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充分考虑每位教职员工的贡献与价值。合理的考核实施方案不仅能激励教师的积极性,提升教育质量,更能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通过科学的评估标准和透明的分配机制,确保每位教师的努力得到应有的认可,才是实现学校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以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积极进取,推动学校整体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激励优秀,促进成长”的原则。年度考核主要依据教师的工作表现,重视贡献,优者更优,形成良好的学校氛围。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透明,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与建议。
3、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的原则。年度奖金分配注重对优秀教师和班主任的倾斜,关注特殊贡献人员,保证整个考核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考核办法及实施步骤。
(一)计算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按人平90元每月的标准,分平行班和实验班进行对比,根据班主任的绩效评分进行排名,设定三个档次,即100、90、80元每月的待遇,计算周期为5个月。此项由学校政教处负责。
2、领导岗位津贴:
根据岗位等级设定:副校级每月100元,主任90元,副主任70元,按照领导的工作表现评定三个档次,奖金上下浮动10元,由校长组织教师评议,校长绩效工资由教育局负责考核。
(二)核算人平总数工资。
人平绩效工资=(参与教师个人绩效总和——班主任津贴总和—领导津贴总和)/参与人数(设为w)。
(三)分类计算不同人群的绩效工资。
1、年满58周岁的教师:此为特殊群体,其绩效工资不纳入考核范围,直接享受人平绩效工资。
2、后勤人员绩效工资:由于其参与教学工作少,单独考核,依据后勤人员的工作表现打分,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符合教学人员标准。
3、代课人员的绩效工资,虽然不参与正式考核,但学校将研究一定补偿方式,补偿金额不得超过历年标准。
4、中心学校人员的绩效工资不纳入此方案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人员统称为教学人员。
(四)教学人员考核办法。
1、教学常规:
考核的10%纳入绩效工资,实施扣款制。如果常规教学检查未达标,缺备课每节扣5元,缺作业每次扣10元,监考未监考每堂扣30元,阅卷未规范完成扣50元,扣款累积,不设上限。此项由教导处提供依据。
2、考勤:
考核的20%纳入工资计算,依然执行扣款制。分为三类考勤情况:一是签到考勤,未签名扣5元;二是会议考勤,旷会扣20元,迟到扣5元;三是课时考勤,旷课扣30元,迟到扣10元,所有项均由相关部门提供依据。
3、工作量:
根据工作量的30%进行计算,临时工作补贴如代课每节3元,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工作量由学校的资金分配方案同样计算,但不包含早晚自习和辅导。每学期按照20周计算,超出一点补3元,低于一点扣2元,不足处用考勤和常规教学的扣款补偿。若产生结余,将按比例分配给所有教学人员。
4、教学成绩:
根据成绩的40%计入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由教导处统一管理。
(1) 教师奖项评比,按本学期的评比计算,论文及教案获奖:省级150元、市级80元、县级50元,讲课竞赛的省级300元,市级150元,县级100元。
(2) 辅导学生获奖:本学期有效,以文件或证书为准,国家级每人50元,省级40元,市级30元,县级10元,县二级5元。涉及三科竞赛的名次可重复计入。
最终计算教学成绩,采用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依据学校的积分制度进行计算,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依据名次调整奖励,如第二名保底,第三名扣100元,第一名奖励100元。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2
为推动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充分发挥考核奖金的激励作用,切实落实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使教师们在工作中感受到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依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以及中心校所制定的《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方案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引,牢牢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质量优先的观念,努力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奖金的导向作用。在考核中,强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及服务育人的总体目标,注重过程评价,重视工作效率及质量,对教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重视先进、鼓励发展;以德为先、关注实绩;方法合理、定位清晰;突出重点、权重适中;科学可行、简便易行。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均纳入考核范围。
三、考核奖金的分配
我校考核奖金分配方案为:考核奖金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中心校控制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及年度质量检测奖金;学校控制部分则包括师德考核、考勤管理、工作量及日常教研、教学竞赛及效果等。学校的考核奖金总额按校内教职工平均计算,职称因素不作为考核的依据。
如中心校单独核算班主任津贴及质量检测奖金,则学校不再考虑这两项内容;如中心校将这两部分费用重新划拨给学校发放,则学校按本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根据上级的相关文件规定,考核内容划分为两大部分:(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包括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常规20分,以及教育教学能力和效果40分;(二)可获得奖励的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教育事业,遵循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热爱工作,尽职尽责,努力扎实,认真负责。(1分)
(3)能有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团结同事,和睦相处,不传播谣言,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学生,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或挖苦学生,保护学生权益,避免产生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和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及临时抽查等为依据。
(2)在规定范围内请假的不扣分,超过请假时限的,若未办理续假手续则视为旷工,每次扣2分。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3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上级指示,特制定《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年度考核为契机,明确学校员工的绩效评价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机制,激励教职工积极向上、敬业奉献,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与协调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优劳优酬,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的努力都能得到公正的反馈。
3、坚持“量化考核,客观公正”的原则,体现考核内容的科学性。
三、考核范围: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与安全责任(不合格将影响奖金分配)
2、教学工作量(30分)
3、常规教学质量(30分)
4、教学成效(10分)
5、考勤表现(30分)
合计100分
五、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师风与安全责任考核。
1、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自觉从教。
3、爱岗敬业,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不随意缺课。
4、关爱学生,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特别是学困生。
5、严谨治学,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团结合作,与同事和谐相处,积极维护学校形象。
7、保持专业形象,穿着得体,不使用不当言语。
8、廉洁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9、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临时工作。
10、不违规收取学生费用,不随意分发复习资料。
由全体教职工对考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若超过半数教职工认为不合格,则无资格领取绩效奖金。
(二)工作量考核(30分)
1、人均工作量20分,必须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优秀20分,良好15分,一般10分,差5分)。
2、班主任的工作量考核包括对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等,采用民主评议进行考核,分值10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超工作量包括日常事务,每超代一节加0.5分,缺一节课扣0.5分,处理日常事务一天1分。
