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计划示例14篇

143天前

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旨在建立指挥体系和运作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减少危害,保障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预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各级学校及托幼机构,涵盖食源性疾病等事故。工作原则包括全程预防、明确职责、科学决策和快速行动。信息监测和报告机制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和处理。事故处理步骤包括紧急救援、病源保护、家长沟通及信息公开。对事故责任追究则强调严肃处理不当行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执行。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1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旨在建立完善我市教育系统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挥体系和运作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和迅速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快速组织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长沙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浏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浏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浏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在食物(食品)生产加工及消费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员工病亡或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形成重大潜在威胁,并引发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 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在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消费环节发生食源性疾病,导致师生出现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2. 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遵循“全市统一领导、教育部门协调、学校校长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施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确保各自职责的落实。
3. 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各学校应建立组织机构,确保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强化日常监测,实施群防群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 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应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作出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扩散,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置与整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教育局根据浏阳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局长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根据食品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需要确定,由局后勤产业管理办公室牵头,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 启动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 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5. 审议和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 上报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二)各学校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领导、学校校医及相关人员。主要职责有:

1. 贯彻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及时有效控制事故,防止其蔓延和扩大;
3. 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4. 迅速向当地政府、卫生机构及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5. 提供事故相关真实可靠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采访;
6. 完成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息监测、预警和报告

(一)监测

各学校需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畅通信息监测及通报渠道,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及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状况,确保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预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要按职责加强对卫生、食堂餐饮及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档案,并及时分析、上报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做好应急准备。预警信息的发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

(三)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卫生机构及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作初次报告,初次报告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提交;同时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或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报告。

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迟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报告程序

1. 初次报告:应详细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受灾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提供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2. 阶段报告:更新首次报告中的情况,并对事故的发展、处置进程进行说明。阶段报告应根据事故处理进展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3. 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原因分析、事故鉴定结论、处理意见及未来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举报电话:xxx)及市教育局(举报电话:xxxx)投诉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对于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市教育局接到投诉后,将及时组织调查处理。

 四、应急响应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组成工作组赴事发地协助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责任追究

各学校应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快速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影响师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对于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责。

(二)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需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应遵循统一归口、对外发布的原则,由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会同宣传部门统一发布。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二)医疗保障

学校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救护和信息上报工作。市教育局将启动应急救援措施,迅速协调卫生部门前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治。

 七、监督管理

(一)演习演练

各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以提高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保持对“食品安全,生命至上”这一原则的高度警觉。

(二)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和市直各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学校需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必要时进行相关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顺利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2篇

为了确保我园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与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而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所带来的损失,因此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卫生保健人员、食品采购人员和各班主任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

2、分管园长和卫生保健人员负责事故救援工作。

3、食堂工作人员需妥善保存食物样本。

二、建立信息逐级报告制度

一旦教职员工或幼儿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品中毒的症状,当班教师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需立即告知园长,并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指挥和协调。园长应及时向上级卫生部门、医院及教育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中毒发生单位、地点、中毒人数、主要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等,以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并对中毒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如发现投毒嫌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1、各班的保教人员在发现有食物中毒迹象时,需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园领导则应迅速组织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按分工开始工作,并将中毒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急救。

2、食堂工作人员需妥善保存食物残留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分管园长、卫生保健人员及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团队,负责中毒人员的陪护。

4、安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的沟通工作,确保幼儿园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不受影响。

5、及时向主办单位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四、后期处置措施

1、在报告相关部门的需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可疑食品、中毒人员剩余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以及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和留样食品,以便卫生部门进行检验,确保获取可靠信息。每天应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在全园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处理。

2、园方及与此次中毒事件相关的人员,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分餐教师及中毒者需如实反馈此次中毒情况,记录中毒人员所进食的食品、就餐总人数、未发病者及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品的来源与质量、存储条件、烹调方法及冷热处理情况等,如实向相关部门反映。

3、在确认情况后,幼儿园应按照《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通知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4、园长室负责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3篇

