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已经成为提升员工积极性与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仅能够激励员工发挥自身潜力,还能有效地将个人目标与公司目标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与透明的薪酬结构,能够为员工的努力和贡献提供真实的回报,从而促进团队协作与创新。这一方案的成功与否,关乎企业的整体发展与员工的职业满意度,值得深入探讨与实践。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1篇
第一条:文件依据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以及《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颖泉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通知》为依据。
第二条: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实施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适度调整分配差距,优先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考虑校内不同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构建适应我校实际情况的激励机制。
3、确保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都要公开,以实现公平公正,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第三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充分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力,增强学校发展的活力,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实施范围及对象本校所有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第五条:绩效工资资金组成依据区财政审核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条:发放时间按学年度进行,每学年结束后按方案计算并发放。
第七条:发放办法依据区财政审核规定,将总金额除以总分值后乘以教职工个人得分,即为教工的绩效奖励工资。学校在计算后进行张榜公示,编制发放清单,签章后提交中心校审核后发放。
第八条:本方案自20xx年1月份起实施。
第九条: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考勤奖励津贴(20分)按月结算公示
1、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出勤制度,学校实行考勤签到制,值班人员应如实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并每周公布一次。
2、全学期出满勤者可得20分。
3、如有以下情形将给予扣分:
a、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
b、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一天事假,累计计算;
c、旷工一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0.2分。
4、以下情况视为出勤:
a、国家法定假日;
b、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公差(如会议、听课、报送材料、学习等)。
5、学校通知的各类活动(如例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以个人签到为准,代签视为无效,缺席一次扣0.5分。
(二)工作量奖励(26分)
1、按要求完成学校课时可得10分。
2、不同课程组合的课时数奖励如下:跨双科单科7分,主科+主科(或包班、或主科+英语+英语)10分,主科+英语(或主科+学前班)15分,主科+常识课8分。
3、班级人数奖励:20人——30人得6分,31——40人得7分,41人以上得8分。跨双科以主科班级人数为准,带双科主科以班级人数多的为准。
(三)职称职务岗位(29分)
1、班主任、科任教师补贴:班主任每人5分,科任教师每人3分(按职责完成工作可加分)。
2、校长得12分,教导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会计得10分。
3、语、数、英教研组长、农远工程信息员(包括图书管理)、通讯员加4分,资料员、安全信息员、后勤人员加2分。
4、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计加分。
5、职称津贴:中一、小高(已聘)得15分;小学一级(已聘)得10分;小学二级(已聘)或未评职称的教职工得8分。
(四)业绩奖励津贴(64分)
1、个人综合荣誉(10分)
一年内教师获得的各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和综合性荣誉称号给予奖励,若一年内获得多个荣誉则按最高奖项计算。
⑴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
⑵市级得7分;
⑶区级得5分;
⑷镇级得3分;
⑸校级得1分。
2、教育教学业务水平(17分)
(1)个人学术水平(10分):A、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教学优质课比赛或公开课,奖励按最高奖项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3分。B、参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校组织的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按最高奖项计算;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得2分。
(2)辅导学生水平(10分):教师辅导学生获奖的学科竞赛,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10分;②市级得7分;③区级得5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5分、三等奖得1分(按人数累计)。
(3)宣传报道水平(2分):对向各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投稿的教师,被采用者;①省级或省级以上得2分;②市级得1.5分;③区级得1分。
以上荣誉得分的认定:各级荣誉以证书或文件为准,所获证书及文件必须由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质量(37分)
(1)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每学期期末中心校语数英质量检测成绩对前13名进行奖励(按校排),分别为30分、28分、26分、23分、20分、17分、14分、11分、8分、5分、3分、2分、1分;学前班按第六名奖励。(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加2分,第一名再加奖5分,一年级以第六名为底线)。
(2)教育教学常规: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记录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一等奖占3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30%(55岁以上者为二等,分别奖7分、6分、5分)。具体要求根据教导处计划执行。
(3)班级管理奖:每周评选出本周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50%),依据结果班主任加0.5分,副班主任加0.3分。
(五)附加分(10分)个人不得超过10分,按月公示
(1)因公抽人干活、加班补贴、开展活动:因公抽人干活的加班人员半天可得1分。
(2)因公代课补贴:因公外出半天可调课,外出一天(或以上)每天补贴加0.5分,由教导处或值日组安排。
(3)师德师风考核(5分)
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该项考核不得分:⑴因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上访的;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⑶进行有偿家教或校外兼课,向学生家长索取礼品或贿赂的;⑷未经学校授权向学生推销物品,擅自收取费用的。
(4)违反上课要求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考核办法:通过民主测评、学生测评及部分家长测评,由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教师得分。
(六)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如有以下情形者,工作绩效考核为0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者;
