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家庭不仅是家庭成员相互尊重与关爱的体现,更是整个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通过明确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我们能够有效地引导家庭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提升家庭文化素养,并在日常生活中践行文明行为。实施方案的设计不仅要关注家庭内部的和谐氛围,还需促进家庭与社会的联动,推动社区文明建设,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1
为积极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更多社区居民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传播优秀文化,树立良好的家风,xx社区决定在社区内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一、参选范围
凡在xx社区内生活或工作,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夫妻和睦、孝敬长辈、教子有方、热心参与公益、勤俭节约、邻里和睦、爱护小区环境、家庭学习氛围良好的家庭,均可报名参选。
二、活动流程
1、推荐阶段(6月15日—7月15日)
在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的基础上,鼓励大家向社区推荐优秀家庭;居民可自荐,需到xx社区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申请表》;居民也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交线索给社区。
2、公示与投票阶段(7月20日—8月10日)
社区将对入围家庭的事迹在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居民监督,并组织居民代表大会进行投票,最终评选出6个“文明家庭”。
3、表彰与奖励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活动组委会将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及初选入围家庭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
三、活动要求
参选家庭需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进行自我评分,填写《xx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申请表》,表格可在社区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前往社区服务厅领取。所附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500字左右,内容需真实、准确且生动。另需提供近期家庭合影及其他生活照片3张(可为电子版),照片要求生动鲜明,能真实反映家庭风采。请于20xx年7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xx社区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联系人:。参选材料需分别打印A4纸两份并上报,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xx。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文明进程,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深入开展“五大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家庭教育和良好家风的建设,展示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时代内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文明支持,我县文明办决定开展20xx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二、评选标准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应当坚持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与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和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应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培养。要乐观豁达、宽容待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遵守公共秩序与规则,无论在工作生活、社交场合、公共场所还是网络空间,均应崇尚道德、严格礼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应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亲情深厚。父母与子女之间应长幼有序、孝道相传。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恩爱包容、共同承担责任。亲属和邻里之间应友善和睦、分享共助。家庭生活应温馨乐观,互相扶助,在困难时相伴相助,尽心尽责。应增强民族团结意识,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应爱岗敬业、忠于职务,勤勉服务、甘于奉献。应该依靠诚实劳动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家庭成员需重信用、守承诺,以诚为尚、以信为本,传承诚信的优秀品质,严格遵守政务、商务和社会诚信的相关规范,立足各自岗位践行诚信。
(五)家教良好。父母应尊重教育、注重言传身教,用正确的方式来引导和教育子女。应重视子女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个性的培养,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家庭成员应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六)家风淳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重视为人处世、教育引导、家庭和睦的道德观念。倡导廉洁修身和勤俭持家,传承良好家训。建立符合新时代的家庭规矩,引导家庭成员向上向善。积极参与家庭文化和体育活动,树立良好的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家庭成员应增强环保意识,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的再利用。要勤俭节约,重视节约水、电、纸等资源,杜绝浪费。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践行绿色出行,选择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饮食,传播健康理念,做到适度消费,保持婚丧嫁娶的简洁。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社区服务等,参与邻里互助、扶贫救助、生态保护和关爱特殊人士的活动,热心帮助有需要的人。
(九)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家庭成员参与非法集会或上访的;
3、家庭成员参与不良活动,如涉“黄、赌、毒”,或邪教活动的;
4、家庭成员放弃中华国籍的;
5、家庭成员在文明和诚信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
7、未能有效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的;
8、家庭成员利用荣誉称号进行不当牟利的;
9、未能落实文明风俗工作,过度操办红白喜事的;
10、家庭成员有其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材料报送
(一)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并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突出家庭美德、家风家教和志愿服务的真实事例。
(二)提供不同场景下全家福照片2张(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
(三)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11月22日前送至县文明办,同时发送电子版及全家福照片至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xxxx。
四、报送数量
县直各单位、各社区、农场至少报送1个,乡镇至少报送2个。
五、表彰奖励
由海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单位共同评审,并颁发荣誉证书,择优向上级文明办推荐表彰。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根据县文明办的研究决定,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文明家庭的评选与表彰,引导全县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的素养、美化生活环境、提升生活质量,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为建设和谐的乡村(社区、小区)、和谐的乡镇及和谐的XX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目标
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与文明家庭宣传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并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导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的新风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努力营造和谐、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四、评选办法
以XX县域家庭为评选对象,必须符合《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的相关规定。依照《XX县文明家庭评分细则》及《XX县文明家庭一票否决事项》,由村委会牵头组织评选,采用家庭自荐和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评议与村委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村委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给乡镇党委、县文明委进行表彰。县文明委计划表彰100户县级文明家庭。
五、活动安排
XX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同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初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通知、评分细则等内容,乡镇(街道、社区)、村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和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全县家庭参与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和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自报申评。家庭可以自荐为文明家庭,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提交申报表,重点突出文明家庭创建的优秀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每个小组(小区)推荐1-3户文明家庭,评议结果需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各村(社区)择优评审、公示及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评选的基础上,各乡镇按照村推荐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上报5-10户文明家庭至县文明委表彰。
