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已成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举措。本方案旨在深入剖析现状,明确整治目标,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措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通过对潜在风险的识别与应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不仅是对问题的直接回应,更是一种积极的社会管理理念,彰显了我们对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坚定决心。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篇
根据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提升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关键一环,执行力和落实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与落实,以及党的群众路线的切实实施。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深刻认识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与必要性,更新思维观念,加强学习,持续增强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推进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与落实能力。
二、时限和范围
此次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将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整个活动过程。涵盖的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干部、社区干部及全体党员。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提升机关干部的工作纪律性、行政效能和执行力,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的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担当,切实做到讲责任、敢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确保效率,吃苦肯干。
2.重点任务: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街道领导班子、干部和广大党员需着重解决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的不坚定,缺乏对共产主义前途的信心,重大问题面前立场不鲜明、原则性不强、缺乏政治敏锐性,散布负面言论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的问题,例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服从组织安排等情况;对重要问题的决策知识不熟悉,事后不报告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推诿扯皮、不积极服务的问题,如效率低下、不作为等,重表面、轻实质等情况。
在工作能力上,查找和整治学习态度不端正、专业能力不足、自我加压不够等问题,创新能力差,回避责任等情况。
在工作方法上,查找和整治不重视基层情况、缺乏问题导向、形式主义等问题,不愿面对困难,讲困难、讲条件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全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三天时间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教育干部强化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
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做到边查边改,提升自身能力。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限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梳理现有制度,围绕执行力、落实力问题进行制度的改进,确保决策科学化和服务规范有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鼓励干部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坚定信念。
(二)严格纪律,强化组织观念,确保干部的工作效率和执行能力,执行请假制度。
(三)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吸纳具备创新能力及奉献精神的人员,构建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精心组织培训,提供多样的业务培训,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定期调研,听取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推进整治工作实施。
(二)搞好舆论宣传,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篇
为维护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合同行为,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打击合同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合同法》、《拍卖法》、《担保法》以及《合同监督条例》、《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合同监督管理中的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合同欺诈和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违法案件,有效预防和减少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九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30日为法律法规宣传与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为合同行为规范化阶段;
第三阶段:7月21日至9月15日为合同违法案件查处阶段;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需向市局合同股报送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三、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下列合同违法行为:
(一)未按照《xx省合同监督条例》规定申请备案而使用的格式条款合同行为;
(二)格式条款中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经过审查要求修正但未改正依然使用的;
(三)伪造合同的行为;
(四)盗用或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
(五)与他人签订合同而虚构主体资格的行为;
(六)签订合同时虚构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七)故意部分交付货物(货款)以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拒绝交付货物(货款)的行为;
(八)定做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合同履行且不退还相关费用的行为;
(九)通过虚假广告和信息诱导签订合同,从中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的行为;
(十)在商品房买卖交易中,无证照或证照不全进行商品房开发与交易的行为;
(十一)借商品销售广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十二)同一商品房屋进行多头销售的行为;
(十三)故意隐瞒房屋抵押事实而欺骗买主的行为;
(十四)虚构交易,签合同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
(十五)房地产开发商私自印制《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行为;
(十六)倒卖各类工程施工中标合同的行为;
(十七)拍卖活动中的串标竞买行为;
(十八)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抵押、骗取贷款的行为;
(十九)利用合同及他人担保骗取贷款的行为;
(二十)利用拍卖公告或其他方式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二十一)其他合同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组织成立,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盛书志副局长担任组长,杜传海副局长为副组长,合同股及各工商所、直属局、公平交易局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合同股,陈君贤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办案单位亦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以确保落实到位。
(二)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的工作涉及广泛,专业性强,各单位应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特别是合同与公平交易人员间的合作,形成合力以加大查处力度。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针对辖区内易发的合同纠纷、合同欺诈行为开展重点检查,做到帮扶指导与坚决打击合同违法活动并行。
(三)防范结合,规范行为
各单位需结合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强市场巡查,认真排查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在帮助企业规范合同行为的依法查处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将专项执法与合同帮扶、守合同重信用的信用体系建设、合同监管“七进”行动结合,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自律机制,尽最大努力减少合同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多样化的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七进”活动,深入企业、商场、市场以及乡村,向农村专业合作社与工业园区宣传合同法律法规,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升社会对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的防范能力。
(五)提升办案水平,学习进步
各办案单位,特别是合同管理及办案人员,应借此次打击合同欺诈活动的机遇,加强对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提高查办合同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提升合同案件办理水平和合同监管能力。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篇
为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经过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报废、拼装和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区政府特别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担任组长,经济、安监、农业机械、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及技术监督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由翟玉平同志兼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督导。
二、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
1、非法制造、改装和拼装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及挪用牌证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
3、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及拼装车辆在路上行驶的情况;
4、农用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的行为;
