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年度考核执行方案(通用20篇)

422个月前

明确评估标准与具体指标显得尤为重要。有效的考核方案不仅能够真实反映教师与学生的成长与进步,还能为学校的整体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依据。通过细致的设计与系统的执行,考核方案能够激励教育工作者不断追求卓越,确保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

根据教育局相关规定,经过学校党支部会议研究,现将20xx年度我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适用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在我校交流满一年以上的教师)。

 二、考核组织及方式

1、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考核方式:

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组内考核和推荐,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果后进行公示。

 三、考核等级及评优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人数不得超过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5%,必须在不同岗位中产生。

 四、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应真实反映20xx年度的工作表现,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一)、获得优秀等级应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可计为工作量的一部分)

2、教学效果显著,工作成果突出;

3、科研与竞赛成果显著;

4、积极参与上级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公益活动;

(二)、以下情况将不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1、无故缺勤;

2、未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未按时提交工作相关材料;

4、参与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收费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五、考核流程

1、组内考核初评,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进行计票,统计结果。请各小组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会议记录完整,参会人员需签到。

2)、学习本次考核方案的相关内容。

3)、每组选出两名人员,分别负责计票和监票、统计工作。

4)、进行个人述职。

5)、各部门、教研组根据20xx年度工作表现,在推荐名额内推荐优秀人员。

6)、各部门、教研组需将考核初评记录完整,组员需对此次初评结果签字确认,并与考核结果一同上报办公室。

2、领导小组将依据考核标准和组内初评情况,确定全校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并进行公示。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

为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并落实年度工作计划,便于实施学校的年度考核,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根据教师工作的特点,结合我校实际,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教师为本,从德、能、勤、绩等多个方面对教师进行考核。

一、职业道德(10分)

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问卷调查:

1、学校领导班子评分(满分10分),占比85%;

2、教研组长评分(满分10分),占比5%;

3、年级组长评分(满分10分),占比5%;

4、教师代表评分(满分10分),占比5%。

二、出勤情况(5分)

1、病假超过10天,每天扣0.1分,10天以内每5天扣0.1分(不足5天按5天计算,对于病情严重者,住院期间按特殊病假处理,不扣分);

2、事假超过10天,每天扣0.3分,10天以内每2天扣0.1分(特殊事假每天扣0.1分);

3、旷工(会)每次扣0.1分;

4、教务处与政教处随时抽查,旷一次扣0.1分;

5、迟到、早退(包括各种会议)每两次各扣0.1分;

6、扣分累计至总分为止。

三、教学常规(15分)

1、上课与自习(5分)

(1)随意缺席或不进行自习的情况,记旷工一次,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2分;

(2)课堂上不使用普通话者扣3分,普通话不标准者扣1至2分。板书不规范、错别字或异体字,每处扣0.5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产生不良影响者扣1分;

(4)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自习迟到、早退每次扣0.1分;

(5)无教案上课,每次扣0.3分;

(6)只关注教学,不涉及学习的,教务处抽查时秩序混乱者,每次扣0.3分;

(7)请假后,委托其他教师上课未到者,每节扣0.2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2分;

(8)音体美课程不遵循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者,每次扣0.5分。

2、教案(3分)

备齐、认真书写德育教案和班主任工作手册,按时提交,达到课程标准的要求。经检查评定为A等得3分,B等得2.5分,C等得2分。若出现以下情况,将扣分:

(1)教案缺少一次扣0.1分;

(2)教案书写不认真或存在不规范书写,含糊应付者扣0.5分;

(3)未按时上交者扣0.2分;

(4)被主管部门点名批评,每次扣0.5分。

3、作业(3分)

认真批阅作业及各类辅导性练习,确保及时批阅,无漏改或错改的现象。经检查评定为A等得3分,B等得2.5分,C等得2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将扣分:

(1)批阅不及时,出现拖批,每次扣0.1分;

(2)评判不准确,发生错批,每次扣0.1分;

(3)对错题不督促学生改正扣0.1分;

(4)评语不规范,语言不文明,有辱骂或讽刺言辞的每次扣0.5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教人(xx)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桂教人(xx)68号)、(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以及(横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横教发(xx)11号)与(云表镇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所传达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教职工中公示通过后,报镇中心学校批准,正式实施。

 二、实施对象

横县云表镇南康村委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细则

1、考勤(基分10分)

上课、集会、例会及各类会议:

迟到:每次扣0.1分。

请假:超出(横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次数,每节课扣0.5分。

旷课:每节课扣1分。

以上扣分累计至满分。

2、工作量(基分20分)

量化学校各个岗位的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的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岗位的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人数,得到人均周工作量。教职工的实际周工作量除以人均周工作量,再乘以工作量基分即为该教职工的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3、职业道德(基分10分)

教职工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歧视后进生,每次违规扣2分。

若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5分;不顾及大局,未能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2分;如有挑拨离间行为,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4、教育教学过程(基分30分)

①上课:

(1)认真上课,严格执行点名制度,保持教室纪律良好(体育课不能让学生在校园内随意跑动),否则每次扣1分。

(2)上课期间若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视情节轻重扣10至15分。

(3)组织教学要精心细致,切合学生实际,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培养其良好行为习惯。若教学落实不够,每次应付了事扣3分。

