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治理不仅是环境保护的迫切需求,更是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规划与合理分配资源,我们可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探索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治理技术与管理模式,将为农村的未来带来清新的希望与活力。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1篇
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转率和村民满意度为目标,科学选择和实施各类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升治理工程质量,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以全面提升我市农村污水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实施、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地域特点实施农村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黑臭水体和村民反映强烈的地区。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活习惯,根据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能力,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协同管理。构建长效运维机制,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合理建设和有效管理。
——政企合作、公众参与。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充分发挥村镇的协调作用,增强农民的参与感和监督权。
——多元资金、协同共进。用好涉农资金,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多元覆盖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目标
我市现有自然村187个,计划分阶段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到20xx年实现自然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20xx—20xx年)。
完成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的治理,确保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到20xx年,累计完成150个自然村的治理,提升治理率至85%以上,并巩固重点区域治理工作。
到20xx年底,完成182个自然村的污水治理,治理率提升至100%,设施有效运转率不低于90%。
2.查漏补缺阶段(20xx-20xx年)。
对各自然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治理率保持在100%,设施有效运转率达到95%以上,并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
到20xx年底,建设完善的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探索建立数字化监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制定科学的技术路线,选择适宜的治理模式
依据自然村分布、城市发展规划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污水治理技术路线。优先将靠近城镇的自然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完善配套管网,其他区域合理构建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
(二)推进行政设施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强化前期设计和过程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达标,鼓励民众参与建设,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逐步实现管渠建设的全面覆盖。
(三)深入排查缺陷,落实整改措施
定期排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各项设施运转正常,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杜绝黑臭水体的出现。
(四)健全长效运维管理体系
建立多层级的运维管理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感,探索适合我市的长效运维机制。
(五)强化监测指导,提升治理效果
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及时分析监测数据,为有效提升污水治理成效提供依据。
(六)注重科技创新,推动数字化管理
引入现代科技,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污水治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高效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落实治理任务,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加强资金保障
确保资金筹措渠道多元化,利用各类财政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治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体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的宣传,提高村民参与度和环保意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市水源保护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xx-xxxx年)》及《市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xx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至xx21年11月底,全县需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以及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的村庄应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或者接入城镇污水管网进行污水处理。治理范围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周边3-5公里内的村庄,且所有设施正常运转方可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具体包括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和镇村。在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确保与城镇污水主管网连接,污水最终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治理的村庄有16个,涉及6个镇,计划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每座污水处理站将配备2辆吸污车,及时收集农户厕所污水,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同时为每个改建厕的农户提供一个盥洗水收集桶,供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和使用,其余部分可用于院内洒水抑尘或浇灌植物,实现就地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在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内,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确保街道干净整洁,基本消除污水横流现象,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涉及45个村庄,共计7个镇,包括镇内的6个村、镇内的9个村、南韩镇的4个村、南阳堡镇的2个村、平固店镇的16个村、胜营镇的9个村、十里铺镇的9个村。
二、职责分工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将设施运维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营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具体实施的责任主体,需负责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及村庄的宣传工作。各单位应加强投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及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各镇需肩负主体责任,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制度,督促各村协作开展,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应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财政部门需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的监督检查,防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方式违规排放污水,确保农村小企业的生产废水不直接接入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与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生态环境局成立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的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实施每周进度通报和排名机制,排名靠后的镇将受到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增强宣传力度,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居民积极参与,通过出力、出资、出主意等方式,全方位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同建设美丽的生活环境。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3篇
根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xx-xxxx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xxx-xxxx)》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xx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至xxxx年11月底,全县需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参与治理的村庄须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接入城镇管网。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的村庄,且所有设施正常运行才能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 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有6个,涉及1个镇,分别为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需在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道并接入城镇主管网,将污水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 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治理模式的村庄共有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备2辆吸污车,定期收集农户厕所污水,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为每个改厕农户配置盥洗水收集桶,以收集、储存日常盥洗水,冲洗厕所,其余部分可用于洒水抑尘或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需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确保村庄整洁,街道无残留污水,基本消除污水横流现象,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管控水平。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涉及45个村庄,分布于7个镇,包括镇的6个村、镇的9个村、南韩镇的4个村、南阳堡镇的2个村、平固店镇的16个村、胜营镇的9个村、十里铺镇的9个村。