5、涉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将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通过电视、报纸、张贴公告、标语及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专项整治的要求和精神广泛传达至相关村居、企业及车主,以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的村居、企业及车主进行调查摸底,同时各职能部门对其所主管行业进行调查,全面掌握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的情况,登记造册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于重点整治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在这一阶段中,主要着重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于仍然非法制造和拼装车辆的经营者,依法吊销其执照并没收相关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针对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及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扣押,并依法从严处理违法驾驶员;查扣的报废车辆将统一停放,交由交警和农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
三是强化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需与学校及相关单位密切合作,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必须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及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大地威胁了道路交通安全。报废、拼装车辆的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这些车辆的人员往往缺乏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特别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深远。各级部门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治理工作。
(二)规范管理,热情服务。要妥善处理从严管理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之间的关系,确保执法规范化,管理文明化,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与理解,防止矛盾激化,保证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交警、农机、交通和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立检查点,一旦发现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立即查扣并依法严肃处理。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也由农机部门依本方案精神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时,公安部门需设立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行为严格追责,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篇
为规范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xx省市场监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无证经营食品的商户和个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商户;使用不合格原料进行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6月10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0日—6月15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渠道,加强对食品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6月30日)。依据整治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市场检查,重拳查处各类违法活动,特别是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与销售。
(三)检查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0日)。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所有问题在7月12日前得到有效解决,并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
三、职责分工
此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卫生、公安等部门协同合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一)宣传部门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食品安全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的安全认知。
(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监督力度。
(三)卫生部门应加强对餐饮及食品加工行业的监管,确保使用合格的食品原料。
(四)公安机关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采取严厉措施。
各职能部门需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意识。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用食。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设立办公室,协调全县的整治工作,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共享信息,推动联合执法。
(三)突出重点,严格实施。针对本地区特点,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的巡查,确保整治覆盖所有违规行为。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市场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篇
在我县,传统的家常食品如馒头、油条和煎饼等米面制品不仅深受居民喜爱,同时其安全性也直接影响到人民的饮食安全及身体健康。根据过去两年我县对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及日常监管情况,发现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在安全方面仍存在诸多隐患,主要表现为:
一是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相关标准缺失,监管效果不佳,生产经营者的持证率较低。
二是生产加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且分散,普遍缺乏良好的生产经营条件,安全隐患较为严重。
三是许多从业人员的诚信和卫生意识较弱,时常出现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法物质或劣质肉类产品进行生产加工的现象。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并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和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矛盾化解、高效监管”三项要求,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强化产业扶持;通过市场机制,激发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切实解决当前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安全xx”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设定了四项主要目标:
一是确保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生产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的比例达到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比例达到100%;小型餐饮店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比例达到98%以上;流动摊贩的经营规范率达到98%以上。
二是从事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米、面等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时索证索票的比例达到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的比例达到100%;执行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的比例达到100%;添加剂实行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的执行率达到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档案建立率及添加剂使用培训率均达到100%。
四是全县范围内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为零。
三、整治重点
(一) 重点对象。此次整治的对象包括生产经营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及街头摊贩,此外还包括为上述食品生产与经营提供违法原料、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 重点内容。
1. 规范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所有生产经营者须按照规定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生产经营基本条件且拒绝整改的单位,将坚决予以取缔;对于虽然不达标但质量信用较好的经营者,允许其在满足食品安全责任制的前提下,继续经营,同时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备当地监管部门,承诺书要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
2. 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索证索票、批发销售记录、添加剂的“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方针
依据“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严守新《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安全整治为主线,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架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特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明
副组长:李华 张伟 刘静
成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李刚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和督促专项整治工作。
三、实施时间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由各县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总体组织,各部门具体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和督导。
五、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检验,严格执行设备使用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交通管理部门需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巡查力度,重视高风险时段的交通管控,确保道路畅通和安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抓好高空作业、电气设施和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性,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地要及时依法停工整顿。
