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策划(实用7篇)

513周前

突发事件的频发警示我们必须未雨绸缪。有效的环境突发应急预案不仅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更是保护生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的底线思维。通过深入的风险评估与科学的资源整合,我们能够在危机中迅速响应,减少损失,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构建一套全面、细致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已成为当务之急。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对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强化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基础,依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应对各种事故、自然灾害所采取的紧急措施,旨在避免或尽量减少污染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造成对厂界外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的污染,而提前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

(一)存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单位,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二)涉及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涉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等;

(五)其他需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布需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独立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专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章节并进行备案。

鼓励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项目、影视拍摄、文化体育等公共集会活动的主办企业单位,制定独立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专门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章节并进行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应遵循规范准备、属地管理、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考相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技术指导文件,结合实际情况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

企业单位应主动向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居民、单位及区域公开与环境紧密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除外。

第二章 备案的准备

第八条 企业单位为环境应急预案制定的责任主体,需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确保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企业单位可自主编写环境应急预案,或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编制,委托时应指定相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应体现自救与互救、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的特点,重点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的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应对流程、措施制定及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中等及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及组织结构,依据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应体现战略性,专项预案应体现战术性,现场处置预案应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单位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组长及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需分析各种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的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形,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应包括企业单位能立即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资源状况及可请求援助资源的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依据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特别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形下需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应征询员工及可能受影响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并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需组织专家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开展演练以检验其可行性。评审专家应包含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行业协会代表及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

(五)签署并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应经企业单位相关会议审议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及必要的应急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需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修订:

(一)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应对流程及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及演练中发现问题,需对预案进行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涉及重大修改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按照制定步骤进行修订,个别内容调整可适当简化。

第三章 备案的实施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和所需提供的文件目录及备案文件范例等信息在其办公地点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在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向相关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备案的跨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时重大的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理部门的统一管理至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备案文件报送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首次备案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现场办理时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和电子文件,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及文本,以及编制过程概述、重点内容说明、意见征询及采纳情况说明、评审情况说明;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和电子文件。

文件提交可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提交的可仅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文件的完整性。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公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若提交的备案文件不齐全,受理部门应要求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材料,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所有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或修订的环境应急预案,必须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进行备案。受理部门应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要求进行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如有重大修订,应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进行变更备案。变更备案需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办理。若为个别内容调整、需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得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四章 备案的监督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汇总、整理及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并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可采用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且可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范例,并制定指导性要求以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及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提供虚假备案文件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违反本办法,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于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拖延处理的;

(二)对不齐全的文件接受备案的;

(三)未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需补齐的所有备案文件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如需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依照各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xx〕113号)有关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2

抱歉,我无法完成这个请求。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降低事件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与影响,确保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丹县长城液化气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危险泄漏物质名称:液化石油气

2、员工人数: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操作人员2人,专职安全员1人)

3、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4、最大储存量:90立方米

5、主要危险源:

1号目标:液化气储罐

2号目标:90米输气管线

3号目标:罐区7.5KW螺杆泵一台

4号目标:机泵房5.5KW叶片泵两台

5号目标:槽车卸车口一套

6号目标:汽车加气机一台

 二、事故预防措施

本单位在建筑设计、设备布局、安装工艺、消防设施、环境设计及安全标准等方面严格遵循国家规范,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所有员工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进行泄漏隐患排查,确保24小时动态监控,尽力防止泄漏事故发生。

 三、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组成:

组长:刘青

组员:刘成生、刘子阳、张泽辉、武爱军

2、工作职责:

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救援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求将泄漏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及时处理应急工作中出现的争议;

根据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环境污染程度,及时调整和完善应急措施;

监督落实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分析泄漏后环境污染程度,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对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标发生泄漏)

1、发现泄漏的员工应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派刘成生负责抢修堵漏工作,刘子阳担任安全监察;如果刘成生在抢险中遇上危险,刘子阳应及时进行救援并报告组长;

2、张泽辉负责设立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靠近,武爱军协助撤离人群,并准备好消防灭火或水雾稀释措施;

3、组长在分配救援任务后,立即拨打应急救援热线报告事故情况;

4、根据救援需要,组长刘青及时组织提供抢险所需的防护装备、救援工具及交通和工程器械等;

5、武爱军负责保持警戒,同时引导消防、救护及应急救援车辆及工作人员进入救援现场,协同开展救援工作。

 五、处置程序(任意目标发生泄漏)

在救援活动中,救援人员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穿戴好防护服、面具及手套,遵循“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①各岗位员工须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②落实值班制度,迅速反馈信息。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发现事故隐患后立刻报告、报警并做好记录,按照指示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救援。

③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抢险指挥人员应冷静应对,采用科学的救援方法,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与事故扩散。

④加强纪律性,各岗位人员需严格遵循指挥部下达的任务,服从指挥,统一行动。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机制,合理、有序且高效地处理各种突发环境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环境的完整性,推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的排放、自然灾害或生产安全事故等原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危及公众健康与安全,或引起生态环境破坏,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需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的事件,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事件及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相关核活动所发生的核事故引发的辐射污染事件、海上溢油事件以及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进行。

1.4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理,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立即开展应急处置。

1.5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具体的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环境保护部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协调及环境应急的日常监督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影响,环境保护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报请国务院批准,或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成立应急工作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的应对工作。在必要时,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负责信息的汇总和综合协调,发挥联络和枢纽作用。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见附件2。

2.2 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并明确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各相关区域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或由共同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如需国家层面的协调处置,跨省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由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请示,或由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报请。

地方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妥善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3 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人民政府应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参于现场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 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须加强日常环境监测,收集、分析和研判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卫生计生、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如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

对于可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根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紧急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个级别,依次由低到高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3.2.2 预警信息发布

当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的建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相关部门,应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短信等多种渠道或方式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地区。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及时通报到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和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件苗头,设置警示标志,增加对公众避险知识的宣传。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并妥善安置,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

(4)舆论引导,及时发布事件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做好舆情监测和引导。

3.2.4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如判断事件不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排除,及时解除预警并结束相应措施。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相关企业或其他生产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事发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收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核实,初步判断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并按照规定流程向上级环保部门及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如事件可能影响到相邻行政区域,应及时通报相应的同级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可酌情越级报告。

如发生跨省级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应及时通知相关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于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1)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引发大规模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引发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5)省级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认为有必要上报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初步判断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如判断为较大的突发事件,则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市的人民政府负责;若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则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如突发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则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根据事件损失及发展趋势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避免不足或过度响应。

4.2 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须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等措施,切断并控制污染源,杜绝污染的扩散。妥善处理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水、废液等。如未明确责任单位,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摧查污染源。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制订综合治理方案,监测污染物扩散的途径和范围,加强水体污染的防控,采用多种方法处理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减少排放,降低环境负荷。