 一、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降低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应在2小时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三、处置

1、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指挥、组织、安排和处理。

2、迅速派人员赶往事故现场,保护好现场、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并设置临时警示标志。

3、根据受影响人员情况,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请求其协助处理现场。

4、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将伤员送往附近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并根据伤情请求上级医疗机构的支援,同时开展对伤病员的初步诊疗、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

5、妥善安置伤员和遇险者的亲属,做好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

6、采取边调查边处理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问题。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四、要求

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令行禁止。

2、事发地单位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相关情况。

3、因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或不服从指挥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况受到相应的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处理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医疗救护应急小组:

组长:

队员:

3、防疫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4篇

为了高效应对我校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流程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

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决策、组织和指挥学校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及时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对重大问题应快速向教育局汇报。

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和食堂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刻联系最近的医疗机构请求支援,并拨打“120”进行紧急救援。应迅速将病患送往医院救治,向医护人员详细报告病情,并维持现场秩序。

2、机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协调各方力量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组织事故的后续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努力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

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和研讨会,形成评估与反馈机制,并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依托教育局下发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指导,全面修订和完善本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强化监督。在应急指挥小组的指导下,围绕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督查结果通过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在各自岗位上承担相应职责。

4、加强宣传。增强对家长和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大家的卫生意识和责任感。

5、更新设施。学校应按照相关标准逐步完善和提升食品安全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规定为:如有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应立即向组长报告;如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如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或5人以上同样症状的群体发病),则应立即向教育局或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机制。

2、紧急救援。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指挥救援。校长须果断决策,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部门按照预案行动,初步确定发病症状,全面排查病因,建立发病人员动态名册,确保不遗漏任何个案。

3、医疗救助。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机构请求支援,并拨打“120”进行医疗救治,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应主动向医务人员报告病情,并维持现场秩序。

4、家长沟通。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与受影响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诚实说明病情,不进行无谓猜测。应妥善安抚家长情绪,防范过激行为的发生。设立家校沟通点,及时解答家长疑问,尽可能提供帮助。

5、病源保护。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刻保存食堂的菜肴样本及可疑食品,以便后续查找病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指挥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请求人员支援。明确分工,落实职责,按照指挥进行,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公开,真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隐瞒或虚报情况。对于谣言应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与恐慌。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5篇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机制,提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与处理能力,确保能迅速反应、做出正确决策、采取有效措施、高效运转、妥善处置,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特制定以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本预案旨在构建和完善我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

(二)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重视防范和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强化日常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4.依托科学,果断处置。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依靠科学进行果断处置,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品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及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具有科学依据表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构成重大潜在威胁,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需求,成立新街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多个职能小组。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将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及排险等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的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最高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相关负责人负责。

1.办公室。主要任务是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及各职能小组的协调。

2.救援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救援及抢救行动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的救援及排险工作;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调配排险救援器材、设备和医药物资等;确保全体参与救援人员的后勤保障。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及医务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准确统计伤亡情况;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及防疫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抚遇难者家属;协调落实对于遇难者家属的抚恤金及受伤人员的住院费用等问题;妥善处理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严格控制有害食品的流通,监督召回有害食品;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三、隐患监测与事故报告

(一)隐患监测

各村、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坚持日常监督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标本兼治、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方针,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销售、消费等环节,收集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动态信息。

(二)事故报告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

一旦发生或发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延误或虚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也不得阻碍他人及时报告。

2.向上级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及时告知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迅速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恢复正常秩序,保障社会稳定。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应按政策,给予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必要的安抚与补偿。若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社会、个人及国外机构向受灾人员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应由政府统一接收并加强管理与监督。

(二)事故通报与调查报告

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调查组需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勘查与取证,及时掌握事故相关情况。事故处置完成后,调查组应尽快完成调查报告,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及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报告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需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6篇

为确保学校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切实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内的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重视安全。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开展应急工作的核心任务。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中,优先考虑人身安全,尽量减少伤亡和损失,降低事故对学校的影响。

