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仅关乎员工的个人收入,更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整体效能。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可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和生产力。本方案强调透明、公正与持续反馈的机制,力求在公平与激励之间找到最佳平衡,以助力组织实现长远发展目标。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深入研究和广泛讨论,参照其他学校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在之前的试行基础上,经行政会议审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与分配:
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额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营收、寄宿部与幼儿部的利润以及社会赞助款项构成,在此总额内进行班主任津贴、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及教学质量奖励等多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与监督机制
1、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z 成员:zz
2、监督小组: 组长:zz
3、考核方式 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并在监督组复核后提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的计算与发放规则
1、超课时津贴的计算方式:教师实际每周超出课时节数(不包括午间课)乘以10元为个人月课时津贴。具体计算中,教师的周课时数需根据学科和班额系数进行折算。学科系数:语文、数学为1.2,其他有单元测试的为1.0,没有单元测试的为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为0.8,20-30人的为1,30人以上每多5人加0.1。②若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则每月增加50元。③57岁以上教师(女性52岁以上)任教主科每月额外增加50元。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增加20元。相关表格由教务主任负责制作。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的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的平均课时。
2、班主任津贴的计算方式:基本津贴30元加上每位学生1元,毕业班每月增加10元,护理服务每次1元(雨天服务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以上津贴将在此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性52岁以上)任班主任每月额外增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负责统计。学前班班主任暂时归入学校的工资发放范围。
3、校务津贴的计算标准: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等50元。校务兼职适度增加10到30元,但不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如午休期间则为40元。该项由校长整理表格。
4、加班计算规则:⑴兼职岗位(如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等)、教师午间值日和课程按工作量和惯例发放;⑵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文体活动及教职工集体劳动按参与次数和工作量适度发放补助和车费补助;⑶专项加班将根据工作表现和成效发放补助及奖金;④临时紧急加班根据工作强度和工作量适度发放,一般一天不超过30元。假期加班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一般一天不超过50元;⑤教师的跟车工作由幼儿园或寄宿部负责出账。该项由负责校务的成员整理表格。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将根据相关制度发放,此项由教务主任负责表格制作。
6、来自上级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教师可全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的比例发放,超出部分不再加发。相关表格由教务主任完成。
7、专职安保人员(zz)将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体员工福利待遇,并每月设置50元的目标奖金,该奖金由综治主任进行追究与统计。
8、专职后勤人员(zz)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将发放30元补助。
9、派往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及管理人员将在本部领取工资。①可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②另每周超课时的节数(以校长课时为基准)乘以N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③就餐维护的补助每日4元。第②项由园长负责表格制作。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教师每学期将发放500元的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的罚款学校将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将从其所获得的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则从福利中扣除。这一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度考核、抽查进行统计。
四、其他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末发放,若经济条件允许可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因病休、提前自愿退休或其他责任岗位不承担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故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未能上岗的教师需向学校缴纳一定的顶岗费,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在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参与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递增50元,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元,zz第一年50元)。
5、之前的相关制度与本方案不符的,按新方案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率,增强员工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特制定本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涵盖员工绩效考核标准、工资发放机制、奖惩措施等。
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第一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支持公司的发展目标。员工在工作中应表现出应有的职业素养,遵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与支持,鼓励合作,及时沟通,并在发生分歧时通过理性讨论解决问题,不得采取不当手段。若有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三条 员工在与客户洽谈时,须维护公司形象,严禁从事损害公司声誉的行为。如经查实,情节恶劣者,将受到严厉制裁。
第四条 公司禁止员工之间的恶性竞争行为,如抢单或不当竞争,违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严重者将被解雇。
第五条 员工应妥善使用公司的设备与资源,任何故意损坏行为都将面临赔偿,并受到纪律处分。如果因过失造成损坏,员工需根据损失情况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员工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若发现,将予以解雇并追究责任。
第七条 员工需遵守公司保密政策,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竞争对手,违者将面临法律责任。
第三章 工资发放机制
第一条 员工绩效工资采取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相结合的方式,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及团队的考核结果发放。
第二条 员工每月需向直接上司提交工作反馈工作进展与问题,通过总结提升工作效率。
第三条 员工需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禁止穿着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四条 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不得超过三天,若超过将按旷工处理;病假需提供医疗证明。
第五条 对于优秀员工,公司将根据绩效给予适当的奖励与假期,以示鼓励。
第六条 出差前需向上级申请,出差期间需提交详细的行程计划,报销明细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惩措施
第一条 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合格等四个等级,按照考核等级发放相应的奖金。
第二条 对于未达标员工,公司将制定改进计划,期待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升绩效。
第三条 员工如因违反公司制度受到处罚,罚款的金额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公司将定期对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鼓励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五章 客户关系管理