4.2.2 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事件影响及当地条件,设立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妥善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其安全和生活条件。

4.2.3 医学救援

迅速调集当地医疗资源,及时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并指导受污染人员的清洗工作。

4.2.4 应急监测

加强对大气、水体、土壤的应急监测,明确监测方案和方法,及时提供决策依据。

4.2.5 市场监管和调控

关注事件影响区域的市场供应情况,禁止受污染的食品和饮用水进入市场。

4.2.6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透明度和准确性。

4.2.7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恶意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群众与相关单位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4.2.8 国际通报与援助

如需向国际社会通报或请求援助,环境保护部会同外交部等部门,按照规定向国际机构发出请求。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初步判断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保护部应派工作组前往现场进行指导和协助。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如需国务院协调,成立国务院工作组,主要负责了解情况、指导应急处置、协调资源支持等工作。

4.3.3 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应对

根据需要成立国家环境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及事件调查。

4.4 响应终止

当事件条件已被消除、污染物降至安全限值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工作

5.1 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以作为事件处理及环境恢复的依据。

5.2 事件调查

事后由环保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提出整改及防范措施。

5.3 善后处置

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偿方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国家应急监测队伍、公安消防队以及重要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等,应当积极参与应急监测、处置及救援工作。

6.2 物资与资金保障

相关部门应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确保应急处置与环境恢复工作的需要。

6.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讯和信息转发的畅通。

6.4 技术保障

支持应急处置和监测技术的研发,依托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的智能化和数字化。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实施后,环境保护部需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定期评估和修订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环境保护部。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5

一、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环境损害,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理”的理念工作机制,提升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及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与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确保全镇的环境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临沂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的环保应急预案、预警工作,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及镇政府或县环保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辐射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遵循《沂水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沂水县环保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按照《沂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置于首位,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及预警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镇政府的统筹管理下,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不同性质,实施分工负责,各相关部门与单位各尽其职。

3、分类管理,科学处置。根据不同污染源和风险源的性质及特征,实施分类管理;运用专业优势进行应急响应与处置,控制、减轻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强化培训与定期演练,充分发挥环保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与紧急性,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及Ⅳ级(一般)四个等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管理

1、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科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与社区书记为成员,统一指挥和管理辖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解决应急事件中的困难与问题。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小组在常态下不作为独立部门开展工作;日常的防治工作由环保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导,各相关部门应依据职责分工进行相应的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程序,全力以赴开展应急工作,坚决控制事件的风险蔓延。各小组职责如下:

(1)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防治的决策与工作安排,及时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整合环境保护管理资源,统一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坚决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 党政办:审核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信息与新闻稿,负责信息调度与上报,做好后勤保障,确保人员、物资与车辆的应急准备工作。

(3) 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督导工作,监督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的落实情况,并跟踪督导预防与排查工作。

(4) 财政所: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全镇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技术装备能力建设;统筹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的专项经费。

(5) 司法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文书的撰写,现场调查与取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事件中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并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 环保办: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调查与处理,配合监察队进行现场调查与取证;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确定危害范围与程度;负责应急处置自然生态系统(农林外其他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生物事件;根据镇政府与区环保部门的授权,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 社区办:负责辖区内企业的预防排查与监督检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与上报,协助各小组做好后勤保障与现场调查取证。

(8) 后勤办:负责购买与储存备用应急物资,如编织袋、铲子、灭火器、过滤网、稀释剂等。

3、各单位与社区应参照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企事业单位应承担突发环境事件的主体责任,发生事件时须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及时向镇环保办公室报告。

三、预防排查

应特别关注“突发性环境事故”的防范,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与易发问题,建立必要的预防与排查制度,以尽量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对于已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应尽最大努力减轻甚至消除事故带来的危害,确保事前准备、事中应急与事后总结。

1、环境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储存及运输等行业。

2、环保办应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故的预防与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重点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准确掌握本地区的环境风险源及危险废物,重视日常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切实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与预防能力。

3、加强环境事件风险评价及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强化环境事故防范与处理的宣传教育。有效利用环保举报热线,获取环境事故发生的第一手信息,建立快速受理与处理的反应机制。

四、应急反应

(一)分级响应

1、分级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后,依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与影响范围,通过预警级别的划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与一般(Ⅳ级)四级。当超过本级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上一级政府。特别重大(Ⅰ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重大(Ⅱ级)响应由省政府组织,较大(Ⅲ级)响应由县政府负责,一般(Ⅳ级)响应由镇政府负责。

2、分级响应的启动

Ⅰ级响应。若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需及时进行紧急处置,同时报请县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县政府再报请省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而省政府则请示国务院的相关机构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国务院与省政府的指挥机构进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态发展与应急处置情况。

根据预警信息,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 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现场指挥部及相关专业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并立即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变化及应急工作进展;

(2) 及时向区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事件情况与应急救援实施情况;

(3) 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事发地乡镇(街道)实施相应应急响应;

(4) 组建应急专家组,分析研判情况。根据专家组的建议,通知相关救援力量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 派出相关救援力量与专家前往现场参与、指导救援,必要时调动周边专业力量进行增援。

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各组成部门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根据各自的职责采取以下行动:

(1) 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的应急响应,及时向镇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 成立本部门的应急指挥机构;

(3) 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 若需要其他救援力量支援,需向镇应急指挥机构提出请求。

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地村(社区)应结合实际情况,调集相关应急力量,在镇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若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政府负责启动Ⅱ级响应。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环保部门将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采取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相同的预警处置措施。

Ⅲ级响应。若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县政府负责启动Ⅲ级响应。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的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依据预警信息采取与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相同的措施。

Ⅳ级响应。若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镇政府负责启动Ⅳ级响应。镇政府或镇政府授权的环保部门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启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环保部门报告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对Ⅳ级响应,采取如下应急处置措施:

(1) 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根据应急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及区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与应急实施情况;

(2) 开通与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核实情况;

(3) 及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变化情况和应急实施情况;

(4) 组建应急专家组,进行情况分析。根据专家组的建议,通知相关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 派出相关救援力量与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救援,必要时调动周边专业力量进行增援。

(6) 若有必要,邀请区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参与情况分析,请求派出应急救援力量与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为镇的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在突发环境事故后,应当重点保护那些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水产养殖区域等敏感目标。同时督促事故发生单位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接受调查处理。

(二)响应措施

(1) 在实施应急处置环境事故时,应在突发污染源周边设定一定距离的防护带与疏散路线,在敏感区域(如水源地周边)设立禁区,以便在事故发生时有安全的防护空间与时间来进行应急抢险,最大限度地保证生命与财产安全。