(四)防汛安全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汛期安全,特别要加强对水库、河道和山体滑坡等重要风险点的巡查与监测。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六、检查步骤
(一)自查阶段(7月1日至8月15日)。各单位需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于8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8月16日至9月1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单位的自查成果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2日至9月30日)。在总结阶段,各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际,确保整改到位。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刻整改,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三)严格追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厉追究不落实专项整治措施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篇
各中学、联合学校、民办学校及各直属单位:
近日,我市发生了一起校外无业青年袭击在校学生事件,受到媒体和网络的广泛报道,造成了恶劣影响。根据市长王清宪的指示:“校园暴力令人震惊!这种现象并非孤立事件,也并非仅限于某个学校,某种程度上呈现出普遍性。教育和管理部门对此必须高度重视,以夏县事件为教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暴力整治行动,以建设文明、友好、和谐的校园氛围。”为此,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方案》及山西省相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推动平安教育和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重大的校园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通过集中整治不同类型学校的安全隐患,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危险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及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将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校园的安全状况负责。各校应建立由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级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校园内部的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校园保卫力量、监控设备、安全防范设施及应急响应机制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及民办学校要强化法律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倾向;对存在违纪、心理压力大、行为异常及与校外不良青年有密切联系的学生进行摸排,采取一对一的教育管理,及时化解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课后放学期间对校门和宿舍的管理,尽量减少学生聚集;严格查处校园内的.xxxxx、管制刀具和危险化学品,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应与公安部门合作,打击任何危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全面排查和管控校园周边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的实际危害;确保校园高峰时段及“护学岗”的落实,检查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责任履行情况。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各校应着重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管理、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及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确保台账完备,信息反馈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工作。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应依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排查重点,逐一进行排查摸底,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征集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并落实责任。学校需负责开展校园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有相应的组织、方案和措施。教育科技局将对学校的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校外的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部门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快速、严格的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校要及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和教育部门将联合开展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的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将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同样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以确保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需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如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和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责。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一票否决”,并全县通报。
(三)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负面影响。涉校涉园事件一经发生,学校和幼儿园需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露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案件信息。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8篇
经过县政府关于私挖滥采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使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及超层越界非法采矿的现象依然未得到根本遏制。尤其自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行为有所增加,部分地区出现反弹,严重影响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的秩序,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确保全县矿业经济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X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整合政府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携手合作,坚决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整治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严格关闭无证开采矿点(坑口、井),依法严惩违法矿主,严肃处理参与非法采矿的相关人员。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包括硫铁矿)井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不合格的关闭措施,确保符合“八条标准”。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如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关注有无超层越界行为,依法依规对违规矿山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驻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各乡(镇)需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安排为:XX年3月1日至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年3月1日—XX年3月20日)
各乡(镇)需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项整治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清查和回查(XX年3月21日-XX年4月10日)
各乡(镇)应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开展拉网式的全面清查,包括私挖滥采矿点及关闭矿的回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村和矿点。回查结果需由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处理(XX年4月11日—XX年4月20日)
对于发现新超层越界行为的矿山,依照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依法关闭;无证开采的矿点则要迅速处置。
1. 对于小规模的私挖滥采行为,必须按照“八条标准”立即取缔。
2. 对于严重破坏资源的非法矿井,需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实测评估,依法处以经济处罚及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在接到超层越界的举报后,国土资源部门需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后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停产,依省相关要求进行关闭,并立即报告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XX年4月21日—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对关闭不合格的矿点进行通报,并责令重新按标准整治。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需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制定明确的清查、巡查、查处及执法措施,确保此次行动的有效落实。
(二)相关职能部门需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协作,共同执法。
(三)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关闭标准,确保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加强对关闭矿的后续监督。
(四) 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 各相关部门需认真贯彻相关制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
(六)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重点区域的有效防范,实施全面巡查。
(七) 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乡镇需按时上报整治进度及相关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9篇