②备课、听课、作业批改等

(1)各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做到书写工整、环节齐全、具备创新性,符合法规精神,缺一节扣2分,质量不达标者扣1分。

(2)坚持听课,并做好听课笔记,写好听课评语,未达要求每缺一节扣1分,无评语者扣0.5分。

(3)作业批改要认真,确保没有错批、漏批现象,作业需按要求完成,批改详细且具指导意义。未按要求每次扣1分,出现错误扣0.5分。

(4)授完每个单元后不进行测试总结的,每次扣2分。

③班主任工作

班队会、安全卫生课若不认真上课,作自习课处理的,每节扣1分;学校安排的其它班级工作,班主任未认真组织的,每次扣1分;获得流动红旗的班级,班主任每次加1分。

④值周员工作不认真,未按时开锁大门,或不履行值周要求的,每次扣2分,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以上分数扣完为止。

5、教育教学及科研业绩(基分30分)

(1)期末测试科任成绩超出镇达标分的,每超一分加5分,每低一分扣3分,减完为止。

(2)获得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和其他活动奖项的,校级和学区级每次加2分,镇级加3分,县级加4分,县以上加5分。

(3)发表论文或获奖的,每篇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自治区级加4分,国家级加5分。

(4)参与课题研究的每个课题加5分。

 四、本方案由横县云镇南康村委小学校办室负责解释。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依照学校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以激励教职工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通过实施年度考核,合理分配资源,强化责任意识,推动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发展,确保学校整体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对象

本考核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依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贡献突出的教师倾斜。任何缺乏考核记录的教职工将不参与年度考核及相关奖励。

2. 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地分配考核指标,并确保不同职称的教师考核机制相适应。

3. 每月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德、能、勤、绩四方面,总分100分(不含加减分),并及时公示,以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统筹考虑各部门实际情况,确保考核机制的公平性与有效性,特别关注薄弱环节的教师考核。

四、考评程序

1. 每月结束后,由学校行政组织考评小组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形成量化分数,公示无异议后纳入绩效工资分配。

2. 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教职工进行复评,依据考核办法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3. 各校长按照考核方案制定本校具体考核细则,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并将结果报送中心校审核。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1. 绩效工资总额的70%将根据考核结果分配至教职工工资账户。

2. 剩余30%由学校统筹安排,该部分不属于个人,依据考核结果和职称层级进行量化分配。

3. 涉及违纪行为的教职工,将不参与考核,相关绩效将按规定处理。

4. 绩效工资每学期结算一次,假期考核结果纳入相应期限的绩效结算。

5. 特殊情况如医疗鉴定无法正常工作的教职工,依据规定处理其绩效工资。

6. 班主任津贴根据班级人数发放,未达标的按最低标准发放,按季度结算。

7. 教研组长岗位津贴每月固定发放,其他相关津贴按考核细则执行。

8. 受行政调查或停职的人员,其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方案相应处理。

六、考核方式

1. 从整体教师绩效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教学质量奖惩,每月按需扣除相关津贴外,期末依据量化积分计算教师绩效工资。

2. 目前考核方案严格遵循相关文件,没有超出工作量的情况。

3. 其他未尽事宜,考核小组可依据会议及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5

为切实推进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提升教师教学质量,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确保年度考核的规范化、科学化与有效性。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年度考核为契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做到工作有分、有奖、优胜劣汰,激励教师爱岗敬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工作,以推动学校整体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考核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时间:

考核将在每学年或每学期按教育局的规定时间进行,并以学年为考核计分周期,若按月考核则采取相应折算。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分配主要依据考核结果,未参与考核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的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考核分配过程应当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师德方面,包括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等方面的表现。

1、理论学习

①积极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进行自我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和缺席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或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方面

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师德将获得满分。

如有以下行为将扣分:

①言行不当,如打架或辱骂他人,扣1分。

②乱收费或乱订资料,每次扣1分。

③因工作失误引发家长投诉,产生负面影响,每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到党政纪处分者扣5分。

⑤形象不端、仪表随意者发现一次扣0.1分,具体行为如穿着不当、在教室内吸烟等。

⑥不服从合理安排,损害学生利益者,师德得分为0.5。

⑦将学生赶出课堂或体罚行为,每次各扣0.1分及0.3分。

⑧教师若因良好社会形象加分0.2分。

⑨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完成临时任务的教师,可适当加分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的得分1,低于则扣0.01分。

出勤方面:要求教师忠于职守,积极主动,遵守工作纪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6

为促进我校年度考核制度的有效实施,科学开展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以更好地反映教师的工作实际和贡献,提升教师工作的激励性和约束性,同时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年度考核为切入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及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激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奉献自我,进而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教师更专注于教书育人、全面发展学生。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必须遵循“尊重事实、以人为本;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基本原则,体现“科学合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原则,以合理拉开差距。

 三、考核对象

在校全体在编教师。

 四、考核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学校教学规定的岗位职责及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师德、教育教学以及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业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及遵纪守法方面的表现。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

