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协作执行计划方案

292周前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的核心在于构建实践与理论的桥梁,通过企业的资源与学校的教育优势相结合,培养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这一方案不仅推动了教育的创新发展,也为企业注入了新鲜血液,实现了双赢的局面。在此过程中,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将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率,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校企合作实施方案是高职院校培养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高职院校培养目标的基本策略。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的高职教育水平,落实办学理念和培养目标,着力改善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机制,我们将在充分发挥学校与企业(或行业)共同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发挥职业院校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全面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并借鉴其他院校的成功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导向,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为目标,坚定推进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实践能力的提升,增强我院服务地方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的融合,更新教育理念,依托企业和行业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相辅相成、互利共赢的协作机制,以此提升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二、校企合作主要方式

 (一)订单培养模式

 基于我院专业优势,我们将主动了解地区内各大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与企业沟通,确保学生学习与企业急需职业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达成供需共识,签订1至3年的订单培养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学校负责招收学生,依据企业要求制定教学计划,与企业共同实施教学,进行定向培养;企业则需提供实习条件并资助学校购买必要的教学设备、建设实习实训场地、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等,从而为毕业生的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二)顶岗实习模式

 经过前两年的校园学习,学生将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在第5学期,将根据企业需求在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在企业实践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岗位轮换和实操培训,熟悉相应岗位的工作标准与要求,为第6学期的顶岗实习奠定基础。在此阶段,学生将以“准员工”的身份参与实际工作,了解企业文化,完成毕业设计,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准备。

 (三)见习模式

 每学期将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两周以上的参观和见习,让学生了解企业的生产流程及设备工作原理,学习企业文化,这不仅帮助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还能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对工作的热爱。

 (四)职工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学校的师资力量和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主动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服务。学校教师还将积极参与企业的研发项目,建立良好的双向支持体系,实现互惠互利,通过企业对学校的设备和材料支持提升教育质量。

 (五)生产经营模式

 借助学校的场地和其他资源,主动与企业合作开展相关项目。学校以场地或其他资源作为股份参与投资,利用企业的经营优势,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方式,从而通过生产项目促进师生的实训,同时缓解学校的经费压力。

 (六)校企合作开发课程

 课程开发应充分考虑教学与生产的同步性,实习与就业的衔接。校企共同制定课程的教学计划及实训标准,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实习则在企业完成,强调工学结合的模式。

 开发课程应具备以下特点:课程结构应模块化,以实际工作岗位需求为基础;课程内容应综合化,结合理论与实践;课程实施应一体化,融教与做为一体;评价应开放化,引入社会和企业的反馈。

 (七)校企合作开发教材

 教材的开发应基于课程开发的基础,邀请行业专家与学校教师结合实习环境共同编写具有针对性的教材,从讲义起步,根据反馈逐步修正,最终形成校本教材或正式出版教材。

 (八)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专业特点,邀请企业专家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计划和内容,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参与课程调整,协助学校确认校外实习基地。

 (九)实施“双百工程”

 大力推行“双百工程”(百名企业家进校园、百名教师进企业),增强教师的实践经验,提高其专业能力。选派骨干教师深入企业锻炼,并邀请知名企业家来校进行讲座,帮助学生了解企业需求,增强就业准备。

 三、校企合作具体要求

 (一)新设专业须以就业为导向,适应地方经济需求。在新专业设置时,需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以提升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应征求企业意见,确保教学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使学生所学知识与时代发展同步。

 (三)基于在工商管理系和工程技术系的试点,其他院系应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确保每个专业实施1-2门合作开发课程。

 (四)每个专业需在三年内实施1-2门校企合作开发的校本教材建设,尽可能使用合作编写的实训教材。

 (五)完善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轮训制度,每学年选派10%的教师到企业进行3个月以上的实践锻炼,并聘请高技术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四、保证措施

 (一)建立校企合作组织机构,成立由学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全面协调校企合作工作。

 (二)双方应签订协议,明确职责与规范行为,学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企业则提供设备与实习条件。

 (三)将校企合作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考核各院系的重要指标,定期评选校企合作优秀单位和个人,并与教师职称评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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