(2)停发工资的;
八、有关要求
(一)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1/3,由全体教师民主推选,任期为一年;负责考核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和解释,确保绩效工资的公平、公正发放。
(二)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考核。考核中如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或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严肃处理。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得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及实物。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篇
为深入贯彻县教育局《关于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一步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充分体现获取与付出相一致、工作量与收入成正比的原则,结合我乡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五里乡中心小学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方案依据:《宿松县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实施原则:获取与付出相一致,多劳多得,优质服务优先保障
实施方法:各项指标量化计分
实施细则:
一、师德表现(5%)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实履行教师职责。(1分)
2、认真负责,严禁玩忽职守。(1分)
3、尊重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1分)
4、勤奋教书育人,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1分)
5、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树立良好教师形象。(1分)
如出现以下情况,该项不得分:
a)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者;
b)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者;
c)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
d)因敷衍塞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二、班主任职责(5%)
1、每学期初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结束时撰写工作得0.5分。
2、能够依据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并留有详细记录,得1分。
3、班主任工作手册齐全且记录详实,得1分。
4、教室及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状况达到“清洁”标准得0.5分,其他等级不得分;课间纪律和路队纪律根据检查情况“良好”得0.5分,其余等级不得分。
5、教室布置有国旗、《守则》及《规范》,课表和作息时间表齐全,学习园地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得0.5分。教室内桌椅摆放整齐,班级财产无损失,得0.5分。
6、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得0.5分。
三、考勤(15%)
1、法定婚假、产假不扣分。
2、在以下情况下不得分:特殊事假(如红白喜事)不超过10天(不超过10天者每天扣0.1分);一般性事假不超过5天(不超过5天者每天扣0.2分);病假依据医院证明和病历核实,一般病假不超一个月(一个月内扣2分),特殊病假根据行政会议决策;旷课不超过5节(每旷一节扣0.5分);迟到早退全期不得超过10次。
3、在编未在岗人员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课时津贴(40%)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所授课程。
2、发放标准
(1)以全乡授课最多的教师为标准(满分为40分),分别计算其他教师的得分。
(2)课时数的处理方式:
a)未授课的行政人员课时按全乡平均课时数计算。
b)带主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实际课时数加5课时计算。
c)非教学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课时数计算。
d)毕业班教师的课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加5课时计算。
e)仅带常识课的行政人员的课时数按平均数加2课时计算,若少于实际课时则按实际课时数加2课时计算。
f)班级人数超过45人,每超5人增加1课时,不足5人按5人计算。
g)其他人员依据课程表实际课时数计算。
五、教育教学过程(15%)
1、发放范围:09自然年度教学流程。
2、发放标准与项目
a)备课(含学期初教学计划安排)4分;
b)上课与学生辅导4分;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
d)学生成绩检测与评定2分;
e)参与或承担公开课2分;
3、具体要求
a)备课与上课制定完整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年终完成教学任务满分,月检备课有滞后或缺项,每次扣0.2分。
b)全年完成教学任务计满分,月检每缺一节扣0.3分,建立后进生档案,辅导有记录得1分。
c)作业批改月检达标满分,月检每缺少或错批改一次扣0.2分。
d)全年至少进行两次学生成绩检测,包括试卷的出卷、评卷、统计和分析,每缺少一个环节扣0.2分。
六、教育教学成果(20%)
1、奖励范围(1)09学年教育成绩(14分);
(2)教育教研成果(6分);
2、奖励细则
学年教学成绩奖(满分14分)
a)全年级单科第一名14分,以后每降一名次减1分,保底分7分;
b)在上年度基础上连续上升4个名次以上计14分,其后每降一名依次减1分,保底分7分;
c)未进行全乡评比的毕业班常识课和幼儿班教学科(限一科),按全乡平均分值10分、5分计算;
d)未授课的行政人员同(3),带课的行政人员按最高值计算。
e)非教学人员按平均值10分、5分计算。
说明:a、b两项取最高分。
2、教育科研奖(满分6分)
(1)优质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教学技能比赛奖、课题研究等(乡2分县4分市5分省6分);
(2)发表论文获奖(乡1分县2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3)辅导学生获奖(乡2分县3分市4分省5分国家6分)。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3篇
为深入落实市广播电视局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决策,进一步推进人事、工资制度的改革,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热情,营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职工双向选择的环境,最终实现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运作,确保人尽其才、合理流动,保障电视事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蓬勃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人事与工资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工作结构,调整部(室)人员组合,打破传统的铁饭碗做法,实施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核心的工资结构,激励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严谨的高效电视宣传团队。
二、实施步骤
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全员聘用、绩效考核,严格监督,不断创新,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总体分为六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全体职工填写双向选择表,可以报两个岗位的志愿。各部室主任根据人员编制情况选定本部室的员工。在控制编制人数的前提下,必须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部室人员精干且整体素质较高。
第二步:若有某位员工同时被两个部室选择,台领导将结合该员工的专长与相关部室主任进行充分协商,以求妥善解决,实现个人选择、部室选择与组织协商的统一。
