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仅仅是在提升食品的透明度,更是在为每一位师生的健康与安全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通过开放式厨房的设计与运行,不仅让大家看到了食材的新鲜与烹饪的过程,更增强了对食堂工作的信任感,营造出一个更加和谐的用餐环境。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是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更是对教育责任的深刻理解,彰显了学校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坚定承诺。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切实增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xx〕3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xx〕6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市监发〔20xx〕37号)要求,结合我市现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严格控制和管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为目标,围绕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升监管效能进行核心工作。通过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的建设水平,实现“明厨亮灶”的智慧监管,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对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罗均职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铖武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秀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 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黄善平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苏佑华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宾 永 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谢江廷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卢云希 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 倩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的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罗均职、市教育局局长余铖武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温秀海、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11月底,力争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98%(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50%以上),后续所有新开办学校食堂均须进行“明厨亮灶”建设。通过推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施全市学校食堂网络监控智能监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数据可分析”,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确保各学校食堂的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及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广大师生的“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更进一步的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制定并印发全市开展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情况的摸底调查,完善“明厨亮灶”示范点现场建设标准,统一思想,安排及部署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9月)。各县(市)区制定本级的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与建设单位对接,完成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教育部门网页或平台的网络连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完成视频监控系统与贵港市信息中心视频监控平台的连接与调试;系统建设单位对学校展开系统运用的培训;各学校按照要求完成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三)验收完成阶段(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教育部门配合,按建设标准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情况报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随机抽查各县(市)区的完成情况,并对未按时完成的县(市)区进行督查督办;项目验收结束后,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是国家、自治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并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持续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建立督导检查和日常跟踪机制,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各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明厨亮灶”建设的相关要求,安排专人配合项目实施,定期维护和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二)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应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充分运用食品安全智能化服务平台和“明厨亮灶”系统,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控制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确保供餐食品安全。各级教育部门需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利用系统平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和交叉互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及时督促整改、预防食品安全风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学校食堂作为重点单位,充分运用系统平台功能,结合现场监督与远程实时动态监管,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三)统筹兼顾。为确保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需将该工作与学校食品安全食堂规范化建设相结合,督促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在加强过程管理的完善系统证照管理、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检验检测、过程监督、知识培训、风险分析、侦测预警、督促整改、执法检查和社会共治等方面的功能,实现从传统监管模式到信息化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市本级经费;各县(市、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经费由县级财政协调解决。该项目由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共同配合,确保顺利实施,并由财政部门提供经费保障。
(五)狠抓督查落实。市食安办要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的情况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项工作进展,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六)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互联网、微信等媒介,大力宣传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促进我市“明厨亮灶”建设活动深入开展,稳步提升广大市民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食堂管理水平,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餐饮服务的诚信机制,强化师生的自律和诚信经营理念,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明厨亮灶”工作方案,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xx年9月15日起至20xx年9月底,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工作。计划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并于20xx年开展相关展示活动。
二、组织架构
为确保“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皇甫冬青担任,副组长为副校长于因堂,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项目,食堂的操作间、配菜间、洗消间等关键区域,以及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洗消等重要环节,将通过透明玻璃窗、电子显示屏、隔断矮墙等形式向师生展示,实现透明化管理和阳光操作。
(一)推进“透明厨房”。基本措施是:在学生食堂使用玻璃幕墙,设立参观走廊及观察窗口,让师生能够清晰地观看食品制作过程,同时保持操作间的功能独立。
(二)逐步实现“视频厨房”。基本措施是在后厨安装监控摄像头,在就餐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后厨的食品加工过程实时展示,便于师生进行监督。
(三)实施“隔断厨房”。基本措施是通过隔断矮墙将操作间与就餐区分开,让师生能够直接监督加工操作。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31日)目标:完成“明厨亮灶”的改造。
1、动员部署(20xx年9月15日-20xx年9月30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标准要求,全面安排“明厨亮灶”改造工作;通过动员和宣传,提高师生对改造要求的认识,鼓励参与。
2、推进实施(20xx年9月-20xx年11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具体工作推进,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检查验收(20xx年12月):组织相关人员对“明厨亮灶”改造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9月1日)目标:展示工作并接受师生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明厨亮灶”是我校食堂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标准和时限,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措施。
(二)明确责任。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与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广泛宣传。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等多种方式,营造良好的氛围,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推动食堂诚信经营。