第一条 员工需重视与客户的关系,维护良好的客户体验,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二条 员工需定期回访客户,记录回访内容,确保客户需求及时得到满足。
第三条 员工需处理客户投诉,认真倾听客户意见,积极解决问题,以维护公司形象和信誉。
第四条 公司将为员工提供支持,协助员工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与协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3
一、指导理念
为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增进办学活力,进一步推进内部管理改革,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依据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实施原则
1. 德才兼备,重视实绩。把师德建设放在首位,关注教师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对素质教育的贡献。
2.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尤其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将绩效工资与岗位、业绩、责任密切结合。
3. 依据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建议。
四、绩效总量核算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政策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计算公式为: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总和 ÷ 7 × 3 - 班主任津贴 - 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5倍),此部分不与个人绩效挂钩。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种类
1.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及工作表现奖)
2. 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司务长津贴
3. 行政人员津贴
4. 拔尖人才津贴
5. 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津贴
6. 值日津贴
7. 超工作量津贴
8. 教学与科研成果奖
9. 各类活动指导奖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依据上级政策。
(二)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 =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 (行政人员津贴 + 年级组长津贴 + 教研组长津贴 + 拔尖人才津贴 + 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津贴 + 值日津贴 + 教学成果奖 + 各类活动指导奖 + 超工作量津贴)] ÷ 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总人数。
1. 出勤津贴
出勤津贴每月100元,全年共计1000元,依据学校出勤管理办法发放。
2. 工作量津贴
按照学期初安排的工作任务为基准,每学期设定工作量津贴为500元,根据考核条例发放。
3. 工作表现奖
每年度设有工作表现奖1000元,根据考核条例发放。
所有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三)班主任及其他领导角色津贴
班主任津贴为每位班主任每月300元,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发放;其他角色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可享受300元津贴,考核后发放。
(四)行政人员津贴
行政人员按照班主任津贴的1.1倍发放,副校长为1.3倍,依据考核结果发放。
(五)拔尖人才津贴
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此津贴将受到工作负荷的考核。
(六)年度考核和记功津贴
年度考核结果为记功的教职工将获得200元奖励,优秀者获得100元。
(七)值日津贴
为保障校园管理,参与值日的教职工将每日获得15元津贴。
(八)超工作量津贴
因学校工作需要,增加的工作量将给予适当补贴,具体金额由绩效考核小组确定。
(九)教学与科研成果奖
依据市研培中心组织的统考结果,将给予相应奖励,具体标准参照原规定。
(十)各类活动指导奖
指导学生参加比赛并获得奖项的教职工将按相应权重发放奖金,具体标准见表格。
七、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x
八、绩效考核调解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
九、发放规定
如教职工存在以下情况,将视情节轻重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30%以上:
(1)无故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从事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
(3)体罚或者侮辱学生。
(4)以非法方式干扰教育教学秩序。
(5)其他违法行为。
(6)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如因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将相应扣除。
十、其他相关规定
1. 提交的考核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作假。
2.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评优的参考依据。
3. 如本方案与上级文件不符,以上级文件为准。
4.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执行。
5.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4
根据《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师绩效考评办法》,我们从学校和教师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了《明光市高王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于xx年10月13日经过全体教师的充分讨论和表决通过(试行稿)并现予以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明确以《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精神为指导,依据本校实际情况,借助绩效工资的实施,建立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做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和干好干坏的收入差异,激励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努力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所有教师。
三、分配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教师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绩效为依据,推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方式,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倾斜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2. 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学校内各种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激励机制。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过程需要公开透明,方案在经过全体教师大会讨论并通过后生效,确保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按学期分三次发放(2—6月、7—8月、9—1月),考核评定后,学校依据绩效考评方案独立核算每项并提交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将资金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五、实施细则
(一) 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 教师每日在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实行签到制度。每月公布考勤,月满勤者可获得考勤津贴。
2. 如因事或因病需请假,老师应填写请假条,获得审批。每半天请假扣费相应标准,病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3. 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扣除相应费用,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津贴。
4.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按半天事假处理,及时扣除相应津贴。
5. 值日不到岗或不履行职责的,扣除相应罚款,并承担当天责任。
6. 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缺勤的,每次扣罚相应津贴。
7. 签到由教导处监督,抽查不力的领导需承担责任。
(二) 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主要体现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与建设中的作用,依据《明光市高王小学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具体考评。
(三) 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涉及教师的管理职责,依据《高王小学教师常规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评定,有违规行为者将受处罚。
