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应急响应计划(精选10篇)

121天前

本文针对冶金行业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系统的管理方案制定,依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通过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强化安全管理。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强调对潜在危险因素的识别与评估,确保事故发生时可及时采取措施。建立了详细的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检查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强调定期的培训和演练,以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整体方案旨在保障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维护企业及社会的安全稳定。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1篇

鉴于冶金行业密集的高温、高压设备以及错综复杂的动力管线,且易燃、易爆物质广泛分布并频繁使用,依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GB18218-2000),我们开展了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逐步形成符合公司特点的事故应急预案。这些措施对于提升城市及奥运会期间的安全意识与防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原则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加工、生产、处理、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的过程中,数量超过临界量的装置、设施或场所。一旦发生事故,重大危险源将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对社会、企业及家庭造成严重危害。近年来的国内外事故教训表明,建立健全的重大危险源控制体系和管理体系,是有效防范重大工业事故、降低事故发生频率的重要手段。考虑到公司地处首都,地理位置较为特殊,我们在重大危险源评估上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方法:

1、1 识别导致重大危险源事故的潜在危险因素,分析这些因素的成因。我们从地理位置、工程建设规划、工艺流程、设备布设、主要设备及仪器、原材料与产品的物理化学特性等维度入手,力求尽可能识别出所有潜在危险因素。

1、2 对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评估,确定其引发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及后果,以大概掌握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影响。

1、3 评估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可能性及后果,尽量明确事故可能波及的范围、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情况及影响。

1、4 检查现有评估结果是否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否则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以降低事故风险。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识别出12项重大危险源,主要涉及苯及其衍生物、高炉煤气及各类罐体等。

2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法

2、1 组织管理

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中,公司实施领导负责制,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全面管理,各专业部门及岗位人员具体负责各自的任务。

(1) 行政一把手需组织人员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制定并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安排应急预案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

(2) 各专业部门如生产、技术、安全等需按职责划分,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检查及相关预案的演练。

(3) 岗位工作人员需熟悉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工作职责和报告程序,了解与其工作岗位相关的各种危险及可能后果,并向上级报告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问题。

2、2 安全检查及管理

(1) 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分为四级,公司季度检查一次,厂内每月检查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熟知程度。

(2) 在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显著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疏散出口符合紧急疏散要求,并与职工宿舍、休息区保持安全距离。

2、3 事故应急救援

(1) 应急救援组织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主管领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管理部门实施救援,相关部门应参与救援计划的实施。生产现场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包括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等。

(2) 建立应急救援档案,包括组织机构名单、救护技能培训记录、应急设备清单及其维护记录等。

(3) 在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立值班室,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室公布应急救援组织的联系信息。

(4) 事故报告程序:事故现场第一发现者――现场值班室――应急救援人员――单位应急救援组织――总公司相关部门。

3 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例

焦化厂的苯、二甲苯、甲基苯生产与贮存区被认定为重大危险源。对此,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 事故预测

(1) 事故诱因包括设备失效、雷电、静电、外来火源及自然灾害;

(2) 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火灾;发生的主要部位:①罐区;②蒸馏塔原料泵周围;

(3) 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后果包括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停滞、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

3、2 应急救援组织结构

总指挥:厂长

副指挥:生产厂长、设备厂长

成员:生产科长、当班调度长、机动科长及安保科长等。

车间领导小组:

灭火总指挥:主任

副指挥:生产副主任

成员:工段长、当班值班长

现场负责人:当班班长

成员:涉及精苯工段的岗位职工。

3、3 灭火分工和应急对策

(1) 一旦火情发生,发现者应立即拉响报警器,逐级汇报。

(2) 报警后,值班人员应前往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同时开放相关出入口并保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 厂调度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总调并联系运输部调度,疏散院内存放的运输罐车。

(4) 现场负责人应迅速组织在岗人员,按责任分工进行灭火工作。

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应保护好现场,禁止外人进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4 事故报警与应急通讯

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汇报,调度部门接到火情后立即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并启动应急救援措施。

3、5 条件保障

(1) 应急指挥部设在厂调度室,各部门通过调度系统保持通讯畅通,现场可通过无线电及移动通信进行联系。

(2) 各岗位设有足够的灭火器及应急设备,按规定数量配备,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3、6 培训与演练

应急人员需了解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及职责划分。

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防止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虽然我们在这方面已初步迈出了一步,但在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方面,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成。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2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应急预案的制定,防止潜在的重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安全矿长为副组长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及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由安全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治理及收集、整理、分析、汇总相关信息,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在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过程中,若危险物品的数量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临界量,则相关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均被视为重大危险源。