第三步:确定部室负责人后,应尽快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职责、权利与利益,试行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落实奖惩措施。
第四步:对于选择第一、第二志愿未能上岗的人员,根据市广电局《关于xx电视台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复》第三款第三条的相关规定,视为待岗人员,待岗期为两年。待岗期间,发放原基本工资的70%作为待遇。
第五步:各部室负责人在完成人员选择后,需制定后勤及临时人员的管理办法,并报送台办公室,台办公室综合意见形成文件后予以下发。
第六步:考核机制。部室主任需对竞争上岗的目标任务严加落实,年度未完成台下达任务的人员,给予一次警告;连续两次警告者可予以自动辞职或由台党总支研究免去职务。在任期间,享受相应的干部津贴。
三、试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在不超出预算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制定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预算方案。各部室制定方案后,上报台党总支讨论,党总支形成的方案经主任以上干部会议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局党委审批。
1、全台前勤与后勤岗位的工资基数各有差异,原则上,后勤(如办公室、总编室、技术中心及前勤中的后勤岗位)工资应高于前勤(如新闻中心、广告中心等具有具体宣传创收任务的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层及一线人员的待遇应高于其他岗位。
2、绩效工资各部室应根据同岗技术含量(如编导、摄像、撰稿、制作等)制定考核目标进行量化管理,达到考核目标的,按照预算进行绩效工资的结算,部室根据技术含量的完成情况进行兑现,并办理分配手续,存档备查。
3、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由台专职稽核人员汇总,送审分管台长,审核属实后提交台长签审。
4、若绩效工资未达到考核目标,由部室主任、稽核人员、分管台长联合会审,提交台长裁定,按规定进行相应惩罚直至最低生活费标准。
5、如超出考核目标,由部室主任汇总绩效情况,稽核人员审核后报台长审定给予奖励。
6、退休及离职人员按档案工资发放,在职人员的原档案工资将被存档管理,原评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也一并存入档案。
7、本方案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台党总支进行解读与仲裁。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4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及县教育局关于《xx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学校发展的科学化考核评估机制,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构建科学、规范且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切实解决教育工作中的“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全面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在各自岗位上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提升专业素养,促进自身的发展,提高工作积极性,从而推动学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绩效工资考核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均按国家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三、绩效工资考核原则
1. 科学性原则:考核指标及其分值的设定要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工作特点,力求简明易懂,便于操作。
2. 法规性原则:实施方案需遵循《教育法》、《教师法》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绩效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实施。
3. 发展性原则:考核应结合终结性结果与过程性考核,全面分析与合理评价,以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和教师个人发展。
4. 公正性原则:考核工作应从实际出发,确保客观公正,对每位教师一视同仁,考核工作各环节需加强民主监督,确保“四公开”,即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
5. 注重教学实绩原则:强调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突出其在岗位上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四、绩效工资考核形式
1.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该小组包括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等,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及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2.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小组评定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基础性绩效工资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或按学期分条块考核,年终汇总后发放(“年度考核奖励”将根据考核细则转化为具体分值,确定等级后再换算成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 基础性绩效工资
依据上级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按月发放,具体办法按照县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对于遵守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规定全额发放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以下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相应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⑴ 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或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50%;
⑵ 搞乱课堂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或体罚学生的,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10%;
⑶ 不服从学校管理,非法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30%;
⑷ 其它损害教育形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扣除5%—20%的绩效工资。
⑸ 受到违规违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逐步扣减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⑹ 相关行为应依照第⑸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其他条款。
⑺ 对于因病、伤、残的教师,需视其具体情况通知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需请假,持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者,若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按月扣除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若休假在六个月以内,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若请假超过六个月,按月扣除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⑻ 其他。如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及时书面通知其返校,若拒绝返回,则学校应以辞退处理,并通知办理辞退手续。
