和班主任津贴等,将累计总额从全镇教师的绩效奖励中提取,分配给表现优秀的教师。获奖证书的有效期按年度执行。奖金核算时,学校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证书的需提供分管领导签字的证明材料。

 五、考核内容分为七个部分:

师德、教师出勤、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活动竞赛、班级管理、其它。

(一)师德

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师德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教师出勤(由各校考核,从考核通过之日起生效)

1、每学期的迟到或早退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超过的每次扣10元。

2、病事假需履行请假手续(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课务,再到教导处备案),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病假,未履行相关手续的病事假扣50元。

3、旷工每日扣100元。

4、因重大活动、会议等未能按时到岗的,每次扣30元(如因值日工作失误导致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5、特殊事假由各校自行决定。

(三)教学常规业务(由学校考核:主要依据各校的常规检查、周查、月查及镇小教组织的视导和随机抽查)

1、教学常规。

(1)授课无教师在场的,每次扣50元(如因无人上课造成教学事故,责任自负)。

(2)未经批准私自调课的,每次扣20元(调课需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并持“调课”通知单上课)。

(3)违反其他教学常规的,每次扣20元(如无教案上课、课中离开教室、玩手机、体罚学生等,因违规造成的后果自负)。

(4)语文、数学、英语需定期对学生进行单元测试,并附上相应的“学生成绩分析与教师教学反思”,未检测的每单元扣20元,无分析与反思的每次扣20元。

(5)未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业务工作,每次扣50元。

2、教学业务:

每位教师年度底分为200分,按两学期的量化积分情况,年底按15%比例评出教学业务奖,获奖者每人奖励200元。教师业务量化积分分四个部分:

一是各校检查占30%,

二是镇期中视导占20%,

三是镇期末业务检查占40%,四是镇抽查占10%。

附量化细则:

跟随教学进度表进行量化考核,教案需提前一天备齐(建议提前一周备课),教案少一教时扣5分。上完的课需及时撰写教学反思(每节课一篇反思),漏写一次扣2分。严禁超前备课,超出一周的备课将扣5分。语文、数学、英语作业按进度少做一次扣2分,并需当天批改结束(包括指定的教辅书中必做必改内容),漏改一次作业扣2分。作文作业未完成的,按分数标准扣分。作业批改的规范性、错误订正等也将纳入考核。

(四)教学质量奖

1、普通教师(由小教统一考核)

(1)镇每学期开展期中、期末学科质量评估,教学效果优秀的前三名教师分别奖励120、100、80元。教学效果较差的,和班级平均分差距超过10分的,将按20元每分进行扣款。

(2)不定期的教学质量单项调研奖励办法同上减半。

(3)县局教研室组织的检测,班级成绩进入全县前1/4的任课教师奖励200元。片区检测中,第一名、第二名奖励200、150元,若成绩不佳且与前名差距超过10分,将扣款200元。

2、专职教师(由中心校考核)主要依据参加各类培训及竞赛的情况。

(1)教师应参加县局下发的各类培训,无故缺席每次扣50元;竞赛活动的获奖情况同普通教师。

(2)教师需辅导学生参加县局发起的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00元,参与的活动须有奖项,若为零奖项将扣100元(年度内未举行活动除外)。

(3)专职教师需在学期末对辅导的兴趣小组进行成果展示,并获得学校领导与教师的认可。

(五)活动竞赛教研奖(由小教统一考核)

1、教师业务竞赛

(1)在镇级举办的各类教师比赛中获奖者,分别给予40元、20元、10元的奖励;在县级比赛中获得前两名的教师奖励分别为100元、60元,市、省级竞赛奖励在此基础上增加60元、120元。

(2)在全县组织的教师考试中,进入前1/4的教师奖励60元。

2、辅导学生参加教育局组织的竞赛

(1)以班级、组队整体为单位参加镇级竞赛获奖教师分别奖励60元、40元,参加县、市级竞赛奖励分别为镇级的3倍、4倍。

(2)学生个人在镇组织的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分别奖励20元、10元,参加高一级竞赛奖励在镇级基础上增加20元、30元、40元、50元。

