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土壤优化利用实施方案(通用5篇)

472周前

耕地的安全利用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实施科学的农田土壤改良方案,我们不仅能够提高土壤的肥力和生产力,更能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和退化,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加强对耕地的综合管理和合理利用,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与粮食安全的关键所在,亟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动我区农田土壤改良工作,确保到20XX年底顺利达到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20XX年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湘农联〔20XX〕64号)、《永州市20XX年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永农联〔20XX〕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视农田土壤改良为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立足我区实际,优化建立可延续、可推广的农田土壤改良技术模式,努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求。

 二、目标任务

依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XX年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XX〕64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区农田改良区面积77400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面积1573.7亩,共计78973.7亩。按照省市要求,20XX年底前,农田土壤改良率必须达到91%以上。并要求采用安全利用、治理修复、严格管控等相关技术措施,以乡镇为单位,推进农田土壤改良工作,我区在20XX年完成农田土壤改良任务面积77400亩(其中集中推进区2580亩),完成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任务面积1573.7亩(其中推进区面积160亩)。(具体任务数见附件1)。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分级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区级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切实可行的土壤改良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和技术指导必须落实到每个农户。20XX年8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审核备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因地制宜,压实责任,推进农田土壤改良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在巩固20XX年治理修复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田土壤改良。要根据当地实际、时间和经济条件等原则,推广“六改”农艺措施(即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术、改善灌溉方法、改进耕种措施、改变越冬状况、改选适宜品种),能采取综合措施的必须实施综合措施,且不得少于采取当地有效的农艺措施之一来推进,落实属地管理,实行分级包干,压实责任,确保农田土壤改良技术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关键操作技术及安排:

1.推广低积累作物品种。选择低积累作物品种,以降低重金属对农田的风险,是农田土壤安全利用的基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从低积累作物目录中选择,推广低积累水稻品种面积2150亩(详见附件1)。早稻主要种植株两优819、株两优189、株两优211、湘早籼42号、湘早籼45号;晚稻计划种植湘晚籼12号,湘晚籼13号,金优498,C两优266,C两优396。

2.优化水分管理。我区农田污染主要为镉污染,水分管理是一项经济有效的降低重金属积累措施,推广优化水分管理面积36040亩,具体落实到村(详见附件1)。要求水稻全生育期保持田间水位3-5cm,直到收割前7天左右自然落干。通过田间水分管理调节土壤pH值和Eh值,降低土壤镉的有效性,减少水稻对镉的吸收与积累。

3.叶面调控。水稻分蘖盛期后段、灌浆期前段喷施叶面调控剂,可以有效降低水稻对镉的积累,我区推广叶面调控面积22580亩(详见附件1)。

4.土壤调理。施用生石灰,迅速提高土壤pH值,显著降低土壤镉的活性。集中推进区施用生石灰,每亩稻田在翻耕前和分蘖期分别施用生石灰50公斤,我区推广生石灰调理面积3900亩(详见附件1)。

5.翻耕改土与优化施肥。在种植农作物前,将耕地深翻20cm左右,以不破坏犁底层为标准。鼓励农户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采用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降低土壤重金属污染,我区推广翻耕改土和优化施肥面积8641亩(详见附件1)。

 (三)打造集中推进区示范。根据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依据污染类型和特征分析结果,我区选择基础条件好、数据齐全、污染耕地集中连片的邮亭圩镇北拱村、菱角塘镇龙江寺村、天地字村、梳子铺乡斑竹塘村、石岩头镇毛屋里村,建设农田土壤改良2580亩集中推进区。这5个村的土壤主要为镉污染,且都是酸性镉污染耕地。主要推广水稻VIP+n降镉技术模式,关键技术措施是:全面推广低积累水稻品种(V)种植、采用全生育期淹水灌溉(I)方式、施用生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度(P),并根据当地实际应用喷施叶面调控、翻耕改土等农艺技术措施(即“+n”),以确保镉达标。

 (四)分级包干,切实抓好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鼓励经营主体根据自然资源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种对镉污染物不敏感的高效作物。严格管控区须进行全面监管,禁止种植水稻,所有农户需签署退出水稻种植承诺书,调整种植结构,改种对镉不敏感的旱粮作物、蔬菜、水果等。实施改种的耕地需明确乡、村、组三级责任人,确保改种措施落实到位。到20XX年底,各乡镇、街道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受污染耕地严格管控任务1573.7亩。在石岩头镇罗家村建好一个严格管控区种植结构调整示范点,面积约160亩,通过示范引领,构建农田土壤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把好源头关,控制耕地新增污染。各乡镇、街道需深入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企业排查整治,严打非法排污,阻止污染物进入农田。加强对农药、化肥、农膜等投入品的使用管理,转变防控方式,推广绿色防控,继续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控制或减少农业生产对耕地的污染。