2、教育教学方面考核教师在德育、教学及教育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表现。德育工作是每位教师应承担的重要责任,考核教师在课堂上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重点考量教师的教学量、教学准备及效果,以及组织课外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能力。教育教学研究将重点考核教师参与研究活动的情况,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则着重考察教师更新教育观念、提升素质和教育能力的努力。

3、班主任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部分,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重点考核班主任对学生的引导、班级管理、组织活动及与家长沟通的能力,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鼓励教师在班主任角色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一般管理岗位、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岗位职责履行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六、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学校成立由中层以上领导、工会、纪检及教师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工作。

2、遵循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采取多元评价主体的方法进行考核。

3、结合常规考核,采用考评组、教研组、年段集备组、学生及家长的综合评议,进行多样化的评估方式。

(二)考核程序

1、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标准进行个人总结和自评,并填写相关表格。

2、民主测评。在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征求家长代表意见。

3、综合评定。考核小组依据民主测评结果,将教师自评和教研组评议相结合,提出综合评定意见。

4、校内公示。教师综合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通过正规渠道提出申诉。

5、确定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考核结果,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6、一般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的考核参考教师考核方案,由学校负责实施。

 七、说明

1、教师年度考核统计与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级别,其中优秀的比例为教职工总人数的20%。考核分数不足60分的教师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

2、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周期为学制年度,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评定。

3、本方案及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所有。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7

根据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县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教社[20xx]108号)相关要求,为确保我校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在编的在职教职员工,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考核人员应在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教师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三、考核名额分配

本年度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优秀比例为15%,共计30人。其中,初一年级48人,优秀名额8人;初二年级56人,优秀名额9人;初三年级48人,优秀名额8人;教辅及后勤各2个名额,行政3个名额。

各年级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经上报考核小组后不得更改,缺额将由考核小组推荐。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关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

德:考察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养及职业道德情况。

能:考察业务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考察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及劳动纪律遵循情况。

绩:考察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成果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效益。

廉:考察个人的廉洁自律和奉公情况。

 五、优秀评选限制条件

以下情况人员不能被评为优秀: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制裁,或因违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执行学校安排的任务,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且经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

3、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渎职行为,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者;

4、乱收费或进行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者;

6、每学期病假或事假超过15个教学日者;

 六、考核结果分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和奖惩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优秀人员将在管理、专业技术及工勤技能岗位中合理分配,原则上应优先考虑一线工作人员。

 七、考核具体安排

1月14日前,所有人员需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在校园网的“通知栏”下载,或到校长办公室领取)。

1月12日上午,在课间操时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由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初步确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公示本校优秀人员名单。

 八、其他事项,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8

根据《xx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及xx社会事业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成绩,激励教职工不断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南塘桥小学20xx―20xx学年度教职工考核方案》。

一、组织体系

组长:xx

组员:xx

二、考核时间范围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三、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员额制教师。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主持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由社会事业局负责。

存在以下情况的教职工不参与本单位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外出学习且经单位同意,时间超过本学年度半年(含半年)的;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含半年)时间的。

以上不参与学年度考核的人员,单位需提供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并与考核表一同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内容

依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及所承担工作任务以履行职责和达成工作目标的情况为核心,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特别关注工作实绩,具体要求见考核登记表。

五、考核等级及比例

(一)考核等级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

2、被认定为优秀的基本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评价优秀;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优秀;工作成绩突出;为人清正廉洁。

3、合格等级的基本条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师德评价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工作,工作作风良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4、基本合格的情况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师德评价一般;工作能力较弱;责任心差,工作作风有明显不足;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或工作中存在较大失误;能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有所不足。

5、不合格的情况包括: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行为规范被查实;思想政治素质差,师德评价低;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条件符合却不愿意轮岗交流的教师;工作能力无法适应岗位要求;存在较严重的失职等。

(二)考核比例

被认定为优秀的教职工人数不得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

优秀人员应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分配,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管理岗位的优秀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人员总数的20%。

被认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数量,通常不超过本单位考核总人数的2%。

六、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方案。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测评标准、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等进行详细规划,并核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奖励名额。

2、动员部署。召开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明确考核办法及其目的和意义。

3、个人总结。教职工应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及存在问题,明确未来努力方向,并填写考核登记表,进行年级组述职交流。

4、处室意见。年级组及科室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填写互评打分,附上意见。

5、教职工民主测评。考核小组组织民主测评,测评需体现激励性、公开、公平和公正。

6、综合评价。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民主测评基础上负责评分,全面分析优秀等次候选人的综合情况及负责人的评鉴意见,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名单。优秀人员应合理分布于不同职务层次。因病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三个月的教职工,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

7、评定等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考核结果及等级。确定的优秀人员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

8、结果反馈。通过书面通知或个别谈话向教职工反馈考核结果,对于“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的人员,单位领导需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登记表由发展中心及时存入被考核人的人事档案。

(二)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

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考核精神及程序安排(6月26日前)

撰写个人提交自荐优秀申请表(6月27日前)

(2)年级组述职(6月28日上午)