(2) 环境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各小组根据分工进入应急状态。组织应急环境监测、应急处置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全面展开各项工作。整体开展应急监测与跟踪监视,快速判断污染类型、污染物浓度、污染范围及其产生的危害影响,分析事态发展的趋势。必要时应请求上级环境监测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与援助。

(3) 环境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发生的环境事故尽最大努力提供技术与物资支持;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处置预案,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应急方案。

(4) 在执行“应急预案”的过程当中,应及时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调查。若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环境事故,由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与处理。

(5) 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紧密配合,建立包括公安派出所、医疗卫生、防疫、交通、通讯等部门在内的区域协作关系。力求在短时间内实现最佳的应急反应决策、行动程序与抢险措施。

五、报告制度

1、如发生环境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污染及破坏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的单位与居民,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2、在发生环境事故并启动“应急预案”的过程中,需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与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3、重大或特大环境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及处理结果三类。

(1) 速报:自发现事故后48小时内上报,报告形式可以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

(2) 确报:查清相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上报形式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

(3) 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成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须采用书面形式。

4、环境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 速报: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野生动植物受损数量、受害面积与程度等初步情况;

(2) 确报:在速报基础上报告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3)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基础上报告事故处理的措施、过程与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与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以及参与处理的相关部门与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证明等详细情况。

六、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1) 镇突发环境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社区及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并评估造成的经济损失;

(2) 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编制一般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总结报告;

(3) 配合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开展评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过程,并组织实施。

(4) 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各部门根据突发事件评估标准与实践经验负责组织评估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

(二)善后处置

镇政府组织有关专家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科学评估,制定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等善后工作。

(三)保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适用单位应按规定参保。可能引起突发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各相关部门应为环境应急工作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监督管理

为确保环境应急体系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需强化环境应急的常态管理,并持续改进。

(一)预案管理与修订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预案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实践中所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二)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镇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对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与执行情况、工作制度与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同时建立对应急装备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制度。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的部门与个人,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1) 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成功避免或减少国家、集体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的;

(3) 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应急工作中,出现下列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与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不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

(2) 不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应急准备责任的;

(3) 未按规定报告与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真实情况的;

(4) 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与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 偷窃、贪污或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与物资的;

(6) 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7)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 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行为。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应对的事件。通常由事故或意外事件等因素引起,导致环境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与财产面临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减轻其后果而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

先期处置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后期处置是指突发事件的危害与影响基本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与生活恢复正常状态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

经济损失是指因环境污染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毁、账面价值减少,以及为防止污染扩大和消除污染措施而产生的必要合理费用。

环境应急监测是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范围而进行的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准备的充分性、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人员的协调性而进行的模拟应急响应实践活动。

根据内容与范围可分为单项演练与综合演练。

本预案中对数量的表达,“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镇环保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6

一、总 则

1.1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1)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标准化突发性环境事件的管理与响应流程,及时且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确保职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并推动公司全方位协调与可持续的发展。

2)针对环境危害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的恶化,并在可能情况下加以消除。

3)抑制事故的扩散,尽量减少事故对人员、财产的损失及环境的影响。

4)做好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记录,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持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为未来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提供经验借鉴。

1.2 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和项目部按照职责紧密配合,提升快速反应能力。

2)预防优先,持续关注。坚持预防为首的方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及其范围和程度的扩大。

3)依靠科学,迅速反应。秉持“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确定事故原因,提出污染事件的控制措施,确保及时发现、迅速报告、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

4)应急预案的制定要切合实际,确保事故发生后物资和人员都能迅速到位,真正达到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损失的目的。

1.3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特征,包括可控性、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分为一级和二级两类。

1.3.1 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认定为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导致3人或以上的死亡或重伤;

(3)因环境污染导致周围群众与公司产生冲突。

1.3.2 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指一般的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之间,且没有人员伤亡。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XX区域。本工程为住宅与商业混合体,采用框架结构;屋盖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楼板。项目特色为集体工程,采用装配式高层住宅,其中包括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立板及预制空调板等。

2.2 工程目标

施工目标为总工期XX日;将选派丰富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及充足的设备和材料,制定详细的阶段性工期目标,确保工期的如期完成。

安全管理目标:确保无死亡和重大伤亡,零机械设备及火灾事故。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需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并对事故易发区域进行严格监管。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文件。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1 以人为本,安全至上。优先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尽全力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故带来的危害。

4.2 统一领导,协调行动。认真履行环境责任,建立并加强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

4.3 事件发生时,保持冷静,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4.4 中毒事件发生时,迅速将中毒人员转移至空气流通良好的地方。

4.5 不给伤病员提供任何饮食或饮水。

4.6 如现场无人时,及时大声求助,寻求外部帮助,不可单独留下伤病员。

4.7 严重事故或中毒时,救援组组长需向上级报告,说明现场状况及伤病员数目和处理措施。

4.8 根据伤情分类抢救,处理原则为优先重症、急症。

4.9 对呼吸困难或心跳骤停患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保持呼吸道通畅。

4.10 稳定病情的伤员,迅速组织转运至附近医疗单位。

4.11 所有现场抢救行动必须服从指挥,避免各自为政。

4.12 遇到污染环境的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或恢复到正常状态。

4.13 依靠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14 编制施工设计及施工方案时,务必列入预防及处理环境事故的相关措施。

4.15 施工现场不得存放易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尤其是井下及20米范围内。

4.16 确保通讯畅通,保持各应急小组及现场人员间的联络畅通。

五、应急领导小组

5.1 应急小组组织及人员构成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综合协调组:XXXX XX

通信组:XX XX

抢险救援组:XXXX

安全保卫组:XXXX

善后处理组:XXXX

后勤保障组:XXXX

5.2 联系电话

5.3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5.3.1 项目部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1)推动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

2)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调整。

3)保障现场应急所需资源的供给。

4)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行动。

5)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6)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升全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7)协助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吸取教训,防范再次发生。

5.3.2 项目部应急副总指挥的职责

1)接到报警后,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2)紧急情况时,立即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汇报总指挥;

3)依据指挥命令合理调配资源,处理应急事务;

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处理器材的配备

根据施工现场的特性,项目部将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以确保有效的应急处理。

1 防尘口罩 300个,

2 灭火器 16个,

3 沙箱 4个

4 手电筒 若干,

5 电工工具 1套,

6 铁锹 10把,

7 铁丝 30公斤,

8 担架 1副可用木板代替。

注:每月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及时更新补充,以保证使用有效性,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此项工作。

六、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

7.1 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7.1.1 事故报告

当环境中出现气体污染时,需立即报告。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首先保持空气流通,并及时向救援小组报告,必要时呼叫急救。重大事故需在24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7.1.2 大气污染的处理