(四)严格标准。要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管理措施。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与制作行为,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省局、州局的相关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设定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以可视化厨房的方式展现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实现透明化的管理模式。建立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公众监督的联动平台,力争在20xx年内,在全县各类学校全面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二、实施原则
“明厨亮灶”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政府引导、学校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监管部门要把这一项目作为20xx年度加强和创新学校食堂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在活动中,要认真收集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有效整改,不断提升我县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及制作行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现象,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以保障全体师生的饮食安全及身体健康。依据市、县市场监管局及县教科局的工作要求,我校将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旨在将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部分,通过“视频厨房”的形式展示给监管部门及师生,实现透明化管理和阳光操作。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平台。
二、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将学生餐厅的操作区域、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环节及原料的清洗、切配、烹饪、餐具清洗等重要过程,通过电子显示屏向师生展示,实现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所谓“视频厨房”,是在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区域安装监控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包括无线和有线)和显示屏,使师生及家长能够在就餐时观看食品加工制作的全过程,同时监管部门能通过网络进行远程监控,让师生能够实时监督餐饮食品的制作过程。
三、安装材料需求
XXX中心小学需配备2个摄像头、1个显示器以及1个主机;XX教学点需配备1个摄像头(将其与学校已有的显示器合并使用);XXX教学点需配备1个摄像头(同样与学校已有的显示器合并使用);XXX教学点需配备1个摄像头(同样与学校已有的显示器合并使用)。合计需要摄像头5个、显示器1个和主机1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本年度我校学生餐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的重要举措,须高度重视,严把标准与时限,切实开展“明厨亮灶”改造,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
(二)强化责任:需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狠抓落实,稳步推动“明厨亮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迅速实施“明厨亮灶”工作。
(三)广泛宣传:应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及主题班会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学生餐厅积极参与,引导广大师生共同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
(四)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加强对“明厨亮灶”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管理有效措施。
XXX小学党支部
XXX乡中心小学
20xx年9月4日
附件:“明厨亮灶”工作相关要求及技术参数
1、展示或显示的关键部位包括操作间、消毒间(区域)、库房等;
2、关键环节包括原料清洗、切配、烹饪、食品加工、餐具洗消等。
3、实施“视频厨房”改造方式时,需根据学生餐厅的实际情况,至少确定1至2个显示画面(必须涵盖原料加工、专间、餐具洗消等)。操作间需安装两个以上高清摄像头。所选设备的技术参数不低于以下要求:
(1)数字硬盘录像机(至少4路),视频压缩标准:H.264,本地监视分辨率:D1,分辨率:1280×1024,硬盘容量不少于1TB。
(2)红外摄像机摄像制式:图像传感器:1/SONY CCD,有效像素:795(H)x 596(V),水平分辨率:不低于600线,最低照度:0 Lux(LED ON),镜头:3.6/6/8mm。
(3)显示屏(不小于42英寸LED或等离子显示屏),物理分辨率:1920×1080;输入端口:HDMI接口。为保证多用途,建议采购防图像残留监视器。
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方案 篇5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对20xx年民生实事的相关工作指示,根据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20xx〕11号),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旨在整合学校食堂的视频监控数据,通过互联网向学生家长开放,保障家长代表(家委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规范辖区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过程
为确保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定了《方案》(草案),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及法律审查,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最终形成《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区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建设,针对校园食堂进行视频监控,及时识别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消除。进一步督促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内容。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可以实现校园食品供应链环节的可追溯性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透明,形成学校自查、校园日常巡查、家委会参与抽查及政府部门监督检查的立体联动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的餐饮经营行为,加强后续的监督工作,督促责任落实,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支撑监管,推动实现规范化、精准化、联合化的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发挥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把关作用。
(三)职责分工
1、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需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开展自查,及时识别和消除潜在风险;建立健全家委会利用平台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定期汇总意见,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倡导健康饮食理念,组织符合学校需求的食品安全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积极配合教育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2、教育部门职责。教育部门需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制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及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进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为规范学校食堂日常食品安全操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学校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与教育部门协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定期利用平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5月)。召开关于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的座谈会,向清新市场监管局学习交流经验,同时与教育部门合作讨论相关建设事宜。根据工程建设的要求,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的厨房监控安装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清单,以明确需要安装或更换的摄像头数量。
2、宣传培训与设备安装阶段(20xx年6-8月)。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的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学校负责人、家长委员会代表、食堂负责人及监管部门公务员进行前期培训,以便各方了解项目相关要求。随后,依据摄像头调查结果,加强与教育部门、互联网公司及运营商的沟通,完成学校食堂摄像头的安装或更换。
3、调试与验收阶段(20xx年9月)。联合教育部门对清城区学校食堂前期开展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进行调试和验收,汲取经验。
(五)有关要求
1、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被列为省、市、区20xx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市场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系统建设及管理责任,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争取政府支持,确保项目经费到位,推动建设与应用的长效机制。
2、规范建设,科学应用。在执行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建设标准时,需对已建成但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适时进行升级改造,避免资源浪费。结合“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研究建立全链条、动态、闭环的监管体系,为全省构建统一、共享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打下基础。
3、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与教育部门加强协调,协同推进本地区的建设规划。为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先进做法,20xx年食品安全考核将把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建设工作纳入加分项。
4、加强宣传,扎实推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作的成效,稳步推进相关建设。通过正面宣传,提升社会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认可度,鼓励学校积极参与建设与应用,调动各方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共同推动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