二、职责分工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维护费用;各镇政府作为实施责任主体,负责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的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需加大力量投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明确责任,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切实落实日常协调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 加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应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需加快资金拨付,确保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强对企业污水排放的督导检查,严禁通过不当方式排放污水,确保治理设施不被非生活污水污染。
(三) 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工程进度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将受到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 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需加强宣传,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带头作用,提高村民环保意识。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居民参与到污水治理工作中来。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4篇
为有效推进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带来的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维护农民健康,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镇至少有30%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其中包括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和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此外还需提升和巩固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和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治理成效,彻底解决村内生活污水乱排乱倒和污水横流的问题,基本消除污水横流及乱排现象,初步建立运维管理机制。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分散、就近或集中处理等不同方式,灵活选择适合的污水治理方案。鼓励采用单村或多个村合作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通过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再进行就近回用;如需排放,必须遵循受纳水体的功能区划标准。鼓励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植被栽种及建设植物隔离带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以处理收集的生活污水。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及简单有效的原则,确保有害物质和污染物的有效去除和降解。
1、对于靠近镇中心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条件的区域,接入城镇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集中处理,例如河村社区选择接入镇驻地的污水管网。
2、对无法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如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应根据村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1)对人口稀少、居住分散、污水径流量小的村庄,鼓励实现就地回用,如利用房前屋后的小菜园、小果园等。
(2)对于有少量污水产生的村庄,建议进行生态化改造,利用闲置的沟渠和库塘,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通过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
(3)对于污水产生量较大的村庄或居民聚集地,可以选择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装置,以处理生活污水。
(三)时间安排。对于尚未完成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要求在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和环保办人员为成员,全力推进行政村的污水治理工作,强化各项治理措施的衔接、部门之间的协调及项目实施整合,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考核与评估,强化治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5篇
为进一步落实污染防治的“三大战役”,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弥补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据“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符合雅安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致力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示范市的建设。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坚持以城市带动乡村、城镇一体的发展,加速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以促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开展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集地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的污水治理,逐步解决农村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依据农村不同的地理条件、人口聚集程度及污水产生类型,采取适合的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结合、集中与分散处理结合的方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收集、治理和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从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污水处理规模和农民需求出发,合理选择低成本、符合标准、便于维护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同时引导农民参与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自20xx年起,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确保设施运行监管持续增强,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五年的努力,至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及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推广先进经验,提高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及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到20xx年底,以县(区)为单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及时间节点,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选择信誉良好、投融资能力强、技术专业的企业开展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快速形成污水处理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对于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对于居住分散、污水难以集中收集的地区,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千村示范工程”,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的建设与改造,普及不同等级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确保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与湖长制管理,加大对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推进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对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的治理,重点清理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政策与技术研究,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及集约化处理设施的推广应用。鼓励使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及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在30吨以上、受益农户在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与运营的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形成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及金融资本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经开区管委会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需充分认识治理工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及建设项目用地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尽快制定专项规划及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及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的实效检测评估与情况通报机制,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改革,尽可能简化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6篇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解决农村污水处理的主要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中确定的治理目标和任务顺利实施,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的显著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缺乏实效,过度追求“高大上”的问题。各县(市、区)在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需严格遵循中央农办等9部委发布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合理对接省级规划,全面统筹辖区内的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而一味追求表面效果。
(二)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工作不力的问题。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各地应依据村庄特性、人口聚集度以及污水排放特点等因素,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其中,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总责单位,县(市、区)政府为具体实施主体,乡(镇、街道)政府则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必须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的完成。
(三)整治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抽查项目执行情况,对发现的优亲厚友、漠视群众意愿、贪污挪用以及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等问题,按规定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建立项目实施的定期巡查制度,加强监管,坚决防范和杜绝治理工作中的腐败现象。