各种除尘技术可用于改善空气质量,防止扩散。在现场使用具备除尘装置的设备,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其他粉尘。

7.1.3 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合理使用封闭式容器处理高空废物。

2)定期洒水清扫施工道路,防止扬尘。

3)禁止焚烧有害垃圾,确保设备符合排放标准。

4)拆除建筑物时洒水,防止扬尘。

7.1.4 吸入毒气急救

在毒气浓度超标的情况下,首先需通风,待浓度下降后方可施救,并为中毒者提供必要的急救。

7.2 水污染的应急方案

7.2.1 事故报告

水污染事故发生时,需迅速切断污染源,报告应急小组以采取相应措施。

7.2.2 废水处理技术

废水处理方法包括物理法、化学法及生物法,确保有害物质得到有效清理。

7.2.3 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废物作为回填材料。

2)搅拌站废水应排放前经过处理。

3)油料存放处务必处理防止泄漏。

4)临时食堂污水需定期清理,避免污染。

5)临时厕所需采用防渗漏措施,避免污染水体。

7.3 噪声污染的应急方案

7.3.1 事故报告

噪声超标应立即报告,应采取措施停止噪声源。

7.3.2 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措施

降低声源噪声、采取隔声和吸声措施,使用耳塞等防护用品。

7.4 固体废物处理方案

7.4.1 事故报告

固废物产生时,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扩散。

7.4.2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管理,确保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八、应急响应

8.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遇到一级或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2 启动应急组织

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发出启动命令,各救援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援。

九、事故报告制度

9.1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上级,落实相关救援措施。

9.2 事故报告需包含单位信息、事故时间、地点、类别及人员伤亡等基本信息。

十、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调查时需重点关注事故发生前的环境状况,查明责任人及事故原因,提出改善措施。

十一、应急结束

一旦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安全得到控制,由领导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及评估。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环境应急管理的有效性与安全性,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响应能力,增强环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流程的规范化,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报告机制,以确保环境应急措施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从而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对环境和社会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结合现实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中所提及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与日常环境管理明显不同的,已经或者可能对生态环境以及公众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环境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范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特定环境下突发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严重环境后果的应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自然环境事件:包括地震、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

(二)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工业废水泄漏、化学品泄露、空气污染等;

(三)公共卫生环境事件:发生于环境因素引发的传染病、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影响公众健康的其他重大事件;

(四)负面舆论事件:包括对环境管理的媒体指责、大规模不实报道及负面新闻传播;

(五)社会群体性事件:包括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抗议、集体上访等。

 第三章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 有关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响应、协调应对的工作模式。

第七条 成立环境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管理小组”)。

(一)组长职责:

1、负责总体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审批和终止相关应急预案;

3、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

4、在应急处理中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5、负责与相关部门及政府保持有效沟通。

(二)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织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2、指导相关部门的应急体制建设;

3、协调信息收集与情况分析,发挥协调作用;

4、负责相关事件的信息公开;

5、组织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拟定统一的解释口径。

(三)组员职责:

1、各组员负责其分管领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督促、执行领导的指令与决定;

3、收集、反馈事件处置中的相关信息;

4、指导协调各部门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5、承担事件处置后的总结与善后工作;

6、履行突发事件的值守职责。

第八条 应急管理小组是环境突发事件管理与处置的领导机构,决策并组织相关处理工作,对外信息发布及对应急事件的处置流程具有重要职责:

(一)决定何时启动及终止应急预案;

(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三)组织指挥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协调对外宣传,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五)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

(六)处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工作原则

第九条 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快速反应,果断处理。对涉及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的突发事件,要立即做出应对,力求以人为本,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涉及环境污染的事件,需迅速确认污染源,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损害;对出现的负面舆论,应迅速了解情况,积极对接媒体,澄清事实。

(二)迅速上报。所有事件都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在事件发生一小时内上报应急管理小组。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日常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一)落实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以降低潜在风险。

(二)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包括定期检查并报告环境状况,及时提示、提前控制,为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准备。

(三)相关人员应保持高度敏感,关注环境变化,及时报告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信息,并评估其危害性。

(四)任何人员都有权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接到信息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真实、客观,不得延误或隐瞒。

(五)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及应采取的措施等,信息由各部门负责人向应急管理小组汇报,由小组进行分析并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与后果,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基本工作程序如下:

(一)自然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评估事件级别及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上报政府及主管部门。

(二)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应优先考虑救助受影响人员,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妥善开展后续处理。

(三)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疫情程度,果断决定采取封闭管理措施,联系医疗机构,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性。

(四)负面舆论事件。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形成书面报告并展开调查,指定发言人,积极应对媒体。

(五)社会群体性事件。针对环境问题引发的抗议活动,需迅速联合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收集必要证据,及时处理。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如自然灾害、污染事故等,可能对生态环境及周边居民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加强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与应对,确保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此环境突发应急预案,以提高我单位对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潜在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救援管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单位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泄漏、废物污染、自然灾害等情况。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密切关注生产和生活环境,确保以人为本,以环境安全为重,强化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2)应急救援工作应以“保人、保环境、保社会”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救结合”的原则。

(3)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

(4)各部门应在相应职责范围内开展自救和互救,及时做好现场初期的应急处理,控制事态发展,尽量减少损失。

(5)应急工作应结合各部门的具体情况,统筹调配资源,有效开展现场救援。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件风险的来源与特征

突发环境事件可能由自然因素、技术失误、人为破坏等多方面因素引发,具有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对环境及人类安全构成直接威胁。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是降低风险、保护环境的必要步骤。

3.2 事件可能导致紧急情况的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突发事件可分为化学泄漏、放射性物质释放、自然灾害引起的环境污染等。每种事件都可能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社会秩序混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应及时根据预案开展应急处理,以减少可预见的后果。

 4、事件分级

应急事件分为三级:

4.1 一级

突发环境事件严重危害到周边生态及居民安全,导致重大污染和伤亡。

4.2 二级

事件造成局部环境污染,影响范围扩大,可能威胁到周围社区的安全。

4.3 三级

事件对单位内环境造成影响,但未扩散至周边,及时处置可控制事态。

 5、组织机构与职责

5.1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单位应急指挥系统由应急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组成。

5.2 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及环境的领导

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并与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联络,调度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操作,提出应对建议及对策,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现场情况。

5.3 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机构为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和培训工作。

主任: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

成员:安全环保部门专责人员

5.4 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技术支持组和后勤保障组组成,分别负责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与物资保障。

5.4.1 技术支持组

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安全环保负责人

成员:技术支持人员

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及风险评估,确保应急响应的技术有效性。

5.4.2 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保障负责人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后勤保障人员