3、教科研奖

(1)省、市、县级课题立项并认真开展研究的,分别奖励课题主持人300、200、100元。

(2)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分别奖励300、200元,需提供相应证据。外省级刊物不作奖励。

(3)参加省级论文评比获奖的教师,按相应等级奖励。

(4)承担教学研讨课或讲座的教师,分别奖励20、30、50元。

(5)根据宣传工作要求,完成规定信息发布任务的教师,按月核算给予相应奖金。

(六)班务管理

1、班主任津贴依据工作实绩进行分配,班主任每月津贴为120元,分三类发放。

2、管理期间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并扣除相应津贴。

(七)借用教师绩效考核

外借教师的绩效考核依据本镇教师最低绩效的90%标准。

(八)实施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7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行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教学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义务教育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调动教师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为核心,构建符合教育规律、支持教师成长的科学考核评估制度,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

二、组织架构

成立xx中心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各中小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退休、退职、退养人员将执行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由县人事和财政部门核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按月发放,退职人员按照同职级退休标准的70%执行,退养民师则依据在职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平均增长额的70%发放。

四、考核原则

1、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由于各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故将学校分为四个层次:两中学、三小学、五村小、五教学点。相同类型学校可通过协商制定统一标准。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全面体现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的原则,同时兼顾教师之间的相对公平。

3、激励先进,注重实绩。需建立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内容,师德、师风、安全管理以及单位的农远管理与应用皆需实施一票否决,特别重视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及贡献。

4、导向驱动,杠杆调节。绩效工资考核应向一线教师倾斜,特别是那些在德育和高效课堂等方面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5、客观公正,便于实施。坚持真实、公开、规范的原则,易于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五、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1、中心校奖励基金:每学期设立奖励基金xx元,用于奖励在德育、高效课堂及各类乡镇教育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职工。

2、校长绩效工资:对教学点、村小和五大校校长(含中心校办公室人员)根据乡镇实际人均水平设立相应绩效工资基金,由中心校统一组织专项考核。

3、剔除以上两块后,中心校结合各校在岗教师数量、教师余缺数及乡镇人均水平等,分配绩效工资作为班主任津贴、考勤奖、工作量奖等。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及工作量津贴等,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协商确定。

2、班主任津贴依据学校层次和运行情况,由同类学校达成一致。

3、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基于考核结果,绩效工资总额除以全校考核得分总和,得出个人绩效工资额度,其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额=全校绩效总额÷全校绩效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得分。

4、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上半年(1-6月)和下半年(7-12月)分两次考核并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打入个人工资账户。

5、校长及中心校办公室人员的绩效工资由中心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统筹安排,其他管理人员标准由各中小学自行制定。

七、绩效考核办法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缺勤将按规定扣分,不计负分,婚丧嫁娶等假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量化全校各岗位的周工作量,教职工实际工作量与人均工作量之比作为工作量得分。

3、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教师在日常教学中的职责履行及安全管理,重视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

4、教育教学成效。考核教师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及效果,同时兼顾兼职情况。

5、师德师风方面,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扣除考核得分,受到处分的将依据严重程度扣分。

6、若出现旷工、未在岗位、学历学习等情形,将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考核为零分。

各中小学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细则,规范办学行为。

八、组织实施

1、各中小学需根据以上指导意见完善考评方案,并经职代会或教职工会议讨论通过,方案一旦通过不得随意更改。

2、全程考核过程需公开透明,教职工有权监督,考核结果公示三天,若有异议应及时解决。

3、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组织、指导及管理,成员由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确保考核公正。

九、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不得自行发放津贴,不得挤占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防止乱收费和乱集资。

2、中心校将绩效工资考核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强监督和管理。

3、若发生违反纪律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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