(四)整治管护和运维长效机制不完善,设施失管现象严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在20xx年内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管护和运维制度,明确本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的产权及其运维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经费的来源,建立健全资金的使用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失管。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截止6月10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并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应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6月10日前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截止6月30日。各设区市应依据本方案以及《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和纠正工作。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截止10月31日。各设区市对下属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项目谋划、公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实施推进、过程监督与绩效评估等方面进行抽查,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部门将按季度抽查项目的实施进展,并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也会定期分析和梳理问题线索,按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截止11月30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经验、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需在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反馈至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上报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地应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之中,建立完善的组织协调机制,相互配合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的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控制。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整体工作,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需理顺与基层的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进展,组织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污水治理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开展;生态环境与住建部门要分别负责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及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则指导确保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的尾水正确排放,不得直接流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的“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进行管理。各地需在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展、年度资金完成情况等信息,对进度滞后或者项目针对性不足的,及时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定期调度各地项目进展,并纳入生态环保的“三合一”督察管理。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闽政通”平台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渠道,并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相关单位需在接到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也会按规定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7篇
为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基于《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方案》(政办函[]112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导,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镇和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道建设按时完成;力争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的处理率达到100%;农村乡镇主城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4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50%;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比例达到70%。
二、治理方式
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治理;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采用沼气池处理;而对于集镇生活污水,则采取人工湿地治理。
三、工作思路
(一)建设标准化化粪池。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应建设符合三格或四格式的化粪池,粪液可用于农田施肥。此项工作主要通过改水改厕进行,建造标准与农村改厕的要求保持一致,由区环保办负责具体指导。
(二)建设沼气池。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应建设沼气池,沼液和沼渣可用作农肥,建设标准需符合农村沼气池的补助标准,由区农业局负责技术指导和资金申报。
(三)建设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经过化粪池和沼气池初步处理的生活污水,需通过氧化塘或人工湿地进行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周边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详细方案。各镇需要在8月底前准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及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发动。8月底前,各镇需召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相关工作。
(三)开展实施建设。从9月到12月进入实施阶段,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各项治理目标。
(四)进行全面验收。在年底前,各镇需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小组,由某某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与监督。
区财政局需负责落实专项资金,区农业局负责沼气技术的推广和资金申请,区环保局配合其他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通过申请改厕和沼气池补助及环保专项资金等途径筹集治理资金,区财政局将依照补助标准提供资金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各镇奖励,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按月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年终汇总考核,未完成目标者在后续项目及资金支持上予以限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需明确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并设立专门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组织机构健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应召开动员会议,明确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参与和监督。
(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区环保办与区农业局应加快改厕和沼气池建设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有机结合,圆满完成治理目标。
(四)加强信息报送机制。各镇需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快速向工作小组报告进度和问题,确保困难及时解决。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8篇
为深入贯彻全省、全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妥善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我县同步实现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依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铜委办字〔xxxx〕xx号)的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目标,全面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完善污水处理体系,倡导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确保村庄的环境整洁、绿色、明亮和美观。
(二)基本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核心工作。应坚持因地制宜,同时要做到经济实用、操作简便,并确保低成本运行与便于维护。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一体化治理模式,确保生活污水处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探索建立污水的统一收集、沉淀、厌氧及多级净化的处理模式,同时对新建移民村庄,应进行统一规划,实行雨污分流,集中处理污水。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生活污水处理。xxxx年底前,确保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的治理全覆盖,乡镇集镇要启动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充分利用贫困户的劳动力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各中心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到户内处理、村集体排放、乡镇转运、县统一处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xxxx年x月前,完成xx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标准化处理工作。具体项目包括: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夹石镇闵子溪村等一系列传统村落的污水处理方案;乌江画廊旅游景区等地的污水处理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有效推进,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指导各项工作的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与选址阶段(x月xx日)。由县城管局聘请专业单位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规划,科学合理地选址,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布局符合当地的实际需求。各乡镇要结合村庄情况,合理规划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并于x月底前书面上报选址情况。
(二)主体建设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县政府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确保各项目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责任,确保治理项目按时推进、完成工程建设。
