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不仅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更是未来教学改进的指引。通过对师生表现、课程质量和管理效能的全面评估,此方案旨在挖掘潜力、识别问题,以推动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合作与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才能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与实施的有效性。
小学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1
一、考核对象
(一)县直小学类(5所):城南小学、城北小学、实验小学、华东小学、优质小学。
(二)学区办类(10个):东山、南岗、西河、北园、新村、红星、金辉、桃花源、阳光、幸福等乡镇(街道)学区办。
(三)其他学校类(2所):先锋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季度评估、年终考核及家长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季度评估占考核总分的60%、年终考核占35%、家长满意度测评占5%;工作成绩加(减)分在考核总分中加(减)分。
(一)季度评估
1.评估主体。评估主体为县教育局的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财务部、人事部、教育管理部、学前教育指导中心、教研室等。
2.评估内容及分值。各部门依据20xx年教育局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采取“基本分±”办法评分,监测基本分设定为90分。各部门需制定评分细则,依据考核对象季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在基本分(90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最多10分)或减分(最多30分),评估结果以整数呈现。
3.组织实施。
(1)各部门须在每季度第三个月底完成评估工作,并及时将经过分管领导审定签字的季度评估表报送教育督导办公室汇总。
(2)教育督导办公室于每季度末将各部门的评估结果汇总后及时公示,年终将四个季度的平均分按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二)年终考核
1.考核细则。由县中小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20xx年度小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1)自查自评。考核对象需围绕考核指标体系,于20xx年12月上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12月中旬将自查报告及加分的佐证材料报送中小学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地考核。实地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下旬进行,具体由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实地考核将成立若干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个别走访等形式进行。
(三)家长满意度测评
组织县教育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从教育质量、教师素质、校园环境、家校互动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
(四)加(减)分
对考核对象在年度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评定,总加(减)分不得超过5分。对于同一项工作,获多个奖项的则按最高奖励加分,不得重复累计;各级领导小组及文艺学术类表彰、个人表彰等一律不加分。
1.加分内容:
(1)书面表彰奖励加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表彰的单位集体分别加2分、1.5分、1分、0.5分;县一级的表彰对主管单位相应加分,以上加分须有正式文件。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的表扬加分。单位工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1分,需有相关的表扬和肯定的文字材料。
2.减分内容:
(1)书面通报批评扣分。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须有正式文号。
(2)市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的批评扣分。本单位工作被国家级、省级、市级党政主要领导批评的,分别扣5分、3分、1分,以上须有批评、整改的相关表述。
(五)计分公式
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得分=季度评估得分(满分60分)+年终考核得分(满分35分)+家长满意度测评得分(满分5分)+加减分(满分5分)。
三、等次评定
考核对象依据高质量考核得分的高低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其中,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不得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30%,且政治素养和党建工作成效考核均需达到“优秀”等级;考核得分排名靠后,绝对分值差距较大,推动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满意度评价偏低的,评定为“一般”等级;考核得分排名末位,并发生影响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或社会稳定等事件的,评定为“差”等级。
被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等点名批评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级。
四、结果运用
小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按照《县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20xx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2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民主;
2、重视日常工作表现;
3、将年度考核与学期考核及职称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着重于工作实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评定为优秀需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专业,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态度端正,尽职尽责,作风良好;
4、工作成效显著;
5、廉洁自律。
四、相关事项
1、符合以下情况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1)新入职员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考核时只记录评语,不设等级;
(2)因病或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与当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但不设等级的,视为该年度不计入考核年限,不能用于职级晋升。
2、严格控制优秀人数
考核优秀人数限制为10人,其中需有7人获得行政奖励(大功2人,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小学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3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的所有教职员工。
二、考核内容
根据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考核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工作方面: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表现,包括备课、授课、批改作业及辅导的情况,同时也要考察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创新能力;关注其所教科目的学生成绩,以及是否符合课程标准,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
2. 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融入德育教育,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强调教师的职业道德,关注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以及是否有以盈利为目的的辅导班或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等现象,关注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听取学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反馈,及时反映真实情况。
3. 教育科研方面:坚持参与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研究新课程标准、新教材及新教学法;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承担课题研究、教改实验课、观摩课及示范课等教学任务;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与同事交流探讨教学方法与科研方法。
4. 考勤方面: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明确考勤量化标准,依据日常记录统计每位教师的考勤情况,及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接受监督。
5. 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尤其是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需紧密结合个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若主编或参与编写教学参考书籍,必须有新的思路和理念,严禁抄袭剽窃。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