 (六)据实核算农田土壤改良率。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农田土壤改良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XX〕68号)中规定的核算方法,对各乡镇(街道)农田土壤改良率开展核查评估,统一格式分类统计、测算,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形成我区农田土壤改良率核算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四、进度安排

20XX年8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制定下发《零陵区20XX年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

20XX年8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的制定;完成农田土壤改良基本情况入户调查和档案建立;完成已开展土壤改良和严格管控措施的回头看和面积分类统计工作。

20XX年10月底前,推进农田土壤改良技术措施落地。

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农田土壤改良监测取样工作。

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农田土壤改良监测样品检测和效果评价工作。

20XX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完成农田土壤改良率核算工作;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各乡镇、街道农田土壤改良率进行复核评估,形成我区农田土壤改良率核算报告,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农田土壤改良的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是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内容,也是今年省政府必须向国家交账的硬任务。各乡镇、街道需按照“区负总责,乡镇落实”的要求,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专题研究,切实把农田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区政府成立零陵区农田土壤改良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各相关单位、乡镇和街道也需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农田土壤改良工作。

 (二)落实工作台账。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我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将农田土壤改良任务细分到具体农田丘块,确认到具体种植经营主体和农户。组织开展农田土壤改良入户调查,准确掌握受污染耕地的经营现状、20XX年以来主栽作物品种、落实的主要治理措施及治理效果等基本情况,建立农田土壤改良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本地区的农田土壤改良工作方案,确保20XX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

 (三)落实工作措施。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宣传教育,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微信等宣传平台,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营造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基层技术人员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田土壤改良技术措施尽快得到推广应用,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并配合污染治理技术措施的实施。

 (四)落实工作保障。各乡镇、街道政府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体,对以水稻为主的生产主体,在项目申报和水稻种植奖补时,需选择低镉品种、全生育期水分管理及稻谷的重金属检测合格作为必要条件;区财政局应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统筹相关涉农财政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从中央和省级土壤污染防治专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农田土壤改良,以持续稳定支持改善工作,确保开展农田土壤改良所需的经费(经费预算见附件4)。

 (五)落实绩效考核。农田土壤改良工作纳入20XX年对区直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区里将对各乡镇、街道农田土壤改良工作实施每月调度、季度督查、半年总结、年终结算。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于每月23日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报送农田土壤改良工作进展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调度和督查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现场督办、通报、预警、约谈、挂牌督办,督促农田土壤改良工作有序推进。20XX年12月10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农田土壤改良工作的调查评估,评估结果将根据20XX年区绩效考核方案执行。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2

农田土壤改良是提升农业生产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1号),我们将积极推动本市农田土壤的安全利用与综合治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从根本上保障农业产品的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XX〕37号)及《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受污染农田土壤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XX〕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依据“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确保农业生产环境的安全,净化农田土壤环境,全面执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决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的管控和修复。我们将以农田为重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展开工作,依据土壤环境类别划定的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农田为主要区域,遵循“政府主导、分类施策、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原则,推广适用的污染农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技术,强化重污染区域的用途管理,实现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安全利用。

二、总体要求

(一)实现设定目标。到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轻中度污染农田安全利用任务,确保全市受污染农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6%。

(二)明确问题导向。将全市农田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类区域,建立分类清单,针对问题突出的区域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壤环境底线。

(三)分类实施综合治理。根据农田土壤污染的不同程度,分别采取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措施。优先保护类农田要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和土壤环境质量不减少;安全利用类主要采取农艺调控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种的替代、调整土壤酸度、实施水肥调控等,结合土壤调理和生物修复等技术。严格管控类措施主要针对重度污染的农田,可以通过特色农业调整种植结构或实施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逐步减少超标农产品的生产。

(四)动态调整分类。随着农田环境质量数据的不断完善及变化,如突发事件引起的新增受污染农田或已完成治理的农田,将及时调整其相应类别;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农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在经过相关检查与评估后,经过上级部门同意后,核减相关农田面积,适时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的调整。

三、工作目标

一是完成我市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的划定,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清单。二是制定农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农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区的建设,开展技术筛选、集成、验证和示范,完成重度污染农田的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三是开展效果评估和安全利用率的核算,制定监测方案,实施土壤和农产品的协同监测与评价,确保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农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6%,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基本保障受污染农田的安全利用,实施有效的土壤环境风险管控。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金属污染源的管理。

1、深入推广镉等重金属污染重点行业的排查整治,打击非法排污,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径,防止边治理边污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对于难以切断重金属污染源且土壤污染严重的农田,需加快实施种植结构调整和其他严格管控措施,降低超标农产品的风险。(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3、对于影响地下水和饮用水安全的农用地,要制定污染防治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农业农村局)