(二)预防为先,准备充分。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应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积极进行事故预防,做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学校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统一指挥,提高反应和处理的效率。

(四)分级负责,协调互动。食品安全事件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与单位需在学校的指挥下,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以快速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救助受害者。

(五)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相关部门应主动发布信息,鼓励全校师生参与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中,确保信息经领导审批统一发布,避免不实信息的传播。

 二、突发事件的定义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内所有食堂、超市,以及在食品加工、贮存、流通及消费等环节出现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污染事件等,尤其是校外输入食品引发的食源性疾患,这些事件严重影响师生健康或可能造成重大的健康威胁。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校纪委、学工部、宣传部、保卫处、校医院及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策重大事件的处理方案;发布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为提高处置效率,成立五个专门的应急小组,各组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主要工作是综合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分析事故进展,协调各应急小组及专业救援团队的工作,负责事故受害者的善后处理。

(二)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迅速组织和协调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现场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制定医疗救治方案,确保医疗安全。

(三)安全保卫组。由保卫处负责,迅速组织人力保护事故现场,查明污染源及影响,控制潜在危害,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四)信息报送组。由宣传部负责,及时记录事故处理过程,撰写相关公告和报告,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五)学生工作组。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安抚受影响学生,并引导学生理性对待事故信息。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信息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监测与报告体系,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督检查机制,每日、每周、每月开展多层次的检查与监督,确保早发现、早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应安时监测信息,分析潜在的安全问题,快速响应,及时上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必要时召开会议制定应急控制措施。

(二)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隐患。接到举报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展开调查处理。

2、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应急指挥组报告,学校应迅速处理并向地方政府报告。

(2)报告范围:严重危害师生饮食安全的情况。

(3)报告方式:应急指挥组收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学校领导,并在1小时内向相关监管部门上报。

(4)不得隐瞒、拖延或虚报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需尽可能提供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受害者人数、事故初步原因等。

(2)阶段报告:补充新情况和对初次报告的修正。

(3)总结报告:对处理工作进行提出对未来事故防范建议。

 五、应急响应与处置程序

(一)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由应急指挥组启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1、指挥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迅速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

2、指挥组负责督促各应急小组开展工作。

3、指挥组应在接报后迅速安排先期处置,包括现场控制和初步调查。

4、各部门之间保持通联互通。

(二)善后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协调组负责妥善处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三)调查与总结

1、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需及时总结应急工作,向应急指挥组报告。

2、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六、责任追究

(一)学校对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处理。

(三)对于未经批准发布信息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了有效推进我镇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最大限度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镇长)

副组长: (副镇长)

成员: 各村(社区)主任。

(二)设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导和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中的重大问题。

2、及时向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安全信息和工作动态。

3、组织包括公安、市场监管、卫生等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构建食品药品的安全环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建立相应的人力、物资和经费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职责

1、与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作,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指导。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院工作。

 第三章 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 监测

建立并完善食品监测体系,重点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为进行监控,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第六条 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居民。

(二)报告程序: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

 第四章 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 根据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信息报告与发布的内容应保持一致,积极传递正面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的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八条 建立高效的组织保障体系

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部门、村(社区)和生产销售企业应着眼于社会稳定和居民的健康,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建立完善的领导和应急响应机制,以确保在思想和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 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及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经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8篇

 一、总体规定

(一)工作目标

为完善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与救助体系及其运行机制,规範和指导应急响应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件,高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尽可能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要求,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依据食品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及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快速响应潜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管控事件发生,切实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后果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流通环节内发生的(包括可能发生的)对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并引起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以下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1、事件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

2、在自然灾害或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

3、事件处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4、事件原因可能为新型未知生物引起,或潜在重大食品风险需进行统一领导和协调的。

5、事件性质恶劣,可能引发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县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及其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局视情况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流通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明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方针。

(3)组织、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4)负责上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及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各单位职责如下:

(1)公平交易股(消保)

负责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应急处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分局及工商所的重大食品事件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期间囤积紧缺生产、生活物资,牟取不当利益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活动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

(2)办公室

负责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资料,按照相关程序及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及上级工商部门,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及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引导舆论。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各分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开展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各分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期间对涉案企业的商标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依法责令停止发布涉案食品的违法广告,核查相关主体资格,同时对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理。

(5)法制股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及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依据相关程序与权限,指导各分局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的情况。

 三、县局应急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县局应立即向县及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及市局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进行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相关部门以及邻近或可能涉及的县局通报情况。

(二)若事件发生在分局或各工商所,需立即向乡(镇)及县局报告,在乡(镇)的统一领导及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进行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件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

县局将对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落实,并为有关方面提供支持。

(三)先期处置

在尚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故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妥善处置,以控制事态发展。

(四)应急等级转换

在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情况,收集并分析相关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在消除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相关的危险因素或隐患后,应急办公室会进行分析与评估,现场监测确认已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应急指挥部审批,批复后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办公室还需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单位及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进展,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9篇

 1、总则

1.1 工作目的 为了建立完整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体系与运作机制,规范并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地预防、积极应对和迅速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高效组织应急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1.3 事故分级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品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及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导致大规模公众健康问题或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重大潜在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1.5 工作原则 根据“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协同应对”的原则,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施分级管理;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履行各自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强化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及预警。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应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施科学与民主相结合的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进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和整改督查。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当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依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指挥与领导。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于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员单位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需求而定。

2.2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应当根据事故级别成立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区域的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相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各级地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

2.4 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选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及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系统 国家应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与报告网络,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与综合利用,搭建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应设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及通报网络,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及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对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研究与分析,以便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问题。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并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以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系统

3.2.1 加强日常监管 各有关部门如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应当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对重点品种、关键环节及重要场所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及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威胁程度与发展趋势,及时发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 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有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收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相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如有蔓延趋势还需向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以加强预警及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险源监控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通报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险情,如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或事故可能影响境外者,应及时向相关机构或国家通报。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10篇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迅速控制并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威胁,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高效与有序,力求将事故带来的损失降至最低,以确保居民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并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内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及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品污染事故、食品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尤其是对社会公众的健康造成重大威胁并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协同的工作原则。

2.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施分级管理。

3.加强群防群控与日常监测,确保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早发现、早报告与早控制。

4.充分利用先进科技和专家意见,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后续善后与整改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区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本区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包括:

1.领导、组织、协调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

5.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应急处置指令。

(二)区应急指挥部相关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预案启动后,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可根据事故性质和紧急处置需要,确定其他必要的村、企事业单位参与。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如下:

1.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和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村实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调查。

2.党政办公室:协助调查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相关事故原因,协调医疗机构开展食物中毒患者的救治工作。

3.人民医院:负责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患者救治,调查和处理相关餐饮业及食堂的安全事故。

4.财政所:负责保障和管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综治办、公安派出所: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保障事故发生区域的安全、治安和交通管理。

6.其他单位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协同做好相应工作。

(三)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指挥部下设的工作机构,设在党政办公室。专项预案启动后,区党政领导将自动兼任办公室主任与副主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办公室职责包括:

1.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组织事故处置工作;

2.监督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事故,防止扩散;

3.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采取控制措施;

4.向有关部门报告、通报处置情况;

5.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本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应根据职责要求,服从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为了提高处置效率,成立以下应急行动组:

1.调查处理组:牵头单位设为区主任,涉及专家及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为调查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评估处置成果。

2.综合协调组:由分管经济的领导牵头,涉及事件主管办公室等。职责为汇总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事件动态,协调各方工作。

3.事故查处组:由分管政法的领导牵头,与综治办、工商等单位协同工作,快速查明污染源及影响。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卫生的领导牵头,涉及医疗机构,职责为迅速组织医疗救援和病因调查。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农业的领导牵头,协调相关单位,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