(3)自荐优秀述职汇报及民主测评(6月28日下午)

(4)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级(6月29日-7月30日)

(5)校内公示(7月30日前)

(6)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考核小组负责书面通知,并由考核人签名确认。

(7)9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材料报告至社会事业局审核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20xx―20xx学年考核结果将作为20xx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社会事业局将依据当年评估标准确定单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并合理运用于聘任、奖励与绩效工资发放等方面。

1、考核结果与聘任结合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竞聘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合格以上人员有续聘资格,计算为竞聘更高岗位的年限;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可被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将被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结合

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将给予表彰;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以记功(考核优秀不重复使用),记功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总人员的2%。

3、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结合

对于年度考核获得奖励的人员,将根据我省奖金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基本合格的教职工岗位津贴将在考核结果审核后次月停发三个月,当年奖励性绩效奖按50%发放,增核绩效奖和专项绩效奖取消;因个人原因未定等次或被评为不合格的,其岗位津贴将在审核后次月停发六个月,并取消当年各类绩效奖。

八、相关说明

1、各单位正职校级领导的考核等级由社会事业局直接确定,正职校级领导均作为年度考核对象(优秀不占学校名额)。

2、员额制教师的考核比例需遵循不高于在编教职工的优秀比例。

3、在确定年度考核等级时,需充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不能仅以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考核不得有迁就。

4、对于被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职工,如有异议,可以依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申请复核。

5、新招录的试用期教职工在试用期内参与考核仅提供评语,不确定等级;如果工作时间满12个月,则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级,原单位应提供相关情况。

6、在社会事业局借用超过6个月的人员,由局负责考核,结果反馈给单位,若为优秀不占原单位名额。

7、在外单位交流的教师,由派出单位参考接收单位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其优秀比例由考核单位掌握,所产生的名额须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分配。

年度考核工作是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聘用、奖励及确定工资待遇的重要依据,各单位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9

为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依据上级指导方针,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1、激励导向

考核工作应有利于推动学校的发展与教师的职业素养提升;要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鼓励教师保持良好出勤,热爱岗位,注重师德,努力提升业务能力,以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2、全面性

在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平时与阶段性的评价,综合领导、教师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方法,对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确保评价的全面性,避免片面或过度苛求。

3、客观公正

考核工作必须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确保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简洁科学,结果客观公正,防止主观偏见。

4、导向性

考核中应注重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以鼓励和指导为主,促进教师自我成长,引导教师立足岗位,展示自身能力和贡献。

二、考核内容

本年度,我校共有56名教师参与考核。年度考核将聚焦于20xx年度的工作表现,内容涵盖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效果与教育工作等四大方面,全面评价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考核重点将放在工作实绩上,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与育人工作的成效。

三、考核方法与步骤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 长:

组 员:

2、全体教师需根据职位责任与考核要求撰写个人年度要求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至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将汇总所有考核材料,开展考核工作。在评定称职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优秀名单。

4、根据教师总人数的12%评定优秀教师,共6名,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及综合组中选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组依据月考成绩、20xx年度的获奖情况及日常工作表现推荐候选人,随后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采用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候选人公示,并广泛征求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审核结果,撰写审核意见,给予等级评定,最终结果将上报学校教育总支。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和“灵活激励”相结合的方式,以考核结果为依据,体现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发挥主动性与创造性,提升学校整体教育质量,助力学校各项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年度考核的绩效奖励实行总量控制,学校需严格遵循上级部门核定的总量使用方案,确保不超出核定范围,严禁通过其他途径追加发放。

2、考核挂钩。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的绩效奖励,学校依据年度考核办法对教职工进行全面评估,使考核结果与奖励相辅相成。

3、自主分配。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和绩效奖励总额,实施自主分配,依据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学校在内部分配中的主导权。

 三、绩效奖励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

1、依据教职工的岗位系数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先行预发,年终进行结算。岗位系数分别为校长、书记1.7,副校长、副书记及班子成员1.5,中层正职1.4,中层副职1.3,普通教职工1.0。

2、对学历教育相关的论文指导费、试卷阅卷费、监考费等费用进行合理控制,相关部门需每年制定支出预算,经过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执行。开放教育的考核、远程教育巡考按出差处理。

3、预留教职工年终考核优秀、良好奖的配套额度,分别为在编教职工的13%和25%。该额度基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核结果进行奖励,额度与教育局的奖励标准保持一致。招生、教科研等奖项按学校规定执行,并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4、教职工的旷工、病假、事假按照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扣发的工资将计入绩效分配额度,但被扣发者不再享受其他奖励。

(二)综合考核奖

1、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奖。

当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为优秀时,市教育局将按在编教职工基数增拨1500元/人;若考核为合格,则增拨1000元/人,此项奖励不作统筹,按规定直接发放。

2、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奖。

基础奖:事业单位人员年终绩效平均额度的15%以后的剩余部分。如果人社、财政、教育部门未明确规定发放办法,需由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后,学校领导班子予以确认。

优良奖:依据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市教育局对优秀、良好者分别增拨2500元/人、1500元/人,直接发放,不作统筹。

