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提出,标志着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姿态与强有力的治理决心。通过系统化的措施和具体的操作步骤,方案旨在有效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现象,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实施方案强调了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体系,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循,最终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改善。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内各类非法和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违章现象,迅速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因非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范围
涵盖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三、重点内容
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打击和治理建筑施工领域内的以下各类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
(一)非法违法行为
(1)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展施工的。
(2)施工企业没有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存在违法分包或转包现象;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3)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操作资格证书而从事建筑施工的。
(4)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的。
(二)违规违章行为
(1)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2)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未严格执行施工现场负责人带班制度的。
(3)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的。
(4)临时用电方案未按相关规范编制和实施的。
(5)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
(6)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的。
(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1)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未按规定进行模板支撑系统的架设、验收及使用,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不合理,所用钢管、扣件等配件不符合设计要求。
(2)建筑起重机械在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环节不符合相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3)深基坑工程未依照相关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和变形监测等。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脚手架的搭设、验收、使用及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所用钢管、扣件等配件不符合设计要求。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行为
(1)未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2)企业资质等级或增项发生变化后未能配备足够的安全相关人员。
(3)安全生产制度及机构设置不完善的。
(4)施工现场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落实《关于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等信息统计报送的通知》(发〔20xx〕15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住建办〔20xx〕62号)、《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洪安发〔20xx〕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燃气、园林工程及游园设施的安全管理。
三、重点内容
1、未经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而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
2、未具备相关资质或超出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及转包工程的施工企业;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进行施工活动的;以及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行为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操作资格证书却参与建筑施工的。
4、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未认真整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检查整改通知的。
5、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脱岗,未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及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
6、施工现场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机构,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标准行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7、危害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行为。
8、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或在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修筑建筑物的,非法从事石油液化气的储存、灌装、运输、销售等活动。
9、对自来水取水口的水源监测管理及应急预案的完善情况进行审查。
10、园林工程和游园设施管理中施工项目的基本程序、各公园内的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游乐设施的质检证书、电路及仪器的安全运行情况、责任人的落实及安全监督人员的责任、警示标志的设置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主管部门检查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xx年5月开始至9月下旬,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阶段(5月上旬)。
各部门和单位需依据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动员部署,实施自查自纠活动,及时整改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特别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单位进行重点排查,登记备案并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上旬)。
各部门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开展联合执法,对住建系统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打击,对于涉及违法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处理。
局质安站根据重点内容负责对管辖范围内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关注违章行为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执行情况。
局建管处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不办理施工许可、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的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局市政处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非法占压、开挖地下燃气管道及非法从事石油液化气和天然气相关业务的行为进行检查,并强化自来水取水口水源的监测和管理,完善应急预案。
园林局负责对各公园的管理,重点审核动火作业的审批情况,以及游园设施的运行安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通道通畅及安全标志完好。
在7月份,由局质安站组织督查组对各部门及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抽查,全面掌握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性。
(三)总结巩固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上旬)。
各部门、单位需对本部门本单位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局质安站。县住建局依据行动开展情况,集中处理违法违规单位及责任人的问题,巩固“打非治违”的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质安站,负责协调处理专项行动相关事务。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部门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全面与重点检查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检查与整治结合。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设、施工、监理、设备租赁单位等责任主体及人员,要联合多部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进行严厉查处,依规定上限处罚,绝不姑息。依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要严肃处理。
(三)突出监督重点。各部门、单位应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监督,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要重点关注。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打非治违”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强化“两场”联动。在“打非”专项行动中,应积极推动建筑市场与工程现场的联动监管机制,建设“LBS”动态考核平台以及建筑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平台。严格市场准入,确保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查、施工许可等管理环节的把关。通过“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建筑施工的安全。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将专项行动与自身工作有效结合,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断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及燃气无证经营、违法占压燃气设施行为的长效机制,将其常态化,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