根据集团公司发【20xx】73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水泥厂的火灾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潜在危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水泥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动员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全面排查水泥厂管辖区域内的火灾隐患,提升全员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活动领导团队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泥厂生产科,负责消防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评估及信息传递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重点
1、各车间、科室、部门及其管辖区域(单身宿舍、办公楼)和人员密集场所。
2、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3、管辖区域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和可燃物资储存库、油库。
4、各车间的外协建筑、施工现场及“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5、避雷接地装置及送配电装置。
6、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需要整治的区域。
(二)整治重点: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重检查各车间的自检记录与灭火预案、演练情况;二是单位用火、电源的管理及防火检查、巡检情况;三是避雷接地(网)的完好性;四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五是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的保养与备用情况;六是安全出口、疏散标识的畅通完好;七是单身宿舍的私拉乱接电线和应急照明标志的完好备用情况;八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储存场所管理情况;九是外协施工单位用电动火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十是外协人员的休息场所、办公室及库房等场所的“三合一、多合一”违章情况。
四、工作任务部署
1、各车间应利用早点评和班前会,广泛宣传安全用电、用火和用气的知识,重点宣传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负责人:调度室、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0日
2、各车间要号召员工,严格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盲点和死角。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2日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车间、各岗位的责任,逐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调度组织一次煤磨着火事故演练,重点演练灭火、应急疏散和义务消防员的应急处置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扑灭。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3日
4、严格落实各车间的消防器材备用和完好情况,重点检查煤磨、柴油罐等易发生火灾隐患的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完好与备用情况,并督促落实易燃易爆岗位及重点部位“六个熟悉”的掌握情况。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 完成期限:5月15日
5、生产科将对本次活动的宣传与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组织一次针对重点区域、柴油储存罐、单身宿舍、办公楼、操作室、更衣室、应急消防通道、消防应急灯、紧急疏散标识、外协人员休息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责任。
负责人:生产科 完成期限:5月20日
五、实施步骤
1、生产科负责制定并上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实施及检查上报等工作。
2、各车间要认真对照活动实施方案,利用早点评、班前会做好宣传和动员学习工作。
3、各车间需对照所管辖的区域,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治理活动,要求全员参与,按期完成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及自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整体意识和责任感,做好专项行动,需统一思想,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研究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生产科与各车间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确保对各自专业领域或职责范围内的火灾隐患查改措施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0篇
一、工作目标
为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安全事故的杜绝,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加强关键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各单位在供电、取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产资产的保护,保障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矿区各单位,主要针对发电单位的油区和油库。
(二)材料仓库,特别是易燃物品存放区域。
(三)办公室及生活区域。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消防管理制度的完善性,落实消防责任制度的层级性,确保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并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责任链。
(二)检查供暖系统的管路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气体泄漏或水管破裂现象。
(三)检查办公及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识是否完整,防火警示标语是否明显。
(四)对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和报警设备)的定期检验情况、消防培训和演练的实际开展、消防设施的安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的压力充足及灭火剂未过期,操作规程的标识应显眼,并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的防火防爆措施,包括电炉等明火取暖的使用情况;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区域;清理电缆沟、电缆竖井内的杂物及易燃物,确保采取必要的封堵和防火措施。确保油库等存油场所符合法规要求,设立有效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防止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风险。控制室、调度室等重要场所的消防设施与电气设备的安全性也应进行详细检查。
(六)对电网基建项目的消防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关注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及厨房等地的灭火器及气电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单位的消防责任制度得到落实,并检查施工车辆及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制定相应的防火应急预案。
(七)检查各单位是否依据实际情况制定防火措施及应急预案。
四、工作步骤与任务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将其下发至所有部门,要求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各部门开展自查活动,形成自查报告并制定整改方案。
(三)矿层面抽查阶段
在规定时间内,由安监部和机运科组成的专项抽查组将对供电、取暖安全进行抽查,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需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落实未整改问题的相关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意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需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重要性,将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需深入理解国家对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将责任细化到人,并确保检查与整改落实到位。
(三)遵循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需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措施,重大隐患要发整改通知书,并迅速制定治理方案及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需于20xx年12月6日前将自查及整改情况的电子版报告发送至安监部。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1篇
一、设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重点
围绕管理制度、安全培训、作业交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隐患、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事故报告及处理,以及职业健康与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性,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操作与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的实施情况,确认本部门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保存相关的检查记录和整改措施。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的安全监控制度等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流程的完善程度。
(5)各类安全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与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有计划、有效执行并有考核记录。
(2)新员工入场、员工转岗及临时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与岗位培训情况,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与考核制度、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3、现场隐患排查
(1)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事故易发部位的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电气安全设施的接地、避雷及照明情况。
(3)配电室以及易燃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及防护措施的健全性及安全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4、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及使用情况。
(2)文明施工及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无饮酒、串岗现象,工作期间禁止赤膊、穿短裤等不当着装。
(3)安全标志的规范性与安全通道的畅通性。