若在20xx年度学校被评为省级文明校园,优秀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的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和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特点,以平时表现为基础,以聘用合同中的岗位职责任务及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及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按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和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依据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分管领导及年级主任进行,对全校教职员工工作情况不定期检查,并依据学校关于考勤、津贴、工作量及绩效考核的规定进行记分。年度考核于每年7月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与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每位教职员工的得分,以真实、客观、公正的方式反映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组织教职员工学习相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成立由校长、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17人,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4人、教职工代表8人),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议,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和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及中层领导评议和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和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成绩统计,民主评议中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和最低分数。中层干部及考核小组同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的情况及个人审核确定考核等级,并将考核结果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及时完整填写,向上级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考核结束后,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人事部门。
五、考核工作要求
1. 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考核,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要求和程序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办法、过程和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2. 分类考核。对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进行分类考核,各类人员的优秀等级不得交叉使用。
3. 相关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学校形象的事件;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在本单位排名靠后;
⑷从事不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 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门进行存档。
5. 妥善归档,及时将考核结果归入教职员工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 首次就业人员在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仅撰写评语,不确定等级。非首次就业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若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包括试用期),则参加年度考核仅撰写评语;若工作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由所在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级,由原单位提供情况。
2. 因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 受到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包括作出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处分解除后,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撰写评语、不定等级。结案后如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则按正常考核补定等级;如受处分,则在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处理。
5.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评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6. 党员干部的年度考核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小学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依据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方针,进一步增强小学教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年度考核,激励教职工在本职工作中尽职尽责、努力进取,确保各项教育任务的有效落实。
年度考核遵循公正客观、重视实绩的原则,结合领导评价与师生反馈、日常观察与定期考核、定性评估与定量分析的方法,依据相关的权限、条件及程序,基于日常考核对教师进行年度综合评估。
二、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范围:
本校在编、备案教职员工(包括调入本校的教师)
四、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
2、德才兼备,关注工作实效;
3、激励先进,促进专业成长;
4、公正公平,力求简便易行。
五、考核组织结构:
组长:李明
副组长:张华、刘丽、王强
成员:陈静、赵蕾、郑伟
职责: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和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估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审核并确认最终考核结果。处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及标准
1. 考核内容
本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察“师德”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成绩。考核需结合岗位职责、工作表现、个人能力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
2. 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年终考核标准
优秀:准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努力,具备创新精神,充分履行岗位职责,取得显著成绩。
合格:准确执行党的政策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能力一般,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存在一定差错。
不合格: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符合工作要求;或者工作责任心不足,岗位职责履行不力,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标准
优秀:支持党和国家的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或快速提升的能力,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及技术服务中表现突出。
合格:支持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能力较强,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一般,未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较低,纪律性差,难以满足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足,未能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失误或引发责任事故。
七、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教职工在全面回顾和总结年度工作后,填写申报表,于6月25日前提交校长室。
2、民主评议。按组进行教职工的述职。
3、考核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基于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及考核小组的评鉴,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经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认。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认考核等次。公示结束后,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并由被考核人员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绩效工资、专项奖励发放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解聘及职务晋升、薪资调整的依据。被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人员,次年可增加薪级工资;被评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将无法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者,视同不合格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依规定扣发相应的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人员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为“优秀”等级,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优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小学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5