(三)中层管理津贴

根据确认的学校中层职数,市教育局将向中层正职增拨4000元/人,中层副职增拨2000元/人。学校根据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配,比例为1:0.9:0.7,具体额度依据当年度教育局增拨总数确定。

 四、附则

1、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并由校长办公会议最终审定。

2、本方案实施后,原有的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人事制度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加科学、全面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他们对学校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奋发向上的精神,以更好地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包括已到龄但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及离岗休养人员)可不参与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及代课教师)、尚未到编制的人员、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出勤不满的在岗人员仅参与考核,但不参与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仅参加考核但不参与评优;

4、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照相关政策确定考核等级;

5、学校行政干部和外派领导干部将单独组成考核组,行政职员及工勤人员则按处室进行考核;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整体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决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并重视发展;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整体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xx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及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及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小组: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及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评定的方法,具体考核流程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及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及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根据各组人数提名,比例为20%(7舍8入);

3、全校评优名额需平衡,比例为15%,评优指标为50人(包括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外,周南实验编制的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为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大会动员;

16-17周:召开年级组长及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与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及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议、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及上报,完成考核工作。

七、分组及候选人名额分配: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及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及续聘解聘等重要依据,请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时间为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与考核时间为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需统一使用碳素笔,禁止折叠表格;

4、每位教师述职时间限制在三分钟内,重点关注教书育人,并突出本年度的实际表现;

5、各小组提名不得超出候选指标,若出现得票并列的情况,需进行多轮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时,务必附上推荐票数。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2

 一、考核原则

本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公正客观、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结果将与个人的评优及奖惩密切相关。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工作人员。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界定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个人年度工作表现,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估,重点关注工作实效,突出具体成果。

德(20分):主要评估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即考察其在工作中是否遵循法规、严于律己,抵制不良行为;是否热爱本校、安心于本职工作、按照规定教学、严谨治学;是否能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礼尚往来;是否能服从学校安排,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够关心集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勤(20分):主要评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及工作纪律等。即考察在工作中是否遵循规章制度,自觉履行职责;是否具备事业心与责任感,严谨踏实,勤勉努力;是否积极参与工作会议与业务学习,保持良好的出勤记录。

能(30分):主要评估专业技能运用及业务水平提升情况。即考察是否能够独立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是否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及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并且运用良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专业知识,更新较快,专业技能提升显著;工作中是否展现改革创新能力。

绩(30分):主要评估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成果与社会、经济效益。即考察是否能有效履行本职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且效果良好,未出现责任事故。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占5%。

 五、考核标准

(一)优秀: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优秀,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在履行职责方面表现突出,工作业绩显著,年度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

(二)合格: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与工作态度良好,工作能力较强,自律良好,业务水平基本符合工作要求,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年度考核分数在75到89分之间。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工作积极性不足,未能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工作中有一定失误,年度考核分数在60到74分之间。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1、考核对象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内容要求完整,按照考核内容如实记录个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并提交至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法,对每位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评定为优秀、合格或基本合格。

3、优秀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考核领导小组将认真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的人员反馈调查结果。

4、考核结果须通知相关人员,并由其签名确认,否则不予承认。

 七、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考核工作将由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安排。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3

根据国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xx县学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核心在于健全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旨在有效减少学校内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校园的平安与稳定,推动平安xx的建设。

 二、组织结构

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洪荣同志担任,牟方权、屈长元、韩家骧、丁盟宗、李国荣、卢军、李保宣、吴比、贺江鹏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李保宣兼任主任,乔治伟担任副主任,谭地权、薛亮等为成员,负责学校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及经过审批并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年度考核实施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和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及扣分措施(详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考核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负责协助工作。乡镇和村小的考核由其对应的中心学校组织,片区督导员进行监督指导。民办学校的考核由职成教科负责。

考核将依托过程督导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时,学校将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并上报安监科,我委将对此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账,对全县各级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检查,结合教委其他相关科室及片区督导员的反馈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及结果评估。

 七、奖惩措施

(一)考核中“一票否决”的情况。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能及时上报房屋坍塌或设施故障等导致师生生命财产受损的情况;

3.出现食品或饮用水安全问题,学校未及时整改或上报导致师生中毒的;

4.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及时或故意隐瞒,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管理工作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

6.其他可避免的情况因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足导致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年度考核中的扣分情况。

被考核学校若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酌情扣除6至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理不及时或不当,导致超过3名学生家长集体上访,对教育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2.学校虽不直接负责安全事故,但对学生的教育不足,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若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或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或未及时处理导致师生受伤的;

5.安全事故报告不及时或故意隐瞒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他因管理不善和教育不足而导致事故的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 代表本系统参与国家、市、县级的安全工作重要活动(包括检查、观摩等),分别加3、2、1分;

2. 单位因安全工作受到国家、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奖励的(以文件、奖证或奖状为依据),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应用

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学校将由县教委给予表彰和奖励;考核为不合格的学校将被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校长将进行诫勉谈话,单位及法人代表当年不予评优。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将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免职,其他班子成员也将受到相应处理。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4

 一、综合考核目标

1、师德师风:执行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中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则一票否决)