(三)常规教学考核(30分)
1、备课:教案需提前一周提交(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不按时提交者每次扣1分。
2、上课:根据师生综合反馈评定(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
3、作业批改:遵循规定,批改质量按上述标准(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差4分)。不按时提交者每次扣1分。
4、按要求参加教育、教研活动,缺席、迟到均有扣分措施。
(四)教学成效考核(10分)
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名次可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五)考勤考核(30分)
主要依据学校考勤记录,严格考核教职工的出勤状况。
1、法定假期不扣分。
2、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1分。
3、请事假或病假根据缺席节次扣分,旷工按节次扣分。
教师请假需提交请假条,病假须附医院证明,未请假将视为旷工。以上累计计分,最多扣完30分。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为强化学校内部考核机制,推动教师队伍的持续发展与提升,确保绩效工资激励政策的有效落实,真正使工作表现、付出程度和工作质量成为教师收入的重要依据,激励教职工积极进取,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浙教人【20xx】132号)以及温龙政办发[20xx]1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二、实施对象与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将以工作绩效考核的结果为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考核过程中将考虑骨干教师和一线教师的贡献,并适当照顾到工作年限较长的老教师(离退休2年内可享受工作量50%的优惠;离退休5年内可享受2-3节课时的工作量优惠),确保分配过程的透明与公正。
(三)实施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期进行过程评价,结合学期或学年的总结评价,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发放基于综合考核结果。
四、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权重
1、工作量(超课时)津贴约占25%
2、考核奖约占30%
3、教育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约占5%
4、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约占40%
五、具体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
(一)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工作的超量与超课时补贴,体现多劳多得原则。
1、超课时津贴(和两周及以上代课津贴)=临时代课金15元×学科折合系数×职称折合系数计算;临时代课津贴按15元/节。
2、安排在非工作日的监考及考务,以每场30元及20元计算;期中、期末考试期间必须负责监考或考务的教师,按照标准执行,超出部分按规定支付。
3、法定节假日值班补贴按照规定计算;加班根据时间段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
4、文体活动补贴、社团指导费用等根据参与情况进行相应计算。
5、体育教师早操(课间操)组织工作量按规定折合计算。
(二)考核奖
考核奖将根据每学期的考核结果作为期末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包含上下班考勤奖、研训考勤奖、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奖等,具体奖励标准和扣减规则详见相关附件。
(三)教育科研成果奖和名优教师及优秀团队奖
依据学校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制度评定,具体见附录。
(四)期末教师教育教学考核奖
根据教师对学生发展和学校贡献的综合评价,实施不同等级的考核奖励,具体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下情况将不参与绩效工资的分配:解除聘用合同、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等。
(二)经选派进行挂职支教的教师可享受绩效工资。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统一发放,最低为零,最高不得超过全校教职员工平均绩效工资的两倍。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依据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考核奖。
(五)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不尽事宜由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报教代会审核通过后实施。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5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一、奖金分配的原则:
充分发挥考核奖金的激励作用,完善内部考核机制,秉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别关注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其他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
二、实施范围和起始时间:
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本奖金分配方案。
三、奖金总额的组成:
年奖金总额=基本奖金+保留津贴+考核奖金
基本奖金
保留津贴
考核奖金中的基础性奖金和特色津贴
奖励性奖金及节日补贴
四、基本奖金:
在原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基础上提高10%。
五、保留津贴:
冬季取暖补贴、独生子女补贴、住房租金补贴及教龄津贴,其余所有津贴一律取消。
六、考核奖金:
(一)基础性考核奖金:
1、岗位津贴:学校根据教职工人均850元核定总额,参照不同岗位类别津贴标准,采取均衡发放的方式。
岗位津贴表
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
等级标准
(元/月)等级标准
(元/月)等级标准
(元/月)
五级1000六级1000三级750
六级七级850四级700
七级八级800五级
八级900(含高职低聘及09年新参评的人员)九级660
九级十级见习期580十级实习期580
十一级750十二级、十三级见习期580
备注:表中各类人员的等级是根据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所对应的等级
以20xx年12月的218人为基数测算,技术岗位的五、六、七级为1000元/月;八、九、十级为850元/月;十一、十二、十三级为750元/月;见习期为580元/月。管理岗的六级为1000元/月。工勤岗的三级为750元/月;四、五、普通工为700元/月。
2、基础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1200元核定总额,分两档按月发放,第一档为教学岗位及副主任级以上干部,第二档为职勤岗位及其他人员。第一档津贴高于第二档50元(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档至少高于第二档50元)。此基础津贴不包含中心园和镇政府上班人员,两单位的分配方案另定。
(二)奖励性奖金:
1、农村教师补贴:每月补贴平原教师100元(包括我校张小、郭小、东四小学的教职工);五小、中心园和镇政府工作人员不享受此补贴。
2、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3000元/年;市骨干教师及区学科带头人xx元/年;区骨干教师1000元/年,年度考核合格者于每年7月发放。
3、综合性补贴:
根据区教委文件的说明,各单位依据教职工月人均670元的核定总额,结合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考勤、风险程度及加班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法,包括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200元。内退人员为本单位月人均综合性补贴的80%。校级领导综合性补贴最高不超过学校满工作量和班主任津贴之和的1.3倍。
学校实施办法:
遵循学校原校内结构工资方案和岗位聘任制方案;参照城区学校的讨论标准;此次调整不大,20xx——20xx学年末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规范的相关方案。
①教委上班人员、中心幼儿园的人员由本单位自行制定综合性补贴实施方案,须经校务委员会审批备案。
②教学岗位工作量及津贴:
a、标准工作量岗位津贴600元。
b、五小、张小采用语数分科教学。若教师负责一个班语文且担任班主任则视为一个满工作量(包含课外活动课),津贴600元加班主任津贴200元,共计800元。通常情况下,教两个平行班的数学为一个满工作量,但如有特殊情况,应进行适当调整。
c、其他科任教师的工作量、津贴及职责类似进行相应说明。
三、时间安排:
09.11.24区教委布置相关工作。
09.11.25学校校务扩大会传达区教委文件的精神,并上报相关表格。
09.11.26——12.3学校进行教职工讨论,教代会通过方案。09.12.4上报方案,审批。
09.12.10前上报相关工资表等。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6
实施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有助于提高学校管理的科学性与透明度,同时激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学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为了全面、公正地评估每位教师在岗位上的表现,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不得评为优秀:
①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从事有偿家教或补习;
③有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了事;
⑤与同事、家长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