一、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上级关于“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我校年度考核工作的有效开展,特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张伟
副组长:李明、王晓、陈刚
成员:刘海、赵丽、孙强、马婷
三、考核原则
依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应遵循“科学、公平、真实”的原则,充分体现广大教师的认可,重视实际工作表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杜绝小团体利益,考核工作将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
考核涵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工作实绩。
1. 德:主要评估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及职业道德;
2. 能:主要评估业务技能、管理水平的发挥,以及业务技术更新情况;
3. 勤:主要评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及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
4. 绩:主要评估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及效率,以及所取得的成果水平;
5. 廉:关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将依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及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进行评定。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的基本标准如下:
1. 优秀要求具备: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展现出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风貌,勤于学习并有计划地参与教育培训,具备与岗位要求相称的专业技术能力,责任心强并具备模范的敬业精神,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学习强国于20xx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前五分之三范围内。
2. 合格要求具备:遵守纪律,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基本能履行岗位职责并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3. 基本合格的情形:思想政治素质一般,职业道德存在不足,参与学习培训积极性不高,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在工作数量或质量上有所欠缺;基本能做到廉洁从教,但在某些方面还有改进空间。
4. 不合格的情形: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拒绝接受培训,工作能力不符岗位要求,未能完成工作任务,造成较大失误或不良影响,未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况较严重。
六、考核办法
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组,每组根据人数的百分之十五,运用“四舍五入法”确定各组优秀人数;最终根据组内排名来确定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 具体办法遵循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 扣分项目:受到校级通报批评者师德减6分,县级批评减10分,市级及以上的批评为零分。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 自我约束,廉洁从教,做榜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二)能(20分)
依据年度业务检查进行赋分。
(三)绩(40分)
1. 每学期组织期末质量检测,根据期末成绩及阶段性评价进行考核,期末成绩为主。
2. 上下学年期末成绩求和取平均分。
3. 具体办法依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 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及缺勤等将依法扣分,最终取平均分。
(五)证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 被考核教师需提交书面工作总结及填写《年度考核表》。
2. 教师总结教育教学工作并接受群众评议,按照标准填写考核表,由学校提出考核意见。
3. 学校确认考核等次后,拟评为优秀的教师将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
4. 考核结果将上报县教育局和人社局。
5. 考核工作结束后,《年度考核表》存入教师档案,对于被评定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师,学校需总结情况并存档。
注:晋级年度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选。
小学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6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华 陈伟
副组长:周敏 张磊 刘玉阳 王小雪 陶红 林建国
组 员:各年级组长、中层干部、教师代表每次推选产生
二、考核范围
本年度在校在职教职工均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涵盖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中德为基础,绩为核心。
德20分,重点考核政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行为,以师德考核数据为依据。
能40分,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包括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课时工作量数据为准。
勤20分,考核出勤情况,以考勤记录为基础,结合请假条及查岗结果。
绩20分,主要依据教学质量和相关成果表现评估。
四、能40分的考核分为两个部分:
(一)课时工作量(满分20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2分)
根据教师工作课时统计表进行评定,达标者计12分。
有以下情况者将被扣分:
⑴非公代课每节扣0.1分。
⑵上课迟到或拖堂每次扣0.1分,空堂每次扣1分。
⑶未整改查出的问题扣1分,整改不力者扣0.5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分)
⑴因公代课每节增0.1分。组织课间操并点评每次增0.1分。
⑵公开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⑶校本课程开发,资料规范实用得3分。
⑷家长学校授课超过100人次每次得5分。
⑸丰富校园网站,建立名师工作室并每周更新,每学期累积教育资源1万字者得3分。四十岁以下教师每月完成1本校园剪报者得3分;四十岁以上教师每学年完成6本剪报者得3分。
⑹急需工作,按工作量和职责情况给予0.5-2分加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弃假期者,情况适当给予0.5-2分加分。
(二) 教学质量保证的过程性任务(20分)
一般教师部分:
1、备课(6分)
提前一周备课并按要求完成者得基础分6分,学期末评优30%优秀者得2分。
2、上课(满分4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符合常规要求者得4分。违规情况每次扣0.5分,包括:无教案授课;不遵循教学进度;私自调课;上课时接打电话等。
3、作业及辅导(满分6分)
符合作业批改标准者得基础分1.8分,创新批改方式并有效者追加0.2分。
4、检测考试(满分4分)
平时检测记录齐全且有评价,期末考试资料完整者得4分,未达到者酌情扣分。
领导班子部分:
1. 认真履行职责(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开学初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2)有措施(2分):工作落实措施具体明确,按计划顺利推进。
(3)有检查(2分):每项工作均需记录检查,确保落实。
(4)有总结(2分):定期总结工作,保持信息透明,及时反馈。
(5)有提高(2分):每学期工作有新进展,整体表现向好。
2. 加强管理(5分)
(1)准确传达政策,提高政治敏锐性(1分)。未及时传达者不得分。
(2)日常巡视校园并组织例会(1分)。
(3)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工作流程顺畅(1分)。
(4)深入课堂,按要求进行听课评课(1分)。
(5)遵循工作流程,合理安排时间(1分)。
3. 爱岗敬业,树立班子形象(5分)。
(1)公平公正办事,教师满意度高(1分)。
(2)团结合作,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行为(1分)。
(3)部门间协调配合,共同发扬团队精神(1分)。
(4)主动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问题(1分)。
(5)服从领导,树立榜样(1分)。
工勤人员部分:
1. 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纪律(10分)。违反纪律将扣分。
2. 及时高效完成临时任务,态度积极(10分)。态度散漫者扣分。
(五)工作效果考核(20分)
1、教学效果。依据期末考试考核分为及格率5%、优秀率5%、平均分10%。
平均分达标者得10分,超出或降低按标准加减分。
2、教学成果。
(1)优质课评选: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
(2)论文发表按学校1、县3、市4、省5、国家6评定。未发表的半分计分,课题研究项目双倍计分。
(六)处罚
不合格教师情形包括:
(1)违反活动规定,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者。
(2)乱收费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
(3)打骂、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影响者。
(4)最终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人员不超过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为评优和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晋升。
3、受行政警告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定为优秀。
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