三、本矿每两年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报告提交给地区安全监管局备案。安全评估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必要时可委托具备专业安全评估资格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相关中介机构需符合国家标准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

3、危险和危害因素的分析;

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损害程度;

5、重大危险源的等级评定;

6、监控措施与防范计划;

7、应急救援预案及效果评估;

8、评估结论及建议。

四、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材料、工艺、设备及环境发生重大变动时,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更新时,应及时进行重新评估,并将新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于新出现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上报合规部门;对于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情况,应及时申请核销。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必需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应对措施。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应定期对危害物质和主要设备进行检测和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及防护措施,建立监控系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监控,并对各类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落实情况;

2、事故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3、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建立情况;

4、安全评估、检测及监控情况;

5、设备维护和定期检测情况;

6、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7、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8、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配备情况;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10、日常管理情况;

1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在检查中,如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责任单位负责人排除隐患。若隐患未能及时排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出作业人员,暂停作业或使用。隐患排除后,需经相关单位验收同意方可恢复生产或作业。

六、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级别,采取有效的监控管理措施。矿长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监督与管理。依据危险源评估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对于煤尘爆炸危险源等级为Ⅲ级的,防治措施包括:

1)定期对主巷进行冲洗;

2)按照规定设置隔爆水棚;

3)进行煤层注水以减少煤尘;

4)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并规范使用;

5)作业时按规程执行喷雾降尘;

6)爆破作业严格使用允许的安全炸药;

7)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

2、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危险源等级为Ⅲ级的防治措施包括:

1)建立专门的防治水管理队伍;

2)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

3)严密组织探水掘进;

4)定期调查周边矿井的开采情况;

5)特殊开采情况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6)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的监管;

7)提前做好雨季的防治水检查和应急准备;

8)重视自采空区的积水管理;

9)完善井上下的水情标注;

10)设置防洪门和排水系统;

11)按照季节变化及时撤人,保障安全;

12)确保排水设备的正常运作。

3、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标志;

4、应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预案措施的落实。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3篇

 一、 制定的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重大危险源在本项目施工作业中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设备及施工作业的安全,依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此应急预案。同时在重大危险源位置设置醒目标识及警示标牌。

 二、 工程的范围

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现场条件、设备及环境,确定以下为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带电设备

2、吊装设备

3、搭设的外脚手架

4、“四口”的防护措施

 三、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审核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和督促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

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并监督项目部有效执行。

安全员:负责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应急预案的实施,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及存在问题。

施工员:负责各班组对危险源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质量员: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协助应急预案的实施。

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检查,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架子工长:负责外脚手架的搭建、拆除和防护设施的管理。

起重工:负责对起重设备的检查与保养。

 四、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带电设备

1、施工单位电工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不得私自操作电力设施,严禁在施工区擅自接电。

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需遵循电气安全技术标准,临时线路应绝缘良好,严禁电线与钢筋、树木或脚手架缠绕。

3、现场用电时,各类电器应单独配备开关,室外插座要加装防水箱并加锁,工作地点需设置绝缘垫。

4、三相四线供电系统应采用TN-S接地方式,电器金属外壳应实现零保护;非三相四线供电要确保外壳接地,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姆。

5、对电气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应在断电后进行,必要时带电作业需设定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6、安装的变压器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由专人负责,确保施工作业电源维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不得靠近带电设备。

7、变配电设备处需配备灭火器材,严禁非电工接近带电设备。

8、高温灯具使用时需防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应不少于1米,普通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少于50厘米。

9、移动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供电,并定期检查;跨越道路时应埋设或做防护;手持电动工具需设置漏电保护器。

10、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确保断电并做好防护,完成工作后才可撤除警示标牌,如需送电测试,须与项目各施工部门沟通确认。

(二)吊装设备管理

1、吊装设备安装后应依照规范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由相关人员参与。

2、使用前需检查金属结构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紧固,确保附墙架、缆风绳、地锚等均安装正确;安全防护装置需正常工作。

3、定期检查设备,确保无锈蚀、变形等情况,并确认扣件连接的紧固情况及设备各部件的完好性。

4、每日由操作人员在班前进行设备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需确保提升的房间无障碍物,作业环境安全可控。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4篇

 一、目的

1、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提升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水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特此制定本管理方案。

2、需定期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应遵循《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要求。

3、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单位及相关部门。

 二、管理机构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并推动全系统执行国家关于危险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制定公司内部危险源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并完善危险源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危险源的预测、预警及应急预案的制定;

(4)组织或参与由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引发的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5)对所有直接监管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追溯备案。