⑥谎称病情,影响工作等严重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成绩良好,能够按时完成职责。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差,工作业绩不佳,无法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严重违纪违法,损害师德形象;
⑵违反计生政策被处理;
⑶体罚学生,性质严重;
⑷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
⑸违反规章制度,拒不改正;
⑹长期缺岗,擅离职守;
⑺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
4、奖励分: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可奖励1至3分(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立考勤登记表,由值日老师或行政值班负责登记,汇总并保存。教师请假1-2天须经校长批准,3天及以上须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1周以上的请假需送市教育局审批,并按相关规定扣发奖金。
1、以下情况将相应扣分:
①病假: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故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扣0.5分;
⑤缺席学校会议、升旗仪式等每缺少一次扣0.5分;
⑥考勤未登记的按60%计分,其余按规定执行。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及考试质量分析进行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提交教学计划;
②期末按时提交教学总结;
③认真编写教案(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批改学生作业;
⑤按时进行单元测试及讲评;
⑥批改作业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超出可奖励0.5分(跨班教师奖励不受限,专职技能教师奖励最多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或假期补课,违反者每次扣1分。
3、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私自征订或使用教材、辅导材料,违者每次扣1分。
4、专职技能教师应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缺少计划、名单、出勤记录、总结每缺一项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每缺一项工作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资料;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和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健康卡和义教卡;
④准确完成班级及学生变动的各项记录;
⑤每季度开展班队主题会并记书面记录;
⑥每季度开展家访或家长会,并填写记录,家长参与率需达90%以上;
⑦每月更新班级黑板报和学习园地;
⑧班级需设有图书角、卫生角和绿化角;
⑨参与学校组织的三评活动,评优率需符合规定。
2、班集体获得省、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可获相应加分。
3、中队辅导员完成工作可加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及行政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设定职务补贴分。
2、年段长、统计员等在完成职责的基础上可追加奖励分。
3、积极参与和协助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可按工作量加分。
4、学校在各级素质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全体教师可按规定获得相应积分。
六、教师获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依据奖项给予相应分数。
2、开设研究课、示范课、讲座按级别给予积分。
3、参与公开课的教师,按照规定获取积分。
4、评优评先教师按规定获得相应奖励积分。
七、指导学生(最高得分15分)
1、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依据获奖级别给予教师相应积分。
2、作品参赛可按临场竞赛分数的一定比例计算积分。
3、组织课外兴趣小组并有计划、记录、总结可获得相应积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组织课题研究,依据贡献给予相关积分。
2、积极参与教研会议及评课,按规定积分。
3、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发表或选送即可获得积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依据期末测试结果和学期目标考核给予教师相应积分。
2、优秀学生评选,班主任根据级别获得相应积分。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按全校公办教师平均水平计算。
2、行政人员在工作没有重大失误的情况下,每年应确保获取一次优秀评定。
3、师德表现不合格则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本《方案》按季度考核并兑现奖惩。
5、本方案由学校行政会负责解释。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7
为了深入贯彻《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工作,努力提升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金分配方案,以确保公平公正,激发教师们的活力和创造力。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教育思想为指导,围绕“提升教书育人质量”这一核心目标,明确考核标准,完善奖惩机制,强化教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实施“突出贡献、奖优罚劣”的基本原则,确保有效落实奖励政策,进一步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年度考核奖金分配。
三、发放办法:
年度考核奖金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额的25%,根据学校考核方案的评定结果,报送相关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将根据考核结果逐学期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四、考核奖金发放小组:
组长:张伟
副组长:李华、王强
成员:赵丽、陈辉、郑波、高峰、刘晓兵
考核小组设立办公室,由李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方案的具体执行和管理。
五、考核奖金分配细则:
(一)考勤奖金:(占考核奖金的30%)
全月出勤满,且无迟到、早退现象者可获得全额考勤奖金。若有以下情况,将从考勤奖金中扣除:
A、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事假半天,累计计算。
B、缺勤一天扣除考勤奖金10元,缺课一节扣5元。
C、依法定假期(婚、丧、产假)享受实际假期天数,但不计算缺勤。
D、参加会议或培训缺席一次扣3元,迟到一次扣1元。连续缺席五次及以上者,按缺勤一天处理。
E、病假和事假每日扣3元,累计超过10天当月不享受考勤奖金。
(二)班主任奖金:(占考核奖金的20%)
班主任需切实履行班级管理职责,如卫生、板报、学生思想教育等,依照班主任奖金标准发放,如有以下情况将扣除相关奖金: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未填写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未及时提交,一次扣5元。
4、班主任未参加全校性活动扣30元。
5、班级如出现安全事故,正副班主任当月奖金全扣。
6、如在学校大型活动或检查中失职,受批评者,扣除当月奖金。
7、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时缺席,缺一次扣5元。
8、素质报告册评价不客观者,发现一次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三次被评为不合格,扣正副班主任奖金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奖金:(占考核奖金的25%)
学校常规管理是教师工作的重心,确保教育法治、职业道德的遵循,如有以下情况,将从常规管理奖金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10元。
2、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游戏,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商品,扣20元。
5、教学中失责造成学生伤害,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四)教学质量奖金:(占考核奖金的25%)
1、教学常规管理:(占考核奖金的10%)
认真备课、授课及批改作业,优秀者全额发放奖金。有以下情形者,将从奖金中扣除:
⑴备课
a、备课未按周安排,发现一次扣2元。
b、未做教学反思,每节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上课,扣5元。
2、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双方扣2元。
4、上课未关闭通讯设备,扣2元。
⑶作业
未及时批改作业,或批改错误,一次扣5元。
2、教学质量考评奖金:(占考核奖金的15%)
结合考核标准,根据学生合格率评定,合格率在90%以上者,获全额奖金;80%-89%者,95%;70%-79%者,80%;60%-69%者,70%;60%以下者,扣除35%。
(五)科研奖金:(占考核奖金的5%)
积极参与学校科研活动,确保不缺席,并每学期需撰写心得体会。若未遵守,将从科研奖金中扣除:
1、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未上公开课扣5元。
3、未读教育书籍或未交心得体会,缺一扣5元。
4、无故未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奖金:(占考核奖金的15%)
1、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不足的每节课扣2元,计算标准根据学期初安排的课时为准。