(四) 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分为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质量检验两部分,具体考核教师备课、上课等日常工作。
(五) 教科研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用于教师参与教研活动及发表教学论文的奖励,根据参与情况和成果进行评分。
(六) 工作量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根据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进行分配,具体按实际授课量和教学活动进行审核。
(七) 其他
1. 暑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将根据节假日值班情况进行调整后分配。
2. 校长津贴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设定。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要求
1. 学校成立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审核与统计。
2. 要求管理考核方案的执行要公开且透明,考核结果需进行公示。
3. 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发现不正当行为将进行严格处理。
4. 本方案需由教师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小组审核后,经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后实施,若有新规出台则以新规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
为有效推动我校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工作,依据《乐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府办发[20xx]6号)的相关精神,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完善学校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我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职在编的全体教职工。
四、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包括生活津贴、岗位津贴及班主任津贴。其中,生活津贴按每人398元标准发放,岗位津贴则依据教职工的职称层级(参照乐人劳字[20xx]号文件)按月发放,班主任津贴则依据《乐平市实验小学班主任津贴月度过程管理考核办法》,按照每班每月120元的标准,依据实际工作月进行核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工作量以及教育教学过程和业绩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在学年度内按两个学期进行考核和发放。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效应。学校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依据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征,实施分类考核。在分配过程中,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分配原则,向一线教师和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五、领导机构
学校将成立绩效工资考核与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绩效考核方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将围绕教职工执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表现,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2、考核方式
(1)制定《乐平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估细则》,严格执行该细则,以确保考核过程的客观公正。
(2)采用观察、抽查、听课、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法,结合查阅备课笔记、学生作业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全面考核。
(3)教师绩效考核采用百分制,结合月考核、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方式。每月由各职能部门根据教师的师德、出勤、教学和安全管理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得分由办公室统计并公示;学期考核则在学期末进行,结合月度考核得出的总分,再拟定考核等级。年度考核结果为两个学期考核分数的总和。
(4)绩效考核结果由校长审批,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运用
1、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得分,依照当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的要求,划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如出现以下情况,考核结果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强迫学生购买教辅书等,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重大教育失误或安全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者;
(5)其他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2、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学校将根据考核等次上报年度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是绩效工资分配的关键依据,并将作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和奖励表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6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州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州温市本级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xxxx】139号)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经过我校聘任领导小组正式聘任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校级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州温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指除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之外,依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给予教职工的奖励性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考核奖励、超工作量奖励、教育教学成果奖及其他奖励四部分。
第五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根据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确保其实施。学校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审计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开支审计,若有结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第六条:“教职工绩效考核奖”将于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共发放两次,弹性坐班考核奖按月发放。
第七条:“满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奖”每月结算,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第八条:“教育教学成果奖”在每年发放一次。
第九条:“其他奖励”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发放。
学校将高度重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统计、结算及审批,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一) 考核奖部分
第十条:此部分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5%。
第十一条:教职工绩效考核依据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班主任绩效考核发放办法》及《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行政干部考核条例》的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考核对象的工作绩效考核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按A档15%、B档80%、C档5%的比例对参加考核的对象进行档次确定,并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学期考核奖发放对照表
档次比例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
A档15%2500元700元700元
B档8000元500元500元
C档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条:连续两个学期被评为C档的人员,将作为下学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据。
第十四条:全体考核对象分为教学人员(包括同比教学人员与非同比教学人员)及行政工作人员两个系列按比例进行考评。行政管理人员兼任班主任者,考核奖不重复计算。
第十五条:弹性坐班考核奖