2、教学质量:(80分)

①平均成绩考核分=60×班级平均分/年级最高平均分。

②优生率考核分=10×班级优生率/年级最高优生率;

③差生避免率考核分=10×班级差生避免率/年级最高差生避免率;

3、教学常规:20分。

 二、其他奖励措施:

①在村校工作的教师加1分;

②每增加一科任教,额外加1分;

③若名次进步加1分,若名次后退扣0.5分;

④班级人数加分,按照(班级人数—40)×0.2进行加分;包班教师的加分计算为(班级人数×2—40)×0.2(如为负分则不扣)。

⑤教研成果加分:(最高5分)

非教学成果类:县级每篇0.5分;市级每篇1分;省级每篇1.5分;国家级每篇2分。

教学成果类:县级每篇1分;市级每篇1.5分;省级每篇2分;国家级每篇2.5分。

指导学生成果:县级1分;市级1.2分;省级1.5分;国家级1.7分。

⑥六年级质量检测获县一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各加2分,获县二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各加1.5分,获县三等奖(集体或单科)任课教师各加1分。

⑦五年级抽考成绩进入全县前5名,相关科任教师加1分。

⑧考勤扣分依照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三、注意事项

对于未参加统考科目的教职工,考核分的一半由教代会进行测评,另一半由学校领导小组进行测评。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分三分之一来自教学工作,三分之二由学校领导小组评定。

 四、黄牌警告

若一、二年级平均分低于75分,三、四、五、六年级平均分低于60分(六年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的除外),且综合考核分处于末位的教师将受到黄牌警告。

 五、评优评先及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1、参评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分必须进入前八名。

2、评选依照年度考核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3、年度优秀教师每年后勤上推荐一名,班主任需一名,六年级教师也需一名。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5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确保过程透明;

2、关注日常工作的实际成果;

3、将年度考核与学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有机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职教职工,包括教员和行政人员。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依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接的工作任务,全面考核个人的德、能、勤、绩、廉,重点关注实际工作表现。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评定为优秀的条件包括:

1、政治思想素质优良;

2、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

3、工作态度积极,尽职尽责,作风正派;

4、工作业绩突出;

5、廉洁自律,清白做人。

 四、相关事项

1、符合以下情形者将按规定处理:

(1)新招聘的员工年度考核只需提交评语,无需定等;

(2)因病或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者,免于本年度考核;

(3)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级者,本年度不计入薪级工资晋升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考核优秀的名额

本年度评定优秀的人员限制为10人,其中获得行政奖励的7人(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6

 一、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在职、在编及聘用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围绕德、能、绩、勤、廉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量化。整个考核过程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特别关注以下几个细节:

1.教学工作方面: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备课、授课、作业批改及辅导情况,还应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同时需查看各科目的教学成绩,以及教师是否依据课程标准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中渗透德育教育,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关注教师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行为,是否有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等情况,及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反馈,如实反映问题,确保评价的真实性。

3.教育科研方面:教师应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探索新课标、新教材及新教学方法。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承担课题研究、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等,并不断总结教学经验,与其他教师分享教育科研的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实施考勤制度,明确考勤的量化标准,依据日常记录来判断每位教师的考勤情况,并定期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应关注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和经验内容必须与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材料应具备新颖的思路和理念,严禁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

若学校在20xx年度获评省级文明校园,考核优秀的比例可适度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办法与程序

依据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的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需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及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特性,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结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职责和标准,着重工作绩效与现实表现,依据规定内容、标准、程序开展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岗位、薪酬及续签、解除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通过考核结果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结合领导与教职工、定期与不定期、定性与定量方法进行考核。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由分管领导及年级主任对全校教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年度考核于每年7月份进行,结合考核小组的评议、教职工的民主投票及个人述职来综合评定,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每位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2.考核程序:

(1)动员与部署。学校应进行动员,带领教职工学习相关考核文件的精神。

(2)组织架构的建立。学校需成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17人考核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则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根据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及前后勤组的安排召开教职工会议,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依据被考核人的述职和自我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民主测评,进行中层领导评议及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依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及考核评议对成绩进行统计,民主评议中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对中层干部及考核小组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与最低分。

(7)考核小组依据被考核情况及自我审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认真填写和整理手续,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与检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考核工作结束后,须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五、考核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纪律须严肃。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与程序,确保考核的公开、公正与实事求是,做到考核标准、方法、过程及结果均需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对在考核中如发现任何违反原则的行为,务必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对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应分别考核,各类人员的优秀等次不得混用。

3.以下情况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
⑴ 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形象事件;
⑵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⑶ 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单位下游;
⑷ 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不符的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4.考核成绩公示。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部门存档备案。

5.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应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人员在试用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仅提供评语,不确定等级。非首次就业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应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半年的(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仅写评语,不定等级;工作满半年者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决定等级,由原单位提供相关情况。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决定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受到记过处分的,该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到降级或撤职处分的,自受处分期间(含处分决定当年)确定为不合格;处分解除后,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尚未结案的违法违纪调查人员参加考核时,不写评语、不定等级;结案后若未受到处理,则按正常考核评定等级;若受罚则从第一次立案到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仅写评语不定等级。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6.受党纪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7