6.信息宣传组:由分管宣传的领导牵头,负责记录事故过程,撰写公告、通报等材料,进行新闻报道。

7.警戒保卫组:由领导牵头,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及交通管理,协助救援工作。

(五)村应急响应人员及职责

各村民委员会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村安全协管员为应急响应联络员。事故应急响应启动后,要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按区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工作。

 三、运行机制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包括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应急结束、善后处理和调查评估等。

(一)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建立健全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收集信息并进行风险分析。事发地的村与有关单位应在控制事态的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保证信息准确,不得瞒报、延报。

1.报告内容范围:

(1)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

(2)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2.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

3.责任报告人:

(1)村负责人与工作人员;

(2)食品行业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迟报、虚报事故信息,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二)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迅速、有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及时上报处置情况。区作为第一响应单位,需在30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一小时内相关人员应赶赴现场进行警戒、疏散群众、控制情况。

(三)预案启动与预警发布

如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应根据情况启动预案,必要时向社会发布预警。

(四)指挥与协调

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现场救援,维护社会秩序。

(五)应急结束

在危险因素消除后,由相关部门提出结束建议,经过批准后实施。

(六)善后处理

对受害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受损群众进行安置,依法对调集的人力物力给予补偿。

(七)责任与奖惩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调查评估

区主管部门需对事故起因、性质、影响及责任进行调查评估,汇报总结经验教训。

 四、附则

本预案由区负责解释与实施,各单位应依照本预案履行职责。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1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兴化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坚持“服务师生、安全优先、查防并重、以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方针,增强学校师生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师生身体健康的影响,维护校园安全与正常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实现学校食品安全的“零事故”,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建立快速反应的应急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责任性事故,降低和控制事故的危害与影响。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学校应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强化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学校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进行依法管理。确保学校食堂和超市的食品配送工作,建立健全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

3.属地责任。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由各地负责,学校校长对本校食品安全工作承担责任,主动接受上级监管,并定期向当地政府汇报。市教育局则对全市各类学校食品安全负有不容推卸的责任。

4.快速响应。教育局和各学校须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准备,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能迅速反应并及时准确地处置。

 四、适用范围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类别

本预案适用于市教育局处理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正常工作状态下,食堂或校园超市销售食品导致的师生食物中毒事件。

依照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食品安全事故可分为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省份或国外,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的,造成或可能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健康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

2.一例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

3.一次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

4.学校或幼儿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5.在全省或地区性重大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中毒人数超过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6.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Ⅱ级食品安全事故。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本市内两个以上县的,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

2.一例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3.学校或幼儿园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中毒人数在30至50人之间,未出现死亡病例。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中毒人数在30至50人之间,未出现死亡病例。

5.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Ⅲ级食品安全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内两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

2.一例食物中毒事件中中毒人数在30至100人之间,未出现死亡病例。

3.学校或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4.在地区性重大活动期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危害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食品安全事故。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五、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快速、准确地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对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校园稳定意义重大。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相关信息。

报告流程及处理要求

1.关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分为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和一般信息。重大事故及以上紧急信息的报告流程包括初报、续报和反馈三个环节。一旦发生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学校应遵循“先救助,后查因,再追责”的原则,及时拨打“120”、“110”请求援助,并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需在半小时内报告。如情况复杂,可以先报告事件,再报告详细情况,随后根据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随时更新信息。初报后要及时、准确地续报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置进展,特别重大的,需根据情况进行日常更新。重大紧急信息可通过电话即时报告基本情况后再进行书面报告,但电话报告不可替代书面报告。

市教育局在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需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局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信息及时上报。重大紧急情况处置后,须跟踪调查,及时反馈上级关于处置意见的落实情况及公众反应。

一般信息的报告流程同样包括初报、续报与反馈三个环节。学校需在第一时间将信息报告给市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后2小时。

市教育局在接到一般信息后须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进行处理,再向主要领导通报信息。