学校鼓励教职工参予坐班考核,依据《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坐班考核条例》的规定,若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教职工将获得每人每月200元的奖励。
(二) 满工作量与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条:满岗工作量是指依据省、市学科《课标》和周任教课时工作量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学或行政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指因学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和教师超出岗位工作或满工作量之外(在上班时间或节假日)进行的额外工作。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
1、满岗工作量聘任奖:
依据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实施办法,凡被学校聘用的满岗工作量教职工每月获得500元的聘任奖金,若因非本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足,学校将予以补岗或补差。
学科周课时工作量的核定依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教师的满工作量如下课时为满量(包括教研、备课、上课、改作、答疑辅导、单元或月度考试、课间操、体育课外活动、艺术辅导等)。
周课时满岗工作量核定表:
语文、数学、英语初三科学、高三综合学科科学、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社会思品、高中体育、高中艺术、高中信息、通用技术初中体育、初中艺术、初中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心理健康
10课时/周12课时/周14课时/周16课时/周
2、职称系数表
职级系数中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二级中学三级、见习期
每课时1.21.110.8
3、代课酬金计算方法:
代课酬金每一课时的奖励基准金额为30元,根据任课教师职称给予相应酬金。
代课酬金=30元×职称系数
4、非全职教学人员兼课,计算其兼课工作量。每月以20节为限,超量不计酬金。
5、凡是跨年级段、跨学科教学人员根据学校教学需要每周课时加一节计算。
第十七条:超工作量与加班奖励:
1、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若工作在其本职范围内则视为正常工作,不算加班。
2、加班原则上需严格审核。加班规定如下:
(1)、处室职员若因确有紧急任务需加班,需经处室主任批准,处室主任加班需报主管校级领导同意。
(2)、加班达3小时及以上计为半天加班,不到3小时的加班予以合并计算。
(3)、平时加班达到6-8小时为一天,发放标准为80元/天。
3、晚自习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习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管理:15元/节。
6、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的命卷:100元/份,审题50元/份。
7、艺术类、体育类训练实行比赛成果与训练报酬结合原则(每次训练要求时间需达到一小时以上):20元/次。
8、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培优补差、寒、暑假及双休日上课:40元/节。
9、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上课),按相应规定执行。
未尽加班项目由校长室参照以上标准与相关规定酌情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岗位奖励
1、校党政正职每周兼课2节不计酬,校级副职每周兼课3节不计酬,中层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1/2不计酬,部负责人、段长每周兼课满工作量的2/3不计酬,超出数目按规定计酬,因工作需要经校长室批准可以减少兼课或不兼课。
2、担任段长、部副职负责人的教师,学校每月给予350元管理奖励。同时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的,不重复计酬。
3、同时兼任班主任的年级段长、部负责人、中层干部,其兼职取最高项计酬,不再重复计酬。
4、校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5、部门负责人工作量奖励每月150元。
6、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岗位奖励标准:
级别金额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月金额(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岗位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 教育教学效果奖励部分
第十九条:教育教学效果奖励包括三考奖励、教师各类获奖奖励、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此项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
第二十条:三考奖励:学校将于每学年结束对在当年高考、中考、会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详见《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三考奖励方案》(见附件五)。
第二十一条:教师各类获奖奖励:为了激励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特设此奖项,奖励范围包括教师在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的奖级。
第二十二条: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奖励:为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特设此奖项,具体奖励办法参照《州温市第二十一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五)之规定。
(四) 其他奖励部分
第二十三条:其他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约5%。其他奖励用于奖励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产生的奖励,具体根据学校情况发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并按学年度续聘用合同。干部、教师、职员的级别与职称依校长室聘任为准。
第二十五条:学校人员凡完成聘任工作、满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发放各自标准的“国发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第二十六条:请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及班主任津贴。两个月内,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照发;超过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按90%计发;超过六个月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津贴按70%计发。
第二十七条:请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安排临时代课,并按比例扣除岗位津贴及班主任津贴。一个月内,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与班主任津贴按比例计发;超过一个月则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与班主任津贴。
第二十八条:请公假:干部职工请公假不扣国发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自行安排课节,滞后或提前补回的,不扣除超课时奖励。三天以上的公假需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安排临时代课。工作日内干部、教师和职工学历进修,连续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比例扣发。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请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内,需经学校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调课,所耽误课程需由本人提前或滞后补上,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个别学科或特殊原因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若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一经发现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三十条: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旷工旷课:一个月内,每天扣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7(即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21天×3倍);超过一个月的,将停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做除名处理。
第三十二条:全校性的会议及监考等校派任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7(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3);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21(即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1)。