2、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负责组织本单位深入贯彻国家及公司关于危险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依据公司规定,利用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车间和科室做好识别、评估及监控,建立危险源档案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3)完善本单位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参与或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登记、评估与备案

1、公司与各生产单位应根据安全责任主体分类建立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档案,并定期审核重大危险源台账,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信息。

2、各单位须遵循国家及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并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3、公司每年将组织定期检查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生产单位需自行开展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后将通过《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告知,并要求限期整改。

4、对于新设立或新识别的重大危险源,需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备案,若有不再构成危险源的情况,则应立即进行注销报告。

 四、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测、维护及监督的人员,需每年进行一次针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2、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现场演练,以提高实战能力。

 五、监督管理

1、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规定,重大危险源将由公司直接监督,其他危险源由各生产单位自行监督,确保管理方法的专业化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每个危险源均需明确责任人,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2、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标识完整且符合规定,特别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要确保防雷与防静电措施到位。

3、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保护措施到位,定期开展设备检验,确保操作、检修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根据危险化学品特点进行安全储存,并确保生产中具备必要的通风设施及防爆电器。

5、对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通勤车辆及运输车辆等,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驾驶资格,经常进行车辆维护,遵守交通安全规定,确保安全驾驶。

6、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或爆炸威胁的设施、场所,应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措施和监督管理责任,以确保整体安全。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5篇

为了提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xxx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同时保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水电x局机电安装分局关于工程施工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xxx工程项目的具体施工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运输过程中,存在潜在的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风险。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是根据其可能引发事故的程度进行分级管理,通常分为1至4级,1级为最高风险,4级为最低风险。

三、实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是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项目部需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备案,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施工人员和相关人员知晓,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应急措施。

四、鉴于xxx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主要的重大危险源包括:

(1)大型起重设备,如50t、130t、800t汽车吊等起重作业;

(2)中小型载人和载货车辆的使用;

(3)2米以上的高空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

(5)其他具有潜在危险的施工活动。

五、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措施;

(2)发生险情预兆时的应急防范措施;

(3)险情扩展情况下的应急防范措施;

(4)险情解除后的防范措施等。

六、未发生险情情况下的防范,是主动检查、观测,做好记录,并通过有效措施进行监控。

七、发生险情预兆时的应急防范措施包括:

(1)及时分析评估险情的性质,评估可能发生事故的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告知所有相关人员,并进行安全警示标识,结合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排查和控制措施,并在预警后的48小时内报告到xxx工程项目及相关主管部门;

(2)对险情进行及时排查,控制险情发展。

(3)严格按照确定的应急方案实施,加强监控,增加监视频率,安排专人值守。

(4)必要时迅速撤离人员和设备。

八、当险情扩大时的应急防范:在险情预警后,如有新发展和扩大,应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事故,迅速进行人、机、设施的撤离,并做好现场警戒和组织工作;

九、险情释放和解除后的应急防范:在险情解除后,需注意防止可能的险情重新发生,应监测险情的稳定性,确认无异常后再进行相关作业和必要的防范措施。

十、重大危险源发出预警后,需及时、准确地分析险情性质并制定防范措施,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应严格执行,做到认真组织实施。

十一、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预知通过科学和客观的分析,找出施工现场、运输存储、设备设施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进行项目监控,告知项目部的生产和施工作业人员。

十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依据其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程度进行危险等级评估,一般分为四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超出100万元;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3至4人重大伤亡或损失在50至100万元之间;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1至2人死亡或损失在5至50万元之间;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2人以上受伤或损失在1至5万元之间。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由工程技术、安全及综合部门共同提出初步方案,再由项目部的安全责任人或安全副职负责组织集中分析确认。

十三、重大危险源的状态监控是指对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客观反映出:

(1)危险源处于正常监控状态;

(2)是否有险情预兆及其性质和程度,及其是否持续发展;

(3)危险源是否已解除,何时解除,解除原因;

(4)危险源释放情况及时间、性质和程度;

(5)危险源演变成事故情况及其损失程度。

十四、对重大危险源状态的监控可通过:

(1)人员监视、检查、设备仪器监测等途径;

(2)定期评估危险源状态变化情况,建立完整的监控台账;

(3)预警发布及应急措施的实施,确保在特殊环境、季节变化时进行重点监控;

(4)设置警示标识,划定警戒区域,安排人员值班;

(5)组织人员及设备的及时撤离,确保有序进行。

十五、重大危险源的预警是针对突发事故前的控制措施,需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针对险情预兆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并进行及时的预警报告。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传递。

十六、发布预警报告:对监控中的重大危险源或临时发现的重大险情,需进行密切监控,当险情预兆出现时,应迅速下达预警报告,同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识,并在发布当天通知相关施工人员,确保在48小时内上报安全管理部门。预警报告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经安全管理部门和综合部会签后,由项目经理审批并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上报主管部门。