2、班级人数超过45人,每增加1人补足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按每天30元补贴。
六、特别说明:
1、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特殊情况。
2、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或未尽事项,由办公室主任提交校委会讨论决定。
3、本方案需经校领导审核后报教育局备案。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8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的指导方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由“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商讨确定《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提交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方案获得一致通过,随即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规范学校内部的分配机制,借助年度考核奖金的实施,努力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职工收入分配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奖金的激励作用,确保每位教职工的付出能够与其努力和成效相匹配,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共同推动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发放时间:每年12月底集中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三、考核奖金的项目
包括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业绩奖金。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按照学期和学年进行。考核奖金的管理考核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以确保公平公正,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五、考核奖金具体实施办法
(一)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奖金。
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奖金由教育局核定的考核标准决定。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奖金。
1.实施对象。
包括全体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学校奖励性绩效奖金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和业绩奖金三部分构成,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励性绩效奖金分配原则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根据班级人数设定,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班主任平分,共担责任,共享利益。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的人员,津贴的分配由学校依据情况制定考核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含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承担的工作职责。
a、教师必须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并享有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根据超出人数进行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学校安排的加班(超过xx小时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进行累加。
d、寒暑假和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按照学校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费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金(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金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业绩奖金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本班班主任xx人共同分担,学校亦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学校认可的)。
1.获得各类先进称号;
2.组织特定活动;
3.个人比赛或指导获奖;(根据学校奖励惩罚方案执行)
4.参与科研课题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如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励,学校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的绩效奖金发放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绩效奖金按以下办法执行:
(1)受市级及以上严重警告处分的,处分期间内的绩效奖金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金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绩效奖金按以下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当月绩效奖金不发放;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奖金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绩效奖金不发放;累计达5个工作日,取消参与学年绩效奖金分配资格。
(4)婚丧嫁娶、产假等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工的教职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办法,适当扣除当月绩效奖金。对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一票否决,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C、以下奖惩将纳入年度考核及评优的依据,不作为绩效奖金的奖励依据。(教师学历、撰写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案例、随笔等,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均有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情况:根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规定,教职工如出现以下情形,将扣除全年绩效奖金或给予行政处置。
1.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及管理,负责绩效奖金考核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制度的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xx负责教师的师德与业绩考核。由xx负责教职工出勤考核。由xx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考核的全过程需保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公布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天。如有意见反映,将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存在错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及时反馈给个人,并说明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相关责任部门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9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年度考核方案,旨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明确考核标准及奖金分配原则。这一方案将围绕学校的人才发展目标,结合我校实际,为教师提供科学、公平的评价体系,从而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一、实施原则
我们要坚持以绩效为导向,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制定合理的奖金分配方案,以奖优罚劣,从而推动全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考核标准
1、应依据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和个人发展等多重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保每位教师的付出都能得到合理的回报。
2、重视一线教师的贡献,特别是对骨干教师和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将给予一定的倾斜和奖励,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3、考核结果将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在考核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达到“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目标。