县直各部门应组织本系统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的名额。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乡镇及行政村的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如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经适当形式在单位、城乡社区或行政村公示后,上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文明委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开展全县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1、提升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中央、省、州、县确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和谐XX的重要工程。各乡镇、村(社区)需及时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做好文明家庭的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确保优中选优。各地各单位需严格按照XX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值得信赖、值得尊敬与学习,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促进乡风文明的提升。
3、加强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在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在净化社会风气、推动乡风文明中的引领作用。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的故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为我县文明家庭事迹的展播提供素材,向省州推介先进典型。
4、重视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对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及单位需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保存。9月15日前,各级各部门应将文明家庭推荐参评申报表及相应评分细则得分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精神文明办,邮箱:,联系电话:XXXXX。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4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家风,促进家庭和谐,为建设幸福美好的社会环境奠定基础。现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推动活动的扎实开展。
一、活动宗旨
通过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发掘一批具有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提升居民的文明素养,倡导和谐新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美好生活提供精神支持。
二、活动对象
凡在本镇有固定住所,家庭成员无违法行为、未违反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与文明家庭的创建评比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评选活动依据十星标准进行,共设立约100个表彰名额,其中10户家庭将被评选为“最美家庭”。各家庭需依据评选细则进行自我评估和申报。
(一) 十星标准:
爱国守法星、诚信经营星;
勤奋工作星、致富带头星;
公益参与星、邻里互助星;
节俭持家星、尊老爱幼星;
革除陋习星、重视教育星。
(二) 评选细则:详见附件。
(三) 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总计约130户。
四、组织管理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创建评选委员会,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评选工作由党政办统筹负责。
五、评选步骤
活动分为宣传动员、实施组织、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反馈五个阶段。
(一) 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方案并发布通知,利用多种渠道宣传,确保活动信息广泛传播,让每户家庭都能参与其中。
(二) 实施组织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 成立工作机构,细化活动方案,各单位要重视并专门指派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搭建活动平台,发掘先进家庭典型,推动创建活动逐步落实。
3. 确保申报过程规范,经过群众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的方式,提交候选家庭名单。
(三) 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各部门复审推荐对象,并向评选委员会提交候选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 命名表彰阶段
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命名和表彰,主要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支持,并选拔优秀家庭参与更高层次的评选。
(五) 总结反馈阶段
在各大平台上报道优秀家庭的事迹,通过多种形式展示家庭建设的成果,以此引导更多家庭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六、职责分工
1. 党政办:负责活动的整体协调和推动,确保活动开展顺利。
2. 各分管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 镇妇联、团委: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和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 加强组织,明确责任,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 精心组织动员,积极争取家庭的参与,提高活动的知晓率。
(三) 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正,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评选出公众认可的家庭。
(四) 应及时整理推荐材料,并确保所有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5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良好的家庭文化不仅影响个人成长,也促进社会和谐。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家庭美德,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扎根,让其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和弘扬,我村党委决定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
二、参与对象
本村所有户籍家庭均可报名参加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支持党和政府,热心公益活动,崇尚集体精神,尊重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乐于助人。
2、尊敬长辈,关爱孩子,夫妻和睦,邻里互助。
3、倡导文明,抵制不良习俗。自觉摒弃落后的思想观念,提倡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注重家庭卫生与环境保护,保持家庭内部与周边环境的整洁。
4、积极参与村务工作。主动支持土地流转至集体所有,不私自流转给外地农户。
四、创建方式
1、家庭可直接到村委会报名或通过我村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
2、也可以向村民组长或党支部进行登记报名。
3、评选与公示:我村将组织由7位党支部书记、村监委会成员、村廉情监督员以及村理财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报名家庭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并在信息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奖励与表彰
确定的文明家庭名单将于12月进行表彰活动,通过视频、照片等形式展示家庭的优秀事迹。我们还将在村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和表彰,传播文明家庭的正能量。
文明家庭创建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优良风尚,充分发挥广大家庭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形成尊老爱幼、和睦相处、积极向上的家庭文明新风尚,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及目的
时间:20xx年6月15日
通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旨在弘扬家庭和睦、互助互爱的美德,树立良好的家风,提升家庭文明程度,推进社区整体文明建设。进一步挖掘和宣传文明家庭的典型案例,促进家庭的和谐,推动社区精神文明的持续提高,使每个家庭成为社会道德的践行者,传承优秀家庭文化的模范。
二、创建标准
(一)和睦家庭
1、家庭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彼此尊重,互相关心,邻里关系和睦。
2、家庭注重教育,鼓励成员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和知识。
3、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为社会和谐贡献正能量。
(二)优秀媳妇
1、能够理解公婆情感,体贴关怀,尽心尽力履行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关系融洽,互相尊重。
3、勤俭持家,努力学习科学育人,妥善处理家庭事宜,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4、热爱本职工作,追求进步,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深受居民喜爱。
(三)五好家庭
1、爱国守法,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热心服务他人。
2、追求进步,努力学习和工作,成绩突出,对社区发展做出明显贡献。
3、倡导家庭成员间的平等与尊重,和睦相处,邻里团结友爱。
4、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注重优生优育。
5、合理安排家庭开支,倡导节约和环保,保持家庭卫生和环境整洁。
三、评选办法
方式:居民互相提名,经过不记名投票选出文明家庭,最后由社区公示评选结果。
设置表彰名额:“优秀媳妇”1名,“和睦家庭”1户,“五好文明家庭”1户。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将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激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利用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宣传活动的意义和典型事例,提高活动的知晓度。
2、精心组织,严格推荐。居民要对此次创建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过程公正、公平,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确保推荐的家庭事迹真实可信,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