十七、现场监控记录由项目部安全部门指定负责人对危险源部位进行监控,每班如实记录监控情况,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记录管理,确保内容及时、客观、准确、详细,并妥善保存。监控记录应定期检查和分析。

十八、应急预案的制定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客观存在,通过全面分析对潜在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充分的认识,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人员检查、观测,采用仪器设备检测,明确资源配置和落实责任;

(2)发生险情预兆后的应急措施、警示及人员撤离的路线;

(3)险情发生后的排查和控制措施;

(4)无征兆突发事故情况下的救援与抢险方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明确细致。

应急预案由项目部总工或生产副经理策划制定,生产技术部、安全部及综合部参与,责任落实到各部门。

十九、应急预案的评审: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是防止重大事故的重要措施,项目部应定期对方案进行评审和动态管理,根据施工进度和环境变化进行及时修订。监控过程中如出现险情征兆,应快速制定应急措施并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

二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由各部门分工负责,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措施。安全责任人需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项目部相关部门需明确分工,落实各项监控工作的有效性与执行力。

二十一、监控档案管理属于项目部管理部门的职责,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的整理,并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相关单位。

二十二、监控记录的管理需严格分工,各种会议记录和信息发布记录需形成有效文字并妥善保存。

二十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预知与评估,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重大危险源等级的确认等记录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监控档案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二十四、按规定分工,并与各部门协调实施,确保记录的会签审批制度,将工作落实到位,形成有效的工作传递。

二十五、监控记录的上报和存档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需及时上报相关记录,包括《重大危险源评估及预案登记表》、《重大危险源预警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控档案》,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6篇

一、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及施工期间,需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生产工艺、周边环境及进度安排等因素,对各施工阶段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及时识别。尤其是在基础施工、主体施工及其交叉阶段以及工程收尾阶段,务必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做好预防与监控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二、对于租赁的塔吊、电梯等特种设备,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并确保对所有大中型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改造、维修及检测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或机构负责,相关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对应工种的操作资格证书,并完成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三、对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工程,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它土石方爆破工程需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按相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论证。

四、针对施工现场常出现的“小部位、大隐患”和“小工程、大事故”等情况,需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在节假日、农忙季节、冬季(雨季)、复工和交工等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合作队伍和工程的监管,认真开展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的专项治理。

五、应制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预警和专项管理措施,并对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逐级签订控制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组和个人,做到“谁签字,谁负责”,禁止代签。

六、对于各类重大危险源,应分级建立详细台账,及时掌握其数量和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控制目标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对此进行重点监控,如有必要可采用旁站式监督方法实现动态管理。施工现场应常态化公示相关信息。

七、各工程项目应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由项目经理带队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八、项目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及监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每月将执行落实情况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九、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对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识别及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附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项目和部门。

2. 如本制度与上级相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重大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危险源的排查情况,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道路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辨识、管理与监控。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的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道路施工重大人身伤害及设备和财产损失的各类危险因素。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四条以下危险性较高的专项工程应认定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程:

一、填筑工程

二、高边坡工程

三、基础开挖工程

四、地下结构、井坑及桥梁工程

五、隧道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七、起重吊装工程

八、与铁路、公路交叉的工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地质条件、当地气候和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度,在开工前识别并列出重大危险源。上述八类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主要危险源可参照附件1。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详细名录,经过自身审查及工程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审查确认后,由建设单位作为施工许可的安全措施材料一并报送相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如施工方案因图纸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而发生变化,施工单位需及时补充和完善新增的重大危险源,并经自审和相关单位审查确认后,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公示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注意事项及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重大危险源旁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项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需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公路水运工程的投标及施工作业。

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且具有决策权的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安全生产责任人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及总工程师。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中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九条施工单位的特种施工人员,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等,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台账,完善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及制度需报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对第四条所列的高风险专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上安全验算结果。方案需经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专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描述、施工布置、施工要求及技术支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及物资设备安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及检查验收方法。

5. 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

6. 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安排。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二条对于以下高风险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依据审查意见进行完善,待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一、填筑工程,包括可能影响周围建筑及设施安全的土方填筑工程。

二、高边坡开挖深度≥8m的工程。

三、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质条件复杂的项目。

四、深度大于5米或跨径大于100米的桥梁工程。

五、隧道工程。

六、搭设高度≥50m的钢管脚手架工程。

七、使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或方法的起重吊装工程。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需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查和评估,强化对这些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查验。

