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绩效薪酬执行方案

152周前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不仅是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也为业绩导向的管理模式奠定了基础。经过深入研究,可以发现,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有效激励员工,增强团队协作,推动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该方案的成功落实需要全员的参与与认可,确保个人目标与单位目标的紧密结合。

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旨在建立基层事业单位依据岗位绩效、绩效考核挂钩、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基层事业单位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强调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载重、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确保“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保障公开、公正与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覆盖县服务中心及乡镇事业单位。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方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服务中心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监督审核,自行组织实施。

(二)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议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需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考核组难以解答的问题可通过职工大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被纳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成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由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相应津贴组成;保留补贴保持不变;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并入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XX月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依据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及规范后的津补贴年审一次。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与岗位职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依据个人工作量与贡献,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表现突出的职工倾斜。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反映完成任务与贡献。单位提取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后,剩余部分作为整体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或截留。具体计算方法为: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不称职人员的考核得分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需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无故旷工累计达5天以上或事假超过30天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停发工资的。

2. 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 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 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发放。

5. 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因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6. 借调出事业单位的职工,考核合格可享同职级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

7. 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与管理。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与职工代表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应收集整理相关考核资料,确保考核公平公正。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具体考评细则,须经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经审核后报县局备案。

(三)县局将绩效工资考核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监督与管理,并定期进行督查。

(四)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打击报复和弄虚作假将被严厉处置。违反纪律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事业单位绩效薪酬执行方案》.doc
将本文下载保存,方便收藏和打印
导出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