三、考核组织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校领导、中层干部及教师代表,负责对教师的综合考核、奖金分配的审核及相关工作事项。
四、考核对象
本校在职在岗的所有教师。
五、奖金分配额度及构成
1、奖金分配额度
本年度考核所发放的奖金总额为每位教师每月500元,作为考核奖励,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奖金由教学业绩、班级管理、科研成果等多个方面构成。其中教学业绩占60%,班级管理占20%,科研成果占20%(其中的5%将用于学区的统筹分配)。
六、奖金实施办法
(一)教学业绩的评价
1、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1)教师的教学任务与课堂教学要求。
(2)学校实际情况及教学安排。
2、绩效考核细则
a、学校每学年初,根据教学安排,合理分配教师的课程量,并设定不同岗位的工作量标准。
(1)按照规定,专任教师每周的授课时数不得少于18节。
(2)中层干部和中心校领导的授课时数应分别不少于4节和6节,其余中层干部应不少于8节,确保整个工作量的合理分配。
(3)其他授课教师的课时量将由校务会议决定,并按全校的平均标准进行调整。
b、奖金发放细则:每完成规定的课时量,每人每月将获得150元的绩效奖金;如果低于规定课时的,每少一节课将扣除15元;若超出规定课时,则每多一节课将奖励15元。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0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年度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奖金分配机制,激励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热情,现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旨在落实学校的考核激励政策,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团队凝聚力。我们将依据岗位职责及教学绩效,建立规范化的奖金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奖金的激励作用,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分配原则
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依据责任与绩效,倡导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扩大分配差距,重点奖励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在分配过程中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分配方法
1、学校统一指导,各校具体实施考核,实行校长负责制。
2、各校依据《年度考核细则》对教职工进行分类评估。全体教职工分为三类,分别享受不同金额的考核奖金:一类教师可获得奖金1200元,二类教师可获得奖金800元。
3、班主任补助依据班级人数分发,35人及以上班级的班主任补助为1500元,20至34人的班主任补助为1000元,20人以下班级的班主任补助为700元,各校根据班主任的管理贡献自由发放。
4、科任教师参与班级管理的将获得500元的补助津贴。
5、承担学校教学及常规管理工作的人员将获得600元的补助津贴。
6、学校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测算结果,合理提取各类奖金,剩余部分将全额归教师个人所有。
7、各校需根据本方案计算出教师绩效结果,报校长室审核,审核无误后,会计室将按表格发放绩效工资。
四、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考核奖金分配领导小组,负责奖金发放的整体工作。
2、各校需实时公示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明细,保障透明度。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校制定本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该方案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本年度考核奖金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得利用任何账户或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其他补贴、奖金和实物。禁止提高现有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分配。
五、其他事项
1、进入一类的教师必须在年度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位于同类学科中等以上;
2、没有担任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教学任务的教师,或者在质量检测中成绩位于末三位的,原则上不予评定为一、二类,特定情况下可根据贡献考虑进入;
3、从事科学、艺术或体育教学的教师,需在县级及以上的相应学科竞赛中获奖,方可进入一类或二类;县级竞赛获一等奖可进入一类,二等奖可进入二类,市级竞赛获奖则需降低一个等级;
4、对于在教育教学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将采取减半发放绩效奖金的措施;
5、对在校园内外散布谣言、造成负面影响的教职工,将面临绩效工资减半或停发的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项,由校长室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处理。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1
为了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需求,全面提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教学质量,科学评估我校教师的年度考核成果,合理分配考核奖金,特制定我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考核原则。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积极调动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组织架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方法及措施
(一)职业道德(15分)
A、考核方式
1、考核满分为150分。
a、民主测评占50分。以班级为单位,采用问卷或匿名打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等,分别记3、2、1分,其占比为30%、30%、40%。
b、量化考核占100分,由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日常表现,依据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评分。
2、实施加减分机制。表现突出或执行力强的教师可获得额外加分,而不符合规定的教师则会被扣分。
3、考核结果将由专人计算,并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以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B、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140分以上为优秀;110至140分为合格;90至11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教师不超过单位总数的15%。
凡有下列状况,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1、擅自脱离岗位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2、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的;
3、在工作日从事私立教育或有偿家教的;
4、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
5、传播不良信息,或引导学生参与非法活动的;
6、以不当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秩序的;
7、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C、考核细则:
1、爱国守法(5分)
遵守法律法规及校园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的声誉。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向学生传播有害信息。
2、爱岗敬业(30分)
(1)无故缺课扣5分。
(2)每学期需转化至少一名学习困难学生并记录案例,转化成功者记3分,未完成扣2分。
(3)课堂管理不当,根据情况扣3-5分。
(4)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务,违规扣1分。
(5)积极参与各项活动,缺席活动扣2分,未完成任务扣5分,指导学生参加竞赛可得2分。
3、关爱学生(10分)
禁止讽刺或不公正对待学生,违规查实扣2分,情节严重者扣5分。
4、为人师表(20分)
需维护良好的师德形象,撇开个人恩怨,促进和谐的人际关系,违规扣分。
5、团结协作(10分)
应在同事之间相互支持,维护校园的声誉,完成工作任务,违规扣分。
6、廉洁从教(5分)
遵守廉洁从教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
7、严谨治学(10分)
按时参加教育活动,不得旷会,缺席扣分,定期上报教学相关材料。
8、奖励机制:
在各级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各类荣誉可得相应分数。
(二)出勤(10分)
1、全体教师必须按时报到,签到,迟到或签到不符将扣分。
2、请假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请假超过三天需提交相关证明,违规扣分。
3、上课教师应提前到达教室,迟到扣分。
(三)工作量(30分)
详细规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及特殊岗位的考核分数。
(四)教学和科研(30分)
制定教案、布置和批改作业、组织课堂教学及课外辅导等多方面的考核细则。
(五)专业水平(15分)
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并以此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制定相应分数考核。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2