第十四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其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做好书面记录,并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检查评估台账,并记录隐患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需在责任管理范围内统一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组织或配备应急人员,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及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六条在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管理机构需在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形成书面签字记录。

第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需建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账,制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严格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发现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九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安全监督机构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动态监管。

第二十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安全生产监督方案中突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危险源名录进行现场核实,发现不符情况应责令其完善。

第二十一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建立监管台账,检查内容包括危险源控制及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与过程控制情况等。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未履行规定职责的,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并视情节降低信用等级;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部门。

第二十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将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与管理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8篇

为提升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能够有效应对重大危险源带来的潜在风险,我们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和管理方案进行以下规范:

一、重大危险源的界定

(一) 施工现场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便可视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或强制性条款;

2、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时,若分项检查中安全项目得分低于40分,或安全项目中有任一项得分为0分。

(二) 需重点关注的高风险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达到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基坑、沟槽工程,或虽未达到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且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繁多的基坑;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其中水平混凝土构件支撑系统高度超8米,跨度超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²,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各类模板工程;

4、高空作业高度达到30米及以上;

5、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和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脚手架及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一)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制定系统的管理制度,建立识别、登记、公示及控制管理的体系,明确责任,认真落实。

(二) 针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需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及急救措施等相关资料。

(三) 专项施工方案须由技术部门的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审核,需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对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所规定的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四)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要求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保留书面记录与签字,确保每位作业人员能充分理解施工方案的技术要点。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需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涉及验收项目时,方案编制人员应参与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记录。

(五) 施工单位需对参与重大危险源作业的施工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在作业时能够有效管理和控制不安全行为。

(六)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施工单位需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识别各工序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并进行登记汇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并将相关项目、部位、环节进行公示。

(七) 项目管理团队需将重大危险源公示作为每日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促使规范安全操作。

(八) 监理单位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精确监控重大危险部位的作业,并在发现隐患时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若情况严重可暂停施工,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九) 建设单位需确保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的及时划拨,施工单位则要将相关费用单独列支,确保专款专用。

(十) 施工单位需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记录完整,有效维护工程的安全生产。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9篇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在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危险物品的数量达到或超出规定的临界值的场所或设施。

 二、重大危险源的分级

根据在意外情况下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事故;

2、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的事故;

3、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引起较大的事故;

4、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引发一般事故。

 三、重大危险源的评估

每年至少需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及时呈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备案。当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或环境发生重要变更,或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有更新时,应及时进行重新安全评估,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安全评估应由持证的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导,或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和评估的中介机构需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并对其结果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评估的基本依据;

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3、危险及危害因素的识别与分析;

4、潜在事故类型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害;

5、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判定;

6、监控及防范措施的实施方案;

7、应急救援预案的效果评估;

8、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四、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应采取有效的监控管理措施。单位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控工作承担全面责任,并指定具体的负责人进行管理。

1、一级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监控,实时掌握危险物品的相关参数变化,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每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监控情况。

2、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定期检测危险物品的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并每半年向相关部门报告监控情况。

3、三级和四级重大危险源也应建立有效的监控措施,进行状态监测,并每年向上级部门报告监控情况。

4、必须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单位负责人需保障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支出,并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定期巡查、登记和报告。

5、需制定针对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落实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2)应急组织结构及职责;

(3)危险识别与评估;

(4)应急设备及设施;

(5)应急能力及资源评估;

(6)应急报警及通讯联系方式;

(7)事故应急程序及行动方案;

(8)保障措施及流程;

(9)事故后的恢复及处理;

(10)培训与演练。

6、需及时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估和监控,进行登记建档,并制定定期检测与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方案 10篇

1、目的: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保护公司财产,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2、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区域及相关设施。

3、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与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3.2 分管的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在总经理缺席时承担相关职责。

3.3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及档案管理。

3.4 各生产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并对其管理结果负责。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

综合管理部需组织专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依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对公司生产现场及储存设施进行识别与评估,明确重大危险源。

4.2 重大危险源管理:

4.2.1 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确保所有器材和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4.2.2 安装监控设备,确保进行全天候监视。

4.2.3 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确保每六个月进行至少一次演练,以不断改进应急响应能力。

4.2.4 公司及各生产厂区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综合检查,检查结果需有详细记录。

4.2.5 各生产班组须按照规定进行例行巡检,并保存记录。

4.2.6 安全负责人需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结果也需有记录。

4.2.7 在重大危险源作业时,必须遵循《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和《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并落实签字和责任制。

4.2.8 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刻向厂区管理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迅速采取整改措施。

4.2.9 综合管理部需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信息。

5、综合管理部应将重大危险源信息及时在市安监局备案。

《重大危险源应急响应计划(精选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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