(4)工作环境与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检查。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检查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确保有完善的技术档案、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制度。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未按期整改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需停产整改。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并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是否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整改是否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单》,确保隐患责任人签收并按照要求整改。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是否有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保存相关记录及演练效果分析。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0xx年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合力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重点
(一) 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巩固安全工作的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发挥小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与安排,明确全年安全目标并逐层落实到每位员工,形成明晰的责任体系。
2、加强建筑施工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对关键作业环节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全办备案。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4、在重大节日及重要活动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隐患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5、落实消防器材及设施的管理,确保定期培训,使员工熟悉消防设备的操作。
(二) 关注安全发展,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和消防相关知识,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开展迎接重大纪念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氛围,利用宣传手段普及安全知识。
3、强化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增强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 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1、定期进行日常、季节性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记录、考核和通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要求。
(四) 识别危险源和安全风险,加强防范措施
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监控。
2、各部门定期对所负责区域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认真实施。
3、利用调度会及定期安全会议,加强危险源分析,形成有效的安全措施交底。
(五)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
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严格追究责任,落实防范措施。
2、及时发布事故通报,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
(六) 加强消防管理工作
1、明确防火重点区域,强化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维护到位。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七) 加强绿色施工与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确保无露土现象,符合防尘要求。
2、对进出口及施工便道进行硬化处理,安排专人定期清洁、洒水降尘。
3、设置洗车设施,确保运输车辆在出工地前进行清洗。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2篇
为有效遏制我村乱埋乱葬和丧葬陋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促进绿色殡葬、惠民殡葬、公益殡葬及人文殡葬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省城乡规划条例》、《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我村的违规丧葬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推广火葬为基础,生态安葬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为主线,转变观念、打破丧葬陋习、建设公益性公墓、整治违规丧葬行为”为重点,依法推动殡葬改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充分发挥殡葬改革在建设生态家园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原则
1. 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此次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为执法主体,各部门、各村需紧密配合,积极推进本村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2. 突出重点原则。重点整治“二区一线”范围内的违规墓葬、新建的活人墓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规墓葬。
3. 堵疏结合原则。各村需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年内未建的行政村应划定可葬区。
4. 依法行政原则。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丧葬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目标
1. 拆除“二区一线”范围内的活人墓。
2. 对“二区一线”范围外但影响恶劣的活人墓进行合法拆除。
3. 对已安葬的坟墓,采取深埋或植树等方式进行遮挡,无法遮挡的需迁移至公益性墓地。
4. 打击丧葬陋习和封建迷信行为,取缔棺木及土葬相关经营点,整治坟墓石料市场。
5.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及私自买卖土地建造坟墓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及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15日)
1. 召开全村动员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2. 发布专项整治公告,利用宣传车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整治氛围,鼓励当事人主动拆除违规坟墓。
3. 各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违规墓葬及非法棺木生产点进行调查登记,并将结果报至乡民政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20xx年9月30日)
1. 自行拆除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村在调查后,向当事人发出自行拆除通知,限期完成拆除。
2. 集中整治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各村集中力量,首先对“二区一线”内的活人墓和违规墓进行整治,拒不配合者可报请乡领导小组协助处理。
3. 全面整治阶段(9月1日—9月30日) 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豪华大墓进行深埋或整改,拒绝配合的则予以拆除。严打丧葬陋习,取缔相关经营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0月15日)
各村要对已安葬的坟墓进行植树遮挡,无法遮挡的需迁至公益性墓地。进行全面回顾和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无死角。
(四)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16—20xx年10月31日)
1. 强化日常巡查,发现违规建墓行为立即制止。
2. 落实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力的村落实责任,并对新建坟墓处置不力的将收取责任金。
3. 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暂未建设公益性墓地的村年内划定可葬区,严禁豪华大墓和活人墓的建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驻村干部需督促所挂点村认真落实工作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尤其是在重点区域张贴宣传标语。
(三)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村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各部门也需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查处丧葬陋习。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经过研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治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及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及教师的从教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家教、违规补课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树立全市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各级学校作为治理有偿家教和规范办学行为的主体,必须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以严谨的要求和务实的作风,积极整治教育教学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中小学教育秩序明显改善,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显著减少违规补课等行为,提高社会满意度。
三、整治内容及范围
㈠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以下八类有偿补课行为:
1、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收费性补课的行为;
2、学校将校舍或其他教学资源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士以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3、学校或在职教师以教育活动的名义变相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4、在职教师在校内外以辅导为名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
5、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在校外组织集体有偿补课的行为;
6、以课后辅导作业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
7、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或动员、诱导、暗示所教学生参加收费补课并获利的行为;
8、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㈡整治范围
全市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在职教师。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方法步骤
此次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㈠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日-10日)。各校应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动员部署,深入开展教育宣传工作。