负责物资、工具及医疗人员的调配和救护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到位。

 6、预防与预警

6.1 危险源监控

6.1.1 应急管理负责人需及时收集并评估环境风险信息,关注气象预报,及早预警。

6.1.2 当接收到环境污染或事故预警信息时,须迅速通报全体员工,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2 预警发布

当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预警时,各相关负责人需加强现场监控,及时汇报情况。

6.3 预警行动

6.3.1 一级预警

一旦出现严重危险情况,及时加强监测,提升应急回应准备。

6.3.2 二级预警

当发现局部风险时,应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应对潜在的环境威胁。

6.3.3 三级预警

若风险级别较低,应继续监控,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随时准备响应突发事件。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9

 1.0 目的

通过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并在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以保障物业设施安全和周边环境的整洁。

 2.0 范围

适用于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理工作。

 3.0 职责

3.1 保洁主管负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2 设备主管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检查和加固室外设施及设备;

3.3 保洁领班负责组织应急人员,并监督应急措施的实施;

3.4 保洁员则按照本预案实施具体的应急措施。

 4.0 处理预案

4.1 应急准备

4.1.1 在每年突发环境事件高发季节(如夏季和秋季)来临前,管理处需准备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随时可用;

4.1.2 设备主管应安排人员检查楼宇外部门窗的完好性,及时修复损坏的部分,确保安全;同时检查室外标识、灯箱等设施,并进行必要的加固;

4.1.3 保洁主管需每日关注天气预报,一旦接收到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立即通知管理处经理,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4.1.4 管理处可在公告栏提前张贴天气预警,提醒业户注意关闭门窗,避免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

4.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

4.2.1 事件来临前,保洁员和安保人员应检查并关闭楼内公共区域的所有门窗,防止外界影响进入;

4.2.2 各出入口需铺设防护材料,确保安全;

4.2.3 室外的交通指示牌及其他可移动标牌要收回或放倒,以防在事件中被风吹倒,造成危害;

4.2.4 对于室外设施,如门禁系统和停车计费机等,要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防止外界环境影响;

4.2.5 室外植物应尽量移入室内,降低损失风险;

4.2.6 提示业户及时检查并关闭外门和窗户,移走窗边高处的物品;

4.2.7 事件发生时,确保大堂的玻璃门向内开启,避免破损;

4.2.8 定期检查室外灯箱、标识及植物,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加固;

4.2.9 保持大堂及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清除灰尘;

4.2.10 在楼宇周边作业时,注意防范高空坠物的危险。

4.3 突发事件后清理措施

4.3.1 全面清理室内外的积尘;

4.3.2 保洁员需清理室外风口和落叶等杂物;

4.3.3 重新立起之前移走或放倒的标识;

4.3.4 撤除室外设施的保护物;

4.3.5 室外植物恢复到原位;

4.3.6 对固定标识及其他室外设施进行清洁除尘。

 5.0 相关文件

6.0 工作记录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0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编制,目的是有效预防和控制环境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环境事故的能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应急响应体系,最大程度上减少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失,促进园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的四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一、应急救援范围

本预案的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园区内,一次性造成1人及以上死亡或2人及以上重伤,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或因化学品及其他污染源造成10人及以上急性中毒,其它性质严重、危险且影响重大的各类环境突发事件。

二、应急处理原则

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以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区域协同、及时处置;政府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各自负责,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同时结合紧急抢救和社会救援,确保高效救援。

三、应急基础准备

应急基础准备包括领导组织、相关机构、专业队伍、设备物资、通讯设施、资料准备、应急方案及演练等方面的充分准备。

四、应急响应及预案启动程序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需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及时向园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迅速拨打就近医院和急救中心的电话,化学品泄漏等事件需同时报告环保部门。园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查明情况并实施救援,同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名称、事件类型、周边环境状况、支援需求的人员及设备、交通路线及联系人信息等。

五、组织领导及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园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负责,成员由园区管理班子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环境监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职责任务,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宣传和教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准备工作。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将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由组长担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若总指挥缺席,则由副总指挥代行职权。指挥中心会根据事故情况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总指挥。

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总指挥由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专家及调派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组织专家讨论并制定救援方案,收集并整理事故信息,研究对策措施,协调各组工作,实施其他指令等。

六、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专业小组

(一)抢险救护组:由当地应急救援队、医疗机构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救援方案、查找伤员并控制现场情况。

(二)技术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调查事件原因和制定抢救措施。

(三)警戒保卫组:由公安部门与园区安保人员组成,负责维护现场秩序,进行人员疏散和现场保护。

(四)后勤保障组: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和生活保障,确保交通和通信畅通。

(五)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事务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伤员救治及家属安置工作。

(六)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和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

(七)宣传报道组: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救援情况。

(八)环境监测组:对于影响环境的事件进行监测,评估及报告环境影响情况。

七、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环境监测部门:组织环境风险普查,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数据支持。

(二)财务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

(三)社会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和救助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安全和人员疏散。

(五)医疗机构:制定抢救预案,保障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

(六)供水供电部门:提供应急供水及供电保障。

八、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应急救援所需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欠缺部分由园区相关部门承担并协调处理。

九、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每年定期组织演练,园区将每年组织1至2次的应急演练,以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性。

十、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每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应急救援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事故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三)救援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未经允许不得离岗。

(四)应急救援所需所有人员、设备和物资需无条件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调配,不得妨碍救援工作。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1

为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快速、有效地进行事故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任务

旨在更好地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企业和园区周边居民提供安全的环境;确保各种应急资源保持在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响应行动的有序开展,防止因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混乱而延误救援时机;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应急反应的快速、有序和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的防控意识;持续加强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对园区内的危险源、污染源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全面覆盖。全面监控园区内各类安全隐患及空气、水体、固废、噪声等环境因素,确保安全和环境信息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三)突出重点。针对园区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及时响应。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指挥长:张伟 环保局局长

副指挥长:李明 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王磊、周强、刘华、赵敏、钱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明兼任,并成立五个专门小组:

1.现场处置组:组长:张伟,成员:李明、周强

2.专业抢救组:组长:李明,成员:刘华、王磊、赵敏

3.警戒保卫组:组长:周强,成员:钱坤、李华

4.医疗救护组:组长:赵敏,成员:刘洋、钱凯

5.后勤保障组:组长:钱坤,成员:苏琳、王刚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长:负责重大决策及整体指挥工作。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负责协调各单位的具体实施。

3.指挥部:负责应对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研究、部署和决策。

4.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信息报告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协调新闻单位对事件的报道,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5.现场处置组:负责实施应急处置,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6.专业抢救组:负责现场的技术抢救工作,包括灭火、人员救援等。