4、持续推进化肥和农药的减量使用,治理农业白色污染,加强资源化利用,推动清洁养殖和绿色生态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基础上,综合应用多个部门的历史数据,实施全市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的初步划分,建立相关清单,形成技术报告和图件,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三)全面落实农田安全利用策略。结合受污染农田的安全利用责任目标,确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的农田范围及特征,制定具体方案,各镇街因地制宜采取农业措施,确保土壤安全利用率达标,保障农产品的安全。(责任单位:各镇街;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四)推进受污染农田安全利用集中推广区的建设。依据土壤环境质量结果,在相关区域建设集中推进区,重点开展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五)核算受污染农田安全利用率。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年度的自评估,通过检测保障落实的措施效果,及时调整技术方案,推进土壤污染的防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五、进度安排

20XX年6月底前,完成农田质量类别划分,并制定实施方案,开展相关技术的培训和农田监测,确保技术措施得到落实。

20XX年7-8月,针对农田实施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的技术措施。

20XX年9月,对农田土壤及产出的农产品进行监测和评估,核算安全利用率,并形成总结报告。

20XX年11-12月,全面推广受污染农田的安全利用技术,确保安全利用率达到96%,并开展效果评估,建立推进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各镇街要建立领导小组,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确保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

(三)建立推动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落实效果。

(四)增强科技支撑,结合科技力量,推广可操作的土壤改良技术。

(五)重视监督评估,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保证实际成效。

(六)强化宣传与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技术培训,提升参与人员的技术水平。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耕地土壤改良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实施省政府《关于印发<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XX〕6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德阳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府发〔20XX〕7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耕地土壤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XX〕1025号)和市委农领办《关于印发<德阳市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德农领办〔20XX〕2号)要求,结合罗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以提升耕地土壤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与人民健康为核心,聚焦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通过安全利用措施,有效降低耕地的环境与健康风险,推动解决我城区突出耕地污染问题及当前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挑战,全面助力乡村振兴与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原则

(一)工作目标。依据《农田土壤改良实施方案德阳市工作方案》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标准》,我区现有可以进行安全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22万亩。到20XX年全面启动安全利用工作,确保我区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到2030年有望提升至9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优先保护、科学利用原则。根据我区耕地的环境质量现状,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目标,优先强化对耕地环境的保护,严格管理,避免新污染的发生;确保耕地红线的严守,针对安全利用耕地的土壤特性与作物种植情况,通过治理、修复和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有效降低耕地的环境风险,确保其持续用于农业生产。

二是坚持分类管理、降低风险原则。依据农用土地的土壤污染详查及农产品产地的污染普查结果,对耕地进行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及严格管理的分类;未污染耕地优先保护并划为永久性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和质量不降低;对于安全利用耕地,则需结合当地作物种植习惯,推动技术应用以降低污染危害;对于严格管理耕地,则要结合土地规划进行合理利用。

三是坚持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原则。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依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确保导致耕地污染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责任;发挥政府在组织、支持、投入及服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确保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深入推进。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推进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增强宣传力度,以典型推动整体发展,建设示范区。

 三、工作内容

(一)着力推进安全利用

结合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所需技术,综合开展安全利用工作。

1.实施针对性的农艺调控技术

(1)品种选择。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展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的筛选与示范;

(2)水肥管理。优化施肥及水分调控,减少污染物向作物可食部分的转移;

(3)土壤改良。施用钝化剂和土壤调理剂,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活性,限制作物对污染物的吸收;

(4)叶面处理。应用硅、硒、锌等阻控剂;

(5)综合技术。结合土壤污染类型,采取联合技术措施,以实现综合治理。

2.优化种植结构

(1)发展特色作物。与企业合作,推广专用水稻、小麦及其他特色作物;

(2)小春作物替代。在适宜区域推广“双低”油菜及高芥酸油菜;

(3)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根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促进耕地的安全利用。

(二)强化优先保护

各地应重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符合条件的耕地须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面积与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除重点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得侵占;严格控制在保护区域内设立可能引起重金属污染的企业;依据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有效维护耕地的土壤质量。

(三)加强联合攻关

因耕地土壤污染的区域性和复杂性,暂无成熟的治理模式,需加强与科研单位的合作,开展相关技术的研发与示范。

(四)加强动态评估

在耕地安全利用区内,按照监测需求建立综合效果监测点,定期对土壤及农产品进行重金属污染物检测,开展评估,及时调整耕地土壤质量的分类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落实责任制,设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领导机构,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到实处。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全面落实与种植、收购、储存及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粮食质量的安全落实。

(二)强化源头管理。各镇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监管,对因生产造成耕地污染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减少外部污染源对土壤的影响。

(三)强化资金保障。利用本级财政资金进行支持,确保相关责任单位通过政府服务购买、第三方治理及补贴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改良工作。