1、加强师德教育。各校应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教师遵守法律规定的自觉性。
2、加强家校沟通。各校应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置宣传栏等方式,主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的相关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争取得到家长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实施。
㈡查找问题阶段(20xx年11月11日-20日)。
各校通过聘请外部监督员、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信》、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治理有偿补课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个人自查、内部互查等形式,认真查找教师从事或参与有偿补课的行为,确保掌握本校在职教师的情况,并于11月21日前向市教育局报告自查结果。对于自查自纠阶段积极清退违规补课所得的教师,将不再追究其以前的责任。
㈢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20日)。
各校应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针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签署《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在整改期间,市教育局将成立专项整治督查组,对相关场所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对群众举报问题的有效处理。对于屡次违规补课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㈣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1日-31日)。
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继续治理有偿家教,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并确保有偿家教整治活动的开展。
3、强化责任追究。集中整改结束后,对屡教不改的教师和学校严格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各校应同教职工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防止此问题的复发,努力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4篇
米面制品如馒头、油条和煎饼是我县的传统美食,直接关系到人民的饮食安全与健康。根据我县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情况,发现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职责不明确,行业标准缺乏,有效监管不足,生产经营者持证率偏低;二是加工经营主体数量多且规模小、分散,生产经营条件普遍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三是部分从业人员的诚信和卫生意识较低,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劣质畜禽产品等现象时有发生。为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质量,确保人民的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良性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洁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整治措施,增加产业扶持;通过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着力解决当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安全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实现以下四大目标:一是确保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到100%;边店边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到100%;小型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到98%以上;经营摊点的规范率达到98%以上。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索证索票率达到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的比例达到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的执行率达到100%;添加剂的专人、专册、专柜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到98%以上。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培训率均达到100%。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比例为0。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包括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街头摊贩,尤其是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及个人。
(二)重点内容。
1. 规范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所有生产经营者需按照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需按照《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进行管理。对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将严格取缔;对于质量信誉较好的不符合准入条件者,允许其有条件存在,前提是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向当地乡(镇)及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承诺书应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2. 建立和实施食品原料及添加剂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管理、专册记录及专柜存放的“三专”管理制度,以及过期食品和原料的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和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5篇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打击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及食品单位使用非法添加物质的不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依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监管的原则,针对我县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中存在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使用非法添加剂等问题,继续实施“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策略,促进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结合、日常监督与集中查处结合、综合治理与重点打击结合。
通过整治,力求实现三个“一批”:即规范一批,推动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弘扬守法经营的理念;解决一批,协助和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证食品生产单位,通过整改达到申办条件,核发相关证照;整治取缔一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食品生产单位,拒绝管理的情况,坚决查处。建立有效的食品生产监管责任制和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打击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生产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大型、中型和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校园和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各类农产品加工点。
整治重点: 以居民小区、车站、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及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
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二)新开办单位未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三)超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的;
(四)使用非法原材料或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的;
(五)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
(六)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的;
(七)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的;
(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的;
(九) 生产环境严重不达标的。
三、整治任务及措施
(一)规范行政许可,确保许可合规。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规范食品生产审批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每个食品生产单位符合合法经营条件。定期公布取得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名单。
(二)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严格执法。要在“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加大整治力度,以执法检查、惩治违法、落实责任为核心,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的检查、督导及处罚力度,对所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务必细致检查,严格处罚,坚决打击所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给违法者以深刻的警示,让其付出代价。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防止罚款代替刑事责任,确保处理公正。
(三)增强抽检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抽检的技术作用,有针对性地提高对原材料和成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罚。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移交相关部门,确保问题从源头得到解决。
(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原料及添加剂的采购查验,确保追溯体系落实到位,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应商资质等,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大对食品生产环境和卫生的监督检查,确保所有生产环节符合安全标准。
四、时间安排
(一)分类核查和宣传阶段(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针对辖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单位进行全面分类登记。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与支持食品安全整治的氛围。
(二)规范取缔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5月30日)