7.警戒保卫组: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并收集证据。

8.医疗救护组:负责设立救护点,进行伤员救治和药品物资的准备。

9.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通讯畅通、物资供应,以及对受灾群众的安抚工作。

四、预测与预警

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现场评估,采取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对事件的性质与类别进行初步判断,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五、应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须迅速通知上级部门,并做好续报工作。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及抢救进展等信息。

六、响应程序与协调内容

(一)基本响应程序

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后,应急处置小组应立即到达现场,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如实施紧急疏散、调配资源、划定警戒区等。

(二)应急结束

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伤员救治完毕、环境污染得到治理时,应急工作方可结束。结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应进行事故并提出改进预案的建议。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2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旨在建立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提升市环保局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与意识,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及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危害,维护生态环境,保障社会稳定,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宁国市环保局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

组长:郭玉峰

副组长:陈立松、李小农、叶强、朱新民、周安勇

成员:吴小兵、徐碧晖、周志宏、殷俊、徐凤鸣、戴成华、韩丰、胡亚廷、张辉、林杰

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局应急领导小组自动成立,视危机情况启用相应应急方案,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响应及救援。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局应急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市政府随即成立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通知《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涉及部门及相关企业,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有序处理。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监察小组、技术咨询小组、环境监测小组、综合协调小组、检查督导小组与宣传教育小组,各小组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职责

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小组应迅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力争损失降至最低。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并对应急工作中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社会秩序维护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危机的原因、责任及处理决定,接受社会监督。

1、现场监察小组

组长:叶强

副组长:吴小兵

责任部门:监察队、事件所在地分局

职责:负责接警、出警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开展污染源现场调查,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技术咨询小组

组长:朱新民

副组长:周志宏

责任部门:审批科、污控科、生态科

职责:运用专家库资源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分析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和处理方法。

3、环境监测小组

组长:李小农

副组长:徐碧晖

责任部门:监测站

职责:负责污染源监测工作,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实施现场监测,提供主要污染物的报告及扩散模式,为应急救援提供科学依据。

4、综合协调小组

组长:陈立松

副组长:余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职责:负责与预案涉及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确保相关救援力量参与事故处理。

5、检查督导小组

组长:周安勇

副组长:童俞阳

责任部门:法规科

职责:监督检查各小组职责的执行情况,并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6、宣传报道小组

组长:陈立松

副组长:余凯

责任部门:办公室

职责: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宣传报道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执行。

局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的职责由组长根据事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安排。

局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值班电话:

五、预测预警

1、预测

环保12369举报中心和值班室结合日常工作,定期报告环境监督监测情况,发现污染隐患后形成预警信息,并在4小时内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

2、预警

局应急领导小组在获得可能发生污染事故信息后,立即发出预警,要求监察队及监测站在30分钟内完成出警,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当出现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局应急领导小组将启动II级或I级预警,并将预警信息通报至市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相关部门需做好应急准备。

六、信息报送

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现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和宣城市环保局报告。

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宣城市环保局和省环保厅;特别重大(I级)事件需同时向国家环保部报告。

事件报告分初报、续报及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在得知事件后立即上报,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及数量、人员受害情况等基本信息。

续报在核实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报告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等。

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内容涵盖事故处理措施、过程及结果等详细信息。

如突发环境事件涉及辖区外,需立即形成信息报告并预警,报市委、市政府,通报相关省、市。

如涉及外事工作,领导组应迅速通报市政府,按照规定处理。

七、响应程序

1、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响应程序

接警后,环保12369举报中心或值班室应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通知各应急小组在30分钟内到达岗位,完成人员、设备调度。事故处理中心即时成立,由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

现场监察小组由组长带队,迅速执行环境监察联动程序,调查取证、保护现场并查找污染源,形成初步意见反馈局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监测小组由组长带队,进行初步分析、取样及快速检测,及时提供科学数据。

技术咨询小组由组长带队,迅速抵达现场,通过监测数据分析提供污染事故定性意见。

局应急领导小组在收到各组反馈后,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相关问题,布置后续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消解及控制污染扩散。

环境监测小组制定监测计划,随时调整监测项目与频次。

综合协调小组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初报。

现场处置妥当后,综合协调小组向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进行续报,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2、重大、特大污染事故响应程序

按市政府《宁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启动。

3、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当污染事故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或产生重大社会不稳定,局应急领导小组将根据情况调整响应级别并发布预警,向市政府请求援助。

八、新闻报道

按照及时、准确、有效引导的原则,宣传报道小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定期发布事故预警、救援情况、调查结果及应急处理结束情况。所有稿件均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审核。

九、应急终止

经现场监察小组和环境监测小组确认突发事件已消除或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后,依据专家组意见,请示领导组同意后发布应急工作终止通知。

十、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根据现场专家组的结论及监测结果,组织应急处理后续工作,消除污染隐患。环境监测小组加强跟踪监测,现场监察小组执行巡查。

依据事故认定结论下达行政处理意见,并进行通报。

2、调查总结

现场监察小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环境监测小组形成完整监测分析报告,技术咨询小组形成污染事故认定报告,以上报告经审定后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培训演练

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故应对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培训和演练。

十二、社会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应急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知识专业教育,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素养。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3

为有效防范及及时应对园区内各种环境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建立完备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事件的发生以及其带来的危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特制定本环境突发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生态产业园区内各类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园区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同时适用于园区内各部门、各企业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将为园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提供指导。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生命安全。应急处理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为目标,同时加强应急救援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预防为先,常态并重。增强对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的重视,居安思危,在常规安全管理的基础上,结合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的有效措施,提升应急准备工作。

(三)统一指挥,责任分级。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及各企业负责人应为维护环境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企业需按照本预案组建相关应急组织并制定具体应急计划,在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共同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和企业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

(四)迅速反应,协同应对。园区管委会与各企业应基于预案开展相关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部门配合和高效处置。

(五)完善保障,妥善处理。日常应加强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及人力物力的保障,提升应急能力和工作效率;对突发事件应依法处理,认真落实,避免失误。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园区管委会成立环境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部署园区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问题。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建华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强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李晓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陈伟环境保护科科长

刘月华规划与建设科科长

张志东政策法规科科长

黄海涛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俊杰国土资源科科长

王丽经济发展科科长

张明招商科科长

李工项目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其职责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收集分析信息及情况,提出建议并上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依据事件的性质督促责任人追责。

(二)各企业可参照园区管委会的组织结构设置各自应急组织机构。

三、信息报告要求

(一)迅速准确。最先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的企业、科室、个人应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园区管委会报告;报告内容需准确详实,不得曲解、遗漏、隐瞒或谎报;如情况紧急,会议领导同意后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事件变化后进行续报。