(六)做好信息报送。各部门、单位需做好信息的汇总及报送工作,须在每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及活动总结情况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原则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初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全市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现状,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治理全覆盖、执法检查全覆盖;做到“四个一批”,即: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停产停业整顿一批存在较大隐患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可以边生产边整改的企业、提升规范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凡是存在以下情况的非法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关闭:
1、相关证照不齐全的。
2、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
4、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
(二)凡未达到以下要求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
1、生产线及相关设施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2、涉及人员较多的生产场所,严禁使用不合规的生产工艺。
3、涉及重要生产环节的管线不得通过人员办公和居住区域。
4、重要设施应安装监测报警装置,并与应急系统联动。
5、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上报相关部门。
6、涉及特种设备的应定期检验。
7、生产区域应设置紧急消防设备,并确保通道畅通。
8、重大危险源应进行登记和定期评估。
(三)凡未达到以下要求的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
1、重要生产设施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2、在厂区内应设置风向标等安全标识。
3、关键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应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6、企业须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7、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8、员工应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的培训。
9、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10、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对于达到上述要求但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力争到年底前达标。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组织培训(从现在起至4月下旬)。
1、根据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要求,组织辖区企业进行回头看,完善台账,明确责任。
2、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知识和法规标准,动员企业积极参与。
3、继续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治理要求。
(二)排查隐患、治理整改(4月下旬至10月底)。
1、企业按相关法规和标准开展隐患排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2、针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
3、监管部门和专家深入企业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1月)。
1、安委办组织专家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做好总结分析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市安委办汇总治理情况,适时通报。
五、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
(一)安监部门: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和落实情况。
(二)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方案的检查。
(三)质监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四)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摸清相关企业底数,加强管理。
(五)建设部门:负责对企业设计、建设的合规性进行检查。
(六)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单位。
(七)各县(市区):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建立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二)坚持统筹兼顾。将此次专项治理与其它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确实落实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责任,加强内部整改机制。
(四)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要求,有效防止和控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依照相关文件精神,我乡决定在全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为增强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性和有效性,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综安办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规划所
工业园区水利站林业局文化办司法所
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学校国土所公共卫生办
交警大队供电公司工商局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设在乡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负责人担任,同时成立多个专项工作组:
①消防安全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综安办司法所规划所林业局文化办派出所供电公司
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综安办经发办派出所国土所工商局供电公司
③交通运输及学校安全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派出所交通管理站交警大队中心学校
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规划所工业园区经发办国土所供电公司
⑤农业及农电安全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农业服务中心经发办水利站林业局供电公司
⑥食品卫生安全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规划所中心学校公共卫生办工商局
⑦非法采砂专项工作组:
组长:
成员:各村综安办水利站派出所国土所供电公司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行动检查对象包括全乡所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群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将重点关注的单位包括非煤矿山、加油站、液化气经营点、烟花爆竹零售点、皮鞋生产企业、营运车辆、校车接送车辆、新建桥梁、建筑施工企业、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网吧及采砂点等。
三、检查内容
1、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投入,进行安全教育与隐患排查。
2、重点行业专项行动情况
①非煤矿山:需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领导带班制度实施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
②危险化学品:检查各加油站、气体经营点的安全设施、应急措施和监管情况。
③烟花爆竹:检查零售点是否销售非法或不合规产品,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④人员密集场所:检查消防设施、通道是否畅通,有效标识是否清晰。
⑤交通运输:严查无证驾驶和非法营运情况,强化交通安全管理。
⑥建筑施工:查处非法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落实夏季防护措施。
⑦农业生产:进行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并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
⑧食品卫生:对市场、学校食堂等进行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无非法添加现象。
四、检查方式
1、集中检查:乡安委会将组织各部门在特定时间内进行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2、专项检查:各专项工作组按照行业特点进行详细检查,必需立即处理重大的安全隐患。
3、单位自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自查,落实安全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增强认识,明确责任
各单位需加强重视,明确具体责任,若因疏忽导致事故,将依法追责。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3、深入排查,及时整改
各部门需及时上报排查结果,发现问题需立即整改。
4、全民参与,广泛宣传
鼓励公众举报非法行为,各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5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建筑施工中的非法和违章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与个人的法律责任,切实防范和遏制建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力争实现全县建筑施工零事故、零死亡,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局势稳定向好。
三、组织架构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及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计划实施、检查指导及协调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分析我县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及专项治理中暴露的问题,重点审查以下行为:
(一)重点检查建设单位的土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各类监督手续及建筑施工许可是否齐全,工期合理性、工程款的拨付是否按进度进行,以及是否干预施工企业的正常管理。
重中之重是审查施工企业的工程意外保险、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情况,以及无资质或超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及资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证书、省外建筑公司进入本县的单项登记、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的工作。
重点审查监理单位的管理情况、省外监理单位进入本县的核准、监理人员的配置及在岗情况。