学校年度考核的实施方案是依据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而来,作为教职工晋升、聘用、奖惩、培训、辞退及收入调整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年度考核的公平公正,结合学校的考核标准和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年度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工作量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同时注重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以及实际成果的原则。

二、适用人员范围

参加当年考核并达到工作量标准的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的全体教职工均可参与评优。

三、评优标准与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评优采用先入围后评议的方式。教职工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同时满足一定条件者可入围,入围后需进行述职,由学院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依据投票结果确定优秀人选。

入围条件如下:

1. 教学方面:当年全日制本科生课堂教学原始课时不得少于140学时。

2. 科研方面:满足以下七项条件之一,即可视为科研工作达到标准:

(1)在核心期刊(如北大版、南大版)发表至少一篇学术论文;

(2)在省级期刊发表至少两篇学术论文;

(3)获得厅局级及以上课题立项一项;

(4)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至少一本;

(5)获厅局级及以上奖项作为第一完成人至少一项;

(6)指导学生在市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中获奖,且为第一名;

(7)受省级以上政府委托撰写研究报告至少一篇。

(二)行政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的评优采取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四、名额分配

在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名额的范围内,学院的名额分配采取专业技术岗位与行政管理岗位7:3的比例。

五、考核限制条件

以下情况者,均不得参评考核优秀:

(一)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二)违反综合治理工作政策者;

(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四)因个人原因缺席学院会议超过30%者;

(五)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足50%者。

六、未尽事宜将由学院党政联席扩大会议讨论决定。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8

一、考核“优秀”的基本标准:

1、严于律己,积极投入工作。

2、深入研究教学,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3、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热心社会公益。

4、当年病假总天数不超过20个工作日,事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名额分配:

1、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指令,学校“优秀”名额为20人,同时“嘉奖”和“记功”名额共计13人。

2、本校各科组的名额分配情况如下: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劳动技术、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音乐、体育、美术、行政和后勤共14个组,具体推荐名额和实际名额见下表:

三、考核推荐流程:

1、各组内根据推荐名额进行推荐:25分(附上票数)

2、基于组内推荐结果,全体教职工按照各组实际名额进行推荐:25分

3、依据组内推荐结果,由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按各组名额推荐(行政组由校长、书记、年级组长及学科组长共同推荐):25分

4、根据组内推荐结果,考核领导小组依据各组实际名额进行推荐(若遇到考核小组成员自身参与时,将采取回避原则):25分

累积四次推荐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最终人选。如遇到同分情况,将优先考虑班主任、完成工作量、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及正在评职称的人员。

四、有如下情形者,将被“一票否决”:

因学生或者家长举报投诉,或者其他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组内推荐操作要求:

(1)述职发言。

(2)无记名投票。

(3)公开唱票。

六、“嘉奖”、“记功”将依照上级规定的要求进行。20xx、20xx、20xx年度已获得“三等功”的教职工,将不再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19

为切实推进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机构设置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实施工作小组

负责具体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秘书:

二、考核对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当年度(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校级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学生工作主任和行政秘书外的所有正式在职教职员工(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以及全额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下列人员将予以单独处理: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人员、于6月底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的新聘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仅写评语,不确定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人员,如学习时间超过一年,依据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时间不足一年,参照所在单位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表现。

4.退伍转业人员可参照转业时的评定材料,如无重大问题,定为“合格”等级。

5.挂职锻炼人员,若挂职超过六个月,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若不足六个月,则依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的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但不写评语,不确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注:校级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和学生工作主任的年度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三、考核流程

1.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成立考核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的具体工作。

2.考核对象按要求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考核人员的等级,向全校公示考核结果,征求意见。

4.向学校上报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的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等级设置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级条件

“优秀”由教师自愿申请,并按年度考核评优的量化分数高低确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认真履行教学职责。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学校的平均标准(因学校原因未达标除外)。

3.未涉及任何违法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如侮辱或体罚学生等。

4.无教学事故或违反教学规范的行为。

5.未受到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教研室会议或活动超过两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度内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出版一部学术著作;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度内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出版一部学术著作。

(二)“合格”等级条件

未达到“优秀”标准,但也不符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条件,则评定为“合格”。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

1.出现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根据受处分的级别评定等级。

2.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受到更严重的处分则为“不合格”。

3.拒绝学院的工作安排,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的规定比例确定名额。“优秀教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

3.完成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总课时的十分之一,课后辅导次数不得少于总课时的五十分之一。

4.任教班级的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10%。

5.学校督导评估得分不低于70分。

6.试卷与毕业论文的检查中无明显错误。

7.学生网上评教中不得连续两次排名后50%。

8.教学与科研活动评分不得两项均为零。

六、考核量化标准

考核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考勤和师德师风,占30分)、教学工作(教学量、课程数量、能力提升和竞赛,合计占45分)及科研工作(学术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成果等,合计占25分),满分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按标准扣分。

2.师德师风(20分):遵守职业道德,获得表彰奖励可加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完成正常教学工作量,超额可获取加分。