第三十三条:凡新参加工作或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明确岗位前按见习期的生活补贴、岗位津贴标准执行;教(工)龄补贴按最低年限对应标准执行;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人员,享受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第三十四条: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节日福利补贴为7000元,将于教师节与春节发放。请病假、事假等人员按比例计发。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待聘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教(工)龄补贴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停止发放;一年(即12个月)后仅发基础工资。
第三十六条:实施国家绩效工资制度后,学校原有的结构工资方案及相关福利项目自动取消。
第三十七条: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长室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方案自xxxx年1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为推动学校的全面、可持续及高质量发展,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我们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建立科学的考核与分配机制,进一步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的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学校的发展,有利于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迅速成长。
2、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将绩效工资的分配水平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及贡献大小紧密关联。
3、坚持向教学一线及优秀人才倾斜的原则,以稳定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为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和服务团队提供支持。
4、坚持科学考评的原则,健全考评体系,完善考核制度,严格考评流程,将履职尽责情况与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益纳入绩效工资分配体系。
5、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教学、科研、教辅、管理及服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调动。
6、坚持量入为出、以激励为主的原则,根据学校的发展状况,合理安排绩效工资分配资金,确保全体教职工共同分享学校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类别与标准
本方案所述的绩效工资是指奖励性绩效工资,内容包括:工作量绩效、考勤考核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工作量绩效
1、教师超学时奖励标准
略
其他人员以教师超学时津贴的平均数为基准计算。
2、厅级工作量绩效标准。依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商政办〔20xx〕94号)执行。
3、党政管理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4、非教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5、工勤系列人员绩效标准(系数)
(二)考勤考核奖励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结合考勤考核情况核算后支付绩效。
(三)辅导员津贴
辅导员工作量绩效系数按照党政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同时根据专兼职辅导员的班级人数,按照在校生每月2元/生和实习生每月1元/生的标准发放辅导员津贴。
(四)值班费
依据《关于转发豫人社办〔20xx〕77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办〔20xx〕53号)执行。
(五)教育教学质量奖
根据《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奖实施意见》(校党字〔20xx〕46号)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1、教师课时由教务处负责汇总核实,报人事处进行核算后,按照超学时标准计算超学时绩效津贴。
2、辅导员津贴由学生处将每位辅导员的管理班级人数及考核情况报人事处进行统计发放。
3、管理、服务等其他人员的工作量绩效津贴,依据超学时津贴统计,核算出系数额值,按系数标准进行计算奖励津贴。
4、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在承担教学任务时,原则上校领导每周不超过4学时;教学院部中层正副职每周不超过12学时;其他“双肩挑”人员每周不超过8学时(教学院部教研室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在此列,但原则上应低于本课程专任教师的平均教学工作量)。此工作量按全年计算,规定基数内的学时按专职教师超学时津贴标准计算,超出规定基数的学时津贴不予发放。如个别“双肩挑”人员因课程需要确需承担更多学时,需提前申请并经教务处及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放超学时奖励。
5、奖励性绩效工资将依据考勤和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发放由学校人事处统一核算,经过人事处长及财务副校长签字后,由财务处进行发放。年终考评发放的具体办法将由人事处制定考评细则,各部门组织考评,并将结果报人事处进行复核后发放。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8
为确保我校在绩效工资实施方面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同时有效评估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成果,依据教育部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借助绩效工资的实施,构建公平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在考核和分配中,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积极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鼓励广大教师热爱自己的岗位,努力工作,不断进取,积极完成各项教育任务,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在岗的小学教师。
三、组织机构
我校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根据考核方案进行绩效考核,最终结果由领导小组汇总确认,并组织发放。
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拒绝固定收入和不合理分配。
(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都能公平参与考核。
(三)保证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病假和事假期间的教师不享有绩效工资。病假如果在一个月以内,将按每课时扣除20元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多余的部分可自行获取,课务需自行安排。长期病假需提供三级医院及以上的病假证明。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案
(一)师德修养
所有教师需严格遵守《xx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要求,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违反这些规定的教师,将接受行政会议的研究,可能面临经济处罚,甚至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具体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在师德方面存在重大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学生进行歧视、侮辱或实施体罚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等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造成负面影响的;
5、以不当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及学校形象的;
6、私自进行有偿家教的;
7、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教学
1.教职工需完成学校下发的教学任务,每月奖励200元。
2.在学区组织的考核中,若综合评估得分第一名,则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
3.在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评估中,名次由最后第四名开始,每提升一个名次可奖励50元,最高奖励1000元(依教育局简报及与中心校的评比执行,每压过其他学校一班奖励50元,1000元封顶)。
(三)考勤
1.签到一次奖励2元,缺席则不得;如需请假,需提前书面申请,课务需自我调整。
2.事假半天扣10元(需自行安排课务),旷工半天扣50元。请假需分级申请,校长可在十天内批准请假。
3.在校内的各类学习、会议等活动中,迟到、早退均有扣款,未参加活动将受到更严格的罚款;区级活动视为两倍,市级活动视为三倍。
4.旷课每节扣5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10元。
5.参加培训或会议必须遵守学校安排,未按时出席的每次扣款50元。
6.产假、婚假、丧假等按规定执行。
(四)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为每月300元,由德育处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一、二、三等奖。
2.行政津贴由校长室根据具体考核方案单独制定。
3.教研组长及公用室负责人的津贴为每月40元。
4.特殊津贴(如名师、名校长等)依照上级文件发放。
5.节假日值班津贴每天30元。
6.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教师将面临相应的扣款。
(五)业务检查
每位教师的业务检查费为100元/月。
1、备课
(1)教案的备课日期须为检查当天或之后,逐天提前备课将被扣款。具体学科按周课时计算。
(2)新授课应包含所有关键环节,若缺少环节需按标准扣款。
2、上课
(1)教师需按课表提前候课并按时下课,迟到或早退将被扣款。