学校在向市局报告的也应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卫生、食品药监等相关机构报告请求援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学校不得迟报、瞒报或漏报信息。

2.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需遵循“先控制,再处理,救助第一,减轻损失”的原则,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遵循以下处理步骤。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后,立即依规定程序报告事件信息。

拨打“120”、“110”请求急救。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及超市的食品销售,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现有可疑中毒食物和原料、餐饮用具及现场采取封存和控制措施。

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疾控中心的调查,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包括中毒者的排泄物。

立即组织专门救护队伍,协助医务人员做好救护工作。

注意安抚师生情绪,避免以个人名义传播信息,防止引起混乱;如有家长来校探视,应由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接待与沟通工作;确保学校学习和工作秩序正常,组织教师做好对中毒人员的心理疏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需查验记者证,由学校指定发言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和教育局报告情况。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中毒人数;事故原因及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及需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署人及联系电话等。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及处置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的三个环节,并建立健全各环节的档案。对任何因延误报告、瞒报、虚报信息以及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教育系统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教育系统内学校关于突发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配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长负责应急整体工作,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及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副组长具体负责救援指挥、协调、工作部署及监督检查等任务;各成员间合作分工,各司其职,确保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全市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关工作组及职责

1.综合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监督预案的实施情况;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收集、传递信息,汇总各工作组进展,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汇报信息,报告学校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救助进展情况。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协调,统一向外发布信息。

2.现场处置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在学校突发食物中毒或疑似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指导学校协助卫生部门救治中毒患者,转移危重病员,督促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可疑中毒食物及现场采取控制措施。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随时掌握传递最新处置动态,收集、反馈各类信息;指导学校维持现场秩序,组织救助工作。

3.稳定安抚指导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学校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处理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安抚事故病者家属情绪,接待并听取意见,指导学校制定有效善后解决方案。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紧急救助物资和资金的筹措和调配,为各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后勤支持。

5.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经过及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救助救援应急行动

学校的应急行动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校长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市教育局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按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处理事故,减轻病者痛苦,确保其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情况,特别重大紧急信息需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市教育局,详细情况需在2小时内书面上报。

3.迅速依据预案抢救中毒师生,拨打“120、110”急救电话请求帮助,稳定现场事态,妥善安排学生生活,进行食品和饮用水的救助与发放等工作。

市教育局的应急行动

1.市教育局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立即向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领导小组视情况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抄报相关部门,迅速组织救助工作或启动应急预案。

2.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并研究救助工作。

3.迅速组织工作组前往事故学校,初步核查事故原因与损害情况,慰问受害师生,及时解决医疗与生活问题。

 八、事故救助救援应急工作纪律

事故救助和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和统一指挥,各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示,不得推诿。事故发生后,各工作组应迅速入场,确保救助工作有序进行。

单位值班人员须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事故善后处理、原因调查、责任追究结束前,主要领导需坚守岗位,特殊情况需请假,安排好工作。事故救助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九、责任追究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校长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据卫生部和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12篇

为了保护我园全体教职员工及幼儿的健康与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危机,确保及时、科学、高效地处理潜在的食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

一、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1、组建由园长负责、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及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和保健人员将协助医疗团队展开救护工作。

3、负责食堂的班长需妥善保存食物留样,以备后续检查。

二、建立分级报告机制

如教职员工或幼儿在短时间内出现多起呕吐、腹痛、腹泻等相似中毒症状,当班教师应立刻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将及时将信息汇报给园长,随即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园领导会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以及教育主管单位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情况、主要症状及可能导致中毒的食物,以便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治,并开展事故原因的调查与预防工作。如情况涉及投毒,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事故处理方法和具体措施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幼儿园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四、应急处理程序:

1、如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发现者需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园领导需迅速组织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并快速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救治。

2、食堂工作人员需妥善保存餐食样本及餐具,并将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在此期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区域。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及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小组,负责对中毒者的陪护和关照。

4、安抚幼儿情绪,妥善处理家长的关切,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行及秩序不受影响。