根据分类情况,联系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规范和取缔,争取整治的单位达到总数的60%以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重点总结工作的完成情况、措施及存在问题,并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作出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设立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
(二)严查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食品生产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投诉举报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处理。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总结整治经验,探讨制度机制建设,增强监管的合力,落实各项责任,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信息报告和宣传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信息上报,积极宣传整治进展和成效,引导舆论,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6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开展市场消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府厅字〔20xx〕43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全县市场消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推动城市文明进步,依据《市场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整治、源头控制、综合执法”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分步实施”的方式,在全县开展市场消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力争通过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全县市场环境的长效管理水平,引导和促进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对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各类场所,重点针对宾馆、酒店、商铺及连锁企业等。
三、整治重点
(一)收取不合理费用,如包厢费、开瓶费、餐具消毒费等。(责任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三)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经营的违法行为;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行为;以及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等。(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设置最低消费的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两个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摸底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下旬前):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动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排查市场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各类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台账,梳理工作线索,制定整治工作“对账单”,逐条明确整治措施,确保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制定统一的整治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县级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整治措施,根据以往工作线索或群众举报,组织力量“边排查边打击”,在市场消费领域形成高压整治态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针对突出问题和隐患,开展全面打击整治,强化拉网式检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违法经营场所,营造严管、严整、严打的高压态势。健全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等机制,推动建立市场管理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下旬):各成员单位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和动态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巩固,引导和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高度重视市场消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县委县政府对此整治行动予以充分重视,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负责人,具体负责市场整治工作联系。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尽快安排部署。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细化检查整治标准,量化分解工作目标,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线索;对重大疑难问题,建立责任制,限期办结。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加强对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消除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序的购物环境。
(四)形成合力,长效管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建立健全自律机制、监控机制和查处机制,实现监管与自律的有效结合,推动市场监管常态化。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利用多种媒体宣传整治成效,营造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鼓励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市场违规行为,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六)创新方法,共享信息。各单位需加强学习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每月25日前提交工作动态和案件处理情况。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17篇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普通公路的环境整治工作,维护良好的路域面貌,提升路政管理水平,创建“安全、畅通、美丽、舒适”的路域环境,以高标准迎接xx的评估和xx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评价工作,特依据《xx县xxxx年普通公路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的要求
根据县交通运输局的安排,从xxxx年x月至x月底,将对全县范围内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进行环境整治。遵循“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形象提升”的原则,通过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执法管理、美化公路环境等措施,致力于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公路路域环境,以优良的环境形象迎接xx及xx公路的养护管理评价。
二、工作任务
此次整治活动的范围涵盖全县的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各中队需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及乡道路的监督与管理,完善路域环境整治清单。
(一)开展防汛保畅能力提升行动。具体措施为:一是强化隐患排查。各中队需加大道路隐患的排查力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按类别推进隐患的整改。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细化落实防范措施。二是加强应急保通能力。结合路网运行情况,各中队要加强协调,依照上级要求,在灾害频发及人口密集的关键路段进行分类布控,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情况,能迅速启动抢通方案,及时恢复通行。三是落实安全管理。各中队要对路侧护栏、防撞墩及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缺失和损坏进行排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管理行动。一是强化路面执法力度。通过固定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货运车辆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问题,督促其严格实施加篷覆盖与密闭运输,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二是清理非法标识。持续进行公路两侧的非法标志牌和广告的清理,力争实现公路沿线环境的“七个无”目标(即交通标志前后xxx米内无广告、无违法建筑、无穿越公路设施、无非法路标、无非法种植物、无打谷晒场、无堆积物)。三是整治非法占道行为。禁止随意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及时查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和村镇路段的监督,协调沿线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清除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畅通与环境整洁。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各部门、中队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实施普通公路环境整治,力求实现路域环境焕然一新,沿线建筑整洁,交通秩序良好,标识明晰,景观优美。
(三)总结考评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各部门、中队需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与成效,认真梳理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问题清单,补缺补差,巩固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大队长担任组长,副大队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部门及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公路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个整治工作。各部门、中队要扎实推进落实工作,并于x月xx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大队。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治超站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通公路环境整治的重要性,提升沿线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文明出行的自觉性,争取社会各界与群众的支持,营造“政府重视、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为环境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中队要将辖区内的路域环境整治视为日常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合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观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