(四)强化技术应用。相关部门要总结并推广现有有效的土壤改良技术,结合效果与成本,选择适当的治理产品。

(五)强化宣传引导。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准确把握宣传方向,尊重社会意愿,引导群众自发参与耕地安全利用,提高公众参与度,共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根据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相关通知,结合安徽省和黄山市的具体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农田土壤改良和安全利用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相关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部署,聚焦耕地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广适合的土壤改良技术,强化重污染耕地的管理,突出风险管控与监测评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截至20XX年底,完成全县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11427.15亩,严格管控面积控制在1131亩,力争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接近91%。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分类清单。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实施耕地质量类别划分,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情况,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类划分任务,并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省农业农村厅。

(二)全面摸清底数。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入户调查,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农田、经营主体和农户,准确记录受污染耕地的种植情况和管理历史,形成工作台账,入户调查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三)推进措施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农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方案》,分析受污染耕地特征与影响,提出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采取先进的农艺技术阻断污染物进入农作物,必要时选择无害的修复措施,保护土壤及周边环境。涉及食用农产品的方案需包括监测机制,并进行专家论证和政府批准。

(四)强化监测评价。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土壤及农产品监测,动态跟踪受污染区域的变化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效果评估,并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的相关任务。

(五)做好安全利用率核算。依据国家标准开展县级自评估,全面总结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并于12月上旬之前核算相关数据,整理工作台账,报送总结报告。

(六)加强源头防控。各乡镇需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落实废弃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措施,配合环保部门严控重金属企业的排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20XX年,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明确分工,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确保调查监测、方案制定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合理管理专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技术支撑。借助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方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农民及经营主体的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信息的安全管理。

(五)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收集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工作的全面推进及考核的顺利进行。

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 5

为切实贯彻实施《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XX〕47号)和省土壤和固废办发布的《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XX年工作计划》(浙土壤办〔20XX〕2号),以及台州市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的相关通知(台土防治办〔20XX〕7号),我市将全面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与目标的按期完成,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前期成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依据20X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实施成果,以保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强化分类管控,实施精准政策,力争在20XX年实现全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有效降低农产品的污染风险,整体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结果,全面落实对农用地土壤的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要求。在20XX年11月底之前,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实现严格保护。

(二)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的动态调整

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强化已采取安全利用措施的耕地及水稻、小麦等的协同监测,结合土地利用现状的变更及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变化,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动态调整。

(三)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加强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形成一系列易于推广、成本低、效果显著的农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模式,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安全利用与分类管控任务。

三、主要技术措施

(一)优化与调整种植结构

试行“正负面”作物清单制度,引导农户科学布局,鼓励种植高粱、油菜、大豆、玉米等较低风险的粮油作物,替代芋艿、生姜、水稻等高风险作物。受污染地块的早稻品种可选用中早39,晚稻品种推荐甬优1540。

(二)水稻种植的安全利用措施

在水稻播种前和收获后,施用土壤调理剂120kg/亩,以降低土壤pH值。针对水稻的喷施叶面阻控剂,使用量为0.5L/亩,共进行3次,相关的安全利用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免费发放给安全利用区域的水稻种植户。病虫草害防治方面,需根据病虫发生情况来进行,主要针对螟虫、稻飞虱、纵卷叶螟、纹枯病、稻曲病等。可用锐劲特进行螟虫的防治;纵卷叶螟则可使用阿维毒死蜱、康宽、垄歌、稻腾等农药;稻飞虱使用烯啶、吡蚜酮、吡虫啉、蚜虱净进行防治;对于纹枯病、稻曲病,可用井冈蜡芽菌、翠苗、拿敌稳进行防治。防治药剂的使用量应根据叶面积指数及药物成分含量来决定,兑水量应保证在40~55kg以上,以提高防治效果。

(三)推动农业的绿色发展

深入实施种植业的“肥药双控”工作,全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工程及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应用土壤环境改良技术以及肥水综合调控措施,改善土壤环境,实现重金属镉、铅等总量较实施前有效下降,推动农业向清洁化方向发展,提升土壤环境的容量与抗风险能力。

(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监测

强化食用农产品的协同调查,在安全利用区域内建立常态化的土壤环境及食用农产品特征污染物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的种植利用现状及水稻种植区域的稻谷达标情况,在水稻收获前采集植株样品分析籽粒中的重金属含量,依照相关超标粮食的处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根据《台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任务实施评估验收方法(试行)》(台土防治办〔20XX〕4号)的要求,开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评估与核算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增强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市政府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辖区内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我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土壤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调查评估、检测分析、治理示范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市级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对接省土壤污染治理的资金扶持政策,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地方财政资金给予支持。

(三)强化科技支撑

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中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在农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技术上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我市各科研院校的技术优势,积极引进并推广适用的先进安全利用技术,全面推进全市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工作。

《农田土壤优化利用实施方案(通用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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