(三)验收投运阶段(xx月xx日前)。各项目单位要对完工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自检,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县政府,由政府组织专业团队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的正常投入使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县直部门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任务明确、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各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大力宣传环保生活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和签订责任书,明确村民在环境卫生治理中的责任。
(三)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资金。整合旅游、财政、农牧等部门的项目资金,统筹支持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确保设施的可持续运营。
(四)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农村环境治理,探索建立长期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常态化。通过聘请精准扶贫中的贫困人员参与保洁,推动村民自我管理和维护环境。
(五)强化督查考核。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进度。在年终考核中,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重点考核内容,对未按时完成的单位将严格问责。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9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依据《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xx〕124号)要求,结合崇庆街道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遵循“城乡协调、建设管理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合作,政策整合、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力求实现农村生活污水的全收集、全治理及达标排放。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协同推动市政管网的建设,重点落实厕污与生活污水的共治以及自来水的全面接入。
(二)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落实“一河一策”,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和管理工作,确保河道及岸边的环境整洁、畅通无阻。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直排现象、污水塘、污水沟及黑臭水体开展专项整治,建立“一村一档”的治理台账,强化治理责任,消除黑臭水体。
(三)加强农村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计划在桤木河流域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通过新沟改造项目,不仅改善水生态环境,还能促进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收入的增长。
(四)强化污水的收集工作。排水体制须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街道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分流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应遵循永久性设施的标准进行规划,确保与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
(五)合理确定处理规模。在综合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的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基础上,还需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变化,制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污水再生利用。加快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扩大农业灌溉及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再生水使用。积极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化土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和能源利用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责任的落实。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牵头责任,做好组织与政策保障,统筹协调及督查考核工作。各村(社区)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污水治理的监管。
(二)强化督查与考核。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及推进措施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将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即可整改。
(三)加强宣传与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政策措施及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让群众积极参与并受益于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 10篇
根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和强市名城建设为目标,按照“全覆盖、广受益、常态化运行、有效治污”的标准,重点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低、自然村覆盖率不足、农户受益率低、设施运行不畅等问题,实现农村环境整洁、美丽和生态和谐。
二、工作目标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按照“三年三步走”进行分解和落实。xx14年为全面启动年,完成未治理行政村的管网和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设,力争完成治理任务的60%,确保行政村覆盖率达90%以上,自然村覆盖率提升至65%以上,农户覆盖率达到55%以上;xx15年完成治理任务的xx%,使行政村覆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覆盖率达到75%以上,农户覆盖率提升至65%以上;xx16年完成治理任务的xx%,实现行政村和自然村覆盖率100%,农户覆盖率达到70%。
经过三年(xx14-xx16年)的努力,确保未开展治理村的污水治理任务圆满完成,改造提升已开展治理村的污水处理管网与设施,全面改造农厕与化粪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的现象,实现环境整洁、生态优美的新农村目标。
三、工作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包括污水接入、管网建设和终端设施建设等三个部分。各村要对辖区污水处理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摸底排查,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镇政府将制定集镇总体污水管网走向图和村庄示意图,对符合条件的自然村,优先纳入集镇污水管网进行集中处理。对于无法纳入的村庄,则要综合考虑人口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科学合理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建设适应性强的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对于人口集中且条件允许的区域,鼓励采用无动力或微动力的厌氧池治理模式,确保xx16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全面覆盖,达到“可监测、可核查、可报告”的标准。
(一)新建项目,提高美化水平。各村要按照工作目标中的节点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强化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范操作。靠近集镇污水处理厂的自然村,优先将生活污水纳入集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对于人口较多、集聚度高的村庄,应铺设污水管道集中收集,采用生态处理或生物处理等低能耗技术,而对于人口较少、分散的村庄,宜采取就地处理,可以建设人工湿地或稳定塘,也可选用无动力厌氧处理模式。污水处理池和管网的建设应符合相关规范,避免雨污混流,出口水质要达标。污水处理池完工后,需实现污水净化与村庄绿化,人工湿地要种植亲水植物,确保环境美化。
(二)整改现有设施,提高处理效果。(1)加快污水管网的建设。镇政府负责集镇污水总管网及处理厂的完善,行政村需制定辖区内的管网建设规划并按期实施;(2)修复已有处理设施。对存在管网损坏、污水池水量不足、处理效果不佳的设施,要进行修复,确保纳管率达到60%以上,并且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3)提高标准整治工作。对条件较好的精品村,在xx14年度进行整改以提升纳管率,尽早成为污水治理全覆盖村;(4)对于已建有三格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若处理效果不理想,需对设施进行整改,采用无动力或微动力的厌氧处理加人工湿地的模式,提高处理效果。
(三)维护管理,落实长效机制。(1)完善集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各村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制度,增强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对农户厕所的改造,针对不合理的化粪池构造进行政策引导,鼓励村民弃旧从新,建设防渗型化粪池,以提升污水处理效果;(3)要求各村对已建排污管道和窨井进行沉淀物和杂物的清理,及时补种缺损的人工湿地植被,确保湿地的畅通,保障设施正常运营;(4)将农村门塘治理、河道治理和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统筹规划,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治理一片,水清一片”的目标。
四、工作计划
全镇3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都有相应任务,xx14年度计划完成的为13个行政村及39个自然村,其中新增治理行政村10个、自然村24个,提升治理行政村3个、自然村15个,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规划xx14年度实施的13个行政村,安排第一批次3个作为示范村,第二批次6个,第三批次4个。xx14年3月初至4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完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规划、预算等工作。第一批次行政村需在3月底前完成招投标,第二批次在4月初完成,第三批次在4月月底完成。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在xx14年4月初至11月底,要求1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及新建,确保行政村纳管率达到60%以上;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
到xx14年12月底,完成13个行政村的工程验收、项目申报及各项收尾工作,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涉及范围广泛、工作量庞大的综合性工程,也是一个生态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民心工程。镇政府将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和自然村作为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各村需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调查摸底,编制年度计划,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和管理。各工作片需在每月10日前向镇农办上报建设进度,由镇农办统一汇总,报市农办。
六、资金补助
按照财政补助相关政策,进行项目资金的申报。各行政村在污水处理设施验收合格后,将申请材料报镇政府,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以获得补助。
补助标准为市级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总投资的80%,村自筹xx%。
到xx16年,若行政村生活污水纳管率达到60%,将按标准进行补助;未达到60%的,将不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