(2)教务处将定期检查课堂情况,并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3、作业
作业的批改时间须与教学进度一致,否则按天数扣款。每项作业的要求将依据学科的具体规定执行。
4、听课
按规定每学期需进行一定数量的听课,缺课将被扣款。
5、教研组
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受到批评,将依据情况进行扣款。
(六)竞赛辅导
教师辅导的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奖,将有相应的奖励。
(七)市区教学质量监控
在市区监控中被评为优秀课及良好课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受批评的教师将相应扣款。
(八)教科研
所有教科研活动及成果的奖励将根据省市的各类赛事及论文学术发表进行分配。
(九)公开课
根据安排完成的公开课将给予奖励,未能完成的将进行扣款。
(十)额外任务与临时加班
加班补助将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进行评估,由校长办公会确定。
(十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总额将依据各项奖励进行分配,按照比例提取教师的绩效工资,确保公正合理的分配。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9
为了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整体绩效,我公司特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涵盖各职能部门。
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1、员工在入职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原件、1份个人简历、2张近期1寸照片,以及300元(¥300.00元)的绩效考核押金。
2、所有新员工需参与公司统一安排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绩效考核押金将在员工转正后六个月内返还;若员工在转正前离职,则押金不予退还。
4、公司初期对新员工采取无底薪的绩效工资制度,员工可获得差旅补贴及业务提成,鼓励其积极开拓市场。员工需自行承担工作出行费用,月底凭借出差报告申请报销一部分费用;若当月无业务拓展,则相关费用需自理。
5、新员工在未设定业务指标的情况下,其业务提成将为业务总额的10%(提成将在业务款到账后按比例进行支付)。
6、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具体转正时间由公司根据员工责任心、业务能力及贡献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由总经理决定。若员工试用期未能通过考核,将视为自动离职。(对于责任心较强但能力较弱的员工,公司可适当延长试用期。)
三、正式员工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1、正式员工的薪资结构为底薪+岗位津贴+业务提成。
2、底薪标准:新入职员工底薪为500元;工作满两年的员工底薪为800元;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底薪为1000元;三年后转为业务经理,除基本工资和提成外,还可享受公司5%的股份。
3、岗位津贴:业务经理岗位的津贴为400元。
4、业务提成标准:印刷类业务提成5%;网站类业务提成20%。
5、每位员工的月度业务指标为5000元,完成指标即可获得底薪;超出部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成。如未能完成指标,工资将按完成比例发放,若本月无业绩则不发底薪。(业绩以签约为准)
6、如当月业务额超过1万元或连续三月总业绩达到3万元,次月可晋升为业务主管;如当月业务额超过2万元或累计五万且在部门中业绩领先,则晋升为业务经理;业务主管和经理每三个月会进行一次考核,未达标者将取消其职务资格。(业绩以签约为准)
7、业务经理需协助其他员工提升业务能力,并解决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因其领导职责,个人业绩也会受到影响。
四、为节约成本,员工在业务招待中所需的香烟及饮品由员工自理。
公司对业务招待费用的报销,需提前填写招待申请表,说明用途并经经理批准。报销时需附上原始凭证,并由经理和经办人签字确认,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报销。当月发生的费用需在当月内结清。
五、为了增强团队凝聚力,鼓励员工间互相帮助。
公司每月将评选出一名“优秀业务员”,在月会上进行表彰,并邀请其分享业务经验。该员工可享受职位晋升待遇(如当时为业务主管,被评为优秀业务员后可晋升为业务经理,且不受第六条限制)。如果在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秀业务员的员工,年末公司将给予额外奖金以示奖励。
六、被评选为优秀业务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对工作充满热情,具备强烈的责任感。
2、具备出色的业务能力,并乐于帮助其他员工提升其业务水平。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0
为了推动学校教育体制的发展,进一步提升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努力实现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创造积极向上的竞争环境,充分体现管理的人性化和科学性。依据泰顺县人民政府泰政办〔20xx〕164号及泰顺县教育局泰教人〔20xx〕240号文件的指导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校的具体情况,以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一套科学、规范且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不同层次之间的差距,特别关注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方式要科学、规范并简便,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保持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3、坚持“考核结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教师代表)
四、考核对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其他借调、停薪人员、长期请假教师及代课教师不参与绩效考核分配。
五、考核项目及金额比例
(每月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每月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月平均数
(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余额–年末德能勤绩支出)÷人数=每人年剩余平均数
1、德
每学期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学生、家长、教师及考核组的综合评价,对每位教师进行等级评定,分为A、B、C三档,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
如有违反以下任一规定者,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①违规乱收费;
②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③以营利为目的,强迫或暗示本校(班)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带教”;
④歧视差生,体罚或以其他形式变相体罚学生;
⑤因教职工错误造成家长冲击学校;
⑥校园内出现不团结现象,影响学校形象;
⑦受上级通报批评;
⑧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⑨因失职导致安全事故;
⑩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或随意离开课堂、接电话。(学校领导或上级部门的紧急电话除外)
2、能
(1)每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量化评比,采用“五个三”标准,按A、B、C三档分别给予80元、60元和40元的奖励。
(2)教研活动:根据提交的材料、公开课及活动参与情况进行分类:
①材料:如按规定提交,每份奖励10元。
②公开课: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创新,执教各种类型的公开课,奖金从500元到30元不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③活动参与:参加规定活动,每次奖励10元。
(3)教学成果奖:见附件《教学成果奖实施细则》。
扣发项目:教参考资料、教学仪器、图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将按相应金额扣除。
3、勤
(1)每月出勤奖200元,包括日常出勤、各类会议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等。
缺勤扣发标准:
①事假每天扣40元;
②病假每天扣20元;
③丧假、婚假和其他假期按规定执行;
④旷工、迟到、早退等具体扣发标准均有明确规定。
(2)值日(周)、加班
相应工作内容将获得的补贴和扣发标准。
(3)代课金:代课教师将获相应的补贴,按每节课10元发放,其他额外工作亦有相应补贴标准。
4、绩
依据教学成绩,按照期末统一测试结果进行考核,细则包括平均分、提高幅度及降低比例的奖励标准。
六、本《方案》如与原有学校制度有冲突,则以本方案为准。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阳雅镇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
八、本《方案》自第十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以学校盖章的版本为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的分配制度,顺利推进绩效工资的有效实施,规范各类奖金的发放,提高教职工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依据《兴长县高中段学校(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长教发[20xx]90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按劳分配及多劳多得的原则。
2. 坚持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有效激励与导向明确的原则。
4. 坚持科学合理与公正公平的原则。
5. 坚持注重实效与简便易行的原则。