(二)报告形式。以紧急电话进行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组长、副组长,并依领导指示向上级部门报告。随后,接报单位应拟定书面报告,依据领导要求启动应急预案。

(三)主要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受影响人员和损失情况;事件的起因、性质及影响评估;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公众和媒体反应;事件发展及处置情况等。

四、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派人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采取控制局势的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对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有效的应急处置。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园区管委会及各企业明确职责,建立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机制,确保信息传输的高效与安全。

(二)物资及资金保障。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物资的购置与储备,确保物资存储管理规范,运输通畅、安全。

(三)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医疗卫生等职能分工组建应急小组,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演练,以提升快速反应与协同作战能力。

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火灾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并报警,企业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到场指挥救援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迅速组织抢救伤员,配合医疗部门的工作。

3.保护现场并进行其他善后工作。

(二)建筑物倒塌事故处理。

1.立即启动预案,快速组织救援,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注意安全防范,消除二次危险。

2.拨打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援助。

(三)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理。

1.迅速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设置隔离区;重大事故需在1小时内上报环保部门。

2.园区管委会应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制定处置方案并实施。

(四)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

1.积极配合部门处理事件,防止事态扩大;

2.及时向员工通报情况,保持稳定。

(五)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1.联系医疗卫生部门,对患者进行救治,并控制疑似病源。

2.及时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六、本预案为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环境突发事件的应对文件,各企业应严格执行。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4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在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是处理事故的核心所在。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在石油化工原材料、产品以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环节,这些环节潜藏着不同程度的事故风险。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群众的损失,必须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响应等各个方面做到尽善尽美。构建一套先进的环境突发应急监测预警体系,以及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将是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首要任务。

 一、未雨绸缪,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具有不可预知性,因此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需始终保持警觉。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涵盖事件发生的前、中、后各个阶段,未雨绸缪是事故防范的基础。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中,包括: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提升应急监测能力、识别潜在风险源、开展应急监测培训和演练等。

(一)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机制

应急监测预案是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而特别制定的方案,其目的是为了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预案中需明确事件发生前、中、后各环节的职责与流程,以及所需资源和策略等。当事故发生时,各基层单位和相关人员需及时依据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展开行动。预案中应包含各部门的分工、应急监测操作指南、现场情况报告模板等关键文件,并要求相关监测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文件。

(二)完善应急监测设备和工具,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通常具备即时读数功能,反应灵敏,能快速识别污染区域及其浓度分布,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提供了重要支持。提升应急监测能力不仅仅依赖便携式仪器,还需包括防护装备、通信设施及交通工具等。目前,一些地区的监测站已装备有移动应急监测车,车载设备及仪器都为应急响应提供了保障。

(三)识别潜在风险源,为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中,化学品泄漏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占据了重要地位,而对其环境影响的监测也成为了应急工作的重点和挑战。事先识别和标记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和化工厂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标记内容应涵盖企业基本信息、存储物质详情(包括物料状态、容量、化学品名称及其位置等)、周边环境及人口分布等信息。掌握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准备监测仪器,还能为监测布点提供依据。一旦发生突发污染事件,能够迅速确认泄漏物质并采取应急措施,将显著提高处置效率。

(四)积极参与应急监测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通过专业培训,能够更全面掌握应急监测技术。在培训过程中,参与者不仅可以清楚了解潜在失误的后果,还能提升处理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与素质,积累丰富的应急应对经验。开展应急演练不仅有助于提高应急监测人员对工作流程的熟悉度,还能在使用监测仪器和设备时提升工作效率,从而有效节约现场监测时间。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5

为有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以最大限度减少环境损害和公共健康风险,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的影响,作为首要任务。

2.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的原则,促进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并重。强化日常的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演练机制,营造人人关注、个个负责的环境安全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与职责

园区管委会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园区内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以及日常的应急准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并指导各单位制定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调、检查、监督应急准备的落实情况等。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园区管委会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全系统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多个应急工作组,各组按照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工作。

(一)园区管委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由管委会常务副主任XXX担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XXX任副指挥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并执行上级领导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确保各项命令的畅通。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和通知。

(3)确定重点应急地点和范围,部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相关人员和物资的转移、救助与安置。

(4)及时统计和上报事件及损失情况。

(5)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所需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与供应。

(6)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资金的核定,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办公室组成与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传达和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协调各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3)迅速收集、汇总并上报事件及救援情况;

(4)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及对外接待等工作。

(三)应急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1. 救援组

由环境保护局牵头,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上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各单位进行救援工作,要求各单位抽调人员和配备救援工具参与现场应急响应。

2. 物资保障组

由产业发展局牵头,负责督促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3. 资金保障组

由办公室牵头,确保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准备。

4. 事件核实组

由办公室牵头,环境保护局配合,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生态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勘察和核实,并及时统计上报。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单位需加强对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监控,及时上报可能引发环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需迅速向分管领导报告,分管领导接报后,务必及时向县政府上报,紧急情况可采取越级上报的方式。

四、应急处置方案

园区管委会指挥部针对突发事件的地点及规模,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工作。

(一)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事件的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应保障伤员的救治,迅速展开医疗救援工作,将伤员及时送往医疗机构。

(二)根据事件需要,向分管领导申请救援物资。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进行分析应急响应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完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平时应急方案

(一)持续加强对各单位人员的环境保护及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排查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公众的自救与互救能力,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各局、办、企业等需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以确保受灾群众得到有效的紧急救助。

六、附则

(一)各单位应根据统一部署,制订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园区管委会备案。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6

抱歉,我无法满足该请求。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性,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根据其严重程度及紧急性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即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 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

2. 因环境污染造成5万人以上的人员疏散或转移;

3. 环境污染所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4. 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损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

5. 造成设区市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6. 严重放射性污染事件,包括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的大范围辐射污染;

7. 对国家或地区造成重大跨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即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 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2. 因环境污染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人员疏散或转移;

3. 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

4. 环境污染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大量死亡;

5. 造成县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6. Ⅰ、Ⅱ类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或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即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 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2. 因环境污染造成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人员疏散或转移;

3. 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

4. 环境污染导致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种群受损;

5. 造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

6. Ⅲ类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或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

(四)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任一情形即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1. 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

2. 因环境污染造成5000人以下的人员疏散或转移;

3. 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 引发县级行政区域内部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性影响;

5. Ⅳ、Ⅴ类放射源丢失或被盗,造成局部辐射污染;

6. 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但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及应对工作。

预防与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防范为先。

(二)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响应。

(三)平战结合,合理利用现有资源。

 四、应急指挥与职责

(一)指挥体系。县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环保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人民武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等多个单位。

根据事件性质及影响范围,县政府可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职责分工

1. 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理;

(2)统筹协调各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3)研究重大问题,发布预警信息;