检查设计及勘察服务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章指挥、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五、实施步骤与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动员各方,增强参与意识,确保各建筑施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与县安委会协同组织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及非法建设大排查,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监督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及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升阶段(9月):针对本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建立遏制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告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做好工作部署与落实,建立健全机构,确保各项责任到位。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应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强化协作,着重监督检查重点地区、企业、部位和环节,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三)加强部门沟通。各相关单位应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的监督,并确保检查不流于形式,切实把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五)增强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传播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县安委会报送“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检查工程、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和推动工作进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6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办公厅的相关文件及上级会议的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惩治非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改善全镇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上级文件部署,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科学合理发展,确保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打击各类非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注重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 重点行业领域:本次专项行动将在全镇所有行业中全面展开,重点关注非煤矿山、道路与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风险行业领域。
(二) 重点对象:主要针对高危行业及其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违规行为严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矛盾突出的单位。
(三) 重点内容:
1. 强化打击非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及建设行为。
(1) 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的;
(2) 关闭取缔后仍擅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
(3) 超越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及施工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 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仍非法组织生产经营的;
(5) 不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的;
(6) 以整合技改为名义逃避关闭、未按期限实施改造的;
(7) 使用非法劳工或无证上岗的;
(8) 拒绝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或抗拒安全执法的。
2. 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及制度缺陷。
(1)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完善的;
(2) 高危企业未落实领导带班、隐患排查等制度的;
(3) 违规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的;
(5) 未制定备灾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6) 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淘汰的不安全工艺或设备的;
(7) 安全设施维护不当,存在带病运行现象的;
(8) 安全距离不足、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缺失的;
(9) 未依法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等相关安全措施的;
(10) 交通运输部门存在超速、超载等违法情况的。
(四) 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对交通、公路和道路运输中的非法运输危险品进行重点打击。
镇派出所:负责消防及剧毒化学品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整治民爆物品非法生产、运输等行为。
镇国土所:负责矿产资源整治中的“打非治违”工作,打击非法勘探和开采行为。
镇规划所:负责各类建设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查处擅自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等行为。
镇水利站:负责水利建设的“打非治违”工作,打击违法分包和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及中小学校的“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负责电力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对违法施工行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负责食品药品的“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
1. 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单位应进行宣传动员,将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打非治违”的要求传达至每个村组,相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关注“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2. 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的安全隐患和非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将严重隐患和违规单位整理成册,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晰、底数清楚。
3. 认真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重点。
(二) 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公开一批典型案件。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依法关闭。
(三) 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将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查找工作漏洞,改进措施,巩固工作成果,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县安委会。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安监办成员及相关重点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于安监办,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本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需统筹兼顾,既要全面部署,也要突出行业重点,特别是高危领域的非法行为。
(三) 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需加强协调,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的举报投诉移交给相关部门,同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
(四)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依托公众监督力度,增强社会关注,提高对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降低重大安全事故风险,根据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打违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通知及济高控股集团的管理要求,结合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确保我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有效运作,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杜绝一般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预防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通过本次活动,明确本企业的安全责任,积极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与漏洞,努力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安全稳定和和谐发展。
二、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打非治违”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
成 员:
2、明晰责任,落实措施
组长及各成员需立足本职,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增强相互监督的意识。
三、实施范围
主要覆盖在职员工的饮食卫生、临时用电、消防隐患排查以及各类工作设施的安全性。
四、整治重点
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减少违规现象的发生。整治的重点包括: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用电管理,确保现场用电和生活区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标准,以及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配电要求。
2、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检查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区、保温材料存放区、密目网堆放区及生活区活动板房等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防火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临建设施的安全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4、检查在作业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5、加强安全教育,积极推动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多种形式,向在职员工普及各类安全知识,树立“普及安全知识、提升防范能力”的理念,使员工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确保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演练,增强全体员工的紧急避险和自救自护能力。
7、做好安全预警工作。根据不同季节和环境,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是在防火、防水、防电、防气及疾病预防和伤害防护方面,确保企业的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五、方法步骤
1、明确重点,以方案指导具体工作,确保打非治违的各项措施落实。
2、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
3、定期自查,限期整改。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