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环境保护的紧密相连已成为行业的共识。面对突发的环境事件,食品厂需建立科学合理的环保应急预案,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持续性与安全性。本文将探讨环境应急预案范文的编制原则和实施策略,揭示如何通过有效的预案管理,降低事故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从而为食品行业的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适用范围
1、环境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本县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因较大环境问题引发的污染或事故,严重影响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县生态环境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环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备案。
二、工作原则
恪守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迅速反应、果断措施、科学施策、依法律行事的原则。
三、工作流程
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县领导、市局或相关部门——现场应急处置——情况记录与汇报——参与事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存档备案——结案。
四、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对环境和人民的危害程度及范围,将事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和重大事件,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启动本预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产企业因环境问题造成一次性污染,影响1-5人健康,或10人以上但未造成死亡的事件。
2、较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因环境问题造成5-10人健康受损,或造成1人死亡的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因环境问题导致10人以上健康受损,或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事件。
五、处置机构
1、机构设置。生态环境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环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实行负责人负责制,由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调查组、污染追责组和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小组,分别由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负责事件调查,污染追责组负责相关责任追究,后勤保障组负责支持和保障工作。
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筹调动检测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单位等力量,开展现场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核实现场损失情况;落实抢险措施;及时采取行动阻止事态扩展。
3、指挥长的职责:召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方职责;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4、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抢险救援措施。
六、突发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事件发生后,接警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长,指挥长在1小时内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市局领导,并根据情况通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应包含:
(1)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发生事件的污染物或事故类型;
(4)事件类别;
(5)人员健康受损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召集相关人员,并赶赴现场。
2、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救助、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进行现场取证,以防止证据被销毁。
3、责令引发环境污染的企业立即停业整顿,并对污染源实施封闭措施,防止后续危害及环境污染。
4、做好对有相同污染问题的追责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回收已售出有问题的产品,并通知相关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产品,同时通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生态环境局采取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可用。
八、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件发生的范围和性质,部署对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调查。
2、调查人员需深入现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询问等手段进行详细调查,确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失情况;理清事故经过;分析涉及的污染物范围;调查相关企业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应依法对可疑的污染物及生产设备进行封存或扣押,全面检查企业及其产品,并详细记录;对已售出存在污染问题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回收,以防事故扩散。
4、按照标准和技术要求检查企业工艺流程,对原材料和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机构需及时出具报告,调查组根据证据整理案卷,并及时上报调查结论。
5、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应迅速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九、信息的发布和上报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信息对外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未公开的信息。
2、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事件总结书面报送相关部门。