(4)建议县政府及时启动或终止本预案。

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

(2)监督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决策;

(3)汇总信息,及时报告;

(4)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及评估工作。

3. 成员单位职责:

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配合应急指挥部做好现场处置、监测和救援等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调查、掌握县内环境污染源。

(二)预警措施

1.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 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妥善安置;

3. 指令环境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开展监测工作;

4. 封闭或限制相关场所使用,防止危害扩大;

5. 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六、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超出处置能力时,应请求上级指挥机构启动相应预案。

 七、应急响应方法与步骤

(一)县应急指挥部按以下程序响应:

1. 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

2. 组织专家及相关组别到现场进行指挥协调;

3. 如需支援,及时向州指挥小组提出请求。

(二)各乡镇政府应急响应:

1. 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2. 组织应急力量展开救援;

3. 根据需要请求支援。

 八、信息报送与处理

(一)信息报告

1. 对一般(Ⅳ级)或较大(Ⅲ级)事件,县环保局应在四小时内报告;

2. 对重大(Ⅱ级)或特别重大(Ⅰ级)事件,应在两小时内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报告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影响及采取措施等;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续报。

 九、安全防护

(一)应急人员需根据事件特点配备防护装备;

(二)对受灾群众,应告知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疏散;

 十、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事件相关信息。

 十一、应急终止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终止应急:

(一)事件得到控制;

(二)污染源泄漏或释放已降至安全限值;

(三)危害已被消除;

(四)无必要继续应急处置;

(五)防护措施到位,风险降低。

 十二、善后处置

(一)受灾人员安置与生态环境评估;

(二)建立社会保险机制,鼓励相关人员投保。

 十三、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需经财政审批;

(二)人员保障由相关部门及企业组成;

(三)装备保障需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

(四)技术保障需建立数据库及专家咨询组。

 十四、附则

(一)名词术语定义,包括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等。

(二)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8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尽可能降低对生态和人类生活的影响,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xx市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污染事故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基本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需包含详细的工作方案,涉及时间、地点、事件种类、责任单位、应急响应机制及其职能等关键要素。环境监测、小组响应及救援服务为必须设立的工作机构。

三、预防与预警

1. 建立有效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潜在环境风险进行定期检测与监督;提前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类应急预案能够高效实施。

2.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前,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并进行备案。

3.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及相关人员的环境安全意识,协助环保部门对现场进行快速安全评估,并及时消除潜在风险。

4. 配置必要的监测与防范设备,设立有效的通讯与警报设施,确保逃生通道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

5. 确保应急响应人员的充足,明确分工和识别标志。

6. 在事件现场的出入口和关键通道设专人疏导,确保应急响应的有序进行。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上级汇报、协调各救援小组的运作,统筹安排应急行动,确保应急工作迅速、高效地开展。领导小组由主办、承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负责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撤离,组织救援及自救,及时向本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反馈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接收突发事故的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高效组织救援行动,保障信息畅通;对事故后续处理及伤亡人员安抚工作提供支持。

(2)环境监测组。主要职责是:监测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程度,评估环境损害,制定环境恢复方案;协同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恢复及保护工作,确保生态安全。

(3)医疗救助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医疗救助及卫生监督工作方案;组织救护人员,在现场提供急救服务,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负责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应对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物资和设备的调配,解决受影响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确保通讯、供水、供电等后勤保障到位,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天气预案

如遇强对流天气,需根据情况调整活动安排,确保安全。

(2)现场处置应急预案

1. 各工作组成员在突发事件期间需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2. 在现场发生意外伤害时,由值班医务人员进行急救,必要时通过绿色通道将伤者送往医院。

3.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各方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有序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4. 突发事件发生时,领导小组应迅速决定是否停止现场活动,及时启动救援措施,并联系相关部门提供支持。

5. 如遇重大事故,安全组负责人应立即到达现场,并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六、应急响应程序及联系方式

(一)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综合协调组汇报事件情况。

(二)综合协调组在收到事故报告后,需在5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反馈情况,并根据指示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安排相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展开救援。

七、后续处置

(一)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解决相关赔偿及补偿事宜,尽快恢复社会秩序与生态平衡。

(二)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篇19

 一、目的

为科学有效地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环境事件(以下简称环境事件)带来的危害与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针对突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重大事故,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发现、预警和处理各类可引发的环境事件,提升环境防范能力。

 三、组织体系与应急机构职责

(一)环境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镇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环境应急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指挥长,负责环保的领导担任副指挥长,镇环建站、党政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食安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大有中心卫生院、大有畜牧站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环建站,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的环境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为:实施本预案,研究决定全镇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项。

(二)镇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镇环建站:制定全镇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工作。

镇党政办:负责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和资料收集工作。

镇综治办:配合派出所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及相关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协调环境污染应急事件的经费保障。

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理,确保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环境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食安办:参与和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引发的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的应急处置。

镇农业服务中心(含水利、林业):负责组织农业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总体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水资源污染及林业资源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水利站负责拟定重点流域水资源调度,参与水资源环境污染现场应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负责饮用水源地的应急监测与处理。林业站则负责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组织扑灭。

镇国土所:与相关部门合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助工作。

镇畜牧站:负责因畜禽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

各成员单位须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详细操作规范,预案启动后,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针对由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引发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相关部门应及时掌握动态。指挥部办公室需设立接警值班室,负责接到报警后的处警工作。一旦进入预警期,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实施24小时值班制,加强信息监测与数据收集。对于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封闭、隔离或限制有关场所的使用,立即处置污染源,以防止事态的恶化。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后,需立即核实事件情况,掌握事件进展。如初步判断认为需要启动应急响应,应及时向指挥部提出预案建议。如需支援,及时向上级指挥部请示。

(二)响应措施

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镇应急指挥部报告。一旦接到预警报告,应根据事件的发生特征,评估危害程度和可能发展趋势,做好应急防范措施。预案启动后,镇应急指挥部将负责事件应急的指挥工作,各成员单位需根据职责,集结应急处理力量。

 六、应急分队

各村(居)委会应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若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按属地原则组织应急分队参与处置和救援,分队构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负责人:邓小五。

2.石良村(12人),负责人:刘德书。

3.水源村(12人),负责人:冯明远。

4.指拇村(10人),负责人:王兴华。

5.大保村(11人),负责人:张承全。

 七、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应组成善后处理组,负责受伤人员的康复、脱险人员的安置、死亡人员家属的慰问、灾后环境评估、事故调查及取证等工作。

 八、宣传与培训

指挥部应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检测及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实际能力。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对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2.责任追究:在应急工作中,如有失职、抵抗上级指令、临阵脱逃或扰乱应急处置行动等行为的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活动月方案策划(实用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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