6. 坚持优绩优酬与积极稳妥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师德考核以及学期综合考核五大部分。
四、发放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受校长聘任的所有在编公办教职工,待聘、拒聘及不聘的教职工和编外人员不在此列。
五、考核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在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的考核上,分为月考核奖和学期考核奖两部分。
(一)月考核奖
月考核奖包括月勤奖、基本工作量奖和安全工作奖三个项目。各项目每月标准为200元,按一年10个月计算。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 月勤奖考核办法:
(1)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职守,视为旷工,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当月事假在4天以内或病假在7天以内,事假每日扣20元,病假每日扣10元。
(3)当月事假达到4天(含)以上或病假达到7天(含)以上,扣发当月全部月勤奖。
2. 基本工作量奖考核办法:
(1)教师需达到基本工作量。
(2)若因学校安排工作量不足,视同达到基本工作量。
(3)离法定退休年龄2年(含)以内的教师,如授课班级数少于基本工作量,也视同达到基本工作量。
(4)教职工请假时,每天扣除基本工作量奖9元。
(5)因个人原因工作量不足的,按比例扣发基本工作量奖。
(6)教辅人员需按学校安排工作,未承担学校安排工作每次扣9元。
3. 安全工作奖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假,每天扣除安全工作奖9元。
(2)在教育教学或管理班级中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发当月安全工作奖。
(3)在教室、门房、餐厅等值班过程中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扣发当月安全工作奖。
(二)学期考核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酌情减少或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1)如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纪、党纪处分,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2)发生师德违纪事件(如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被县教育局通报的,扣发全部学期考核奖。
(3)其他违反校纪校规与师德规范情况,视情况酌情处理。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2
为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动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落地,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职业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依据苏人社发〔20xx〕142号及苏教规[20xx]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和“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强调对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倾斜。
二、考核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充分重视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关注教师的主体地位,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将师德置于首位,强调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实际表现及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的优质持续发展。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民主公开,科学管理,规范程序,追求实效,减少不必要的繁琐。
三、考核对象:
适用于学校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员工。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绩效考核
考核的重点包括:师德师风与学术规范、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及其效果与质量,以及教科研成果等情况。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主要关注工作业绩成果、实际工作成效及服务育人情况。
(三)班主任工作考核
重点评估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关爱、班级管理能力、组织班集体活动及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四)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与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
评估内容包括廉洁自律、管理创新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服务态度、师生满意度及管理育人等方面。
五、方法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依照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进行。
(一)考核方法
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岗位实施分类考核,确保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
包括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公示及备案等环节。
六、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应占教职工总数的12%。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
对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人员,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存在师德问题的,按照情节严重程度扣减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自考核结果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和6个月。
长病假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将纳入病假工资的计发基数,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主要依据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省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下拨的全年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决定。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由省教育厅进行考核,其他校级领导依据学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由校长统筹考虑确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两部分,月度绩效考核总量控制在奖励性工资总量的50%左右。
(一)月度绩效考核:
包括工作量奖和特殊岗位津贴两部分。
1.工作量奖
按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分别考核。
2.特殊岗位津贴
包括基础性班主任津贴、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校内兼有管理职能的相关人员岗位津贴及拔尖人才津贴等。
(二)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奖励总量=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月度绩效考核总量。
年度绩效奖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奖、奖励性班主任津贴、奖励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奖、工作质量奖及岗位责任奖等各类奖励。
具体考核细则请见附件。
八、说明:
(一)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将酌情扣发月度考核奖励。
1、对于无故缺席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或其他重要集体活动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40元。
2、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20元,上课或监考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月度考核奖50元。
3、因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扣除200-1000元。
(二)有严重违规行为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并将扣发30%的绩效工资,以及视情况从次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
2、对学生实施歧视、侮辱、体罚行为者;
3、其他违反法律或纪律行为者。
(三)本《方案》在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及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若本《方案》与上级文件存在不一致,以上级文件为准。
(五)本《方案》自20xx年1月起执行。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3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100±10分)