2. 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核定,除班主任津贴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篇
为切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的绩效工资制度,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分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中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的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项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应尊重教育的客观规律,重视教师的主体角色,充分体现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2.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将师德作为首要考量,重点关注教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力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激发教师自我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4.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民主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程序规范,以实效作为标准,力求简化流程。
5. 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合理处理工资分配的均衡性与差异性,确保在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尤其向一线教师、优秀教师以及其他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考虑到工资分配的合理性。
6. 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妥善处理考核制度的改革性与继承性,针对原有有效且符合绩效考核要求的考核方式,应在新方案中得到保留,而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需进行修订完善。
7.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应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自评与他评、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应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的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意见,并根据考核项目设立相应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对在编教职工,能遵守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将全额按月发放。
对于存在以下问题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部分将酌情扣除:
1. 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如进行有偿家教、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后,可罚款100元以上,直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并将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予以考虑。
2. 针对《共青团路中学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如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行政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扣减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 工作量不足、无法服从学校其他安排或无法完成布置任务的,将在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中扣除后,不足部分将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继续扣除。
4. 因病或其他原因缺勤超过半月的,将在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扣除后,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 专任教师由于无法履行岗位职责转岗教辅岗位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将减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与补贴类:如月岗位考核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如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如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如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和年终考核奖。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或教师专业发展有特别贡献的奖励。
2.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并按核定总量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给予优先处理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等,然后在剩余总额中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部分的金额,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并经教代会审议后实施。
3. 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依据《共青团路中学教职工岗位月考核办法》,月岗位考核奖为人均820元,月误餐补贴为每人70元。
4. 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年度发放十个月,每月计入额外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480元、400元、320元、150元、120元、100元,年度发放十个月。
骨干教师津贴分为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区级学科带头人等,依据考核结果,年度两次发放津贴。
5. 超课时补贴与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的前提下,若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学校将予以补贴,标准为早自习8元/次,超课时30元/课时,教学安排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补贴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
6. 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教育教学成果奖按学期考核发放,每学期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
2. 学校将成立协调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及若干教职工组成,及时收集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及过程、结果的意见与建议,促成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妥善解决考核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鼓励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提出申诉。
四、附则
1. 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该绩效工资制度。
2. 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3.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