根据安教[20xx]2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年度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使得工作表现、工作量和工作质量分配更加公平,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分配原则
学校实施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重视绩效,优质优酬;突出岗位,以一线教师及教学骨干为重点;工资与岗位变动相对应,薪酬可高可低;不受职称或学科的影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遵循上述原则。
二、工作量认定
(一)教职员工工作量认定
教职工的工作量包含学校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整体量。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xx]34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教职工人数,确定教职工的标准工作量。任课教师在高考、中考文考学科的标准工作量为每周10节,其余科目的任课教师为每周12节。 超过这些标准的部分将被视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学科的教学,每节加算2节。非教学人员的标准工作量为每周五个工作日。如果教学人员未达到标准工作量,但承担了其他学校委派的与教育教学或后勤工作相当的任务,视为完成标准工作量。
(二)行政人员工作量认定
依据安委教[20xx]53号《溪安县学校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我校行政人员的工作量规定如下:
校长和书记不需兼课,副校级领导和处室正主任每周需兼课4节,处室副主任和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周需兼课5节。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计为超工作量。
没有教师资格证的行政人员必须完成学校分配的其他任务,才能视为满工作量,否则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教职工奖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学校督导员按《溪安县学校督导员管理暂行办法》(安委教[20xx]20号)进行工作量认定:
1. 正校级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副校级督导员及督导员每周任课需4节以上或听课6节以上,并协助其他相关工作。
2. 未达到退任年龄的原副校级和处室领导干部必须任课,副校级督导员每周需教课4节,处室督导员每周需听课6节。
如未履行上述规定,其绩效工资不得超过本校教职工奖绩效工资平均数的80%。
三、项目设置
根据闽政办[20xx]xx3号、闽教人[20xx]50号文件及我校实际情况,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础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学量化奖励、岗位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其他津贴等项目。
1. 基础绩效工资
师德表现良好、出满勤且达到正常工作量的教师可领取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为全校人均绩效工资的70%。未出满勤者将按照《溪安八中教职工考勤条例》相关标准扣除相应工资,计算实际所得的基础绩效工资。长期病假、产假按学校原定办法发放基础绩效工资。
2.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量量化考评,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评条例》进行考评,计算出班主任每月的津贴。
3. 超课时津贴
任课教师每周工作量超过标准,每节课补助10元。
4. 教学量化奖励
教学量化奖励基数为200元,根据《溪安八中基础年段量化考核办法》计算个人实际所得奖金。
5. 岗位津贴
行政人员需根据职责领取相应的岗位津贴及值班津贴,同时担任超工作量班主任等其他工作时,按标准发放超工作量补贴。
6. 课外教育成果及骨干教师奖励
包括课外教育成果奖、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论文发表奖励、骨干教师及其他科研项目奖励,结合《溪安八中课外成果暨骨干教师奖励办法》进行奖金计算。
7. 毕业班奖教金
根据校董会财力情况,依据《溪安八中高考、中考、会考奖教条例》计算个人奖励,若校董会无法支付,则按一定标准从绩效工资中拨出。
8. 其他工作量补贴
包括代课、早读听力放音、晚自修监考等,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贴,超过的临时工作补贴由行政会讨论决定,列入绩效工资。
四、实施流程
1. 建立考核机构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确保代表性和公平性。
2. 公示制度
各处室依据本方案计算教职工的各项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提交总务处汇总。考核结果需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反馈意见并及时核实。
3. 薪酬发放
每学期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并由财务部门按程序发放。
五、其他说明
1. 教职工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 学期内累计旷工或事假超过规定的教职工,将不参与绩效考核津贴分配。
3. 若教职工受到相应处分,其绩效工资将按规定扣减或停发。
4. 若校董会补充资金,确保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5. 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执行,所有未尽事宜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依据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重点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科学制定与我校实际相符的分配激励机制,以有效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劳有所获、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的工作量、岗位责任和实际业绩进行全面考核,适度拉开分配差距,优先照顾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以确保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得以落实。
2、统筹考虑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合理安排,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分配激励体系。
3、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的全流程必须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了一支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教师的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与相关解释工作,以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
五、工资构成
依照现行相关政策,教师的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将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及业绩奖励三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可获补贴80元。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如政治、业务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各扣5元,缺席每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却不在岗)的,每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需承担该岗位的所有责任(一天按上、下午各计一次)。以上直至扣完本月出勤补贴。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的标准周授课时数:乐意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即为满工作量。
(2)担任中心校正校级领导的人员,每周任课时数应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应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每周任课时数应不少于10节,以此作为满工作量的标准。
(3)幼儿园教师半天教学算作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应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的调整由各校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但每月的补扣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可获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因公在节假日加班的人员,每人每天可获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每节课公代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
(4)跨年段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为每人每月40元。同年段同学科(如语文、数学)任教两个班级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也可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及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可获补贴80元,科任教师每人每月可获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可获80元补贴。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每人每月可获80元补贴。