1、 根据学校规定,按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优秀者可获得100分,绩效工资将按教师平均数发放。
2、 考核内容如下:每个考核项目均有明确评分标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师德师风】(20分)
1、 必须恪守师德,秉持教育初心,热爱本职工作,遵循法律法规,无任何违纪行为者,记20分。
2、 一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经校方通报或相关机关处理,记0分。
3、 如有损害师德的行为,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扣1-5分不等。
【教学质量】(40分)
1、 教师应圆满完成所担任的课程和职责,教学效果良好者,记40分。
2、 通过校务会议进行评议,依据教学履行情况评定等级,优秀绩效得分为36-40分;良好绩效得分为31-35分;中等绩效得分为26-30分。
【工作态度】(20分)
1. 教师在工作中态度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各项工作,满意度超过80%的,记20分。
2. 不满意的得票率超过10%的,每超出10%扣5分;超过20%的,扣10分;超出30%的,记0分。
【班级管理】(20分)
1、 班级管理规范,没有安全事故发生,成功完成各项任务的,记20分。
2、 班级管理制度缺失或不完善,扣2分。每缺少一个环节扣分。
3、 班级内有学生出现不良行为,处理不当的,每次扣1分。
【安全保障】(20分)
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无安全事故发生的,记20分。
2、 发现校园内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分。
3、 存在学生打架或其他安全事件,处理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
【环境卫生】(20分)
1、 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检查,班级卫生保持良好的,记20分。
2、 环境卫生检查不合格,扣2分;发现乱丢垃圾行为,一次扣1分。
【财产管理】(10分)
1、 妥善管理班级财物,未发生损坏者,记10分。
2、 发现财产损坏但没有及时维护的,每次扣1分。
3、 学校财产未妥善保管,有损失情况的,扣5分。
【参与活动】(10分)
1、 每周组织班级活动,积极参与的,记10分;缺席一次扣1分。
【奖惩记录】(10分)
1、 班级在评比中获得荣誉的,按情况加分,最高可加5分。
2、 学生有违法行为,班主任需承担相应责任,酌情扣分。
【考核总结】
教师的绩效工资将依据各项考核标准综合评定,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以推动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且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全体教职工热爱岗位、认真履职,助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基本原则。
2、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原则。
3、倡导“科学、规范、简明”的考核方法。
三、考核范围
适用于我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员工。
四、工作量的确定
根据上级规定,教师的标准周课时为16至20节。承担多门科目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课程,工作量加两课时。班主任的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体育教师的训练课、间操课及音、美教师的课外活动课均计入总工作量。管理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工作量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项目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实际工作表现,包括师德、教育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的实际表现。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1)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
(2)班主任津贴。
(3)课时津贴及超课时津贴。
(4)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奖励。
(5)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6)考勤奖励。
(7)其他。
注:不在岗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绩效考核将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具体包含定性与定量评估的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教研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家长的意见。
(二)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教师需进行自我总结和自评,并填写相关考核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及所教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收集家长代表的反馈意见。
(3)综合评分。学校考核小组将根据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年级组、学科组、学生和家长的评议,确定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满分为60分,年级组、学科组测评各满分为10分,学生测评由家长或学生承担,满分为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满分为10分。
(4)确定等级。学校根据教育局对校长考核的等级比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审核后确定考核等级。
(5)进行公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的考核等级将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6)兑现工资。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教师,依据考核等级发放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上报教育局备案。
(三)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
教辅及工勤人员的考核程序将参考教师的考核程序进行,考核结果将分别归档保存。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5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旨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我们将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激励教职工教书育人,努力推动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依据责任和业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以及贡献突出的其它人员倾斜,统筹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间的绩效工资关系。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实行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及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为100元/月,其余部分由工作量津贴和工作业绩津贴各占50%组成。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将根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依据以下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折算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折算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折算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折算为每周2课时。
计算公式:学校编制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文、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学校将依据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分项评估,考核分数将按照表现进行量化。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考核教师在德育方面的表现。
(2)教学常规10%:考核教师在教学常规方面的表现。
非教学人员按照教师的教学常规平均值进行评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考核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的情况。
(2)教学研究5%: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的情况。
4、工作成效10%:
根据学生在教学中的表现、获得奖项情况及教学效果进行考核。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之和。
2、学校应将考核情况和绩效工资发放金额进行公示。
3、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和教师考核量化等工作。
4、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在充分征求意见后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五、其他事项
1、出现违规行为的人员,将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对专门认真工作和有良好表现的人员,绩效工资将按规定分配。
3、各校(园)应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