2.课程数量(5分):每学期任教的课程数。

3.能力提升(5分):参与培训、获得证书等。

4.教学竞赛(10分):参与并获奖的教学技能竞赛等。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

2.学术著作的出版。

3.科研项目的参与与主持情况。

4.科研成果的奖励情况。

七、附则

1.当年考核时间范围内的获奖和成果方可计入年度考核,其他情况不予计分。

2.未提供原始资料的奖项和成果,不计入考核。

3.量化考核如有并列名次,则各项得分累加,取最高分。

4.本方案未涉及的事项,按学校文件执行。

5.本方案自20xx年度起施行。

学校年度考核方案 篇20

为了全面评价教职工的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勤奋、业绩表现,不断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充分发挥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依据上级年度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岗教职工(副科以上职务人员由县组织部门考核)。

 二、考核类别:

按教职工类型分为专任教师、实践类教师(音、体、美、信息等)、教辅人员三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及考核原则:

1.考核等级与比例: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占20%,合格占75%,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共占5%。

2.考核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四、考核结果用途:

1.若专任教师连续三年考核排名后三名,实践类教师连续三年考核位于最后一名,教辅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位于后二名者,将在校内待岗,或由学校建议教育局调离本校。

2.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奖励500元;合格人员奖励200元;考核结果在各类别中排名后5%的不发放奖金。

3.年度考核有立功表现的人员奖励600元(立功人员需在连续三年考核中保持优秀)。

注:以上奖金不重复发放,取最高者。

 五、考核内容及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权重和指标如下:

专任教师系列:

(一)师德(10分)

1、师德规范(5分):所有参与考核人员必须依法执教、严谨治学,热爱学校,安于本职工作,团结同事,关心学生,未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违法乱纪行为。

如有违法行为、作风不正且影响恶劣,或不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将被评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2、政治学习(5分):教师需积极参与各级政治学习,需有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按笔记情况给予评分,有笔记的记5分,无笔记的记0分。

(二)评议:(30分)

(1)学校核心组评议(10分):

①由办公室统一设计考评表格。

②由校长室组织校园行政、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对所有教师在工作态度、任务完成情况、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评议。

③考评分为三类:优秀30%,记10分;合格60%,记8分;不合格10%,记5分。

(2)学生评议(10分):

①由教务处统一设计学生评价表。

②由校长室指定考评小组抽取每班20位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③评议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每“满意”票记0.5分,每“基本满意”票记0.35分,每“不满意”票记0分。

(3)年级组评议(10分):

①由年级组组织本组教职工互评。

②考评分为三类:优秀30%,记10分;合格60%,记8分;不合格10%,记5分。

(三)出勤:(10分)

(1)出满勤者得10分;(2)病假:每天扣0.1分;(3)事假:每天扣0.2分;(4)旷课:每次扣3分;(5)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6)学校规定的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申请请假扣0.1分。

说明:婚假、丧假、产假及学校批准的函授、自考及因公出差等假不扣分。

(四)教学成绩:(35分)

根据学校组织的各年级统考或联考成绩,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若考核分数为同年级一等(25%)者记35分,二等(55%)者记30分,三等(15%)者记25分,四等(5%)者记20分。

(高三教师平时考核与高考成绩各占一半)

(五)教研教改(20分)

(1)论文水平(6分):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分别记6分、4分、2分。

获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论文奖项分别记4分、3分、2分,省级和市级奖项分别记3分、2分、1分和2分、1分、0.5分。

(2)教学竞赛与公开课(6分):参加各级公开课的教师依次记1、2、3、4分,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的分别记6、5、4、3分,二等奖5、4、3、2分,三等奖4、3、2、1分。

(3)课题研究(4分):省级以上课题获奖者记4分,市级记2分,其余记1分。

(4)指导学生(4分):

①指导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每位指导教师根据奖项分别记4、3、2分;

②被指导的学生在刊物上发表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人次得3、2、1分。

(六)业务学习(15分)

(1)继续教育(5分):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需有学习笔记,笔记被认定为“优秀”的记5分,“良好”的记3分,“一般”的记1分,无学习笔记的记0分。

(2)专业知识考试(10分):

①学校组织的业务考试成绩,根据所学科目分级评定,A等30%,记10分,B等60%,记8分,C等10%,记6分。

②无特殊情况缺考者记0分,特殊情况请假缺席的记6分。

③男教师50岁以上,女教师45岁以上,记分上调一档。

(七)教学常规(20分)

(1)上交各类计划、总结(5分):每缺交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教学检查(10分):以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检查结果为依据,其中教案5分,优秀教案记5分,符合要求的教案记3分,缺教案每缺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作业5分,作业达标不足次数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听课笔记(5分):教师需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任务,每缺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

(八)各类荣誉(5分)

①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各类称号,得5分;

②本年度内获市级表彰的,得3分;

③本年度内获县级表彰的,得2分。

说明:同一年内多次表彰,仅计最高分。

(九)管理工作(5分):担任行政职务、年级组长、书记、教研组长、班主任等工作每项计3分,每担任一个学期计1.5分,评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再加1分。

《学校年度考核执行方案(通用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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