4、女工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各可获40元补贴。
5、兼任多职的人员补贴可叠加,但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常规(如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估,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若常规工作有一项未完成,则该项目的奖励将被取消)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学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励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根据提升名次给予每名次20元的奖励。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班级数,得分较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标准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励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励200元,市级每次奖励300元。
(2)各类论文(由中心校选送)在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获一等奖的第一作者可获奖励100元、150元、200元,获二等奖、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未得奖者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仅可获得一次最高奖励。每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选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总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奖励40元。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校年度考核与奖金分配机制,利用这一契机,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教育教学成果评价和教学过程监控体系。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专业能力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充分发挥奖金分配的激励作用,鼓励全体教职工兢兢业业、努力工作、不断创新,助力学校教育事业的高效发展。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本校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临时借调人员除外)。
三、考核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奖勤罚懒、优胜劣汰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考核分配总体思路
“绩效奖金”分配依据学校的平均工作量标准,并结合工作成效,若工作量低于标准,则按比例扣减“绩效奖金”;若工作量高于标准,则按比例增加“绩效奖金”;若无工作量,则不予发放绩效奖金。经教育部门同意的借调人员工作量按所在学校的平均工作量计;课后服务工作量不计入个人总工作量。为方便发放,每月随工资发放“绩效奖金”,“绩效奖金”的考核和分配结果将在年度工作考核结束后在奖金发放时一次性兑现。
五、考核分配方法
(一)政治思想考核(占比20%)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职责;在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杜绝失职行为;关注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坚持教书育人,推动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德;自律自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师表形象。
对于当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级,且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可全额发放此部分绩效奖金,否则按上级处理要求执行。
(二)出勤考核(占比10%)
教职工的事假、病假、以及出勤情况需纳入考核范围,各校可自行决定量化标准,自行进行考核。
(三)工作量考核(占比30%)
1、中心校成员和校长工作量:计算基数为奖励性绩效奖金(20xx年885元12,之后据实核定),中心校校长为130%,副校长121%,其他成员115%,各校长、学籍管理员月增补100元。
2、各校在分配工作岗位时,应适当权衡工作量的均衡,如教职工不愿意承担相应工作量,则视为放弃相应的“绩效奖金”。
3、各校需结合校务、教务、后勤、财务等实际工作设置岗位,并认定相应工作量,自行核定平均工作量,任课教师工作量高于或低于平均标准,应按比例进行奖励或扣减“绩效奖金”。
4、兼职管理、辅导等岗位的工作应计入工作量,自行决定量化标准。
5、各校临时性、阶段性特殊工作也要计入工作量,自行决定量化标准。
6、学科工作量、班级人数等差异因素,各校自行讨论决定量化标准。
(四)工作实绩考核(占比40%)
1、学校分配的岗位,其工作实绩由各校自行讨论确定量化标准并进行考核。
2、教学技能大赛、优质课评选的奖励: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800元、600元、400元;获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400元、300元、200元;获乡镇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注:获奖人数直接参与多次的,按同一材料获奖的仅计算最高等级)
3、教学质量监测奖:任教学科获区级教学质量监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获得乡镇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4、论文发表、评选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参加评选获奖的,获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200元、100元、50元。(注:不同论文可累计计算,同一论文按最高等级计算)
5、辅导学生或教师参加各类活动的奖项,按“论文发表、评选奖”的标准执行。(注:指导多人多项或一项活动获奖的不进行累计计算)
(五)考核分配顺序
首先处理“工作量考核”中的第一项和“工作实绩考核”中的第二、三、四、五项奖励,由中心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奖金总额中优先提取,适用范围包括所有考核对象。
中心学校提取后,余下资金按人均总额分配给各校,各校再依据其他考核指标,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进行核发。
(六)考核分配额度
20xx年人均“绩效奖金”总量为88512+12833=23453(元)(之后据实核定),中心校统筹提取第一顺序资金后,各校依据划拨的平均总额的15%-20%作为以上各项考核的100%再根据各校工作实际和考核结果按比例分配,不得高于或低于此水平。
七、附则
1、对于未尽事宜,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决定。
2、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政策、法规及细则有冲突,以上级政策、法规及细则为准。
3、本方案自经教师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实施。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5
为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秉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使年度考核奖金分配能有效激励教师,增强学校的整体管理,促进教师业务水平的提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市县教体局关于年度考核的相关文件,特制定《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政策,充分反映教职工的工作业绩与贡献,推动建立符合学校特色的分配机制,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为建设一所让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公办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实施内容和标准
依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学校核心工作,细化考评标准,实行分层次、量化与质性考评相结合。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对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及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与评价。
四、实施细则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淮南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 考勤津贴
(1) 教职工在岗考勤津贴:
①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采用考勤机进行签到,按时上下班,每次考勤津贴为2.5元。
②经请假手续批准,月缺签8次以下(含8次)视为满勤。月缺签9至20次,每缺签一次扣2.5元;月缺签21至40次,每缺签扣5元;超过40次,每缺签按逐渐递增扣除。请假缺签不作扣罚。
③长期病事假、培训及脱岗按相关政策执行。
④婚假、丧假、产假按请假条或相关申请单正常计算出勤津贴。
(2)课时岗位工作量津贴
教师实行课程考勤,每节课10元,无故缺课者倒扣50元。
教辅及工勤人员岗位考勤按学期实际周数计算,每节课10元,津贴与出勤挂钩。
教师病事假期间不发相应课时津贴,教职工婚、产假期间不享受工作量津贴。
(3)会议考勤津贴:
①全校性教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按时参加会议每次津贴30元;不参加会议每次倒扣10元;请假人员不扣。