5、及时向主管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通报处理情况。

五、后续处理

在报告相关部门的要对现场及可疑食物进行保护,保存中毒者食用过的食物残留及排泄物(如呕吐物、大便),烹饪用具和食品成品、半成品及样品,以便相关部门检测,为确认食物中毒事件提供依据。每天应留取食品样本,待全园24小时后情况正常时进行处理。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13篇

 1、工作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确保餐饮服务领域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餐饮环节中,因食源性疾病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威胁的情况。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食品和高风险场所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在餐饮消费环节中,针对冷藏和生食等高风险食品,通过监管工作及时发出预警。

3.1.2设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本部门举报餐饮服务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及隐患,以及其他单位或人员不当履行食品安全事件上报职责的行为,以便及时响应该信息并发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与预防

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依据应急预案的指引快速研究并确定应对措施。

如收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警报,应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根据预案作好应急准备。如事态严重,需立即上报,做好应急准备。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相关举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立即核实情况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当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事发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动卫生等相关部门,迅速反应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件,实施紧急报告制度,具体包括:

(1)事故涉及人数少于30人且无死亡病例的,需在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至99人之间且无死亡病例的,需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有1人以上死亡的,需在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重大活动期间的,需在2小时内报告;

(5)其他需要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在调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时,监管部门有权向相关经营者了解与事故相关情况,并要求提供资料和样本,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工具,要求进行清洗和消毒;

(3)经检验确认被污染食品的,应进行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则予以解封。

(4)依法发布事故的信息与处理情况,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与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立即封存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原料、工具和设备,并在2小时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部门报告,按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中毒事件的报告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发生时间、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临床症状及病人所在医疗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本,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避免隐瞒、延误报告或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妨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中不应含有能够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确保消费者不会因此遭受急性、慢性中毒或疾病感染,也不对消费者及其后代的健康造成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作食源性疾病,是指致病因子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导致感染或中毒性疾病的情况。

高风险食品:指可能遭受较高程度污染与危害的食品。

在本预案中,数量表达上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最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14篇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切实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 机构设置:

组长:

成员:

2. 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方针,并对各部门和预防检查小组提出指导意见。负责统筹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协调各方资源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安排事故善后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研讨,形成评估与反馈意见,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进行负责。

二、日常工作开展:

1. 完善制度。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食品安全要求,全面修订本校食品安全制度。

2. 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主管主任主导,以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他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相关部门及责任人。

3. 落实职责。校长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分管主任和食堂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学校及相关负责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4. 加强教育。对广大师生,尤其是食堂和校内商店的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借助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卫生意识,增强责任感。

5. 添置设备。学校应依据食品安全设施配备标准,逐步完善食品卫生设施的配置。

三、事故应急处理:

1. 报告制度。(负责:蒋绍波)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具体而言:发现轻微症状(如腹泻,人数在5人以下),应及时向学校分管校长报告,由校长向办公室备案;发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如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或五人及以上相同症状发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后向区教体处及市场监管局汇报,并启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事故处理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2. 救援措施。(负责:徐威龙) 若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之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设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判断症状,并对发病人员进行排查,建立动态名册,避免遗漏。

3. 医疗求援。(负责:刘金霞) 若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院请求医疗援助,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向医疗人员详细报告发病情况,并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4. 联系家长。(负责:杨明红) 在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与发病学生的家长联系,如实告知发病情况,避免盲目猜测,做好家长的心理安抚工作,防止过激行为。设立家校联系处,及时解答家长的疑问,并尽力提供相关服务。

5. 病源保护。(负责:朱柳欣)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以便追查致病原因。

6. 人员调度。(负责:陈晓英)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陈晓英统一调度,办公室做具体安排,明确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7. 信息公开。(负责:于聪威) 确保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及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汇报给上级部门,不得瞒报和谎报。对谣传信息进行澄清,避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 对事故原因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2. 对于事故瞒报、谎报及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 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计划示例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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