②会议出席情况计入个人档案,参会次数少于三分之二的,将不予评优评先。
2. 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班主任津贴为每月150元。班主任需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考评组按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3. 教研组长津贴: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月192元,通过考评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4. 年级组长津贴:年级组长每月194元,副组长每月174元,旷工和病事假按考勤制度执行。
5. 教职工因工作需要承担的额外任务,将进行考评后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奖励。
6. 教育教学成果奖
(1)备课要求:教师需按大纲完成备课,备课节数不低于规定的课时数,按标准合格的部分给予奖励。
(2)作业布置要求:各科作业布置与完成情况须符合规定,按量和质量给予奖励。
(3)计划与教师需按时提交教学计划与完成情况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7. 超课时津贴:教师超课时每节课发放15元,兼职工作量不计入超课时范围。
五、考核方法
依据不同岗位特点,成立考核组进行分类考核:校长考核由县教体局组织,副校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及教师考核由学校实施,教辅工勤人员考核则采取多方评估方式。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按50%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将依据考核结果进行调配,不合格者则不予发放。
七、其他说明
1. 绩效工资发放遵循相关文件精神,确保不超出总拨款限额,如超出则按比例缩减。
2.对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在发放绩效工资时给予特殊照顾,详细规定将在以后的实施细则中明确。
3. 本方案经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分配方案 16
依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学校年度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准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成效,表彰优秀者,激励后进者,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关于年度考核工作
为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年度考核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规定,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端正考核态度,规范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考核动员:年度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文件实施,我校及时将在校园网发布考核方案,明确考核的指导思想与具体实施方法,并公布考核要求及程序、内容和标准。(12月21日)
2、个人被考核人员需依据岗位职责,对照德、能、勤、绩、廉、学等指标,客观真实地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完成情况与成绩,重点分析工作成效,剖析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需认真填写《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2月22日前)
3、述职测评:根据实际情况按年级组召开会议,全员进行述职,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与思想情况,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12月22日)
4、民主推荐:各组成员依据交流情况,按照文件要求,在学校层面开展推荐工作。(12月22日)
5、拟定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日常考核与民主测评及个人在听取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确定考核等次。(12月22日前)
(1)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评定为“优秀”的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师德,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有显著成绩,工作勤劳,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主要针对教育教学岗位。
(3)评定为“优秀”的人选原则上应从20xx或20xx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如有极个别优秀人选并非来源于上述年度,请作情况说明。
(4)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应有充分依据,确保奖罚分明,促进教育广大教职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6、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12月25日)
7、反馈结果:学校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12月27日—12月28日)
(1)各年级分管领导将审定的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员,肯定其成绩,指出不足与改进方向。
(2)被考核人员在接到反馈结果后,于“本人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姓名及时间。
(3)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考核人可在知晓结果起十日内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后的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意见经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复核人员。
二、关于奖金分配工作
1、奖金分配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辅相成。
2、奖金分配工作由各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后,提出建议,经过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月25日前)
3、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的人员可获奖金,连续三年被定为优秀的可给予记功。奖金金额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4、获得奖金的人员必须是年度考核优秀者,同时需具备良好的师德,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成绩卓越,遵守纪律,清正廉洁,作风端正,具备良好群众基础。
5、获奖人员名单需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考核等次。(12月25日—12月29日)
三、操作要求
1、20xx年度考核评定优秀人数为18人,奖金分配数量为18人。
2、对于首次就业的教职工,若在校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仅作评语,不确定档次。对于非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校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考核仅作评语,不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本校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需提供相关情况。
3、因病假、事假、非单位派遣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档次。女职工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4、挂职、援派、驻外人员,由当年工作的单位考核,并适当听取派出单位或接收单位的意见。
5、如有工作人员处于立案审查尚未结案,参加年度考核时不作评语,亦不确定档次。结案后如未受处分或仅受警告处分的,可按规程补定档次。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诫勉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6、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7、借入教育局机关人员、学校党政正职领导和镇教管办主任的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8、考核为“优秀”的人选和奖金获奖人选名单必须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与奖金名单报送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9、我校在年度考核及奖金分配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确保程序到位,考核评定时严格遵循标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优中选优。
10、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年度考核优秀、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人员名册》、《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并上报组织人事科。(1月8日前)
11、年度考核与奖金分配工作后,学校需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并将相关考核信息录入人事信息管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